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的调研报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的调研报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的调研报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依法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此项工作意义深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现就如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走访、调研****十七个县(市、区),调研结果分析如下:

一、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现状

****位于山西省西南部,东倚太岳,与长治、晋城为邻;西临黄河,与陕西省隔河相望;北起韩信岭,与晋中、吕梁毗连;南与运城市接壤。地理坐标为北纬35°23′~36°57′,东经110°22′~112°34′之间,南北最大纵距170多平方公里,东西最大横距约200公里,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占山西省13%。临汾“东临雷霍,西控河汾,南通秦蜀,北达幽并”,地理位置重要,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全市共有乡镇151个,其中镇75个、乡76个,街道办事处20个。

长期以来,我市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主要停留在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审批上,农村地籍管理工作相对缺位。第一次土地调查完成后,虽然各地都按要求确权登记发放了一部分所有权证,但当时都是手工作业,精确度不高,有于历史原因所有权证基本上没有真正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尽管国土资源部也曾下文要求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但由于政策、人力、财力,尤其是各级领导对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认知程度等多方面原因,各地仍没有真正动起来,有的地区基本没发证,有的地区虽然发了,但基本没有调查确权、没有测绘、更没有建立数据库。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

1、前期宣传发动不到位

由于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认识,工作前期宣传发动不到位,目前大多数村民没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全体集体成员共有的概念,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可有可无,发证与不发证与自己无关,存有历史以来没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照样生产、生活的陈旧观念,淡化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意义及作用。不像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保护土地权益那么直接。平时不注重土地权利的法律保护,只是到了直接发生土地权属纠纷或因矿产、土地等资源开发引起权益之争,才想起要求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一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时如果不登记发证,双方可能还相安无事,如果进行了登记发证,可能会造成新

的土地权属纠纷,反而事与愿违。

2、工作经费无法落实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省厅给每个行政村补贴经费2500元(所有权发证2000元,宗地统一编码500元),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现阶段各县财力困难,而且我市还有五个国家级贫困县(例如永和县国土资源局全年的办公经费仅有一万元),国土部门专经费虽已申请,但一时难以落实。加上国家取消了土地登记在农村的收费项目,不能向土地所有权人收取土地登记费,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时费力,财政专项资金无法保证,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

3、农村经济组织权属界线不清

集体土地所有权涉及面积大,情况复杂。一些邻村集体之间,除部分地界外,大多数无固定参照物,造成勘测定界难。多数村庄与河流水面交界,防洪堤与河流水面之间有大量河滩地,一直由农民耕种,而其河床又不固定,水流(河流)的宽度在法律上没有明确,难以确定国有和集体之间的土地界线。如果以村民小组为集体所有权主体,各组之间因土地插花、调整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权属界线不清,很难确定土地权属界线,基本不能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民小组一级。

4、与国有林场存在权属纠纷

我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地带,其中山区县有9个,县域内国有与集体林场众多。

5、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问题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无法回避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目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是历史的产物。人民公社时期,我县农村集体所有制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生产队是农村生产、分配和支配集体财产的基本单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原来的生产队变为村民小组,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不再从事生产经营和分配,作为土地所有权代表的权力大大弱化。同时,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基本不复存在,原来乡镇所属的集体土地要么由乡镇企业占有,要么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所有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均有所规定,但比较模糊,特别是村农民集体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之间的界定不清晰。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而从实际情况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一般为村民委员会,但原各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界限并未打破,如遇国家征收土地,一般不再在全村范围内统一调整承包的土地。同时,各组之间土地插花严重,宅基地也在各组之间互相调剂。如果以村集体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势必造成侵犯村民小组的权益,如果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其土地分割零碎,且其土地界限很难搞清。这些情况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登记发证设定主体时无所适从。

综上所述,根据调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实际,分析了导致农村集体所有权发证缓慢的成因,要依据成因探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对策

