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沿街建筑立面及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规划建设导则(暂行)(精)

福州市城市沿街建筑立面及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规划建设导则(暂行)(精)
福州市城市沿街建筑立面及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规划建设导则(暂行)(精)

福州市城市沿街建筑立面及主次干道户外广告

规划建设导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沿街建筑景观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发挥城市户外广告景观在营造现代城市景观中的作用,使城市户外广告与城市整体环境二者和谐统一,有效配置公共景观资源,展现城市特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沿街建筑立面规划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必须按照协调、突出文化,展示特色的原则进行控制引导。

第三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体量、形式应当与单体建筑及周围景观相协调,并符合城市景观、消防、防火、环保、交通、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

第二章沿街建筑立面城市景观设计

第四条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沿街新建建筑或立面改建必须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中明确街景和立面方案一并报批。

第五条建筑立面设计应整洁美观,以展示城市特有风采。在建筑立面设计时应统一考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室外空调位置、阳台的设计形式等,形成和谐整体,并要求进行夜间泛光照明设计。沿街建筑应采用技防措施,不得设置防盗网。对于公共建筑,在重点地段要求对建筑立面、造型、色彩设计实行多方案比较。

第六条在沿街、沿山、滨水地带要求建筑屋顶按照坡屋顶及其变形体进行屋面设计,从而美化建筑屋顶轮廓线及作为“第五立面”的

建筑屋面,并应考虑与周边建筑的协调。建筑屋顶设置热水箱、冷却塔、电梯间等设备用房,宜进行建筑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必须规范,并应进行建筑形式美观处理。

第七条沿主、次干道的建筑物其阳台封闭形式要统一格式、色彩,统一建筑立面,应按统一式样,使用统一材料进行封闭。禁止设置晒衣架、花架、遮阳(雨)蓬,不得在阳台栏板立面上设置斜撑。

第八条新建建筑物外墙空调外机应统一按规划设计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建筑物外墙无设计指定位置已经安装的空调外机应按街景要求统一设置挡板或统一安装空调外罩予以遮挡,空调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的排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临街建筑物底层安装的空调外机、机身及托架不得占用人行道,空调托架应隐蔽装饰或采用防锈材料的装饰网罩,不得裸露,其外观须与建筑物主体相协调;安装高度从机身底端距地面应不少于2.4米。

第九条城市主次干路两旁的建筑物其锅炉房、配电房、泵房、冷却塔、烟囱、垃圾道、污水处理系统等附属设施不得临路布置。

第十条沿街建筑裙楼和居住区内的裙楼平台上不得搭设任何形式的顶盖、围栏。

第十一条沿街主、次干道建筑的管道(线)不得沿街外露,所有附墙的管、线、柜、箱设置应整齐、清洁,结合建筑形式美观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对沿江滨地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还要从城市设计的角度要求考虑建筑天际轮廓线设计;对于在传统商业街进行建设的项目,在建筑高度、色彩、立面造型等方面,要求保持古城风貌与传统建筑特色。

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任意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的完整性,具体要求是:

(一)不得堵塞或增设建筑立面上的窗户,也不得改变窗洞尺寸、形状和位置;

(二)不得封闭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外走廊,平台等敞开式的空间;

(三)不得在城市道路沿街建筑、市级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立面的外墙上开洞安装空调机、排气机等,也不得悬挂或附着分离体空调机;

(四)不得堵塞建筑立面上的漏花窗和阳台栏杆;

(五)不得在城市道路的沿街建筑立面上再附加任何形式的雨蓬和遮阳设施;

(六)不得改变已统一安装的窗罩、阳台罩的位置、构造和颜色;

(七)不准在建筑物的屋面、阳台、外走廊、裙楼平台上乱搭乱建。

第十四条沿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立面应定期清洗更新。采用花岗石、磁砖等饰面材料的建筑每两年清洗一次。采用塑料饰面的建筑物每5年应重新喷涂。

第十五条沿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其底层原则上不允许开设面宽小于6米的小开间店面、饮食店等商业建筑。

第三章街景容貌设计

第十六条建(构)筑物容貌标准:

(一)临街建筑物外墙上所安装的排气扇应高于地面2.2米;排油烟管道不得外露;

(二)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采用透景或半透景的围墙或者绿篱、花坛(池)、栅栏、草坪等作为分界,高度不得超过1.6米,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按技术规定要求与规划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保持一定距离设置;

(三)临街单位、商店的遮阳篷帐,按统一要求设置,统一定制,色彩应与主体协调,不得在其上刷写文字,并应定期清洗。遮阳罩伸

出部分不得超出人行道宽度三分之一,不超过1.5米,离地高度必须不少于2.5米,其材料要高档新颖(PVC材质以上),式样要一致,外型要美观大方,色彩要与建筑主体协调;

第十七条在人行道上设置的画廊、报栏、交通标志、IC卡电话亭、果壳箱、供电配电箱、交通信箱、邮政箱(筒)、等专用设施,应当设置合理、标志明显,整洁、美观、安全牢固,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行人通行。

