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2002)118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2002)118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2002)118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

技术审查要点的函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

(水保监方案函[2002]118号)

各位咨询评估专家:

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质量,切实防止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我中心根据近几年方案编制和审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起草了方案报告书和大纲的技术审查要点,并于2002年6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主审官研讨会,对方案审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焦居仁司长等领导、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的14位专家,共26人参加了会议。该要点经讨论、修改,并经水土保持司审核,现印发你们,供各位专家在审查方案时参照。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水利部[1999]288号文)、《关于简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2002]58号文)进行审查。

大纲的重点工作是要解决下阶段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审查时应对大纲提出的方案编制内容、采取的方法、主要措施和参数等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时应抓住以下重点内容:

1、前言

本章节属增加章节,本节应简述工程简况及立项过程(含项目建议书批复时间和名称,但技改工程可除外)、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部分易遗漏)、大纲编制过程等。

2、编制依据

见方寨报告书的编制依据,要注意分层次,不要把无直接关系的都列

出来。

3、项目及项目区简况

本章的主要内容见水利部[1999]288号文件的要求,但应注意:(1)增列工程特性表,要列出与水土流失直接相关的内容,如建设规模(含工程等级)、总投资、土石方量、渣料场的数量及规模、工程占地面积等。

(2)对工程总体布局、分区或分标段的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含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方法应作重点介绍和分析,从中找出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活动和工序。

(3)增加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表。

(4)简要介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现状、与当地水土保持

区划的关系等,要简明扼要。对点式工程专指防治责任范围内,线型工程多数以乡、县为单位。

4、编制总则

(1)编制原则:要突出本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照搬照抄,过于空泛,与其他的方案大纲应有区别。

(2)方案目标:提出6项量化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指编制单位根据项目及项目区自然状况提出的目标,供方案编制时指导措施布局,并在方案结论中予以阐述。

(3)责任范围:确定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对征占地情况叙述清楚,明确项目建设区;对下阶段需深入做调查的区域(主要是直接影响区)和内容应予明确。

(4)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应明确方案编制深度,原则上应为工程可研阶段深度。对已经开工的补报项目应为初步设计深度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指水土保持工程(按方案设计)全面到位,初具规模并开始发挥作用的时间,一般为工程竣工后的第一年。

(5)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和评价:对其防护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找出主体设计中与水土保持要求的不足部分,说明方案编制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

(6)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论证。

5、调查勘测

用表格说说明下阶段需调查、勘测的范围、内容及相应的方法,特别是要明确需实测的内容。对于在建工程,应对已经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和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进行现场调查。

6、水土流失预测

预测的目的在于指导方案措施布局,应分区、分类型、分时段进行。

(1)明确时段、区段划分(建设类项目指建设期;生产类项目还应包括运行期)。

(2)提出预测方法、有关参数取值、类比工程可比性。

⑶有条件的项目,在大纲审查时可提出实验、观测的要求,以积累资料。

7、防治工程布设原则

本章应列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表(或框图),以便在方案中落实。

(1)提出防治分区方案(准备分哪几个区)。

(2)初拟各区防治措施,提出防治措施体系(鼓励比选)。

(3)拟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进度安排原则。

(4)重要防护工程要明确工程等级、防洪标准、稳定要求。

8、水土流失监测

(1) 拟定重点监测地段或部位。

(2)初拟定点观测项目和调查监测项目。

(3)拟定监测期。

(4)监测方法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

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章的重点是明确估算编制依据、原则、价格水平年、有关费率标准,如勘测设计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3%--6%计,建设管理费按规定计列,监理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2.5%计,监测费按水土保持工程(含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在内的全部水保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总投资的1.5%计人工费(但土建和设备费用另计),主要单价亦应列出。

10、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建议取消或简化,在下阶段报告书中再明确。

11、拟提交成果

(1)成果内容按规范规定。

(2)报告书章节增加的相关内容,如前言、对主体工程的评价、结论与建议等章节。

12、方案编制工作进度和经费安排

应有方案编制经费、工作量明细表,审查会予以审核。

13、组织分工

(1)主持人、参加人的专业、职称、分工、上岗证书号。

(2)增加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及管理体系。

14、大纲编制结论和建议

(1)大纲编制的主要结论,明确方案措施布局的重点。

(2)对下阶段方案编制的建议,还需试验确定的参数等内容。

(3)对主体工程设计建议(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建议,补充设计的内容)。

15、附图

地理位臵图、工程总体布臵图、防治分区及措施布局图等。

附件2: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

(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臵(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4)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1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生产区以一定的生产期为设计水平年。

