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检验规程.doc

产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 3、职责 3.1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 4、控制规程 4.1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 品检验规范; 4.3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严整; 4.4过程检验 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 4.4.1“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 任人于“纪录卡”上标印。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 4.4.2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人员, 对上道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 4.4.3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 检验,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送责任部门、技质部: 4.4.4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 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 4.4.5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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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有限公司企业文件 KWDL-W-2013-A-YF/902 半成品检验规范 2013-11-20发布2013-12-20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文件是根据有限公司半成品的质量要求,为品质判定提供接收和拒收依据,而制定出的适应本公司的半成品检验规范。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将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产品的改进而修改。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如有特殊规定需结合相应的工艺文件进行检验。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本文件由有限公司提出和主要起草,经公司技术会议审定通过。 本文件由技有限公司质量组执行。 本文件由归口和解释。 本文件2013年11月20日首次发布,自2013年12月20日起实施。

目录 1.检验规范综述 (1) 2.检验要求概述 (3) 3.贴片检验标准 (4) 4.焊接检验标准 (13)

检验规范综述 001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1.2 IPC-A-610D 电子组装件的可接受条件,衡量电子产品中PCBA外观质量评判的标准。 1.3 IPC-A-610B SMT贴装工艺接收标准。 2.抽样方案 按GB/T 2828.1-2012 正常一次抽检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Ⅱ AQL=4.0。 3.标准定义 3.1判定分为:允收、拒收和其他 3.1.1允收(Ac):外观满足允收条件,且能维持组装可靠度,判定为允收。 3.1.2拒收(Re):外观缺陷未能满足理想状况和允收条件,且影响产品功能和可靠度,判定为拒收。 3.1.3其他:特殊情况。 3.2缺陷等级 3.2.1严重缺陷(CRITICAL DEFECT,简写 CRI):不良缺陷,使产品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之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3.2.2主要缺陷(MAJOR DEFECT,简写 MAJ):不良缺陷,使产品失去全部或部分主要功能,或者相对严重影响的结构装配的不良,从而显着降低产品使用性的缺点,称为主要缺点。 3.2.3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简写 MI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陷,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降低的缺点,称为次要缺点。 4.检验条件 4.1在正常室内日光灯灯管的照明条件(灯光强度为 1支40W或2支20W日光灯),被检测的PCB 与光源之距离为:100CM以内。 4.2将待测PCB置于执行检测者面前,目距 20CM内(约手臂长)。 5.检验工具 静电手套、游标卡尺、平台、测试工装 6.名词解释 6.1立碑:元器件的一端离开焊盘而向上斜立或直立现象。 6.2连锡或短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应相连的焊点之间的焊锡相连,或焊点的焊料与相邻的导线相连的不良现象。 6.3移位或偏位:元件在焊盘的平面内横向(水平)、纵向(垂直)或旋转方向偏离预定位置;(以元件的中心线和焊盘的中心线为基准)。 6.3.1横向(水平)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为横向偏位(图a);(又叫:侧面移位)。 6.3.2纵向(垂直)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平行方向移动为纵向偏位(图b);(又叫:末端偏移)。 6.3.3旋转偏位:元件中心线与焊盘中心线呈一定的夹角(θ)为旋转偏位(图c)。(也叫:偏位)。

