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培训程序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积极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第四章培训内容

第九条培训内容:

1. 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2. 公司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3. 员工手册说明;

4. 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 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 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 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 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

9. 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 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 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条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介绍情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2) 三、新进场人员培训 (3)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 五、项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 六、培训考核记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试行) 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 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 调整教育余地,或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行政人事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五、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 1、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对缺勤的按缺勤天数扣发相应费用。 2、待岗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及相关待遇。

3、待岗期间,应由待岗人员本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行政人事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八、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九、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新上岗,行政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丄作安排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准予上岗。 十、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为3个月。待岗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员工,以辞退处理。 十二、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 附2:公司员工待岗审批表 员工待岗通知书 (存根)第号 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决定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天,请与 月日时分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听候安排。年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公司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新员工通识训练 (二)部门工作引导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部长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凡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九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通识训练 第十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一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事业部有关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欢迎词; 2. 公司的创业、成长、发展趋势; 3. 公司的理念、传统、习惯、规范和标准; 4. 公司的主要产业和组织机构 5. 组织指挥系统; 6.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工作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任免制度 (三)《永红企业文化纲领》的宣贯 (四)内部参观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培养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体制是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待岗管理。 (一)、在医院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者; (二)、劳动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等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三)、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被所在科室解聘而又未能应聘到其他岗位;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六)、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被有理投诉,并已造成医院不良影响; (七)、因个人原因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八)、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沟通不到位等原因被有理投诉≥2次/月; (九)、因违反医疗制度或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造成医疗纠纷,产生一种不良影响; (十)、有打架或打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回扣者或者索收受患者红包的。 第四条:待岗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待岗意见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待岗人员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待岗人员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医院调岗者,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待岗期间待遇: 待岗期间绩效工资、津贴、年终绩效奖、责任奖等一律不发,只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七条:待岗员工管理: 1、医、药、技人员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其它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认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3、待岗员工应在待岗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待岗工作总结,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准予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执行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做辞退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XX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XX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构建XX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其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教育培训,是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或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强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为增强XX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与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XX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依据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制度建设、培训项目协调;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专项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和考

核公司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研究。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口业务的培训需求,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特色的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培训课程的体系及师资队伍;负责本单位培训信息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和网络学习系统维护;配合公司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公司各级管理者都负有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在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开展员工的培训辅导、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主要容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采取部办班、外派培训、网上学习、调研讨论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等容的各类培训,实现促进XX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公司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管理知识和必

上岗和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本公司员工的实际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在上岗前接受职前培训后且确保上岗合格,保证人力资源的质量。 2.使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各部门。 3.内容: 3.1.行政部培训: 行政部依照《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并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员工在《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上签名确认接受相关内容培训。行政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简介/规章制度/组织架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安全消防知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基础知识,6S管理办法等。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由培训讲师进行评估签字确认。 3.2.所在部门培训 行政部实施完成相关内容后,将《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交员工所在部门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由所在部门确定,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 3.3 其他部门培训 需要接受其他部门培训的员工,培训部门由所在部门主管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相关部门确定,培训结果记录在考核栏。员工所有培训内容的考核结果由培训讲师进行评估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上述要求对员工统一管理。 3.4 培训资料保存 员工接受培训后,将完成的《新员工上岗培训计划表》、《新员工月份培训总结》、《新员工月度培训效果评估表》和考试试卷一并交行政部保存存档。 3.5 员工培训档案 行政部对员工每一项培训都记录在《员工培训履历表》中,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3.6 上岗评估标准 岗位培训的应知应会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或者能力分级考核,评估条件是应知成绩达到80分,应会达到70分;能力分级考核达到1级,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准予上岗。对未达到上岗前评估条件的员工不予上岗,继续培训学习达到评估条件后方可上岗。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录用有决定权。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适应企业上市这一战略发展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公司及所辖各单位、XX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实行待岗: (一)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能上岗的; (二)考核周期内,经考核(考察)不合格且未能转岗的; (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五条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七条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

