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一、二孩生育证格式

二孩生育证

生证字[ ] 号

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

妻:,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

经审查,该夫妇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贰孩生育条件,批准生育,特发此证。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章]

发证日期:年月日

二、二孩生育申请审核意见书格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孩生育申请审核意见书

二申核字[ ] 号

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

妻:,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

经审查,该夫妇具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符合贰孩生育的法定条件,同意给其核发贰孩生育证。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三、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格式

县(市、区)计划生育局

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申不字[ ] 号

、夫妇: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贰孩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贰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格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①

荣证字[ ] 号

姓名(男),居民身份证号码:

姓名(女),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审查,申请人自愿只要壹个子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章]

发证日期:年月日

本证由夫妻双方申领,离婚者、丧偶者可单独申领

五、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决定书格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决定书

荣证驳字[ ] 号

经审查,你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本机关决定,依法驳回你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章]

年月日

县(市、区)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

费征告字[ ] 号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本机关依法查处的你与(性别,年龄,住址)违法生育一案已调查终结,现将本机关拟对你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对此,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应在收到告知书后10 日①内向本机关或受本机关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无法律依据,酌定

县(市、区)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费征字[ ] 号

拕憖憗拑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经本机关查实,你与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的生育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对你违法生育第个子女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元(大写:) 。请你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 日内将社会抚养费全额交至代收机构银行营业所。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征收决定,征收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

委托机关:县(市、区)计划生育局

受托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委托机关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委托给受托机关行使:

一、委托权限:对违法生育行为调查取证,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送达与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关的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载明的义务。受托机关行使上述权力时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送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和征收决定书应当加盖委托机关印章。

二、受托机关行使权力的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受托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受托机关所属行政区域。

委托机关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机关章:

受托机关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机关章:

年月日

九、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格式

省(市、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罚听告字[ ] 号

(姓名或名称):

你的行为,违反了,本机关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 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电话: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十、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告知书格式

__省(市、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罚告字[ ] 号

(姓名或名称):

本机关依法查处的

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对此,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应在收到告知书后10日①内向本机关提出。

本机关地址:

联系电话: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无法律依据,酌定。

十一、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__省(市、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字[ ] 号

(姓名或名称):

经本机关查实,你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的违法行为。根据

之规定,决定给予你罚款元(大写:)的行政处罚。请你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将罚款交至代收机构银行营业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十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格式

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复告字[ ] 号

计划生育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因不服你机关作出的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我机关已依法受理。现将复议申请书(或复议申请笔录)副本发送你机关。你机关应当自接到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否则,复议机关将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作出违反《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十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

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决定书

复决字[ ] 号

申请人姓名,地址

(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本机关查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章]

年月日

十四、调查笔录格式

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问:

答:

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

第页共页

十五、送达回证格式

送达回证

十六、计划生育行政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计划生育行政决定4[4]强制执行申请书

计执申字[ ] 号

申请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或被申请执行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本机关于年月日送达被申请执行人的《

决定书》(字[20 ] 号)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决定书未超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___县(市、区)人民法院

附:(1)被申请执行的计划生育行政决定书(副本5 份);

(2)证明该决定合法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其他材料;

(3)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4)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回等。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章]

年月日

包括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决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

计划生育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相关部门和工作机构按程序申请 办理,现特委托代为办理以及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事宜,并代为完备相关法律手续,被委托人自愿接受该委托。基于此,委托人申明如下:委托人:(签字盖印)被委托人:(签字盖印) 计划生育授权委托书[篇2] 现有我村: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办事 处村登记结婚,户口县办事处村,但计划生育关系在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办事处村管理,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二胎《生育证》需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特此证明! 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年月日 计划生育授权委托书[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务院《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对你乡苏村二组苏小东、苏颜红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案,现委托你乡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其社会抚养费或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委托事宜明确如下: 一、委托人同意将以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委托人具有 并可以委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权和行政处罚权,依法委托受托组织实施;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权;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除上述外,对委托人具有而未委托的其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受托人不得实施。对超出委托权限范围实施的行为后果,受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根据委托,受托人对其所辖行政区域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组织实施;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四、受托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依法组织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 受托人应当加强管理,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受托人及其执法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收缴罚没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受托人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委托人对受托人根据委托所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受托人应当接受委托人的指导、监督。

附件4 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监督部分)

