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筛查

高危妊娠筛查
高危妊娠筛查

高危妊娠筛查

【临床检查】

1、骨盆测量,并注意观察孕妇体态及步态。髂前上棘间径<22cm,髂嵴间径<25cm,骶耻外径<18cm,坐骨结节间径<7.5cm均属骨盆异常。步态不正常者应注意有无骨盆不对称。

2、体重小于40kg或大于85kg者危险性增加。

3、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月经吻合,警惕羊水过多或多胎妊娠、巨大儿及胎儿宫内生长

迟缓。4、检查胎位有无异常。

5、血压尿蛋白检查,必要时眼底及肝功能检查。

6、心脏各瓣膜区有无杂音及其性质。

7、心脏有无扩大及其他异常。

8、妊娠晚期注意胎动变化。

9、有无宫颈内口松弛。

10、外阴有无静脉曲张。

11、有无胎膜早破。

12、有无羊水粪染、羊水过多或过少。

13、妊娠晚期异常的阴道流血,警惕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特殊检查】

1、贫血筛查:孕期贫血主要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浓度是判断贫血的标准,贫血诊断标准为早孕期血红蛋白小于11g/dl、28~30周小于10.5g/dl。

当血红蛋白浓度在8.5~10.5g/dl时低体重儿和早产发生的危险性轻度增加;当孕妇血红蛋白浓度显著降低或明显升高时,胎儿结局不良的危险性明显增加。对于诊断缺铁性贫血的孕妇,应予以铁剂补充。

2、无症状性菌尿筛查:无症状性菌尿是指泌尿道持续性有菌群存在,而无尿道症状。孕期抗生素治疗可减少持续性的菌尿,减少发

生早产及低体重儿的风险,降低发展为肾盂肾炎的风险。

3、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筛查:妊娠中晚期皮肤瘙痒,常持续性,夜间重。瘙痒一般从手掌脚掌开始,然后向肢体近断发展,少数可以发展到面部。少数患者可以出现黄疸。

血清胆酸升高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最主要的实验室发现,其水平越高,病情越重。大多数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门冬氨酸转氨酶、丙氨酸转氨酶轻中度升高,丙氨酸转氨酶更为敏感。部分患者血清胆红素轻中度升高。

4、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对于有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提供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高危因素包括:有糖尿病家族史、孕期多次尿糖阳性、孕妇体重大于90kg、年龄大于30岁、反复自然流产、死胎或足月分娩宫内生长受限儿、分娩巨大儿、畸形儿史、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

糖筛查试验:葡萄糖50g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测量值≥7.8mmol/L,为糖筛查实验异常,需进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试验。如果糖筛查异常,空腹血糖亦高于正常值,可以诊断糖尿病。

5、妊娠期感染性疾病筛查:

(1)巨细胞病毒:巨细胞病毒属于疱疹病毒类,在最初感染后,可在宿主体内潜伏,并且可以再次活跃,尤其是在免疫力降低时。

(2)风疹病毒:风疹感染临床表现为特征性的皮疹,但是有20%~50%没有症状。妊娠期感染风疹目前没有有效治疗及减少母胎传播的方法。孕妇血中检测出风疹SIgM抗体,可

以确诊孕妇在近期患风疹。检测出SIgG抗体,提示孕妇对风疹病毒已有免疫力。孕妇血清中无SIgM抗体、SIgG抗体,提示孕妇对风疹病毒无免疫力,应为监视对象。

(3)乙肝病毒:对于e抗原阳性的母亲,约有85%的孩子会成为病毒携带者,而且会成为慢性携带者,e抗原阴性的母亲这个机率为31%。乙肝病毒的母胎传播可以通过乙肝疫苗接种及乙肝免疫球蛋白被动免疫减少95%,大部分的母胎乙肝病毒传播可以通过主动加被动免疫明显减少。预防母胎的乙肝传播,应常规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及e抗原,并决定采用主动加被动免疫。