交接等手续。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主、实业原三、四岗的待岗人员分别到省公司、省实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第十条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待岗员工从待岗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待岗培训期,待岗培训期内企业发给待岗员工生活费,标准为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待岗培训期结束,仍未能上岗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80%发放;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60%发放。 第十二条待岗期间企业停发待岗员工一类辅助工资(包括服务年限奖、在岗津贴)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生产性、奖励性津贴。 第十三条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待岗员工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药费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待岗期间,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待岗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安排待岗员工重新 上岗或转岗工作。 第十七条待岗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的,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第十八条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待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按规定办理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员工上岗培训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上岗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部门所有岗位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和基本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二、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作为《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附加说明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车间编写本部门/车间各岗位上岗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计划中必须明确列出满足各岗位基本工作要求的学习内容和所 需学习时间。如岗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动,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岗位内 容发生变化当月将变动内容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上岗培训实 施计划的修改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次日将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发至受训人和培训老师处。(车间员工的培训计划可在入职一周确定学习岗位后予以发放, 并统一悬挂在车间固定位置) (三)培训老师和各岗位员工严格按照《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上的时间表进行培训和学习。每项培训内容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在员工的《上岗培训实施 计划表》上签字确认已进行培训。(因节假日或特殊原因导致培训学习时 间不足的,培训期顺延) (四)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经理、主管及相关工程师针对公司各岗位编写上岗考试题(设备部和技术部各岗位应同时编写实际操作考核内容)。考试 内容应涵盖各岗位工作重点内容(操作要领)、基本工作流程和基本工作 要求。 (五)员工培训到期后,携带本人的《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主动到人力资源部参加理论考试。如《上岗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无培训老师签字确认已培训 者,将不予考试。员工理论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理论考试时间为: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3:00-4:00、17:00-18:00。 (六)员工理论考试合格后,由培训老师在1-2周内对该员工操作岗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xxx公司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试行)

xxxx有限公司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规范用工制度,规范待岗员工的管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部门管理,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须重新分配岗位的情况。 四、待岗期限为一个月。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一)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 (二)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三)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四)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六)所在部门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七)本人或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蓄意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运行秩序,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八)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一)员工所在部门需将员工待岗的书面原因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员工待岗原因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待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相关手续。 (四)已确定待岗的员工,如不同意待岗,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七、公司认为应待岗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报董事长(总经理)后执行。 八、待岗员工的待遇。 (一)待岗期间不再保留原工资待遇,只发放后勤科室科员工资标准中的岗位工资部分,扣除绩效工资部分和各项津补贴,其岗位工资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二)待岗期间享受正常的各类社会保险; (三)待岗人员非因公造成的伤亡,由个人负责。 九、待岗期间的规定: (一)待岗人员暂由人力资源部管理,其工资和相关手续归人力资源部;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三节培训内容 第四节学历(学位)教育. 第五节教育培训管理.. 第六节培训机制 第七节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上海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努力成才的观念,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XX科技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获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使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XX科技公司不断发展的事业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培训工作可以项目形式委托国内外有关院校或专门机构开展。

第四条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培训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加教育培训是在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教育培训的成绩和综合鉴定是在职人员上岗、考核、定级、转岗、续聘、任职、评先进和晋升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培训制度应与在职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员工自行拟订的职业生涯规划或组织考察后确定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七条培训分为:学历培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培训、岗位培训、专项培训、任职培训。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指员工通过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校学位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单位的人员和本单位转岗人员新聘岗位前的培训。 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从大专院校(职校)招聘的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先参加XX集团或录用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 对转任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待岗人员重新聘任新岗位的,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第十条持证上岗培训指广播电视技术行业规定的专业岗位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修订版)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学校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学校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待岗期限为两个月。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家长、学生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打骂、体罚学生,缺乏师德师风、不符合学校文化者 7、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9、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人力资源部的。 9、学校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所在版块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版块人力资源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版块负

