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 已修改

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编号:

甲方(申请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立国内信用证的前提条件

乙方为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受理回单);

3、甲方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甲方办妥叙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已有效设立。

第二条国内信用证的开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申请,应按照甲方提交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国内信用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与开立国内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或文件,如贸易合同等,不得解释为乙方有义务按照此类单据或文件开立国内信用证。

《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

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国内信用证的修改

甲方如需对国内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乙方提交《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该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国内信用证修改书一经发出,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乙方对国内信用证修改具有独立的判断权,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请,亦有权对修改内容提出建议。

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认为加重保证人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保证金,及/或要求甲方获得保证人在《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上的签字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修改的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开证费用

甲方将按时向乙方支付因叙作本合同项下业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的计收依据、标准和方式等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本协议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xxx___,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___xxx ___元,¥___xxx___,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xxx___。

甲方将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在乙方通知后个银行工作日内通过支付。

2、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账户(账号:)中扣收。

3、其他方式:。

对于提交此申请书时不能预见、在信用证开出后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受益人拒绝承担的银行费用),甲方将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备付款项

甲方将于信用证约定的付款日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日期(以日期较前者为准)前个银行工作日内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

第六条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国内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乙方单到通知,甲方应在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单据处理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单据无拒付意见,同意乙方对外付款/承诺付款及在付款到期日从甲方账户扣款。如果甲方在单到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接受单据,且乙方同意甲方的单据处理意见,乙方可办理对外付款/承诺付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存

入备付款项;如甲方通知乙方接受单据,但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单据处理意见,乙方有权仅凭单据是否相符自行决定是否对外拒付;如果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足额保证金或其他付款保证,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放弃对外拒付的权力或者仍保留自行拒付的权力。

如果甲方认为单据存在不符点并且在单到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出拒绝对外付款/承诺付款的请求,应一次性列明所有不符点,并提交加盖甲方预留印鉴的拒付理由书一式两份。乙方对于甲方在拒付理由书中提出的不符点,有权视为甲方对单据提出的全部不符点。如果乙方对甲方所提不符点表示同意,可办理对外拒付;如果经乙方根据审核认为甲方所列不符点不成立,或所列不符点属于非实质不符点不足以构成拒付理由,则乙方有权决定对外付款/承诺付款,并以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直接对外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款项一经支付,即构成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务,甲方应及时清偿。

第七条垫款利率与计息

从垫款之日起,按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计收利息。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贷款人收取的上述垫款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均需要缴纳增值税。上述所称利息为包含增值税金额(其中,贷款利息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且增值税不含税金额=增值税含税金额÷(1+6%))。甲方将不会另行支付相应增值税。

第八条发票开具条款

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前述手续费/垫款利息,在乙方确认收到付款后____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不超过实际付款金额。甲方需同时向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文件及信息,包括不限于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

甲方可到相应业务受理网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网点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甲方取得发票后丢失,乙方无须再向甲方补开发票。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甲方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信息。如发票信息有误,甲方应当在发票开具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申请。如超过5日,乙方将不予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由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由按下述方式提供保证金质押:

□出质人为第三人,由乙方与该出质人另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

□本合同属于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的《保证金质押总协议》项下的主合同,由该协议提供保证金质押,并提交相应的《保证金质押确认书》或

关于试行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九个贸易融资标准合同文本的通知

华夏银行文件 华银发〔2003〕27号 关于试行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九个贸易融资标准 合同文本的通知 各分行、直属支行、总行营业部: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需要,在借鉴同业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行制定了《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合同》、《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合同》、《出口托收押汇合同》、《打包贷款合同》和《信用证开证保证合同》、《信用证开证抵押合同》、《信用证开证动产质押合同》、《信用证开证权利质押合同》九个合同的标准文本,现下发试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九个贸易融资标准合同于2003年3月1日起试行。 二、各分支行应按照华银制[2000]007附件四《标准合同文本印制规格》适量印制。 三、对于已经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有关合同,原合同文本继续沿用至相关债权全部收回为止。 四、对试行中遇到有关具体业务问题,应及时向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和信贷管理部请示咨询,遇到有关合同条款的解释、适用等法律问题,应及时向总行法规部请示咨询,以确保试用工

