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教规[2008]1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办成人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非职业技能类)。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纳入各区教育管理范围,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所从事的教育与教学活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举办者必须按时足额投入办学经费。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类型与培训层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产业升级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租赁场地办学的,须签订租赁期至少在一个办学周期(中小学6年,学前教育机构3年,成人教育办学机构与所开设项目的办学周期一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受办学周期的限制。

第七条举办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办:

一、财务状况不良或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还的;

二、有违法办学记录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四、有精神类疾病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照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第十条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按规定配齐教育、教学、教辅和办公用房,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 寄宿制的,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食堂。

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的教学区域相对独立。

第十一条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民办高中标准、九年一贯制学校按民办初中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执行广东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标准颁布半年内,对已正2

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本标准的指标,重新核定其办学规模。

第十四条本标准实施前已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执行本标准。未达到本标准的,在本标准颁布实施后两年内完成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由审批部门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附件:1.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

2.深圳市民办小学具体配置标准

3.深圳市民办初中具体配置标准

4.深圳市民办高中具体配置标准

5.深圳市民办成人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非职业技能

类)具体配置标准

— 3 —

当降低,但办学规模至少3个班、生均户外活动面积至少2 m2,生均室内活动面积至少1.5 m2。

6

(完整word版)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依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客观、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三)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指引性规定,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

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e13964292.html, 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作者: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2年第04期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利用非国家财政 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继续教育、教育类培训、教育中介服务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设置。 第三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校长(负责人),校长(负责人)应具 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校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校长(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长(负责人)任职应报经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其 中,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负责教学的副校长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有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师人数 应当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省级审批的应当不少于20人,州(市)级审批的应当不少于15人,县级审批的应当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人数应当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5%。 第六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有专职行政、财务、教务、学生管理人员,其中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会计岗位资格证书。 第七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有一定的招生规模。 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首次招生专业应在3个以上,2年后在校生规模应不少于500人。建校3年后,招生专业应不少于5个,在校生规模应不少于800人。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首次招生专业应在2个以上,2年后在校生规模应不少于300人。建校3年后,招生专业应不少于3个,在校生规模应不少于500人。

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 场管理规定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文明施工和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企业施工的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中小型施工机具和文明施工管理等八项。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所属成员单位、工程项目部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责任落实到人,并有责任制考核记录。 第五条总分包单位和联营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有双方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内容和安全管理目标。各项

经济承包责任书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第六条落实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配备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服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第七条凡进场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建立安全教育卡,记入安全台帐;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并进入安全教育档案。安全台帐记录及时、真实、完整,整理符合规定。 第八条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 第九条工人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第十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盖章。大中型或特殊工程应有单独施工用电、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等施工方案与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气防火等其它方面的要求。

民办培训学校设置基本要求

民办培训学校设置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设置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须有建筑质量验收合格证书、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书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安装电子监控和报警系统;提供住宿、餐饮的须提供卫生合格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学校租赁办学场地的,租期不得少于3年。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在商务沿街房或商务楼内办学的,原则上使用1-3层独立的楼层。不得租借以下房产作为校舍:(1)地下室、车库、违规建筑;(2)临时性简易建筑;(3)危房、厂房、居民住宅、宿舍楼内和转租的场所;(4)从事正常教学活动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学校的校舍;(5)其它不适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房屋。 2、举办者要有合法、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其中将不少于50%(户口属青州以外的100%) 的注册资金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本金归培训机构所有,主要用于出现办学风险时,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应急费用。

3、举办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所聘教师须具备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教职工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保安不少于3人。 4、分校设立。在本市内另设机构的可称为分校,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办学与法律责任由原学校负责。跨地区设立的分校须达到独立学校的办学条件,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方可举办,实行一校一证。 二、提交材料 申请举办培训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拟举办教育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举办者须先到民政部门预先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然后向拟设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学申请)。 2、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可行性论证、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含电子版)。 3、办学申请登记表(一式3份,含电子版)。 4、拟举办教育机构的章程(一式3份,含电子版),(体现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等)。 5、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举办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2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

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项目部驻地建设方案

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部驻地建设方案编制:日期: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____________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项目驻地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现场调查情况 (3) (二)、项目整体装修规划 (3) 四、项目组织机构 (3) 五、项目部施工方案 (4)

