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与通讯塔设计相关规范

电力与通讯塔设计相关规范
电力与通讯塔设计相关规范

电力与通讯塔设计相关标准、规范及书籍

一、电力塔

必备

1、《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 T5154-2002

2、《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DL/ T5130-2001

3、《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设计技术规定》DL/ T5254

4、《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上有电气间隙尺寸)

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5092(上有电气间隙尺寸)

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上有电气间隙尺寸)

注:上述1、2、3条标准配合4、5、6(上有电气间隙尺寸)条标准观看。

7、《电力工程高压送电线路设计手册》第二版

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9、《输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DL/ T5442-2010

参考

1、《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5220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6

3、《220kV~5OO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 T5217

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5、《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 T5221-2005

6、《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DLGJ 154-2000

7、《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 T5033-2006

8、《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601-1996

9、《重覆冰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5440-2009

10、《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1、《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16434-1996

12、《铝包钢绞线》YB/ T124-1997

13、《高海拔污秽地区悬式绝缘子片数选用导则》DL/ T562-1995

14、《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 T1179-2008

15、《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GB/ T20492-2006

二、通讯塔

必备

1、《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 T5131-2005

2、《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236:2008

参考

1、《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 T5132-2005

2、《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2006

三、基础

必备

1、《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 T5219-2005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上有配筋率要求)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参考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3、《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42/159-2004

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208-2002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93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铁路通信电源设计规范

铁路通信电源设计规范 TB10072—2000 (2000年12月21日发布2001年4月1日实施) 1 总则 1.0.1为统一铁路通信电源设计技术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铁路通信站、中间站通信机械室等固定站的新建、改建铁路通信电源设计。 1.0.3铁路通信电源设计应贯彻国家和铁路的技术政策,合理利用资源,执行国家防震、消防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 1.0.4铁路通信电源设计在保证供电质量的前提下,应考虑安装、维护和使用方便,满足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通信安全。 1.0.5铁路通信电源设计应采用技术成熟的、通过质量认证的设备,并积极利用新能源、采用新技术。 1.0.6铁路通信电源方案设计应考虑所在地的供电条件、引入方式及运用状态,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降低工程造价和维护成本。 近期按交付运营后5年,远期按交付运营后10年。 1.0.7铁路通信电源系统应针对铁路运输及通信网等级位置,实施集中监控管理,逐步达到少人维护,无人值守。 1.0.8铁路通信电源系统宜是独立的供电系统。 一

1.0.9铁路通信电源系统设计应保证设备、人身的安全,保证对通信设备不间断地供电,满足设备对电源的要求。 1.0.10铁路通信电源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2 外供电源分类及供电 2.0.1外供电源应由外供交流电源和自备发电电源组成。 2.0.2外供交流电源可从铁路地区变、配电所,铁路专用专盘专线电源,电力贯通线电源,自动闭塞电力线电源及地方电源接引。 2.0.3自备发电电源包括自备交流电源和自备直流电源。 2.0.4铁路通信电源系统应外供电源为主用供电;在无外供交流电源或远离外供交流电源的地区,应以自备发电电源为主用供电。 2.0.5在具有铁路地区变、配电所电源,亿里微专用专盘专线电源的铁路通信站,其外供交流电源宜采用铁路电源为主供电源,地方电源为备用电源。 2.0.6在具有电力贯通线及自动闭塞电力线的区段,分所其外供交流电源应采用电力贯通线为主供电源,自动闭塞电力线为备供电源;中间站通信机械室,其外供交流电源应采用自动闭塞电力线为主供电源,电力贯通线为备供电源;主、备供电源可自动切换。 2.0.7自备发电电源可采用燃油(柴油、汽油)发电机组及燃气发电机组。 在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h的地区,可采用太阳能电源供电;在年平均风速大于4m/s的地区,可采用风力发电电源供电。 二