第十八条沿街建筑的底层用户不得擅自改变门前街道地坪标高。

第十九条新建的大、中型商场应根据建筑规范设置相应的购物休闲集散广场,广场应设置小品、绿化、休闲座椅、广场灯及夜景照明系统等配套设施,沿街的公共绿化带、广场、公共停车场,要求与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二十条建筑物楼前广场、人行道及商场入口踏步铺设材质及形式要协调一致,并应与绿化、小品等统一考虑,并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硬地铺设宜采用花岗石石材、广场砖、环保型透水砖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规划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商场部分景观的设计及改造,应注意建筑物整体比例协调,并符合下列要求:

1、商场首层宜采用大面积通透玻璃或大面积橱窗,入口为玻璃地弹门或感应门,需安装防盗门、窗的,应采用镂空横杆钢质卷帘门、窗式样要一致,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相协调,防盗门、窗采用嵌入式的,不得凸出墙面;

2、商场入口须按有关专业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人行道须设盲道和标志物;

3、底部外墙实体部分应注意与广场、人行道及建筑立面的协调,宜采用石材、金属材料、高级面砖等进行装饰处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搭建建筑

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筑需要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使用期满立即拆除,并清理现场。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不得擅自破墙开店。

第四章户外广告设置控制要求

第二十三条在道路两侧和道路路口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不得利用交通标志、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应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设置与交通标志的形状、

图形、尺寸相类似的广告。

(二)不得遮挡市政公共设施、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妨碍交通参与者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不得占用道路或者跨越、延伸至道路(指机非车道)垂直上方空间;

(三)不得附着于路灯杆、电力杆、电讯杆、电车动力杆、交通设施杆等道路附属设施;

(四)不得附着于立交桥、人行过街桥、铁路桥等各种桥梁;

(五)道路交叉口五十米范围内设置在10米以下的附着式广告、店招、店牌,应注意不得对交通标志和交通管制灯造成影响、干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在广场、道路交叉口和铁路道口50米范围内;公交车站周围10米范围内;测量标志、消防栓、进水井、各类检查井、路灯杆以及闸阀设施周围3米范围内;桥涵安全保护区范围,即大中型桥梁基础周围60米,小型桥梁和桥涵基础周围30米;立交桥匝道内侧;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地下通道;沿河两侧10米范围内均不得设置广告。

第二十五条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破坏城市风貌、景观和影响市容环境,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设置户外广告应当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风格及立面

的完整性,不得影响其容貌、造型;

(二)不得超过城市规划中限定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三)不得利用危房设置,不得妨碍自身及周边的生产或者人民生活;

(四)住宅楼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综合性建筑的住宅部分、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也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功能与安全,不得影响疏散出口及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防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采光、通风及市容。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涉及影响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机关部门以及军事机关的办公区域和路段;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纪念性建筑物、教育、文化设施用地范围内,以及在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第五章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第二十七条附着式广告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按该楼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定的建筑单体已设计的广告位置设置。

(二)繁华商业街24米以下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允许设置墙身广告,但广告应与整体建筑相协调;高层建筑墙身不得设置广告(除规划建设中已经预留广告位置外);不得在建筑物主体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三)广告牌其尺度面积应与建筑单体相协调、应与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

(四)设置在建筑物屋顶和设置平行于建筑物外墙的广告牌,牌面左右不得突出建筑物墙面外轮廓线,必须平行于建筑物外立面设

置;在坡屋顶或屋顶造型独特的建筑物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五)设置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广告牌;牌面的上端不得超出建筑物构筑物顶部。

(六)设置贴附建筑物、构筑物实体墙面设置的广告、店招、店牌其厚度不得大于0.3米。

(七)广告牌、店招、店牌其底边离室外地面不得低于3米,如位于车行道上方,不得低于5.5米。

第二十八条落地式广告按下列要求设置

(一)可于新区统一规划设置,二环以内的老城区原则上不再设置。在自有地块内发布自身广告,不应作落地立柱式的。

(二)道路两侧设置的大型单立柱式广告、广告牌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2米。广告牌可设置两面或三面,单面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广告牌间距不小于200米,快速路两侧广告牌间距不小于500米,道路交叉口附近的广告牌不得超过两面。

(三)当落地式广告与行道树、步道灯、电话亭、电杆等的位置发生冲突时,广告位置应避让、调整。

(四)一些新建、拟建的城市道路在设计、施工时可预先考虑落地式广告的基础位置,以免道路建成后再二次开挖。

(五)应注意对市政设施及地下管网的保护,与桥梁等公用设施应按相关规范留足安全距离,如遇城市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服从调整。

(六)落地式广告牌日常不得采用斜拉式的加固形式(除台风等特殊气候);电源线不得架空设置,应埋地式接入。

第二十九条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店牌、店招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制,不得多层设置,并应结合立面统一设置,如多个单位共用一幢楼房的,可在建筑红线内主入口,集中设置招牌;