(4)艾滋病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之初并无症状,随着进行性的免疫功能下降,最终导致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如果没有干预措施,母胎传播发生率为25.5%,使用抗病毒药齐多夫定治疗后可以降低至8%。联合预防措施,包括抗病毒治疗、剖宫产、停止母乳喂养等可进一步将风险降低。

应常规提供艾滋病的产前诊断,而且应在早孕期进行筛查,以利及时采取阻断措施。

(5)梅毒:梅毒是由于梅毒螺旋体感染所导致。

孕期青霉素的使用可以有效预防梅毒的母胎传播,推荐在早孕期进行梅毒筛查实验,因为及时治疗对于母亲和胎儿均有益。

(6)弓形虫:孕妇感染弓形虫通常是没有症状的。妊娠期原发弓形虫感染,发生母婴传播的风险随孕周增加,但是感染胎儿出现临床症状的风险随孕周下降。

最近,PCR技术有效运用于诊断胎儿宫内感染弓形虫,敏感性及特异性均高于传统检测方法。

6、血型及红细胞抗体的筛查:确定ABO血型、Rh血型以及红细胞抗体对于预防新生儿溶血的发生非常重要,并且预测新生儿出生时换血的可能性。产前对Rh阴性的母亲采取特殊保健及产后及时给予抗D免疫球蛋白治疗以预防在以后妊娠发生RhD同种抗体反应。

7、唐氏综合症筛查:唐氏综合症,又称21三体综合症,主要临床表现为智力障碍,而且合并其他先天性疾病的发生率增加,如心脏异常的机率较高,白血病、甲状腺疾病、癫痫、阿尔采莫氏疾病的发生率亦增加。唐氏综合症患儿有80%为严重智力低下、20%为轻中度智力低下,其中46%合并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外科治疗。

(1)唐氏筛查的原则:对于任何先天性异常的筛查应该对孕妇提供公平、无倾向性、证据充足的依据及信息,并且由孕妇本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筛查。

(2)唐氏筛查的告之:应该告知孕妇筛查实验存在一定假阳性或者假阴性机率,可能有一系列原因导致筛查结果的差异,例如母亲的年龄风险和生化指标计算风险的统计方法不同、分析所采用的生化指标不同、所采用的风险值不同、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设计等研究方法的选择所导致的偏倚、机会变异等。

8、胎儿畸形的检查:详见宫内诊断。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word)可编辑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 对每位前来产前检查的孕妇,严格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认真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外卡)和产前检查记录单(内卡)按高危妊娠评分标准筛查出高危孕妇,由专人负责治疗追踪、随访,并在保健卡上标出“高危”记号,同时填写高危孕妇登记簿,高危预约卡、将预约卡放入高危预约表内,并向孕妇预约复诊时间,每天由专人负责查看预约表内的预约卡,对于无法及时复诊的孕妇进行电话通知,如电话无法联系则填写高危妊娠联系卡,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协助追踪,督促其来院复诊。 一、定义 高危妊娠是指可能危害母婴健康或导致围产期预后不良的妊娠。 高危妊娠的早期识别及处理是围产保健的重点之一。处理得当可使高危妊娠转化为低危妊娠,改善母婴预后。 二、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有很多,从发生时间上分为:固定的高危因素,指孕前已有的高危因素;动态的高危因素,指妊娠期间逐渐出现的高危因素。从危险程度上分为:绝对高危和相对高危 高危因素包括:

1)基本情况:年龄、身高(<1.4米)、体重、步态、胎产次、家族史等; 2)既往史; 3)妊娠分娩史; 4)本次妊娠有异常情况; 5)产程中异常情况。前三项为绝对高危、固定的高危因素,后两项为动态的高危因素。 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应进行全面仔细的动态监测,按危险程度给予不同的监测和管理。孕早期:如不宜妊娠的应终止妊娠。孕28周以后:全面评估、注意高危因素的发展及胎儿发育。孕足月:鉴定、制定分娩时间和方式。 三、高危妊娠的诊断 (一)一般资料 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身高小于145厘米;从事有毒职业者;有烟、酒或某些药物成瘾者。 (二)既往病史 有心血管、肝、肾、呼吸、内分泌、神经、精神病史者或有重大外科手术病史者。家族及本人遗传病或先天异常者。 (三)既往孕产史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3、本院对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4、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5、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6、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7、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8、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9、与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10、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11、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1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1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高危妊娠管理概述