电力通信光缆工程施工规范

电力通信光缆工程施工规范

目录 1 总则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2) 4 光缆的出厂检验 (2) 5 光缆材料的运输和仓储 (3) 6 光缆的到货检查和验收 (4) 7 线路复测 (6) 8 光缆配盘 (6) 9 光缆敷设 (6) 10 光缆接续 (19) 11 光缆成端 (21) 12 竣工验收 (21) 附录1 光缆开盘测试报告 (26) 附录2 直埋光缆底宽和顶宽及埋深要求 (28) 附录3 架空光缆的净距、挂勾程式和敷设工艺 (29) 附录4 光纤接头、光纤编号及光纤色谱表 (33) 附录5 光缆全程损耗测试记录 (35)

电力通信光缆工程施工规范 一总则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通信用光缆运输和仓储、到货开盘检验、安装和施工、竣工和验收要求,是电力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适用于本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光缆线路工程。 各种光缆线路工程所用器材的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本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工程中不准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器材。 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力光缆通信线路,包括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和普通光缆。 本规范未包含的内容按设计文件办理。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实施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357 通信用多模光纤系列 GB/T 9771-2000(所有部分)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 GB/T15972-1998(所有部分)光纤总规范(eqv IEC 60793-1-1995) GB/T 7424.1-1998 光缆第1部分总规范(eqv IEC794-1-1-1996) GB/T 7424.4-2003 光缆-第4部分:分规范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GB/T 12507.1-2000 光纤光缆连结器第1部分:总规范 DL/T 832-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DL/T 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DL/T 767-2003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丝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DL/T 766-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用预绞丝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YD 5102-2005 长途通信干线光缆传输系统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 5137-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 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 5148-2007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 YD/T 908-2000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 YDJ 44-89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模板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 规范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 3) 便于敷设、维护。 (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 5) 充油电缆线路经过起伏地形时, 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 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 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 允许弯曲半径可按 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 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 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 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 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 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 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 宜适当配 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 三叶形) 配置外, 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 不宜迭置。 (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 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 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 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 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 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 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 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 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 且计入其它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 响。

通信电源(-48v)技术要求

设备工作环境 卖方提供的电源设备安装在室内。设备必须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正常运行。 (1) 0 -- +45C : 保证设备技术指标。 (2) +45C < t < +55C : 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 最大相对湿度95% 时:保证设备可靠工作。 铭牌、包装、运输、储存 1.5.1 铭牌 设备应有铭牌,铭牌的字迹必须清楚,并标有下列数据: a. 制造厂名 b. 型号 c. 重量(kg) d. 制造年 e. 其他 1.5.2 包装、运输 设备必须用木板花箱包装,保证产品在运输及储存期间不致损伤;必须单台整机包装,具备防水、防潮、防晒等条件,不能散件包装运输到场后组装。产品向上放置为正方向。包装上应注明工程名称、站点名称、收货单位、收货联系人、发货站、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等。随同产品应具有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出厂试验记录。 1.5.3 储存 产品在运输及储存时必须正方向放置。