(二)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具备

条件的应当按规定配置夜景光源

(三)店招、店牌应设置在建筑物门楣或檐口以下(建筑物二层窗台线以下),宽度不超出该店铺两侧墙面;不得遮挡窗户;

(四)同一建(构)筑物相邻招牌的上下沿口及外立面应保持平齐,使用材质宜趋于一致,其色调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应按统一规格标准设置。

(五)商场门框、门柱及首层通透玻璃上不得再设置广告或乱粘贴。

第三十条橱窗广告应保证室内采光,通风及安全;窗口及开口处不可设置广告牌(设置电子屏幕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一条户外广告设置应与电力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与有线电视、通讯等导线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且应同时符合有关法规及规范要求;

第三十二条严格保护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的,应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并收取占用费。因占用造成损害的,由占用单位负责恢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三条并应当避免光污染、噪声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三十四条阅报栏、宣传栏需要发布商业广告的,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且广告版面不得超过栏牌全部面积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五条指路牌、地名牌(三环以内):可作医院、学校、派出所等公益设施及其他大型公建的指示,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第三十六条公交站台:按现有位置设置,如遇站台位置变更,参照原审定的设计设置,站名牌不得发布广告;

第三十七条围墙:临时性施工围墙可发布自身广告,待建设项目竣工后即自行无条件拆除;永久性围墙不得设置广告;

第三十八条电子显示牌(屏):不得在道路交叉口或交通繁忙

地段设置。

第三十九条公益广告须统一规划管理,各区、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可在全市范围内规划预留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位置。凡空置广告位置宜以公益性内容补充版面。

第四十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应防止支撑破坏视觉效果,对支撑架应进行隐蔽处理,并由相关设计单位核实其风载与荷载等指标。

第四十一条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应当符合户外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规范,保证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和牢固,且不得超过建筑物设计荷载,必须有泄风压措施。建设和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设置牢固安全,应充分考虑风、火、水、电、台风、雷暴、地震等自然、人为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第四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有相关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设置,并由这些单位承担相应的设计、监理、施工方面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城市灯光夜景建设

第四十三条城市灯光夜景的建设要与城市环境空间相一致,应当做到美观、整洁、使照明与自然夜空相和谐。

第四十四条下列范围应当设置灯光夜景设施

(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建(构)筑物。

(二)机场、港口、码头、车站、高速公路入市口、商业街(区)、会展中心、体育场(馆)、广场、绿地、公园、旅游景点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

(三)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四)主要景观河道、湖泊及沿岸地带。

(五)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橱窗、壁画、户外广告及其他装饰物应设置夜景灯光。

(六)大型桥梁、高架路等市政设施。

(七)市政府认为应当设置灯光夜景的其他范围。

第四十五条灯光夜景的规划、设计、设置及亮化效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照明装置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视觉污染,照明应采用散射光或漫射光,不得采用直射光,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二)不得影响天文观测、交通及航行安全;

(三)不得破坏建(构)筑物、文物、绿化(遵循绿色照明和生态原则,不得损伤绿化树木)、公共设施;

(四)不得影响城市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建(构)筑物的安全;

(五)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城市整体形象;

(六)灯光的强度、颜色不得与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

(七)要体现区域功能、建(构)筑物造型特点和文化内涵,并与整体景观相协调;

(八)高层住宅应当在顶部设置夜景灯光;高层非住宅建(构)筑物应当进行外立面整体夜景灯光设置,应设置霓虹灯或彩灯框线并配置射灯勾明建筑轮廓;可采用“内光外透”等特殊技术手段,因楼、

因材设置灯光,达到亮化效果;

(九)户外广告、标志、店招、单位门头、橱窗应当采用霓虹灯、泛光灯、电子显示屏、灯箱等形式;宜采用霓虹灯、吸塑灯、衬托光源LED管等新型材料光源,做到白天美化,夜晚亮化。

(十)建筑物顶部设置的户外广告、标志、店招应当采用霓虹灯等通透、动感灯光设施,店堂迎街部分应当采用射灯照明;

(十一)公园、景区、景点、山体、河道、湖泊沿岸及桥梁的夜景灯光设置,应当充分体现名胜古迹风貌、山水环境特色,对其中的亭、台、楼、榭、阁、塔等建(构)物应当进行重点亮化处理。

第四十六条设计、安装景观灯光设施,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实行节能、绿色照明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光污染,提高景观灯光设施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第四十七条拟建、改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商贸楼的装饰照明灯光设施,必须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第四十八条夜景灯光设施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同时配备防水、防火、防风、防漏电、防爆等保护设施,保证设置牢固和使用安全,确保设施无好和功能良好。

第四十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应当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并与其同步实施。

第五十条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应设置灯光装饰,并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现特色,成为标志性