高危妊娠管理概述 一、定义在妊娠期和分娩期,由于某种致病因素和并发症,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可能构成危险,增加孕产妇和围产儿的发病率、死亡率的都统称为高危妊娠。识别和系统管理高危妊娠、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是衡量围生医学质量的指标之一。我国建立三级卫生保健卫生网,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转诊制度,使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降低。 高危妊娠的病理:1)年龄<18岁或>35岁;2)有异常妊娠史:流产、早产、死胎、死产、难产、新生儿死亡等;3)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等;4)妊娠合并症;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产道异常等;6)胎盘功能不全;7)妊娠期间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8)盆腔肿瘤或有手术史等。

二、高危因素有很多,从发生时间上分为:固定的高危因素,指孕前已有的高危因素;动态的高危因素,指妊娠期间逐渐出现的高危因素。从危险程度上分为:绝对高危和相对高危。高危因素包括:1)基本情况:年龄、身高(<1.4米)、体重、步态、胎产次、家族史等;2)既往史;3)妊娠分娩史;4)本次妊娠有异常情况;5)产程中异常情况。前三项为绝对高危、固定的高危因素,后两项为动态的高危因素。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应进行全面仔细的动态监测,按危险程度给予不同的监测和管理。孕早期:如不宜妊娠的应终止妊娠。孕28周以后:全面评估、注意高危因素的发展及胎儿发育。孕足月:鉴定、制定分娩时间和方式。三、高危新生儿1)孕龄<37周或≥42周;2)出生体重<2500g ;3)小于孕龄儿或大于孕龄儿;4)生后1分钟Apgar评分0~3分;5)产时感染;6)高危孕妇的新生儿;7)手术产儿;8)新生儿的兄姐有严重的新生儿疾病或新生儿死亡等。 四、高危妊娠的管理婚前及孕前咨询、保健(>35岁、畸形胎儿史、遗传病家族史,进行绒毛、羊水或脐血染色体检查)。(一)孕早期保健孕早期保健是指怀孕1--3月时的保健。这个时期是受精卵胚胎层分化发育形成各器官的重要阶段,对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特别敏感,如不注意保健,可致流产或新生儿畸形。孕早期要注意预防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异常胎儿应终止妊娠;经过产前筛查、诊断的正常胎儿可继续妊娠。(二)孕中期保健指孕13~27周。重点为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预防。1、系统产前检查。其目的为:指导孕期生活对此次分娩做出估计,根据骨盆情况、胎位及胎儿发育情况,估计分娩方式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工作,规范高危妊娠的管理,确保高危孕妇获得及时、系统、规范的保健医疗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使母婴健康得到有力保障。根据《山西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卫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一)凡具有产前检查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进行高危妊娠筛查。 (二)村级卫生所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高危妊娠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诊,并认真填写,做好登记。不得从事高危妊娠的治疗和助产工作。 (三)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除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外,还应接纳乡级医院的转诊及高危妊娠的诊断与治疗;要建立健全高危妊娠登记和随访制度;要开展高危妊娠的特殊检查、处理和监护;要承担严重高危妊娠的会诊、治疗和抢救工作,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在卫计局的组织管理下,定期检查乡级卫生院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情况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及专业培训。 (四)市妇幼计生中心应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负责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的诊断及处理质量。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程序 (一)孕妇在初诊建卡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化验等,进行高危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对可疑者应进一步做有关辅助检查或负责转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处理。 (二)孕妇在以后的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定,根据病情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三)建卡单位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对高危妊娠加强管理,积极处理。 三、高危妊娠的监护 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应有计划地加强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的监护。乡镇卫生院要落实高危孕妇的转诊;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处理及抢救工作。 四、高危妊娠的监管 (一)市妇幼计生中心要定期召开例会,设专人负责全市高危孕妇的管理,了解并掌握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二)对孕妇及围产儿死亡病例每半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次,并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制定降低高危妊娠发病率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处理(1)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与处理 一.定义及范畴 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合并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包括所有的病理产科 1、孕妇的年龄为<16岁或>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者: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新生儿死亡。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妊高征、前臵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IUGR、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 4、各种妊娠合并症: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病、肝炎、甲亢。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毒物及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曾有手术史。 *高危孕妇: 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 *高危儿: 1、胎龄<37周或>41周。 2、体重<2500g。 3、<或>胎龄。 4、Apgar评分0-4分。 5、产时感染。 6、高危妊娠产妇的新生儿。 7、手术产儿。 8、兄弟姐妹有严重的新生儿病史或新生儿期死亡等。 二.高危妊娠评分 1.孕妇危险因素 年龄35岁及以上或18岁及以下15 身高小于或等于145厘米15 体重小于45kg或大于70kg15 骨盆和脊柱、下肢、骨骼异常15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流产史或2次以上人工流产史15 有不正常分娩史(产后出血、胎盘粘连、死产、死胎、难产剖宫产史)30 2.孕期危险因素 孕期阴道出血15 血压≥130/90mmHg15 腿、手、面部浮肿15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或过慢15 胎位不正或查不清15 腹部过大(如双胎、羊水过多、胎儿过大)15 怀孕7个月从未进行过产前检查15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和睦佳妇幼医院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孕产妇的高危征象是影响母婴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孕产妇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应做好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通过详细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时在手册上做好高危标记。 2、医院妇产科门诊应加强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医院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的发放宣教卡片,对已经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 3、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时,应及时填写“高危孕妇报告卡”,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定期进行追访。 4、高危孕产妇追访管理,产科门诊应积极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妇幼保健院协助追访,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者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家属进行相关的孕妇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5、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管理,医师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较多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监护,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特长的医疗机构,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孕情摸底及高危筛查,各乡、社区每月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县级每季度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对筛查情况完成高危筛查总结。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12周以前)、中(孕16~24周)、晚(28~40周)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查出高危及时登记、上报,指导定期产前检查。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三、进一步强化高危孕产妇的报告、追踪、面访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产妇,乡村医生要入户面访二次,乡妇幼专干对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县妇幼保健院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重点指导其孕产妇保健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一般乡卫生院处理无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中心卫生院仅能处理高危(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10分以下的孕产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除县原则上只接受(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在10—20分孕产妇住院分娩;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应向州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送,严禁、隐瞒、滞留高危。 五、对高危评分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实行州、县、乡三级三重管理,县妇幼保健院按月上报评分≥20分或固定高危因素评分≥