第一章设备技术要求 1.1 对设备设计、制造的一般要求 为配合广东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标准化设计要求,做到电力通信设备安装规范化,现对电网建设工程中安装使用的通信设备机柜(屏)做出如下规定:设备的总体机械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的方便和扩充容量或调整设备数量的灵活性,实现硬件模块化。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设备的安装固定方式应具有防振抗震能力,应保证设备经过常规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机械结构、品种规格及安装规程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线缆在机架内排放的位置应设计合理,不得妨碍或影响日常维护、测试工作的进行。所有的安装和维护操作均应在机架前面进行。 所供设备机架不装单元框的空位置应加装盖板,当机架或子架提供整体盖板时除外。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下面所列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具有状态显示、异常或超限时具备可闻、可视告警及远程传送的功能。开放接口,便于接入机房监控系统。 印刷电路板要求如下: a. 所有印刷电路板均应防腐蚀。 b. 印刷电路板应作防潮处理。 c. 印刷电路板应有插拔及锁定位置。 d. 同一品种的电路板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六)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电缆选择时对电缆芯线材质有何要求 控制电缆应采用铜芯。 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铜芯: (1)电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要保持连接具有高可靠性的回路。(2)振动剧烈、有爆炸危险或对铝有腐蚀等严酷的工作环境。 (3)耐火电缆。 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宜采用铜芯: (1)紧靠高温设备配置。 (2)安全性要求高的重要公共设施中。 (3)水下敷设当工作电流较大需增多电缆根数时。 除限于产品仅有铜芯和规范所确定宜采用铜芯的情况外,电缆缆芯材质应采用铝芯。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 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应不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满足可能经受的暂态和工频过电压作用要求。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沿较长高压电缆并行敷设的控制电缆(导引电缆),选用相适合的额定电压。 (2)在22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敷设的控制电缆,宜选用600/1000V,或在有良好屏蔽时可选用450/750V。 (3)除上述情况外,一般宜选用450/750V;当外部电气干扰影响很小时,可选用较低的额定电压。 直埋敷设电缆的外护层选择 直埋敷设电缆的外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承受较大压力或有机械损伤危险时,应有加强层或钢带铠装。 (2)在流砂层、回填土地带等可能出现位移的土壤中,电缆应有钢丝铠装。 (3)白蚁严重危害且塑料电缆未有尼龙外套时,可采用金属套或钢带铠装。 (4)除上述外的情况,可采用不带铠装的外护层。 弱电信号、控制电缆选择应注意什么? 下列情况的回路,相互间不宜合用同一根控制电缆: (1)弱电信号、控制回路与强电信号、控制回路。 (2)低电平信号与高电平信号回路。 (3)交流断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电控制回路。 弱电回路的每一对往返导线,宜属于同一根控制电缆。 弱电信号、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当位于存在干扰影响的环境又不具备有效抗干扰措施时,宜有金属屏蔽。 强电回路控制电缆,除位于超高压配电装置或与高压电缆紧邻并行较长,需抑制干扰的情况外,可不含金属屏蔽。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选择的基本要求(1)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缆芯温度,不得超过按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持续工作回路的缆芯工作温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最大短路电流作用时间产生的热效应,应满足热稳定条件。对非熔断器保护的回路,满足热稳定条件可按短路电流作用下缆芯温度不超过附录A所列允许值。 连接回路在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电压降,不得超过该回路允许值。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选择的基本要求(2)

浅谈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施工要点

浅谈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施工要点 摘要光纤通信因其具有的损耗低、传输频带宽、容量大、抗电磁干扰等优点,备受业内人士青睐,发展非常迅速。本文对电力通信光缆进行了概述,分析了电力通信线路的发展与现状,重点对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施工的要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施工 1 概述 设计是施工的前提,施工是对设计的实施,所以二者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因而为了确保电力通信光缆线路安全高效的运行,必须在设计和施工方面下功夫,尽可能地确保电力通信光缆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从而更好地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 2 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要点 2.1 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要点 通过上表和实际应用情况来看,虽然电缆之间大同小异,但是也有着一定的区别,且就电力通信工程的实践来看,由于ADSS光缆的应用范围最广,这主要是因为其可以与现有的高压输电杆塔进行同步搭设,不仅便于操作,而且還能节省工程进度和成本[1],所以本文将其作为设计对象,以下就其设计要点进行简要的分析。 (1)线路路径勘察设计技术要点 在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设计中,首先需要对其线路路径进行科学的勘察。在勘察工作中,主要是对电力通信光缆线路的走向进行设计,所以必须在确保通信质量的原则下,尽可能地选择具有便于到达且易于维护的线路,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少走弯路,以稳定、坚固的地区作为首选,比如主干道的两边。但是一般不再地基稳定性较差的区域实施。 (2)光缆型号的设计技术要点 虽然确定了以ADSS光缆对电力通信光缆线路进行设计,但是由于ADSS 光缆的类型较多,所以在确定其类型时,还需要紧密结合实际需要强化对其的设计。因为光缆需要与现有的高压杆塔上同步搭设,所以必须对杆塔自身的承重和线路的分布等进行科学合理的明确,尤其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线路的断面与特殊的跨越点等方面,对电力通信光缆线路的每个节段之间的跨距进行确定,并结合其挂点之间的落差以及最大的承受力与最大的风速等方面的因素,再根据具体的跨距条件和张拉应力及弧垂等方面的关系,针对性地对其型号

