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情况汇报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情况汇报 ——2009年7月24日在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南通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马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南通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将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2009-2030)成果向市人大常委会议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上一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通市规划设计院于1994年初开始着手编制,1996年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区范围46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用地规模100平方公里,城市性质为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城市。随着南通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加速发展,在21世纪到来之际,鉴于交通条件改善、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于2002年组织对1994版总规进行了调整,在保持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等主要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区的用地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综合平衡,这次总规调整于2004年4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背景与修编原因 1、1994版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1994版总规成果有效指导了南通市城市建设,是一个内容全面,研究具有相当深度、广度的优秀规划,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十多年来南通市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方面有效的纲领性、指导性和基础性文件。从规划实施的情况看,1994版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动态和总体结构把握较准,城市各大功能分区合理,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组团结构在城市建设中基本得到体现,为城市发展构筑了整体框架。 2、城市经济发展指标和城市建设与1994版总规预测基本吻合。2008年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与1994版总规设定的远期目标(2010年)相比,人口、用地,城市化水平等主要指标均已超过远期目标,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在城市建设中基本得到了落实。南通市中心城区的用地功能布局、路网结构、用地时序以及市域城镇体系建设等基本上遵循了1994版总规确定的标准和原则。 3、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因和背景。随着南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交通条件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上海经济圈的辐射影响,南通城市发展的内部、外部动力发生重大变化,1994版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求,我市于2005年5月份向政府提出进行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并获批准。在修编过程中

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的通知2003.12 (较《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总体规划纲要》2002之沿江部分更新更详) 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是省委、省政府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依托南通滨江临海的独特区位优势,加快沿江开发,实施江海联动,进一步拓展南通经济社金发展空问,更快、更好地接轨上海和融入苏南,全面提升城市和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在苏中率先快速崛起,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向现代化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依据《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南通的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本规划以2002年为基期,见划时间至2010年(近期至2005年,远期延伸至2020年),并明确沿江开发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本规划报市入民政府和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定后,即成为全市沿江开发的指导性文件。 南通拥有长江岸线的地区(以下简称沿江地区)是江苏省沿江开发核心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包括南通市区和如皋、通州、海门、启东4个县(市)。2002年人口572.88万人,面积5160平方公里,GDP721.49亿元,分别占全市的73.4%、64.5%和81.3%;人均GDP12584元,比全市人均GDP高出1200元。 2010年前,南通沿江开发的重点是沿江前沿区域,即南通沿江至宁通高速公路南通段沿线的地区(以下简称前沿区域)。本区包括市区和如皋、通州、海门、启东的43个乡镇及其8个经济开发区(名单见附件一),2002年人口317.5万人,面积2535.7平方公里,GDP440.3亿元,分别为沿江地区的55.4%、49,1%和61%,全市的40.7%、31.7%和49.6%;人均GDP13868无,为沿江地区人均GDP的u倍、全市人均GDP的1.2倍,是南通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发达的区域。本规划范围总体上是沿江地区,但侧重于前沿区域。 根据南通滨江临海的独特区位,沿江开发将实施江海联动。为此,包括如东县、海安县在内的整个南通市域,均为江海联动开发区域。 第一章沿江开发基础与目标 一、开发基础 南通沿江地区地处我国沿江、沿海“T”型经济带交汇点,地理位置十分独特。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加快沿江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江海交汇的三角洲顶端区位。本区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江海交汇的北部顶端,与南部顶端的国际都市大上海隔江相望,兼具滨江与临海两大战略优势。南通港为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一,拥有万吨级以上码头29个,5万吨级8个。依托江海河贯通、水陆空配套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本区从长江出海可达中国沿海和世界各港,通过沿海大通道和新长铁路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广袤的苏北大平原及欧亚大陆桥相连,溯江而上,可到达苏、皖、赣、鄂、湘、渝、川等省市,具备广阔的腹地基础。 较为充裕的资源容量。本区在土地资源、江海岸线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具有江苏其他沿江地区都不可比拟的优势。除了淡水资源十分丰沛外,本区土地资源丰富且连年增加,局部地区海工滩积向外淤涨25-30米,增加土地面积约5000亩。本区是江苏唯一同时拥有沿江和沿海岸线资源的市,江岸线219公里(含洲堤),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岸线有33.6公里,目前已利用17.7公里;海岸线203公里,其中具备建设5万吨级以上大型海港泊位条件的岸线40多公里。此外,位于江尾海头的区位,水气环境容量优势明显,危险品和污染物进江危害较小。这些都为临江产业发展以及城镇建设提供了充裕的资源保障和空间支撑。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批后公布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批后公布 组织单位:南通市人民政府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批准时间:2016年7月1日 一、规划范围 市域:南通市域行政辖区范围,陆域土地面积800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全部,通州区的金沙镇、五接镇、平潮镇、平东镇、兴仁镇、兴东镇、先锋镇、张芝山镇、川姜镇,面积约853平方公里(不含长江江面面积)。 城市规划区:包含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的三星镇、江心沙农场,面积约177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1—2020年。 三、城市性质: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四、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8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609万人,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215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25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8.3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853平方公里。 五、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主”:南通中心城区及其辐射影响下的海门城区和如皋长江镇为中心的地区。 “三副”:“掘港—长沙”城镇组群、“汇龙—吕四”城镇组群、“如皋—海安”城镇组群。 “多点”:市域范围内的多个重点镇。 六、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二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座中心城市(南通中心城区)、5座二级中心城市(海门城区、启东城区、如皋城区、如东城区、海安城区)、15座重点镇、50座一般镇。 七、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市级、区级、片区级3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市级中心由老城区中心和城市新区中心共同组成。 规划市北新城中心、观音山新城中心、能达商务区中心、苏通科技产业园中心、通州城区中心5个区级中心。 规划唐闸片区中心、港闸东片区中心、老城西片区中心、老城东片区中心、老城北片区中心、通州城西片区中心、通州城南片区中心7处片区级中心,为各片区提供相应的商业、文化、医疗、体育等配套服务。 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建设“三环、五廊、四心、多点”的网络化绿地系