取样规则

资料目录: 取样指令 取样管理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完成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位置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录的来料包装数量准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用具灭菌后应保存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重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 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间的层流台中进行,取样前后,应用70%乙醇消毒层流台。 (4)取过样的包装、取样日期和相应的化验申请单上要作上取样标记。 (5)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帖上取样标签,以使得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 取样数量: 1、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SQR+1,n>300时,取样数为SQR/2+1。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10001~10007-89 包装数目样品的包装数(直接样品)混合样品数 1~5X1 ≤300SQR(X)+12 >300SQR(X)/2+12 *直接样品:直接取自物料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中药材总件数n<5或为贵细药材时,每件取样;n为5~99时,取样数为5;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精编版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 验规程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编号:Q/C Y-M C-C023-2005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管理职责 质检科和化验室是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他部门配合质检科和化验室的检验和试验活动。 3、程序要求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产品进厂后,采购部通知品控部进行检验。 质检科按照检验规程或采购文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或要求,并出具《原辅材料验收记录》,传递给采购部。 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数量和性质时,应考虑供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和所提供的安全卫生证明合格证据。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定取样的数量和性质时,也按该检验规程进行。 经检验、试验或验证合格的产品,采购部凭《原辅材料检验验收记录》办理入库手续。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写验证或检验、试验时,由使用部门报告质检科长,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使用。例外放行产品由使用部门做出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立即追回或隔离。 过程检验和试验 加工过程中,验收半成品时,车间负责人和质检员对每批次的半成品要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半成品方可进一步使用。 生产过程中各职能车间(研磨工序、分装工序、包装工序)质检员必须对该车间生产运作进行检查,并记录《质检日报表》。 质检员为监督和指导加工车间的生产作业情况,每天不少于1次,对其前后相关几道工序进行取样抽检。该车间对抽验范围的产品记录并标识。 化验员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做理化与微生物实验。 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必须的检查报告未收到前,因生产需要,生产部门通知品控部批准后,方可放行。检验人员对例外放行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可行时,进行边放行边检验,以便发现不合要求,立即追回或隔离。 最终检验和试验 品控部质检员负责对成品外观、质地、形状、色泽、异物的检验。 化验员对所装箱的产品按规定要求取样检验、试验,并填写《最终产品检验报告单》。 本公司对最终产品不例外放行。 在生产过程中的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微生物试验仅对过程中的操作进行指导或对生产提供参考,当过程检验与最终检验的微生物试验结果冲突时,应加大对最终成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并以最终检验结果为依据。 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各检验、试验人员认真按要求填写记录并签字或盖章。 4、成品的检验验证标准

化验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3649 化验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验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1条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外出时要与其它岗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要告知本组值班人员。 第2条取样横过铁道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通过渣铁沟时,必须从沟盖板上走过,严禁跨越渣铁沟。 第3条登火车验料取样时,注意机车挂钩动车,必须确认车停稳,没有再动车的可能后方准登车。上下车时应抓好扶手,开车走动时严禁上下车。 第4条在皮带机上取样时,上、下走梯需注意扶好护栏,皮带机运转时严禁取样。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规范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暂行检验规范 1根据公司现实情况和公司现有检验设备,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生产环境和提高员工素质,更好的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以保障公司各PCB板所需之功能都正常为目的,制定出以下规范。 2范围,本规定适用诺维,艾特美电烙铁手工锡焊的半成品PCB板焊接质量的基本要求。未明确之标准以保障公司各PCB板功能正常,在最终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能预防可能出现之不良现象为目的。判定合格与否。 3.术语和定义 3.1开路:铜箔线路断或焊锡无连接; 3.2连焊:两个或以上的不同电位的相互独立的焊点,被连接在一起的现象; 3.3空焊:元件的铜箔焊盘无锡沾连或者漏焊; 3.4冷焊:因温度不够造成的表面焊接现象,无金属光泽; 3.5虚焊:表面形成完整的焊盘但实质因元件脚氧化等原因造成的焊接不良; 3.6拉尖:元器件引脚头部有焊锡拉出呈尖形 3.7包焊:过多焊锡导致无法看见元件脚,甚至连元件脚的棱角都看不到润湿角大于90° 3.8不洁:PCB板上有未融合在焊点上的焊锡焊剂残渣或者有很明显的松香污染。 3.9针孔:焊点上发现一小孔,其内部通常是空的。气孔:焊点上有较大的孔,可裸眼看见其内部; 3.10缩锡:原本沾着之焊锡出现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之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润湿角增大 3.11锡裂:焊点和引脚之间有裂纹或焊盘与焊点间有裂纹 3.12贴片对准度:芯片或贴片在PCB板上恰能落在焊点的中央未出现偏差,焊端都可以与焊盘充分接触(允许有微小程度的偏移) 4合格性判断: 4.1本标准执行中,分为三种判断状态:“最佳”、“合格”和“不合格”。 4.1.1最佳——它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并非总能达到,也不要求必须达到。但它是工艺部门追求的目标。 4.1.2合格——它不是最佳的,但在其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允许工艺上的某些更改,合格要求要比最终产品的最低要求高些,根据我们公司生产人员焊接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以接近理想化状态标准定合格要求,即实际检验过程中以接近理想状态为合格标准。特许情况除外) 4.1.3不合格——它不足以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形状、配合及功能要求。或虽能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功能要求,但是没有光滑整齐的外观,应根据工艺要求对其进行处置(返工、修理或报废)。 4.2焊接可接受性要求:所有焊点应当有光亮的,光滑的外观,并且呈润湿状态;润湿体现在被焊件之间的焊料呈凹的弯月面,对焊点的执锡(返工)应小心,以避免引起更多的问题,而且应产生满足验收标准的焊点。 4.2.1可靠的电气连接; 4.2.2足够的机械强度; 4.2.3光滑整齐的外观。