(一)提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认识。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主要是基层的特点,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对县、乡领导干部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通过经常汇报、行文、提供政策法规等方式的宣传;对农民群众和村干部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印发资料、电视、广播等方式的宣传。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履行法律程序的行为;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途径;是今后农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和征地补偿的依据。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其提高人们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重要性的认识,使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自觉行为

(二)慎重设立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的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慎重考虑。建议:如果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或土地发包

时,仍以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为基础实施的,其权属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资格应为村民小组,其土地所有权应登记在各自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名下。如果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难以搞清的,或在土地发包时,在行政村的范围内已经打破了原有生产队(村民小组)的权属界线,则集体土地所有权应登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名下。

(三)严格把好权属审核关。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审核至为重要。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而言,重要的是:一要搞清村集体与国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既不能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也不能侵害国家土地权益。村内包含的国有土地一定要标注清楚。二要搞清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对有争议一时又难以解决的,应暂缓发证。县政府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台细化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地方性规定,使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时有章可循。

(四)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而慎重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一是要认真吸取土地管理部门成立初期片面追求土地发证率而后期造成大批权属纠纷的教训,在全县开展这项工作之前,一定要先搞好试点,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登记发证一个的原则,积极而又稳妥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结合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搞好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工作,为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打好基础,同时积极解决经费,尽最大可能减轻农民负担;三是严把质量关,可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

工作底图,修改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建库资料,生成新的图件,选取最新图件和适宜的比例尺,组成专业队伍实地调绘,应用GPS等现代测绘手段,准确勘测界址点,并建立农村地籍信息系统,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和管理更加规范。这样就保证了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

(五)搞好培训,造就一流的专业技术队伍。无论是进行图件更新的外业调查专业队伍还是国土资源部门从事地籍工作的人员,都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知识,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外业调绘的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内业整理清绘上图标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建库资料成果的应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实施细则等。总之,通过培训解决土地登记发证知识匮乏,外业调绘技术不熟练,计算机生成制图不会操作等问题,通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造就一流的专业技术队伍。

(六)增拨经费,给予登记发证必要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涉及到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没有经费保障,很难完成。国土资发[2001]359号文件指出:“各地要采取措施,积极落实经费,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开通经费渠道,积极主动的向财政部门、政府主要领导提出所需经费的报告,提供经费来源的文件依据。争取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解决农民土地登记发证经费问题。

(七)明确限制条件,没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不准农地转用。大家知道搞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措施,在我县乡镇、村还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条件限制相互制约的办法,以促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完成。比如说,对拒绝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的村民委员会及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反复宣传,多次做工作仍不认识的,在农地转用、征用集体土地、乡镇企业占地、审批宅基地、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立项审查或报批时不予办理,这些都是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有效办法。

(八)先易后难,逐个突破以满足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乡镇为单位,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前提下,逐村分类排队。对于无土地权属争议,积极性高的村先登记发证;对于有土地权属争议,但积极性高的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后及时登记发证;对于土地权属争议难以处理,但要求发证积极性高的也可以先发证,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上注明“××权属界线有争议,待处理权属争议后确定该土地权属界线”,最后剩下的难点,一个个的突破,直至圆满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为止。

俗话说:“说话容易,办事难”,这就要求国土资源地籍管理人员站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坚忍不拔的劲头,雷厉风行的作风,打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这一硬仗。

土地确权实习报告详解

顶岗实习报告书 学校: XX 院系:XX 专业:SS 指导老师:XX 姓名:XX 实习单位:XX设计有限公司 实习地点:X省X市X县 实习时间:X-1-5至X-5-5