目录 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卫生监督部分) (3) 二、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卫生监督部分) (9) 三、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卫生监督部分) (10) 四、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卫生监督部分) (14) 五、行政处罚工作规范 (15) 六、行政处罚工作流程 (23) 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25) 八、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31) 九、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范 (32) 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 (34) 十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规范 (35) 十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流程 (37) 十三、监督法制宣传工作规范 (38) 十四、监督法制宣传工作流程 (42) 十五、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规范 (43) 十六、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流程 (50)

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卫生监督部分) 1.总则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适用本规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街道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所(以下统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负责城阳区行政区域内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 2.目的 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保障和监督本单位卫生执法人员正确、公正、及时、高效实施卫生行政许可。 3.标准 3.1基本要求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行政许可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正确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3.2公示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采取政务网站、设置公告栏或其他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 (1)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 (2)许可程序; (3)许可条件;

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总体说明 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文书格式范本中“□”表示其内容可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文书格式范本中的“/”表示制 作文书时应在其前后内容中进行选择,同时删去其他 选项。 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完整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请下载执法大师APP获取。

目录 1. 案件来源登记表 2. 指定管辖通知书 3. 案件移送函 4. 案件交办通知书 5.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7.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8. 现场笔录 9.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0. 询问通知书 11. 询问笔录 12.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13. 协助调查函 14. 协助扣押通知书 15.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6.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8.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19.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0.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1. 抽样记录 22.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 23.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 24.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 25. 责令改正通知书 26. 责令退款通知书 27.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8. 案件审核表 29.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0.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 听证笔录 32. 听证报告 33.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34.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 36.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8.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39. 送达回证 40.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41. 结案审批表 42.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 43. 卷内文件目录 44. 卷内备考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立案审批表 (2)询问笔录 (3)勘验(检查)笔录 (4)现场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7)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8)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9)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 (10)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1)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审批表 (12)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通知书 (13)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4)回避申请决定书 (15)案件调查报告 (16)行为通知书 (17)述申辩笔录 (18)听证通知书 (19)听证笔录 (2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2)行政处罚决定书 (23)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4)行政强制执行公告 (25)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6)中止(终结、恢复)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27)行政强制执行协议书 (28)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29)代履行决定书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送达回证 (32)结案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一 立案审批表 案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二 询问笔录 案号: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第次询问地点: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案件关系: 性别:年龄: 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我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问: 答: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备注:

附件 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卫生和计生监督意见书 6.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7.卫生和计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8.解除卫生和计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1.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2.物品清单 13.公告 14.封条 15.案件受理记录 16.立案报告 17.案件移送书 18.现场笔录 19.询问笔录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3.合议记录 2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5.陈述和申辩笔录 26.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8.听证笔录 29.听证意见书 30.行政处罚决定书 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2.送达回执 33.催告书

34.强制执行申请书 35.结案报告 36.续页 37.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注:文书一、二、三联颜色要不同,以便区分一、二、三联。

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 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和计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点: 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年月日时 采样目的: 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 采集样品名称: 采集样品编号: 采集样品份数:

卷宗目录 本卷宗共有19页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吨,超限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0,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 2017 年 3 月 6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 立案审批表 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 号

3 询问笔录 时间: 2017 年 3 月 6日 16 时 15分至 16 时 25分第一次 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 性别:男年龄: 48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_ 联系地址: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 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 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精楚,不申请回避。 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 答: 问:请问你所驾车辆的简况 答: 问:我们在盘塘治超检测站对你所驾车辆进行检测,该车车货总重吨。超限吨,你知道吗 答:看到你们检测知道了。 问:你车上装运的什么货物 答:车上装的是沙石。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4 询问笔录 问:你从什么地方运到哪里去 答:从梅府运往田镇。 问:你车辆超限运输有没有办理公路部们超限运输许可证 答:没有办理。 问:为了你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对你超限部分实行卸载,你有何异议 答:没有异议。

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 目录 1.案件受理登记表 2.停工(核查)通知书 3.责令改正通知书 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5.案件移送单 6.案件立案审批表 7.调查询问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证人证言笔录 10.案件处理审批表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陈述申辩笔录 1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4.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 1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6.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17.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8.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19.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处理审批表 20.重大行政处罚案案件讨论记录 2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2.当场处罚决定书 23.行政处罚决定书 24.送达回证 2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

