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厦门城职业学院

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厦门城职业学院
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厦门城职业学院

厦城院人〔2011〕25号

关于印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工资待遇通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2011年11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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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院非在编人员的招聘、管理及其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委编办发〔2007〕40号)》、《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1〕40号)》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本暂行办法所称非在编人员是指我院在核定的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

(二)非在编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非在编人员指被聘用于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岗位的人员。辅助岗位非在编人员指被聘用于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岗位的人员。工勤岗位非在编人员指被聘用于后勤服务工作岗位的人员。

(三)非在编人员应遵纪守法,执行厦门市有关规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履行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招聘非在编人员的办法

(一)招聘非在编人员必须在市委编办核定的非在编指标内招聘,每年根据需要学院可组织招聘一至二次。

(二)各部门确因实际岗位需求,可向人事处提出使用非在编人员的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报院领导会议研究,批准后按程序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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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事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录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院人事处组织进行。考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不足1:3时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进入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等于1:1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才能聘用。

(五)非在编人员招聘优先面向本市户籍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原则上不招用离、退休人员。

三、新招聘非在编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新招聘的非在编人员,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二)专业技术岗位录用条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企业一线有技术专长的高级职称人才,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三)辅助管理岗位录用条件: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四)工勤岗位人员录用条件:一般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对技术工种岗位,需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五)录用对象必须政历清楚,遵纪守法,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身心健康,录用时需提交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非在编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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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在编人员的管理依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人才派遣服务的实施办法》(闽人发〔2005〕138号)的有关规定,采用人员派遣方式进行运作。

(二)学院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人员派遣协议,每月按时将被派遣人员工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相关费用转入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管理被派遣人员个人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退工、工伤处理等手续。学院是用工单位,承担被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被派遣人员首次派遣期限一般为两年,初次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内。派遣期满经学院考核合格后,如双方同意,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继续派遣。

(四)学院根据需要对被派遣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如为被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被派遣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学院可与被派遣人员另签协议,约定派遣服务期。

(五)人事处是我院非在编人员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非在编人员用工的统一管理。各用工部门参照正式职工的管理办法,对非在编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非在编人员占用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各部门不得超编使用非在编人员。

五、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

非在编人员工资分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大部份。

(一)基本工资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月标准为1900元;辅助管理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月标准为1400元,工勤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月标准为1100元。

(二)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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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在出满勤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直接发放到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工勤岗位、辅助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三个类别分别设置,工勤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为540元,辅助管理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为870元,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为123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量的40%,它包括了工龄补贴、各类加班(夜班、误餐)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再用其它经费为非在编人员发放其它的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工勤岗位、辅助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三个类别分别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院统酬,按岗位根据各用人部门对非在编人员的考核情况,综合其岗位、工龄、学历学位、技术工种、职称等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工龄补贴办法:工作年限在3年以内的不享受工龄补贴;工作年限达到3年的(含3年),工龄补贴标准为每月30元/人;以后工作年限每增加满3年,工龄补贴月标准增加30元。

(2)学历学位、技术工种补贴标准:专科学历、中级技能工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与聘用岗位工种相一致)按每月30元/人发放;本科学历、高级技能工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与聘用岗位工种相一致)按每月60元/人发放;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按每月80元/人发放。同时具备以上多项,按最高项目发放,不累加。参照辅助管理岗位标准执行的驾驶员,不享受技术工种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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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补贴。

(3)具有副高职称的专技岗位,在享受学历学位、技术工种补贴的同时,可再享受每月200元/人的高级职称补贴。

(4)月考核办法及月考核奖发放:①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由所在部门根据其工作业绩、工作量、出勤情况、加班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②工作业绩突出、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全月满勤、实际月加班天超过3天(含3天)可定为优秀;完成本职工作、全月无病事假、加班天数1-2天可考核为合格;基本完成本职工作、无责任事故可考核为基本合格;当月出现旷工、出现责任事故月考核定为不合格。③定为优秀的月考核奖分别为:工勤岗位220元,辅助管理岗位400元,专业技术岗位600元;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等级别分别按相应岗位优秀月考核奖的80%、50%发放;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月考核奖。

(5)学年度奖的考核与发放办法:学年度奖分评选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与学年度考核两个奖项。①非在编人员参加全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获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发给证书和奖金500元,奖金在全院非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出。②按学年各用人部门对非在编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被定为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全年至少有10个以上(含10个)的月考核优秀,且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学院根据全学年非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剩余情况给年度考核优秀、合格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级发放额是优秀等级的60%。