作的顺利进行。 五、试用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和法规部,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标准合同文本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1.信用证开证合同 2.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合同 3.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合同 4.出口托收押汇合同 5.打包贷款合同 6.信用证开证保证合同 7.信用证开证抵押合同 8.信用证开证动产质押合同 9.信用证开证权利质押合同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信用证开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申请人全称):乙方(银行全称): 住所:邮政编码: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 基本开户行和帐号: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甲方因进出口贸易融资需要,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同意开立信用证。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开证金额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金额为(币种、大写)、溢装金额(币种、大写)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贸易合同等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的真实性。 (二)甲方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和外币结算均应通过乙方办理。 (三)乙方应依照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办理该笔信用证业务,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甲方承诺对所负债务向乙方履行偿付义务。本款所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因乙方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信用证如需修改,由甲方向乙方提出进口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并保证支付因信用证

委托进口代理协议(标准版)

委托进口代理协议(标准版) Agreement on entrusted import agency (Standar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委托进口代理协议(标准版) 前言: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代理合同形式。本文档根据代理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则 1、本协议是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的框架协议,双方就具体代理进口事项签订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应商进口货物,并提 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3、乙方代理方式分为单抬头代理和双抬头代理:单抬头 代理是指乙方以进口货物价款、货物关税、增值税以及进口代理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代理方式;双抬头代理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报关单的原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只按所收进口代理费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的代理方式。 二、委托单及下单方式 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 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线 上下单平台订单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每张委托单的货物不得超过______个规格型号且供应商为同一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下单方式

委托代开信用证合同-(正式)

委托代开信用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委托代开信用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同意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合同项下述第二条规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委托代理开立信用证的行为。

3、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开立国内贸易信用证。 2、甲方在《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上,列明售出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规格标准、数量、单价、总金额。并向乙方提供接证银行名称、坐标、地址等内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售出产品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在委托开立信用证前书面交给乙方。 2、甲方保证《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信息的真实、准确,保证所填写的产品内容得到银行核实并认可,无错。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开证费用,按照开证总金额的13%计算。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信用证后,甲方的接证银行不接受或有其他理由不给甲方贷款,全部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已收取的开证费用并不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履行本合同后,乙方须向信用证受益人有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乙方负责按照信用证申请书上内容在十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内准确无误的开出信用证。未开出信用证的责任由乙

方全部承担,并完全无条件立即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开证费用。乙方开出信用证后,甲方的接证银行不接受或有其他理由不给甲方贷款的全部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履约程序及款项支付 本合同的履行程序,执行先后次序不可改变: 1. 甲方一次性支付开立信用证金额人民币的13%的手续费给乙方。 2. 甲方和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开信用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3. 甲方和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理框架协议》,确认内容完全正确。 4. 甲方和乙方协商订立供方需方《产品购销合同》,确认内容完全正确。 5. 甲方和乙方协商订立《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受理回单)》,确认内容完全正确。 6. 乙方确保在十五至二十个银行工作日内根据《信用证申请书》,由开证银行开出180天即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义务和甲方就委托开立信用证的程序、流程、银行商谈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有全面性具体的沟通。并确定开出的信用证和甲方提供的信用证申请书内容准确无误。若由乙方所产生的失误均由乙方全额赔偿予甲方。 2. 开立的信用证是甲方确认的,信用证开出后,信用证受益人是否