2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复工通知书 29.责令支付行政代履行费用通知书 30.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决定书 31.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发还通知书 32.查封、暂扣物品(工具)发还清单 33.催缴通知书 34.限期拆除决定书 35.关于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请示36.强制拆除通知书 37.案件结案审批表 38.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39.卷内材料目录 40.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案件受理登记表××受案字[ ]第号

Χ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停工(核查)通知书 ××停字[ ]第号 :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月日,在,进行的行为,已涉嫌违反 ___________。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时,携带下列材料到___________________(地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 (冀人口发[2009]2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我省于2003年的9月22日出台了《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试行)》”),迄今已五年有余,期间全省人口计生部门按照《程序(试行)》规范实施征费和处罚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法制影响。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杜绝不当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程序(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实行立案在县,强化县级执法责任;征费和处罚文书分开表述,简化整合文书等。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为,促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凡依法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给予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均应当遵守本程序。 第三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追究法律责任相结合,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征费或者处罚。 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因违法实施征费或者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两个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对执法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按规定指定管辖,禁止出现多头执法或者执法空白。 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确实需要跨行政区域开展调查、取证等行政行为的,共同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做好协调工作,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应当做到应征尽征,当罚则罚,禁止以任何方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征收(处罚)任务。 第二章征费和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七条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书面决定;给予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 第八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必要时可以依法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需要委托时,应当制作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时效、依据等必要事项。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的征费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

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山东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山东省水政监察总队 二○一八年四月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 目录 一、案卷封皮 二、案卷目录 三、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四、执法巡查记录 五、立案审批表 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七、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 八、调查(询问)笔录 九、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十二、抽样取证审批表 十三、抽样取证通知书 十四、抽样取证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十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十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十九、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二十、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二十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二十二、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二十三、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二十四、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二十五、行政处罚听证报告 二十六、水事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二十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二十八、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三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一、当场处罚决定书 三十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三、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三十四、案件移送审批表 三十五、案件移送函 三十六、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三十七、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三十八、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三十九、涉案物品清单 四十、送达回证 四十一、卷内备考表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一) 案卷封皮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二) 案卷目录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三)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编号:年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 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2.公告 13.封条 14.案件受理记录 15.立案报告 16.案件移送书 17.现场笔录 18.询问笔录 1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2.合议记录 2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4.陈述和申辩笔录 2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6.听证笔录 27.听证意见书 28.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记录 29.行政处罚决定书 30.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送达回执 32.催告书 33.强制执行申请书 34.物品清单 35.结案报告 36.续页

编号: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 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1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点: 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年月日时 采样目的: 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 采集样品名称: 采集样品编号: 采集品份数: 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对你乡清泉沟村一组李红刚、赵海燕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案,现委托你乡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其社会抚养费或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委托事宜明确如下: 一、委托人同意将以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委托人具有并可以委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权和行政处罚权,依法委托受托组织实施;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权;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除上述外,对委托人具有而未委托的其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受托人不得实施。对超出委托权限范围实施的行为后果,受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根据委托,受托人对其所辖行政区域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组织实施;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四、受托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依法组织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

受托人应当加强管理,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受托人及其执法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收缴罚没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受托人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委托人对受托人根据委托所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受托人应当接受委托人的指导、监督。 委托人对受托人组织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的行为实行个案审查,未经委托人法制机构审查,受托人不得实施。 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依法承担责任后,受托人及其执法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七、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八、本委托时间期限为两个月,自2014年4月20日起至2014 年6月20日止。期满后如有需要,另行委托。 九、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留一份,报县(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委托人: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年月日 受托人:张茅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年月日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本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围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单位领导批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执法人员2名以上,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查明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 政处罚决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于三个 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可进行进一步的案件调查。 审批: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写出调查报告,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 案审:法制机构初审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人员补充调查;认为依法应当处罚的,上报单位集体审理。 告知: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罚意见,制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进行复核。 送达:陈述、申辩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理意见的,报单位重新集体审理讨论;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签收。 执行: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结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填写结案报告。 立卷归档:按照案卷装订标准归档。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罚决定的,由主持人报请单位负责人重新审理讨论。听证事实、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由单位法制机构报领导批准,确定听证主持人举行听证会。 集体审理:单位开会集体审理,确定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案件应在立案后及时作出处理。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监督检查、上级交 办等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除可以当场作出处罚以外的案件 执法检查: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 实制作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 作出的行政处罚涉 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内容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 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并归档。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0版)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电话: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您听清楚了吗? 询问记录:

