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

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
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

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的历史演进

耿益群高益民

(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北京100875)[内容提要]本文对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了梳理,将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的演进历史划分为制度的初期发展、确立、曲折发展和改革等四个阶段。说明终身教授制度的历史演进与美国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不懈努力以及美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密切相关。

[关键词]美国;高等教育;终身教授制度;历史演进

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学术职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得以确立。而终身教授制度(tenure)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欧洲中世纪。1158年,弗里德里克(Frederick Barbarossa)大帝颁布一条法令,许诺学者在其疆域内安全旅游,不受国内的攻击,对非法伤害进行补偿。[1]在美国学院和大学中,虽然在十九世纪各种各样的终身教授制度的前身就在大学教师中存在,但是终身教授制作为一种制度直到20世纪早期才开始逐步确立。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AAUP)成立,发表了《委员会关于学术自由和学术终身教授制的声明》(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作者简介:耿益群(1968-),女,河北唐山人,新华社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高益民(1968-),男,江苏江宁人,新华社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博士、副教授。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终身教授制度作为一种基本概念才开始被接受。[2] 1940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等组织联合发表《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的宣言》(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通常学术界将其视为终身教授制度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确立的标志。如果以此为开端,终身教授制度在美国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

一、终身教授制度的初期发展(17世纪30年代末—1915年)

美国大学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并无大学教授职位一说,而大学校长可能是唯一称得上职业化的职位。如哈佛大学在成立85年之后才有第一位教授,耶鲁大学为50多年。在150多年漫长岁月里,美国大学教育主要依靠校长和年轻的导师(tutor)来维持。[3]美国早期的学院是以英国大学模式为样板,认为任何聪明的毕业生都能教授所有学位课程。因而,院校的员工都是由“导师”组成。他们通常是20几岁的年轻男子,刚刚获得学士学位,准备从事牧师职业。他们即担任教学工作,也负责牧师的监护工作。由于导师的流动性很大,经常是在其职位上停留一两年就离开学院,因而,导师的职位在当时被称为“转动的门”(revolving door)。在哈佛,1685年以前,很少有导师能完全管理一个班级四年之久。当时的41名导师,只有6个在哈佛停留3年以上。

此后,导师在哈佛的任期开始不断延长,18世纪下半期在哈佛建立了“永久性教师”(permanent faculty)职位——教授。1750年,在美国的学院中仅有10名教授,并且绝大多数在哈佛和威廉玛丽学院任教。到1790年,教授人数增加到105人。19世纪,约有200名教授在19所美国学院中任教。当时,这些教授职位是由慈善捐赠所产生的。[4]这些教授负责专门的科目,如自然哲学、神学和古代语言等的教学,绝大多数的教授都有学士学位后的在神学、法律和医学等领域的“职业”训练。在导师和教授的关系上,在18世纪有两种模式:哈佛模式是一种分离的职业轨迹,当时,没有一个哈佛的导师成为教授;而

在布朗和耶鲁大学导师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教授职位的候选人,当时布朗大学的导师中有4名成为教授,耶鲁大学,则有不到一半的导师成为教授。

19世纪最初的15年,美国院校急剧发展,随着小学院的大规模的建立,教师人数增多,教授人数也随之增多,这一时期也可被认为是“教授运动”的开始。1800年到1820年,永久性教授的人数与导师人数的比率在许多院校中开始发生急剧的变化,永久性教授的人数超过了导师的人数。[5]但是,在当时尚未形成现在熟为人知的从初级教师晋升到教授的职业发展轨迹。18世纪的双轨制——初级教师是临时的且不能升迁的职位,而高级教师是长期任命的职位——并未发生变化。在哈佛,当时有80%的高级教师(指教授)是从院校以外的人员中聘任的,其中,62%的高级教师没有学术经历。在这一时期,哈佛还建立了“讲师职位”(instructorship),讲师与“导师职位”(tutorship)和“教授职位”(professorship)均相区别,也就是说讲师同样几乎永远不能晋升为哈佛教授。同样,导师也不能晋升为讲师。耶鲁大学和布朗大学与哈佛不同,从导师中晋升正教授。[6]从19世纪初开始到南北战争之前,美国教授职业在专业训练、出版活动、社团形成和职业承诺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哈佛在教师专业化方面领先,1821年,40%的教师受过专业化方面的训练。一般的做法是学院将教师派往欧洲学习。[7]此外,到南北战争前夕,教师在不同院校间的流动已成为学术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南北战争之后,学术职业的一个突出变化是出现了大量的讲师和助理教授,规范了从初级教师(一般指讲师)晋升到正教授的过程。当时,有三分之二的教师有教授头衔,新聘任的教师主要是讲师和助理教授。[8]这些新的职位的出现完全改变了“导师职位”(tutorship)的状况,在有些学院“导师职位”变为低级讲师,而在有些院校,“导师职位”已不复存在。初级教师人数增多及职业化,使双重职业轨迹整合到一个结构之中。[9]初级教师的职位变成了学术阶梯的第一阶,

并与高级阶梯相衔接,这标志着现代学术职业的产生。[10]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美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时期,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最年轻的工业化强国。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提高的同时,也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财政保证。维希(Laurence Veysey)认为,19世纪90年代是美国大学发展中的繁荣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了现代美国大学的标准模式。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许多大学开始试验设立学衔等级(academic ranks)制度,从讲师上升到助理教授,然后是副教授,最后是正教授。[11] 1900年,哈佛大学和密西根大学等开始建立并为其他大学仿效的大学教职系列,即把统称的讲师或导师分为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12]然而,在整个十九世纪,董事会或校长可以随意解雇教师,无须经过合理的程序和必要的解释。[13]如1810年,纽约州议会明确宣布,教师任职取决于董事会的意愿,董事会随时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雇教师。[14] 20世纪初以前,教师仅是雇员,不存在有关工作安全的条款,教师的工作没有安全保障。许多正教授也是不定期(indefinite)聘任。由于在合同中没有关于聘任的详细条款,受聘任的教师可能随时因任何原因而被解聘。对于初级教师来说,既没有已得到认可的一套程序也没有确定的时间表保证其获得正教授的职位。而高级教师也往往要取悦于董事会。教师可能在院校服务15年或20年之后遭到解雇而没有任何原因并且不进行听证。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在像耶鲁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这样传统上教师权力很大的院校也是如此。[15]据史料记载,根据对1860-1914年间美国122所高等院校的调查,68次解聘教授中仅有4次举行过听证会。[16]

美国早期的大学主要是继承了欧洲大学传统,尤其是英国古典大学的传统。十九世纪,许多美国学生去德国留学,随着柏林大学的建立,学术自由的思想成为德国大学的核心价值,美国学生将德国学术自由的理念带回了美国,因而德国大学的学术自由的理念对于美