10分的孕产妇至州妇幼保健院。 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新发生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及时电话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基层科,再由县妇幼保健院及时上报至州妇幼保健院。 七、县保健院对乡镇转入的孕产妇应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面访,并及时将病情反馈给辖区的妇幼保健科。各级均需按要求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直至产后42天结案。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常规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常规 对每位前来产前检查的孕妇,严格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认真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外卡)和产前检查记录单(内卡)按高危妊娠评分标准筛查出高危孕妇,由专人负责治疗追踪、随访,并在保健卡上标出“高危”记号,同时填写高危孕妇登记簿,高危预约卡、将预约卡放入高危预约表内,并向孕妇预约复诊时间,每天由专人负责查看预约表内的预约卡,对于无法及时复诊的孕妇进行电话通知,如电话无法联系则填写高危妊娠联系卡,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协助追踪,督促其来院复诊。 一、定义 高危妊娠是指可能危害母婴健康或导致围产期预后不良的妊娠。 高危妊娠的早期识别及处理是围产保健的重点之一。处理得当可使高危妊娠转化为低危妊娠,改善母婴预后。 二、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有很多,从发生时间上分为:固定的高危因素,指孕前已有的高危因素;动态的高危因素,指妊娠期间逐渐出现的高危因素。从危险程度上分为:绝对高危和相对高危 高危因素包括: 1)基本情况:年龄、身高(<1.4米)、体重、步态、胎产次、家族史等; 2)既往史; 3)妊娠分娩史;