城市设施。不得影响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

第五十一条设置于交通管制灯附近的广告不得设有闪光、间歇、红色、绿色或黄色的照明,不得成为交通管制灯的背景。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六年三月十日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一、确定规划目标 1、范围与层次 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3、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4、发展战略 区域协作策略、经济发展策略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策略 二、制定规划方向 1、发展总目标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2、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800万人,城镇人口为5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 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90万人,城镇人口为64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 (2)市域城镇中心体系 到2020年,福州市形成1个特大城市(福州中心城区)、2个大城市(福清市、平潭岛)、2个中等城市(长乐市、连江县)、4个小城市(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闽侯县)以及若干个小城镇,并构建“一主一区两副”的中心体系格局。其中,“一主”包括福州中心区域,长乐市区-滨海新城和连江,是中心城建设用地拓展的核心地区;“一区”即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开发建设为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两副”即福清市区,罗源县城2个副中心城市,福清市区是福州南翼的中心城市,罗源县城是福州北翼的中心城市。 (3)市域空间结构 市域规划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体系: 一区:中心发展区,即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打破行政区划束缚,加强福州中心城区与闽侯、长乐、连江、永泰等城镇合作,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部城市资源、空港资源、海港资源和滨海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市地区,共同承担海西经济区中心城市功能。 两翼:南翼发展区和北翼发展区,“南翼”即福清和平潭,由福清的中心城区、元洪投资区(海口城头)、江阴工业集中区(江阴渔溪)、龙田高山、镜洋东张等新城以及平潭岛组成,南翼地区应充分利用丰富的港口资源条件,发展港口工业及其它临海重工业,建设成为福州市乃至全省的重要产业基地。平潭岛是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经贸合作实验区,是海峡两岸合作的重要前沿和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北翼”即罗源和连江部分地区,由环罗源湾地区的主要城镇,工业区及罗源县城组成,北翼地区应依托台商投资区扩区的载体优势发展成为以能源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基地。 双轴:沿海发展轴和沿江发展轴,沿海发展轴北起罗源湾,经可门,大官坂,长安,琅岐、长乐国际机场、海滨新城、元洪投资区到江阴港区,通过建设沿海大通道将这些功能区联为一体,形成滨海经济走廊,沿江发展轴以福州中心城区为起点,以闽江,乌龙江为依托,向西拓展至甘蔗、竹歧、闽侯等地区,向东发展至长安、琅岐和机场周边地区,重点发展城市公共服务、旅游服务等产业,推动市域山区和沿海地区联动发展。 多极:福州市其他经济增长极,包括永泰县城以及福州西部山区(主要指永泰、闽清、闽侯)的中心镇,永泰县城承担一定区域内服务中心和经济增长极功能,中心镇重点承担镇域及其相邻地区服务中心和产业集聚区功能。 (4)市域产业布局 市域形成江阴湾临港产业基地、罗源湾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尾-晋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松下港加工制造物流产业基地、玉田纺织物流产业基地、青口汽车产业基地、南屿-南通科学城科技研发产业基地、福清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共九大产业基地。 (5)市域城乡统筹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强化福州中心城区的中心地位,鼓励沿海地区城镇率先发展,形成中心城区与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推进福州各类工业园区的空间整合,鼓励沿海地区工业向工业集中区域聚集,山区污染工业逐步得到置换,实现城乡产业空间统筹健康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题,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文教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社会差别;打破城乡分割的制度壁垒,逐步建立统一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重视城乡一体化规划,实现城乡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城乡功能结构互补、城乡空间布局融合、城乡生态环境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城乡之间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社会服务统筹管理的统筹协调发展格局。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设计课Ⅶ 毕业设计(一) 数字化设计与建造 任课教师:吉国华教授 助教:陈中高博士 春季学期 参加学生:人 教学目的: 基于建筑数字技术,本毕业设计涵盖案例分析、设计研究以及建造实践等三个部分,旨在融合数字化设计与数控建造这两个过程,将传统建筑行业中分离的设计与营造用数字技术结合起来,完成从数字化设计到数字化建造的全过程。整个课程以实物模型为研究媒介,希望在形式生成与建造验证这一往复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逐步形成关联设计与建造过程的协同意识,以培养寻求物质逻辑合理性的主动思考,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建筑设计建造一体化思维。 题目简述: 近年来,伴随着复杂形体的建筑设计日益普遍,建筑师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矛盾的设计条件:一方面,当数字设计作为一种通用知识和技术,作为诸多因素协同的系统产物,建筑形体易倾