化验室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炼油厂实验室上罐采样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上罐采样操作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4756 3 操作要求 采样前先检查工作服、裤、鞋、帽规范穿戴;防护用品、携带物品及采样工具符合要求。在距离油罐取样口至少米远的地方用手接触罐体的金属裸露部分或静电释放器,使取样人员身上的静电释放干净。 2.1.3取样人员上油罐的过程中必须有一只手抓扶梯。取样人员取样时,必须站在上风口处,由于平台小,无法站在上风口的,应站在侧风口,严禁站在下风口取样。对取样平台小而且防护栏比较矮,容易发生滑跌、坠落的罐取样时应有人监护并且要佩戴安全带。 2.1.4取样人员取样时,为防止打火花,整个取样过程中应保持取样导线牢固地接地。 2.1.5取样人员在取火车原油罐样时,如果没有采样平台时不得擅自取样,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罐取样的要通知主管领导,制订临时安全控制方案后安排取样。 2.1.6取样绳应是专用的防静电绳,取样工具必须是铜制、铅或玻璃;取样绳使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2.1.7甲、乙类油罐运动时严禁采样,油罐停泵至少30分钟后才能取样。 2.1.8储油罐、公路罐车、铁路罐车装油期间不能取样; 2.1.9冬季路面有冰雪时严禁骑自行车取样。夏季骑车取样时必须保证车辆完好可靠,刹车部分要可靠,样品较多时严禁骑两轮车取样,骑车取样时保证两手握把,不得拿有物品。2.1.11夜间上罐取样如果需要照明的,必须使用防爆手电,并且保证手电外观良好、无缺损。 2.1.12 雷雨、大风天气暂缓取样,等天气好转后再安排取样。

2.1.13有自动取样器的罐都在罐顶和浮顶中间充有氮气密封,称为氮封罐,如果在罐顶开盖有氮气窒息的危险,这样的罐严禁在罐顶取样。按要求在自动取样器处取样,如果取样器有问题的通知主管领导,经过质量部门同意的可以改在排污口取样,浮顶和罐口不一致的存在取样瓶放不下去,经质量部门同意的可以在排污口取样。但必须有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开阀。 2.1.14液化汽取样必须保证钢瓶完好,设备齐全,有牢固的手柄。取样时要保证接地良好,并且开关速度不能太快。 防护管理 2.2.1取样人员和监护人员取样过程中,必须严格劳保着装。 2.2.2取原油、石脑油、含硫污水等含硫化氢的样品,必须戴防毒面具,携带硫化氢报警仪。取含三苯的样品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监护管理 2.3.1取样需要监护的监护人不得和取样人处在同一个位置,应站在罐下并能够看到取样人的地方,火车取样监护人站在栈桥上进行监护。 2.3.2取原油、石脑油、含硫污水等含硫化氢的样品,必须一人取样,一人监护。