4)本次妊娠有异常情况; 5)产程中异常情况。前三项为绝对高危、固定的高危因素,后两项为动态的高危因素。 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应进行全面仔细的动态监测,按危险程度给予不同的监测和管理。孕早期:如不宜妊娠的应终止妊娠。孕28周以后:全面评估、注意高危因素的发展及胎儿发育。孕足月:鉴定、制定分娩时间和方式。 三、高危妊娠的诊断 (一)一般资料 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身高小于145厘米;从事有毒职业者;有烟、酒或某些药物成瘾者。 (二)既往病史 有心血管、肝、肾、呼吸、内分泌、神经、精神病史者或有重大外科手术病史者。家族及本人遗传病或先天异常者。 (三)既往孕产史 有月经失调、不孕症史;多次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畸形病史;难产、产后出血史者。 (四)本次妊娠经过 孕早期有阴道出血、病毒感染、服过某些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或接触放射性物质者。 (五)本次妊娠检查发现异常者包括有内外科合并症如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内分泌、血液系统疾病及外科疾患。也包括有产科并发症者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 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 1 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

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2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妇初级抢救小组,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就诊、管理制度,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乡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一、目的:高危妊娠筛查工作是围产保健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 作,确保母婴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此制度。 二、高位孕产妇概念: 1. 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初产妇),40岁以上 的经产妇(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或身材过矮(身高在1.4米以 下),体重过轻(小于45公斤)或过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 2.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 肝炎、肺结核、糖尿病、血液病、严重贫血、哮喘、甲状腺功 能亢进、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 3. 怀孕期间异常: 如母子(女)血型不合、胎儿发育不良、过期妊娠、 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盘位置异常、羊水太多或太少等。 三、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成员:妇幼保健人 员及产科医师。 四、职责: 1.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指导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按照“村级孕产期危险 因素评分登记表”,对孕产妇逐一筛查、登记造册,及时发现高危孕妇。 2.产科医师对村级妇幼人员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评分并及时填 写“哈尔滨市高危妊娠登记簿”,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诊,出现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置。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 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 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 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 评分。

3.凡属妊娠禁忌者,尽早动员孕妇终止妊娠。 (二)登记管理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建卡时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并在 《孕产妇保健手册》右上角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以加强管理。2.各医院产科门诊应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对新发现的高危 对象应及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并负责与孕妇之间的联系,了解其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及妊娠结局。 (三)转诊及随访 1.一级医院筛查出高危评分达到10 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2.二级医院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高危孕妇,对高危评分达到20 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院,并负责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过程。 3.二、三级医院接受的高危孕妇根据其危险程度,可在门诊或 病房治疗,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行追踪随访。 4.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转入的高危孕妇应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 生进行检查和处理,经处理好转但未临产的高危孕妇,应持续观察直到分娩。 5、转诊医院应对转诊的高危孕妇在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6、单项高危评分20 分的严重高危孕产妇在保证转院途中安全的情况下转至三极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江口县妇幼保健院 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麻栗坡县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规 汇编 麻栗坡县妇幼保健院制作 二〇一七年

目录 一、常规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二、流动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三、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五、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六、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转诊制度 七、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乡镇级) 八、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县级) 九、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十、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十一、高危孕产妇双向转诊制度 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十三、孕产妇分娩风险评估制度 表一、分娩风险分级评分和分类分级方法 表二、分娩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处理方法 表三、软产道评估——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法表四、VBAC的评估——Weitin评分法 表五、孕妇分娩风险评估预警 表六、胎头评分法 表七、风险预警 十四、为什么要实施孕产妇分娩风险评估预警制度

十五、孕产妇围产保健工作规 十六、高危孕产妇报告及反馈卡 十七、各级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十八、麻栗坡县高危孕妇告知书 十九、省高危孕产妇高危因素及评分标准

