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

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
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

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

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一样,发达的网络同样可以捧红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例如,你现在使用大名鼎鼎的搜索引擎搜索你的名字,有可能会出来很多关于你的搜索结果,诸如BIog文章、个人简历、家庭住址信息、电话号码,如此等等。在这些信息中有的可能是你想公布的,而有的信息却是你不愿意公布的,例如电话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在越来越多的人跑步进入网络世界的今天,你的隐私信息可要悠着点哦!

小心谨慎为主

祸从口出,很多糟糕的事情都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在随随便便的情况下将其泄露。例如在博客上写博文时,很多与自己敏感的信息无意中被公布出去。因此,不想自己的隐私信息在网络世界公布,关键在于自己。

网络中慎用真名

如果你的名字不是那种“大众情人”式的,属于“国宝”级的姓名,由于重复率不高,直接通过Google就可以搜索到

你,这种情况下你就更需要注意,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需要谨慎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例如注册网站、论坛、博客时,不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在刚站、论坛上发表相关信息,也不要使用真实姓名,笔名或使用笔名或是其他网名来替代。假如在网上发表一些文章中可能会用到截图,若截图中含有个人隐私信息,请注意进行遮盖处理。

提示Attention

很多朋友都喜欢在一些同学录中与以前的同窗好友进

行联系,殊不知,一些不知名的同学录正是利用这种人气聚积的效应,收集大量的网友隐私信包,之后再把这些信息卖给其他人牟利。因此,在注册校友录时也需要小心谨慎,尽量使用同学们都知道的网名。

自己的网站,为敏感信息设置金钟罩

如果在自己的网站中必须要公布自己的相关敏感信息,那就可以通过下面的手法躲避Google的搜索。将这段代码放到网页源代码的之间,这样就可以躲避Google收录你的网站.别人通过Google搜索后就找不到你这样操作过的网页的相关信息了。

弥补措施

力挽狂“删”

如果可以删除自己的敏感信息,那当然是删了痛快。首先,在Google中使用自己的名字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就可以看到那些与你名字相关的网页,如果这些同站是论坛、博客等可以自己删除的,那就应该立即下手,全部删除干净,以免后患。

以新充旧法

假如你在使用Google搜索自己的姓名后,发现有一些自己无能为力删除的信息,那么,你可以通过以旧充新的方法来弥补,就像论坛中的帖子,新帖子总会靠前,旧帖子自然会往下沉。对于大多数普通网友来说,很少会翻看搜索结果中摆在搜索结果太靠后的信息的。你只要重新在网上发布一些无关痛痒的相关信息,搜索引擎会将以前的信息向后排。例如,我们搜索“刘德华”,排在前面的都是最近的相关的

信息,以前的信息都会自动排在后面的搜索页而中。

假如你搜索到一些自己希望立即将其删除的隐私信息

后无法删除,你可以试试给这个网站的站长发一封态度谦虚、诚恳的请求信,请求他帮忙删除。

小结

总之.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会进入网络世界,我们就越需要注意自己的隐私信息不要轻易地放到网络上去.当一位网络名人固然是好,但当自己的隐私信息被公开后,就需要留心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恰当地掌握一下本文介绍的方法是现在网络时代所必备的!

如何进行网络数据隐私保护

如何进行网络数据隐私保护 导读:基于海量个人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在带来巨大价值的同时,也让个人隐私岌岌可危。比如,在移除数据中标识符属性(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等)的情况下,简单地分析其他属性组成的准标识符,仍能够轻易地识别个人,个人信息存在巨大的暴露风险。如何更好保护网络数据隐私?一起来看看阿里技术团队的探索。 个人数据挖掘和个人隐私保护,并非鱼与熊掌,可视分析的技术手段能够帮助我们保护个人隐私数据,避免后续的数据挖掘暴露隐私的同时,平衡数据质量发生的变化,减少对后续数据挖掘的影响。针对网络数据中的隐私保护问题,浙江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和阿里云DataV团队,共同发表了最新的研究成果《GraphProtector: a Visual Interface for Employing andAssessing Multiple Privacy Preserving Graph Algorithms》【1】,这项成果也已论文形式收录在IEEE TVCG中。 图一GraphProtector 系统。a) 保护器视图b) 历史记录视图c) 实用性视图d) 优先级图 背景 关系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联系,它可以是一种静态的连接,如“亲属”、“朋友”等,也可以是动态的,通过动作将其关联,例如“通话”、“邮件”等。科技的进步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关系变得更复杂,进而形成了一张偌大的网,因此,我们也把这类数据称之为网络数据(或图数据)。网络数据的研究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它能够帮助识别社团、划分人群,定位特殊人物、研究信息传播、追踪欺诈行为等。但在对这类数据进行研究的同时,伴随着巨大的隐私泄露风险。为了能够在探索数据背后巨大价值的同时,保护用户的隐私不被泄露,我们提出了一个能够应对网络数据隐私攻击,提供有效隐私保护的可视分析系统——GraphProtector,它不仅能够更全面、更细致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也能够兼顾数据的实用性,保证数据的质量。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以大学生求职为例 主持人:刘晓欢 参加人:戴惠王金雷王源王祥光 指导老师:常金华 报告日期:2010年2月27日 1 2 1刘晓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戴惠: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王金雷: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祥光: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源:会计学院财务管理0801班

