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


部分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示例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增加,车辆行驶速度不断提高,在夜间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发生的车辆追尾或侧碰事故时有发生。为有效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我国于2002年12月21日颁布实施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并于2003年10月发布了第1号修改单,对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颜色、逆反射系数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基本要求作了规定。200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一步明确需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型。为加强源头管理,配合标准的实施,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将车身反光标识纳入汽车产品《公告》审查内容,对未按要求粘贴的车型是不予《公告》审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下发了第137号公告,将该类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自2005年12月1日实施3C认证,2006年12月1日执行检查;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号),一些省市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从当前应用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不够规范,未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所用反光膜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特别是逆反射系数等参数远远达不到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中对一级反光膜材料或二级反光膜材料的要求,有些车身反光标识甚至使用车牌级反光膜或干脆使用涂刷红白油漆代替,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对于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收效甚微。鉴于此,编制本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识别等建议,旨在通过图解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指导规范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和进行质量把关。

二、粘贴通用要求
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车辆后部粘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得少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原则上不允许中断)。
2、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3、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长度不应小于300 mm± 150 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不小于100mm。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
4、采用一级反光膜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反光膜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

之和不应小于0.2m2。
5、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为红白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其宽度应不小于50mm(常见规格为50mm、75mm、100mm)。
6、由于红色是警示色,但其逆反射系数通常较同一级别的白色反光材料低,建议选用红色单元比白色单元长一些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7、当无法粘贴50 mm的车身标识时,可以平行粘贴两条25 mm宽的车身标识。


8、材料应与车身表面牢固、可靠地粘结。粘贴后应与车辆外观协调,结构允许时尽可能采用水平方向粘贴。
9、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反光膜材料时,应将反光膜材料先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安装到车身上。
10、每辆车上粘贴的反光膜材料总面积应小于2m2。
11、车辆安装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原有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三、粘贴车型分类、示意及说明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8.2.7"、"8.2.8"条明确要求:总质量不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车长不小于 10m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 50%。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半挂车类产品,从对汽车产品《公告》的查询情况看,目前这类车辆从1轴至3轴,其标注总质量均不低于10000kg,按照标准规定这类车应在车身的侧面和后部同时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对于整车类产品,总长不小于10m的车辆应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总质量不超过12t的整车类产品,可以不在尾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上述产品,在《公告》的正侧45°照片和车辆尾部的照片中均能通过目测识别。
从车辆的分类和实际用途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6类车型需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分别是:普通栏板式货车(整车及半挂车类)、厢式货车(整车及半挂车类)、自卸货车(整车及半挂类)、罐式货车(整车及半挂类)、仓栅式货车(整车及半挂类)、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低平板运输半挂车这几类车型。有关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意如下:

1、普通栏板式货车及普通栏板式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补充说明:如因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m2,建议在货厢栏板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2、厢式货车及厢

式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当每个侧面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2 m2,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 m2,建议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侧面 尾部


3、仓栅式货车及仓栅式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当侧面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2 m2,后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未达到0.1 m2,建议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4、自卸货车及自卸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自卸类货车由于其特殊装卸用途,粘贴在尾部正下方的车身反光标识极易磨损和失去反光效果。为此,如条件允许可在车尾部车厢两侧垂直粘贴以体现其尾部宽度。或在反光面积不足时在车厢的轮廓边缘进行补偿,勾勒出轮廓,如下图所示。






5、危险品罐式货车及罐式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目前,这类车辆《公告》内的粘贴方式主要有以上两种,都是符合标准的相关条款要求。这类车辆目前也是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审查的重点,目前对这类车辆是要求在侧面及后面均应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图中的"毒"、"爆"文字标识仅作为示意,具体应粘贴何种规格、尺寸、形状的文字标识应参照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加以粘贴。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发布了GB 20300-2006《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自2006年7月17日发布,2006年11月1日实施,以后在这类车辆的后部和两侧只要求粘贴橙色反光带以标示车辆的轮廓(目前这只是建议,尚未获得认可,按照现行规定这些车仍需要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橙色反光带的宽度为150mm±20mm。橙色反光材料的亮度因数应符合GB/T8416-2003中表5的规定,橙色反光材料色品坐标应符合GB/T8416-2003中表6的规定,其逆反射性能应符合GB/T18833-2002中表3规定的一级红色反

光膜。

罐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示例
















厢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示例
















6、非危险品罐式货车及罐式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这类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应尽可能粘贴于罐体中部最宽处以增加夜间视认效果。如底盘承载面宽度和罐体宽基本一致,也可粘贴在底盘的承载面边缘。




7、低平板半挂、 框架式集装箱车 (整车及半挂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尾部
注:对尾部安装有爬梯的低平板运输半挂车,建议按图示要求进行粘贴,如无爬梯可在尾部适当位置粘贴以体现车辆尾部宽度;侧面粘贴时应尽可能体现半挂车整车长度。
对框架式集装厢运输半挂车,由于车身过窄,建议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粘贴在侧防护栏部位,必要时可通过在车头部位粘贴以增加视认效果。
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粘贴位置示意

侧面
注:这类车辆粘贴时应尽可能沿底盘承载面位置粘贴,如特殊需要可在侧防撞护栏处补充粘贴。
9、特殊罐的粉粒物料运输车

注:对特殊的形状的罐体建议按其形状轮廓沿突出边缘部分进行粘贴,如上图所示。
四、车检把关注意事项
首先,应按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8.2.7"、"8.2.8"条款要求对车辆类型进行识别。可通过上网查询、查验行驶证或实车量取实车长度等方式,掌握该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如满载总质量、车身长度等。
对挂车类产品按GB7258及汽车产品《公告》审查要求,这类车的侧、后方均应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整车类产品,总长不小于10m的车辆应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如总质量不超过12t,则可以不在尾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上述产品,在《公告》的正侧45°照片和车辆尾部的照片中均能通过目测识别。
实车量取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离地高度应不低于380mm,侧部粘贴及尾部粘贴方式参照图例及相关文字说明,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尾部反光标识应尽可能采用在同一水平

面上粘贴,如确有需要可采用沿垂直方向粘贴,如低平板运输半挂车。
对于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鉴别,目前,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0日发布,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67: 2005)第"11.2"条款要求,对这类产品,应对其产品本体的白色单元表面进行目视检查,看其表面是否加施清晰、持久的标识。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制造商标识或商标;
b)认证标志;
c)产品等级

如下图所示:



注:当前符合GA406标准并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其本体表面均有花纹图案。

五、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粘贴指导
1、车身反光标识必须应用在干净,涂漆的表面;
2、有两种结构的车身反光标识:第一种是单层金属镀铝微棱镜结构,它可以随意剪贴,本身具有防水性能,无需封边;第二种是双层结构,上下两层材料中间有空气微囊,该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的封边等防水处理,不能随意剪裁。
3、车身反光标识应用在防护栏上时,应防止被油布遮盖,如果确被油布遮盖,油布上应设置相应的反光标识。
4、使用商业溶剂清洗待粘贴表面,并完全干燥;用抹布配合异丙醇清洁待粘贴表面,并使用另外一块抹布干燥,防止有残余物。

5、 剥离底纸,在两端定位;用刮板从里向外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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