国大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一些思想保守主义者担心允许学术自由可能带来革命性的后果,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始主张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加以限制,导致了高等院校与大学教师之间的矛盾。有大量教师由于学术观点与校方和官方不一致而遭到解雇。C·卢克斯(C. Lucas) 1994年曾说,“在19世纪末美国教师中间,劳动保护的观念已成为最不重要的事情了,任何教师都必须讨校长和董事会的欢心,来获得自己的职位,他们可能被轻而易举地随人家的心情而遭到解雇。”[17] 到了20世纪初,学术自由成为美国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1900年,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家爱德沃德·罗斯(Edward Ross)由于斯坦福夫人(Leland Stanford)反对他关于移民劳工和铁路垄断的观点而失去了其在斯坦福大学的职位,斯坦福大学的七名教授集体辞职,以示抗议。这一事件对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哲学家亚瑟·洛夫乔伊(Arthur O. Lovejoy)触动很大,1913年,在亚瑟·洛夫乔伊积极倡导下,18位教授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召开了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筹备委员会会议,会上选举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为筹委会主席。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正式成立,杜威成为第一任主席,声明该组织的目的是要确保教师的学术自由,而学术自由在当时还仍是一个新观念。[18]同时,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发表了《委员会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的声明》

Freedom and Tenure),规定协会的使命是“提升学术自由,界定高等教育的基本职业价值和标准,确保高等教育对公众利益的贡献。”[19]并提出了终身教授制的原则,宣布:教授作为教师和学者有权自由发表言论;除非不称职或有道德缺陷,教师的职位必须得到保证;教授受处分前有申诉的权利。宣言还特别指出,“教授、副教授和所有讲师以上职位的专业人员任职10年以上者均应终身聘用。”[20]由此,学术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终身教授制度也开始在越来越多的院校得以实施。

二、终身教授制度的确立(1915年—1940年)

1915年,由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发表的《委员会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的声明》虽然阐明了学术权利的基础、学术机构的职能,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思想和原则,但是,这些主张并没有马上被普遍接受,特别是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战后经济出现大萧条,学术自由的原则的脆弱性暴露出来,如在对美国战争政策的讨论中,许多倾向德国的教授因政见与官方不同而被解雇。[21]

1925年,美国教育协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ACE)召开会议,总结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工作经验,并发表了《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度的会议声明》(Conference Statement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这一声明分别在1925年和1926年由美国大学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ACU,当时称为Association of American Colleges, AAC)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两个组织签署认可。从1934年开始,这两个组织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于1940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与美国大学协会(AACU)联合发表了《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的原则宣言》(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表明这一原则声明的目的是“促进公众对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大学在实施这两个程序上达成共识”。这一宣言成为确立终身教授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并逐渐为学术界所接受。[22]从而保证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的原则在美国高等院校中得以确定。

1940年的《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的原则宣言》对学术自由问题重新作了解释,进一步确立了终身教授制度的原则和程序。这一具有里程碑作用的声明第一次给终身教授制度的程序以明确界定,即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经过最长不超过7年的试用期,经同行评议,就应享有永久的或继续任职的资格,除非是在财政危机的特殊情况下,终止这种任期

必须有充足的理由。两个协会进一步在宣言中对终身教授制度的原则做了如下解释:(1)每次聘任都应有明确的期限和条件,并形成书面文件,由学校和教师一式两份分别持有;(2)聘任是自全职的讲师或更高学衔的教师开始的,这个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七年,包括这段时间在任何大学内的全职服务,如果教师未被续聘应该至少提前一年通知;(3)在试用期内,教师享有与其它教师一样的学术自由;(4)无论是续聘的终止还是免职,在续聘终止前都应该经过教师委员会和大学董事会的考虑,当事人有知情权和申诉权,只要不是因为道德失检行为而被解职的教师应获得自解职通知之后至少一年的薪水补偿;(5)由财政危机所引起的解聘应是真实可信的。

如果说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成立发表的宣言标志着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的话,那么,1940年的宣言则是终身教授制度发展史的第二个里程碑;而且,第一个宣言是由教授所组成的委员会所发表的,但是,第二个宣言则是由教授和高等院校的校长所组成的委员会所共同发表的。这说明高等院校的管理人员也开始接受这一制度。

C.卢克斯指出:“在20世纪,没有哪一个文件像美国大学教授协会1940年所发表的原则声明一样,被广泛地阅读、引人注意、如此被人讨论和批评。”[23]

三、终身教授制度的曲折发展(1940年—1970年)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1915年和1940年提出的关于学术自由和教授终身制的原则在逐步得到社会认同的过程中,也经受了一些曲折,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它受到了最为严峻的挑战。在二战期间,通过宣扬国家面临所谓的潜在的“外来敌人”的威胁,对学术自由进行限制。教授因发表对战争问题的看法而遭解聘的事件大量出现,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也对学术自由的内涵进行补充,甚至把对国家的忠诚作为聘用教授、进行资格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认为学术自由不保护任何被外界认为是不爱国的教师。教授的言论自由被

严格限定在现行的法律范围之内,尤为突出的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拒绝为采取任何形式的反战活动的教授提供保护,无论这种反战活动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此外,对德国和奥地利血统的教授进行了特定的限制。教授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不要公开谈论战争,在同邻居、同事和学生的交往过程中,要尽量避免语言中对美国及其政府的敌意和冒犯。

[24]这种情形即使在战争结束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也得到延续,以麦卡锡(Joseph McCarthy)参议员为首的反共十字军在校园内打击和迫害进步教授,要求全体教师签字宣誓,保证不是共产党人和不相信共产主义。[25]当时,政客们利用政府和立法在整个高等教育领域将左倾的学者驱除出大学。

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初是美国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大的时代。美国从1945年到1974年投入了极大的资源发展高等教育。美国人把这一时期称为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黄金时代。1958年,颁布《国防教育法》,作为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一个里程碑,它授权联邦政府以各种渠道资助高等教育,对高等教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近30年中,大学生人数翻了几番,有了急剧的增加,大学学龄人口的入学率也逐渐上升到50%左右。1947年,美国总统高等教育委员会指出,50%的高等学校教师感到教师工资太低。为此,1957年总统中学后教育委员会提出了建议——在五年至十年中,把高等学校教师的工资增加一倍。从1958年到1959年,高等学校各级教师的工资的增长超过了物价指数的增长。从而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据统计,1959年,在大学教师中持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1%,在学院教师中持博士学位的教师占33%,而到1972年则分别提高到50%和40%。到60年代初,美国高等学校教师的低沉情绪一扫而光,大学教师再次成为光荣的、具有很大吸引力的职业。[26]

二战后,学术人员的数量急剧增长,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最多。在20世纪70年代,