目录 一、摘要.......................................................3 二、前言.......................................................3 三、本次调查的基本状况.........................................5 四、项目论证.................................................. (一)大学生隐私泄露状况....................................... 8 (二)大学生网上求职状况........................................9 (三)大学生网上求职时对隐私保护的建议意见.....................10 四、解决措施和方法............................................. (一)大学生应该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11 (二) 学校应加强求职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普及工作.................11 (三)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注重隐私保护.........................12 结束语.............................................................12 附录一:调查问卷...................................................14 附录二:参考文献...................................................14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摘要:隐私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为特征的网络时代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生活方式,拓展了人类交往的空间,人类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在信息时代公民的隐私权被他人侵害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情,而这不仅仅是关系个人权利的问题,我们更需要依靠科学手段,克服隐私权保护技术滞后,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关键词:网络环境隐私权隐私权保护 一.网络环境下隐身权的挑战 2007年12月29日,留学海外多年的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层楼跳楼死亡。在自杀之前,姜岩在网络上写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当天开放博客空间。之后的三个月里,网络沸腾,姜岩的丈夫王菲成为众矢之的。网友运用“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住址以及身份证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披露。王菲不断收到恐吓邮件;网上被“通缉”、“追杀”、围攻、谩骂、威胁;被原单位辞退…… 2008年3月18日王菲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张乐奕、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案被媒体冠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网络暴力第一案”。 1.科技的进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现使得人民的隐私更容易暴露与网络。网络在为人类提供巨大便捷和乐趣的同时,也对新环境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新的挑战。 2.现代传媒的发展与进步,对隐私权的保护构成了新的威胁和挑战。现代传媒使得当代社会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和便捷,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各种传媒报刊、广播、电台等的传播速度将迅速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因此,传媒的发展成为隐私权保护的一大威胁。 3.网络环境下隐私权防范技术发展的相对滞后,在技术上对隐私权的保护成为难题。个人 二、网络隐私权的界定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网络隐私权与隐私权有以下几点区别:网络隐私权的客体不同于隐私权。网络隐私权其核心为个人资料保护问题,但是由于网络的数字化信息可以进行加密,这些加密的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因为权利人不希望公开这些资料从而使所有的网民知晓。对于权利人来说,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针对绝大多数陌生人,而不像一般情况下