南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南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南通市的旅行资源,促进旅行业的快速增长和连续进展,尽快把南通建成旅行整体形象鲜亮、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设施齐全、综合效益较高的旅行强市,依照《旅行进展规划治理方法》和《旅行规划通则》,编制《南通市旅行进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南通市旅行进展宏观指导性文件,辖区内各区、县(市)和旅行区在编制旅行进展或旅行开发建设规划时,原则上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条规划范畴 本规划范畴为南通市行政区域所辖范畴,包括南通市区(港闸区、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如皋市、如东县、海安县,总面积8001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6~202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进展时期。近期:2006~2018年,为重点突破期;中期:2018~2019年,为全面提升期;远期:2016~2020年,为连续(成熟)进展期。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国家旅行局《旅行进展规划治理方法》2005;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行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003;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行资源分类、调查与评判》GB/T18972-2003; 4.《江苏省旅行进展总体规划》2002; 5.《江苏省旅行业进展“十一五”规划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2005; 6.《江苏省沿江旅行进展规划》2005; 7.《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修订)2005; 8.《南通市都市总体规划调整》2004; 9.《南通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2002; 10.《南通市旅行业进展“十一五”规划》2005。 第五条规划原则 注重效益,重点推进原则;市场导向,连续进展原则;强化特色,打造品牌原则;系统整合,创新经营原则;因地制宜,和谐进展原则;适度超前,运作可行原则。