3、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2)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臵、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3)土石方平衡

不能简单用"挖方一填方二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

(4)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线路方案、场址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推荐方案。

(5)项目区自然概况应突出重点

①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应予说明。

②气象水文特点应突出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极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月均气温、无霜期、≥10。C的积温;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关系。

③植被突出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

④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

(6)水土流失现状

通过现场调查,参考区域最新公告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格说明项目区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所占比例。

①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在当地做过侵蚀因子研究的地区,可用流失方程式测算。

②说明本项目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

(7)社会经济

调查项目区或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不能用过大范围的资料。4、水土流失预测

(1)预测基础

指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和危害。

(2)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

①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目一般只预测建设期,运行期可进行÷定时段的分析;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土建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

②必须分项目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土石料场区、堆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生活区等。

③各项目区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应根据本项目区的具体施工时间确定各自的预测时段。

(3)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方法

①推荐使用类比法。用表格说明类比工程的可比性,实测类比工程产

生的流失量(用;断面法二体积法测算),确定加速侵蚀系数A和流弃比a。

计算公式:

扰动地表流失量:

弃渣流失量:

②鼓励实验观测。如进行人工模拟降雨实验、设臵断面进行雨后观测,取得有关参数。

③使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A:RXKXLXSXCXP),必须具备相应的试验资料。

注1: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套表格计算侵蚀量是不合理的。

注2:简单用流失量相加减的方法,得出新增流失量的负值是不合理的。

④强调分析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量和灾害),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措施布局。

(4)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

①在预测水土流失总量的基础上,明确产生水土流失(量或危害)的重点区域或地段,亦即重点防治的区段。

②在水土流失强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应采取的防治工程类型(如工程措施类、还是植物措施类)。

③根据水土流失量的变化过程,提出防治工程(特别是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进度要求。

④根据水土流失强度和总量,明确监测的重点时段、重点区段。

(5)关于水的流失,应引起重视和研究,并逐步完善。

5、防治方案

(1)防治目标要量化

①明确6项量化目标: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水土流失控制量、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

②要求:既要达到规定指标,又能够实现;既是方案编制目标,又是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

(2)明确责任范围

①基本要求:用文字、表格、图件说明责任区范围、面积,以公顷(hm2)为单位。

②项目建设区:要求用表格说明分行政区、各防治分区的占地面积、占地类型、永久还是临时占地;在图件上示意出界线。(不能只列一

个数字)。

注:施工期,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范围应属防治责任范围。

③直接影响区,如:

a、未征用的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渣等占地区。

b、移民安臵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

c、交通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

d、渣场、道路修建对下游和周边影响区:应分平原区、丘陵区、山区路段分别提出上边坡、下边坡的影响范围,通过实地调查确定。

e、地下开采项目对地面的影响区:如煤矿、金属矿、隧道、下管线等。

f、项目建设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区域。

注:经调查和论证,如无直接影响区应加以阐述。

④征地与责任范围的关系

a、防治措施主要应在征地区内。

b、经论证,.征地区外确有较大影响的,是由业主与地方协商具体的治理方式。

一是建议增加征地,

c、绿色通道在征地范围以外的,由业主出资实施,可纳入方案中。

⑤原有水土流失对工程的影响不属水保法界定的责任范围,不列入方案。

(3)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①项目划分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

a、项目区绿化措施。

b、开挖边坡防护工程。

c、地表排水。

d、施工道路两侧防护。

e、料场、渣场、灰场防护。

以主体工程为主、具有水保功能工程,只叙述,不纳入方案投资中的工程:

a、路基边坡工程防护。

b、施工区硬化、地面和路面硬化。

②评价

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均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对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对主体工程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应包括:

a、工程选线、选址、总体布局及施工工艺是否合理。

b、取土场、取料场、弃土(渣)场的选位、数量、占地类型及面积是否合理。

c、主体工程防护措施(范围、长度、高度等)是否全面到位(控制水土流失)。

d、施工时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先挡后弃原则等)。

(4)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防治措施体系框图应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水

土保持方案新增工程(不能简单地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区分,应细化),并加以注明。分区的防治措施框图应体现各区的地貌和水土流失特点,不能雷同。