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 AQLI由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 标准之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定义 4.1.AQL : (Acceptanee Quality Limit) 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 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CR : (Critical) 致命缺陷。 4.3.Ma : (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Mi : (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作业细则 5.1.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 )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 n级。 5.2.样本的抽选 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 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3.抽取样本的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 5.2抽选样本。 5.4.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5.2.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 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5.3.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 1) 5.5.3.1.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 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 5.5.3.2.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5.3.3.正常到放宽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140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本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取样前要了解所取样品的组成成分、物理化学特性和取样点的结构状态;主要包括:所取样品是液体、固体还是气体;取样点的结构是阀门还是开口空间;取样组分是否有毒和可燃;介质的温度和压力等情况。 2.根据取样对象和取样点的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取样容器、工具,防护用品。 3.熟悉了解取样点及周围的情况,应根据取样点的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上下楼梯时要慢,要手扶栏杆上下,并注意楼

梯异物,以防摔伤。 5.取样时要注意避开运转设备,以防意外。 6.检修期间取样时,经过现场要注意高空坠物和吊装作业,应尽量绕道通过,不要在现场停留,并注意交接清楚。 7.在煤场取样时应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汽车正在卸煤时取样!在皮带等传送设备上取样时要将长头发盘起来,放入安全帽内,工作服应系好衣扣,防止头发和衣服被卷入运行的设备之中。 8.进厂化工原料取样时要两个人取样,其中一人负责监护,取样时要带上橡胶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要防止酸碱和有机化学品造成的灼伤和中毒。 9.工艺介质取样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打开取样阀时要小心,应尽量站在上风口和

化妆品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文件编号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质检部生效日期2016.04.21 页码 第 1 页共 14 页 修改记录 修改日期修改内容版本/版次修订人审批生效日期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 文件编号 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 质检部 生效日期 2016.04.21 页码 第 2 页 共 14 页 1 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半成品、成品(裸包装)的检验。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品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4.2检验员:负责对规定项目进行检测。 5 程序 5.1 抽样方案 5.1.1 半成品抽样方案参照《原料和半成品取样管理规定》。 5.1.2 成品抽样方案 5.1.2.1 外箱取样:若设总数为n ,则当n ≤3时,逐件取样;当3<n ≤ 100时,按n +1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 >100时,按2n +1取样量随机取样。 5.1.2.1 成品(裸包装)外观取样: 成品(裸包装)的外观检验规则根据GB/T2828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总则文件编号MSO-WI-QC-003 版本 版次 A/0 部门质检部生效日期2016.04.21 页码 第 3 页共 14 页 查水平和抽样方案如下表所示: 外观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表 批量范围样本量 0.15 1.5 4.0 Ac Re Ac Re Ac Re 2-8 2 ↓↓↓ 9-15 3 ↓↓0 1 16-25 5 ↓↓↑ 26-50 8 ↓0 1 ↓ 51-90 13 ↓↑ 1 2 91-150 20 ↓↓ 2 3 150-280 32 ↓ 1 2 3 4 281-500 50 ↓ 2 3 5 6 501-1200 80 0 1 3 4 7 8 1201-3200 125 ↑ 5 6 10 11 3201-10000 200 ↓7 8 14 15 10001-35000 315 1 2 10 11 21 22 35001-150000 500 2 3 14 15 ↑ 150001-500000 800 3 4 21 22 ↑500001及其以上1250 5 6 ↑↑ Ac-接收数,Re-拒收数:当样本数量大于或等于批量时,则执行100%检验。↑-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同类缺陷合计,当不合格数≤Ac时,则该批合格。 5.1.3 成品(裸包装)抽样频次 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95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成品、半品取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检验证方能上岗操作。 2.取样人员必须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整齐,取样场地安全通道通畅,无废乱钢丝头。 3.取样架焊接必须牢固可靠,钢丝在成品取样架上应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放。每个取样架上的钢丝不能超出取样架的3/ 4. 4.取样架上的钢丝不应混乱,盘与盘之间能自动分离。 5.取样时,取样工应面对取样架,精神集中,必须二人以上操作,严禁一人取样操作。 6.取样时,步骤一致,互打招呼,寻找一端钢丝头时,必须在有人监护下寻找取样。 7.取样后钢丝甩头应符合工艺要求,严禁甩头过厂造成戳戴伤和碰伤。 8.分级时要注意周围环境,严禁盲目堆放分级。