查后对新增或变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及界址测量。主要工作内容为权属调查、加密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查、电子数据成果制作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1、各级行政区域界线转绘接边; 2、原城镇地籍调查后新增或变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调查; 3、原城镇地籍调查后新增或变化的地籍控制测量; 4、原城镇地籍调查后新增或变化的地籍要素测量; 5、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查; 7、原城镇地籍数据改造、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 8、地籍调查报告的编写; 9、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写。 4.2分类系统 4.2.1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统一采用《X省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见附表) 4.2.2权属分类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指无明确使用权的国有自然 ? 土地,如荒山、荒漠、草原等) 4.2.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4.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执行。调查区已有资料及可利用情况 1、调查区内有1:500比例尺地籍图,可以作为工作底图使用。 2、调查区内有X省测绘设计研究院布设的四等、一级平面控制网,可以作为本次控制网加密的起算数据。 3、调查区内有X年--X年期间完成的地籍调查资料,作为本次数据改造的源数据。 4、调查区内有民政部门行政区域勘界资料,作为街道划分的依据。 4.4地籍调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德阳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国土分局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委、市武装部、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与决策。德阳市国土分局成立了地调办公室。主管副局长任主任,登记中心主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有:办公室、权属科、登记中心、财务科、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用地科、土地储备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区调查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地调办下设权属调查组、数据资料组、宣传报道组、工作协调组、信息系统组、后勤保障组等部门。 成立了由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的人员组成的权属调查外业组,以业务熟练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干部为组长,完成权属调查工作,共分7个组,每组3人。按照X省X公司的时间要求,高质量的完成这次地籍调查工作。 4.5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 4.5.1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范文(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研报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

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的确权研究

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的确权研究 作者:秦永雄发布时间:2010-10-18 18:15:38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目前仍然呈现出“三级所有,队为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归属于村民委员会,可以归属于村民小组,也可以归属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弄清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归谁所有,政府才能进行正确的确权。 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农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坚持的原则 建国后,我国的土地权属经历了土地改革、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等演变过程,在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过程中,土地权属出现了混乱。我国土地制度经过了土改、四固定、合作化以及以后的权属变化,土地权属不明确,长时间存在争议,大多数缺乏有效证据,给土地确权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土地改革、“四固定”不彻底,以及在其后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土地林地权属发生多次变更,历史遗留问题多,且缺少书面形式的文字记载,时间长,地形地貌已变,难于认定。土地林地确权行政案件,多发生在农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土地林地作为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与农民关系非常之大,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土地利用价值不断提高,发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加。由于存在以上诸多原因,政府在处理土地确权案件,要遵重历史,面对现实,要从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有利于管理和利用的角度来处理争议。 三、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法律程序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时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土地行政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遵循的程序: 1、调查证据 2、审查证据 3、先行调解 4、进行确权 四、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有权争议的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规定: 1、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见18条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13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12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 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12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政府不等不靠,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亲临一线、亲自调度和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积极调配人员,迅速推进工作。各乡镇农村把确权工作质量作为考核村社干部的一项硬性指标,并与其工资待遇相挂钩,促进乡村社干部保质保量地完成确权工作各项任务。 1.4业务指导和群众支持是保障 由***为组长的业务指导组整日奔波于各工作组之间,在整个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精心整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1) (2) 表格)12月20 (3) 飞地申报包括飞在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飞在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飞在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12月20日)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四)地籍调查阶段。 1、具体操作是:

(1)由乡政府、国土分局、村组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外业调查组,分四个小组,每组3-5人。 (2)按调查计划,向调查宗地相邻单位发送指界通知,组织进行权属调查指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指界人要指定村民小组长以及对权属情况比较了解的年长一些的同志参加,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指界人可以由村民小组内多数群众推举 (3) (4) (5) 15 (6) 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调查和村庄调查,从而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划界原则: (1)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土地确权报告验收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领导者自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局勾局长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专家:***********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2年11月全面开展,从2013年3月底开始我们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自检工作由周口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13年5月13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建立工程师为成员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组,检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检查各抽查相结合,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22各乡镇561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宗地档案成果,地籍测量成果,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和图件成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检。现将自检情况相各位领导,专家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检内容 自检涉及带技术方案是否合理易于操作,调查工作地图分辨率:例尺是否满足要求:界址点选取是否合理,界标设置是否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面积汇总是否正确无误:各类表格成果,图件成绘制是否完整便于使用,文字报告成果是否齐全,内弄是否分析透彻,语言流畅,数据库运行是否良好等几个方面:并对这次自检提出了外业调查工作地图标注清楚,资料完整:实测界址店成果齐全,资料规整

