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回报,使本行资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涵盖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经营机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

第四条资本管理目标

(一)建立运行有效的资本管理体系,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持续满足监管与内部资本充足要求,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管控能力的密切结合,提高全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全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逐步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最大化。

(三)综合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总量和结构,控制资本融资成本。

第五条资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协调。统筹制定资本规划、计量标准、配置计划,建立监管资本、经济资本与账面资本三者之间的全面、协调管理机制。

(二)综合平衡。计量方法科学性与适用性的平衡,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的平衡,资本消耗与价值贡献的平衡。

(三)强化约束。将资本总量约束下的资本绩效作为资源配置、业务取舍、绩效评价、产品定价等管理决策的首要标准。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六条资本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本行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资本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等层级划分。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中长期资本充足达标规划和每年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

(三)审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并定期听取评估报告,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

(四)审批资本补充、股利分配、资本工具发行、赎回和股权投资等重大决策,以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资本补充的需

(五)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负责对资本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每年至少向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履职尽责情况。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目标,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董事会制定的资本管理目标、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率目标,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流程、政策与有关程序,确保资本计划、资本计量与资本分配之间一致性。

(二)组织制定、实施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计划、资本补充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资本充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

(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本管理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资产负债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资本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中长期资本规划,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根据董事会批准的中长期资本规划和风险偏好,制定资本充足率计划,并制定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管理目标,确保三者协调一致,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三)审议经济资本管理有关制度,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

发展需求调整资本充足率计划,必要时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的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实施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

(四)根据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管理目标,审议有关资本预算、执行差异分析,确定资本计量方法和资本配置方案,并根据经营层业务发展目标适当调整方案。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本规划实施情况、资本结构变化、资本充足状况及预测情况。

第条董事会办公室为本行资本管理协调组织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行实际,拟定中长期资本补充计划及阶段性的融资方案,并在融资方案得到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分步组织实施。

(二)参与制定年度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计划,就股利分配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修改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或修改资本管理相关制度。

(四)经董事会授权及遵照本行有关政策与程序,执行资本管理信息的对外披露。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资本管理实施推进中的相关职责。

第十二条计划财务部为本行资本管理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实施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的管理过程。

(二)根据资本补充需求,会同董事会办公室就资本补充有

关融资方案和股利分配方案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报高

级管理层决策、董事会审批后协助实施。

(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经济资本管理目标和要求,制定全行经济资本管理制度,报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负责经济资本计量、配置和考核的组织实施。

(四)协助制定资本管理相关制度。

(五)负责各类账面资本的账务处理,对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实施合并资本充足率报表的有关并表管理。

(六)持续监控并定期测算资本充足率水平,组织开展压力测试。

(七)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资本使用和资本充足率的分析报告,向监管部门报送所要求的报表和分析报告。

(八)编制资本充足率预算和经济资本预算,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九)编制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文件,协助资本管理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三条北京研发中心为本行资本管理的研发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跟踪分析国际、国内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定期提供相关研究报告和管理建议。

(二)研究新资本管理办法及同业资本管理经验。

(三)协助制定并完善资本相关制度,研究落实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对策措施。

(四)负责研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提出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计量和监测体系的建议。

(五)负责解答各分行、各部门实施《资本办法》过程中相关政策问题,并按月将收集、报送、反馈的有关情况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稽核部为本行资本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评估资本管理的治理结构和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

(二)检查资本管理制度及内部资本评估程序等的执行情况,评估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资本管理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的合规性、有效性。

(三)向董事会提交资本充足率管理审计报告、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总行经营单位及分支机构为本行资本管理政策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经济资本预算,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计划和资本回报目标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落实资本约束和资本绩效考核,平衡风险与回报。

(二)配合开展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调控。

(三)配合开展资本管理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风险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为本行资本管理的协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资本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二)就如何完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耗用资本的计量方法拟定指导性政策与流程。

(三)从风险角度协助参与经济资本配置。

第十七条信息科技部负责资本管理信息系统的产品开发,协助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建立满足内部经济资本管理要求、监管资本监测要求,及信息披露要求的资本管理信息平台。

第三章监管资本管理

第十八条监管资本管理系指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以最低监管资本要求为核心,确保资本充足率达标,并对资本管理各方面内容、过程、体系等进行信息披露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最低资本要求是监管部门对本行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监管底线要求。其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

第二十条监管资本计量应执行银监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及其它过程管理要求,计量口径包括并表(即集团)和未并表(即法人)口径。