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得准备 1、检查采样工具及采样机械设备得完好情况,了解采样点得环境及所采煤样得情况,必要时编写安全措施并审批。 2、采取煤样需使用专用工具,并随时保持工具清洁。 3、填写出煤样标签与记事本。 二、正常操作 1、商品煤样得采取:火车采样时,严格执行GB475《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2、生产煤样得采取: 3、按规定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采样点不得随意变更。 4、带式输送机采样:应使采样器紧贴胶带,要截取煤流得整个断面或按左、中、右三点采样,但采样部位不得交错重复。采完后,应迅速将采样器离开煤流。 5、筛子、给煤机采样:沿整个排料口从左至右接取煤样,如煤量太大,可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 6、跳汰机溢流采样:按横断面左、中、右反复截取,采样器口紧压在溢流堰得底边缘上,并截取溢流层得全高度;溢流装满采样器后,应迅速提起,取得得煤样不应被水冲出,等水通过网底后将试样倒出。 7、溜槽口与溜槽内采样:应将工具平放,左右移动截取整个断面得煤样,或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截取煤样时,应防止大块煤样溅落在采样器外影响试样代表性。 8、管道采样:应在采样前先将闸门打开数分钟,待水流正常后再用采样器截取试样。采取煤泥水试样,应截取水流断面得全宽或在水流由高向低得流出口处采取,采样后关闭好闸门。 9、滤扇上采样:沿滤扇由外向里均匀间隔三点采取煤样。 10、在采样、缩分与保存过程中,煤样不应受撞击与外力得作用,以防止煤样破碎。 11、采样时严禁将该采取得煤块、矸石、黄铁矿漏采或弃掉。所采取得煤样子样质量与份数符合规定。 三、操作后应做得工作 1、煤样得运输、存放均应小心,避免破碎、损失或混入杂物;煤样应在不受日光直接照射与不受风雨影响得地点保存。 2、对机械化采样设备及各种工具要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为下次采样做准备。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在流速较高得水流或煤流中人工采取煤样时,所用得工具容量与样品总质量不得超过10kg。采样前要注意周围情况,有安全措施,人要站稳,紧握工具才能开始采样。 2、斗式提升机运转中,严禁在斗子内挖取煤样。特殊需要在斗子内采样时,经领导批准,应先停止斗子运行,然后,挖取斗子内全部物料作为试样。 3、火车及煤场中采样、偏僻及条件困难得采样点采样,严禁单人作业。 4上下台阶搬运煤样时,每人每次不许超过25kg。 5、火车采样人必须站在车内煤堆上,严禁在车帮上行走。采完样后,确认车下无人时,方可丢下采样工具下车。严禁随身携带采样工具下车。 6、火车采样从一车厢向另一车厢传递煤样及工具时,每次质量不得超过20kg。 7、核对车号必须在货车停稳并确认相邻股道无机车运行时才能进行。 8、采样人员过往铁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有无车辆,禁止与火车抢道。等待采样时,严禁在铁路中间休息。 9、煤堆采样时,注意观察附近有无车辆,要与装煤车司机联系好之后,方可开始采样。