根据外销合同审核信用证

允许 With 5.总值 option 6.包装 Packing 7.唛头 AT BUYER'S OPTION. Shipping Marks 8.装运期及运输方式 TO BE EFFECTED BEFORE THE END OF APRIL 2009 WITH 题目要求和说明 销售合同 SALES CONTRACT 卖方 DESUN TRADING CO.,LTD. 编号NO.: SHDS09027 SELLER: 29TH FLOOR KINGSTAR MANSION, 623JINLIN RD., 日期DATE: APR.03, 2009 SHANGHAI CHINA 地点 SIGNED IN: SHANGHAI 买方 BUYER: NEO GENERAL TRADING CO. #362 JALAN STREET , TORONTO, CANADA 买卖双方同意以下条款达成交易: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agree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溢短装,由卖方决定 More or less of shipment allowed at the sellers SAY US DOLLARS FORTY SIX THOUSAND NINE HUNDRED AND EIGHTY ONLY Total Value DS2201 IN CARTONS OF 2 SETS EACH AND DS1151, DS4505 AND DS5120 TO BE PACKED IN CARTONS OF 1 SET EACH ONLY . TOTAL: 1639 CARTONS.

ABC(2013)3002进口开证合同

ABC(2013)3002 进口开证合同 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因进口货物或服务贸易需要,向乙方申请对外开立信用证,待对外付款前再按约定时限存足对外支付款项,乙方同意在受理甲方开证申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开证保证金金额及存足时限 1.1 基于甲方为履行(进口合同编号)合同而提出开立信用证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信用证。该笔信用证(编号:)开证币种及金额(大写)为,开证前应存保证金和/或视同保证金抵质押物合计币种及金额(大写)为。 1.2 如本信用证为即期的,在乙方发出《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将信用证项下款项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备乙方付款;如本信用证为远期的,在承兑或承诺到期日的3个银行工作日前,甲方将信用证项下款项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备乙方对外付款。 第二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乙方有权不办理本合同项下开证业务: 2.1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 2.2 甲方已向乙方出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并获得乙方审批同意。 2.3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开证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2.4 本合同项下开证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本合同项下开

证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乙方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信用证开证和修改业务。 3.2 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和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信息,并依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进口合同及有关资料,接受乙方的审查监督。 3.3 本开证项下的人民币、外币结算业务均通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 3.4 办妥与本合同相关的进口、开证及履行本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 3.5 向乙方交足在《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和《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承诺的应存保证金,当实际存入保证金币种与开证币种不同时,甲方愿意承担汇率变动风险。在信用证付款前,由于汇率变动导致所缴纳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应及时补足差额部分保证金。 3.6 遵守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信用证开立和修改业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7 《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及附件一律用英文填写。如字迹不清或词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或用中文填写而引发的歧义,乙方概不负责。 3.8 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信用证副本或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将在收到副本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正确无误。 3.9 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对外付款/承兑/确认延期付款/拒付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自行确定对外付款/承兑/确认延期付款/拒付,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10经乙方承兑的远期汇票或确认的延期付款,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止付。 3.11 甲方应按本合同1.2约定及时存入足额款项,在乙方规定期限内支付该信用证项下的各种款项,包括信用证金额及乙方应收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包括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范本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1、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 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 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 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 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 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 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附件二: 编号: 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特别提示:本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特提请

乙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甲方: 住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本协议第一条的需要,特向甲方申请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担保用途 乙方申请甲方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以下用途: 设计合同.

第二条主要担保条款 2.1乙方申请甲方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的主要条款包括: (1)种类: (2)受益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3)金额:(币种) (4)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5)付款条件: (6)其它主要条款: 2.2 保函/备用信用证样本见附件。双方同意,如最终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与本条所述之条款不一致,以最终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内容

为准。 第三条担保费 3.1本协议项下担保费率为担保余额的‰/年,最低为 元。 3.2 乙方按下述第种方式支付担保费: (1)在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前一次性支付。 (2)按季支付,第一期担保费乙方应于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之前向甲方支付。保函/备用信用证出具后,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月的2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该期担保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担保到期,乙方应于到期日付清担保费。 (3)其他支付方式: 3.3 担保期限或担保剩余期限不足一个季度的,按一个季度计收。 第四条保证金和反担保 4.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存入(币