六、非在编人员的相关费用标准

(一)非在编人员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在编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我市有关规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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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费(工资总额的5‰)。工勤岗位月工会费10元/人,辅助管理岗位月工会费14.25元/人,专业技术岗位月工会费19.75元/人。

(三)非在编人员的福利费按每月30元/人提取,教育培训费按每月20元/人提取。

(四)人才派遣机构的管理服务费按每月50元/人提取,商业意外险按每月10元/人提取。

七、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非在编人员请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参照我院在编人员给予批假。在规定的假期内,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含月考核奖、工龄、学历学位、技术工种岗位、职称岗位补贴等,下同)按请假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每月工作日按21.75天计,下同)。

(二)确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的,每次一般在2天以内,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当月事假在2天(含2天)以内,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超过2天者,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外,超过2天部分按日加扣其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非在编人员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须凭市级医院证明请病假。一个月累计病假在10天(含10天)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超过10天者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请假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外,超过10天部份按日加扣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病假达到一个月者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按厦门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应作辞退处理,并按规定发给非在编人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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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月中旷工0.5天至1.5天者,按旷工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一个月旷工2天以上(含2天)的,按旷工天数按日扣发其基本工资,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一个月内连续旷工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的,学院给予辞退。

(五)非在编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用工部门应在半日内向人事处报告,人事处在24小时内向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供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工伤认定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有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学院在每月15日前向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被派遣人员本月工资清单,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每月30日前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当月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派遣期满后,人事处和被派遣人员所在部门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派遣的主要依据。

(三)离职:非在编被派遣人员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四)解除派遣:学院在已无需要非在编被派遣人员继续承担其原有工作,经协商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或被派遣人员拒绝新的工作时,学院向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退回被派遣人员。

(五)本办法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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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范例(正式稿)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各子公司工资总额核定及考核管理 ----------------------------------5第三章子公司岗位分类、岗位工资及厂龄工资 ------------------------------10第四章子公司员工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 ---------------------------------12第五章放假、试用期、转岗等工资规定 -----------------------------------13第六章工资核算规定 ---------------------------------------------------15第七章福利与津贴 -----------------------------------------------------16第八章附则 ----------------------------------------------------------17附表 .各级员工岗位工资薪点表 -------------------------------------------19

集团公司2006年度薪酬管理办法 为充分体现“以效益为核心,以绩效为基础,强化激励作用,加强动态管理”的经营管理理念,建立适应市场竞争、具有良好激励的薪酬分配机制,促进集团及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二、薪酬分配原则 集团公司薪酬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薪酬总额管理原则: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绩情况核定工资总额,上不封顶,完不成公司保底目标,相应扣减工资总额。 (二)薪酬调整原则:根据子公司效益(关键业绩指标)、员工岗位变化、业绩评估进行调整。 (三)效率优先原则:拉开差距,向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倾斜。 (四)逐级管理原则:实行逐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发业绩工资。 (五)与效益挂钩原则:薪酬的增长不高于企业效益增长幅度。 (六)薪酬向榨季生产倾斜的原则。 (七)各子公司年度内增人不增资,减员不减资。 三、薪酬结构 员工月度薪酬 =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津贴。 员工年度薪酬 = 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 + 津贴 + 年度绩效奖金 岗位工资:即该岗位员工付出正常劳动后公司支付给的基本报酬,体现岗位价值与员工的岗位胜任程度。 厂龄工资:主要体现员工的经验积累和和对企业的贡献积累,岗位变动不受影响。 绩效工资:即员工按照集团的发展要求,完成其岗位业绩目标及其完成工作的态度能力表现应得到的奖励。 津贴:是为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考虑部分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各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设置的补助。 年度绩效奖金:当公司各项关键业绩指标超额完成时,集团总部按本方案予以的工 薪 酬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特殊岗位津贴技术津贴 岗位工资 厂龄工资 月度绩效工资 年度绩效奖金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0055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Group company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XX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XX集团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并通过本制度保证XX集团薪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是XX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集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制度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的主旨,意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六条除特殊注明外,本制度中的员工指除高层员工(总裁、副总裁)以外的所有员工薪酬总额构成 第七条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总裁基金、预留薪酬四部分组成: 第八条工资性收入--指XX集团所有员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高管人员的年薪/年终效益奖、 除高管之外其他员工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历史补贴 第九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 第十条总裁基金--按一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用于:1)特殊职位薪酬的必要调整; 2)对特殊贡献员工的特殊奖励;每财政年度末由集团决策层提出下年度总裁基金预算额度,以及总裁基金使用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自习 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 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 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不攀折花草树木) 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 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二、升国旗制度 一、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校团委指定干部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轮流负责整队。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 四、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的唱国歌。 五、每日早晨由各班推选出的旗手、护旗手负责升旗,周末降旗,升降旗由班级轮流负责。 三、学生尊师守则 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体现。发扬尊师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 每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敬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课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样。 2、尊重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础规范、制度科学、关系合理、激励充分、约束严明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制定以岗位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办法,充分体现效率、效益优先。 (二)公平性原则。建立完善合理的价值评价体系,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决定员工的收入。 (三)经济性原则。遵循人工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保持员工工资的合理增幅。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为:岗位价值、劳动效率和绩效结果。 第四条薪酬的预算及分析机制 薪酬水平应与公司经济效益及劳动效率等因素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物价水平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年度薪酬水平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年度薪酬总额预算,并报经总经理会议审定,实施总量管控。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分析,以加强对薪酬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并通过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措施,持续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 第二章薪酬分配 第五条薪酬分配管控 (一)公司实行一级工资分配与二级工资分配相结合的薪酬管控模式。一级工资分配单位实行以宽带薪酬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二级工资分配单位自行制定合理有效的工资分配制度。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完善;负责工资总额的预算,工资的审批和支付,以及对整个工资管理过程的监控和指导;负责员工工资的调整、核算、汇总和统计分析。 (三)各单位负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执行员工的薪酬分配;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工资分配的相关数据;负责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管控。 (四)实行二级分配的单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工资分配办法,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规范的制度框架内实施分配。月度工资分配允许节余挂账管理,可用于以丰补歉。 第六条薪酬分配模式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价值确定岗位的工资标准,以绩效评价核发员工工资。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三年制专科(高职)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录取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真实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可按照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二级学院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二级学院将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报学工处,并由学工处通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注册学籍,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学校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因其它特殊困难无法入学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使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下面 是对于公车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 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 送客户等。) 第六条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一、车辆使用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集团薪酬管理办法.doc