责人、人力资源部长以及主管领导批准。 3、主管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学校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七、学校认为应待岗处理的,由员工所在版块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部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八、学校为处于待岗期的员工发放广元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每月650元(根据广元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九、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早日重新上岗。 十、待岗培训内容及考核: 1、制度培训每日4小时。 2、由员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员工状况,分配至相应岗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每日4小时。 3、每阶段由带队考核人员,依据员工表现状况进行现场评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一、待岗人员必须每周前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待岗期间心得,在待岗期满前一周写待岗总结,申请重新上岗,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准予上岗。 十二、待岗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员工和待岗员工复岗后再发生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况,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以辞退处理。 十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学校员工待岗通知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 ()劳培字第____号 1 .培训目标 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2 .培训计划与管理 2 .1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协助。 2 .2 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入公司发展计划。每年12 月底前各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一)报总公司综合部。 3 .培训方式 3 .1 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 3 .2 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学习; 3 .3 财务、合同、质量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10 日,重点是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4 .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要事先拟定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附件二)。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附件三)。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不定期培训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培训由综合部按照专题提前安排,报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不定期培训可以采取专题形式,针对热点问题安排学习的内容。 6 .培训教材 6 .1 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材由综合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教材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元; 6 .2 各部门培训的教材由部门经理决定,经费控制在________元以内。 7 .部门培训 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可以结合本职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应当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8 .奖励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推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员工教育培训机制,优化员工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与学历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5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 4 术语和定义 员工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系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分为培训与学历教育。培训是指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学历教育指在岗员工参加的、与岗位业务对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历教育,包括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 5 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公司教育培训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负责审定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 5.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核;负责对内部、外部师资来源的确定、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履行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5.4公司总部培训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口业务的培训工作。 5.5各部门: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局、省局和公司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并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 5.6 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各部门:负责教育经费报销程序把关,严格按照《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6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 形式与内容 6.1.1从培训形式上,培训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自我培训、脱产培训。 6.1.1.1 内部培训。主要指以公司内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师资,采取短期培训班、培训会等形式开展的培训。

三亚市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

二亚市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txt我羡慕内些老人羡慕他们手牵手一直走到最后。一父 话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话那么值钱。三亚市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约束和监督,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 核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待岗培训是指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经诫勉谈话后仍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机关工作,又构不成辞退的处级(含正处)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免去原职务,离开机关工作岗位,参加培训,以求重新上岗。待岗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待岗培训的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处级(含正处)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第二章待岗培训的对象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被确定为待岗培训人员: (一)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两年内两次被诫勉谈话的; (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当年度被否决,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应承担责任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不良后果的; (四)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又构不成辞退的; (五)违反工作纪律,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0天不满15 天,或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20 天不满30 天的; (六)在社会、家庭中行为恶劣,损害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又构不成辞退的; (七)单位集体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八)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等次或在三年内受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待岗管理办法

待岗管理办法

文档仅供参考 待岗员工管理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用人机制。依据国家、地方劳动法规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册的企劳制员工。 三、定义 本暂行办法中的“待岗”是指因身体不适应岗位要求、员工本人原因申请离(换)岗、政策性减员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工作岗位进行治疗、休养或转岗培训、待上岗(内退人员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条件出现而未办理手续的人员除外)。 四、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待岗员工的管理和待遇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实施。 (二)分公司 1.检查、监督、指导属地各单位待岗员工的管理。 2.办理属地各单位待岗员工的调动手续。 (三)综合服务事业部 2