业务员培训资料:根据合同审核修改信用证

练习1:已知陶瓷餐茶具合同 SALES CONFIFMATION S/C NO.:SHHX98027 DATE:03-APR-98 The Seller:huaxin TRADING CO.,LTD. THE BUYER:JAMSBROWN &SONS ADDRESS:14TH FLOOR KINGSTAR MANSION, 676 JINLIN RD.,SHANGHAICHINA ADDRESS:#304-301 JALANSTREET, TORONTO,CANADA TO BE PACHED IN CARTONS OF 1 SET EACH ONLY. TOTAL:1639 CARTONS PORT OF LOADING & DESTINATION:FROM:SHANGHAI TO:TORONTO TIME OF SHIPMENT: TO BE EFFECTED BEFORE THE END OF APRIL 1998 WITH PARTIAL SHIPMENT ALLOWED TERMS OF PAYMENT: THE BUYER SHALL OPEN TH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APRIL 10,1998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INSURANCE: THE SELLER SHALL COVER INSURANCE AGAINSTT WPA AND CLASH & BREAKAGE & WAR RISKS FOR 110% OF THE TOTAL INVOICE VALUE AS PER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OF P.I.C.C. DATED 1/1/1981. Confirmed by: THE SELLER THE BUYER HUAXIN TRADING CO.,LTD MANAGER 赵建国 (signature) (signature)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总则 1.1本协议是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的框架协议,双方就具体代理进口事项签订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应商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乙方代理方式分为单抬头代理和双抬头代理: 单抬头代理是指乙方以进口货物价款、货物关税、增值税以及进口代理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代理方式; 双抬头代理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报关单的原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只按所收进口代理费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的代理方式。 第2条委托单及下单方式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XX上下单平台订单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每张委托单的货物不得超过20个规格型号且供应商为同一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下单方式: (1)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一)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的要约;乙方应当及时以其行为或书面方式做出承诺。甲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修改上述电子邮箱。 第3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为守法合规企业,且合同伙伴必须符合贸易安全条件。 3.2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3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4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5甲方同意在乙方按其委托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后,甲方不得撤销乙方向供应商接收货物并报关进口的委托,甲方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向供应商接收货物。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交付货物,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与供应商签订交货确认合同,约定经乙方支付货款给供

信用证中的合同

Lecture 5 Contracts involved in L/C 典型信用证交易会涉及到一系列合同关系,如买卖之间的基础买卖合同、买方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开证行与卖方的(信用证)协议以及开证行和往来银行(如通知行、保兑行、议付行等)之间的协议。 一、买方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 买方(申请人)在信用证中的地位并不明确 一方面,信用证系因申请人之申请而开立,而另一方面,信用证却并不规范开证行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申请人并非信用证中的一方当事人(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卖方之间的一种特殊合同)。 而在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为基础的一个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一)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义务 一旦开证行接受申请人开证申请,即对申请人买方承担了开立信用证这一基本义务。(二)开证行接收并审查单据,并根据信用证要求承担付款义务 (三)开证行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权利 一旦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即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但前提条件是其严格按照申请书(信用证)要求履行审单等义务。银行对单据瑕疵或欺诈等不负责任,故此即使单据有问题,银行仍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对此见UCP600第34条。 (四)银行责任免除 1. 单据有效性免责 见UCP600第34条 理由在于:第一,系表面相符与独立性原则的逻辑结果;第二,银行并非贸易专家,其并没有能力去验证单据中具体内容是否真实;第三,即使银行有这个能力,也无法确保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拒付结论;第四,如强制性要求银行承担确保单据有效性义务,银行风险增加,必然会导致信用证收费等增加,从而商人最终因成本等而不愿利用信用证付款。 例外:如果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如单据伪造异常明显,其不得免责。 美国统一商法典UCC§5-102(a)(7) 明确规定:开证行对申请人承担了诚信及遵守一般银行惯例之义务。 2. 传输免责 见UCP600第35条(1)(2)款。 第(1)款包含信息传递免责与单据传递免责。当然前提条件是按照要求去传递或发送信息或单据。 单据传递迟延遗失等免责,并不等于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一旦指定行确认交单相符并将单据转交保兑行或开证行,但在转交途中遗失或迟延,保兑行与开证行依然承担了议付或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义务(注意:此时开证行、保兑行有权要求指定行转交留存的副本,以备其审查单据是否真如指定行所说的相符,如果审查不符的,开证行、保兑行有权拒付)。 在开证行付款之后,其有权要求申请人偿付。