通信光缆施工规范具体要求

通信光缆施工规范具体要求 一、通信光缆施工规范 1、架空光缆敷设要求 1)架空光缆在平地敷设光缆时,使用挂钩吊挂,山地或陡坡敷设光缆,使用绑扎方式敷设光缆。光缆接头应选择易于维护的直线杆位置,预留光缆用预留支架固定在电杆上。 2)架空杆路的光缆每隔3-5档杆要求作u型伸缩弯,大约每1公里预留15米。 3)引上架空(墙壁)光缆用镀锌钢管保护,管口用防火泥堵塞。 4)架空光缆每隔4档杆左右及跨路、跨河、跨桥等特殊地段应悬挂的光缆警示标志牌。 5)空吊线与电力线交叉处应增加三叉保护管保护,每端伸长不得小于1米。 6)近公路边的电杆拉线应套包发光棒,长度为2米。 7)为防止吊线感应电流伤人,每处电杆拉线要求与吊线电气连接,各拉线位应安装拉线式地线,要求吊线直接用衬环接续,在终端直接接地。 2、管道光缆敷设要求 1)光缆敷设前管孔内穿放子孔,光缆选1孔同色子管始终穿放,空余所有子管管口应加塞子保护。 2)按人工敷设方式考虑,为了减少光缆接头损耗,管道光缆应采用整盘敷设。 3)为了减少布放时的牵引力,整盘光缆应由中间分别向两边布放,并在每个人孔安排人员作中间辅助牵引。 4)光缆穿放的孔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敷设管道光缆之前必须清刷管孔。子孔在人手孔中的余长应露出管孔15cm左右。 5)手孔内子管与塑料纺织网管接口用PVC胶带缠扎,以避免泥沙渗入。

6)光缆在人(手)孔内安装,如果手孔内有托板,光缆在托板上固定,如果没有托板则将光缆固定在膨胀螺栓,膨胀螺栓要求钩口向下。 7)光缆出管孔15cm以内不应作弯曲处理。 8)每个手孔内及机房光缆和ODF架上均采用标志牌以示区别。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临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汁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正电缆;冰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别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样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自接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隧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0.1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删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10kV及以下供配电设计与安装图集 - 副本

10kV及以下供配电设计与安装图集(上册)1.pdf 110~500KV变电所总布置设计规程.pdf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35KV无人值班变电所典型方案设计.pdf 35~110KV小型化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工程图集:设计、加工安装、设备材料、概算.pdf GB2682-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pdf GB50045.CHM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chm 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chm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hm GB50116-98自动报警设计规范.chm 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pdf 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GB50343-2004.pdf _新编电气工程师实用手册(上、下册) 《电气制图与读图手册》.pdf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pdf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pdf 常用低压设备供配电设备选型与安装技术手册.pdf 电缆计算程序V1.1.zip 电气符号00DX001.dwg 电气设备实用手册(上下册).rar 电气设计安装技术实用手册 电气设计规范大全.chm 电气设计数据查询.chm 防雷计算软件.exe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工程师手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 建筑电气数据软件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exe 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手册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txt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资料集办公、住宅 实用电工计算手册 实用电工计算手册2 实用节电技术与方法 需要系数法负荷计算.exe 照度计算 整定保护.exe 注册考试用规范目录.txt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最新实用技术及检验标准规程规范实用手册.rar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engineering 2007—10—23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2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压电缆芯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型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择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直接对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遂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荣熊涛张天泽齐春陶勤万里宁王鑫王聪慧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

