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简答题

劳动合同法简答题

【篇一: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b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2、用人单位自(c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订立劳动合同

b、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用工之日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 b)。a、60% b、80% c、100%

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得

超过( b)。a、一年 b、二年 c、三年

5、劳动者提前(b)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三十日

c、六十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以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bc )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劳动者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ab )

a、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b、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c、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3、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c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不服从用人单位领导工作安排;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以下哪些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c )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5、以下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abc )

a、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b、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10分〕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错 )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

4、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保管。(错 )

5、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虽然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错)

四:问答题(15分)

上海某公司(上海2008年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

①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②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③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④张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09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以上四种情况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多少?

1、17.2万

2、10.8万

3、21.4814万

4、13.4814万五:案例分析(45分)

1、2014年6月,王女士被深圳x公司录用,协商劳动合同时间2年,薪资1800元,x公司要求先签订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发放80%工资,通过试用期后,再签订1年9个月的正式录用合同。该公司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吗?你如果是该公司人事经理你会怎么做?答题要点:

1、2年劳动合同只能约定2个月以内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发80%低于了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应该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2、不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整体期限为2年,试用期约定2个月,工资1808,按全额发放。

2、2014年10月深圳一公司hr接到业务经理需求,想辞退2001

年1月入职该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员工上个季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目前工资为5000。如果你是接到这个需求的hr你会怎么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对该名员工进行立即辞退员工同意需要经济补偿金多少?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该员工不同意,公司要求必须辞退,你会建

议采用哪些条款,如何操作进行辞退?

答题要点:

1、与业务方进行面谈,确认辞退的具体原因,与员工进行协商辞退。

2、7*5000+7*5000+5000=75000(或目前工资不是前12个月平均

工资给出计算公式)

3、“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转岗任不胜任”,首先对上个季度绩效

考核结果进行面谈,告知员工哪些方面不胜任导致绩效考核不合格,签字确认,然后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转岗,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任

然不胜任进行辞退。

3、华大医学一名在职员工,在外投资一家医学业务相关公司,你认

为他违反了华大哪些规定?如果需要辞退这名员工,你应该怎么操作?

答题要点:

1、员工手册:“2.5.2 专属聘用制度员工受聘期间(包括任何休假期间),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任何身份、任何形式(无论是担任职

或聘用顾问等)为任何第三方(无论是公司、机构或个人)服务,

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有偿或无偿。员工违反此规定的,公司有权对

员工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希望为任何第三方

提供服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的书面批准。该等批准

应当建立在各项活动分别审批的基础上,公司批准一项活动并不视

为批准任何其他活动,且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

需要随时撤消已经做出的批准。”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第3页:”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

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对事件及员工进行调查,固定相关事实及证据,明确员工违反的规定,对员工的违纪事件进行定性讨论,将情况向业务方征询意见,与监事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商讨,发布处理决定,进行辞退。

【篇二:劳动法简答题】

简答题

35.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及其主要机构有哪些?

答:一、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是组织上的三方原则。即在国际劳工

各种组织和会

议上,各国代表团必须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组成,参加讨论,进行表决。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三:

(1)国际劳工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2)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3)国际劳工局是常设秘书处。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还设有许多产业性、专门性、地区性的委员会

36.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答: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

动关系,依法

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特点有五:

(1)劳动合同主体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37.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考核的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考核的种类,依考核的目的和内容不同,

可分为以六种:

(1)录用考核;

(2)转正定级考核;

(3)上岗、转岗考核;

(4)本等级考核;

(5)升级考核;

(6)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35.简述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答:(1)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的概念: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

要求,劳动者

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基本劳动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

也是公民的义

务,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必须履行劳动的职责。履行劳动职责

应当完成一定

的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是现代化社会生产的要求,也是劳动者

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既是劳

动者的权利,

也是劳动者的义务。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同时又必须认

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

职业道德。

36.简述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答:(1)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

动者,提供一

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包括:

①国家基本保险,即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根据支付费用的实

际需要与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

累的原则筹集

基金,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者合理分担,并实行社会统

筹的社会保险

制度。

②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即在国家法定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根据

用人单位自己

的经济实力,为提高社会保险水平,自主地为劳动者建立起来,旨

在使本单位劳

动者在已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补

充保险制度。

③储蓄性保险,即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收入的情况,自愿以储蓄

的形式为自己

建立的社会保险。

37.简述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和程序。

答:(1)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

国处理劳动争

议的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2)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调解、仲裁、诉讼和特别处理程序。

35.用列举方式讲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3)公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36.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及其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或者人民法

院。

(2)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

①撤销合同;②修改合同;③赔偿损失。

37.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答:(1)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拒绝权。即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隐患严重的情况下,劳

动者有权拒

绝从事该项工作或者有权撤离现场。

(4)监督权。劳动者对企业及管理者不执行劳动安全规定,不提供

法定安全卫

生条件,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工作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全。

3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

人身关系;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

(2)两者的主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

为用人单位。

(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36.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

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37.简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答:(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

员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差异。

35.简述我国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答:(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6.简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

答:(1)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

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

(2)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

(3)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

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37.简述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义。

答:(1)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增强各种劳动法主体的

法律意识,尤

其是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有利于维护劳动秩序和劳动力市场秩序。

(3)有利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35.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及特点。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

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

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口头方

式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

时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

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6.为什么工资分配要实行宏观调控原则?