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发表时间:2019-01-07T16:24:44.5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作者:梁潇 [导读] 摘要:现如今大数据蓬勃发展,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西安 710048 摘要:现如今大数据蓬勃发展,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我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一系列的网络安全和隐私泄露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时代下网略安全与个人隐私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策略。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网略安全;隐私保护 1.大数据的特征 大数据的来源方式多种多样,一般它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为来源,人类在对互联网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包括视频、图案、文字等;第二类来源于机器,各种类型的计算机在使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并且以多媒体、数据库等形式存在;第三类的是源于设备,包括各种类型的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采集到的数据,比如摄像头的数字信息和其他渠道产生的各方面信息等。 2.大数据面临的网略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 尽管大数据的出现为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依然会有问题出现。在大数据的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往往为了方便而忽略了对安全问题的考虑。大数据的工作类型不同,所以保护的方式也不一样,个人认为,大数据在使用中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2.1大数据下的隐私保护问题 如果在大数据的使用过程中,没有对数据进行一定的保护,那么就会有可能造成工作人员隐私泄露的问题。在数据使用中,人们面临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隐私问题,对于数据的研究、分析,以及对人们状态和行为的检测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工作人员的隐私泄露,从而为以后大数据的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除了隐私安全,工作人员状态以及行为也都会有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数据使用结束以后,一定要认真做好数据安全的保护,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2.2大数据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 在大数据里,人们普遍认为数据是安全的,所以人们就过度的相信大数据给他们带来的便捷性。但是,实际情况证明,如果对数据本身不能进行有效地识别,那么也会被数据的外表所蒙蔽。如果一旦被数据外表所蒙蔽,不法分子就会对数据进行伪造,导致大数据的分析出现错误,错误的数据必然会给工作带来影响。例如:网站中的虚假评论,就会导致顾客去购买虚假产品,再加上当今社会是互联网普及的时代,所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虚假信息泛滥,那么对于数据安全技术而言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3.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策略 大数据在使用结束后,如果不能做好保护措施,就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对大数据的保护当中,隐私保护是首要任务。在对隐私保护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最普遍、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来对大数据采集进行严密的保护工作。个人建议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保护:一方面,是更好地对数据采集进行保护;一方面是对隐私保护方式提出几点个人建议。 3.1数据溯源技术 数据溯源技术原本属于数据库领域的一项应用技术,但是现在大数据也开始使用该技术来保护用户的安全和隐私。数据溯源技术的基本方法是标记法,即记录下数据的原始来源和计算方法的过程。通过标记出数据的来源,方便对分析结论的溯源和检验,能够帮助分析者以最快的速度判断出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于数据溯源技术对文件进行恢复。 3.2身份认证技术 身份认证技术具体是指通过收集用户和其应用设备的行为数据,并进行分析其行为的特征,以这些数据来分析验证用户和设备,最终查明身份信息。目前,身份认证技术的发展重点在于减少恶意入侵攻击的发生率,减少经济损失。一方面帮助用户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一个系统性的认证体系。 3.3匿名保护技术 在对大数据的隐私保护中,匿名保护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方式,这种匿名保护的手段目前还在完善中。当前,数据匿名的保护方式比较复杂,大数据攻击者不仅仅是从单方面来进行数据采集,还能够从多个方面来获取数据信息。因为匿名保护模型是根据所有属性结合来设定的,因此,对其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这也会导致在匿名处理中,出现匿名处理不到位的可能性。因此,应该对匿名数据保护技术进行完善,这样就可以使用多样化的匿名方式,从而将其包含的数据进行均匀化,加大对数据匿名保护的效果,也可以预防数据攻击者对数据进行连环性的攻击,有效保证数据匿名保护的特性。因此,将匿名保护技术进行完善,是当前对大数据进行保护的重要手段。 3.4网络匿名保护技术 大数据的重要来源有一部分就是来自互联网,因此,对大数据做好匿名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但是在网络的平台上,通常都是包含图片、文字、视频等,如果只是一味地采用传统的数据机构来对数据进行匿名保护,很可能无法满足社交网络对匿名保护的需求。为了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对图片结构应该采取分割点的方式进行聚焦。比如说,基于节点分割的聚焦方案、对基因算法的实现方案,这都是可以进行匿名保护的重点方案。在社交网络进行数据匿名的保护中,关系型预测的使用方式具有较多的优点,其可以准确无误地从社交网络中连接增长密度,使积聚系数增加从而进行有效的匿名保护。因此,对社交网络的匿名保护,也是需要重点加强的主要工作内容。 3.5数据印发保护技术 数据印发保护技术就是将数据内部所包含的信息,利用嵌入的方式嵌入到印发保护技术中,从而确保数据可以安全地使用,也可以有效地解决数据内部存在的无序性。在这一方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将数据进行结合的方式嵌入到另一个属性当中,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数据攻击者对数据保护技术的破坏。另外,还可以采用数据指纹的方式来对数据进行保护。最后,独立分析技术还可以进一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所以,为了保证数据安全,这些措施都是必要的工作流程,为后期数据的挖掘起到了辅助作用。 3.6把安全与隐私保护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而言,他们应该努力加快完善我国的网络立法制度。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法治是解决问题的制胜法宝。并且在