(5)防治分区及措施

①线状工程应首先按地形地貌划分防治区,再以施工区划分二级分区。

②点式工程以不同的施工区进行划分。

⑧工程措施要明确工程等级、稳定要求、防洪标准,并经计算核实是否满足要求。

④植物措施应在对立地条件的分析基础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供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⑤防治水蚀、风蚀的植物措施应有针对性,水坤风蚀复合区措施应兼顾两种侵蚀类型的防治。

(6)防治工程典型设计

①各类防治工程均应有典型设计图(部分行业为设计图,重要的单项工程应有单项设计图)、工程量计算表,供计算投资用。

②对下阶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以指导工程设计。

(7)施工过程的临时防护措施

①开挖:表层剥离物的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周边排水,施工作业面上边坡的排水、施工场地排水及沉沙。

②堆弃:临时堆渣覆盖、拦挡,倒渣过程的举脚拦挡、弃渣及时平整、碾压、排水、削坡。⑧施工期:尽可能避开大风日或雨天施工,线路工程应分段施工。

④施工便道:要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并进行设计。

(8)防治工程量及实施进度安排

①各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数量、施工位臵或里程桩号。

②落实预防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的施工进度原则。

③水保工程实施进度用双线横道图表示(即主体工程进度与水保工程进度对照标示,落实"三同时"的要求)。

④避免因进度安排不当,导致方案批复后产生水土流失的"合法化"。

(9)水土流失监测

①重点监测较大的开挖面、渣料场、环境敏感区。

②监测时段主要是建设期,生产类项目增加生产运行期。

③明确布点(断面)及监测项目。

④监测技术、方法等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

注:本节应有总体要求,承担单位应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由其依据规程规范编制监测细则并实施监测,应将监测成果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

6、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编制依据

①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依据及价格水平年相一致。

②不足部分用水保、其他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

③水土保持投资编制规定颁布后按新规定执行(初定:编制方法、费用构成、植物措施定额须用新规定,工程定额为参照标准)。

(2)投资总表

①分四部分汇总水保投资(包括已列入主体中投资和方案新增投资,并不重不漏),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工程和其它费用。

②其他费用(独立费用)应包括方案编制费、水保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理费、监测费等。

③单列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④分行政区(原则上到县级)、分项目列出各项工程的投资、工程量、实施时间。

(3)投资计算附表及附件

①主要工程单价计算表

②主要材料单价计算表

③机械台时使用费

④分年度投资表

(4)防治效果分析

计算并分析采取治理措施后预期能达到的目标值及其防治效果。7、实施保证措施

(1)落实设计

①方案批复后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②水保方案和工程设计的变更按规定报批。

(2)明确施工责任

①发包标书中应有水土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

②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

③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4)监测

①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②按方案中的监测要求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④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5)监督管理

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方案组织实施方式

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组织实施方式,即两种方式:一是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自己组织实施,其条件是必须承诺和落实具体的实施保证措施,并经方案批准机关审查同意;二是对不具备自行治理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负担。报告书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式,以便在方案批复时予以确认。

(7)竣工验收

①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首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②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

8、结论与建设

(1)结论

①本工程的水保特点。

②方案编制的结论性意见(含工程量、对生态的影响、结论等)。

③对主体工程的总体评价及修正性意见。

(2)建议

下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9、有关图件

(1)基本要求

①均应为CAD图件(矢量图),图面必须清晰、图签齐备。

②规范规定的四类图必须齐全(地理位臵图、工程总体布臵图、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及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图)。

(2)其他要求

①线状工程应附平纵断面缩图。

②不能按实际比例尺标注时,可用示意图加文字说明。

10、数据要求

(1)报告书前后数据必须统一,文、表、图数据要一致

(2)分项数据应有合计数。

(3)计量单位:面积用hm2(或km2),投资用万元(或亿元),工程量用万m3、万(m2、万株。小数保留二位。(如国家有新的计量单位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专题研究l

几个敏感问题讨论

1、河滩、河道弃渣及与行洪关系

(1)河道范围界定: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分为两类:有堤防的,其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其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

(2)河道管理规定:建设跨河设施,其建设方案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禁止在河道内弃臵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3)水保要求:一要阐述弃渣与河道行洪及洪水位关系,要求堆放在防洪设计水位以上,二要取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2、隧道、桥涵施工土石方直接入河道问题