答:宏观调控原则,是指国家在宏观上对工资分配进行干预,以消

除工资分配中

的不合理因素的原则。

实行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是要求消费者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

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

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保护劳动者

的基本生活需要。

建立工资税收制度,对过高的工资收入进行控制,避免过度的贫富

悬殊和两极分化。

37.简述国家和政府保障劳动就业的含义。

答:(1)劳动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2)保障男女劳动者就业的平等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

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就业岗位之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

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3)保障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权利,保障其实现就业。

(4)建立并完善劳动就业的服务体系,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41.简析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

用人单位;公民要参加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单位的成员;这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当事人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等,均应

依法处理;即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与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但国家法律法规对调整其关系另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属于劳动法调

整的范畴。

42.简述国际劳动立法的作用与不足。

答:作用:对各国劳动立法的制定,完善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

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对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状况和保障各国人民

的民主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足:国际劳动立法很难适应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具体条件;国际

劳动立法不能真正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43.休息时间包括哪些类型?

答: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两个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公休假日和

法定节日;年休假;探亲假。

44.劳动关系制度化时期的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

答:(1)该时期的劳动关系受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较其他时期更为

明显;

(2)政府进一步放弃了原来的不干预的政策;

(3)企业的管理方更加关注员工的社会性特征;

(4)该时期冲突逐步制度化,产业民主化和三方性原则首次被提出,集体谈判制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使调整劳动关系的渠道更宽,选

择余地更大。

45.简述五种因劳动者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答: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

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6.简述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对策。

答:(1)加强对我国劳动关系运行、变化及特点的理论研究;

(2)重视对劳动关系调整模式的研究。具体来说,首先,重视对集

体协商谈判制度的研究;其次重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第三,

关注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第四,研究转型时期中国劳动

关系的现实问题。

35.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答: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是有偿的劳动;

劳动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6.简述延长工作时间的含义及我国劳动法对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

主要规定。答: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

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主要规定有:(1)劳动者范围的限制( 2)延长劳动时间的长度限制( 3)延长劳动时间的条件限制

37.简述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义。

答:(1).有利于增强劳动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减少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2)有利于维护劳动秩序和劳动力市场的秩序。

(3)有利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35.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

答:(1)先行调解原则。仲裁庭在开庭裁决之前,应当先行调解。但先行调解不是强迫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2)一次裁决原则。任何一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一次性裁决,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的,都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再次仲裁,而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庭在处理一般劳动争议案件或仲裁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遇到分歧时,为了及时裁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意见也应如实写入笔录。?

36.简述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答: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特点:(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失业保险以失去劳动机会为前提,只适用失业的劳动者,而且必须是非自愿失。(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失业保险待遇不能永远享有,只能在法定期限内享有。

【篇三:劳动法常考的简答题】

1、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2、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哪些步骤?

体合同是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签订一般都必须经过以下5个程序:一是平等协商;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五是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3、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及其安排是如何规定的?两个答案一个详细一个简单 1.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五条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

假。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

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

补假。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

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此外,对个别条

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劳动争议仲裁的应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仲

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28条规定,仲

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不应久拖不决。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仲裁委员会应注重调查研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依

照国家有关规定公正处理。

(三)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作为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企业和职工是地位平等的主体,对双方适用

法律、法规一律平等。

《劳动法》77条、78条规定的注重调解、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

原则,与上述《条例》规定的原则是一致的。 5、劳动者有哪些基本劳动权利?

一、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二、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三、劳

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五、劳

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六、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八、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6、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7、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来考察,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特点,与民事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及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隶属性相区别,是劳动

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

法律关系的这一特征区别于民事法律,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意

思自治是其根本特征。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

动行为和财物。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9、、工伤保险有哪些特点?

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工伤保险有以下特点: (1)具有强制性

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险种一样,是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规

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就业者必须参加; (2)属于非营利性工伤保险

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国家举办工伤保险,目的是为劳动者谋福利,提供所有与工伤保险

有关的服务,均不以盈利为目的; (3)具有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

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者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能保障他们的基

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是指工伤保险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

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

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保证一个人、一个单位或一个行

业的需要。

10、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

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

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

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

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

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11、用人单位过错性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非过错性辞退,是指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未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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