(一)、项目部办公区的设置 (4) (二)项目生活区建设 (4) (三)项目驻地公共设施 (5) (四)项目部安全文明及消防 (6) 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部建设方案 根据《湖北省一级公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公司标准化细则要求,确保项目部标准化建设达标,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一级公路标准化技术指南》 2、《湖北省一级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细则》 3、《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量阶段施工图设计》 二、工程概况 G346大悟县河口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第一合同段(K0+000~K39+050)起点位于大悟县河口镇河口村与红安县交界处,终点位于孝感北站西侧,与孝感北站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39.050Km,项目沿线经过河口、刘集、夏店、新城、高店、高铁新区及大悟城关镇等乡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本标段施工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排水、交叉、安全设施等方面。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2、办理单位:青白江区教育局 3、办理窗口: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4、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028)83680278 8、投诉电话:(028)68936531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六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当场能补正全部材料的,补正后予以受理;当场不能补正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现场审验,组织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提交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区教育局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向举办者说明理由。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三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到青白江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提交正式设立材料(含有效证明文件) 第四步:审查。区教育局对举办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第五步:批准。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申报材料 筹设申请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条件:单位举办的,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个人举办的,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及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材料;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前言和目录(20200427085147)

前言 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 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的要求,对照扬州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评审细则》,我局专门制订了《企业安全标准化 基本规范指导范本》,旨在帮助企业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本《指导规范》仅供企业参考,希望各企业严格对照上 级的有关标准,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的 各项工作。

目录 一、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及发布文件 (1) 2、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及发布文件…………………………………… 2 3、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及发布文件 (3) 4、从业人员对目标知晓 (8)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文件 (9) 2、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图 (9)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10 2.2 职责 1、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1 1 2、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2) 3、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1 3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基层单位职责………… 1 6 5、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 19 三、安全投入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8

2、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资………………………… 29 3、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30) 四、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3 1 2、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3 3 3、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学习及一定形式将法规、标准传达给从业人员… 3 4 4.2 规章制度 1、发布各项制度的文件 (34) 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5 3、制度要形成汇编和上墙 (103) 4、安全生产会议 (104) 4.3 操作规程 1、发布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文件 (105) 2、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105) 3、操作规程要形成汇编和上墙 (115) 4.4 评估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制度…………… 11 5 2、相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119) 4.5 修订 (120) 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21)

2018版标准化手册

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8年版)线路工程》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国家电网公司35千伏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用制度、“深化基建队伍改革、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关配套政策的要求,在2014年出版的《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修编而成。 本手册修编体现了五大特点:一是总结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成果,并紧密结合公司基建管理通用制度要求;二是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将2016年出版的《国家电网公司35千伏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结合到本手册;三是按五大专业管理架构,对相关内容、流程进行优化、完善,突出重要流程和重要控制内容;四是突出监理项目部重点工作及主要管控节点、工作流程等有关内容;五是对上传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理信息进行了集中明确。 本手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监理项目部设置。明确监理项目部定位、组建原则、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设备配置及要求、工作职责及各岗位职责,以及监理项目部重点工作与关键管控节点。 (2)专业管理要求。明确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五个专业的工作内容与方法、管理流程和管理依据。 1)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规定监理项目部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方法,并标注了完成各项工作所采用标准化管理模板的编号。附录B中详细收录了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模板(可登录国家电网公司内网“基建管理”专栏下载使用)。 2)管理流程。设置监理项目部各专业管理重要单项业务的工作流程。 3)管理依据。标明监理项目部各项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对于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不再列出文号,只对于通知、文件等列出文号。 (3)标准化管理模板。按项目部设置、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设置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模板。 本手册还对有关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解释,详见附录A。 本手册中管理模板的编号原则如下: XXXX–XXXX– XX XXX 流水号 专业或类别号 标包号 监理(JL) 监理模板编号 本手册中管理模板代码的命名规则:JXM代表监理项目管理模板,JAQ代表监理安全管理模板,JZL代表监理质量管理模板,JZJ代表监理造价管理模板,JJS代表监理技术管理模板。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项目部大门效果图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项目部大门效果图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项目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完成各工程项目的重任,对外则承担着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公众知名度的希望,是整个公司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外在表现。这种重要性,随着南京市、江苏省以及全国其他省份对文明施工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正变得愈加普遍而迫切。因此,公司在总结历年来项目部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整理出一整套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流程),用以指导新形势下公司各级项目部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分为两个方面,即项目部人员配备与项目部硬件建设。 一、项目部人员配备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规模的大小,将公司项目部分为特大型项目部、大型项目部、中型项目部和小型项目部,四类项目部的工程量划分及人员配备如下: (一)特大型项目部工程规模≥1.5亿元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2-4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目副总工程师:1-2人综合办公组:3-5人工程技术组:5-10人财务审计组:2-3人质量检测组:6-10人机料安全组:6-10人(其中5人为专职安全员)合计人员42人(二)大型项目部 1.5亿元<工程规模≥5000万元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2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