XX集团薪酬管理办法1 汇仁集团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九略管理顾问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九略管理顾问公司书面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1.总则 1.1依据 本制度依据集团人事管理规章制订,旨在规范员工薪酬管理。 1.2定位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从事劳动或工作的物质利益回报,理想的报酬制度不仅有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而且能在合理控制人力成本的基础上激励职工取得良好的绩效,同时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 1.3薪酬发放依据 汇仁集团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是职位评估与绩效考核,其它因素如工龄、年龄、学历等不作为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 汇仁集团的职位评估体系主要从(职位所需的)知识经验、职位影响、监

督管理、工作责任、解决问题难度、人际交往、以及工作环境七个方面对各个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价,确定岗位的薪资等级。 汇仁集团的绩效考核体系见《汇仁集团绩效考核规程》。 1.4责任者 汇仁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调整。人力资源部依据市场薪酬水平调研及对集团内各工作岗位研究的结果,制订和调整薪酬管理制度,报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集团统一下发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工资总额管理及职工工资、奖金的审核;审批、核算职工保险、福利及各项政策性补贴;核算、扣缴、申报和管理各项统筹基金;核转职工调动工资和各种统筹基金。 财务管理部负责执行薪酬的发放和部分部门薪酬的审核。 1.5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部门。 本制度适用于除一线生产工人和一线销售人员之外的所有员工(以下所指员工均为此含义)。 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参见制造事业部相关规定执行。 一线销售人员的工资,参见OTC营销部和处方药营销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薪酬的结构 汇仁集团员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和股份期权几个部分构成。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

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集团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集团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某集团有限公司 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标准工资......................................... 第三章工资计发办法..................................... 第四章工资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运用工资杠杆,建立合理的报酬制度, 使集团公司从业人员的工资管理规范化、系统化,达到吸 纳人才、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工资计算、发放,依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的工资,依照职务(工作岗位)、学历、技能、责任等综合因素确定工资等级标准核发。 第四条集团工资采用标准工资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顾问、特约人员、临时人员工资,参照本办法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计件员工工资标准及计件方法另行规定,不包括在本办法内。 第二章标准工资 第七条标准工资制是指根据具体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承担的职务责任等设定各 岗位的标准工资,目的是体现岗位价值。 第八条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根据员工的学历、能力、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该员工的标 准工资等级。标准工资等级与职业发展序列等级相 同。 (职业发展序列等级见《岗位职级对应表》,岗 位标准工资见《岗位标准工资等级表》) 第九条标准工资按月发放,分为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其中浮动部分与考核结果挂钩。不同岗位的标准 工资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比例不同,具体为: 管理岗位(指在职业发展序列中管理序列的员工)的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的比例为5:5;