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c13668657.html, 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龚鹏霁 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4期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经为人们拓展了生活空间,越来越多的人可以自由在网络空 间的平台上发表自由言论,进行自由交往甚至是自由交易,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改变,但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遭受着严重威胁。对此笔者在本文中结合网络时代背景与网络隐私权界定,对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最后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具体对策,旨在通过本文研究引起人们对当前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视,促进立法建设以实现可靠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网络时代;网络隐私;困难;保护对策 一、网络时代隐私权概述 (一)网络时代背景 网络技术发展不但给人们之间沟通带来了包括电子邮件、在线聊天软件等方式手段,也创造了网络空间,人们可以在网络空间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内心感受,也可以在网络空间进行娱乐游戏,还可以在网络空间进行经济活动,例如购买商品、投资理财等等。网络空间虚拟性人们看似能够以各种虚构身份开展活动,但越来越多活动开始要求人们实名制或者在后台进行大数据记录分析,这些都使得公民隐私权受到了威胁。 (二)网络隐私权界定 公民在网络时代隐私权的界定影响法律保护的对象和范畴,首先需要肯定一点即网络隐私权是公民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权的延伸,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当前并没有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界定依据,理论上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界定虽然有探讨,但尚没有形成统一观点,笔者认为对网络隐私权的界定应当把握三个基本要点:一是主要内容围绕人们在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二是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具有财产性价值;三是网络空间个人隐私权从不被侵犯转变为如何合法利用的保护需求。 二、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面临的困难 (一)立法缺乏对网络隐私权保护 从立法上看,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性规定主要分布与各个部门法中,而且都相对较分散,没有形成体系化和制度化,对网络时代具有新形式的隐私权更是缺乏直接的立法规范,只能参照传统隐私权保护立法进行保护,但是传统隐私权立法本身就存在效力不足,间接援引到网络隐私权保护更是大大减损了其保护效力。

(完整版)浅谈大数据时代的客户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浅谈大数据时代的客户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如何运用好“大数据”这把双刃剑 数据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数据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而言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但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将愈加复杂,也更难以管理,个人隐私无处遁形。回顾2014年,全球各地用户信息安全事件频出: 2014年3月22日“携程网”出现安全支付日志漏洞,导致大规模用户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类别、银行卡卡号、银行卡CVV等信息泄露。 2014年5月13日,小米论坛用户数据库泄露,涉及约800万使用小米手机、MIUI系统等小米产品的用户,泄露的数据中带有大量用户资料,可被用来访问“小米云服务”并获取更多的私密信息,甚至可通过同步获得通信录、短信、照片、定位、锁定手机及删除信息等。 2014年12月2日乌云漏洞平台公开了一个导致“智联招聘网”86万用户简历信息泄露的漏洞。黑客可通过该漏洞获取包含用户姓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各种详细的信息。 2014年12月25日,12306网站用户数据信息发生大规模泄露。 2014年8月苹果“iCloud服务”被黑客攻破,造成数百家喻户晓的名人私密照片被盗。 …… 这些信息安全事件让人们开始感受到“数据”原来与我们的生活接触如此紧密,数据泄露可以对个人的生活质量造成极大的威胁。大数据时代,如何构建信

息安全体系,保护用户隐私,是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企业和个人用户正视数据的运用的意识缺一不可。 数据安全技术是保护数据安全的主要措施 在大数据的存储,传输环节对数据进行各种加密技术的处理,是解决信息泄露的主要措施。对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后,即使数据被泄漏,数据的盗取者也无法从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尽管对于大数据的加密动作可能会牺牲一部分系统性能,但是与不加密所面临的风险相比,运算性能的损失是值得的。这实际上是企业管理和风险管理间的协调,重要的是企业要有将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的理念。 目前数据加密保护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发布匿名保护、社交网络匿名保护、数据水印等几种。此外,除了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外,也有许多可以运用在数据的使用过程,以及发生数据泄露之后的相关保护技术。这些技术可以有效地降低数据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1、数据发布匿名保护技术 数据发布匿名保护技术是对大数据中结构化数据实现隐私保护的核心关键与基本技术手段。能够很好地解决静态、一次发布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 2、社交网络匿名保护技术 社交网络匿名保护技术包括两部分:一是用户标识与属性的匿名,在数据发布时隐藏用户的标志与属性信息;二是用户间关系的匿名,在数据发布时隐藏用户之间的关系。 3、数据水印技术

(完整版)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与措施(一)