北京电力公司ADSS、OPGW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光缆网络已经成为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为了便于工程竣工 验收及正式移交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1.2光缆工程的验收是确保生产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标准认真严格进行。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2.1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改造的通信工程都应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2凡是通信设备搬迁、换装、大修、通信线路及电、光缆割接等工程项目,也应参照本 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工作一般由工程组织单位(或工程组织单位书面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运行、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参加。 3.2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竣工报告;竣工图纸;验收记录单;竣工测试报告; 设计、施工变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及测试仪表、测试光纤等工具仪表。 3.3随工验收 3.3.1随工验收是对工程隐蔽部分边施工,边验收。 3.3.2应进行随工验收的部分,工程组织单位应及时组织随工验收工作。 3.3.3隐蔽工程关键部分必须进行拍照、绘图存档。

3.3.4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由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做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3.3.5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随工验收部分进行检查。 3.4通信光缆工程,应在发电前至少5个工作日前,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工作,以免影响一 次工程发电。竣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设计相关文件执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 3.5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工程组织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工程组织单位 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运行部门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复验不合格不允许投入运行。 3.6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运行单位不予验收,相关问题 由运行单位书面报告给施工组织单位。线路未按要求整改不应投入运行。 4、相关图纸资料及仪表工具材料的移交 4.1相关图纸资料由施工单位进行整理、组卷后,交由工程组织单位移交运行单位,原则上 不少于3份。 4.2资料移交工作应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移交资料应包括:移交资料清册;订货技 术协议;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监理报告;光纤全程测试记录; 基础资源租用;占用协议原件(复印件);随、竣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协议,以及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光盘。 4.3设计中规定配置的仪表工具及备品备件、材料应移交运行单位,移交工作应在验收合格 后5工作日内完成。移交仪表工具及备品备件、材料时应同时提供相关配置清单、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某电力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规定汇编》(86页).doc

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GB/T19001:2008 GB/T50430:2007 GB/T24001:2004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A/0 控制状态: 发放编号: 使用部门: 2011年9月1日发布 2011年9月1日实施

本管理制度编制、审批人员 编制:日期: 2011-08-25 审核:日期:2011-08-25 批准:日期:2011-09-01

管理制度目录 1、文件管理制度(BNDL01/ZH-01-2011) 2、记录管理制度(BNDL01/ZH-02-2011) 3、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制度(BNDL01/ZH-03-2011) 4、协商和信息交流管理制度(BNDL01/ZH-05-2011)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BNDL01/ZH-06-2011) 6、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BNDL01/ZH-07-2011) 7、施工机具管理制度(BNDL01/XM-08-2011) 8、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BNDL01/XM-09-2011)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BNDL01/XM-10-2011) 10、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BNDL01/XM-12-2011) 11、工程分包管理制度(BNDL01/ZH-13-2011) 12、信息管理和管理改进管理制度(BNDL01/ZH-14-2011) 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度(BNDL01/XM-15-2011) 14、施工过程管理制度(BNDL01/XM-16-2011) 15、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制度(BNDL01/XM-17-2011) 16、管理体系自查评价和内部审核管理制度(BNDL01/ZH-18-2011) 17、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BNDL01/ZH-19-2011)