向于愈加复杂的几何形式创作;另一方面,因偏离传统的建筑学策略,建筑师对复杂几何形体的操作实质较为陌生,而无法有效地回应其建造过程中的挑战。正是在这一困境下,数字化设计与建造的大规模开展给当代建筑学带来了诸多较有意义的探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它扩大了建筑从设计到建造的创作路径与实现手段, 促使两者的互相关联和高度整合;另一方面,它充分显示了建造之于设计所充当的限定与创造的双重角色,能为常规技术、新技术以及新材料等不同制约条件之下的建筑设计带来更多可能性。 基于以上背景,本课题以“创客空间”为主题,要求学生在学校自选环境中设计一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为㎡的创客空间,以满足有创业目标的学生聚会、交流、创想、协作的功能需求,推进创新意识培养。课题着重要求从建筑设计的实际问题出发,用数字化的方法研究和解决问题,最终通过数控加工的方式来实现具有真实细节的构筑物。 课程内容: 、基于计算性设计( )的技术与思维对建筑问题进行解析。 、研究真实建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而进行面向建造的数字化建筑设计。 、程序及编程学习,运用各种程序方法和各类库文件。 、材料研究,充分挖掘并整理与数控建造相关的各类材料。 、掌握数控设备基本知识和操作要领。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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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作者:薛静, 余翔, Xue Jing, Yu Xiang 作者单位:薛静,Xue Jing(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60), 余翔,Yu Xiang(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成都,610017) 刊名: 天然气与石油 英文刊名:NATURAL GAS AND OIL 年,卷(期):2010,28(2) 参考文献(11条) 1.许乙弘Art Deco的源与流 2002 2.张建华建筑设计 2007 3.张兵城市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 1998 4.谢文慧;邓卫城市经济学 1999 5.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 2006 6.徐建刚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世纪中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丛书 2002 7.王爱华;夏有才城市规划新视角 2005 8.王祖华;蔡健;徐进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2008 9.同济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环境保护 1982 10.许浩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技法 2005 11.日本建筑学会建筑与城市空间绿化规划 2006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窦志.赵敏试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建筑学报2002(10) 2.王民成.WANG Min-cheng浅析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山西建筑2009,35(26) 3.高云.金长峰试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期刊论文]-城市建设2010(9) 4.李冠.朱方位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关系[期刊论文]-科技信息2009(27) 5.冯丹.王东军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6) 6.彭碧.向德军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研究[期刊论文]-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9) 7.郑伟.王健浅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2010(11) 8.尹彦凤.李勇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期刊论文]-中国科技博览2010(25) 9.郑倩.Zheng Qian现代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分析[期刊论文]-价值工程2010,29(6) 10.冯志刚浅谈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期刊论文]-科技创新导报2008(8) 引证文献(1条) 1.胡术颖.叶崇福关于建筑设计与城市的综合探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 2011(6)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ec2403231.html,/Periodical_trqysy201002016.aspx

建筑与城市规划导论word参考模板

《建筑与城市规划导论》读书心得 刘维彬先生主编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导论》将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应用联系到一起,深入浅出的从建筑学的角度分析和探索了城市建设和规划方面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其中许多独到的观点和见解,给了我很大启发。 在作者看来,建筑含义的覆盖面非常广泛,不仅局限于建筑物体本身,同时也涵盖到周边的自然环境。从相反的角度来看,我们又可以把建筑作为环境的一部分,并将人的因素包含在内而产生的一种整体设计是一种新的观念。所以,谈论建筑及建筑业,需要从“建筑—环境—人”三位一体的角度去考虑。建筑具有实用性,属于物质产品,又具有艺术性,所以又是一种精神产品。建筑的类型: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牧业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现代居住建筑以“户”和“套”组成各类住宅的基本单位。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以指导建筑设计创作,创造某种体型环境。 传统建筑学的研究对象有建筑物、建筑群、室内及家具设计、风景园林和城市村镇的规划设计。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园林学和城市规划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应该说,建筑学是技术和艺术相结合的学科,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建筑构造、建筑历史、建筑理论、

城市设计、建筑物理、建筑设备等。其中,建筑设计是建筑学的核心,

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总结各类建筑的设计经验,按照各种建筑的内容特性使用功能等,阐述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以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是探索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律,包括平面布局、空间组合、交通安排以及建筑艺术的美学规律等。后者称为建筑设计原理。 城市设计是介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之间的知识领域,从建筑学的角度研究城市的空间环境及其景观问题。建筑作为客观物质存在,除了它的实体和空间的统一性,还有它的空间和时间的统一性。这两个组合为建筑的时空属性。研究建筑,应当把实体和空间统一起来进行。时空性、技术性、艺术性、历史性和时代性,这些都是建筑的基本属性。 建筑的时间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筑的存在具有时间性 二是对建筑的使用也始终是在时间的存在中进行的 三是建筑的使用功能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 四是对建筑的审美也是有时间因素的。 建筑的基本构成要素: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即《建筑十书》上提到的“实用、坚固、美观”。 建筑功能上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1生活活动的空间要求 2生活活动的生理和心理要求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目录 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期限 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总目标 发展战略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城市性质城市规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置规划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规划范围与层次 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发展总目标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发展战略 区域协作策略:落实国家海西反战战略,强化榕台经济合作;加强福州与沿海及内陆的协作,提升海西的区域影响力;强化城市中心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 经济发展策略:大力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高新技术、汽车及配件、临港产业和装备机械等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强化空港、海港带动,结合空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结合江阴港、罗源湾港和松下港建设工业集中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和提升旅游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与提升。 社会和谐发展策略: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配套,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缩小城乡差距;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建设的投入;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建立资源供应与公共安全保障机制。 、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800万人,城镇人口为5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 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90万人,城镇人口为64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 (2)市域城镇中心体系 到2020年,福州市形成1个特大城市(福州中心城区)、2个大城市(福清市、平潭岛)、2个中等城市(长乐市、连江县)、4个小城市(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闽侯县)以及若干个小城镇,并构建“一主一区两副”的中心体系格局。其中,“一主”包括福州中心区域,长乐市区-滨海新城和连江,是中心城建设用地拓展的核心地区;“一区”即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开发建设为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两副”即福清市区,罗源县城2个副中心城市,福清市区是福州南翼的中心城市,罗源县城是福州北翼的中心城市。 (3)市域空间结构 市域规划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体系: 一区:中心发展区,即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打破行政区划束缚,加强福州中心城区与闽侯、长乐、连江、永泰等城镇合作,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部城市资源、空港资源、海港资源和滨海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市地区,共同承担海西经济区中心城市功能。