(1)做好出,渣口处理以及弃渣的清运、堆放

(2)注意桥涵围堰施工、拆除、清理工作。

3、水库库区内弃渣

(1)不得向已建成水库内弃渣。

(2)建设中的水库,施工弃渣不得弃于河道中。主体工程经充分论证确需在死库容弃渣时,应在距河道一定高程以上、死水位以下范围内堆臵,施工期要采取临时拦挡措施,不得流入河道(流向下游)。

4、高陡边坡施工

开挖高陡边坡在其下边坡应设临时拦挡工程,不得流入河道。

5、料场、渣场位臵

位臵布设要考虑景观要求,公路工程的土、石料场应选择在可视范围之外。

6、开挖裸露面覆土和恢复植被

应根据土源情况论证新开挖土地的水土流失影响。在土层薄、土源少的地方,应充分注意表土保存问题。

专题研究2

有关行业方案编报阶段和审查深度问题

1、铁道、公路等项目编报方案阶段问题

(1)此类项目在可研(工可)阶段,主要是在一定走廊带内选线,建设方案和主要工程尚未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芦理条例》,这二类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经土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是否也在此阶段进行尚需研究。

(2)如在初设阶段报,土体工程可研中无水土保持投资,初设阶段增加的投资难以落实,方案可能落空。

2、铁路项目方案审查

根据目前铁道行业方案编制内容和深度情况,专家们认为水利部应加强对铁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审查、把关,以提高方案编制质量,满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3、冶金等行业的项目可研阶段的总体深度不够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审查程序和要求

附件3

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审查程序和要求

1、大纲评审

(1)报送

由建设单位主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工程大纲同时抄送水规总院)。

(2)初审

中心送咨询专家进行初审。具备开会评审条件的原则上在2周内开会;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向设计单位反馈修改完善意见。

(3)评审会

①会议由中心主持,专家以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名义参加会议,直接出评审意见初稿,会后以中心函发设计单位,抄送有关单位。

②对个别确需修改完善的大纲,可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后报中心审核后发函。

③由水规总院主持的大纲评审会,专家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名义参加会议、发表意见。

2、报告书审查及预审

(1)审查

①公路、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部分电力项目等项目的报告书,由中心组织审查,专家以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名义参加会议,发表意见。

②遇有重大问题专家应及时向水保中心和水保司反映。

(3)方案审核及送达

①有关部委主持预审的报告书,水保司要求由中心主审官提出最终的主审官(原则上指参加会议人员)审核意见,报水保司后起草审批文件;

②水保中心审查的报告书,由中心向水保司提出方案(报批稿)的审核意见;

③报告书送达数量,要求设计单位在方案批复后30天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送达报告书,按每县一册,省级水土保持部门收到后将回执向水土保持司传真加盖公章反馈。

(4)方案归档

水利部的审批文件及方案报告书中心要归档一份。

3、审查会要求

(1)材料送达

开会前一周水保中心向拟参加会议的专家送达报告,专家需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

(2)汇报要求

①必须使用多媒体汇报系统汇报,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②必须有现场录像、照片。

③审查会必须用大型挂图。

④尽可能邀请主体工程的设总参加会议(在会议通知中明确)。

(3)记录

①中心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过程和主要问题作详细记录。

②参加会议专家对有关专家及代表的意见举行详细记录。

(4)工程现场

大纲和报告书审查必须有一次到现场,参加会议的专家尽可能不变。

(5)意见反馈

①对未写入审查意见的其他意见,专家组长应对设计单位作口头交待。

②会议出现较大的矛盾性意见,专家应及时向中心和水保司反映。

4、报告书附件

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保监[2001)15号函的规定。

(1)单位资质

①方案编制证

②工程设计证(本单位的丙级以上设计资质)

(2)方案特性表

包括6项目标的详细特性表(详见附件4)。

(3)项目建议书批文、大纲审查意见、方案预审意见等]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

1概况 (1)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1)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2) 2.2排水工程 (2) 2.3绿化施工 (2)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2)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2) 4计划投入的人员和设备 (3) 5施工设备投入 (3) 6施工进度计划 (3) 7施工安全措施 (3)