第四章经济资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济资本管理系指兼顾监管资本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进行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的管理过程。通过制定全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设定经济资本成本率,确定经济资本计量方法,配置全行机构、条线和产品等维度的经济资本,并对经济资本占用、经济利润、经济资本回报率等项目进行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二十二条经济资本成本率根据本行融资成本、银行业平均资本回报水平及对业务指导作用合理设定。利润中心业绩评价及客户价值贡献应以扣减经济资本成本后的经济利润作为主要量化指标。

第二十三条可供分配经济资本总量根据资本规划和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在充分评估和合理预测全行业务结构、风险状况、盈利能力、市场条件和外部政策变化的基础上,通过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对应关系进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经济资本配置以经济资本回报水平为主要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全行发展战略、风险差异、区域差异、产品差异和长、短期利益,通过时间进度计划、限额管理等方式,将经济资本分解到各机构、条线或产品等维度。

第二十五条本行建立以经济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利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实现对机构、部门、产品、客户等多方面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章账面资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账面资本管理系指所有者权益管理、资本补充或赎(购)回,以及股权投资论证和决策等账面资本相关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管理应遵循本行资本管理的总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资本补充应进行可行性的全面论证,对发展战略、资产增长速度、资本需求量和补充资本的渠道进行清晰阐述,并根据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本充足状况,统筹运用内部资本积累、股权融资和资本性债务融资等手段筹集资本,优化资本

结构,控制融资成本。

第二十九条股权投资应建立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机制,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本行的资本规划、经济资本配置计划、资本回报、资本充足率等资本管理要求。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运营的管理,明确资金的日常管理范围,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证经营活动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部门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现金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使用的保险柜应定期进行密码更改,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以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开支,禁止挪用现金、坐支现金。 第五条相关部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后,由财务部负责收付现金,保险柜中不保存大额现金,若保险柜中的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财务部出纳应将超额的现金送存银行。 第六条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

范围和限额,原则上旧账不报新帐不借,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据。 第七条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其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5、支付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款项; 6、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支出。 第八条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集团外的单位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超出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财务主管人批准。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之前,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结存额核对相符,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月底结账时,必须做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余额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存档。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课后讨论题研究报告 题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 CUR210-3 课程名称银行管理学 小组成员王彦龙周晓庆丁声捷 李蔚伍睿安苟沛然 完成时间 2010.4.

银行资本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银行管理模式,虽然被国内多家银行所实行,但是由于理解深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在资本金运作以及经济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上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从资本金运作现实角度方面来讲主要有五个问题: (一)核心资本充足率低 国有银行与两家国际金融集团(花旗集团和美洲银行)相比,不仅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在数值上表现出极大劣势,同时,会发现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比较缺乏稳定性。国有商业银行关于资本金的管理主要局限于核心资本,附属资本的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种格局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总体水平。 (二)银行依靠自身积累补充资本金能力有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缺乏补充资本金的积极性。国有银行的所有者是国家,国家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担保。政府的信用担保也可以影响银行某些项目的资金成本进而影响到银行的资本成本,起到替代账面资本的作用。

