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党内民主 增强创新活力_20141111_100447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需要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当前,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只有公开,党员的参与权才能实现,党内监督才能有效。应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范围,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馈制度、征求意见制度等,疏通党内信息渠道,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 完善保障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允许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自由地讨论交换,这是党内民主生活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应切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内部进行充分讨论,同时通过抓好制度落实,使那些敢讲真话、心里话的党员受到鼓励和保护,从而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行规范的差额选举制度;采取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扩大党员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通过制度规定,明确常委会与全委会的权限责任与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加强党内权力制约与监督,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各项权力正确行使。(赵 强/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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