目副总工程师:1-2人综合办公组:2-3人工程技术组:4-6人财务审计组:1-2人质量检测组:3-6人机料安全组:3-6人(其中3人为专职安全员)合计人数27人(三)中型项目部 5000万元<工程规模≥800万元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综合办公组:2人工程技术组:4人财务审计组:2人质量检测组:2人机料安全组:4人(其中2人为专职安全员)合计人数17人(四)小型项目部工程规模<800万元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综合办公组:1人工程技术组:2人财务审计组:1人质量检测组:1人机料安全组:2人(其中1人为专职安全员)合计人数9人二、项目部硬件建设项目部内部硬件建设从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三个方面进行。 (一)项目部办公区的建设 1、门楼:由独立院落组成的项目部,应在项目部大门的入口处设置门楼。门楼的形式有招牌式、方拱门式,可根据项目部办公区的地势情况适当选择,门楼的主要内容为“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总公司××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招牌式门楼除主要内容外还必须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 方拱门式门楼除主要内容外还必须在左右两边立柱上布置内容(具体见标语范例)。无独立院落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门楼的形式,不做门楼的项目部必须在项目部办公区入门处设置项目部名称标牌。 2、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分为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 实施规范 一、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总体目标一是要做到施工现场“五不发生”,即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二是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要做到布局科学化(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防护设施搭设标准化、人员行为规范化、现场施工有序化,确保现场环境卫生整洁;三是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争创A、AA、AAA 不同格次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四是要求项目开工之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经安监站检查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不予开工。 二、现场总体规划布局 1、视觉形象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布置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整体规划。规范临建搭设,合理布设机械设备、临时施工用电线缆和电箱,规范悬挂安全防护标志、标牌等,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施工现场应该设置固定的出入口,配备专人值班,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区域化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区域化管理分为办公区、施

工区、设备停放区、材料堆放区等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塑钢围挡或钢管栏杆(黄黑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定置管理。 3、施工场地 现场材料设备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材料堆放场地各种物资摆放有序,标识清楚,材料码放整齐成型,安全可靠;现场全部材料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输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的作业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工完场清。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堆场,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堆放到指定的垃圾堆场,并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集中,定期将垃圾清理运走。 4、装置性设施 一类为宣传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二类为区域维护类,含钢管围挡等;三类为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等。现场的标识牌、警示牌应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采用可靠的悬挂和摆设装置,做到规范、美观。 5、机具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等,必须经过检测整修、涂刷油漆、张贴标识,确保完好、美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醒目;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的,

标准化建设方案

. 标准化建设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额哈铁路项目部 2014年8月

标准化建设方案 一、标准化建设编制依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呼和浩特铁路局《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及临策公司《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二、总体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程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度 (1)管理制度标准化 管理制度主要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五类。 1)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出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八项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工程质量试验、样板引

