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畴

2、差不多情形

3、启动条件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应急反应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灾后救助及复原重建

××乡镇(街道)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缺失,爱护灾区社会稳固,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富阳市重特大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1.3编制原则

实行乡镇(街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和谐、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有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畴

本预案用于本乡镇(街道)范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潮汛、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难、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专门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难。

2、差不多情形

要紧描述情形有:辖区面积、行政村个数、人口数、境内流域、汛期情形等。

3、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难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建立乡镇(街道)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街道)要紧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或武装部长担任,成员可按照辖区实际情形确定,要紧应由乡镇(街道)人武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进展办、农办、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城建、水利、土管、供电、电信、教育、民兵、残联、团委、妇联等责任人担任。

4.1.2领导小组要紧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乡镇(街道)灾难动态情形。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形。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显现的矛盾和咨询题。

4.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党政办:负责和谐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3)社会事务办:负责全乡镇(街道)抗灾救灾综合和谐工作,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把握灾情和进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大使用和治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4)经济进展办、城建办、土管站: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质自然灾难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难调查,建立监测体系。

(5)农办:协助社会事务科做好农业查灾核灾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爱护工作。

(7)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大治安防范和爱护社会秩序稳固工作。

(8)水利:负责各水库、溪坝等防灾设施的防控。

(9)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爱护。

(10)电信:负责灾区通讯线路的抢修。

(11)教育、学校:负责和谐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和谐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2)妇联:协助做好妇女的安抚、调解工作。

(14)团委:号召团员青年投身于救灾工作中去,主动参与灾后民房重建及改水改厕工作。

以上内容可按照各自实际情形重新分配有关责任。

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社会事务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一样由副组长或社会事务办(科)担任主任(科长)。

5、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民政等报告情形;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①联络和谐组:由党政办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乡镇(街道)救灾情形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和谐、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便民服务中心、国土、供电、电信、卫生、移动、联通,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复原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刻上报上级单位。

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派出所、经济进展办、团委、妇联,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关心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差不多生活。

④查灾核灾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农办、便民服务中心、经济进展办、中、小学,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推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逼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广播、人力等多种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驻村干部、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安置到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复原重建

7.1灾情稳固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复原生产自救。

7.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形。

7.4按照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定,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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