从西方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看,留存收益在资本补充渠道中占有重要地位,以美国为例,2003年末,未分配利润和赢余公积金占总资本的40%,资本公积金占39%,次级债占12%,普通股和优先股占9%。 (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低下 商业银行内部融资能力差,盈利水平低。资本补充渠道除了政府注资之外,基本上就是依靠自身利润积累,长期以来承担着不合理的税负负担,其中主要是营业税。高税率导致中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 美国商业银行能够主要依靠利润的积累来补充资本金的最主要原因是它们的盈利能力很强,最近10年来,美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可以达到1%左右,而中国的上市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平均只有0.35%,相当于美国的三分之一,无法通过自身积累的方式补充资本金。 据统计,自1980年以来,130多个国家经历了银行业的严重问题,而直接损害银行稳健经营和安全、导致金融危机、银行危机产生的最重要问题则是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不良资产问题也逐渐成为经济界的一个焦点,它已对经济稳定增长造成严重威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在20世纪90年代一直呈上升趋势,到2000年第四季度,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开始下降,并且,2001年和2002年两年下降得相当快。但自2003年第四季度开始,中国各家银行的不良贷款均有不同程度的反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至少在20%-30%之间,而不良资产的90%则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率略高于20%但各行不良贷款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03年9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仍高达21.4%,相比外资银行2%—3%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较高的坏账率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当市场活动中某一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时,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往往很难立即做出反映或予以揭露。据统计,2000年中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高达10万亿元,其中仅四大商业银行分离出去的不良贷款就高达1万四千亿元,商业银行坏账率高达9%。 重视住房抵押贷款背后隐藏的风险是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特别应该关注的问题。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升的时期,住房抵押贷款对商业银行而言是优质资产,贷款收益率相对较高、违约率较低、一旦出现违约还可以通过拍卖抵押房地产获得补偿。目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中占有相当大比重,也是贷款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商业银行为房地产抵押贷款计提的风险拨备是较低的。然而一旦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下降和抵押贷款利率上升的局面同时出现,购房者还款违约率将会大幅上升,拍卖后的房地产价值可能低于抵押贷款的本息总额甚至本金,这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坏账比率显著上升。 在这五点不足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存量重整,增量化解”的策略。因为资本管理受到资本约束的限制,根据目前国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情况,资本管理可以遵循区别对待,以增量管理为主,同时加强存量管理。在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未达标情况下,资本管理的重点放在增量上,优化增量资源配置,控制增量资产风险,使其与监管资本的增长相协调;已达标银行的资本管理则继续改善资产结构、降低高风险业务占比,降低存量资产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十四)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十四) 第一百一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资本管理职责: (一)制定资本总量、结构和质量管理计划,编制并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二)持续监控并定期测算资本充足率水平,开展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 (三)组织建立内部资本计量、配置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的评价管理体系。 (四)组织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五)建立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参与或组织筹集资本。 (六)编制或参与编制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计、实施、监控和维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二)健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机制。 (三)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 (四)组织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 第一百一十八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应当建立验证部门(团队),负责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工作。验证部门(团队)应独立于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开发和运行部门(团队)。 第一百一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资本管理中的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评估资本管理的治理结构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资源充分性。 (二)至少每年一次检查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相关政策和执行情况。

(三)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规划的执行情况。 (四)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资本管理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向董事会提交资本充足率管理审计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审计报告。 第一百二十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内部审计部门还应评估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查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政策和程序,评估验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风险评估 第一百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和本办法附件13的规定,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确保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 主要风险包括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单一风险,以及单一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它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风险评估应至少覆盖以下各类风险: (一)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且已覆盖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剩余操作风险等。 (三)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未涉及的风险,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它风险。 (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第一百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评估和管理各类主要风险。 (一)对能够量化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开发和完善风险计量技术,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缓释、控制和管理。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答 (一)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答(一) 1问:《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发布后,《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作废吗? 答:汇发[2009]49号继续有效。如果资金池是基于汇发[2009]49号文搭建的,仍按原法规执行。如需调整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按照23号文备案。 2问:汇发[2014]23号第二条和第三条强调跨国公司应在所在地银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账户,如何理解所在地? 答:23号文之所以规定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应在主办企业所在地银行开立,主要是考虑所在地外汇局对试点企业的有效监管。所在地可以理解为主办企业注册所在省级区域。 3问:在企业只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能否对境外成员企业进行集中收付汇及净额轧差?能否与境内、外客户发生经常项目下收付汇? 答:如只开立国际资金主账户,可以做境外成员企业间集中收付汇和轧差结算。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在功能及定位上与国内外汇资

金主账户仍存在区别,不能与境内成员企业发生经常项目资金往来。境外成员企业如需与境内成员企业叙作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汇及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应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4问:国际、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否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 答:企业选择双账户结构(国内主、国际主同时开立)时,原则上在同一家银行机构开立国际、国内主账户对应的账户体系,但可以在多家银行(最多3家)开立多套类似账户体系。但如能满足监管要求,也可以开在不同银行。 5问:国际主账户多币种之间是否可以自由进行外汇买卖、进行币种转换? 答:国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账户,不同币种资金均可以纳入。这些不同币种账户间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进行买卖,也可以在实行外债规模管理的条件下调入国内资金主账户。但外币资金不可办理结汇。 6问:国际资金主账户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答:根据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办理。

12-【实例】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第1页共10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 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 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精选】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 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 (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 (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 (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

