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

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第七条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教育内容(2)检查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3)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5)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内容(6)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及时检查和揭露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检查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范围。食品厂各部门,以车间、仓库等部门为检查重点。

第三条

安全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2)查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有无进行公开张挂或放臵(3)查车间员工有无存在违规操作行为(4)查各类设备的防护设施及线路有无老化现象(5)查防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6)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保用(7)查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8)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9)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第四条

安全检查形式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3)部门自我检查:

①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②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③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④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臵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⑤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吕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第四条安全检查要求

①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班组检查,每天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②每次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安排落实,并按期跟踪复查、考核,同时建立好台帐。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诫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主管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120求救,如

需住院治疗的,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厂长,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厂长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厂长。

(4)外来暴力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不排除使用武力),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由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好及时救护和

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可追溯,规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各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体制下的相互配合与衔接,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董事长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各分厂(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重点过程控制与管理

(一)员工健康控制与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做到个人仪表整洁。在岗期间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及吸烟,私人用品必须存放在更衣室内或制定区域,按规定程序进入工作岗位。

3、不适宜继续在食品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

(二)产品标准控制与管理

1、公司所有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

2、认真做好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及年审工作。

3、严格规范标签、标识的制作、审核与使用。

(三)原辅材料、成品的控制与管理

1、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及产品相关的批次合格证明文件。

2、一律不得违反规定,采购无证产品。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3、所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必须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1、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保存各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批准记录。

3、建立和保存生产配料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批准程序。

4、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5、在生产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对主要计量器具与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记录。

(五)检验控制与管理

1、所有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

2、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3、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保持一致。

4、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必须按规定保存好出厂检验留存样品,做好留样记录。

6、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六)存储的控制与管理

1、仓管人员应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并做到如实记录,货帐一致。

2、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储存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半成品、成品等要定期检查,杜绝产品积压或发生其他质量问题。

3、保持仓库的环境安全、卫生,避免环境变化影响储存条件和

储存质量。

(七)运输支付控制与管理

1、产品必须使用干净、卫生、无污染的交通工具,在运输产品时应当避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2、对专用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消毒,并做好记录。

3、销售部门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出货日期、检验合格证号或报告编号、购货者单位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承运者等,以及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

三、监督与职责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1、按照岗位特点与需求对所招聘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采购部职责

1、根据生产部门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做好相关材料的采购供应。

2、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要有效的许可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

4、建立和保存食品添加剂的购货台账。

5、对供货商及供应产品的调整情况及时向生产检验部门通报。

(三)分厂或生产车间职责

1、要严格执行技术和安全操作过程,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合格生产、安全生产。

2、必须使用合格的原辅材料,严格按产品质量等级标准组织生产,做好产品的批批检验工作,建立相关的记录、台账。

3、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记录,建立相关台账

4、认真做好换岗时的交接班工作,并做好岗位交接记录。

5、如遇特殊情况需做调整的事项应有分厂或车间负责人审核批准。

(四)业务部职责

1、负责产品运输工具的调度及卫生检查。

2、负责接待客户投诉工作,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做好市场信息调查,落实有关问题产品的追溯、协调处理工作。

(五)仓管部门职责

1、按照规定对入库产品进行检查。

2、定期对储存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半成品、成品等进行盘点清查,做到数据准确,日清月结。

3、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4、对出入库的产品,需数据准确,建立和保存出入库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销售情况。

(六)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完善。

2、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等工作。

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重点生产环节的质量运行进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4、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整个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提出科学、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5、根据相关产品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做好产品的定期检验和随机检验工作。

6、对各有关部门执行落实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投诉的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篇: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制度

1、目的

为了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确保本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定期对企业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生产的不符合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从而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企业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和质量管理记录。

3、职责

3.1由企业生产技术科负责对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订、更新。

3.2品控部负责组织每月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状况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4、自查规程4.1工作现场的检查

4.1.1工作现场检查项目依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中相关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4.1.2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责任人签认;拒签者需注明理由,然后上报,交由分管经理处置。

4.2质量管理台帐、记录的检查

4.2.1管理记录与台帐检查工作,按照产品质量管理追溯体系来核查。

4.2.2追溯体系外的管理记录也要参照相关管理制度,核查记录的准确与及时性。

4.3自查结果评价及上报

14.3.1品控部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价;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4.3.2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情况,要提出相关的整改建议及期限。

4.3.3出现不符合情况的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品控部应对各项整改内容情况再次进行复查,并整理出复查报告上呈。

5、自查资料管理

5.1品控部负责自查资料整理归档。

5.2自查资料的保管期限18个月。

第四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

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

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

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

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