路、质量检查申报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成品保护、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质量回访保修八项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考核、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意外伤害保险、“三同时”、应急救援、安全事故报告十项制度。 4)计财管理制度 计财类管理制度由计财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七项制度。 5)综合制度 综合类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与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并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宣传与保密制度、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廉政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制度、架子队管理制度十项制度。 (2)人员配备标准化 1)组织机构框架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系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文化教育类的培训、进修、专修学院(学校、中心)。 第三条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合法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设置申请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二)教育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决策机构”)及其章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三)具有必备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 (五)配备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六)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 (七)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队伍; (八)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九)具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十)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遵照《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由举办者向办学场所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 凡社会组织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向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同级教育行政审批机关申报。 凡个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向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审批机关申报。 凡申请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须经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276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 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 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铝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铝业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经营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行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监察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财务部主任计划部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营销中心主任采购中心主任电解一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电解二厂厂长电解三厂厂长电解四厂厂长铸造厂厂长阳极组装厂厂长净化厂厂长动力厂厂长维修厂厂长运输部主任仓储部主任质检部主任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齐邦劳务公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 项目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完成各工程项目的重任,对外则承担着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公众知名度的希望,是整个公司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外在表现。这种重要性,随着全国对文明施工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正变得愈加普遍而迫切。因此,公司在总结历年来项目部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整理出一整套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流程),用以指导新形势下公司各级项目部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项目部硬件建设 项目部内部硬件建设从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三个方面进行。 (一)项目部办公区的建设 1、门楼:由独立院落组成的项目部,应在项目部大门的入口处设置门楼。门楼的形式有招牌式、方拱门式,可根据项目部办公区的地势情况适当选择,门楼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招牌式门楼除主要内容外还必须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方拱门式门楼除主要内容外还必须在左右两边立柱上布置内容。无独立院落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门楼的形式,不做门楼的项目部必须在项目部办公区入门处设置项目部名称标牌。 2、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分为租用民房、搭建活动板房,以及租房和活动板房相结合等三种方式。总体要求是项目部办公室必须集中设置,分别设项目经理室、项目副经理室、项目总工室、综合办公组、工程组、机料组、安全组、财务统计组、中心试验室等。项目部组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规划平面布置图。 3、办公桌椅柜:项目部采办的办公桌椅及文件柜等,除项目经理室、副经理室及项目总工室外,应式样统一,颜色以白色为主;文件柜应采办白色的铁制文件柜(尽量不用带玻璃窗的)。 4、职责图牌:项目部制作的上墙职责牌包括项目部组织机构体系结构图、安全保证体系结构图、环境保护体系结构图、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图、廉政建设体系结构图、项目经理职责、项目副经理职责、项目总工程师职责、综合办公组职责、工程组职责、机料组职责、安全组职责、财务统计组职责、中心试验室职责、路基工程师岗位职责、路面工程师岗位职责、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机械工程师岗位职责、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计量工程师岗位职责、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图、工程概况图、质量方针图、项目部施工承诺牌,以及试验室各类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考试试卷-A3有答案 - 副本

XXXX文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卷 部门:姓名:工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2分,共80分 1.《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自(B)开始正式施行。 A、2018年4月17日 B、2018年7月1日 C、2018年8月1日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B )安全生产责任制。 A、主体 B、全员 C、主要负责人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 产的责任由(B )承担。 A、第三方服务机构 B、本单位 C、主要负责人 4.《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的8 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不包含下列哪一项(B )。 A、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B、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C、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A ) A、负总责 B、负全部领导责任 C、负主要领导责任 6.下列哪一项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B )。 A、组织起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B、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救援,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C、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职 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D、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并具体落实 7.下列哪一项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C )。 A、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B、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汇报工作,及时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C、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D、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职 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8.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当取得( B )。 A、安全许可证 B、施工许可证 C、特种作业证 9.生产经营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 B)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存档备查。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 C )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相关部 门。 A、安全培训 B、事故调查 C、事故救援 11.按照规定,在运行的电梯( A )检验一次。 A、每年 B、两年 C、三年 12.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B )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障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 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有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核发的操作证。 A、16 B、18 C、20 13.《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 规定追究( C )责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14.事故隐患消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A ),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A、组织验收 B、向主管部门报告 C、立即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D、组织专家论证 15.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向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本单位(D )。 A、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 A )方式,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883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 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 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 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 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 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

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 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 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 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

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 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 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1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12、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13、校舍的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应当设牢固、安全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米。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米。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五、设施设备 14、学校应当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活动室、计算机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等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并能够满足新课标要求。寄宿制学校还应当设置满足师生食宿需要的生活用房及设施,其中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 15、学校应当设置田径场、篮球场等运动场所,配备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体育器材。田径场应当建有250米以上环型跑道。 16、学校馆藏图书数量应当达到生均30册以上。阅览室有报刊80种以上。教师工具书、参考书的数量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17、学校的实验仪器配备应当达到《安徽省普通高级中学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