成果规范的要求。 二,自检要求 (1)查界址点设置:看每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界址点均使用回桩或打测量标志钉实地设置看界桩,图,表,实地一致。 (2)查测量方法和精度,看所有的仪器是否在鉴定的有效期内, 是否统一了求取参数,转换参数计算是否准确,测量方法,界址点点位是不是满足精度要求。 (2)查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是否合理:宗地,界址店编号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细则》要求。 (4)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土地分类,看是否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要求进行。 (5)查调查表填写,看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内容是否正确,无漏项,注记是否齐全,宗地草图绘制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三,自查方式 第一次自检在作业单位全面自检的基础上,自检组也制定了详细的自检制度,对各个作业单位实行量化考评,包括检查人员和技术力量看看人员是否在位,技术是不是满足要求:第二次检查宗地草图和灰桩深浅看图纸是否精确,灰桩是否符合标准:检查坐标精度看是不是把误差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检查中对出现问题的作业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一个灰桩一次罚款200元,用来奖励完成标准比较高的作业单位,通过对比使他们形成竞争意识,做到赏罚分明,通过此举充分的调动了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推进了项目进度,提高了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 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任务 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 1.2.1 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 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 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

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 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

确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大全

确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大全 1.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过哪些关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 为落实中央有关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我部先后下发了若干文件,进一步作出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确权登记政策等。主要包括: (1)2011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2)2011年11月,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3)2013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 (4)2014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5)2016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6)2018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7)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8)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 2.如何把握地方出台相关政策与国家层面政策的关系? 为有效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大部分省(区、市)在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是对国家法规政策的具体化和必要的补充完善,和国家层面政策一样,都是本地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依据。 3.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

土地确权总结材料

土地确权总结材料 华福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华福村被确定为净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在乡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和成功经验,现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福村位于净潭乡南部,3个自然湾,6个村民小组,村民人口528人,耕地面积1726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由村委会负责,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具体指导统筹确权登记工作。成立由村干部、

熟悉村内情况和德高望重村民等 15 人参与的工作组,参与权属指界、农户地块确认等具体村里开展的工作。 2、前期调查和信息收集。测绘公司工作人员 8 月 13 日进村对 华福村户家庭进行初步登记,驻村干部及村干部配合 测绘公司进行田块登记,正确登记农户的田块多少和大小,并进 行编码,方便下一步的农户指认。 3、动员培训。8.22 日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 确权登记颁证培训会,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广泛宣 传发动,保证干部与群众的参与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小组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掌握政策,积极稳步推进,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4、村工作小组指认阶段。从测绘公司获取华福村初步田块图,由村工作组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的村民对初步田块图进行地界标注,承包责任人标注,确认地块四至和收集相关共有人信息、承包地块的原面积等,为下一步农户指认打下基础。 5、农户指认测绘公司凭借上一轮村工作组确定的工作底图到村 和村干部、驻村干部一起逐户指认地块,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

土地确权材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新时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工作流程 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收集资料摸底调查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张榜公示签印确认审核颁证归档建库检查验收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国家将给承包户颁发新证。新证上需登记经营权共有人以及有关情况,如,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等。那么,哪些家庭成员属于共有人,需要登记在证书上呢? 是否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几类家庭成员 出嫁女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 ?若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 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若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