1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土料开采、施工弃渣的堆放和利用,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工后的场地清理;防止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使泥沙进入河道、影响周围农田、乡村民居、淤积排水系统。本工程水土保持主要指长岗土料场的相关水土保持项目,其工程量如下表。 表1-1 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土料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人力沟槽土方开挖、土地平整回填、恢复南面机耕路、植草皮、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法施工程序图如下。 图2-1水土保持施工程序 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年16号令等有关规定。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料场取土完成后,根据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样,确定修坡边线、水沟开挖轴线、坡度定点及高程标高标示等。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进行直线削坡,坡比为1:1,共削坡长206m。削坡前测放出坡顶和坡脚线并用石灰线标示,采用挖掘机进行削坡。 对土料场开挖平面采用推土机平整,平整高程按9.0m控制,并使场地坡比小于1:4%,推土机平整时从高地往低处推土。 2.2排水工程 防汛亭南面及连接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砖砌排水沟,东、西、北侧及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土质排水沟(因地方对该片土地准备进行开发)开挖土方平整在场地内,排水沟排水接入大南路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M7.5砖砌体,排水沟内宽50cm,深65cm,采用18墙砌筑。 2.3绿化施工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采用铺种草皮绿化,平整场区撒播草籽绿化。草皮根据设计要求选种,草种选用狗牙根,铺植后人工拍打草皮与泥土连接性,派专人养护淋水。草种撒播采用人工撒播,为了保证撒播均匀,将草种和细沙按一定的比例掺合。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机耕路长约300m,路面宽7m,路面结构为20cm厚碎石、面铺5cm厚石粉。按设计要求用推土机平整机耕路面,碎石和石粉采用自卸汽车直接运输到现场,采用推土机粗平后人工修整,用压路机碾压密实。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⑴植物挖掘种植过程要尽量缩短,要尽量保持植物完好,以增加植物成活几率。 ⑵场地平整过程中,注意及时修筑排水系统,确保明年春天雨季时不积水,避免淹死树木及花草。 ⑶边坡绿化采用铺草皮的形式,坡度为1:1,护坡植被要求有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要加强养护管理。 ⑷施工中注意保护自然水资源的开发,尽量避免在开采范围外不必要的生态破坏或砍伐树木,不污染水源,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目录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 1.1 地理位置 (1) 1.2 项目概况 (1) 1.3 招标人 (1) 1.4 工程任务 (1) 1.5 计划实施周期 (1) 1.6 重点难点分析 (2) 2 工作计划安排 (4) 2.1 技术路线 (4) 2.1.1 组织机构配备 (4) 2.1.2 技术路线 (5) 2.2 工作进度安排 (6) 2.3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主要方法及内容 (7) 2.3.1 主要方法 (7) 2.3.2 主要内容 (7) 2.4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成果及内容 (11) 3 质量保证措施 (12) 4、进度保证措施 (13) 4.1 进度控制的方法 (13) 4.2 进度控制的措施 (13) 4.3 具体措施 (13)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1 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后地点位于某某市某某县。 某某县,贵州省毕节市辖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居住着汉、彝、苗、白、仡佬等23个民族,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境内有毕节飞雄机场以已经开通,客流量居贵州第三,目前在建百里杜鹃花海城通用机场一座,成贵高铁在县城设站,是黔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被誉为黔西北的"旱码头"。 大方漆器为著名传统工艺,曾在美国旧金山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县内有斗姥阁仿古建筑、奢香墓、奎峰塔、九层衙仿古建筑、阁雅古驿道、济火碑、大渡河桥、清虚洞等。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XXXX亩,其中:净用地面积XXXX亩,公共用地面积XXXX亩。净用地面积XXXX亩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 招标人 某某某某有限我院 1.4 工程任务 某某某某有限我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后续的相关服务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等。 质量标准要求合同,以通过专家评审为评判标准。 1.5 计划实施周期 30日历天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1.6 重点难点分析 本工程存在着以下难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围的

(6 )排弃的砂、、土、矸、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案的;确需废弃、没 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7 )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案的主要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挖(含 表土剥离量)、填(含表土回覆量)、借、弃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 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技术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1质量测定 1.1严格执行质量测定的操作规程 (1)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数量等,都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2)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不应任意改变。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3)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1.2 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1)测定质量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2)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1.3 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1)造林种草等植物措施,从总体部署、工程整地、种籽、苗木、栽植,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及时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前一道工序不合要求的,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各类工程措施,从总体部署、施工设计到清基、备料、开挖、填筑、砌石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不应只在竣工后才测定一次,