采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采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采样人员外出采样作业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鞋,戴安全帽、乳胶手套,佩带证件。 2、采样人员外出采样必须随车携带安全绳、通讯设备、通风设备、照明器材、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罩、道路安全锥形警示帽、警示背心等物品。 3、采样作业必须两人,其中有一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4、严禁酒后采样。 5、严禁采样人员将火种带入采样工作区。 6、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塑料底鞋。 7、采样人员若有身体不适、精神恍惚,应及时停止采样工作,并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进行采样。 8、采样途中行车时,采样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允许在车厢内高声喧哗和打闹,更不允许与司机闲谈说笑。 9、在道路边上下车要从右侧上下,并注意来往车辆。 10、在道路上开古力井盖取样采样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要穿警示背心并将采样车停在古力井前,挡住来车,并将车辆警示灯打开,车后放置警示安全锥形帽。必要时还应放置安全护栏,并派专人监护。采样完毕,要将古力井盖好盖稳,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1、上风口开启古力井盖,并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站在上风口采样,采样人员身系安全绳,另一头固定到采样车上,监护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2、在海边、河边、沟边等地质、地势复杂区域采样,采样作业人员应身系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头找安全可靠地方固定(如护栏、树木、取样车等)确定安全。 13、登高采样(2米及以上)注意防滑,戴好安全帽与安全带。梯子不牢固禁止登高;雷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登高。 14、严格执行有限空间采样审批采样流程,未经审批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取样。 15、进入厂家采样时应遵守该单位的安全规定,必须请该单位派员协同、协助。 16、污水处理厂污泥传输带上取样,应用70厘米以上的长柄取样勺采样,严禁用手在传送带上抓取污泥。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取样制度,规范物料取样过程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购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待包装成品、成品及退货产品取样。 3、责任 质保科、化验室、仓库保管员、生产车间质监员、取样人员 4、规程 4、1取样操作的管理规定 4、1、1 取样就是按照一定方案从总体物料中采集能代表总体物料的样品,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物料的质量做出评价与判断。因此采集的样品必须能够代表总体物料的所有物料。 4、1、2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取样件数由请验样品的总数决定。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就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 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如遇有小数时,则进为整数。 4、1、3一般原辅料的取样 若一次接收的同一批号原辅料就是均匀的,则可从此批原辅料的任一部分进行取样。若原辅料不具有物理均匀性,则需要使用特殊的取样方法取出有代表性

的样品。可以根据原辅料的性质,采用经过验证的措施,在取样前,恢复原辅料的均匀性。 4、1、4无菌物料的取样 无菌物料的取样应充分考虑取样对于物料的影响,取样过程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要求进行,取样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取样件数可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附录无菌检查法中批出厂产品最少检验数量的要求计算。 在对供应商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要求供应商在分装时每件留取适当数量的样品置于与物料包装材质相同的小容器中,标识清楚,并置于同一外包装中,方便物料接收方进行定性鉴别,以减少取样对物料污染的风险。 4、1、5工艺用水取样操作应与正常生产操作一致,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以防止质量发生变化。 4、1、6印刷包装材料的取样 为避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时存在混淆的风险,每次只能对一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所取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不能再放回原包装中。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与标识,以防混淆或破损。 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 2828、1 (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 4、1、7中间产品的取样应能够及时准确反应生产情况,在线取样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与设备对样品的影响,选择相应的生产时段与取样位置进行取样操作;非在线取样,取样件数可按照本附录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计算取样。 4、1、8成品的取样应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偏差与风险。 4、1、9 取样量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检验用量的3倍(不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澄明度与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原辅料取样量为4倍全检量,2倍作为检验用量,另2倍作为留样用量;包装材料取样量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中间品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1.取样前要了解所取样品的组成成分、物理化学特性和取样点的结构状态;主要包括:所取样品是液体、固体还是气体;取样点的结构是阀门还是开口空间;取样组分是否有毒和可燃;介质的温度和压力等情况。 2.根据取样对象和取样点的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取样容器、工具,防护用品。 3.熟悉了解取样点及周围的情况,应根据取样点的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上下楼梯时要慢,要手扶栏杆上下,并注意楼梯异物,以防摔伤。 5.取样时要注意避开运转设备,以防意外。 6.检修期间取样时,经过现场要注意高空坠物和吊装作业,应尽量绕道通过,不要在现场停留,并注意交接清楚。 7.在煤场取样时应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汽车正在卸煤时取样!在皮带等传送设备上取样时要将长头发盘起来,放入安全帽内,工作服应系好衣扣,防止头发和衣服被卷入运行的设备之中。 8.进厂化工原料取样时要两个人取样,其中一人负责监护,取样时要带上橡胶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要防止酸碱和有机化学品造成的灼伤和中毒。 9.工艺介质取样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打开取样阀时要小心,应尽量站在上风口和取样阀侧面,身体侧对取样阀,不要将面部对着取样点,身体不能靠着高温设备,特别是使用

