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今年9月29日全省部分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有效防范和整治我市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监管和规范我市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经营,切实保障全市“三电”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省整治会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问题工作,市委书记总揽亲抓,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主管专抓,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经贸、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市成立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世光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梁洪波担任;其他副组长分别由市政法委副书记陈甫明,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钟劲以及市工商、电信、广播电视、供电部门一把手担任,成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钟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政法委牵头成立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行为联合工作队,由钟劲同志兼任队长,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业队,由分管副局长任队长,队员由公安局内部抽调。
此外,工商、经贸、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任务
集中整治时间为一个月,即从2009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
通过集中整治,要达到省提出的“四无”要求。具体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发案必破,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违法犯罪分子。
2、加强对“三电”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3、全面清查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取缔无证经营站(点),整顿非法经营站(点),规范行业经营,堵塞漏洞,从源头整治涉及“三电”案件问题。
4、通过集中打击整治,全面加强防范措施,规范经营,确保全市“三电”设施安全,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
三、打击整治重点 https://www.360docs.net/doc/ee18074594.html, 自我评价
集中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地区;解决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和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的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收购被盗“三电”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1、集中整治“三电”问题案件多单位(5个镇、街道)
塘缀镇、覃巴镇、浅

水镇、黄坡镇、塘尾街道。
2、集中清查整顿重点管理单位(2个镇、街道)
振文镇、海滨街道。
3、其余各镇、街道要加强防范工作,电信、供电、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防范责任。
四、整治工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这次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行镇街属地管理,党政一把手要认真负起责任。市政法委、综治办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整治各项工作。政法委副书记实行分片责任管理,具体为:陈甫明副书记分管塘缀镇、樟铺镇、振文镇片并挂点塘缀镇;钟劲副书记分管覃巴镇、王村港镇、兰石镇、大山江街道片并挂点覃巴镇;林建生副书记分管浅水镇、长岐镇片并挂点浅水镇;林华贵副书记分管海滨街道、梅录街道、博铺街道片并挂点海滨街道;林炎辉副书记分管黄坡镇、吴阳镇、塘尾街道片并挂点黄坡镇。其余副科以上干部分别挂点到各镇、街道。市公安局也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陈华土副局长负责樟铺、长岐、浅水、兰石等镇;窦智海副局长负责梅录、海滨街道;陈亚生副局长负责博铺、振文、塘缀等镇街;陈小强副局长负责王村港、覃巴、大山江、塘尾、吴阳等镇街;局纪委书记吴康荣负责黄坡镇。公安局要加强涉及“三电”案件的侦破,打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工商局要加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监管,对非法收购“三电”设施的站(点)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经营站(点)。供电局、电信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加强线路、机站的巡查保护,认真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做好案件的侦查和处理。各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查巡和管控,及时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查控,严厉打击。各辖区派出所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辖区内的“三电”设施分布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在塘缀、黄坡、覃巴、塘尾等镇(街道 )“三电”案件高发地区要注重打击现行,力争把“三电”案件压减到最低点。要加大社会面的管控,堵塞销赃等违法犯罪渠道。派出所要对本辖区的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严加管制,要组织警力开展对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进行地毡式清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备案事项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或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以及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企业和经营者,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站(点),

要从严查处,对有违法记录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严防废旧物品回收站(点)销赃被盗“三电”设施。市公安局要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整治,海滨街道的清源废旧物品回收市场及振文镇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是整治重点。力争在10月20日前对清源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整顿完毕,10月30日前对振文镇废旧金属回收购站(点)整顿完毕。
3、多方配合,相互联动。这次整治要充分发挥多警种、多部门的联动作用。公安机关要统筹安排治安、刑警、交警、巡警、法制等部门的警力,做到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统一合力。政法委、综治办要牵头公安、工商、经贸、电信、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对全市废旧物品回收购站(点)涉嫌“三电”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
4、规范经营,严防漏洞。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建立进、出货台帐,以备检查。并建立收购员从业制度,名单报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并佩戴标志上岗。“三电”单位对发生的破坏盗窃案件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和市整治办核实案情。
5、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依法保护“三电”设施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和维护“三电”设施安全的自觉性。要在案件多发地段和外来人员集居地、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等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警示性教育宣传工作。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努力营造保护“三电”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安局要印发宣传资料到各个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广泛宣传,召开各业主专题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收购范围,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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