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子企业负责人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集团公司 子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集团公司子企业发展,根据国 务院国资委等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履 行出资人职责所管理的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总经理)、党 委书记。 子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办法由企业制定并组织实 施,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 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 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 为规范;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和绩效年薪构成。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基薪是子企业负责人任职年度的基本收入。基薪主要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和地方企业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 基薪按照《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基薪确定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通过集团公司审核确认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确定,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六条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子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及考核级别,在基薪的0-3 倍之间确定。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确定。 第七条子企业法定代表人、集团公司任命的院长(总经理)及专职党委书记,其分配系数为1 ;子企业其他副职的分配系数根据其岗位责任和贡献合理拉开差距,由子企业在 0.8-0.9 之间加以确定。 第三章薪酬兑现 第八条子企业负责人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第 九条子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列入企业成本。根据集团公司确认的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绩效年薪额度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年薪的60% 在年度考核结束后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2018-01-12 来源: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一)制定目的。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文件对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实习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亟需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实习工作涉及

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晰各方的责权利,为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提供依据。 (二)制定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制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XXX控股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XXX控股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薪酬体系 (1) 第三章薪酬总额 (4) 第四章具体实施办法 (5) 第五章薪酬调整 (7) 第六章其他规定 (9) 第七章附则 (11) 附件一:基本工资标准表 (12) 附件二:一般性福利标准表 (13) 附件三:岗位工资标准表 (14) 附录四:岗位级别对应表 (16) 附件五:岗位工资固定与浮动比例关系表 (17) 附件六:薪酬预算示意表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及利益共享机制,保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薪酬水平的稳定性并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和推进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除集团高层以外的公司各部门人员。集团其他人员的考核办法可参考本办法、并结合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按照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责任、个人能力和对集团的贡献计付薪酬。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公平性和适应性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集团公司在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建立多通道薪酬体系,保证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平等的晋级机会和宽广的职业发展。同时,在保有一定刚性的基础上,增强薪酬弹性,通过浮动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使员工的收入与个人业绩、部门业绩、集团公司整体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积极性;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协调,确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性原则:确定员工薪酬时以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工作业绩及行业水平和北京平均工资水平为参考依据,同时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 (五)适应性原则:员工薪酬的水平要与行业及企业自身的特点相适应。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形成“集团统一的工资模式、公司灵活的分配方式、职工收入水平与市场相结合”分配制度,更好地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工作员工的积极性,根据《关于XX公司岗位系数工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简便、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 3、坚持逐步加大活工资考核发放的原则。 4、坚持以岗取酬、易岗易薪的原则。 5、坚持向关键岗位及骨干员工倾斜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董事会考核人员除外)。 三、岗位系数工资制工资结构 职工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工资 (一)基础工资:按当地(成都龙泉)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础工资。 (二)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1、岗位工资基数按当地(XXX)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2、岗位系数的确定 (1)岗位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司各岗位的性质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将公司各职位划分为1~6岗,岗位系数范围为1.2~5.6。(见附表:岗位工资系数表) ①员工岗位系数确定办法: 根据员工“本岗位工作年限”、“工龄年限”、“学历”、“职称”等情况考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档次确定本人岗位系数。 其中,“本岗位工作年限”指在公司相同岗位等级工作的年限。 新进员工按一档对应本人岗位系数,其余员工按二档对应本人岗位系数;若符合以下条件者,按三档对应本人岗位系数:ⅰ)本岗位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者; ⅱ)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或 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工作满1年或 本科生毕业满三年或 ⅳ)职称:获高级职称或 获中级职称后工作满三年 各岗位系数一般不突破本等级第三档,四、五、六档仅作为优秀员工晋升奖励时享受。 岗位系数一经确定,以后不再随员工本岗位工作年限或工龄年限变化而变化,只随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或岗位等级变化而变化。 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后新聘用员工岗位系数确定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全日制在校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院报到。经学院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在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准予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或回原单位进行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院教务与科研处提出入学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必须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学院财务审计处按规定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凭缴费收据到所在系(部)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注明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第二学期开课前一天,由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系(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六条因故不能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转系(专业)与转学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情况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综管部直管车辆、工厂专配车辆。 综管部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公司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 工厂专配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主要用于工厂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综管部对工厂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综合办负责(不含领导个专用车辆)公司车辆派遣使用, 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工厂专配车辆由工厂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公司综管部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