电缆设计规范

电缆设计规范
1.导线材料选择 电缆一般采用铝芯线。 下列场合应采用铜芯电缆及电缆: (1)需要确保长期运行中连线可靠的回路。如:重要电源,重 要的操作回路二次回路,电机的励磁,移动设备的线路及剧烈振动场 合的线路。 (2)对铝有严重腐蚀而对铜腐蚀轻微的场合。 (3)爆炸危险环境或火灾危险环境有特殊要求者。 (4)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5)高温设备 (6)应急系统,包括消防设施的线路。 此外,经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确证宜用铜芯电缆及电缆的,如有高 层建筑,大、中型计算机房的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等以及国外工程 和外资工程等适应国外要求者。 2.电缆芯数的选择 (1)电压 1KV 及以下的三相四线低压系统,若第四芯为 PEN 线时,应采用四芯型电缆而不得用三芯电缆加单芯电缆组合成的回路 的方式。当 PE 线作为专用而与带电导体 N 线分开时,则应用五芯型 电缆。若无五芯型电缆时可用四芯电缆加单芯电缆电缆捆扎组合的方 式;PE 线也可利用电缆的护套,屏蔽层,铠装等金属外护层等。分

支单相回路带 PE 线时应采用三芯电缆。如果是三相三线制系统则采
用四芯电缆,第四芯为 PE 线。
(2) 3-35KV 交流系统应采用三芯电缆.
(3)在水下或重要的较长线路中为避免或减少中间接头或单芯电
缆比多芯电缆有较好的综合技术经济性时,可选用单芯电缆。但应注
意用于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不得采用钢带铠装,应采用经隔磁处理的
钢丝铠装电缆。
3.电缆绝缘水平选择
表 1 电缆绝缘水平选择
单位 KV
系数
标称电压 U
0.22/0.38
3
6
10
35
N
电缆 的额 定电 压 U /U
0
U
0

Ⅰ 类 0.6/1
(0.3/0.5)
U
0
(0.45/0.75)



1.8/3 3/3 3/6 6/6 6/10 8.7/10
21/35 26/35
缆芯之间的 工频最高电 压 Umax
3.6
7.2
12
42
缆芯对地的 雷电冲击而 授电压的峰 值 Up1
60 75 75
95
200
250
注:括号内数值只能用于建筑物的电气线路,不包括建筑物电源

(完整版)通信光缆线路施工规范(2014年修订版)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一、电杆安装 1、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50m以外,当与其它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持有10m的有效间距,与其它管线、直埋线路应保持3米的距离,一些特 路和铁路等可根据实际地形选用杆高,杆高选用必须符合架空光缆线路最低线条及跨越其它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标准,架空线路与其他电力交叉跨越平行时的间隔距离的要求详见下表:

于17.5条)。当线路路由受地形或其它障碍物的原因杆档距离在120米以上,按长杆 档考虑装置辅助吊线,应选用9米以上的电杆;当杆挡距离小于120米以下时,应考 虑选用8米以上的电杆;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内移10-15cm,因地形限制装设撑杆的角杆可不内移,吊线收紧后,角杆应向拉线方向倾斜半个杆梢左右;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10-20cm; 5、直线杆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在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5c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不允许有眉毛或“∽”弯; 6、电杆埋深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9、电杆杆号必须面朝公路,并按照光缆线路A端到B端的方向递增编号,字体为白底黑色宋体,最下面字体距地面2.5米。具体要求及杆号模板如下:

5cm 2005 5cm 10cm O 5cm 10cm 五 5cm 10cm 八 5cm 10cm 九 二、拉线安装 1、角杆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上面间距为10cm;终端拉线与吊线共用一个抱箍,距杆梢50cm,特殊情况下不能小于25cm。 2、杆上需装设两条吊线时,终端杆两个拉线抱箍间距为40cm; 3、双方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四方拉线顺拉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