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与措施(一) 摘要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繁荣、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安全的因素,特别是网络的公开性和易窥窃性很容易使人们的隐私暴露于天下,个人隐私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网络隐私权有其特定的含义和内容,需要加以明确界定.美国和欧盟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是两种不同的模式,各有所长,值得借鉴.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保护好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权是本文所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行业自律立法规制民法典 2007年12月29时,31岁的白领女子姜岩从北京的24层的家中跳楼身亡。姜岩自杀之前曾写下两个多月的死亡日记,将自杀的原因归结为丈夫的出轨,08年1月初,姜岩的死亡日记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网友们纷纷谴责姜岩的丈夫王先生和“第三者”,并迅速搜查出王先生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电话、MSN等资料。有激愤的网友开始采取“电话骚扰”、“登门涂字”等做法,王先生的生活受到极大干扰,也迅速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第三者也因为压力被迫辞职、二人甚至长时间找不到新的工作。2008年3月,王先生将三家网站告上法庭,首次将“网络暴力”和“网络隐私”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中国网络隐私保护第一案。 还有08年的艳照门事件、06年的“铜须门事件”、01年的璩美凤“性爱光碟事件”等等,这些通过网络而发生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有所反思,现在互联网络的发达,在我们可以快捷而自由地表达意见的同时,怎样控制自己的思想和键盘下击打出的文字,而不使它成为一种新的暴力。而在这种暴力面前,我们仅有的那点隐私却显得那么弱不禁风,不得不让我们感觉到我们的隐私正处在一个极不“隐私”的环境下,正如美国学者A..斯皮内罗所惊呼:“我们正生活在一个透明的社会里”,“社会中每一个人保所拥有的个人隐私权正在消失”一样,信息产业巨头斯科特·麦克尼利也曾断言:“必须承认这一事实,私生活已不复存在”,“电子监督本领通天,人类未来无隐私”。由此可见,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正越来越被我们关注,本文试图通过对网络隐私权的论述来探讨适合我国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 一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 1.1隐私权 189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路易斯·D·布兰迪斯和塞缪尔·D·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第四期上发表了《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隐私权的概念及系统理论。至此之后,经过百余年的发展,隐私权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一些国家是制定专门的成文法对隐私权加以保护,一些国家则通过判例加以保护。 所谓隐私,一般是指不愿意为别人所知晓的有关自己的私生活和个人事务,譬如个人的资料信息、交友范围、生理状况乃至性习惯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①]。 王利明教授在其主编的《人格权法新论》一书中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由于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因此我国法律并未明确隐私权,也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隐私权保护理论。这也是我国有关隐私权保护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②] 1.2网络隐私权的提出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领域等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于是网上购物、远程诊断、免费邮箱等悄然兴起。然而,网络在给人类带来繁荣、便利的同时,也打破了时间、空间的界限,使作为隐私权屏障的时间、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给数百年来人类形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带来极大的冲击。

论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保护

本科生毕业论文 ( 2014 届) 法政学院 题目:论网络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学号:201007020123 姓名:程章尧 专业班级:法学101 指导教师:何菲职称:讲师 2014年5月22日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我谨在此承诺:本人所写的毕业设计(论文)《论网络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均系本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行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引用注释,如出现抄袭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目录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传统隐私权的分析和界定 (1) 二、互联网对传统隐私权概念的影响 (2) 三、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法理辨析 (3) (一)互联网时代下隐私权是否存在新的定义 (3) (二)互联网时代下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3) (三)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特点 (3) (四)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性质 (3) (五)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4) 四、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侵权类型 (4) (一)擅自披露他人隐私 (4) (二)非法获取、利用个人信息 (4) 1. 网络经营者对个人信息的侵害 (4) 2. 黑客对网络用户的侵害 (4) 五、国外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的基本模式 (4)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 (5) (二)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 (5) 六、我国在网络时代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5) 七、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议 (6) (一)以立法保护为核心 (6) (二)以行业自律保护模式为补充 (7) 结语 (8) 致谢 (8) 参考文献 (9)

网络营销与个人隐私保护

网络营销与个人隐私保护 要求用户公开个人信息越多,或者是用户关注程度越高的信息,参与的用户将越少,为了获得必要的用户数量,同时又获取有价值的用户信息,需要在对信息量和信息受关注程度进行权衡,尽可能降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程度,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信息。 互联网上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情形,包括信用卡信息被盗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家庭信息联系被人利用,受到骚扰甚至被骗,造成人身伤害等等。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这么 严重,只是个人信息被企业用于开展各种营销活动,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最近看到国外一个网络营销专栏作家的文章,由于他几乎在每篇文章中都留下了自己的Email地址,以便和读者交流,结果现在每天收到数百封垃圾邮件,2002年7月份每天接收的垃圾邮件是一年前同期的6.5倍!笔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在网上营销新观察网页上公布的服务邮箱中每天同样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很显然,这些电子邮件地址被一些非法用户所收集,然后出售或者发送商业广告。这些邮件地址一旦被垃圾邮件数据库收录,必定要影响正常的通信,每天花费在处理垃圾邮件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多,同时真正有效的信息则可能被淹没或者误删。电子邮箱地址被他人任意使用便是典

