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串货

如何控制串货
如何控制串货

代理体制下如何构建控制窜货的弹性体系

窜货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其作用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有时可以杀出一片江山,有时却自乱阵脚。既然不可以将窜货现象斩尽杀绝,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不妨扬其长避其短,着力建立一个可收可放的体系来管理窜货现象,并顺势实现企业的一些战术或者战略目标。

事实上,企业对于渠道而言,天然就拥有喝令天下的先发优势。这些优势包括:制定规则的权利,仲裁的权利,定价的权利。企业只要抓住这三个主动权,就能在企业需要渠道窜货扩大市场份额时能够有天下大乱的动员能力,在窜货危害到企业战略利益的时候又能够有力地控制住窜货的规模、区域与危害。

要建立这样的体系,企业必须按如下规则出牌:

第一,企业要积极掌握话语权,掌握体系内共识的正义旗帜,成为对窜货事宜的评判者。

一般来说,在公开场合,不论公司人员还是代理商,都众口一词对窜货大加鞭挞;在私人场合或者内心中,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窜货与否,全看这事儿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如何。因此,对窜货的鞭挞是虚,对利益的追逐是实;呼吁惩罚窜货行为是名义上的正义旗帜,利用对窜货的惩罚保护自己的利益是实。这种商业动机的双重特性,恰恰可以使企业掌握舆论主导权并进而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力。因此,企业的负责人以及所有能代表企业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的人,都必须遵循一个原则行事:把区域保护政策当作正义旗帜放到神坛上。

只要公司成了对窜货事件的仲裁者,任何一个代理商在窜货的时候就不得不顾及与猜测公司所可能采取的政策:鼓励,默许,控制,抑或是打击。而猜测永远只是猜测,代理商只要窜货了,公司采取何种政策只有天知道!

第二,抓住代理商各方行事的动机。

窜货的动机与心理,一是利差,二是窜货是双向的,代理商彼此之间都带有投机心态。这种动机虽然简单,公司却可以大加利用,去引导和控制窜货的区域、规模、时间,以使之成为可控的行为。

第三,隔岸观火,适当置身事外。

从公司的目的与角色来看,窜货问题只要不影响公司战略与销售业绩,就可以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代理商之间因为有潜规则以及投机心理,只要没有人打破默契的均衡状态,就不会将这类事件公开。因此,公司只需要对已经影响到价格体系、销售量等战略利益的窜货进行适当干预即可。除此以外,尽量置身事外。这不仅减少了管理上的麻烦,还可以引导或者推动代理商之间自发形成调节机制,从而形成更强的区域保护政策。

根据经验,如果操作得当,企业可以主动将窜货额度在整体销售量的1%~10%之间浮动。这要形成一套相对稳定的操作体系。这套体系可以在上述三个原则基础上,由如下七个

方面编织出而成,使之成为一套可控的、针对窜货的管理体系,并使公司拥有切实的执行能力。:

其一,利用好年会和签订代理合同的机会。

年会上是最好的宣布各种政策的机会。在年会上向代理商集中宣布对窜货的所有可以公开的政策,可以使代理商明确其窜货的隐性成本(即一旦事情闹大了可能面对的损失),使代理窜货带有赌博的性质,而庄家永远是公司。

其二,利用好代理合同。

为了管理窜货,所有的代理合同中,至少要明确如下几条:

1. 代理商尊重并保证服从公司的区域保护政策。

其意在于使公司拥有话语权与仲裁权,为公司利用抑或打击窜货而实现自身目标留下无限的空间;其用语本身又是冠冕堂皇的,任何代理商都无法公开反对。

2. 如果发生窜货行为,代理商服从公司的处理意见与惩罚意见。

只要代理商做公司的生意是赚钱的,这一条也是不得不同意的。因为没有办法公开挑战公司的公正与正义的地位。这一条本质上使代理商对恶意窜货不得不有很大的顾忌,并且在窜货之前一定会仔细考虑公司的反应。这无形中为企业管理市场增加了砝码。

3. 对代理商最低限度的惩罚是将窜货所得利益由公司划转到受损代理商处。

这也是任何代理商都没有办法拒绝的,而在实施过程中的弹性则大的不能再大,其中的奥妙,我们尽情去想象就是。

4. 对于窜货行为采取举报与举证制度。谁举报,谁举证;没有确凿证据的窜货举报公司不予理会。

看起来这像是法律条款,公平得不能再公平。而其执行却完全看公司的态度如何。举报容易,举证难。尤其在当事双方都有窜货记录的情况下,更是投鼠忌器。在这一原则下,公司可以最大限度保持独立于中立。公司需要干预窜货行为的时候就严查严惩;公司认为无关痛痒的时候就用举证和相关程序来延缓解决的过程,从而寻找其他解决途径。这个听着明确但实际模糊的规定既给代理商胆量,也给了公司权力,也就让代理商窜货时既有动力又有所顾忌,在刀刃上跳舞。

5. 如果恶性窜货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到公司的战略与销售,则公司有权采取如下措施:罚金、断货整顿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这也是堂而皇之的说法,代理商没有办法拒绝。其核心在于:什么是“严重干扰”?什么是“战略”问题?此外,从罚金到取消代理资格之间的弹性太大,代理商会误以为是书面语言而不作过多计较;而公司则随时可以拿来作为“法律”依据采取适当的措施。

上述五条只要在合同中有了明确的表述,公司就拥有无可争辩的话语权和仲裁权,争取到了主动权。代理商只要正确领会公司意图,尽可以放开手脚在公司允许的框架内去窜货,可一旦触动了公司的底线,公司也能随时以这些条款去约束代理商。

合同毕竟是一纸空文,公司需要有“硬约束”才能使代理商乖乖听话。而代理商所惧怕的,就是在公司的“抵押物”受损失:保证金、加盟费。因此,与合同相补充,必须打这两笔资金的主意。其意图不在于罚没这些资金,而在于形成现实的威慑力。

其三,利用好品牌保证金。

一般而言,企业都会要求代理商向公司缴纳一定的品牌保证金以保证代理商不影响公司的利益,对于要求专卖或者区域限制严格的企业而言,保证金更是不可或缺的代理条件。

从公司控制窜货的角度而言,可以在代理合同上或者补充文件上明确规定如下条款,使代理商必须正确领会公司的意图才能保住其保证金:

1. 代理商因窜货而导致公司在某区域的价格混乱而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罚没保证金的一部分,比如10%,作为惩罚。