南通城市发展规划战略

南通城市发展规划战略 2003-10-30 [摘要]在评析历次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建议和南通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关键词]城市空间形态;规划调整;南通市 一对南通历次城市规划的总体评析 1.有关近代张謇对南通城市发展规划实践的评价 1895年张謇在南通兴办实业,新辟了唐闸工业区、天生港港口区和狼山风景区,同时在旧城区南部开商场、办学校、建博物馆、修道路等,改变了老城过去“以中轴线为对称的方形城廓、十字长街的城市形态格局”。由此,南通形成了以老城区为政治、金融、商业、文化中心,唐闸镇、天生港和狼山镇环绕的“一城三镇”的城镇组团体系。城镇之间以河道及公路相联,在城市功能发挥上成为一个整体。张謇这种朴素的田园城市模式的规划实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于以下考虑:其一,唐闸地区有丰富的棉花原料和从事土布生产的熟练工人,在交通方式为水运和步行的年代就近于原料和劳动力市场布局纺织企业是比较合理的;其二,位于通扬运河畔的唐闸地区,是历史上海盐集散中转码头,水运条件较为优越;其三,张謇在南通兴办实业的指导思想是“实业救国、地方自治”,通过兴办实业来获取教育经费,以唤起民众救国救家;其四,避免在旧城大兴土木办工业,可以保护南通古城风貌和居住环境。从他的故居选址及周边环境建设可窥见张謇的传统风水意识以及与现代环境意识的交融。 我国著名的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在提及“中国近代第一城”——南通时认为:“张謇发展南通的思想不只是基于城市观念,还是集城、镇、乡地区整体共同发展的观念,是谋求城乡关系、工农商关系协调发展并带有区域发展的思想。拟议中的通、泰、盐经济区,比今天苏锡常经济区要早半个世纪。在张謇思想的影响下,当时周边地区如皋县沙元炳、金沙镇孙儆、盐城县凌钟智,都致力于振兴本地实业,筹建学校,起到了建设南通卫星城镇的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张謇的规划实践过早地分散了城市功能,给南通城市空间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弱化了中心城市的集聚作用;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影响了城市经济实力总体水平的提升;影响到长江岸线港口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各组团之间的相互联系度等。虽然张謇的这种城市规划实践可与霍华德(E. Howard,1898年)在《Tomorrow: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中提出的“田园城市模式”的思想相比拟,但两者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英国城市规划学者霍华德建议围绕大城市建立分散、独立、自足的田园城市以解决大城市发展的矛盾,以达到高度的城市生活和清静的乡村生活的有机结合,强调把城市和区域作为整体。而当时南通城区规模很小,社会经济状况亦十分落后,陆路交通也很不便,在城市经济集聚尚不充分的条件下,张謇就把城市的诸多功能分散,将3个不同的功能组团布局在城外9公里处,这种城市空间结构形态不符合国际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 2.1949年—1978年的南通总体上是建设生产型的城市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 2.2.4 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35)

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 一、前言 、规划背景 南通地处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型结构交汇点,“据江海之汇、扼南北之喉”,拥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水运发展优势。近年来,在江苏沿海开发和沿江开发两大战略的推动下,特别是在近期“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发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新战略的带动下,南通市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综合交通和沿海沿江港口发展迅速,正在成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年月,南通市委召开了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交通转型”三大转型任务。推进交通建设由单一体系向综合枢纽转变、由基本通达型向集成运输型转变、由传统分散型向现代智能型转变,是交通转型的三大工作重点。内河水运作为综合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引导重大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两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受到中央和省市的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内河港口作为内河水运的关键节点和充分发挥水运效益、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必须加快发展。年月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水发〔〕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港口转型升级工作,促进港口提质增效升级。此外,江苏内河干线航道网建设等重大工程都将在年全面建成,为内河港口规模化发展、江河联运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宏观形势的发展,上述意见的出台,南通区域交通格局变化,以及内河水运条件的持续改善,提升内河港口发展综合效益,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成为未来内河港口行业发展的重要主题。 南通市坐拥江海之利,境内水网发达,内河航道总里程仅次于盐城居全省第二位,具有发展内河港口的天然优势,连申线和通扬线等主要航道沿线内河港口在能源物资和大宗货种运输方面,对南通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历史原因,南通市内河港口发展速度明显滞后于公路、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发展,部分地区的内河港口发展缓慢,存在分布散、规模小、等级低、功能弱、基础设施和装卸水平落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综合交通运输的发