型的用户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例子,当然用户关心的个人隐私远不止Email地址一项内容。 个人信息在营销中的作用 .... 网络营销的特点之一是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营销,其前提是对用户信息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姓名、职业、爱好、电子邮件地址等等,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对用户信息了解越少,个性化服务的效果也越低。以Email营销为例,我们可以对比两种情况: (1)发信人对收件人信息不了解,邮件的开头可能是是:亲爱的用户:本站新到一批电子商务系列书籍,如果您有兴趣的话…… (2)当发件人明确知道收信人的信息时,邮件内同可能是另一种情形:亲爱的冯先生:感谢你在3个月前惠顾本站并购买《电子商务原理》一书,该书的作者最近又推出了…… 如果你是邮件接收者,对此两种情况,你是不是觉得在邮件中提到你自己的名字会更加亲切和可信呢?大多数情况下,第2种邮件会得到更好的回应,但其前提是用户愿意向该网站提供有关个人信息并愿意接受商品推广邮件。为了制订有效的营销策路,营销人员期望掌握尽可能多的用户信息,但是,商家过多获取用户的个人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目录 一、隐私权的概念 (3) 二、隐私权被侵犯的主要表现 (4) 三、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6) 参考文献 (9)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上的各种隐私权面临被侵犯的可能,网络的信息安全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文章描述了传统的隐私权和现代社会的网络隐私权,分析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初级阶段,网络隐私所面临的现状,寻求解决的途径,通过行业自律、个人道德和立法来进一步加强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关键词】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的概念最早产生于美国,由路易斯布兰代斯和萨莫尔沃伦与1980年在《哈佛法律评论》上首次提出。英文名为privacy。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网络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学界的研究成果,是指公民在网络中享有的个人信息、网上个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传播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 网络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用户在享受网上服务时,所登记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身份识别信息。二是个人的财产状况和信用资料,包括信用卡、银行卡、网上炒股、网游帐号密码等等。三是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上网活动踪迹及活动内容等等信息。 网络时代,传统隐私权被赋予了新的内容。网络隐私权一方面有着和传统隐私权重叠的部分,比如具有一样的权能,都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等等;另一方面又是作为传统隐私权的一种新的补充和扩展形式出现的,二者共同构成了我们现在所指的广义上的隐私权。可以说,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它有别于传统隐私权的特点:一是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二是网络隐私侵权主体难以认定、追究侵权责任的难度大。传统侵权行为通常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有可以确认的侵权主体。而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侵权人分布广泛,追究责任的难度加大。例如,由于网络运营商无法预知网民们的言论内容,他们很难凭自身技术去判断网民言论是否侵权,如果采用无过错责任模式则义务过重,甚至无法履行;如果采取过错责任模式,则网络运营商无须承担审核监督义务,又有袖手旁观之嫌,这些因素都使得侵权责任追究难度加大。三是网络隐私侵权内容扩大,侵权客体具多样性。网络隐私权扩充了传统隐私权的内容及形式。在传统日常生活中不属于隐私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在网络社会都成为了个人的隐私。网络隐私权还表现为一种集人格权与财产权与一体的复合型权利。到了网络信息时代,网络环境中的一些私密信息,不仅因为其本身具有经济利用价值,还包括有的隐私是与现实中的

社会网络中的用户隐私保护研究

一、绪言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领域等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于是网上购物、远程诊断、免费邮箱等悄然兴起。然而,网络在给人类带来繁荣、便利的同时,也打破了时间、空间的界限,使作为隐私权屏障的时间、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给数百年来人类形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带来极大的冲击。它使社会和公众的全部活动一览无遗,使文明的人类面临着一种被剥夺的赤裸的感觉,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繁荣、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安全的因素,特别是网络的公开性和易窥窃性很容易使人们的隐私暴露于天下,个人隐私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网络隐私权有其特定的含义和内容,需要加以明确界定.美国和欧盟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是两种不同的模式,各有所长,值得借鉴.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保护好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权是本文所关注与探讨的问题。如何保护社会网络中的用户隐私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隐私问题 伴随着Internet的日益普及,网络应用的蓬勃发展,网络隐私问题备受关注。网络中的敏感数据有可能泄露或被修改,保证网络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审查性方面具有其重要意义。 (一)网络隐私 1网络隐私是指在网络时代,个人数据资料和网上在线资料不被窥视、侵入、干扰、非法收集和利用。网络隐私权是网络信息时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涉及到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 2、随着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已普遍应用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比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及家庭等。但随之而来的是,计算机网络隐私安全也受到全所未有的威胁,计算机病毒无处不在,黑客的猖獗,都防不胜防。 (二)侵犯网络个人数据的行为方式 一般情况下,一条或一组个人数据要成为有用的个人信息,需要经过收集(登记)一储存一传递一利用等阶段,而以上每个阶段,都可能使个人数据受到他人的非法使用,导致数据主体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 数据主体如何对个人数据进行保护?在谈论个人数据的技术保护之前,有必要对各种可能侵犯他人个人数据的行为进行深入地分析,这样才可能在技术上更加严密地保护个人数据,寻找更好的保护对策。 (三)非法入侵个人数据系统的技术行为方式