面对窜货问题,从公开的谈判上没有人可以质疑公司这样做的正确性。公司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估算出罚金的额度要等于或者大于一般规模的窜货所能获得的利益,否则对代理商没有约束力。

2. 代理商在一年中累计窜货次数超过若干次,比如10次,且总金额超过某一数字,比如5000万,公司有权罚没所有保证金。

这种规定是官样文章,但如果代理商不服公司管制,造成较大损害的时候,这种事先约定就成为公司制裁代理商的有力工具。

3. 代理商窜货给其他区域带来严重利益损失,公司经过查证属实后,公司有权将其他区域的损失从代理商的保证金中扣除转交给其他区域代理商。

这种规定是与合同中的条款相呼应,防止部分代理商提前转移在公司的货款导致拿不出有力的制裁手段。而对于查证等操作的表述又为公司留下弹性空间。

其四,利用好加盟费。

部分企业在收取保证金的同时也收取加盟费,其处理方法与保证金类似。其目的都是让企业拥有硬性的约束力量。

其五,利用好返利政策。

一个优秀的梯度返利政策可以使有实力或者有能力的代理商得到很大的销售“积分”,从而更积极地运用价格杠杆攻击市场。某一区域得到的返利幅度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拥有变相的价格优势,从而滋生窜货动机。

因此,如果公司需要利用代理商的实力攻击市场而不计较窜货对相邻区域的影响,则可加大对某种产品、某个地区的返利幅度,使窜货成为提升销售的手段;反之亦然,进而杜绝相应的窜货动机。

其六,利用好梯度差价政策。

公司经常会出于特定战略目标,在某一时间段内、或针对某一区域、或者针对某一种(一类)产品,调动梯度价格政策(一次性进货越多,价格优惠越多),刺激代理商压货与销售的激情。梯度性价格政策会直接导致不同地区的价格构成不同,窜货的动机也就随之产生。

因此,对不同区域、在不同时间或者相同时间,做好梯度价格体系的搭配,并参考运费对代理商成本的影响,就可以很好地控制窜货的区域、时间、规模、品类,让窜货成为服帖的绵羊,为公司目标服务。

其七,拿捏好取证与仲裁的分寸。

窜货问题总有些会摆到桌面上,需要公司认真处理。此时公司要根据需要,在正义的“旗帜”下,认真取证。需要严查彻办的,则毫不含糊;而在公司授意下产生的窜货,则需要找到对应的补偿方法或者拖延方法。要知道,合同当中的规定以及梯度价格政策、年度返利政策已经为公司提供了足够的主动控制手段,如何处置,就要考验当事者的智慧了。

不难发现,在这个管理窜货的弹性体系下,还可以达到如下附加目的:

第一,淘汰弱势代理商。有些弱势代理商占着好地方却没有销量,不如让临近的代理商替公司将其赶走。上述的窜货政策如果运用得当,则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达到目标。

第二,扰乱对手视听,声东击西。公司给河南政策,货可能大批窜到河北去。在两个竞争得死去活来的对手之间,这种情况使公司可以与竞争对手玩“暗渡陈仓”的游戏。其前提是公司对两个相邻区域之间的代理商有很强的控制力,否则打击不到对手却把自己的市场搞乱了。

第三,打击豪强,打击不听公司调遣的代理商。公司可以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其周边区域向该区域窜货,从而使“豪强”代理商其明白公司的意图而回到公司的轨道上来。

第四,变相压货。在特定情况下,将价格杠杆和对窜货的默许态度融合起来,可以促进代理商大量吃货,从而实现公司迅速回笼资金或者提升销售量、平抑淡旺季、乃至提升公司对代理商的控制能力的目的。

最后,我们用一个图表来总结管理窜货的系统:

手段企业目标备注

代理商年度会议掌握主导权和话语权软性约束,表明企业态度

合同制定规则软性约束,争取主导权

品牌保证金、加盟费对代理商形成现实的约束能力制裁代理商的物质基础

返利政策调控窜货动机的强弱年度跨度上有效的调控手段

梯度价格政策调控窜货的规模、时间、区域、种类短期调控手段

拿捏取证、仲裁的分寸用行动表明公司态度形式上一定要公平

我们一定要清楚,任何单一的手段,都不足以控制窜货这种复杂的商业行为。必须在缜密的制度设计框架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才能让这匹野马服从企业缰绳的指挥。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一、市场背景 本公司近几年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今年各项业绩指标更是屡创新高,尤其是销售额指标比原计划翻了两倍,但随之而来的窜货现象也是层出不穷。 二、术语解释 1.窜货是指未经过公司许可,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往非所属区域的违约经销行为。 2.窜货证据是指能证明经销商进行窜货的一切有效依据,如窜货产品编号及其他标识、发货证据、谈话录音、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窜货现象分析 目前窜货现象主要存在于同一市场内、不同市场之间和交叉市场之间,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窜货现象分析明细表 串货现象主要表现窜货 货源 产生影响 同一市场内的窜货现象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的 ◎总 经销 ◎二 级批发商 ◎市 场价格下滑 ◎促 销费用攀升

四、窜货原因分析 在对窜货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后可以得出结论,发生窜货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各级分销商为了金钱利益,很容易发生窜货现象。 1.经销商窜货原因分析 ①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经销商为了增加销售额,从而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在附近的区域内无法达到一定的目标时,很自然地就会选择跨区域销售,因此产生了窜货。 ②抢夺地盘。经销商在交叉市场之间倒货的诱因主要是为了抢夺更多的上游市场、形成更大的销售、取得更大的利益。

③处理品。一些公司由于售后服务跟不上,造成货物积压又不予退货,让经销商自行处理。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就会将产品拿到畅销的市场上出售,从而造成窜货。处理品的来源也很多,有积压的、过期的、变质的、抵债的,等等。 ④带货销售。不少经销商往往利用畅销产品降价所形成的巨大销售力来带动不畅销的产品或是利润高的产品的销售。 ⑤销售任务过高。有的生产商明知经销商完不成任务,但为了经销权、高额回扣、特殊奖励等,还是下达了过高的任务。在完不成任务时,经销商也就只有窜货或囤积了。 ⑥市场报复。当一些经销商的利益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损害时,便利用窜货来破坏对方的市场、报复对方。这是一种纯粹的破坏行为,尤其是在生产商更换客户的时期最容易出现此类恶性事件,不可不防。 2.生产商窜货分析 ①利润空间过大。利润空间过大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厂家的利润空间过大;二是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过大。 ②价格管理混乱。在开发产品新市场时,往往有一些特惠的价格政策出现,在一些享受这些特惠价格政策的区域,就很容易产生窜货。 ③销售管理不力。对窜货信息反馈不及时或是处理不严,有可能留下窜货隐患。 五、窜货危害分析 1.价格混乱