虽有所减慢,但仍持续增长。1969年到1979年间,讲师以及讲师以上级别的教学人员的人数增长了46.2%,是前10年的一半(前十年的增长速度为90.7%);全职教师的人数增长为28.9%,与此相比,兼职教师增长了107%。这一数据的变化说明了二战后增长模式的重大变化:在20世纪70年代,全职教师的增长相对减慢与兼职教师的快速增长同步。1969年到1979年间,兼职教师从占学术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增加到三分之一。增长模式的第二个变化是教师在差别不断增大的高等教育结构中的分配。1969年,近一半的有学衔的教师(ranked faculty members)在大学中,这些大学占高等教育机构的七分之一,近五分之二的在其他四年制大学中,占所有高等院校的一半多,六分之一的教师在两年制学院任教,占所有院校的三分之一。[27]到20世纪60年代几乎所有美国院校,不管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院校中,终身教授制度都成为了教师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变迁,终身教授制度开始被一些人士视为灵活的人事制度的绊脚石和教授免受公众批评的保护伞, 20世纪60年代的学生运动就曾对终身教授制度提出质疑。为了维护学术自由和高等院校教师的利益,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做了积极的努力,在重申1940年宣言的基础上,于1958年通过了《关于教师解聘程序标准的声明》(Statement on Procedural Standards in Faculty Dismissal Proceedings);1964年通过了《关于不续聘通知标准的声明》(Statement on the Standards for Notice of Nonreappointment),对1940年宣言进行补充。1970年,该协会又对1940年宣言进行补充解释:“对于学术自由的保护和对学术责任的要求不但适用于处于试用期或已获得终身教授职位的全职教师,而且也适用包括非全职教师和教学助理在内的所有其他教师。”指出“试用期结束前至少12个月,必须做出对于授予终身教授职位的决定。如果决定是负面的,那么接下来的一年是教师聘任的最后一年,如果此决定是正面的,自决定做出之日起,教师的试用期结束。”

[28]美国大学教授协会通过上述努力,使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的原则进一步得到巩固与

发展。这一阶段获得终身教授职位的教师人数不断增多,大学教授的地位也得到人们的认同,公众对于高等教育的信心普遍很高。

四、终身教授制度的改革时期(1970年至今)

由于美国高等教育在前一时期的快速发展,对教师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学术职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虽然在这一阶段获终身教授职位的教师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是,随着1973

年世界性石油危机的爆发,美国经济开始陷入不景气,失业率上升,教育收益率下降,出现教育过剩现象。在20世纪70年代,教师的工资水平也出现下降的情况,纽约州和马里兰州等州冻结教师工资,有的长达一年多。由于院校的财政危机和入学人口的减少,二战后长期以来高等教育的扩展开始减慢,高等院校也开始想方设法提高效率。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院校的管理人员以及公众的目光都开始指向了终身教授制度,终身教授制度受到更多的批评。虽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批评者认为该制度助长了获得终身教授职位教师的懒惰性,妨碍了院校应对财政问题的能力和改变课程计划的需求的可能性。作为改革措施之一,这一阶段高校雇佣了大量的兼职教师。1972年到1977年,兼职教师从占教师总人数的24%增加到33.9%。[29]同时,20世纪80年代初,约12%的教师是不指向终身教授职位的聘任。[30]有学者认为,大量聘用兼职教师和聘用非终身教授轨(non-tenure track)的教师从根本上说削弱了终身教授制度。同时,由于对终身教授制度各种改革措施的引入,尤其是终身聘任后评审制度在许多院校的实施,也对终身教授制度的存在理由构成威胁。

1980年,里根政府上台与共和党在议会选举中占多数席位,标志着美国国内政治气候的重大转变。里根政府一上台就提出“新联邦主义”的政策。将属于联邦政府的一部分权力让给州和地方政府,以缩小联邦政府的规模与权限。与此相应,在教育问题上,里根政府主张坚决削减联邦政府的教育支出,减少联邦有关教育的规章条例,强调州和地方政府

对教育的权限和责任,并从1981年财政年度开始,将联邦教育开支压缩了12%,1982年压缩了10%。[31]自1985年起,美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开始持续下降,1984年为6.4%,1985年降为2.7%,1986年又降至2.5%,1986年只有1.6%,而1974年至1984年美国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速度仅达1.7%。1986年,美国财政赤字高达2 207亿美元。此外,在国际贸易战中美国也是节节败退。连连败给日本。[32]由于美国经济的衰退和国际竞争能力下降,联邦政府大大减少了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同时,也使得各州政府、企业和公众开始重视研究高等教育的问题。新的科技革命的兴起,也促使高等院校改变其职能和目标。

而作为高等教育核心的教师,特别是教师中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终身教授的聘用与评估问题也就成为了高等教育改革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终身教授制度虽然仍是各高等院校教师生活中的准则,但是却遭到更为激烈的批评,到1995年末,有些院校已经完全废除了终身教授制度,这些改革有些是由董事会发起的,有些是由教师本身发起的。1995年,美国高等教育协会(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Higher Education, AAHE)开始进行一项两年计划,研究终身教授制度的优点和传统的终身教授制度的替代方式。在美国高等教育协会所考虑的问题中包括:财政紧张的界定、不考虑终身教授制度如何保障学术自由的方法、终身教授制度对于教师的经济价值等。[33]随着各个学院和大学对终身教授制度改革的不断进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也开始关注终身教授制度的改革问题。1983年,针对一些院校所采取的终身聘任后评审(post-tenure review)政策等改革措施,协会发表声明认为,终身聘任后评审是一项费时耗资的工作,还会危及学术自由,对此项改革并不支持。然而,随着终身聘任后评审为越来越多的院校所采纳,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观点有所改变,并在1998年发表了《终身聘任后评审——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应答》的报告,阐明了对于终身聘任后评审的观点,表明承认各院校所采用的终身聘任后评审的既定事实,但仍然希望能够对高校决策施加影响,并坚决维护终身教授制度对教师的职业保障。但毫无

疑问,终身教授制度开始正面临着种种挑战。

纵观美国大学终身教授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可见终身教授制度之所以能够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确立,既有美国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作为推动力、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不断努力,也是美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所促成的。

美国高等教育起源于哈佛等最初的殖民地学院,最初的两个世纪中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较慢。从19世纪中期开始,美国高等教育开始快速发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美国现代高等教育的雏形。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教师人数急剧增多,使教师成为学术生活的核心,促进了学术职业的形成,也促使终身教授制度在1915年产生,并在1940年得以确立。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其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日益增大,人们对高等教育的信心增强,教师地位提高。同时,由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学生入学人数的猛增,各院校为了吸引和留住高质量的师资,纷纷以终身教授制度作为诱饵。作为学术职业,教师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终身教授制度也逐渐成为美国绝大多数高等院校中重要的教师聘任制度。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积极推动是终身教授制度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确立和发展的直接动力来源。在终身教授制度发展的历程中,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一直是终身教授制度和学术自由的坚定的推动者和维护者。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建立原因,主要是为了维护学术自由,而终身教授制度成为保证学术自由的制度性基础。在此后,协会一直以维护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作为宗旨。可以说,终身教授制的确立与发展是与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孜孜努力分不开的。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作为大型的非营利组织,也在维护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度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该组织已拥有会员45 000多人,有500多个院校组织和39个州一级组织。截止到2001年,美国已有173个协会正式签署认可1940年的声明的原则。

[34]