论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目录 一、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重要地位 (1) (一)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 (1) 1.隐私权的概说 (1) 2.隐私权对个人的重要性 (2) (二)网络时代下的个人隐私权 (2) 1.互联网的发展 (2) 2.网络时代下个人隐私权的新特征 (2) 3.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 (3) 二、我国个人隐私权在网络中的现状 (4) (一)侵犯我国网络个人隐私权的侵权形式 (4) 1.个人的侵权行为 (4) 2.黑客的侵权行为 (5) 3.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6) 4.软硬件供应商的侵权行为 (6) 5.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 (7) 6.政府的侵权行为 (7) (二)我国网络隐私权立法的现状与缺陷 (7) 1.宪法对隐私权的规定 (7) 2.民法及其解释对隐私权的规定 (8) 3.刑法、诉讼法对隐私权的规定 (8) 4.法规、规章对网络隐私权的规定 (9) 三、国外保护网络个人隐私权的模式 (9) (一)欧盟模式 (9) (二)美国模式 (9) (三)对两种模式的比较以及吸取经验 (10) 四、完善我国网络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 (10) (一)建立网络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10) 1.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10) (1)在民法中明确隐私权的法律地位 (10) (2)制定相关的网络个人隐私权保护法 (11) (二)加强行业自律 (12) (三)完善网络技术保障体系 (13) (四)网络道德建设和网民自我保护 (13) 注释 (14)

论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法律 保护 摘要:隐私权对于维护个人生活安宁和个人信息秘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网络时代下的个人隐私权,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技术性、开放性,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网络个人隐私权侵权案件,他人隐私持有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他人隐私,网民的个人隐私被盗取,而且侵权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因为我国在保护网络个人隐私权方面的立法很不完善。本文在对国外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模式做了比较分析后,围绕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保护的不足,提出了应当以法律保护为主,以行业自律、个人意识和提高科技等为辅的保护方式。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突出个人隐私权在网络时代中的重要地位;其次是阐述我国网络个人隐私权的现状,对网络环境下侵犯两种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叙述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再次是对国外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模式做了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它们的优点;最后是对我国个人隐私权在互联网中法律保护提出的一些意见。 关键词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 一、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重要地位 (一)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 1.隐私权的概说 隐私一词源于英文Privacy,原意为“隐私、私密、独处、不受他人打扰”。“学术界一般认为,1890年法学家萨缪尔·D·沃沦和路易斯·布兰戴斯在《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上发表的《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为严格意义上的隐私权概念的首次提出。他们把隐私权界定为“不受干扰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a-lone)”。[1]隐私权问世一百多年来,学术界一直对它争论不已,对于隐私权的概念出现了众多学说。 (1)私人领域说 我国也有学者支持这样的观点,其认为,“隐私就是私生活,它相对于公共生活而言,是指与公众无关的纯属个人的私人事务,包括私人的生活、私人的活动空间以及有关私人的一切信息。”[2]此学说产生较早,19世界末由著名作家歌德钦(E.L.Godkin)提出。笔者认为,将隐私权界定为私人生活领域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私人事物都被认为是隐私,如姓名、肖像等。 (2)私人秘密和私人信息说 此观点认为,隐私实际上是一种私人秘密和私人信息。隐私,又称生活秘密,是私人生活中不欲人知的信息。我国有些民法学者赞同这样的观点。而笔者认为,将隐私权仅仅定义为秘密有些许狭隘之说,毕竟包括私人生活的安宁、独处也应当被界定为隐私权。 (3)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说

网络上个人隐私的保护方法 2014.12.1

学士学位论文 (成人教育) 题目:网络上个人隐私的保护方法 姓名:王文双 学号:1203030014 院系:信息管理系 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指导教师:王子舟 2014年11月

个人声明 在论文导师的指导下,本文确为本人独立完成,并愿意承担因违反学术规范而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本人: (签名) 年月日