避免工程隐患。 (3)造林种草在施工后1?3年之内,应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在竣工后3年之内,应测定其经暴雨、洪水考验的质量。 1.4 结合成果质量,确定治理成果数量 (1)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数量统计服务。 (2)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2措施统计 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本《技术条款》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用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测定方法确认后,才能作为治理成果,统计其数量。 3计量与支付 3.1各类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执行。任何项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应事先经发包人(监理人)的同意。 3.2小水库(塘坝)、治沟骨干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淤地坝(拦沙坝)规定 执行。 3.3道路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谷坊规定执行。 3.4封禁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造林、种草有关规定执行。

水土保持方案常用的编制依据(2017年8月更新)

常用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2009年0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5)《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201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规章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2016年12月20日发布)

(2)《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3、规范性文件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24号修订;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水利部令24号修订; (3)《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水保〔2013〕188号文);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号); (8)《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

水土保持报告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 (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技术规范标准)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初稿)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3年05月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 《防洪标池》(GB50201-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 006-1998) 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 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 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 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

水土保持监测复习题

一、填空题 4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由四级检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5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在结构上分四个层次,分别为指标类指标亚指标组和指标 6水土保持监测指标共有306 个,其中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指标类63 个,水土流失指标类53 个,水土流失危害指标类28 个,水土流失措施指标类56 个,水土保持效益指标类69 个,其它指标类37 个。 7在我国北京师范大学设计的区域水土流失分层抽样调查法中,共分为4个层次,第一级为县级抽样区第二级为乡级抽样区第三极为抽样控制区第四级为抽样单元 8在降雨量观测中,虹吸式雨量计虹吸一次的雨量为10mm ,翻斗式雨量计翻斗一次的雨量为0.1mm , 9 可蚀性降雨一般是指一次降雨量达到10mm及以上,瞬时雨强达到0.5mm/min 10在土壤颗粒分析中,土壤分散的方法有三类,分别为物理分散、物理—化学分散和化学分散 在土壤颗粒分析的方法中,对于大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筛分法进行分析,对于小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静水沉降法,其具体操作又可分为吸管法和比重计法 11土壤有机质的测定一般采用重铬酸钾容量法,全氮的测定一般采用半微量凯氏蒸馏法,速效氮的测定一般采用碱解扩散法,全磷的测定一般采用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速效磷的测定一般采用钼锑抗比色法,钾的测定一般采用火焰光度计法 10土壤的抗蚀性是指土壤抵抗径流对其分散和悬浮的能力描述土壤的抗蚀性的指标土壤崩解速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从一定体积的原状土体中崩解掉的土体体积,单位为cm3/min 11监测坡面水土流失最主要、最成熟、最基本的方法是_小区径流泥沙测验 12 监测坡面细沟侵蚀的方法主要有立体摄影法、断面测量法和填土容积法,其中能用于动态监测、要求严格的方法是立体摄影法 13 对土壤退化评价时,水土保持界常用的两种评价方法是侵蚀量评价法和土壤属性评价法 14对无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有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总体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林草措施增产增收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设样地或标准木进行对比对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小区对比法 15 目前用来测定推移质最准确的方法是坑测法,用来测定推移质的两种采样器分别是沙 质推移质采样器和卵石推移质采样器 16 测量风速风向的仪器依据其工作原理可分为三种,分别为机械型仪器、静力型仪器、和物理型仪器 17 用排桩法监测滑坡时要设立排桩,用来监测滑坡整体运功变化的桩称为测桩,用来 监测滑坡地面破裂线的位移变化而设置的桩称为标桩,用来监测滑坡体上建筑物破坏变形的设施称为觇桩。 18 用来测定岩土体抗剪强度的实验方法有直接剪切试验、三轴压缩试验和无测限抗压 强度三种 19 泥石流人工观测时用浮标法观测流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 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方案编制总则 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区和专项设施(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 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 年。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土石方平衡 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标技术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技术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ZPZB-100430-Z12号 投标标段及项目: 投标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调查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大道573号 投标日期:2010年5月1日

目录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说明 (1) 第一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大纲 (3) 前言 (3)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3)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4)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5)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7)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和任务 (8)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8)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9)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9)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10) 主要附图 (10) 第二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方案 (12) 第一章调查目的任务 (12) 第二章调查内容 (13) 第三章工作方法 (14) 第四章人员安排及保障措施 (17) 第三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方案 (18) 第一章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 (18) 第二章评估任务与内容 (19) 第三章评估精度、方法及因子 (20) 第四篇矿山地质环境危害性预测方案 (22) 第一章危害性预测的任务与内容 (22) 第三章预测精度、方法及因子 (23) 第五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5) 第一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 (25)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的任务与内容 (25) 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6) 第六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估算 (29) 第一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原则 (29) 第二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任务与内容 (29)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30) 第四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技术规范.