如果将美国高校终身教授制度置于美国广阔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之中,不难看出

其产生、发展的外部原因所在。美国19世纪后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美国从农业国步入工业国行列。经济的发展为教育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正是由于高等教育的发展,教授成为学术职业的核心,教授有可能为了学术自由而组织起来。美国特有的崇尚自由的传统,使学术界人士所坚持的学术自由的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广为接受。同时,由于美国文化传统中崇尚自由的理念以及人们对高等教育的信心,使学术自由和终身教授制度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得到认同,这也是在美国这个特定的民族中所特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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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The Evolution of Philosophy and policy, The 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and The Oryx Press, 2000. p172.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 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

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system The US implements the presidential system,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held once every four years. The 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system is complex, the process is long. The election main

解读美国教育体系

解读美国教育体系 美国教育制度和大多数其它国家教育制度的一个主要不同点,是美国的教育为社会上每一个人而办,不是专为少数人而设。用税款兴办的免费教育,除了设立一般学校的科目如数学、历史、语文外,还有缝纫、打字、无线电与汽车修理等科目。学生可依自己的兴趣、个人未来的计划和才能,从许多科目中自行选修。美国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发展每个孩子的才能,不管它高或低到什么程度,同时给每个孩子灌输公民意识。 美国的教育制度,整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那就是:(i)学前教育(pre-school education);(ii)初等教育(elementaryeducation);(iii)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iv)高等教育(highereducation) 。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都是属于大学前(pre-college)的教育,包括保育学校(nursery school)及幼儿园(kindergarden)、小学、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及高中(high school)。 美国法律规定,任何学龄儿童均应进入学校就读,并提供义务(免费)的中小学教育,当然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话,便要缴付相当昂贵的学费。有些公立中学,也录取外国学生就读,并会发给留学生签证,但这些外国留学生,却要缴交学费,情况与其它进入私立中学的学生大致相同。至于小学与中学的学制,在配合上也有几个不同的形式,因每州、每个城市或乡镇的不同情况而有异(例如有些是六年小学及六年中学制,亦有些是学分为二或三年制的初中及四年制的高中等等形式),但无论如何,原则上在学童十八岁时,应该念完中等教育。由于美国的养务教育普及,大约有93%的适龄儿童接受中等教育,而70% 可完成学业,其中大部分再进入大学或专上学院继续升学,开始他们的高等(专上)教育。 美国高等教育对’专才’的培训,主要是在研究院与高等专科学院的教育及训练上。而也是在这个层次上每年吸引了千万以上的留学生到美国接受高深的训练,其中不乏从中国大陆、

美国教育体系

第七章美国教育体系 、教育体系 美国教育大概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学前教育、小学、 中学及高等教育。美国公共教育制度规定,凡是在美国合法居留的人,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小学、初中以及高中教育。 (一)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 美国各州对入学年龄段的要求各有不同。多数人从小学 一年级的前一年(通常5-7岁)开始接受初等教育,6-7岁 开始上一年级,直到12年级(通常18岁)完成中等教育。 一般来说,美国中学从六年级起算,到八年级为中学(middle school )或初级中学(Junior High School ),共三 年;从九年级到十二年级为高级中学( High School ),共四年。美国高中生申请大学以及准备各种考试,通常在第十二年级之前完成,因此,第十二年级的学生所修的课程与能否毕业有关,但已不影响他们考取大学。第十二年级的毕业舞会是学生的重要事件,男女学生往往盛装与会。在较穷的学区,有些学校会低价或免费将礼服租借给学生。 美国的50个州都有免费的公立中小学。尽管不少私立学校每年都需缴纳高昂的学费,一些家庭还是会选择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去。有少部分父母会选择在家中教育子女 (Home Schooling ),但他们必须向所属学区政府提出申请,

并提出教学计划,以便日后取得学历。 1、初等教育体系 美国小学一般指学前一年到五年级(k-5),但也有一部 分小学实行六年制,或是合并中学教育,实行八年制。大部分美国小学采取班级制度,由一位班导师负责带教一个班的大部分主要课程。在多数小学里,学生除了午餐时间,或是上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可能到体育馆或特别教室上课以外,整天留在导师的教室内。美国小学一般没有固定的下课时间,但是在教室里导师可以给学生自由时间,有些教师会以自由时间的拥有或剥夺作为学生行为的奖惩。 美国公立小学的课程由学区政府或学校自行安排,但需遵守州教育部门制订的课程要求。除了极少数学校或私立小学对某些学科有特别的要求以外,美国绝大部分的小学并不要求教师必须按照教科书的进度或内容授课。教科书往往只作为参考之用。 2、中等教育体系 美国中学一般是初中三年和高中四年。但是,有些学校会将八年级也编入高中阶段;也有些学校的中学只有四年,这意味着该学区的小学实行的是八年制。无论如何分类,初、中等教育必须保证学生接受12年义务教育。美国的初中和 高中阶段设有为升学做准备的学术课程、为就业做准备的职业课程以及学习基础知识的普通课程。美国中学实行教师分 科授课制,一般由一名教师负责2-3个班同一科目的教学

美国教育体系概况

美国教育体系概况 美国的教育制度,整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那就是: (1)学前教育(pre-school education);(2)初等教育(elementary education); (3)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 (4)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 。 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都是属于大学前(pre-college)的教育,包括保育学校 (nursery school)及幼儿园(kindergarden)、小学、初中 (junior high school)及高中(high school)。美国各级各类教育在结构上相互衔接,上下沟通。按照法律规定,美国公民不分男女、宗教信仰、民族、阶级,也不论居住地点和年龄,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一生都可以选修正式课程或参加非正式课程。这是美国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教育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称为单轨制。 一、学前教育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种类繁多,不管公立还是私立,大致可以分为保育学校(招收3-5岁的儿童)与幼儿园(招收4-6岁儿童)两类。学前教育的宗旨在于:辅助家庭;并且通过各种活动,帮助儿童在饮食起居方面养成良好的习惯,使儿童能够灵活自如地运用身体,发展体育技能,了解社会生活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学会一些读写算的基本常识,具有一定的表达情意、观察、尝试、思考和概括的能力,为儿童进入小学做好身心准备。 二、初等教育

美国把5岁以后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公立小学系统,孩子凡到5岁一律强迫入学,5岁可进小学的预科班,6岁上小学1年级。美国初等教育的机构为公立和私立小学。美国全国教育协会的“视导和课程编制学会”曾把小学教育宗旨概括为六条,具有广泛影响。这六条是:(1)增进儿童的健康和发展儿童的体格。 (2)增进儿童的心理健康和发展儿童的人格。 (3)发展儿童对社会和科学世界的认识。 (4)发展儿童有效地参与民主社会的技能。 (5)发展儿童的民主生活价值观。 (6)发展儿童的创造性能力。 小学开设的课程一般有:语文(阅读、说话、拼写、书法),算术,社会(把历史、政治、社会学、心理学等科目综合在一起),科学(主要是自然常识),美术和应用艺术,音乐,体育,卫生和劳作等。美国小学德育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行为规范教育。 (2)道德教育。 (3)公民教育。 (4)纪律教育。当儿童入学时,校方就将学校的纪律和校规向儿童和家长交代清楚,以便保证课堂纪律和校园秩序。 三、中等教育 按照美国学制,中学主要有四年制、六年一贯制和三三制三种。美国的中学以综合中学为主体,兼施普通和职业技术教育、也有单独