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新增人口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全家迁出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已经进城工作 ——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离婚夫妻 ——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3月17日,在许爱荣副主席带领下,县政协 经济委员会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 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 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 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支持配合,县农委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落实。调研组认为,目前我县试点 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探索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思路,总结了 一条成熟的技术方案,培训了一批业务骨干,积累了重要经验。 整体工作共五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颁证阶段、 归档阶段和验收阶段。截至目前,第一阶段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 结束,第二阶段全县已完成农户基本信息公示公告12XXX户,占 试点农户总数的XX%,完成农户两图一表签字确认7XXX户。 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目的使命 更为特殊。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已经不是农村改革之 初解决经营体制问题,也不是简单的通过确权定纷止争,而是要 通过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承包权益,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实现农村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奠定坚实基础,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进而促进

土地这个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二是环境条件更为复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人口发生巨大变迁;同时,农民对土地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农村土地问题的敏感性直线上升。三是工作要求更为严格。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要历史性地全面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要求对每个地块进行实地调查、现场勘测、影像绘图和信息管理。这些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 (一)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乡镇没有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前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少数地方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 (二)进展还不平衡。二龙乡作为滁州市试点乡工作进展相对较快,其余乡镇作为县试点单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 (三)宣传、培训力度还不够。部分群众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表示出不知道、不了解,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范围局限在乡镇干部范围内。部分村组干部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业务流程了解不够,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甚少。 (四)经费还欠缺,软件还待定。影响了工作进展。 (一)必须树立攻坚克难的坚定信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峨眉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XX镇XX村 工作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的“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精神,贯彻《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四川省、乐山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了本次峨眉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资料收集 1. 已有的土地权属方面的资料; 2. 已有的政区划资料、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图; 3.已有的1:500地形地籍图; 4.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DOM正射影像图; 5.已有的村、村民小组界线;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形成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三、作业方法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图形比例尺:1:500;

2、工作底图 峨眉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的DOM数字正射影像图,具有分辨率高、现势性强、影像清晰的特点,统一将影像放大到1:5000,根据影像分辨率和辖区大小的情况,甚至将影像放大到1:3000或1:2000比例尺使用,作为本次宅基地确权外业调查的工作底图。具体制作与应用为: (1) 叠加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农村居民点图斑、线状地物、乡(镇)村行政界线、1:1万标准分幅结合图表,以村或局部区域制作1:3000或1:2000比例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用于确定外业调查路线,逐居民点图斑开展外业调查,防止漏调、重调,提高外业工作效率。 (3) 结合数字正射影像图的特点,在外业实地测量过程中,采集影像中明显的道路、田坎、沟渠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和拐点、自然地块拐角点等明显地物点作为外业测量控制点(控制点坐标可通过内业直接从DOM中提取),对于测区附近无明显地物点的,可通过RTK或全站仪从其他已知点引控制点。从影像中采集控制点。 (4) 测量完成后,将数字正射影像图与测量的宅基地图形进行坐标套合,可对宅基地确权成果数据做进一步核实,确保没有漏调宅基地,核实测量所采用的坐标是否正确,能否与影像套合。 3、测量方法 以全站仪配合皮尺丈量(手持测距仪)方法进行逐户测量。外业地形测量与地籍调查同时进行。每调查一宗在DOM影像图上进行预编号,同时在测量草图是进行预编号、并记录户主姓名。DOM影像图上的预编号与测量草图编号一一对应。 4、户籍资料收集 在对每个村组进行宅基地调查前先收集户籍资料、再进行进地形测量、地籍调查工作。收集到的户籍资料包括以下资料:户主声明书、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如何做好土地确权

如何做好土地确权 自2012年,我国就已全面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工作涉及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但是具体工作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很大比例的农民不了解土地确权的含义,从而对确权持无所谓态度。在确权过程中,很大比例的农民说不清楚确权的含义,甚至以为确权只是重新“量地”。二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涉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镇镇不同、村村各异,具体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因受历史和现实因素叠加影响,错综复杂,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不可能很好解决。三是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同时,由于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口较多,甚至举家外出,联系困难,在地籍调查时影响宗地和相邻界址的指界工作。 开展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在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从三方面下功夫: 首先要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其次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对农村集