(推荐)南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南通港总体规划

南通港总体规划 时间:2010年01月15日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南通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海口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南京264公里。 前言 改革开放以后,随狼山海轮港区的建设,南通港的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由内河封闭式港口向沿海开放型港口转变。《南通港总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198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联合批准实施。按照《规划》重点发展了狼山、南通、江海等公共港区,随九十年代以来临港工业的快速发展,富民、任港、天生、如皋等港区亦相继发展,2003年港口货物吞吐量501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490.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8.2万TEU。 港口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其规模和空间上均突破了原《规划》的范围,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新形势和挑战:经济全球化、港口功能日益拓展,港口的发展要适应多式联运和综合物流的要求;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的实施,江海转运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港口面临结构调整与优化的任务;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布局已初步形成,进一步研究南通港的地位与作用非常必要;南通市已知明确稳定深水港口岸线已基

本得到开发,急需解决港口进一步发展的空间问题。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明确未来南通港的发展方向,优化港口的规划布局,合理、有效地开发港口资源,促进港口与城市、腹地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主枢纽港的作用,南通港务局与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共同开展了《规划》的修编工作,编制了《南通港总体规划》。该规划描绘了港口发展的宏观蓝图,是南通港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建设计划及选择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呈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第一节地理位置 南通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海口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南京264公里。港口处在海、江、河的交汇处,是海轮进江后长江北岸第一个可停靠的港口,是水上中转的重要枢纽。从长江口出海可达我国沿海和世界各港;上溯长江,可通往苏、皖、赣、鄂、湘、川六省及滇、黔、陕、豫等省,位于沿海和长江两条经济轴线的交汇处,对内对外的经济辐射都极为有利。内河运输通过长江、引河与通扬、通吕等苏北水系和京杭大运河相贯通。疏港公路与国道、苏北公路网

南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2.2.6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

附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2014~2020年) 一、线网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南通市规划远景年形成城市轨道交通“放射型”线网,由8条线路组成,总长约324公里,设换乘站14座。线网中,市区线4条,长170.8公里;市域线4条,153.2公里。规划2020年,南通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比例为58.6%,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比例为 23.4%。 二、近期建设规划 (一)基本原则 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基础,以解决近期城市发展中突出的交通矛盾为重点,加快构建主城区网络骨架。坚持量力而行、稳步发展,近期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交通方式密切配合与衔接。 (二)近期建设方案 建设1号线一期工程和2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59.55公里,形成轨道交通基本骨架。 1号线一期工程自南通西站至振兴路站,线路长39.15公里,设站25座,投资257.9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8年。

2号线一期工程自幸福镇至先锋镇站,线路长20.4公里,设站16座,投资139.2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三)主要技术标准 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四)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97.13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40%,计158.85亿元,由南通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南通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优化近期建设项目线站位方案,深入论证部分路段线路敷设方式;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地铁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附: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示意图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 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 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 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

适用于本规定。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2.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2.1.1 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2.1.2 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2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2.2.1 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2.2.2 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2.2.3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表2.2.42.2.3 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 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2.2.6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2.3 的规定。 2.3.12.3.1建设基地最小面积应不低于表 建设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2.3.2 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2.3.2.1 无法调整、合并的; 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2.3.2.2 合并的。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2.3.3 的规定。2.3.42.3.4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应不超过表 编制核心区及城市中心区详细规划、城市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以及特殊工艺的工