工字型扳手时不能用力过大,每次只能旋转阀门1/4圈;夏季不能穿短袖衣服上现场取样;取样阀前的根部阀,归工艺负责,分析人员不能操作。 2)高温介质的取样,如锅炉水,取样前要先开冷却水,将样品温度调到合适程度,防止高温灼伤;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橡胶手套,防护眼镜等。 3)取液氮、液氧、液氨等低温介质样品时,要戴上保温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止冻伤。 4)取工艺气体时如有冷凝液,应先打开冷凝液排放阀,将冷凝液排除,再打开取样阀取样;取有毒气体样品时,先打开旁通阀置换,严禁将气体排入大气中,以防中毒;取样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罩等。5)取工艺液体样品时应防止高温灼伤、中毒和阀门堵塞;如发现严重堵塞,应请工艺人员先处理好再取样;置换的废液要倒入专门的废液桶内集中处理,严禁将置换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排掉,造成环境污染;取样时要佩戴好劳保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等防护用品。 6)要熟悉现场淋洗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受到伤害,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处理。 10、取污水处样时,要系好安全帽帽带,放置好手机等个人随身用品,防止防护用品和个人随身用品跌落池子中;污水中有各种有毒气体存在,容易造成人员窒息,取样时应戴好随身防护用品,与池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雨天和冬季取样要防止滑倒,最好佩戴安全绳取样。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编号:Q/CY-MC-C023-2005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管理职责 2.1 质检科和化验室是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其他部门配合质检科和化验室的检验和试验活动。 3、程序要求 3.1 进货检验和试验 3.1.1 采购产品进厂后,采购部通知品控部进行检验。 3.1.2 质检科按照检验规程或采购文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或要求,并出具《原辅材料验收记录》,传递给采购部。 3.1.3 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数量和性质时,应考虑供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和所提供的安全卫生证明合格证据。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定取样的数量和性质时,也按该检验规程进行。 3.1.4 经检验、试验或验证合格的产品,采购部凭《原辅材料检验验收记录》办理入库手续。 3.1.5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写验证或检验、试验时,由使用部门报告质检科长,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使用。例外放行产品由使用部门做出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立即追回或隔离。 3.2 过程检验和试验 3.2.1 加工过程中,验收半成品时,车间负责人和质检员对每批次的半成品要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半成品方可进一步使用。 3.2.2 生产过程中各职能车间(研磨工序、分装工序、包装工序)质检员必须对该车间生产运作进行检查,并记录《质检日报表》。 3.2.2.1 加工车间每工作日(每班次)至少对该车间内所有生产工序的一半以上工序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对关键或重点工序可加大检查力度或增加检查频次。 3.2.2 质检员为监督和指导加工车间的生产作业情况,每天不少于1次,对其前后相关几道工序进行取样抽检。该车间对抽验范围的产品记录并标识。 3.2.3 化验员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做理化与微生物实验。 3.2.4 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必须的检查报告未收到前,因生产需要,生产部门通知品控部批准后,方可放行。检验人员对例外放行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可行时,进行边放行边检验,以便发现不合要求,立即追回或隔离。 3.3 最终检验和试验 3.3.1 品控部质检员负责对成品外观、质地、形状、色泽、异物的检验。 3.3.2 化验员对所装箱的产品按规定要求取样检验、试验,并填写《最终产品检验报告单》。 3.4 本公司对最终产品不例外放行。 3.5 在生产过程中的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微生物试验仅对过程中的操作进行指导或对生产提供参考,当过程检验与最终检验的微生物试验结果冲突时,应加大对最终成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并以最终检验结果为依据。 3.6 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3.7 各检验、试验人员认真按要求填写记录并签字或盖章。 4、成品的检验验证标准 4.1 产品发运前,必须由化验室员按标准规定抽验,重点检查纸箱标识,生产日期、规格、级别、重量、品质、色泽等情况,必要时根据客户要求做卫生项目检验。 4.2 凡合格产品,则由品控部检验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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