防窜货协议

防窜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定义: 防窜货:窜货是指未经厂家允许,经销商私自将货物销售至厂家规定区域外(即厂家发往A 地的货出现在B地销售) 的现象。 一、乙方的责任: 1.1 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1.2 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 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防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 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产品,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产品序列号(或生产日期),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 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 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 甲方必须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打码,确保储运部必须严格实行扫描(打码)发货制度并及时准确传输发货信息;信息中心负责对防窜货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确保该系统正常有效运行;乙方同时须建立相应的编码发货制度,有效预防分销商货物外流形成窜货。若乙方收货时发现产品的实际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 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产品种类、产品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 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产品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销售渠道中的窜货问题分析

销售渠道中的窜货问题分析 销售渠道中的窜货问题分析 【摘要】产品的跨区域销售带来规模和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很难解决的难题——窜货。本文介绍了窜货的含义,分析了我国销售渠道窜货形成的原因和危害,重点从厂商与经销商关系管理、经销权划分、产品区分策略、价格体系和促销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窜货;经销权;产品代码;价格体系政策 窜货是指经商网络中的公司分支机构或中间商受利益驱动,使所经销的产品跨区域销售,造成市场倾轧、价格混乱,严重影响厂商声誉的恶性营销现象。现在市场竞争残酷,追求利润是企业生存的先决条件,为利而争成了窜货的动因,窜货现象的形成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是企业自身头疼的大问题。 一、销售渠道中窜货的形成原因 (1)本质原因——差价诱惑,利字当头。商欲横流的社会“利”字当头。利润永远是通路成员所追求的目标,渠道中各个成员都是独立的经营实体,为了自己的经营实体做的更大更强,往往置渠道成员利益于不顾,不择手段的进行销售。要想获利就得提高销量,就要提高促销,要发展大型客户,厂家要开发市场,就要用价格优惠政策去吸引新的经销商,代理商等等。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形成区域的差异性,一旦这种差异性形成就给那些不法的渠道成员提供了机会。(2)外部原因——企业经销商违规操作。企业是为利润而生存的,利润的缔造源于销售额。厂商盲目的扩张市场,超规模发展经销商,没有斟酌经销权的划分合理与否,渠道设置是否科学。导致外部经销商在利益驱动下,违规操作,浑水摸鱼。(3)内部原因——产品包装、促销不当,激励措施不妥。厂家对于相同的产品采取统一的包装设计,为窜货提供了便利。同时即使发生了窜货也无从查起,为查证带来了麻烦,加大了窜货的管理力度。也有些企业或厂家因为促销不当造成一些季节性商品滞销,货物的积压而不予退货,让经销商自己处理造成窜货。

访问控制技术手段

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访问。它是保证网络安全最重要的核心策略之一。访问控制涉及的技术也比较广,包括入网访问控制、网络权限控制、目录级控制以及属性控制等多种手段。 入网访问控制 入网访问控制为网络访问提供了第一层访问控制。它控制哪些用户能够登录到服务器并获取网络资源,控制准许用户入网的时间和准许他们在哪台工作站入网。用户的入网访问控制可分为三个步骤:用户名的识别与验证、用户口令的识别与验证、用户账号的缺省限制检查。三道关卡中只要任何一关未过,该用户便不能进入该网络。对网络用户的用户名和口令进行验证是防止非法访问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口令的安全性,用户口令不能显示在显示屏上,口令长度应不少于6个字符,口令字符最好是数字、字母和其他字符的混合,用户口令必须经过加密。用户还可采用一次性用户口令,也可用便携式验证器(如智能卡)来验证用户的身份。网络管理员可以控制和限制普通用户的账号使用、访问网络的时间和方式。用户账号应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建立。用户口令应是每用户访问网络所必须提交的“证件”、用户可以修改自己的口令,但系统管理员应该可以控制口令的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最小口令长度、强制修改口令的时间间隔、口令的唯一性、口令过期失效后允许入网的宽限次数。用户名和口令验证有效之后,再进一步履行用户账号的缺省限制检查。网络应能控制用户登录入网的站点、限制用户入网的时间、限制用户入网的工作站数量。当用户对交费网络的访问“资费”用尽时,网络还应能对用户的账号加以限制,用户此时应无法进入网络访问网络资源。网络应对所有用户的访问进行审计。如果多次输入口令不正确,则认为是非法用户的入侵,应给出报警信息。 权限控制 网络的权限控制是针对网络非法操作所提出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用户和用户组被赋予一定的权限。网络控制用户和用户组可以访问哪些目录、子目录、文件和其他资源。可以指定用户对这些文件、目录、设备能够执行哪些操作。受托者指派和继承权限屏蔽(irm)可作为两种实现方式。受托者指派控制用户和用户组如何使用网络服务器的目录、文件和设备。继承权限屏蔽相当于一个过滤器,可以限制子目录从父目录那里继承哪些权限。我们可以根据访问权限将用户分为以下几类:特殊用户(即系统管理员);一般用户,系统管理员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为他们分配操作权限;审计用户,负责网络的安全控制与资源使用情况的审计。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可以用访问控制表来描述。 目录级安全控制 网络应允许控制用户对目录、文件、设备的访问。用户在目录一级指定的权限对所有文件和子目录有效,用户还可进一步指定对目录下的子目录和文件的权限。对目录和文件的访问权限一般有八种:系统管理员权限、读权限、写权限、创建权限、删除权限、修改权限、文件查找权限、访问控制权限。用户对文件或目标的有效权限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用户的受托者指派、用户所在组的受托者指派、继承权限屏蔽取消的用户权限。一个网络管理员应当为用户指定适当的访问权限,这些访问权限控制着用户对服务器的访问。八种访问权限的有效组合可以让用户有效地完成工作,同时又能有效地控制用户对服务器资源的访问,从而加强了网络和服务器的安全性。 属性安全控制 当用文件、目录和网络设备时,网络系统管理员应给文件、目录等指定访问属性。属性安全在权限安全的基础上提供更进一步的安全性。网络上的资源都应预先标出一组安全属性。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对应一张访问控制表,用以表明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能力。属