美国大学课程体系介绍

美国大学课程体系介绍 进入了枝繁叶茂的盛夏,骄阳似火,暑气留恋。但这风风火火却远不能掩盖夏的丰富内涵,我们的留学学子也即将奔赴美国开启人生新的征程。对于留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学习了,刚走进大学,对一切都是新鲜和茫然的,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美国大学的课程体系。 学分要求 美国大学毕业学分要求一般为120个学分左右,个别学校会有不同。 学分分类 General Courses(全校必修课),一般为30个学分左右,涵盖人文、社科、理科、艺术等,范围很广,但涉猎都不会太深,不管什么专业,都会学习这些课程,一般是大学课程的基础。 Major Core Courses(专业必修课),一般为45个学分左右,主要涉及你拿到一个专业的学位必须要学习的课程。会有一定的梯度,从易到难。 Major Elective Courses(专业选修课),一般为30个学分左右,主要涉及一个专业细分小的分支或方向的课程,基本上也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根据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进行选择。 Minor Courses(辅修课程),一般为12-20个学分,在美国大学里,除了主修专业外,学生都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及学习的方向,利用补充课程的机会,辅修一个专业或者双修一个别的专业。 最低学分要求 在学校里也规定了最低的学分要求,以及最高学分限制。也就是说,作为一个International Full-time Student,你每学期必须修够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保证你F-1学生签证的身份。一般学校规定的本科生基本上都是3-4门课程或是12-16个学分,研究生为3门

课程,9-12个学分左右,这里学生们要关注学校关于国际生的要求,选课时要根据相关规定来选课。 当然,如果一个学期想修更多学分,你必须向学校证明你的优秀及能力,向学校提前申请才行。比如,在第一个学期你能够修3门课程并保持全A,就能证明你的学习能力,在接下来的学期就能申请修更多的课程。其实在美国人的眼里一般是不建议学生加速学习的过程。他们认为学习是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的,只有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才能将知识学得更牢固,才能将所学知识吸收并应用到实践。因此,如果你去找Advisor申请多修学分,也会比较困难些,但只要我们有实力,也是可以实现的。 教学内容 美国大学的专业设置非常广泛,他们非常鼓励学生们在大一、大二基础学习阶段,广泛涉猎多种类型的课程,相对而言,美国大学对于基础知识的学习也要更精更细。美国的大学教育提供了这样一个绝佳的机会,让学生在不同的领域进行探索,而这也正是美国大学教育的特色之处。

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机制

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机制 (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交流研讨会交流材料)美国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涵盖多个方面,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评估机制。其中主要的是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为促进美国高等院校或专业的发展起到了保证和监督作用。众多认证机构大多经过民间的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和官方的联邦教育部认可。各州政府也对公立的和私立的高等学校实施质量评估,但常和认证合并进行,以免重复。还有一种评估就是排行榜,通常由新闻媒体、出版机构主办。 美国的高等教育没有明文规定的国家质量标准,而只有质量评估,对高等学校办学或专业质量进行鉴定。广义地讲,质量评估可包括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顾名思义,外部评估指的是高等学校外的机构对学校或专业的评估,而内部评估则指高等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估。外部评估的作用是:促进高等学校向公众负责,使学校接受外部标准,提高教育质量;向高等学校颁证,授权其颁发学位和证书;使学校或专业可能获取公共基金;使教育消费者得到更多信息。外部评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学校或专业的认证,联邦政府的数据收集,州政府对高等学校的教育绩效评估,州政府向高等学校颁发许可的评估,以及大学捧行榜等。内部评估主要包括任期和提升评估、同行专家组科研评估、学生评估和专业评估等,是美国校园文化的传统组成部分。内部评估比外部评估更直接地与学校规划、优先设置新专业、资源分配等挂钩。 一、非官方认证、认证机构及其认可 1.非官方认证 非官方认证(accreditation)是由非政府的同行专家组对院校和专业所进行的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外部质量评估。其作用主要是:(1)保证,即确保院校和专业的质量;(2)改进,在达到基本水准后,进一步提高院校和专业质量;(3)论证,公开证实院校或专业充分满足接受公共基金的条件,达到获得许可证的法定要求,并部分地满足学分转移的基本条件等。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是院校或专业自定的使命和认证机构的鉴定准则。鉴定周期有3年或5年的,也有10年的,但要求递交期中专题报告。鉴定结论是综合专家组的取证、审查和判断而得出的。认证的一般步骤是:(1)合格性预审,即院校在申请认证前必须已经获得州颁发豹许可证,并确实以教育为其主要任务;(2)自评:(3)现场访问;(4)专家组书面鉴定报告;(5)认证结论;(6)监督。其形式有年度报告、期中评估、重大变化报告等。 2.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可分为地区性认证机构、全国性认证机构和专门职业性认证机构三种。 (1)地区性认证机构(regional accreditor)。全美划分为新英格兰、中部各州、中北部、南部、西部、西北部等6个地区,分设6个地区院校协会及其下属的8个认证委员会,负责对全国所有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实施院校认证(institutional accreditation)。此外,纽约州评议员委员会是惟一得到联邦教育部认可的州认证机构,有权在本州实施院校认证。地区认证机构共计认证3000所学校,按人头计在校生1373万人。其中中北部院校委员会认证的学校最多,共960所;涉及学生数也最多,共460万人。划分地区的做法,有利于保持地区特色,但也造成了地域的局限。因而,各地区认证机构历来在跨地区院校认证等方面保持协作。例如,8个地区认证委员会都要求学校是有学位授予权的,是自治的,其师资是具有适当的资质的;同时还要求本科教育计划是条理分明、循序渐进的,含有与学校使命相称的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分支。近年来这种协作更因远程教育和教育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而更趋密切,成立了地区认证委员会联合体,拟订各地区共同合格准则。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 摘要:美国总统大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初选和全民投票是两个极其重要的阶段。 关键字:总统选举制度总统的产生重要的作用重要的阶段参议员和众议员政党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和当选总统就职。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选举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其间,各党派竞选人将争夺本党总统候选人提名。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第三季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两党总统候选人耗费巨资,在全国各地开展竞选旅行、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等。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的次日举行,这一天被称为大选日。为避免大选日投票过于拥挤,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允许选民在大选日前45天内提前投票。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在大选中,美国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在一州或首都获得选民票最多者获得该州或首都所有选举人票。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因此,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通常大选日当晚就能决出选举获胜者。 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在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选举人在其所在州的首府投票表决。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只是例行公事。 此外,如果两大党总统候选人各获得269张选举人票或因有第三党候选人“入围”而导致无人获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则总统人选由国会众议院决定。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发生过。 总统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直至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在总统