2019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硕士招生拟录取名单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初试总分窦寅10247961341870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93 刘晓韵10247900000129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54唐苇1024795211182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28于叶10247900000130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23 陈薪10247900000132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72邓弘1024794202 1574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69 傅韵同10247900000130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296 李乐卉10247900000129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40 李子豪10247932110884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89 刘雨晗10247937011402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24 刘子健10247900000 130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31 罗圣钊10247900000 131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83 南晶娜10247911080631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60 裴祖璇10247900000129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298 万山霖10247950141759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79 王宣儒10247900000132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67 王哲明1024795106 1774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72伍静1024794202 1575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83 肖宏伟1024796134 1870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79 薛智捷10247932140936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17 张雪琛10247951511809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28 张卓异102479420 11570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278 朱敏吉10247900000129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272 胡琪曼10247900000132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06 秦楷洲10247900000130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44王航102479420 11570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68 王军力10247942011570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68 张相双10247937021427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79祝鹤10247900000 129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300城市规划351 江卉卿10247900000159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271 孙若彤10247941011490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65 董一磊10247915040743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25 王健涵10247900000161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09 俞佳炜10247932110879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85章睛10247933011098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55 罗玉婷10247933011098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80陈奕1024793702 1424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78 冯蜻捷10247932110879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68王婷10247953041826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19左莹10247921150775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375 味诗韵10247900000 172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293 董超尘1024792207081 1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294方商10247900000 168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56 孙佳俊10247942011570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50王威10247941051504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56 王威然10247932110881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50周宽10247900000 1276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38 付润馨1024791154064 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67曹冬10247951061773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5100 建筑学354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市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市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因而城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城市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地域系统。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我们对城市空间进行分析及设计,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对城市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市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市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市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市环境,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同等重要。 城市规划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建筑的问题,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说:“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再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摄影家和画家,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就是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2 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应协调 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单个建筑物体的设计,还牵涉到场地设计问题。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建筑、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和谐,其中,建筑物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析如下: (1)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2)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认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附件: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面积800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4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规划控制区:面积1892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6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总体目标 新的国际国内发展背景下,以海峡、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全力建设“开放新区、海湾新区、智慧新区、绿色新区”等“四个新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 — 1 —

四、发展定位:“三区一门户一基地” 福州新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五、发展战略:“两大两+” “大开放”战略。持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水平,将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新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 “大海湾”战略。强化海港、空港特有的战略资源,重塑门户地位,打造外联世界、内接腹地的枢纽型地区。以滨海海岸带串联多个特色海湾,推进城市组团聚合;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形成用地高度紧凑集约、功能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利用格局。 “创新+”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生态+”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国家赋予的生态文明发展使命与要求,引领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潮流,建设绿色新区、生态新区,打造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 — 2 —

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

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 红方块展览展示策划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展厅史馆工程领域,多年来服务全国各地客户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将客户经常提出的城市规划馆设计要求供大家分享。 一、城市规划设计原则 1.主题明确,特色鲜明,避免众馆一致,有强烈艺术感染力; 2.总体装修设计风格简洁:具有动感;创造亮点; 3.布展方式多样化,新颖别致,设计与展示重点突出; 4.追求时代性与文化性的统一,融合高科技、智能化、生态化。 5.结合展示内容布置互动项目,增加观众参与性; 6.社会经济效益兼顾,采用限额设计; 7.考虑各展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参观路线; 8.考虑无障碍通道及人流组织,满足公共建筑规范要求。 二、设计内容要求 1、展陈整体策划与总体规划,包括展示总体构思、展示主题、展示特色、主要展示内容、参观流线等。 2、展项展品方案设计:对重点展项进行举例说明,重点展项应避免与国内其它规划馆重复。 三、整体策划与总体规划要求 1、展示主题定位准确:结合XX的城市发展特点和战略需要,①展示城市特色,体现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展示馆的整体形象;②强调“规划”的主导作用。