条码防串货管理系统软件解决方案

条码防串货管理系统软件解决方案 1. 需要为每个产品贴上一个随机产生的条码 2. 每个产品上的条码唯一不重复 3. 生产完成时贴上条码并进仓处理形成在库数量 4. 出货时扫描每一个产品上的 条码,并导入到出货单中 5. 出货单过帐后将对应的每一个产品的条码存入数据库以 备查 6. 公司抽查各地区客户的产品,可以查出是否是跨地区销售7. 当有的 产品返修时可以准确查询到出厂日期及销售地区分析: 1. 贵公司要求仓库 管理与产品唯一标签控制质量及售后服务的应用 2. 为了防止客户按一定规律伪造产 品标签,将使用随机不重复的条码进行标识 3. 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快速处理, 将使用条码采集器进行批量扫描处理条码防串货管理流程及条码在各个环节应用流程图: 图一:关联流程及条码应用环节流程图说明: A. 流程图中的虚框部分处理的作用 在于用条码辅助操作来进行一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条码技术应用 B. 条码标签的数据 可以包含物料编号、生产日期、仿伪码等字段 C. 蓝色框线的模块为条码管理系统中的 处理模块条码防串货管理模块列表:条码防串货管理大致处理流程: 1. 建 立物料(产品)基本数据 2. 根据物料编号及所需要生产的数量进行条码标签打印,打 印后的每一个标签条码号将记录在系统中,防止下次重复打印 3. 产品生产完成后, 产品及外包装都贴上条码标签,然后进行进仓处理 4. 根据销售需求进行出货,出货 时必须用采集器扫描每一个产品的条码标签,以记录这一个出货单详细的产品信息 5. 系统可以查询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情况 6. 公司可以抽查各地区的产品,是否与出货 时销往的地区一致可行性与必要性: 1. 从技术上分析,条码的打印与读取 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技术上完全可靠可行 2. 从管理上分析,对人员的要求不高,只 要经过简单的操作培训就可以了 3. 对于仓库的快速盘点,很有必要使用条码管理, 可以大缩短盘点时间 4. 实行条码管理后,管理层可以掌握主动性,某一环节出现问 题后,可以通过条码辅助管理与达到准确规范运作.

药品渠道管理中的窜货问题

药品渠道管理中的窜货问题 【摘要】本文从药品营销渠道的冲突产生入手,重点分析了药品分销中窜货的形式和种类,产生窜货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窜货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药品渠道渠道冲突窜货 一、药品分销中窜货的形式和种类 按照窜货发生的不同市场可将窜货现象分成两大类即:同一市场上的窜货和不同市场之间的窜货。 1.同一市场上的窜货 药品的渠道系统一般是:制造商→总经销商(总代理商)→二级经销商(批发商)→零售药房(医院) 患者,层层级数放大,呈金字塔状。这种渠道系统中,只要总经销商下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二级经销或批发商,就有同一市场中的窜货可能,而二级批发商是主要的始作俑者。具体表现形式有产品的单向倒货、产品的互倒以及产品的外流。 2.不同市场之间的窜货 在不同的市场上,只要有利润空间的存在,就会有窜货发生的可能。同级别的总经销商之间可能会窜货,同一家药厂的不同分公司或业务员也可能会在不同的市场之间相互窜货。另外,若药厂在管理上监控不严,总部销售人员也 会受利益驱动而违规,发生窜货。 一般来说,市场上采取的窜货方法主要有:降价销售、加大促销力度(如提供折扣、赠品等等)、送货上门、搭售紧俏产品等。 按窜货的不同动机和对市场的不同影响,可将窜货分为三类:自然性窜货、良性窜货和恶性窜货。 自然性窜货:是指医药经销商或代理商在获取正常利润的同时。无意中向辖区以外的市场倾销产品。主要表现为相邻辖区的边界附近互相窜货,或是在流通型市场上,产品随物流走向而倾销到其他地区。它会导致辖区边界区域及批发商利润下降,影响其积极性。如果货量大,严重时可发展为恶性窜货。 良性窜货:是指在市场开发初期,有意或无意地选中了流通性较强的市场中的经销商,使产品流向非重要经营区域或空白市场的现象。在市场开发初期是有好处的,但应注意到由此形成的通路价格体系处于自然形态,日后在该区域经营时再进行整合。 恶性窜货:是指医药经销商或代理商为了获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辖区以外的市场倾销产品。对其他地区经销商的销售和网络造成严重影响。其扰乱了价格体系,降低通路利润,会使经销商失去信心并最终放弃经销;混乱的价格还将导致药厂的产品、品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二、窜货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中,药品市场的窜货有其必然性:形成窜货的根本原因:商品流通的本性是从低价区向高价区流动,从滞销区向畅销区流动。同一商品,只要有价格的地区差,或不同地区的畅销程度差异,就会有产生窜货的可能。

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 在计算机系统中,认证、访问控制和审计共同建立了保护系统安全的基础。认证是用户进入系统的第一道防线,访问控制是鉴别用户的合法身份后,控制用户对数据信息的访问。访问控制是在身份认证的基础上,依据授权对提出请求的资源访问请求加以控制。访问控制是一种安全手段,既能够控制用户和其他系统和资源进行通信和交互,也能保证系统和资源未经授权的访问,并为成功认证的用户授权不同的访问等级。 访问控制包含的范围很广,它涵盖了几种不同的机制,因为访问控制是防范计算机系统和资源被未授权访问的第一道防线,具有重要地位。提示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才能使用该计算机的过程是基本的访问控制形式。一旦用户登录之后需要访问文件时,文件应该有一个包含能够访问它的用户和组的列表。不在这个表上的用户,访问将会遭到拒绝。用户的访问权限主要基于其身份和访问等级,访问控制给予组织控制、限制、监控以及保护资源的可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的能力。 访问控制模型是一种从访问控制的角度出发,描述安全系统并建立安全模型的方法。主要描述了主体访问客体的一种框架,通过访问控制技术和安全机制来实现模型的规则和目标。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准则(TCSEC)提出了访问控制在计算机安全系统中的重要作用,TCSEC要达到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阻止非授权用户对敏感信息的访问。访问控制在准则中被分为两类:自主访问控制(Discretionary