中国ⅩⅩ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银行的资本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和风险调整后经营绩效,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银行实行经济资本管理。 经济资本管理是指在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以资本约束资产增长,并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同时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使业务发展的速度、效益与风险承担能力相协调,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 经济资本管理主要包括经济资本计量、经济资本分配、经济资本配置、涵盖经济资本成本的产品定价及以经济资本回报率或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资本,是指用于抵御业务(资产)风险的资本。从计量角度,经济资本等于各项业务(资产)的风险总量,反映了各项业务(资产)风险所产生的资本需求。 风险即非预期损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既定置信区间内可能超过预期损失的那部分损失。 第四条经济资本管理遵循计划分配、优化配置、回报约束、价

值考核的原则。 计划分配是指通过经济资本计划管理的形式向分支机构分配经济资本增量限额,视同虚拟分配用于抵御业务风险的资本,并以此约束业务(资产)风险的增长,确保增量业务具有充分的风险抵御能力。 优化配置是指将有限的经济资本重点配置到风险相对较低并具有较高经济资本回报率的业务(资产)上,在控制风险增长的同时提升各项业务(资产)的风险调整后绩效。 回报约束是指贷款等各项业务(资产)占用的经济资本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业务收益必须能够弥补包括经济资本成本在内的各项成本支出,并限制经济资本回报率水平低于目标要求的各项业务(资产)的增长。 价值考核是指对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及各项业务经营绩效的考核评价应以经济增加值为主要依据,以促进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境内各一级分行(不含西藏)及总行营业部、票据营业部(以下统称“各分行”)。 境外分行的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经济资本计量范围和方法 第六条经济资本的计量范围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尚未成熟,暂不纳入计量范围。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信用风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本监管,维护某银行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充足率,是指某银行持有的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某银行持有的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本行持有的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第三条资本充足率计算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准备的基础之上。 第四条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第一节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第五条未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应包括某银行所有分支机构。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某银行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第二节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第六条计算资本充足率公式: 第七条总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计算各级资本和扣除项。 第八条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某银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规定分别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第三节资本充足率要求 第九条某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第十条某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 (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doc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1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 资产运营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固定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条负责公司管辖楼宇小型工程(100万元以下)维修、维保工作; 第三条负责小型工程招投标前期准备、现场监管及验收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负责载体房源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公司管辖楼宇的空调、电梯、消防等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工作。 第六条负责公司管辖楼宇的水电费代收代缴工作。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运营部会议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卫星应用产业园所管辖公司资产管理,明确各种会议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会议形式,及时贯彻和落实有关决定,及时研究和解决资产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信息和经验体会,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工作。 2、针对维修、维保的各类会议,每月应提前安排计划,本着最大限度保证现场不受影响的原则,尽可能合并召开。 3、各种会议要明确主办单位召集人和筹备人员,并准备会议签到表。 4、各单位需要向会议汇报的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准备好各种提交会议的书面材料。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或文件,凡涉及对外或需向上级单位请示的,一定要在会前做好协调和请示工作。 5、与会人员必须会前做好准备并按时出席。会议发言要开门见山,紧扣议题,有针对性,有具体明确意见。要开短会,开好会。 6、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逐项督办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汇报。 7、对已经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 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对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经协商仍解决不了的,要如实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由领导协调解决。 二、会议组织与内容 1、资产运营部部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前一周完成的主要工作和下一周工作计划,需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相关重大事项等。 2、专题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根据相关维修、维保工作需要由资产运营部安排人员主持会议,各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

201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第207次常务会议精神,6月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表明,银行业实现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改革方向,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金融改革,完善银行监管制度。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委员会起草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业资本监管新标准,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9年前全面达标。《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显著提高了国际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的监管要求。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国际银行业将具备更高的资本吸收损失能力和更完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有序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提高资本和拨备水平,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为我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冲击,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银行业稳步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强化资本约束机制,不仅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以来,银监会认真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成果,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着手起草《资本办法》,