论文评定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月日

目录 论文摘要....................................................................................................................................... - 1 - 【正文】....................................................................................................................................... - 2 - 一、第一部分电商时代的到来................................................................................................... - 2 - (一)电子商务模式主导市场经济................................................................................... - 2 - (二)网上购物的认知度................................................................................................... - 2 - (三)网上购物的风险....................................................................................................... - 2 - (四)个人隐私概念........................................................................................................... - 3 - 二、第二部分新媒体时代中个人隐私曝光............................................................................... - 3 - (一)中学QQ时代............................................................................................................. - 3 - (二) 大学网页注册时代................................................................................................... - 4 - (三)社会工作网购时代................................................................................................... - 4 - (四)相应的手机购物终端APP应运而生....................................................................... - 5 - 三、第三部分针对个人隐私曝光提出相应保护措施............................................................... - 5 - (一)购物最好用IE浏览器............................................................................................. - 6 - (二)不要在网页保存账号及密码................................................................................... - 6 - (三)电脑或者手机须下载杀毒软件定时清理垃圾 ....................................................... - 6 - (四)下载CCleaner清理器定时清理电脑网页缓存 ..................................................... - 6 - (五)网购成功我们收到快递后要及时清理快递单 ....................................................... - 6 - 四、第四部分本人对隐私权的见解及展望............................................................................... - 7 - (一)公众人物放大隐私权被侵犯事件........................................................................... - 7 - (二)行规和法律相结合................................................................................................... - 7 - 五、第五部分参考文献............................................................................................................... - 7 - (一)期刊类....................................................................................................................... - 7 - (二)著作类....................................................................................................................... - 8 -

网络隐私保护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2年06月(第26卷第06期 ) East China Economic Management Jun.,2012(Vol.26,No.06) [收稿日期]2011—10—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YJC630234)[作者简介]谢刚(1974—),男,四川广安人,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技术管理,电子商务; 李文鹣(1973—),女,重庆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崔翀翀(1988—),女,江苏宜兴人,本科生,研究方向:网络营销。 ●实务·方法 【DOI 】10.3969/j.issn.1007-5097.2012.06.033 网络隐私保护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研究 谢刚,李文鹣,崔翀翀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摘要]互联网的开放性使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众多方便的同时,也使得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威胁。网络隐私保护 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文章运用计划行为理论,对什么因素将影响互联网用户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意向进行研究。通过204个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网络隐私重要性认知和隐私风险感知对网络隐私保护意识产生正向影响;网络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风险感知对隐私保护行为意向产生正向影响。[关键词]网络隐私保护;行为意向;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097(2012)06—0148—03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Network Privacy Protection Behavior Intention XIE Gang ,LI Wen-jian ,CUI Chong-chong (School of Management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212013,China) Abstract :Internet openness makes people ’s privacies be attacked when they enjoy the convenience from the internet ,so more and more scholars focus on the problems of network privacy protec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factors which influ ?ence the behavior and intention of network privacy protection based on planned behavior theory .According to empirical analy ?sis of 204sampling ,it concludes that cogni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network privacy and privacy risk perception affect protec ?tion consciousness of network privacy positively ,the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of network privacy and privacy risk perception affect behavior intention positively . Key words :network privacy protection ;behavior intention ;influencing factors 一、引言 网络隐私可以描述为网络使用者不愿被他人知悉的个人网络数据,不愿被他人干涉的个人网络行为和不愿被他人侵入的个人网络领域[1]。网民在互联网上的所有活动,如申请邮箱、注册网站会员名、进入聊天室、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资料;在QQ 、MSN 等即时通信工具、社区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站上发表的日志、文章,历史上网痕迹等都是个人在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2]。互联网的开放性,网络购物和网络社交的便捷性,使网民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众多方便的同时,也使得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威胁。可是,《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表明:中国网络对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的满意度调查中不满意的仅占28.8%,非常满意的占8.8%,比较满意的占42.8%,一般的占37.6%;网民对互联网最反感的10个方面中,隐私泄漏仅占4.9%,排在倒数第 二位[3]。这些情况反映,绝大部分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最近几年,由网络引起的隐私侵权案例也越来越多,如“烟草局长日记”、各种“人肉搜索”等案件。网络隐私保护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什么因素将影响网民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呢? 现有文献的研究很多都是从法律学、伦理学、技术安全这些角度来探讨网络隐私保护。卜松涛研究人肉搜索行为和隐私权侵犯问题[4]。马特提出网络环境下海量数据库个人资料保护的问题5];杜雅丽研究网络个人数据隐私保护问题[6];李红研究微博动机和名誉侵权行为[7]。Milne 分析身份盗用产生的风险与在线消费者隐私保护行为的关系[8]。针对网络隐私保护行为及影响因素的研究比较少,仅有少数学者开始关注这个方面。蒋骁和季绍波研究网络隐私风险,提出了网络隐私关注与行为意向影响因素的概念模型[9]。Jai-Yeol Son 和Sung S.kim 将互联网用户的隐私保护行为进行了六种:拒绝提 供个人信息、伪造个人信息、删除个人信息、负面口碑、对网络公司的直接投诉和对第三方机构的间接投诉,隐私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