体耕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第三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工作。 假如我是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该项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 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和举办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自始至终做好土地登记的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知晓。 (二)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农民参与土地登记的积极性土地登记农民是主体,他们的自觉参与是登记工作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调动农民参与土地登记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梳理和解决矛盾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强化技术规范,按照上门调查、地块指认、图解测绘、公示审核、归户签字、建立登记薄和建档入库等步骤稳步推进工作开展。依法依规按照预定程序不变不偏地抓好各环节工作。对有据可依的矛盾问题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对没有明确依据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秉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调研报告——关于土地权属和确权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调研报告 关于土地权属和确权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2012年11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土地资源是资产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其他资产不可比拟的优势,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可以给集团公司长远发展以有效支撑,也是使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因此,理清土地权属关系,做好土地确权工作,是资产管理的重要职责。通过对集团公司土地规模、管理现状、权属关系、土地确权工作的分析思考,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为集团公司“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基础。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概况 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关系,主要是对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土地所形成的关系的总称。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 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使用制是指人们在使用土地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是实现部分土地收益权的前提条件,是整个土地制度的基础。 二、土地权属的表现形式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归属。其中,土

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其主要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是: 1、通过划拨取得,即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或者缴纳土地补偿、安臵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通过出让取得,即土地使用者以向国家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通过租赁取得,即土地使用者按期向国家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租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通过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取得,即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新设企业,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并依照出资(入股)获取收益的土地使用方式。 另外,还有通过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取得的场地使用权;通过出让、租赁、承包和划拨取得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和城镇私有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 作进展情况汇报 **********: 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2014〕**号)文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乡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并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涉及***个村委会,***个组,***户承包户***人,有承包土地面积****亩,国土“二调”面积****亩。截至目前,**乡已全面完成农户承包地块影像调绘、权属指认、地块编码标注、面积实测,地籍图绘制、张榜公开公示、农户确认签字、承包合同签订、登记簿完善、电脑信息录入等确权登记等工作。通过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共核查实测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地块***块,新增耕地面积***亩,集中解答确权问题***个,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处置意见***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后。我乡及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科、国土、林业、财政、民政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

提供资料、清查确权、审核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筹备。认真制定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口径,保障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实施;先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以印发学习材料和分管领导带头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全乡干部职工政策水平和运用能力,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积极宣传动员。坚持把宣传贯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始终,积极配合县下派的指导组及乡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乡、村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培训会2次,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组分别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并充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 作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准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自查自检报告

**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作业组自检、互检报告 (阶段性成果) 河南省********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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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外业调查成果资料准确、完整,满足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并为今后土地变更、规划、流转、管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我公司本着对成果、成图资料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作业员、作业组应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外业调查成果资料进行自检和互检。 1 检查验收制度 **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工作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外业实行作业人员自检、作业组互检、公司质检部专检制度。同时应配合监理工作,由监理单位全程跟踪检查调查工作的进度和成果质量,在自检、互检、专检和监理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成果提交。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外业成果分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地籍图制作、宗地图制作、面积量算、调查结果公示确认、土地登记等部分进行检查,只有在上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作业员、作业组应针对自检、互检的各项检查结果做好详细记录。 2 项目概况 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公司按照国家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承担了“**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第三标段任务。包括该县**镇、***乡、***乡、**乡、***乡、**乡、***镇共7个乡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调查、实地调查、工作底图制作和权属调查记录及地籍调查表整理、宗地图编制、面积汇总、各种表格填写、各种检核检查等处理工作。 **县**镇、***乡、***乡、**乡、***乡、**乡、***镇共7个乡镇,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测量。其中:***乡辖 ********************************************************************* ****************************************************************29个行政村;*****乡辖************************************************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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