不断丰富完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起草过程中,银监会认真考虑了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银行业实际情况,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实施新监管标准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估,对《资本办法》的内容进行了慎重调整,构建了与国际新监管标准接轨并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资本办法》分10章、180条和17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 《资本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了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资本办法》参考巴塞尔III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资本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多层次的资本监管要求既体现了国际标准的新要求,又与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二是严格明确了资本定义。《资本办法》根据国际的统一规则,明确了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提高了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提高资金有效运营,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规章制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畴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资金 3、适用人员 各部门、各区域 4、管理原则 有关公司资金的一切对外收入、支付和对内调拨事宜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按计划及流程组织、运筹和控制职能。 5、管理细则 5.1账户、现金安全管理 5.1.1 银行各资金账户密码统一由一人保管,不可有第二方知晓。 5.1.2 现金与存折的存放方式只限保险箱保管,钥匙与密码统一由一人保管,不可有第二方知晓。 5.1.3 财务部现金库存限额为5000元,作为日常开支使用。特殊情况须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才可执行。 5.1.4 支付时以网络银行转账形式提取现金用于支付报销、货款、往来款等,短信口令号的接收人统一财务部负责人或总经理的电话号码。当日多笔不同的货款,汇总至一笔转账,无需分拆。转账前按以下格式向财务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报备:**月**日申请提现30000元,分别为:报销费用10000元,货款20000元。 5.1.5 因实际经营发展需新开立资金账户的,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 出纳电子邮件申请开立区域财务负责人审核总部财务负责人审核

区域扫描邮件备案至总部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处 5.1.6 现金或私人汇款单笔大于或等于二千元以上的支付款项,出纳需提前1天以短信形式向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报备。 5.1.7 经费用申请流程审批后,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费用,财务部只可以通过转帐或者现付的形式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及客户,报销人无法提供的,财务部不可以支付。 5.1.8 出纳于每周六上午12点发送《每周资金账目表》、《出纳现金流水帐》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保证每一笔资金的发生都账账、账实相符。 5.1.9 每月31日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出纳三方同时资金盘点,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扫描或拍照盘点表发邮件给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 5.1.10 次月5日前打印各存析余额,扫描或拍照封面和最后余额一页,连同《每周资金账目表》、《出纳现金流水帐》发送给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 5.2借款管理 5.2.1 已按费用报销流程申请且审批同意执行的费用方可填写借款单。 5.2.2 借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出纳支付。 5.2.3 财务出纳支出每一笔借款时,必须请借款人签字确认,借款单与现金以同样的保管方式保存。 5.2.4 借款在3000元以上的大额借款,借款人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5.2.5 借款人在公务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结清手续,定期备用金可在年末结清再借。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报销费用时先还借款。 5.2.6 每年12月31日前,所有借款必须结清,逾期不还的借款,财务部可以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与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及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规范员工贷款行为,防范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行在册职工(不含退休、内退、病退职工和试用期、临时用工人员)、在岗合同制职工。 “员工贷款”是指员工向本行所辖办理信贷业务的有关网点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员工担保"是指员工以自己的信誉和财产(包括薪金收入)为保证为他人在本行的任一网点办理的贷款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员工贷款实行集中管理。本行指定由总行营业部办理全辖的员工贷款,其他网点未经授权不得办理。 第四条员工担保贷款实行贷前审批管理。各支行(部)发放员工担保贷款应在贷款前向总行授信管理部报送《员工担保贷款审批表》(表格见附件),总行授信管理部核对该员工贷款及担保的余额是否超最高限额,并予以回复。 违反本条规定发放的贷款视为超授权贷款。 第五条员工贷款的适用范围: 1.住房贷款以及自建房、房屋装修费用贷款; 2.购买汽车等消费贷款。

第六条实行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总额的上限管理。 上限额度=员工贷款额+员工担保额。 上限额度标准如下: 1.总行领导班子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含); 2.中层干部(支行行长、副行长,总行机关部室正、副总经理)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含); 3.一般员工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含); 员工贷款额与担保额之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2、3款规定的上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以上限额的,必须报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员工及其配偶均为本行员工(双职工)的,只能由其中一方办理贷款。上限额度参照第六条的标准。 对于既有员工又有他人担保的,其对外担保金额的计算以被担保贷款总额为准。 第八条员工贷款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不得向员工发放信用贷款。 第九条员工购(建)住房及购车等大宗耐用消费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中长期。信贷基础资料的收集参照总行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贷款可执行基准利率。 第十一条员工贷款原则上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购房、购车等具备条件的贷款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存量中,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已超过本办法规定限额的,到期收回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或继续发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

ⅩⅩ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ⅩⅩ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网点积极稳妥的发展,实现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营业网点能够准确、安全、高效、真实的处理各项业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营业网点的设置,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营业网点环境: (一)以标准、整洁的营业场所及方便、齐全的营业设施,向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二)营业场所外部环境的总体要求是规范、庄重、典雅。 (三)营业场所内部环境的总体要求是洁净、明亮、和谐、美观。 (四)办公场所环境的总体要求是整洁、有秩序。 (五)营业网点必须应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各项业务。 (六)营业柜台要便于客户办理业务和监督;环境整洁优雅,便民设施齐全;有条件的大中型营业网点设立“一米线”标志。 (七)根据营业网点大小合理设置现金柜、非现金柜和