Access Control,DAC)和强制访问控制(Mandatory Access Control,MAC)。近几年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ole-based Access Control,RBAC)技术正得到广泛的研究与应用。 访问控制模型分类 自主访问控制 自主访问控制(DAC),又称任意访问控制,是根据自主访问控制策略建立的一种模型。允许合法用户以用户或用户组的身份访问策略规定的客体,同时阻止非授权用户访问客体。某些用户还可以自主地把自己拥有的客体的访问权限授予其他用户。在实现上,首先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然后就可以按照访问控制列表所赋予用户的权限允许和限制用户使用客体的资源,主题控制权限的通常由特权用户或特权用户(管理员)组实现。

窜货乱价处理方式

窜货乱价处理方式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窜货乱价的原因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中,窜货乱价具有必然性。其根本原因是:商品流通的本性是从低价区向高价区流动,从滞销区向畅销区流动。因此,同种商品,只要价格存在地区差异,或者只要同种商品在不同地区的畅销程度不同,就必然产生地区间的流动。 窜货乱价的直接原因,源于目前厂商之间单纯的买卖经销关系。即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经销商一旦向厂方交钱提货,就取得了对所购买商品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全部产权。这样一来,经销商以什么价格销售,销售到哪里,厂方就难以控制,确切地讲是无权过问。在这种体制下,厂方为了激发经销商的销售,普遍采取“达到一定销售量,给予相应的返利或折扣”的销售政策。致使经销商为了争夺销售量竞相降价,结果是经销商均不赢利,丧失经销欲望,从而导致这种商品退出该地区市场。 治本的方法 笔者以为,治本的方法是建立厂商一体化的关系。从我国的实际看,厂商之间的关系,将存在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即单纯的买卖关系→代理批发关系→代理关系→资本关系。其中,单纯的买卖关系就是目前存在的经销关系,而代理批发关系,是指厂方在进入一个新的地区时,该地区的经销商往往对该商品缺乏信心,厂方则首先采取本公司业务员直接开发终端零售商的方式。在某个地区终端零售商开发达到一定数量(占该区至少10%以上)时,则在该地区寻找具有一定网络和信用的批发经销商,利用其网络和资金,扩大销售量。同时,原来自己直接开发的终端零售商,仍然从厂方办事处或由公司提货,但其销量可以累计为所选择的批发经销商的奖励基数。显然,此类批发经销商就具有部分代理商的功能。在我国,由于缺乏明确的代理方面法律,从而导致经销商无法从事代理行为。因此,厂方在各个地区设立的非法人地位的办事处,实际上就是在行使代理职能。 厂方为了加强对市场的控制,降低厂商之间因签定合同、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交易费用,降低终端零售价格,必然缩短销售渠道,从而逐步缩短直至取消批发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批发商建立起自己庞大的销售网络,一旦我国的代理法正式实施,就可以与厂方建立获取佣金的代理关系。随着代理关系的发展,厂方为了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将具有较大销售网络的代理公司购买过来或控股,从而建立资本关系,只有拥有了自己的销售网络,企业才可能真正控制市场,并彻底解决窜货乱价问题。 例如,关于啤酒的销售渠道,我国目前主要是单纯的买卖经销关系。而美国是代理关系,英国则直接是资本关系。英国啤酒公司直接购买或建设酒店、酒吧等啤酒终端零售商。在英国82000家酒店中,75%分别属于不同的啤酒生产企业,从而确保了价格稳定。在家电领域,松下公司在设立了22000多家松下系列专卖店后,才成功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不二价运动。在我国,只有海尔集团的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直接控制终端零售,通过海尔专卖店和海尔家电园,将零售市场直接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是批发商手中,从而切实保证了价格在全国范围内的稳定。 因此,对处于过剩经济的生产型企业来讲,今后投资的重点应从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硬投资转到市场网络建设的软投资。对商业企业来讲,尽快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代理时代的重要生存方式。 治标的方法 治本的方法,需要一个过程,在逐步形成的过程中,还必须同时采取治标的方法。概括起来,治标的方法有四个: 1.企业内部业务员与企业之间、客户与企业之间,签定不窜货乱价协议。 该协议从博弈论的纳什均衡看,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却为处罚违犯者提供了法律依据。该协议是一种合同,一旦签定,就等于双方达成契约,如有违反,就可以追究责任。关于处罚方式,对本公司业务员,厂方加大内部办事处的相互监督和处罚力度,一经查出恶意窜货,就地免职,厂内下岗。 实际上,除了个别情况(如某经销商不经销甲厂商品,但该经销商在经过某个地区时顺路带甲厂商品回到自己地区,从而导致窜货。因为该经销商没有销售甲厂商品的网络,所以最简捷的方

窜货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 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港荣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三、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1、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许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2、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3、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 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核。 二、经销商、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详细记 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三、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研究,根据 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一、窜货举报: 1、经销商、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凡是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都可举报。 2、本公司产品的窜货处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销售部督查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调查取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防窜标识)或51件(未涂改防窜标识)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防串货解决方案

防串货解决方案 篇一:防串货处理方案 防串货处理方案 第一部分:串货本质原因:价差与渠道重叠 串货原因之一:价差 1、生产企业价格体系控制问题--价差太大:主要存在以下价格差别,从而导致以下操作空间: ·地区价差太大。 ·季节价差太大,导致一些代理商乘淡季屯货。 ·调价前后的价差。价格变动前信息控制不严,造成一些经销商或者个人囤积货物,等涨价后,他再低价出货牟利! ·大小客户价差:大客户销量大,因此可以拿到更低价格。促销政策导致的价差,有些企 业看似公平,但对不同市场促销返利太大,导致实际上的价差,使得代理商有价格操作空间。 串货原因之二:销售管理政策失误 ·年销售目标任务过高,经销商和企业自己的区域销售经理和业务员都感到完不成任务,只有一起串货。甚至贴现串货。 ·年终为完成销售任务,为了个人业绩,区域经理要求经销商压货,并以其它促销支持(变相降价)为条件,第二

年经销商无奈串货。 ·商业单位奖励制度设置不合理:随任务成几何基数增加时,导致经销商为拿奖励而串货。 ·或者年终返利太高,使商业单位为了年终的高额返利而铤而走险,大肆串货。·奖励采取货物方式,如果代理上区域市场容量达到极限,如果想套现,必然低价串货。串货原因之三:代理商、经销商和业务员缺乏诚信,想捕捞而获,抢夺他人的利益 ·商业单位和业务员不讲信誉、缺乏诚信,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不费力气就拿到利润,不惜降低出货价,销到异地(尤其是销量大、终端促销做的好的地区)去。 ·当资金困难需要套现时,也会不惜低价倾销。 ·换货:代理商把其经销的几种产品组成套装换取另外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套装。尤其市把广告多、走货量大的品种当成带货品种,因此不要把我们的产品搞成带货产品。 ·经销商放弃我们产品后者即将倒闭时,会低价串货乱市。 第二部分:串货管理与控制 控制串货方法之一:弄清货物流向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产品的月分销量(注意非回款量)·彻底弄清自己企业产品的季节、促销等销量变化情况·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货物流向。这是我们分析市场潜