电源安全规范

通信电源操作及施工安全规范 1.通信设备电源操作安全规范 1.01业主侧通信电源供电设备、配电设备和受电设备的电源操作严格按合同工 程界面操作,界面规定哪些设备电源操作由用户执行必须由业主或业主指派人员完成,施工人员严禁代为操作。 1.02电源使用前必须向电源设备业主提出加电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 设备加电现场业主应指派电源工程师协助和监控,通信电源操作应服从业主监控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1.03设备加电操作人员应具备必须的电工技能,严禁无证操作。 1.04受电设备应按照设计文件或者业主电源规划接入供电(配电)设备指定位 置,确保供电(配电)设备正确地给受电设备供电。 1.05设备加电前必须先用测量仪器检查电源连接系统符合安全要求:供电回路 相互和对地均无短路现象,接电联接牢固可靠,供电设备的输出开关断开且输出电压正常,额定输出电流满足受电设备需求,受电设备全部电源开关断开,受电设备内部无短路现象等。 1.06通信电源设备操作流 设备加电流程: 第一步:供电设备加电: 动作:闭合输出开关;确认:供电输出电压正常; 第二步:配电设备加电: 动作1:配电设备输入开关闭合;确认:配电设备配电开关输入电源正常; 动作2:配电设备输出开关闭合;确认:配电设备配电开关输出电压正常; 第三步:受电设备加电: 动作1:受电设备输入开关闭合;确认:受电设备配电部分指示灯显示正常,

风扇、告警工作正常; 动作2:业务框电源模块开关闭合;确认:电源模块电源指示灯显示正常; 动作3:单板插入业务框母板插槽(打开单板电源开关);确认:单板电源指示灯显示正常; 附流程图: 1.07.02 设备断电流程 设备断电应取得业主同意,并在业主指派的监督人指导下根据断电的需求断开对应设备的开关,业主侧电源设备空开切断应由业主或业主指派人完成,设备断电流程与加电流程相反: 第一步:受电设备断电:

电力光纤到户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Q/GDW543—2010ICS29.24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543—2010 电力光纤到户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ower Fiber to the Home(PFTTH) 2011-03-02发布2011-03-02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Q/GDW543—201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施工准备 (1) 3.1通信设备安装环境要求 (1) 3.2器材检验要求 (1) 4设备安装 (1) 4.1一般规定 (1) 4.2光线路终端(OLT)设备安装 (2) 4.3光网络单元(ONU)设备安装 (3) 4.4光分路器(OBD)设备安装 (3) 4.5光纤配线架(ODF)设备安装 (3) 4.6光纤分纤箱设备安装 (3) 5线缆敷设 (4) 5.1一般规定 (4) 5.2光纤复合低压电缆的敷设 (5) 5.3光纤复合低压电缆终端及附件的安装 (7) 5.4入户光缆敷设 (7) 6工程验收 (8) 6.1一般性要求 (8) 6.2上电测试前检查 (8) 6.3上电运行检查 (8) 6.4验收资料及文件 (8) 6.5系统测试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设备测试项目流程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网管测试项目流程 (53) 附录C(规范性附录)ODN测试项目流程 (57) 编制说明 (61) I

通信电源施工安全规范

通信电源施工安全规范 1、通信电源安装人员必须是电工专业人员,严禁无证施工。 2、通信电源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场施工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施工中应有业主和工程监督人员监督施工。 3、通信电源施工前必须检查保证施工场地环境符合电源设备施工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要求,如通风,湿度,温度,尘埃指数,地板承重力,抗震能力,接地系统等。 4、通信电源作过程中严禁将手,脚,头部以及其他可导电物体伸入设备内部引起电源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需要人手进入设备内部作的,人体应有绝缘防护措施。接触或接近通信电源的金属工具除接触面外,裸露的金属应全部缠绕胶带绝缘。 5、通信电源作出现事故时应迅速按业主和我司重大事故处理流程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处理汇报。 6、通信电源施工前必须保证电源设备以及连接设备的所有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并在开关处设有“停电作业,严禁合闸”等警示牌并做好防护隔离,场地出入口,门等也均需设置警示牌,现场设专人监控,保证施工安全。 7、通信电源施工需高空作业,工具材料应妥善放置,防止跌落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现场设有专人看护和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无看护施工。 8、加电作业或连接设备已带电运行中施工,施工前必须得到业