一、基本概念与术语 Ⅰ.基本概念 1. 土壤侵蚀: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2.水土流失: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亦称水土损失。其中,土地表层侵蚀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以及其它外营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质及岩屑、松软岩层被破坏、剥蚀、转运和沉积的全部过程 3. 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的关系 共同点:都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土壤、母质及浅层基岩的剥蚀、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 差别:水土流失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水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与损失,而土壤侵蚀中则没有 Ⅱ.术语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 2.项目建设区: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3.直接影响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4.主体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不包括专门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

5.线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公路、铁路、管道、输电线路、渠道等生产建设项目。 6.点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矿山、电厂、水利枢纽等生产建设项目。 7.建设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生产建设项目。 8.建设生产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取、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燃煤电站、建材、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等生产建设项目。 9.方案设计水平年: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时间。建设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的当年或后一年。 二、土壤侵蚀的类型 Ⅰ.分类 1. 水力侵蚀 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水力侵蚀分布最广泛,在山区、丘陵区和一切有坡度的地面,暴雨时都会产生水力侵蚀。它的特点是以地面的水为动力击溅并冲走土壤 2. 风力侵蚀 在气流冲击作用下,土粒、沙粒或岩石碎屑脱离地表,被搬运和堆积的过程。由于风速和地表组成物质的大小及质量不同,风力对土、沙、石粒的吹移搬运出现悬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导则 (试行)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2016年5月

前言 本导则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相关单位责任 ——各设计阶段任务和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附录 本导则主持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本导则起草单位: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研究所、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总负责人:张秦岭 本导则主要起草参与人:宋晓强、李占斌、王埃平、李鹏、刘铁辉、刘莹、彭晓刚、高海东、雷方、刘琦、阎岁胜、时鹏、程圣东、张乃畅、张振师本导则参与工作人员:梁本岐、任春贤、尤亚楠、高健、任冰、王安娜、宫烁

1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蓄、连、净、排、用”,“拦、盖、填、控、复”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减轻城市内涝及管网阻塞,降低城市扬尘和雾霾,治理城市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融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二)生产建设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三)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已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四)生产建设项目需设置取土场地的,选址已落实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已考虑综合利用方案,确需排弃的已落实存放地,存放地选址、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E6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程序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适应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和质量,在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评审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是国家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国家实施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环节。技术评审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的要求,确保技术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单位(以下简称“技术评审单位”)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对技术评审意见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认定,并建立专家库,组织技术培训。未进入专家库并经过相应培训的专家不得参加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工作。 四、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由技术评审单位主持,应有水土保持、资源与环境、技术经济、工程管理和主体工程等专业的专家,项目所在地流域机构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以及建设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 五、技术评审主持人和评审专家应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质量、技术合理性、经济合理性和是否满足控制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灾害等要求承担技术责任,评审专家应对相应的专业领域承担技术与质量的把关责任。 六、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技术评审单位进行。技术评审单位在收到送审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召开技术评审会议的决定并通知建设单位。 七、对没有达到相应技术要求、不具备召开评审会议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评审单位应退回建设单位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书面修改意见应同时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考核的内容。对一年内发生一次退回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提出批评,二次退回的提出警告并要求整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ICSXX.XXX X XX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X.X—XXXX 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报批稿) 2005-XX-XX 发布 2005-XX-XX 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XXX 发布 1 目次 前 言 ..................................................................... ........................................................................ .................. I 1 范 围 ..................................................................... ........................................................................ ................... 1 2 相关规 范 .....................................................................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格式

开发建设项目及开垦荒地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内容及格式样本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应简要说明下列内容: 1、主体工程及立项的概况。 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主要包括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量、水土流失重点区段及时段。 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8、主要结论与建议。

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最低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4、论述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它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四、建设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级、省

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区域内生态建设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借鉴的经验。 五、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3、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4、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碴)场、取料场的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 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6、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7、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六、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七、水土流失预测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 1. 技术审查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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