效的管理车辆。 3.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她人驾驶时,应尽善驾驶人 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定期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管部保管备案,并审核 安排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5.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有综管部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 路桥费、停车费、等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 单》(附表1)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综管部调派并备案。无或未审批的《用车申请单》的,司机禁止出车。 2. 《用车申请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需加注里程 数。但能够用“出货清单”代替。 3. 综管部对审批经过的用车申请,(前台/内勤)填制《车辆 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录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4.司机收到《车辆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 油量情况,司机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出行及加油记

苏泊尔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1)

苏泊尔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度适用的范围 1.1.1 本制度规定了苏泊尔集团除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全体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工作。1.2 制度适用的时间 本制度自2004年4 月1 日起生效并实施。 1.3 制度适用的原则 1.3.1 薪酬市场化原则:根据国内外同行和本地人才竞争的实际状况以及企业的效益和承受能力,公司员工薪酬应在人才市场具有一定竞争性,力求高于本地区、本行业水平。 1.3.2 绩效管理原则:坚持以岗定薪、按“销售、技术、管理”的岗位重要度序列,实行薪酬水平的倾斜;坚持绩效考评,按“淡化基本工资,强化绩效工资,量化业务提成和岗位激励”的原则进行薪酬管理。 1.3.3 福利管理原则:体现员工保障人性化原则,倡导苏泊尔集团企业文化,强化员工的福利保障,强化福利适用性和广泛性。 2 岗位序列及薪酬结构 2.1 公司范围内除董事会成员外,所有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销售型、技术型、管理型三大类;各类又根据本类各岗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分决策、策划、组织、实施划分四种岗位性质,每类分十二个职级,每职级按履行岗位职务能力分五个等级。

岗位序列表

2.2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岗位激励、福利构成:

4 薪酬评定和发放 4.1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4.1.1 月工资等级明细表

4.1.2 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为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的基数工资,两项之和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定缴费基数 4.2 岗位工资 4.2.1 岗位工资为岗位级别所对应的工资 4.2.2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电话费、误餐费组成月度薪资 4.3 工资发放 4.3.1工资实行后发工资制,于下月12日由行政部依据考勤情况核算后统一发放;若遇休假日,则于休假日前发放。 4.3.2 工资的计算期间为前一月实际出勤天数。 4.3.3 工资的核算原则:应发数—缺勤工资+加班津贴=实发基本工资。缺勤工资计算基数为日基本工资。 4.3.4 各类假期工资详见《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4.3.4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薪资原则上为所定工资的60%-80%;录正式用工资经考核合格后确定。 4.4 绩效工资 4.4.1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年度发放 4.4.2 绩效工资评定方法(略)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程序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程序 1

XX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 薪酬是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纪律、业绩等方面考核的具体体现,为了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以延揽公司所需的人才,维持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源并激励士气,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灏集团总部各部门、广东新一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各事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劳动情况参照制订呈报集团公司管理中心审定;各子公司参照执行,但必须事前呈报集团公司管理中心备案。 3薪资构成 3.1薪资构成 薪资由岗位薪资(固定、考核)、津贴(工龄、加班、风险、综合)、奖金三大项组成。 3.2定义及说明 3.2.1岗位薪资。由固定工资和考核工资构成。 3.2.1.1固定工资。亦称职级工资,职级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划分标准,职级的升迁将根据员工的能力、表现、贡献,每一职级分若干薪级。在

这里,公司定义的固定工资(职级工资)在薪资体系中相对固定,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见<华灏集团薪资标准>) 3.2.1.2考核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体)和职务工资(有任职)。 3.2.1.2.1绩效工资。绩效是对员工工作的评价(以评分形式)和及时付酬。绩效只体现实时性,一般不考虑长期性,但员工在一较长的时间内有较高的绩效,可考虑提升薪级或职级,但必须考虑到对职级越高的员工要求亦越高。对长期低绩效的员工,必须调离工作岗位进行再培训,有更甚者予以辞退处分。 3.2.1.2.2职务工资。是指公司对担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员工所支付的工资。作为领导绩效考核工资的基数之一。领取职务工资则不再支领加班津贴。 3.2.2津贴。公司对员工年资、超时工作等的一种补贴,津贴由工龄津贴、加班津贴、风险津贴和综合津贴组成。 3.2.2.1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指公司给予员工在公司(含各分、子公司)工作年资的津贴。 3.2.2.2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指公司对职员级别员工超时工作的津贴,亦称加班工资。经理级别及以上员工不领取加班津贴。 3.2.2.3风险津贴。针对财务等部门的部分岗位(外勤收款、外勤出纳、总收银、收银等)而设置的风险金。 3.2.2.4综合津贴。根据职务级别给付的交通、通讯等补助费用,凭发票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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