务电源主管部门和连接设备维护部门的同意,电源割接方案应得到业主批准并严格遵照设计文件和客户电源规划执行。 9、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禁止私自更改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如设计文件指导存在问题应联系设计人员,在设计人员指导下施工。 10、施工前必须使用测量工具测量使用电源的电压,电流等,保证电源参数符合用电要求,严禁使用未知,未测量电源。 11、蓄电池沉重,必须要小心搬运,避免电池跌落造成电池损坏或砸伤人人员,电池组串联时极性一定要正确,电缆和电池接线柱应紧固联接,使用工具过程中注意不要造成接线柱之间的短路。蓄电池是化学物品,作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如果发生化学物体溢出,应迅速清理现场,加强通风; 12、施工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佩带牢固或妥善放置,严禁施工中将金属工具或其他物品放置在电源设备上或内部,防止物品意外滑落或掉落导致电源事故。 13、通信电源设备的电源汇流排正负极必须有明确标记区分,连接的电源线同一极性的颜色应统一,不同极性的颜色必须区分。汇流排的标识和电源线颜色应符合业主要求。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便于敷设、维护。 (4)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 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 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 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光缆验收规范

目次 前言 III 1 总则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2 4 光缆的出厂检验 2 5 光缆材料的运输和仓储 2 6 光缆的到货检查和验收 3 7 线路复测 5 8 光缆配盘 6 9 光缆敷设 6 10 光缆接续 21 11 光缆成端 23 12 竣工验收 23 附录1 光缆开盘测试报告 28 附录2 直埋光缆底宽和顶宽及埋深要求 30 附录3 气送光缆硅芯管规格、性能和埋深要求 31 附录4 架空光缆的净距、挂勾程式和敷设工艺 32 附录5 光纤接头、光纤编号及光纤色谱表 34 附录6 光缆全程损耗测试记录 36 附录7 竣工技术资料 37 附录8 本规范用词说明 54 前言 电力通信光缆是电力系统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电力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完善电力通信常用光缆的施工方法,保障光缆工程的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参考资料在正文“2. 引用标准”中给出。 本规范的附录2、附录3、附录4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的附录1、附录5、附录6、附录7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电通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电集团电力通信中心、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杰、何杰、林卫铭

1 总则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通信用光缆运输和仓储、到货开盘检验、安装和施工、竣工和验收要求,是电力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适用于本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光缆线路工程。 各种光缆线路工程所用器材的程式、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本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工程中不准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器材。 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力光缆通信线路,包括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和普通光缆。 本规范未列入之内容按设计文件办理。 本规范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广电集团公司。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实施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357 通信用多模光纤系列 GB/T 9771-2000(所有部分)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 GB/T15972-1998(所有部分)光纤总规范(eqv IEC 60793-1-1995) GB/T 7424.1-1998 光缆第1部分总规范(eqv IEC794-1-1-1996) GB/T 7424.4-2003 光缆-第4部分:分规范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GB/T 12507.1-2000 光纤光缆连结器第1部分:总规范 DL/T 832-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DL/T 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DL/T 767-2003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丝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DL/T 766-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用预绞丝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YD/T 908-2000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 YDJ 44-89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 JB/T 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IEC 60794-4-1-1999 光缆第4-1部分:用于高压架空电力线的光缆 IEC 60794-4:2003 光缆第4部分:分规范-沿电力线架设的光缆 IEEE Std 1138-1994 用于公用电力线路的光纤复合架空地线IEEE标准 EN187200:2001 电子元件质量保证一致体系—分规范—沿高压电力线(OCEPL)架设的光缆 3 定义 3.1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 具有普通架空地线和光纤通信能力双重功能的复合线缆。 3.2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 自身包含必要的支撑系统可在电力杆塔合适位置上加挂的介质光缆。 3.3 普通光缆 用于常规埋地、管道或架空的光缆。 3.4 光单元 由光纤及其金属和/或非金属保护材料构成的光缆部件。 3.5 额定拉断力(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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