南通港总体规划

港总体规划 时间:2010年01月15日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264公里。 前言 改革开放以后,随狼山海轮港区的建设,港的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由河封闭式港口向沿海开放型港口转变。《港总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1988年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联合批准实施。按照《规划》重点发展了狼山、、江海等公共港区,随九十年代以来临港工业的快速发展,富民、任港、天生、如皋等港区亦相继发展,2003年港口货物吞吐量501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490.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8.2万TEU。 港口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其规模和空间上均突破了原《规划》的围,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新形势和挑战:经济全球化、港口功能日益拓展,港口的发展要适应多式联运和综合物流的要求;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的实施,江海转运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港口面临结构调整与优化的任务;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布局已初步形成,进一步研究港的地位与作用非常必要;市已知明确稳定深水港口岸线已基本得到开发,急需解决港口进一步发展的空间问题。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明确未来港的发展方向,优化港口的规划布局,合理、有效地开发港口资源,促进港口与城市、腹地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主枢纽港的作用,港务局与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共同开展了《规划》的修编工作,编制了《港总体规划》。该规划描绘了港口发展的宏观蓝图,是港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建设计划及选择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呈报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第一节地理位置 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264公里。港口处在海、江、河的交汇处,是海轮进江后长江北岸第一个可停靠的港口,是水上中转的重要枢纽。从长江口出海可达我国沿海和世界各港;上溯长江,可通往、皖、赣、鄂、湘、川六省及滇、黔、陕、豫等省,位于沿海和长江两条经济轴线的交汇处,对对外的经济辐射都极为有利。河运输通过长江、引河与通扬、通吕等北水系和京杭大运河相贯通。疏港公路与国道、北公路网衔接,民航已通航,铁路已接轨,水陆交通均十分方便。港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第二节自然条件 一、气象 市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条件较好。 (一)气温

南通港总体规划

南通港总体规划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南通港总体规划 时间:2010年01月15日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南通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海口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南京264公里。 前言 改革开放以后,随狼山海轮港区的建设,南通港的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由内河封闭式港口向沿海开放型港口转变。《南通港总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198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联合批准实施。按照《规划》重点发展了狼山、南通、江海等公共港区,随九十年代以来临港工业的快速发展,富民、任港、天生、如皋等港区亦相继发展,2003年港口货物吞吐量501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490.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8.2万TEU。 港口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其规模和空间上均突破了原《规划》的范围,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新形势和挑战:经济全球化、港口功能日益拓展,港口的发展要适应多式联运和综合物流的要求;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的实施,江海转运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港口面临结构调整与优化的任务;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布局已初步形成,进一步研究南通港的地位与作用非常必要;南通市已知明确稳定深水港口岸线已基本得到开发,急需解决港口进一步发展的空间问题。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明确未来南通港的发展方向,优化港口的规划布局,合理、有效地开发港口资源,促进港口与城市、腹地协调发展,充分发挥

主枢纽港的作用,南通港务局与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共同开展了《规划》的修编工作,编制了《南通港总体规划》。该规划描绘了港口发展的宏观蓝图,是南通港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建设计划及选择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呈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第一节地理位置 南通港地处长江下游河口段北岸,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8′54″,北纬32°45″。距入海口195.5公里,距吴淞口102公里,距南京264公里。港口处在海、江、河的交汇处,是海轮进江后长江北岸第一个可停靠的港口,是水上中转的重要枢纽。从长江口出海可达我国沿海和世界各港;上溯长江,可通往苏、皖、赣、鄂、湘、川六省及滇、黔、陕、豫等省,位于沿海和长江两条经济轴线的交汇处,对内对外的经济辐射都极为有利。内河运输通过长江、引河与通扬、通吕等苏北水系和京杭大运河相贯通。疏港公路与国道、苏北公路网衔接,民航已通航,铁路已接轨,水陆交通均十分方便。南通港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第二节自然条件 一、气象