美国大学制度

https://www.360docs.net/doc/ec1322519.html,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美国目前实行准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分别代表本科和研究生两大类教育4级不同的学术水平。由于准学士学位只是读完2年初级或社区学院的资格证明,不是攻读学士学位的必经阶段,因此美国的学位制基本上还是3级水平结构。美国高等院校设置的学科专业名目繁多,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层出不穷,因此美国的学位五花八门,达2千种左右,但按学位性质,不外学术(研究)学位和专业(专科)学位两种。此外美国大学还颁授荣誉学位,此种学位并不反映学术成就,而是对予社会有杰出贡献者的承认。在美国,各高等院校之间的学位水平是很不一致的。 准学士学位 完成中学教育后进入4年制高等院校修完前两年课程,或只在2年制的初级、技术或社区学院修完全部文理科课程的学生可得准文学士或准理学士学位,修完相应的职业、技术课程则可得准应用文学士或准应用理学士学位。2年制学院的若干课程有时用1年或不到1年时间便可修完,所得的是资格证书而不是学位。准学土学位有助于谋职就业,但其课程偏重职业性,学术水准不高,因此美国高等教育传统的“第一学位”通常指的还是学士学位。不过近年来2年制学院蓬勃发展,准学士学位也逐渐登堂人室,成为本科教育的基本学位。 学士学位 中学毕业取得文凭后,成功地在学院或大学完成4年学业,便可得学士学位。文理科学士学位课程通常为4年,每学年两个学期,但目前亦有不少院校实行3学年制或3学期(秋季、春季和夏季)制。 美国习惯上对学习语言、文学及其他人文学、历史和艺术的学生授予文学士学位,对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学生授予理学士学位。此外,专业学院还设置各种专业学位。因为文学士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学位,所以某些院校除了授予学习自然科学及工程和应用科学的学生理学士学位外,其余一概授予文学士学位。这种现象目前已有所改变。 学士学位课程头两年通常为广泛的基础学科,包括一些必修科目,如英语写作、外语、文学、社会科学和理科的某些学科。后两年主要攻读专业课程,学生要选择一门主修科目和2门副修科目。教学实行学分制。在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制的院校,每学期15周内,每周有1小时讲授或2-3小时的实习作业就算一学分,4年内修满120学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一般每学期同时选修4-5门课程。 一些院校允许学生在大学三、四年级时就进入专业学院学习,这在法学院、医学院和工程学院尤为普遍。这些学生也许要花5年以上的时间来取得他们的学士学位,不过他们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一部分在时间上是重叠的。硕士学位 互联网留学360介绍,硕士学位在美国600个以上授予此种学位的院校、甚至在这些院校不同的系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有的院校,学生在校学毕5年便可获此学位;而在另一些院校学生须通过资格考试,提交学位论文,还须选修一门外语。有时它是修完2年制专业课程的学位,如工商管理专业;或3年制的研究课程,如美术专业。它还可以是第二级专业学位,如在药理学和建筑学专业。 一些院校把硕土学位视为一种研究学位,而另一些院校则视之为通向博士学位的中间阶梯,具有考查性质,学生们往往绕过硕士学位这一级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在一些院校、特别是一些名牌院校硕士学位被用来抚慰那些不够攻读博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硕土学位大体上可分为两类:文理科硕土和专业硕士。文

美国大学对本科生培养的12条标准

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华盛顿协议》 1.什么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的,针对高等教育本科工程类专业开展的一种合格评价。 2.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是:构建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3.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点?答: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特点:一是由被认证专业所在学校自愿申请参与认证;二是由第三方非盈利,从事认证机构的组织实施; 三是针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的合格性评估、认证; 四是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提升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五是以学生为本,重视对全体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 4.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答:在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遵循以下基本理念: 一是强调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将学生作为首要服务对象,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或专业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是能否通过认证的重要指标:二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outcome-based)。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专业教育的有效性; 三是强调合格评价与质量持续改进。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价。专业认证还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改进机制。 5.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有什么关联? 答:注册工程师制度是在国家范围内,对相关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工程师建立统

中美两国高考制度之比较

从高考制度的异同看中美两国教育观 朱梅芳 (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摘要:教育观作为东西文化都存在的一种现象,含义丰富,差异巨大。本文以高考制度的不同特点为例,从科目设置,实施方式,录取标准三方面进行不同的教育观的比较分析,揭示了因不同教育观而产生的巨大差异。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对不同的教育观作出判断和取舍,科学地借鉴美高考国制度中的优点,并针对当前中国高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高考制度教育观比较 美国的高考制度以以多元化而著称———形式多元的考试方式、丰富多彩的考试内容、灵活多样的评分方式、多元化设置的考试科目等,使得中学的课程多样化、教师的教学方法多样化、学生的选择多样化,从而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为社会培养出大批创造型人才。由此可见,美国多元化高考制度的精髓将为我国高考改革提供很好的借鉴,成为我国在教育改革中很好的参考。 中澳两国高考制度的差异主要存在于科目的设置、考试实施方式、录取标准三个方面。本文就从中美高考制度的不同比较研究两国教育观,科学地借鉴美国高考制度的优点,以推进和完善我国的高考制度。 (一)科目设置 1999年我国教育部推出“3+x”高考改革方案以来,至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同时实行着几种不同模式的“3+x”方案:“3”指语数外三科:“x”指理化生、政史地,具体“x”考试科目由各省属教育部门规定,考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能决定在何省参加考试。 在美国,高考即全美统一的学业能力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是由美国大学委员会委托教育测试服务(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定期举办的世界性测验,包括SATT和ISATII。SATI主要测验考生的写作、阅读和数学能力3科,每科满分800分,总分2400分,它是通用考试一推理测验(Reasoning Test);SATII是单科考试一专项测验(Subject Tests),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包括汉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学生根据自己兴趣及申请大学的要求,至少选考1科。SAT每年举行7次(海外5次),参加考试的次数不限,其考试内容与高中教材没有直接的关系,查考学生的不光逻辑、分析、推理能力,更考察他们的创造、表达、求异思维等多方向的能力,对学生将来学习潜能进行考查通常学生自高二开始即可参加SAT,取最高一次成绩寄给申请院校。美国学生可凭SAT 成绩申请美国顶尖大学,同时也是大学发放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通过比较可见,中美两国在科目设置的改革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是在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上,中国的高考属选拔性质,其考试的目的主要侧重于筛选符合入大学学习的考生,而全美统一的SAT和ACT则属于升学适应性测验的性质,其考试目的是考查学生的学习潜能;二是在命题范围上,中国高考的内容只覆盖了高中阶段的主要文化课,而全美统一的SAT 考试内容与高中教材没有直接的关系:三是在考试的要求上,中国考生只有选择考文利一或理科的权利,而全美统一的SAT和ACT规定了必考及选考科目。 (二)实施方式 我国高考施行“统一招生,统一考试”,其始于1952年,每年举行一次(各别省改革后试点每年进行两次)。试题由国家教育部高考命题组负责编制,旨在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理解和运用。自1987年上海实行高考自主命题试点以来,到2006年自主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占全国考生的65%,基本形成了“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格局。分省命题