负责待岗员工日常管理工作。 (四)其它事业部 负责提出本事业部政策性减员计划。 负责本事业部所属员工的考核工作,提出拟退出本事业部转给综合服务事业部安排治疗、休养、转岗培训和待上岗员工的建议和考核结果。 负责本事业部所使用的综合服务事业部低岗位员工的考核工作,向综合服务事业部退回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 五、管理程序 (一)身体不适应岗位要求 1.指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非职业病生病原因,被单位所在地的海洋石油职工医院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诊断需离岗治疗、休养三个月以上员工;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非职业病生病原因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需要安排转岗的员工。 2.体力、精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偏大(超出岗位素质要求的年龄)需离开现岗位的员工。 (1)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原岗位上工作要求,所在事业部无法安排其它岗位工作时,由事业部提出调动申请,经属地分公司审核并确认属地其它事业部暂时无合适岗位安排的员工,转综合服务事业部管理。 (2)员工属地分公司办理员工调动手续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综合服务事业部属地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 3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待岗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怎么样拟定呢?请看下面吧!待岗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条待岗情形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公...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怎么样拟定呢?请看下面吧!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1】 第一条待岗情形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安排员工待岗: 1.因工程项目完工、新工作岗位尚未安排,或由于工程任务不饱满、工程任务不能衔接、公司安排暂时息工待岗的; 2.各部门定岗定编、竞聘上岗后的富余人员; 3.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4.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7.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安排的岗位上工作的。 第二条待岗审批程序: 1.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符合待岗条件的人员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单位待岗人员统计汇总表》(附表1)及《××单位待岗人员情况说明表》(附表2)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待岗人员,制作待岗决定书,并报公司工会备案。 2.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待岗人员下达《待岗通知书》(附表3),并与待岗人员签订《待岗协议书》(附表4)。 第三条待岗期限: 1.待岗期从待岗通知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信息通告栏发布通知或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待岗期限最长为6个月。待岗期限届满,安排上岗仍不能胜任的,应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女员工在待岗期间怀孕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待岗期延长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岗期延长至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 第四条待岗期间待遇: 1.对于待岗正式员工,待岗第一个月按其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待岗第二个月按其岗位补贴+技能补贴的所得金额发放生活费(如此项金额低于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第三个月起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2.待岗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并按规定在其待岗生活费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当年社保缴费基数不变。 3.待岗期间可以计算为公司连续工龄。 4.待岗期间不参加提薪和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金。

公司岗前培训制度

公司岗前培训制度 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概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更快地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方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创业史及公司业务; 2.公司组织机构及公司治理制度; 3. 拟任岗位的工作情形、业务知识。 第四条新进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订日程安排打算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培训时期 第五条关于新进人员的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一样分为三个时期: 1.公司本部培训。 2.主管部门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本部培训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历史、现状及其在产业中的地位,公司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 2.参观公司各部门及本人拟任岗位的工作环境。 3.介绍拟任岗位情形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4. 介绍公司的业务范畴、经营项目及市场销售情形。 5. 必要时聘请专家实施培训。 第七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 拟任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3.时刻的运筹与治理。 4.工作任务的达成率。 第八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体会,并把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紧密配合。

第九条实地训练即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尝试从事立即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点。 第十条从事培训指导的人员本身必须精益求精,要能圆满地完成指导培训工作,对在培训工作中作出明显成绩的人员,公司视情形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成教育培训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时期的打算,并严格予以实施。 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的内容,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按照拟任岗位的特点确定并安排,一样讲来,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工作服务态度与文明礼貌用语的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必须确保新进人员通过岗前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基础知识与差不多技能,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等情形、熟悉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时刻治理和打算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通过适当的组织与和谐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成工作目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v0

*公司 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待岗管理: (一)因受岗位定员限制,未能竞聘上岗的员工; (二)因劳动态度、业务素质、技能或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适应岗位规范要求而未能上岗的员工; (三)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责令待岗的员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待岗: (一)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待岗程序 由所在部门提出建议并书面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六条待岗人员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待

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其本人,待岗人员应自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指定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仍不能上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条待岗员工待遇 (一)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停发工资、各类奖金和津补贴,从待岗次月起改发生活费,待岗3个月内,生活费标准为1500元/月,待岗4-6月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原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封存,如遇统一的工资调整,届时可按规定相应调整其档案工资标准。 (二)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住房补贴按在岗时标准发放,工龄连续计算。 第九条待岗员工的管理 (一)待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二)待岗员工要坚持正常上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争取竞争上岗或转岗。重新上岗者,享受新岗位薪酬待遇。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包括临时性工作)需补充人员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聘用待岗人员。 (四)对在待岗期间拒不服从企业和所在部门管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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