一、常规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围绕产保健管理工作由县乡村妇幼卫生人员负责,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卫生人员会议,布置和收集孕产妇摸底、高危筛查工作,掌握辖区孕产妇基本情况。 二、不分孕周大小及时为所有发现的孕妇建立《孕产妇围产保健手册》,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按规定转诊高危孕产妇。 三、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包)规定和要求开展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工作,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质和量。 四、规填写各种孕产妇管理台账,按居住地分类疏理,及时将收集到的孕产妇信息转给居住地妇幼专干管理,做到全县孕产妇管理信息互通。 五、将联系孕产妇追踪管理列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分别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8~39周与孕妇联系一次, 40周以后每天与孕妇联系一次,直至孕妇分娩结束,并规填写好孕妇联系台账。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将定时孕期围产保健的必要性、动员住院分娩、在家分娩的危险性、住院分娩的好处、如何获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纳入必须宣传容。 二、流动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质量,促进流动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和母婴安全,结合本县实际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1、高危妊娠的筛查、诊断、处理

---------------------------------------------------------------最新资料推荐------------------------------------------------------ 1、高危妊娠的筛查、诊断、处理 高危妊娠的筛查、诊断、处理一、高危妊娠的定义高危妊娠是指可能危害母婴健康或导致围产期预后不良的妊娠。 高危妊娠的早期识别及处理是围产保健的重点之一。 处理得当可使高危妊娠转化为低危妊娠,改善母婴预后。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与诊断(一)一般资料: 年龄小于 16 岁或大于 35 岁,身高小于 145 厘米,从事有毒职业者,有烟、酒或某些药物成瘾者。 (二)既往病史: 有心血管、肝、肾、呼吸、内分泌、神经、精神病史者或有重大外科手术病史者,家族及本人遗传病或先天异常者。 (三)既往孕产史: 有月经失调、不孕症史;多次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畸形病史;难产、产后出血史者。 (四)本次妊娠经过: 孕早期有阴道出血、病毒感染、服过某些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或接触放射性物质者。 (五)本次妊娠检查发现异常者包括有内外科合并症如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内分泌、血液系统疾病及外科疾患、也包括有产科并发症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胎妊娠、胎儿宫内发育异常(受限或加速)、胎盘异常、羊水异常、胎位异常、骨盆 1 / 3