如何代理商防止窜货

只要有流通,就有窜货! 没有窜货的销售,是不红火的销售; 大量窜货的销售,是很危险的销售。 窜货对于厂家来说,决不仅仅是一个“灾害”所能代表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窜货对厂家开发市场还是有利的,窜货的管理成本通过防窜货手段可以有效降低。 窜货根据产品销售时机、窜货后果又分为良性窜货和恶性窜货。 一般来讲,良性窜货多发生在产品导入期,为了适度“放水”,形成畅销局面而有策略性的将产品在不同区域之间流通。对于良性窜货,正确的运用至为关键,如一把双刃剑,好则产品如燎原之火,迅速拉动市场,坏则破坏产品价格体系,导致过早夭折。 以下是防窜货的16种武器,类似于一个超市一样,里面放满了各种防窜货产品,希望广大厂家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的使用! 【武器一】:技术手段武器——以技术为基础,加强窜货管理。 为防止和控制窜货发生,利用技术手段来配合和加强对窜货的管理,采用的形式主要是对销售产品区域差异化:从颜色、规格、包装、区域编码等方面区分不同销售地区。 防窜货武器图表一:技术手段防窜货的不同方法比较 产品商标颜色差异化区分即同种产品的商标在不同的地区,在保持其它标识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比如销往陕西的外包装采用红色,销往河南的外包装采用蓝色。技术高,窜货成本很高,不宜破坏,能够较好的起到防窜货作用。产品外包装生产规模化问题、销售区域划分过细等因素,影响包装成本。 如果销售区域划分细,会破坏产品的定位和品味,给消费者留下不良印象,对于提升品牌美誉度产生不良影响,得不偿失。 产品包装、规格颜色差异化区分即同种产品的商标在不同的地区,在保持其它标识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规格加以区分;比如销往陕西的外包装采用盒装,销往河南的外包装采用单位装。防窜货的技术高,窜货代价大,也能够较好的起防窜货作用。包装成本增加、扰乱定位;

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技术

第5章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技术 教学目标 ●理解身份认证的概念及常用认证方式方法 ●了解数字签名的概念、功能、原理和过程 ●掌握访问控制的概念、原理、类型、机制和策略 ●理解安全审计的概念、类型、跟踪与实施 ●了解访问列表与Telnet访问控制实验 5.1 身份认证技术概述 5.1.1 身份认证的概念 身份认证基本方法有三种:用户物件认证;有关信息确认或体貌特征识别。 1. 身份认证的概念 认证(Authentication)是指对主客体身份进行确认的过程。 身份认证(Identity Authentication)是指网络用户在进入系统或访问受限系统资源时,系统对用户身份的鉴别过程。 2. 认证技术的类型 认证技术是用户身份认证与鉴别的重要手段,也是计算机系统安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鉴别对象上,分为消息认证和用户身份认证两种。 (1)消息认证:用于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2)身份认证:鉴别用户身份。包括识别和验证两部分。识别是鉴别访问者的身份,验证是对访问者身份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从认证关系上,身份认证也可分为用户与主机间的认证和主机之间的认证, 5.1.2 常用的身份认证方式 1. 静态密码方式 静态密码方式是指以用户名及密码认证的方式,是最简单最常用的身份认证方法。 2. 动态口令认证 动态口令是应用最广的一种身份识别方式,基于动态口令认证的方式主要有动态

短信密码和动态口令牌(卡)两种方式,口令一次一密。图5-1动态口令牌 3. USB Key认证 采用软硬件相结合、一次一密的强双因素(两种认证方法) 认证模式。其身份认证系统主要有两种认证模式:基于冲击/响应 模式和基于PKI体系的认证模式。常用的网银USB Key如图5-2 所示。图5-2 网银USB Key 4. 生物识别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是指通过可测量的生物信息和行为等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认证系统测量的生物特征一般是用户唯一生理特征或行为方式。生物特征分为身体特征和行为特征两类。 5. CA认证 国际认证机构通称为CA,是对数字证书的申请者发放、管理、取消的机构。用于检查证书持有者身份的合法性,并签发证书,以防证书被伪造或篡改。发放、管理和认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即CA认证过程,如表5-1所示。 表5-1 证书的类型与作用 注:数字证书标准有:X.509证书、简单PKI证书、PGP证书和属性证书。 CA主要职能是管理和维护所签发的证书,并提供各种证书服务,包括证书的签发、更新、回收、归档等。CA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管理其辖域内的用户证书。 CA的主要职能体现在3个方面: (1)管理和维护客户的证书和证书作废表 (CRL)。 (2)维护整个认证过程的安全。 (3)提供安全审计的依据。 5.1.3 身份认证系统概述 1. 身份认证系统的构成