美国选举制度剖析_张立平

美国选举制度剖析 张立平 [内容提要]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在宪法规定下、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它一直保持着宪法规定的基本骨架,并通过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政党改革、各州议会的法律而在具体程序和规则上有所变更。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联邦制度、分权制有密切的联系,也体现了美国政权体系中权力分散、权力多元、权力有限的特点,更反映了美国的“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的特色。选举人团制和预选制是美国的独创,前者“古老”,后者较新;但从实践看两者都是既有利也有弊。总而言之,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麻烦的、难缠的、短期内不易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美国选举制度 总统选举 国会选举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5)02-0004-08 顾名思义,所谓选举制度就是指一个国家选举其国家领导人或各级政权代表的,由有关程序、法律、规则等构成的一整套体系。一国的选举制度既是该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该国的其他政治制度有密切关联,还与该国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美国的选举制度就深深地刻上了“美国”的烙印,也就具有了所谓的美国特色。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剖析的主要是联邦层次的选举制度,不涉及州和地方层次的选举。 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今天的总统选举制是在宪法规定下、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它一直保持着宪法规定的基本骨架,并通过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政党改革、各州议会的法律而在具体程序和规则上有所变更。 首先,候选人的资格。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总统竞选?什么样的人可以当总统?《美国宪法》(1787年)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是:(1)生来就是美国公民,这意味着要么是在美国出生,要么是在海外出生,但父亲和(或)母亲是美国公民的人,通过移民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第一代移民)不能竞选总统,这一条阻碍了无数像基辛格、施瓦辛格、奥尔布赖特这样的政治人物入主白宫;(2)年龄在35岁以上;(3)在美国境内居住超过14年。自1789年第一次举行总统选举以来,美国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就没有改变过。1951年批准的第二十二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当选并担任总统不得超过两次;如在他人当选总统的任期内代理总统两年以上,则不得当选并担任总统一次。这一条修正案虽然没有为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增加新的条件,但其实暗含了当选并担任过两届总统的人就不能再竞选总统了。 对于总统候选人的资格,除了以上的明文规定外,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用时下流行的话就是,还有一些“政治潜规则”:政治顾问和媒体记者认为,最好的总统候选人是白人、男性、新教徒、中年(40多岁或50多岁)、模范丈夫(无桃色丑闻)、担任过州长等等。①当然,这些“潜规则”也是从过去的政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43任总统都是白人男性;近14的总统担任过州长;绝大多数总统是新教徒(肯尼迪是美国总统中惟一的天主教徒);绝大多数总统第一次当选时年龄都在四五十岁左右(里根总统是一个例外,他1980年第一次当选时已年届73岁);在竞选活动中没有被桃色丑闻击倒的廖廖无几(克林顿是一个例外,1992年竞选中他在妻子希拉里的帮助下艰难地渡过了桃色丑闻)。 其次,选举人及选举人团制。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投票选举总统?简单地说是选举人(elec-tors)。《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每州应依照该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的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由各州选派的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由选举人团投票,如得票数超过选举人总数的一半,即当选为总统,这就是选举人团制。“如获得 — 4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05年第2期 DOI:10.16502/https://www.360docs.net/doc/ec1322519.html, ki.11-3404/d.2005.02.001

美国大学体系简介

美国大学体系简介 从学位授予角度来看,美国大学分为三类:综合性大学(University)、自由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 1、综合性大学(University) 综合性大学就是我们日常所听到的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等,当然也有叫做Dartmouth College的达特茅斯大学,虽然用College做名称,还有像著名的麻省理工大学(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及加州理工大学(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这两所学校虽然都叫做Institute,但仍然是大学。综合性大学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拥有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不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Bachelor Degree),还可以授予更高级的硕士学位(Master Degree)或博士学位(Ph.D Degree)。大学的目的不仅以教学为主,还要做学术研究。 2、自由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 自由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LAC)其实不太为广大国人所熟悉,但是自由文理学院才是构建美国本科教育的重要基石。Liberal Arts Education 强调对“人”的教育,而不是对“技艺”的教育,它关注的是如何把一个人教育成一个能够独立思考、具有价值观和道德操守、了解文化差异的健康个体。它通过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培养学生批判性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Liberal Arts Education很多时候由于国内媒体的翻译被人误认为是人文教育,其实不然,在美国人文教育有专门的词汇是“Humanities”。自由文理学院会教授学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知识,不培养具体人才,而是进行自由教育。学生毕业后颁发学士学位(Bachelor Degree)。美国顶尖的文理学院有阿姆赫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斯沃斯莫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三所简称为AWS,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地位其实一点都不亚于美国人对哈佛和斯坦福的崇敬。 3、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 社区学院是美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美国共有1171所社区学院,其中公立社区学院992所,在经济上依靠百姓纳税的支持。学生可以选择兼职或者全职上课。毕业后一般颁发副学士学位(Associate Bachelor Degree),或者大专学位。大学承认社区学院的学分,学生满两年后能转入公立或私立四年制大学。社区学院最为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学费低廉,同事部分所修得的学分可以带入正轨的大学并且得到承认,冲抵毕业要求。但对于广大中国学生来说,社区大学却是值得商榷的选择。表面便宜的学费后,其实很多社区学院不提供食宿,所以,生活成本高昂,而且很多社区学院毕业的学生直接进入本州的州立大学,因为他们是本州居民,父母一直在纳税,所以有资格进入照顾本州居民教育的州立大学,中国留学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所以,社区学院不到最后一刻,不要选择。

