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通河县人民检察院

基层党组织活动自查自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组织人员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并针对摸底情况进行自我评定。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班子情况

2011年以来,我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县委领导,善于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军作为党组织的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并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认真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使党组织建设工作能够有的放矢,真正发挥出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徐军检察长在工作中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自身

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够坚持和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以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他的带领下,我院领导班子形成了团结意识增强、凝聚力提升、战斗力大涨的良好氛围,在县委对我院领导班子的多次考核中,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及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党员队伍情况

我院现在有在编干警36人,均为共产党员。几年来,我们秉承“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才能做好检察工作”的工作原则,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党员队伍整体培训、全员提高的建设思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自身查摆、互帮互助、讲党课、主题调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使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先后涌现出孔庆春、张静超、刘艾青、曾鑫等一批

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干警向典型看齐、向典型学习,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先创优,共同进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各种主题学习活动,用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展览等方式,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每名党员都要落实帮助任务,采取“一帮一、一对红”的方式,提高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共同进步。并注意在年轻干警中培养优秀积极分子,在思想上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早日迈进党的大门。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4名。每年的党费缴纳由专人负责,按期收取,及时上缴。

(三)工作机制情况

为了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每一名党员的考评工作,我院结合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对党建工作制定出实施计划、完成时限,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每年年初,检察长要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要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党建工作。经过充分的调研,制定了《工作规范》、《处理办法》、《通报制度》,要求全体人员坚决执行,出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干警出现问题连带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出现问题连带追究主管院领导责任。通过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范,既是避免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

3

生,也是保护了每名干警、每个党员。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议,及时通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保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党内重大事项的决定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避免“一言堂”。并利用每周二上午进行固定的学习,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活动。通过实行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活动,我院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出现了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有序提高的好局面。

(四)工作业绩情况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要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够按照正确的道路走下去。在工作中,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狠抓队伍建设、狠抓业务提高、狠抓案件质量、狠抓工作纪律,全院上下形成了赶、帮、超的工作局面、自动自觉的学习氛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11年,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取得了全市第六名的好成绩,又一次进入全省先进院行列。被市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党组织在工作成绩的取得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共产党员和普通群众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群众反映情况

院党组在工作中坚持从严管理、从优待检,坚持走群众路线,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各项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检察业务实行民主监督,党组织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取得了

群众的认可。2011年以来,县委组织的多次测评中,满意票均是100%。对于群众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对于来访群众、案件当事人指定专人接待,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等不靠。每名干警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组织捐资助学、帮扶贫困、驻村等形式,解决好群众的难点问题,让群众真正感觉到党的温暖。

二、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较大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我院党组织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个别干警对党组织建设工作还有认识不足,认为这类工作都是务虚,不用过多的牵扯精力;工作开展中的方式方法陈旧,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以改进。

三、基层党组织自我评价

按照中组部确定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和省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工作实际,自我评价结果:A类。

2012年3月29日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