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

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 以下是受益人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来证的实务操作,先看合同,然后根据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中与合同不相符的地方。 买卖合同

进口国开来的信用证: ISSUING BANK: UNITED GREAT KINGDOM BANK LTD, LONDON CREDIT NUMBER: LOD88095 DATE OF ISSUE: EXPIRYDATE AND PLACE: DATE PLACE . APPLICANT: EASTERN TRADING COMPANY 81 WORDFORD STREET, LONDON UNITED KINGDOM BENEFICIARY: SHANGHAI MAOLIN TRADE CORP. MAOMING NAN ROAD SHANGHAI P. R. OF CHINA

AMOUNT: (SAY U. S. DOLLARS THIRTY TWO THOUSAND AND FORTY ONLY)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DRAFTS AT 30 DAYS AFTER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DRAWN ON US 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 TRANSHIPMENT: ALLOWED PORT OF LOADING: SHANGHAI PORT OF DISCHARGE: LONDON LATEST SHIPMENT DATE: DESCRIPTION OF GOODS: WOOLLEN BLANKETS, CIF LONDON ART. NO. H666 600PCS @PC ART. 600PCS @PC ART. NO. HE21 720PCS @PC TOTAL: 1920PCS AS PER CONTRACT DOCUMENTS REQUIRED: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TRIPLICATE *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 APPLICANT *GSP FORM A CERTIFYING THAT THE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 ISSUED BY COMPETENT AUTHORITIES *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COVERING ALL RISKS INCLUDING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UP TO FINAL DESTINATION AT LONDON FOR AT LEAST 110 PCT OF CIF VALUE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 (A) *SHIPPING ADVICES MUST BE SENT TO APPLICANT WITHIN 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THE INVOICE VALUE, NUMBER OF PACKAGES, GROSS AND NET WEIGHT, VESSEL NAME, BILL OF LADING NO. AND DATE, CONTRACT NO. SHOWING SHIPPING MARK AS:EASTERN

根据外销合同审核信用证

题目要求和说明 销售合同 SALES CONTRACT 卖方 SELLER: DESUN TRADING CO.,LTD. 29TH FLOOR KINGSTAR MANSION, 623JINLIN RD., SHANGHAI CHINA 编号NO.: SHDS09027 日期DATE: APR.03, 2009 地点SIGNED IN: SHANGHAI 买方 BUYER: NEO GENERAL TRADING CO. #362 JALAN STREET, TORONTO, CANADA 买卖双方同意以下条款达成交易: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agree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允许 With 10% 溢短装,由卖方决定 More or less of shipment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5. 总值 Total Value SAY US DOLLARS FORTY SIX THOUSAND NINE HUNDRED AND EIGHTY ONLY. 6. 包装 Packing DS2201 IN CARTONS OF 2 SETS EACH AND DS1151, DS4505 AND DS5120 TO BE PACKED IN CARTONS OF 1 SET EACH ONLY. TOTAL: 1639 CARTONS. 7. 唛头 Shipping Marks AT BUYER'S OPTION.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模版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甲方:x银行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联系方式: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为乙方开立国内信用证,为保证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双方达成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的国内信用证业务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或在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的规定。 第三条本合同所指的开证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在审查乙方资信、商品交易背景的基础上为乙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行为。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甲方审核认可。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是相互独立的,每笔交易应遵守本合同、相关的信用证以及乙方的申请书。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开证资料和《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合法资格、资信状况、担保情况和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七条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申请,采用信开或电开方式为乙方开立信用证,并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信用证正本发送或寄交通知行。 第九条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修改已为乙方开立的信用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修改所需的资料。 第十条甲方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信用证付款时,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有关单据。未发现不符的,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账户中向受益人委托收款行议付行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单据,发现单证不符的,应与甲方、受益人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仍可按照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款项,甲方审核单据的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十一条甲方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信用证付款时,如果对单据持有异议,可通知乙方。乙方应对单据不符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同意付款的,甲方及时办理付款。乙方不同意付款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知甲方并退回全套单据以办理拒付并与受益人联系解决办法。 第十二条甲方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信用证付款时,若乙方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信用证款项,甲方将向受益人垫款支付信用证款项,同时将垫款作