狭窄、软产道异常、胎儿宫内窘迫、早产或孕过期等。 三、高危妊娠的处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 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 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 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 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 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高危孕妇转诊常规 1、门诊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产前检查指导及治疗,监护重病高危孕妇,我科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发表时间:2014-03-12T10:57:25.560Z 来源:《医药前沿》2013年第36期供稿作者:王友玲[导读] 高危妊娠是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危及母婴安全者。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 王友玲(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柯坦镇卫生院 231500) 【摘要】目的:加强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依据合肥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筛查出高危妊娠孕产妇,定期监测随访,规范管理。结果:建册检查的802例孕妇,筛查出高危妊娠孕妇282例,高危妊娠的发生率35.16%。通过追踪、随访及干预,没有发生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大大减少了分娩并发症。结论:加强高危妊娠筛查和管理,有效地保障了母婴健康。 【关键词】高危妊娠筛查管理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36-0023-02 高危妊娠是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危及母婴安全者。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高危妊娠管理指对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产妇和胎婴儿根据其危险程度给予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以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因此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对减少分娩并发症,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有很大的作用。近年, 我院加强对高危孕妇进行筛查和管理, 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选择我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门诊开始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我镇高危孕产妇进行筛查、监测和管理;2012年6月~2013年11月间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按时产前检查的802例孕妇。 1.2 方法:高危妊娠筛查依据合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上高危妊娠评分表。对每位来接受产检的孕妇,将其信息输入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对其进行系统的产前检查;对所有孕妇分别于早孕期、孕28~36周、孕36周~入院按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筛查出高危孕妇,由专人负责追踪、动态监测、随访、医疗干预,必要时送上级医院治疗。每月进行统计分析,为预防高危妊娠不良结局采取相应措施。 2、结果 2.1 高危妊娠的发生率:2012年6月~2013年11月共建册产前检查802例孕妇,筛查出高危妊娠孕妇282例,高危妊娠的发生率35.16%。 2.2 高危妊娠的高危因素及顺位关系:基本情况87例,其中年龄≤20岁、≥35岁的52例,占30.85%;异常妊娠分娩史的63例,占22.34%;妊娠合并症的56例,占19.86%;孕30周后横位、臀位、斜位的23例,占8.16%;乙肝病毒携带,妊娠合并肝损害的16例,占5.67%;其他37例,占1 3.12%。 2.3 高危妊娠的结局:高危因素中,产道畸形、骨盆狭窄、疤痕子宫、胎儿畸形、死胎等是不可转变因素。但是通过监测和管理,适时终止妊娠;妊娠期严重的妊娠合并症的不容易治愈,但积极处理,适时终止妊娠有利于改善母婴预后;死胎、胎儿畸形可及时终止妊娠,避免并发症和降低病残儿的发生率;妊娠晚期发现的高危妊娠,多为胎位异常、PTH、先兆早产、羊水异常、过期妊娠等,经过积极处理,多可转为正常。通过追踪、随访及干预,没有发生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大大减少了分娩并发症,取得满意的效果。 3、讨论 3.1 加强妇幼卫生知识的宣教,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节育知识和孕期保健,办好孕妇学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等专项活动,提高其健康覆盖面,使孕妇了解高危妊娠的危害性,从而自觉地参加孕期系统保健,减少高危妊娠发生。加强围产保健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提高保健质量,提高对高危妊娠的识别、监测及处理能力,减少孕期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矫治和指导,尽可能使早中期高危妊娠转为无危或低危,使孕晚期高危的危险度降低,以降低围产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3.2 正确引导、加强监测,降低高危因素:在高危因素中低龄或高龄生育有上升趋势,我国青少年性成熟年龄明显提前,未婚同居及未婚先孕现象较普遍,可能是导致低龄生育的一个重要原因,高龄生育的在农村地区大部分是超计划生育,从而增加了妊娠分娩的高危因素;在当前我们相关部门应正确引导,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对高龄孕妇加强产前、产时、产后保健及监护,积极处理孕期合并症及并发症,保障母婴的健康安全;未婚怀孕较多,造成未婚人工流产率居高不下,加强青少年性教育,提倡女青年自尊、自爱十分必要;剖宫产率逐年上升,社会因素(非医学指征)是近年来剖宫产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通过孕妇学校或其它措施做好产前教育,改变孕妇的生育理念,孕期要合理营养,适度锻炼,医务工作者严格掌握医学指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然分娩率,降低剖宫产率,对母婴健康都有积极作用。 3.3 加强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测和管理,对每位产前检查的孕妇,严格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认真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按高危妊娠评分标准筛查出高危孕妇,并在保健手册上标出“高危”记号,同时填写高危孕妇登记簿,由专人负责治疗追踪、随访,并向孕妇预约复诊时间,每天由专人负责查看登记,对于没有及时复诊的孕妇进行电话通知以及村医催促,充分发挥三级保健网络,保证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适时检查,及时干预,有效地降低了高危因素对孕产妇造成的不良后果。 3.4 转诊与筛查及随访紧密相连,并关系到高危孕产妇的孕情转归,也是高危妊娠管理的重点,传统的转诊方式周期长,延误了救治的最佳时机,影响高危妊娠的管理,针对这种情况我县建立了绿色通道,成立专门组织,固定了车辆和人员,随时待命,转诊前就把孕产妇信息传递到上级医院,使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大大降低了并发症的发生。综上所述,做好高危妊娠监测与管理,提高医疗技术质量,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的最有效措施,也是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最直接的体现。 参考文献 [1].陶芳标妇幼保健学安徽: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303 [2].周丽萍等1606例高危妊娠产妇管理情况分析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9,23(5):35 [3].秦鲜.10年剖宫产率及相关社会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30):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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