防窜货方案

窜货的处理与预防方案 小组:第六组 成员:张乘铭28 韩昭 5

窜货的处理及预防对策方案 1.防窜货方式 1.1、窜货根源(如何产生) 流通是商品固有属性,一旦其流通性脱离企业控制,商品就由流通变成“流窜”: a、区域价格不同:不同地域消费者购买能力存在差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等考虑,对不同地域投入的资源配给不同;不同地域的市场竞争情况不同;较大规模的大经销商所在地域不同; b、渠道管理漏洞:企业渠道管理体系不尽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违规者在窜货之前一定会仔细的寻找企业管理体系上的漏洞。如果企业的体系很完善,无机可乘,那么其犯错误的机会就大大减少; c、返利差异机制:企业一般用销量作为返利唯一标准,实行递进销量奖励政策:销量越多,返利越高,导致部分经销商不择手段地向外“侵略”;但在预期销量没有完成,尤其又出现亏本的情况下,经销商要窜货抛销; d、用促销费用:经销商和企业营销人员将企业拨给的促销费用是否全部用以推广,其实企业难以掌控,因而一些经销商和企业的营销人员往往从促销费用中拿出一部分钱用于低价窜货把销量做上去。 1.2窜货形式(如何存在): a、通过经销商作乱:销售区域格局中,由于不同市场发育不均衡,如果异地的需求比本地大,异地货供不应求,而本地销售不旺,为了应付企业制定的奖罚政策,本地经销商想方设法完成销售份额,通常将货以平价甚至更低价转到异地; b、通过分公司犯案:分公司对市场从商品、价格、渠道到操作方法等方面有绝对控制权,企业该给总代理的政策和优惠对他们一样有效,有的甚至比总代理有更多更大的支持。分公司的最大利益点在于销售额,为了完成销售指标,取得业绩,往往把货卖给销售需求大的非管辖的区域市场; c、利用总部放水:这种放水有时是无意的,企业的管理层没有主见,只要代理商提出要求,不管合理否,只顾发货赊销;还有,企业由于监控不严,总部工作人员受利益驱动,违反地域配额政策,使区域供货平衡失控,造成区域市场格局不合理。 1.3窜货恶果(危害): a、价格混乱:吞蚀消费者对品牌的信心、满意度和忠诚度,直接影响了品牌价值和形象;市场上充斥着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不完善的价格体系把大部分利润留给了渠道商而不是企业自身; b、销售疲软:经销商对产品品牌失去信心:当窜货引起价格混乱时,销售商对品牌的信心就开始日渐丧失,最后拒售商品;利润的大幅减少会使普通经销商的正常销售受到严重干扰,最初是减少广告投放,最终会影响营销监控:对产品质量、价格的监控; c、渠道受阻:经常性的区域间窜货现象严重扰乱了企业的区域政策,给企业对产品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带来阻碍;渠道环节的实际采购量和销售量存在差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一次销售数量在20件以上,或低于被窜市场同等渠道价格在被窜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的。 第三条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故意涂改批号,毁掉窜货证据或数量较大(100件以上)的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四条各地经销商要慎重选择分销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对其分销商或二批商作好货物流向登记。 第五条销售经理对每批货作详细记录,以清楚自己区域内货物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市场督察部将对窜货严重市场作重点关注,并对窜货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的窜货进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受理 第七条 *******有限公司市场督察部负责受理市场窜货事件及举报查实。 第八条各地市场一旦发现窜货,被窜市场销售经理或经销商必须迅速如实地向督察部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上须有销售经理和经销商双方的签字,并对其举报事实负责。 第九条被窜市场必须一次性购买20件作为依据(最好附有购买的凭证),然后将举报材料和凭证一起传回市场督察部受理。 第四章查实

第十条市场督察部接到完整的举报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迅速查实,并将结果通知被窜货市场的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接到通知后进一步核实,并在三日内给予书面回复,窜货市场经销商或销售经理可以在这三日内赴被窜市场进行查实。如情况属实,差旅费用自理,否则,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十一条各市场所报窜货事件一经查之前,由举报、查实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查实结果,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场督察部,督察部按照具体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销售总监审批。 第十二条三日内,督察部将处理结果及其执行方法通知被窜市场,并在一星期内将通报发往窜货和被窜市场。 第十三条查实人员必须公正负责地查证,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并对其查证结果负责。 第五章处理 第十四条窜货行为一经查出,对销售经理第一次提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降一级使用,并罚款200元,一年累计窜货三次,作下岗处理。 第十五条对窜货市场经销商,第一次视损失情况处以至3倍的冲货货物价值或降价价值索赔,第二次将取消该经销商对我公司产品的经销权。 第十六条对隐瞒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予以罚款、降级直至辞退。 第十七条对谎报或随意夸大窜货数量的经销商和销售经理将承担查实费用,该市场经销商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对能主动反映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从轻处罚。 第十九条市场督察部拟写该次的窜货处理通报,15日内发送到被处罚或补偿的经销商或分销商。

如何有效解决窜货问题

如何有效解决窜货问题 前言 对于白酒经销商来说,市场窜货一直是纠结并头疼的问题,特别对于弱势的经销商,最怕的就是市场窜货,自己费劲心思打开的市场局面,被窜货搞得乌烟瘴气一团糟,最终影响到了生存。 一窜货的类型分析: 1 恶性窜货:此类型的窜货一般都是经销商为了扩大自己的销量和利润,他们通常都是低于厂家规定的价格故意向非自己区域市场倾销产品的行为,搞乱了市场的价格体系,使渠道利润下降; 2 良性窜货: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企业为了激活新市场或者夹生市场而有意识的放任经销商进行窜货,在特定的环境下允许发生,一旦该市场产品表现出有起色,必须马上调整窜货; 3 自然窜货:此种属于无意识行为或者没有立即察觉到窜货,但这种行为也会影响到该区域价格体系,一旦发现,双方应该积极洽淡,否则极易升级为恶性窜货; 二遇到窜货后的解决办法: 1 收集全面的证据: ①收集窜货经销商的资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拍下窜货时的照片,货箱上的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价格单等; ②通知厂家业务,双方共同见证窜货方的货物和送货业务员; ③搜集收货方的资料;搜集整理好证据,针对合同上关于窜货的规定,要求厂家给予解决;

2 约见谈判 ①收集好窜货的证据后可以约见窜货方进行沟通谈判,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②沟通时要以交心交友为软进攻; ③间接提醒对方,自己的产品也可以对对方的核心市场进行破坏;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问题,采取极端的手段解决是下下策; 3 反思自身,加强客情维护 ①加强跟下游客户的客情维护力度,让下游客户“死心塌地”; ②提高工作服务的效率,严格把厂家的价格政策、促销政策执行到位,反思自己是否有擅自提高售价的行为,巩固自己的渠道壁垒; ③严厉打击下游客户的窜货行为,发现后立即终止合作; 4 强硬手段 ①利用自己在当地的社会资源,打击窜货行为,例如工商局、质监局等可以用抽检商品之名找“麻烦”; ②对窜货的产品进行强制性扣留; ③可以寻求厂家的帮忙,对恶意窜货并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厂家有权利对其经销商“降级”处理; 5 有效预防下一轮窜货 ①跟厂家签订窜货保护协议,并明确备注一旦窜货后应得到厂家的支持甚至是赔偿损失,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有依有据; ②建立健全的联销体系,加大预防窜货的渠道壁垒; ③加大对下游网点的窜货处罚机制;