非常实用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协议编号:20170400026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总则 1.1本协议是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的框架协议,双方就具体代理进口事项签订的文件(包 括但不仅限于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应商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本协议 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乙方代理方式分为单抬头代理和双抬头代理: 单抬头代理是指乙方以进口货物价款、货物关税、增值税以及进口代理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代理方式; 双抬头代理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报关单的原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只按所收进口代理费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的代理方式。 第2条委托单及下单方式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 INVOICE、采购合同、信利康线上下单平台订单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每张委托单的货物不得超过20个规格型号且供应商为同一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下单方式: (1)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一)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的要约;乙方应当及时以其行为或书面方式做出承诺。 甲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修改上述电子邮箱。 第3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为守法合规企业,且合同伙伴必须符合贸易安全条件。 3.2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3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4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5甲方同意在乙方按其委托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后,甲方不得撤销乙方向供应商接收货物并报关进口

20xx信用证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9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0xx信用证合同通用范本

20xx信用证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借款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贷款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 _____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

根据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单证员考试国际商务单证缮制与操作试题)

题目要求和说明

合同:SALES CONTRACT THE SELLER: SHANGHAI WILL TRADING. CO., LTD. JIANGNING ROAD, SHANGHAI, CHINA NO. WILL09068 DATE: , 2009 SIGNED AT: SHANGHAI,CHINA THE BUYER: NU BONNETERIE DE GROOTE. AUTOSTRADEWEG 6 9090 MEUE BELGIUM This Sale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Sellers and the Buyers, whereby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and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Packing: IN CARTONS OF 50 PCS EACH Time of Shipment: DURING AUG. 2009 BY SEA Shipping Mark: AT SELLER’S OPTION LoaDing Port and Destination: FROM SHANGHAI, CHINA TO ANTWERP, BELGIUM 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shipment: ARE ALLOWED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PCT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CIC OF THE PICC DATED 01/01/1981. Terms of Payment: THE BUYER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SELLER BUYER SHANGHAI WILL TRADING CO., LTD NU BONNETERIE DE GROOTE 张平LJSKOUT

根据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

No. SD080215 Date: Feb. 15, 2008 Signed at: Shan ghai, China 根据下述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并指出不符之处 Exercise 1 Sales Con tract The Seller: SHANGHAI SHENG DA CO., LTD. UNIT C 5/F JINGMAO TOWER SHANGHAI, CHINA The Buyer: ALFAGA ENTERPRISE 28, IMAMGONJ DHAKA,BANGLADESH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 diti ons stipulated below: Pack ing: In Cartons Shippi ng Mark: A.E. CHITTAGONG Time of Shipment: During May, 2008 Loading Port and Destination: From Shanghai to Chittagong Partial Shipme nts and Tran sshipme nt: Allowed In sura nee: To be effected by the buyer Terms of Payment: The Buyer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s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 th day 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 nt. The Seller The Buyer SHANGHAI SHENG DA CO., LTD. ALFAGA ENTERPRISE 信用证 SEQUENCE OF TOTAL 27: 1/1 FORM OF DOC. CREDIT 40A: IRREVOCABLE DOC. CREDIT NUMBER 20: 06660801 DATE OF ISSUE: 31C: FEBRUARY 24, 2008 APPLICABLE RULES 40E: UCP LATEST VER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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