第一章行政执法文书概述 质监部门履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安全监察三大职能。 办理行政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规定的程序之外,要采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一节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一、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 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 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 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 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 即行政拘束力。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 1.主旨的鲜明性 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2.材料的客观性 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3.内容的规范性 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4.形式的程式性 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5.解释的单一性 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6.制作的合法性 表现为: a、在法定的阶段、法定的时限内制作; b、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 c、不仅做到制作程序合法,更要做到内容合法。 7.实施的强制性 具体行政行为通过文书形式表现出来,即得到政府强制力的保障,当事人必须遵守。 8.法定的排他性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0**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0**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

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0**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20**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20**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 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1、2、3、4,反映了20**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第一章行政处罚程序文书格式第一节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格式

____________局(委、办) 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处[ ]第号被处罚人: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经查,你(单位) (时间、地点、违法行为) ,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l、处以警告。□ 2、罚款元。□ 收款形式: 1、当场收缴;□ 2、要求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将罚款 交至银行支行(地址:路号,账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或者 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时间:年月日处罚地点: 被处罚人签名(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件号: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

政处罚决定。” (二)注意事项 1、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完毕,应当由执法人员和被处罚人签名,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如被处罚人对违法事实、证据等与办案人员有较大分歧,办案人员应将该案转用一般程序处理。 2、对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办案人员除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外,还应填写罚款收据一并交付被处罚人。 3、办案人员实施当场处罚时,应向违法行为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口头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4、办案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并做好领取记录。 6、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可以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除下列情形可以当场收缴之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收缴的;(3)被处罚人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8、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____________局(委、办) 当场处罚决定备案表

《广东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填写说明 (行政处罚) 广东省水利厅 二○一七年

综合说明 一、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水行政执法实际编制的较为常用的格式文本,供我省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参考使用。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格式文本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二、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中,下划线的内容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正确填写,下划线中括号内容(斜体字)为填写的提示。打印具体案件的法律文书时,要删除下划线及填写提示的内容。 三、套用本法律文书格式时,页眉处(左上角)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之X”及文书题目下方的文书适用说明“(适用……)”等文字应一并删除;文书中有“□”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印文书时,可将其他非选项目删除。原则上要重新打印排版法律文书,尽量不用手写(签名除外),以确保文书整洁、美观。 四、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仅列举了水行政执法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法律依据,实际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加以补充。 五、部分事项如“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简要”等的填写要求,见“基本要素”填写说明,具体法律文书填写说明中不再赘述。 六、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参照一般案件的处理程序排序,套

用本文书格式时,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取舍法律文书内容。 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书原则上采用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制定的格式。 八、本填写说明中的法律依据用简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一简写为“《行政处罚法》”,文书具体引用法律依据时,应使用全称。或者首次使用全称,并注明以下简称为“《》”,之后使用简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裁量权实施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以下简称裁量权),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事实、证据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公正公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除适用当场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罚外,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分为从轻、一般、从重3个裁量阶次。法律、法规、规章已经对违法情节、处罚种类、裁量幅度作了具体规定的,裁量标准从其规定。 (一)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低倍数与最高倍数之间的幅度分三个阶次。从轻占最低倍数与最高倍数幅度的30%以下,不低于最低倍数;一般占最低倍数与最高倍数幅度的30%到70%;从重占最低倍数与最高倍数幅度的70%以上,不高于最高倍数。 (二)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低额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的幅度划 分三个阶次。从轻占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幅度的30%以下,不低于最低数额;一般 占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幅度的30%到70%;从重占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幅度的70%以上,不高于最高数额。

(三)罚款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轻占最高数额 的30%以下;一般占最高数额的30%到70%;从重占最高数额的70%以上,不高于最 高数额。 第五条同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于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相当) 的同类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相当)。 对同一违法案件的多个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区分不同情节及其在违 法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六条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要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 节和后果,判断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依法应当首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方能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确定合理的整 改期限,逾期不改的才能实施行政处罚。 依法应当没收财物、违法所得,再作其他处罚的,应当没收再作其他处罚, 不得直接选择适用其他处罚 依法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对规定应当并处的,必须并 处,不得选择适用。 第七条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依法应当对当事人不予处罚的,仍实施处罚; (二)依法应当对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未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在同类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但所受处罚明显不同; (四)釆取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方式,致使当事人违法并对其实施处罚; (五)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而不予制止或者责令改正; (六)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后,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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