渠道控制和价格管控协议(1)知识分享

甲方:深圳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一、目的:为了稳定发展市场,保障公司和经销商双方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龙丹牌奶粉系列产品窜货和低价销售的事件进行有效控制,特签定此协议。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为甲方经销商。 三、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商经销的具体单品和规定的价格:(见附表) 四、乙方保证金的缴纳: (一)保证金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及价格管控。 (二)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深圳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与货款分别管理。如无违约情况协议终止一个月内予以返还。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 五、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对低价销售的管理: ①低价销售的界定和类别:凡是以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价格出货的均属低价销售。其中, 由经销商直接批发给下级批发商或零售商属直接低价销售;由经销商所属区域的批发商批发给其他 批发商或零售商属间接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不低于公司出厂价,属于一般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低于 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最低价,属于恶意低价销售。 ②低价销售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直接签订协议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低价销售均承担责 任;在属于经销商管理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经销商负有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 在营业所经理和业务人员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营业所经理和业务员负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 的连带责任人。 ③低价销售处罚标准。 一般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1000元的罚款;恶意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停货1个月,进行全国通报。 (二)、对窜货的管理: ①窜货指在利益驱动下,经销商(包括个别公司销售人员)为减少投入,获得暂时利益或完成企业的 销售任务,而不开发或不深入开发本市场,将产品主动或间接销往成形的或需求较多的市场,形成 跨区域销售的事实。窜货分为直接窜货、间接窜货、恶意窜货和一般窜货。

防止网络入侵攻击的主要技术措施

防止网络入侵攻击的主要技术措施 在网络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网络被入侵和攻击是难免的,可谓是防不胜防,但是,通过加强管理和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可以减少入侵和攻击行为,避免可能因入侵和攻击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网络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各种可能的入侵和攻击形式,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网络安全策略,防止可能从网络和系统内部或外部发起的攻击行为,重点防止那些来自具有敌意的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内部恶意人员的攻击。 防止入侵和攻击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访问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安全扫描、安全审计和安全管理。 1.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保护和防范的核心策略之一。访问控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网络资源不被非法访问和非法利用。访问控制技术所涉及内容较为广泛,包括网络登录控制、网络使用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以及属性安全控制等多种手段。 (1)网络登录控制 网络登录控制是网络访问控制的第一道防线。通过网络登录控制可以限制用户对网络服务器的访问,或禁止用户登录,或限制用户只能在指定的工作站上进行登录,或限制用户登录到指定的服务器上,或限制用户只能在指定的时间登录网络等。 网络登录控制一般需要经过三个环节,一是验证用户身份,识别用户名;二是验证用户口令,确认用户身份;三是核查该用户账号的默认权限。在这三个环节中,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出现异常,该用户就不能登录网络。其中,前两个环节是用户的身份认证过程,是较为重要的环节,用户应加强这个过程的安全保密性,特别是增强用户口令的保密性。用户可以使用一次性口令,或使用IC卡等安全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网络登录控制是由网络管理员依据网络安全策略实施的。网络管理员可以随时建立或删除普通用户账号,可以控制和限制普通用户账号的活动范围、访问网络的时间和访问方式,并对登录过程进行必要的审计。对于试图非法登录网络的用户,一经发现立即报警。 (2)网络使用权限控制 当用户成功登录网络后,就可以使用其所拥有的权限对网络资源(如目录、文件和相应设备等)进行访问。如果网络对用户的使用权限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则可能导致用户的非法操作或误操作。网络使用权限控制就是针对可能出现的非法操作或误操作提出来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通过网络使用权限控制可以规范和限制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允许用户访问的资源就开放给用户,不允许用户访问的资源一律加以控制和保护。 网络使用权限控制是通过访问控制表来实现的。在这个访问控制表中,规定了用户可以访问的网络资源,以及能够对这些资源进行的操作。根据网络使用权限,可以将网络用户分为三大类,一是系统管理员用户,负责网络系统的配置和管理;二是审计用户,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控制和资源使用情况的审计;三是普通用户,这是由系统管理员创建的用户,其网络使用权限是由系统管理员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授予的。系统管理员可随时更改普通用户的权限,或将其删除。 (3)目录级安全控制 用户获得网络使用权限后,即可对相应的目录、文件或设备进行规定的访问。系统管理员为用户在目录级指定的权限对该目录下的所有文件、所有子目录及其子目录下的所有文件均有效。如果用户滥用权限,则会对这些目录、文件或设备等网络资源构成严重威胁。这时目录级安全控制和属性安全控制就可以防止用户滥用权限。

一起“串货”案引发的思考

一起“串货”案引发的思考 2011-03-03 11:21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我局接到某品牌服装生产厂家的书面举报,反映我市某服装店销售假冒该厂注册商标的服装(我市另有一家该厂家授权的专卖店)。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与厂家市场销售人员一起,对某服装店进行现场检查。市场销售人员以厂家名义出具了鉴定报告,结论为该服装店销售的服装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但是鉴定报告中只有笼统的结论,没有说明鉴定方法和假冒商品的具体特征。据此,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扣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45件,案值15000余元,并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某服装店负责人表示,该批服装是从湖南省长沙市一服装经销商处购进的(据了解,此经销商是该厂家授权的湖南省总代理),均为真品,并提供了进货凭证和银行付款证明。为慎重起见,我局将扣押的服装交由厂家市场销售人员再次进行鉴定,他们依然认定为假冒商品,并以厂家名义出具承诺书,承诺对鉴定结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局执法人员又书面通知某服装店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涉案服装是真品的证明材料,其未能提供,只提供了湖南经销商的电话。经电话联系,湖南经销商表示这批服装确系真品,但其与厂家签有代理协议,如果提供销货给某服装店的书面证明,将受到该厂家的经济处罚。 我局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这起案件进行讨论。执法人员认为,从该厂家在我市设有专卖店和鉴定报告没有明确说明涉案服装的假冒特征等情况看,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该厂家专卖店的区域排他性经营所引起的,涉案服装系“串货”而来,也就是说,涉案服装极有可能是真品。我局执法人员将扣押的服装与该厂家在我市授权的专卖店销售的服装再次进行比对,二者用肉眼看没有任何区别。考虑到服装商品的特殊性,即使通过质量比对检验,能证明商品的面料、辅料等均一样,也不能直接认定商品是真品,因此我局没有将涉案服装送检。 为了搞清事实真相,我局一方面将厂家出具的鉴定报告副本送达某服装店;另一方面书面通知该厂家提供其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包括鉴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区别依据等。该厂家一直未提供相关证据,某服装店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涉案服装重新进行鉴定。 这起案件在我局引发了不少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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