2、展示内容的要求 ①XX区城市总体规划;②XX区域城镇体系规划;③重点片区规划;④专项规划;⑤重点项目; 3、展示特色的要求 ①区域特色;②规划特色; ③文化特色;④产业特色;⑤城市目标;⑥总体形象宣传口号; 4、展示手段的要求 ①展示手段应与展示内容紧密衔接,有效吸引参观者; ②展示手段应该多以互动多媒体为主; ③通过采用先进的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突出展示重点; 5、展示分区的要求 ①根据城市展示馆主题及建筑平面进行合理的空间分区和展区布局; ②展示内容布置重点突出,展区之间过渡自然,避免互相干扰,观众流线顺畅。 6、展示主线的要求 ①展馆设计主线明确,特色鲜明;②展示内容以规划展示、城市建设成就为主,注重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有机结合。 四、展项展品方案设计要求 1、展项设计要求 ①对各展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应有展项描述;②展项的描述须使用图形、文字说明其展示方式、观众如何参与及其得到的体验等;③提出规划数字沙盘面积、比例及数字沙盘范围、重点内容、展示手段、表现手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0年1月1日起试行)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l997年8月29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的规划管理,保证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开发、空间资源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立足于福建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经贸中心和港口城市的实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规划的关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确定城市发展方向、规模和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功能布局和各项专业规划。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纳入五年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安排实施。 第五条城市规划管理必须执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各类规划申请,核发规划证书,建立规划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查处违法的规划行为。 第八条城市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市长在离任时应就城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交接。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有权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条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编制和审批: (一)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