理财区、VIP室等对外服务窗口。 (八)为综合柜员配备适合工作需要的设施,每个柜员之间相互隔离,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作间。 (九)每个综合柜员工作区域要配置具有检验人民币功能的防伪点钞机、加锁现金箱(抽屉)、终端机等必要机具,并安装图像清晰,能录像、放像的监控设备,录像后能看清柜员操作、储户面孔、现金总数、现金面额和柜员活动等情况。 (十)详细内容见《ⅩⅩ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标准化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管理 第四条营业网点员工仪容仪表: (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二)员工统一着装,应当以美观合体、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三)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大方为标准。 (四)举止要礼貌、文明、大方,工作时间精神饱满,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第五条营业网点员工日常工作时培养站立、就坐、行走、手势的良好姿势,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六条营业网点员工要牢固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

经济资本配置管理体系在中国银行业的运用及影响分析经

经济资本配置管理体系在中国银行业的运用及影 响分析 摘要: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是当今国际银行业最为先进的风险控制体系,经济资本已经成为银行风险和价值管理的核心。本文系统剖析了经济资本的内涵,分析了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特点,并结合经济资本配置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分析了经济资本配置管理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意义和影响。 关键词:经济资本;经济资本配置;银行业务 资本作为银行抵御风险的最终保证,应在所有业务敞口上得到合理配置, 资本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将资本要求与风险度量直接挂钩。这一原则确立了经济资本配置在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中国银监会明确鼓励商业银行逐步确立以经济资本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四大国有银行以及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积极研究内部评级法的同时,己经将经济资本作为一个重要管理工具进行研究和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是商业银行管理的前沿理论,经济资本已成为商业银行制定经营战略的决策依据,代表了未来银行业风险和价值管理的核心。 一、经济资本与经济资本管理 西方银行业在20世纪70年代引入了经济资本的概念。经济资本是一种虚 拟资本,是一个经计算得出的数值,是一个量的概念,之所以称其为“经济” 资本,是因为它在度量风险时的经济真实性超过账面资本与监管资本;而之所 以称其为经济“资本”,是因为它代表了支撑银行风险所需要配置的资本 (Perli, 2004)。 经济资本是银行自身根据其风险量化、风险管理能力认定的应该拥有的资本金,由商业银行内部评估而产生并配置给资产或某项业务用以减缓风险冲击(刘建德,2004)。经济资本并不等同于银行所持有的实收资本,也不等同于银行的监管资本,反映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特征,对应于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经济资本计算公式(武剑,2004)为: 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的非预期损失+操作风险的 非预期损失一重叠计划的损失 经济资本管理的建立是基于资本的两个重要特征:资本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将有限的资本有效地配置到最能增加银行价值的环节;资本又是有成本的,因此必须强调对资本的回报,即对股东实现价值创造,并充分考虑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的统一(毛奉君,2006)。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经济资本的计量;二是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制度;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商业银行可以不披露专有信息或保密信息的具体内容,但应进行一般性披露,并解释原因。 第一百六十六条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频率分为临时、季度、半年及年度披露,其中,临时信息应及时披露,季度、半年度信息披露时间为期末后30个工作日内,年度信息披露时间为会计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银监会申请延迟披露。 第一百六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分别按照以下频率披露相关信息: (一)实收资本或普通股及其它资本工具的变化情况应及时披露。 (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资本净额、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附加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率等重要信息应按季披露。 (三)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信用风险暴露总额、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资产组合缓释后风险暴露余额、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市场风险期末风险价值及平均风险价值、操作风险情况、股权投资及其损益、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情况等相关重要信息应每半年披露一次。 第一百六十八条经银监会同意,在满足信息披露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适当简化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存款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 (二)未在境内外上市。 (三)未跨区域经营。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六十九条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人民币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百七十条本办法所称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包括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6的规定建立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体系。 第一百七十一条银监会对获准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商业银行设立并行期,并行期自获准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当年底开始,至少持续三年。并行期内,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它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本办法附件14规定的资本底线要求。 并行期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分别为95%、90%和80%。 并行期内,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低于150%拨备覆盖率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0.6%;高于150%拨备覆盖率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全部计入二级资本。 第一百七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在2018年底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

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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