南通市城市水系规划

南通市城市水系规划 南通市水利局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

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水系规划 设计编号:2009G022 委托单位:南通市水利局 承担单位: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证号:工咨甲11120060040 报告编写:刘新华喻福涛张东华陆建平 陶晓东吴国泉汤仲仁张守贤 冯晓拥何红伟黄莉刘谭琴 王飞跃吴倩云赵狄邱旭东 朱炼金炜胡大伟陈旭坤估算编制:冯晓拥周小平 报告校对:汤仲仁张守贤 项目负责:陶晓东 审核:喻福涛吴国泉 批准:刘新华陆伟 编制时间:2010年03月

目录 1 总论 (1) 1.1 规划目的意义 (1) 1.2 规划指导思想 (1) 1.3 规划原则 (1) 1.4 规划依据 (2) 1.5 规划范围 (3) 1.6 规划基准和水平年 (3) 1.7 城市水系规划的技术工作程序 (3) 1.8 规划主要成果 (4) 2 城市水系规划区域概况 (5) 2.1 自然条件 (5) 2.2 经济社会发展 (6) 2.3 供水排水 (7) 2.3.1 城市供水 (7) 2.3.2 城市排水 (7) 2.4 污染源分析 (7) 2.5 水污染防治 (9) 2.6 河道水环境质量状况 (9) 2.7 河道生态特征 (10) 3 城市水系现状及分析 (11) 3.1 现状水系 (11) 3.1.1 河道概况 (11) 3.1.2 配套建筑概况 (11) 3.2 水系历史演变 (11) 3.3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系布局的要求 (12) 3.4 水系存在问题分析 (13) 3.4.1 部分河道淤积、缩窄及切断 (13) 3.4.2 河道断头,水体呆滞 (13)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社会经济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二节城镇等级规模与空间组织 第三节区域协调 第三章沿江沿海空间发展规划 第一节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二节沿江岸线利用与港口布局 第三节沿江产业规划 第四节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五节沿江、沿海城镇结构与空间布局 第六节江海联动规划 第七节沿江沿海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第五章城市规模 第六章城市发展方向与结构形态 第七章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一节对外交通 第二节城市道路广场 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 第八章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规划 第一节用地布局 第二节居住用地 第三节公共设施布局

第四节工业用地布局 第五节仓储用地 第九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章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建筑遗产保护规划第十一章城市设计与城市生态景观规划 第十二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 第二节排水工程 第三节供电工程 第四节信息工程 第五节燃气工程 第六节供热工程 第七节环卫设施 第十三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防洪排涝 第二节抗震防灾 第三节人防工程 第四节城市消防 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五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六章城市近郊规划 第十七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十八章实施城市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十九章附则 附表一南通市城市建设用地调整平衡表 附表二南通市城市建设用地各组团用地调整分配表 附录: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图集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南通独特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适应新时期南通区域大交通的发展需求,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促进南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2001)390号和(2003)145号文件精神,调整编制《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2条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2、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3、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2001)390号“对南通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请示》的答复。 6、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2002)35号《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 7、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2003)145号《关于加强江苏省沿江地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8、《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1998~2020)》。 9、《南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 10、《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11、《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第3条规划调整原因 南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交通条件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上海经济圈的辐射影响,使南通城市发展的内部、外部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原总体规划难以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求。 (1)南通区域大交通和对外交通发生重大变化。宁通高速已建成,连盐通、宁启高速、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已开工建设,崇海、崇启大桥即将兴建,新长铁路基本建成,宁启铁路一期正在建设,宁启铁路二期进入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通沪铁路已开始前期工作,使南通与上海、苏南的联系更加紧密,城市的功能布局和道路系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2)上海经济圈的影响。长三角区域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尤其是上海申办2010年世博会成功以后,上海产业呈现梯度转移的趋势,上海与南通的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互动性日益增强,结合沿江发展规划,需要研究新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形态。 (3)南通城市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轻纺工业为主,逐步形成以港口经济为支撑,船舶修造、精细化工、电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为主体的沿江产业带。 (4)行政区划调整和规划区范围调整。城市用地的发展条件和城乡一体化的构成条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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