最新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0年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系与原建设部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合并组建。目前学院开设有四个本科专业: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学、艺术设计。具有六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设计艺术学、景观规划设计。具有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工程景观学。目前学院共有教授15人,副教授35人,讲师38人,助教20余人。学院下设城市规划系、建筑学系、设计艺术学系和景观学系(筹)四个教学单位。并下辖建筑设计研究院(甲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甲级),风景园林设计分院(甲级)三个设计机构。有生态设计研究中心、历史建筑研究中心、城市与景观设计中心、可持续城市设计研究室等多个研究所和教授工作室。学院有《新建筑》杂志社、院图书分馆、建筑模型室、GIS实验室、CAAD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和生产服务单位。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计划内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生40余人。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自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余年已毕业研究生600余人。是目前中国中部地区最重要的建筑、规划、景观和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建筑规划学科硕士、博士培养基地。 2011年计划招生人数中,推免生人数约占招生总数的30%(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博连读人数约占招生总数的3%。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时向学校缴纳一定的培养费,学业过程中,学院会将学校返回学院的部分经费作为此类学生的专业奖学金下发给学生。 1.城市规划系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8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发表时间:2019-04-16T10:36:25.02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5期作者:陈雷 [导读] 城市规划设计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促进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探讨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协调发展战略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和现实意义。 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310014 摘要:作为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设计工作的开展不仅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城市规划设计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促进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探讨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协调发展战略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设计;城市规划 导言: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因此,城市建设和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至于建筑设计的环节,它不仅会影响城市的外观,而且会对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相关建筑企业需要注意两者关系的协调,以便更好地促进中国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发展。 1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要求 在新形势下,无论是建筑设计还是城市规划,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在实际的城市建设中,我们必须处理各种关系,如人、环境、建筑、经济等。只有实现四者的协调统一,城市规划才能更加合理和科学,才能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除了美观和欣赏价值,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是满足人们的功能需求。建筑设计应该符合人们的审美标准,并且能够满足人们生活的各种需求。城市规划也是如此。每个空间的布局应该有明确的功能,明确的优先顺序,并且能够相互联系,以确保城市的协调和统一。 随着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它们已经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就要求现代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处理好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前提是保护环境,防止城市建设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人、自然和城市的和谐共处。此外,在提出节能减排建议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也应作出积极回应。城市规划要节约土地,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休闲娱乐区、商业区。满足城市未来的发展需要。建筑设计必须坚持绿色和无公害的理念,虽然目前的建筑设计无法达到绝对无公害,但在设计过程中要避免能源消耗过大,也要节约建筑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同时,要选择比较少的环境污染材料,才能真正节约能源,减少有害物质排放,为人们创造绿色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 2 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不够大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每个城市都有悠久的建筑历史。这些建筑见证了过去的时代和民族文化的积累。它们值得我们每个人维护和保存。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了城市更新的力度。在一些地方,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旧建筑被拆除仅仅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历史文化的丧失和土地开发的混乱。归根结底,这些问题在于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缺乏重视,未能提高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以确保城市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未能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以及未能制定相关的支持系统。 2.2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城市的发展应该由居民决定,他们是城市的真正所有者。然而,在目前的情况下,一方面,政府对居民缺乏有效的组织,另一方面,居民没有强烈的主人翁感,这导致了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总是拥有最终决定权,很少有居民参与城市规划。因此,城市建设的话语权集中在少数决策者手中。居民不能对城市建设提出合理的意见,也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在某种程度上,这导致了不合理的城市规划。 2.3规划管理实施手段不够合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实施。因此,我们通常会发现一些城市的规划和设计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调整规划,以确保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批准的计划一旦实施,就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规,通常不会得到政府的批准。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法律漏洞擅自制定和实施未经批准的计划,导致了严重的问题。 3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对策 3.1建筑设计要满足建筑规划的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建筑物的实际功能和需求取决于建筑物的位置选择和布局设计。另一方面,建筑的功能扩展必须由建筑设计师指导,以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建筑设计和建筑规划之间的互操作性和互动性。作为建筑企业,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建筑规划优化整个建筑的布局设计。在这个过程中,它还将使用现代设计方法对建筑设计资源进行适当的调整。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实现建筑美感与建筑功能的有效结合。此外,在建筑设计和规划的互动中,建筑的功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扩展。结合对现代建筑规划的理解,发现它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建筑的方向有明确的要求。因此,要求相关人员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设计建筑设计环节中的各个环节,以促进建筑满足人们对外观和功能的要求。 3.2巩固建筑规划为设计提供参考 在建筑规划过程中,既要考虑现状,也要考虑长远利益。功能布局应该做好规划,并预留一定的设计空间,为以后的建筑设计提供条件。我们应该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和城市及地区的发展趋势,为建筑设计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建筑规划的科学水平,降低设计成本。此外,我们应该提前预防建筑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对策,提高规划质量。 3.3基于城市规划来进行建筑设计 建筑功能与建筑的布局设计和位置选择密切相关,而其功能扩展需要建筑设计的参与和指导。在建筑设计实施中,在考虑建筑规划的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编制●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年一月一日实施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 (4)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1) 第四章建筑间距控制与建筑退让 (16) 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25)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35) 第七章建筑绿地控制 (37) 第八章建筑与城市环境控制 (39) 第九章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43) 第十章附则 (48) 附录一术语、名词解释 (49) 附录二计算规则 (51) 附录三附表 (58) 附录四建筑间距及退让图示 (6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科学、合理、经济地利用土地,配置城市公共设施,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在福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0000㎡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用地面积在20000㎡(含20000㎡)以下的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总平面规划》和《竖向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执行。尚无上述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见表(一)。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浅谈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浅谈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摘要: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日益创新,大中城市不断增加,城市的规划不断扩大,城市规划设计面临了诸多建设挑战与机会。合理的进行建筑设计会很大程度影响城市的外观。为进一步推进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相互结合,就要科学的理解和对待两者之间的关联。为了正确处理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之间的联系,有必要为城市规划设计制定正确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科学规划城市的设计与发展和整体规划,所以,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对两者和谐发展有着深刻的探索。本文首先阐述城市建设的要求,然后分析了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面临的主要困境,同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引言 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在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建筑设计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与作用。在城市化建设日益加快的当前社会,城市规划与城市建筑设计之间的联系越加密切,并成为建筑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具体重要意义。 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具体关系 1.1城市规划设计的内涵 城市规划可以可以理解为建筑建设的前提,并为建筑提供必要的空间和前提条件。在相关工作的研究当中,其具体目标是为了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满足城市的社会性、经济性与安全性。具体来看,不仅要有效处理城市局部建设与发展间的辩证关系,立足于城市建设的主题,科学地考虑到城市建设不同因素的影响,从而为后续的发展留有足够空间,同时还需要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间的关系,在注重生态环境改善的基础上保持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城市规划设计的总任务是对人类活动的区域和空间进行协调,并与周围环境进行融合,对某个空间地域进行最合理的规划。但是在研究对象方面,城市规划设计更体现在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无论是社会需求、经济需求还是文化需求。 1.2建筑设计的内涵 建筑设计从微观层次上来理解,即对空间地域进行的规划,关注的重点是建筑群落所体现出的空间特征。相比于城市规划设计,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用途。建筑设计的用途是保障工程在既定的条件内合理开展,稳定进行,满足使用者的不同用途与需求,更加注重建筑本身的功能性,而不是整体的需求分析。 2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存在的问题 城市在规划过程中,需要与建筑设计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结合,这样不仅有利于推动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而且还能够将建筑物本身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现阶段,我国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其整体发展势头并不是很理想。首先,在针对城市进行规划设计时,只是单纯对整体的城市空间布局进行考虑,并没有意识到功能分区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很容易就忽略城市的整个局部建设,特别是在针对城市建筑设计而言,由于考虑不足等问题,导致其整个建设效果并不是很良好。 比如,在城市规划相关措施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只是单纯对整个城市的形态进行相对应的规定,但是却忽视了对建筑物的颜色、形状等进行综合考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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