中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异同

一、中美教育管理体制的比较 1.教育管理机构的权力设置不同 根据我国宪法, 最高教育立法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有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教育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掌握教育的大政方针, 统筹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 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 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改革, 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类人才。而在美国, 教育权为各州所拥有, 最高教育立法机关为各州议会,决定重要的教育运作事项, 其中包括: 州教育委员会成员的产生; 规定各级各类学生的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和教育年限; 审核州内教育预算等事项。基本上取得州内教育的主导权, 并推行其既定政策的机关为州教育委员会与州教育厅。 而美国联邦教育部迟至一九七九年才成立, 主要负责: 分配和管理联邦补助的教育经费; 搜集全国教育类数据, 提供信息服务和开展教育研究。联邦教育部的设立并不减少州、地方所拥有的职权, 在教育人事、课程、与经费权上联邦教育部拥有的权限极低, 主要处在辅导和建议的地位上。 2.教育管理机构的独立性不同 在我国, 教育部为国务院职能部门, 其下的省、市、县教委( 教育局) 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此外如教育人事与教育经费也一并在普通行政之运作中考虑, 并未独立分开执行。因此, 我国各级教育行政组织均采取从属制。相比之下, 美国的教育行政组织形式多样。国家联邦教育行政组织属于政府组成机构, 采取的是从属制。州教育行政组织采取半独立制, 美国的州教育董事会虽独立于州政府机关之外, 但其经费预算及部分州教育董事仍由州政府控制或指派, 故属于半独立制。而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则采取独立制, 美国地方( 学区) 的教育董事会享有组织、人事及经费的自主权。 3.教育管理机构的决策体制不同 我国从国家教育部到各地方教育厅( 局) 均采用行政首长负责制,而美国各州及地方的教育行政机关, 均采用委员会制, 设有教育董事会( 或委员会) 为决策机构, 教育局为执行机构。 二、对两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分析及得到的启示 1.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 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 采取的是地方分权制。而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 采取中央集权制。教育行政权力分配的集中与分散各有利弊, 不能一概而论。 中央集权制的长处在于: 有利于统一教育的目的、方针政策, 使国家的整体利益得到实现; 有利于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 按照国家的某项需要实施重点发展, 保证国家的重点人才需要; 有利于国家通过行政干预对教育事业的管理与控制, 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并且有利于保持各地区教育的平衡发展, 消除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其弊端在于: 一是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缺乏自主权, 限制了办学的积极性; 二是整齐划一的目标模式, 压抑人的个性发展, 培养出的人才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是难于发挥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四是机构臃肿, 中间环节过多, 权责界限不明, 行政效率较低。地方分权制的长处在于: 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办学的积极性, 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有利于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培养所需的人才; 有利于调动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壮大; 同时, 还有利于建立相对灵活的学校办学机制,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形成特色学校。但也存在不少弊端, 一是容易造成国家整体上“失控”, 国家重点需要的建设人才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缺乏统一的发展教育的目标和标准,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甚至可能扩大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 三是国家整体上的协调、控制、评价、督导等规范化管理难以实施, 行政管理能力削弱。如在美国, 教育经费来自于各学区的税款, 一些贫困的学区由于资金短缺而面临困境。 2.教育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的关系 美国的部分教育管理机构享有人事权和财政权, 独立于政府机构, 而我国各级教育管理机构都隶属于地方政府机构, 属于从属制。 从属制的优点有:(1) 教育行政为普通行政之一部分, 在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和事权统 一方面较有优势。(2) 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同属于普通行政, 彼此能互相配合与相辅相成。家在维持一定教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1130310120 杨斌斌 摘要 美国是一个幅员广袤的联邦制的民主国家,这塑造了其独特的选举制度。浓厚的联邦制色彩赋予每州一定的权利,这决定了美国不会像法德等传统国家进行全国性的普选。同时在信息传递不发达的时代美国幅员的广阔又要求其选举必须具有高效性。初选和大选中以人票反映得票比例、赢者通吃的做法在民主的前提下增大了投票数据的方差,在宪法得票过半的要求下往往能一次选举成功,同时不严格的按人口分配人票(规定每州的最少票数)又保障了小州的权益。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预选提名制和选举人团制很好适应了美国国情从而得以保留。 关键词 预选提名制选举人团制高效的民主 正文 美国总统选举大致经过候选人提名和大选两个阶段。候选人提名如今主要采用以州为单位的预选提名制,大选采用选举人团制度。 一、总统候选人提名 在选举初期,每个政党同时会有几个候选人宣布参加总统竞选。总统候选人提名,就是要选出各个党派的唯一候选人,使政党能够团结一致地竞争执政资格。其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 (1)1790至1832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门罗、杰克逊都是国会党团会议挑选的候选人并最终赢得了总统职位。 (2)1832至1968年的党代表大会提名制,其中1832至1908年为纯粹的政党组织提名制(因为所有的党代表均来自各州的党团会议、选区代表大会、州代表大会、行政机构委员会、党的领袖及这些机构的联合体);1918至1968年为混合提名制(即预选与政党组织提名相结合,但预选并不起决定作用,虽然在1916年预选高潮时曾有26个州实行预选,其中每个州有一半以上的党代表是由预选选出的,但总的来讲,这些预选意义不大)。 (3)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预选制在本世纪初在有些州开始实行,但直到60年代末才被广泛采用。预选制的流行主要源于60年代末及70年代初的政治改革—党代表大会修改了代表的资格,代表席位向少数族裔及妇女开放;州议院通过了在总统预选中选民选举出倾向于某个候选人的代表的法律,也源于有关竟选筹资法的规定,还源于媒体力量的上升。由预选来决定提名的制度又被称为“公民表决制”,它的特点是:1、选民直接参与党的候选人的挑选并选举出承诺支持某个候选人的党代表;代表大会仍然保留,但其提名功能降为批准或登记预选结果的功能。2、总统预选由各州〔而不是政党〕负责,州议院规定预选日,州政府出钱准备预选的选票;候选人在预选活动中的费用部分由联邦政府承担,候选人在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后申请公共资助(即配套资金),条件是预选花费不能超过联邦选举委员会规定的限额;候选人亦可不要公共资助,自由花费私人的资金,没有花费限额○1。3、各州采取的预选方式各不相同,如“关门预选”(预选投票只限于本党的选民,即所谓党内选举)、“开门预选”(预选投票向任何人开放,不问党籍)、“一揽子预选”(两党候选人均列于选票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摘要:美国总统及其选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人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作为世界大国美国总统的提名与竞选也成为了新闻报纸探讨的热门话题之一。2016年正值美国总统大选之年,究竟民主党还是共和党会成为为下一届美国白宫的主人,成为大家目前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因此本文就美国的政党制度,美国总统选举流程,美国总统竞选影响因素等对总统选举做一个简要的概括总结,从而了解和掌握整个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和进程。 关键词:美国政党美国总统选举流程影响因素 引言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即将到来。大选将美国民主党与美国共和党两派的斗争再一次推 向四年一度的高潮。2016年美国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美国民主党)与唐纳德·特 朗普(美国共和党)以及其他诸位候选人将在次大选中角逐、对抗。白宫,国会乃至最高法院的两党政治势力都将在此次竞争后重新洗牌。根据《英语报刊选读》第一章所收录的 一文所述的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两大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与巴拉克·奥巴马)之间的差距与问题,作此文以研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现象、流程、历史与本质。采取了上网调查、图书查阅、和汲取文学影视作品核心内涵等方式收集样本资料,提取有用信息,然后进行整理分类、概括归纳。 美国总统的选举 1美国的政党制度 要想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必须先了解美国的政党制度。 美国实行两党制,即区别于多党制和一党制的政党制度,由美国两大执政党操控国家 政权,在美国三大权力核心白宫、国会和最高法院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共和党是"右派""保守派",代表资产阶层和社会保守势力,在乡村特别是南方力量 强大.主要支持者有宗教组织,大企业,退伍军人,白人特别是男性白人是共和党最重要资源.政策上,共和党支持商界,削减政府规模开支和福利计划,但保证军力,与民主党对立,后者强调政府投资同时削减军队把钱用于国内.共和党比较偏重外交,特别是动用军力干涉国际事物,是所谓"鹰派",与民主党"鸽派"相对. 美国民主党是"左派""自由派",代表中产阶层和贫民阶层, 城市力量较强,主要支持者是 工会和知识分子,及社会边缘化势力如移民,女权主义,少数族群,同性恋团体等.政治上,民 主党重视内政,环境保护,健康保险与社会福利,教育等领域.由此可见,美国总统奥巴马便是属于美国民主党,其所进行的医疗改革法案也符合民主党人的宗旨。 美国国会作为美国民主政治的标志,被视为是制约总统权力的重要形式,虽然国会中两党派人数相差不会太大,但两大党派在国会的所占比例与总统本人所属的党派有着重要联系。 此外,美国总统会在每年的年初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总结上一年的工作与经验,并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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