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修

订)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7]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05

【实施日期】201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农业厅“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5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农业厅,挂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农业部下放省级农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化全省农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强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职责。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参与对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推进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省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地方农业标准;负责农业检验检测机构考核有关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八)负责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九)拟订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元。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要注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要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年产值标准地区分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20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2018)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鲁政发[2018]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26 【实施日期】2018.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鲁政发〔201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前期已经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基础上,省政府对第二阶段(1979年至2000年期间)制发的省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目前,第二阶段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省政府决定,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不符合公平竞争和“放管服”要求的795件省政府文件,作废止处理;对所依据的文件已失效、阶段

性任务已经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1492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废止或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搞好政策衔接和落实。要按有关部署要求,对本级、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要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常态化清理机制,及时关注上级文件清理动态,与上级文件清理同步进行;在起草新的政策性文件时,应同步梳理与新文件内容相关的旧文件并列出目录,尽量整合相关内容,以新废旧;在文件制发审核工作中,对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和当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特别是对制发时间较久、与当前政策和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每年定期对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集中系统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95件) 2.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1492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附件1 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95件) 1.关于公布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名称的通知(鲁政发〔1979〕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9〕10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参照国务院机构简称,我们对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做了修订。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的《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供内部使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山东省公安厅(省公安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监察厅(省监察厅) 山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厅(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厅(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山东省审计厅(省审计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环保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 山东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林业局(省林业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监局) 山东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 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鲁政发[1998]6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8.09.15 【实施日期】1998.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知 (鲁政发[1998]62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奖励表彰是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奖励表彰制度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规定》发布后,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奖励表彰活动,在奖励表彰的种类、权限、周期、数量、程序等方面均应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再另设名目和打破周期部署奖励表彰事宜。为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制止和纠正“三乱”,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控制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的奖励表彰活动。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鲁政发[1990]114号、鲁政发[1991]141号及鲁政办发[1992]88号文件同时废止。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奖励表彰行为,调动全省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行政奖励表彰事项,应是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综合性,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事项。 第四条行政奖励表彰的给予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第五条行政奖励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农民实施奖励。 对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的奖励表彰活动,从严控制。

山东省农业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技术方案 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2-12-12 目录 第一章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方案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需求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设计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设计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组网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方案特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至臻高清.................................................................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多种会议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远程会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系统应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日常行政会议,农业农资等相关政策的传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远程指导灾区生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应对重大动植物疫情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设备技术指标及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KDV8000A多点控制单元(MCU).............................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KDV7920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KDV-NMS网管软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KDV-MCS会议控制软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的工作方案 【法规类别】11803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4 【实施日期】2018.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 的工作方案 (2018年5月4日) 为落实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就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以下简称“10+3”协调推进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聚焦“十强”产业和“放管服”、高层次人才、重大基础设施三大支撑,运用工程化的办

法,建立“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重大工程全面起势、尽快见效,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进原则 1.突出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要求,聚焦以“四新”促“四化”,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地,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突出统筹融合。坚持全省“一盘棋”,立足现有基础,强化统筹协调,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强化乘数效应。发挥各市特色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切实防止相互封闭、相互割裂。 3.突出项目支撑。建设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强化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大办)牵头协调作用,促进资源集聚、力量集中、政策集成,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展,切实防止泛泛谈、空对空。 4.突出环境优化。坚持“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智库支持”,以深化“放管服”为突破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新体制机制,营造一流环境,切实防止责任不清、边界不明。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 路服务区服务水平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提升高速公路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切入点。为加快服务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服务区转型升级,满足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出行需求,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高点定位,加强服务区建设和改造 1.优化服务区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经济实用,集约高效”的原则,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科学布局,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各服务区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着力打造区域中心服务区,整体提升周边服务区,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使服务区功能日益满足社会公众出行的多元化需求。 2.拓展服务区功能设置。 在提供旅客和车辆休憩、就餐、加油、如厕和车辆维修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服务功能,提供物流、客运接驳、旅游咨询、旅游集散、旅游产品展示、地方特产交易、高速公路救援、医疗救助等延伸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公路工程设计规范,研究出台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相关规范,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规范初步确定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按规定进行节地评价,服务区具体功能和占地面积等指标在设计阶段确定。 3.合理确定服务区建设规模。

根据车流、客流情况及功能定位,分类提出各服务区建设规模并预留发展空间。服务区停车场、公共厕所、加油站、车辆维修站、餐饮与小卖部等基本功能区用地面积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与服务区配套的客运接驳、物流中心、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应急保障、旅游咨询、旅游展示、特产经营、汽车露营地等拓展服务设施可与服务区统一规划、分别建设,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确定用地面积并单独计列。新建服务区基本功能区与拓展功能区为同一法人投资建设的,原则上统一规划、立项、征地、设计、运营,统筹组织建设实施。 4.努力提高服务区设计水平。 坚持高标准设计,设计风格要体现当地自然和人文特点,融入当地特色和文化元素,防止千区一面。要因地制宜布设服务区基本功能区和拓展功能区,合理分配各功能区位置和建筑面积,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使服务区功能布局更加完善科学。要加强方案论证,提前征求运营单位、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服务区建筑风格及设施布置,确保设计符合当地特点、符合实际运营需求。 5.有序推进既有服务区改造。 按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和建设规范,突出重点,科学组织既有服务区改扩建工作。服务设施老化或不足的,要加快实施改造,重点解决停车场容量不足、建筑功能分区和公共卫生间配比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确保满足实际需求并预留适度扩充空间;有条件的服务区,应采用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交通量已经或趋于饱和的,运营主管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加快实施扩容改造,或在上、下游路段加密服务区,科学分流,满足不同服务需求。 二、坚持机制创新,加强服务区运营管理 6.加强专业化经营管理。 择优引进社会知名品牌,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推进专业化、连锁化经营管理,统筹相邻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 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农党办字[2010]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3.02 【实施日期】2010.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党办字[2010]5号)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厅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厅机关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公推公选6名机关副处领导干部,现将《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略)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和厅机关副处领导职位的空缺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范围内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6名厅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公推公选的重要意义 这次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公信度的重要体现;是有效改善厅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广泛发现和储备人才的有效手段。通过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实现以德选人、以能力选人、以民意选人、以科学的方法选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山东省农业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山东省农业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战树毅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芳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庄文忠副厅长 陈群力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 专员 王培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于书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宣东副巡视员 周占升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卜祥联厅办公室主任 冯安昌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范永华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冯周安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处长 刘卫平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 刘子杰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褚瑞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于永德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曲国庆厅科技处处长 解洪起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李传府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宋永泉厅生态农业处处长 曲召令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赵洪亮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 苏桂林省果茶技术指导站站长 蒋庆功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 卢增全省植物保护总站站长 张汝安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 孙文军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迟斌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杨理健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兼知识社社长、总 编 王桂峰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庞茂旺省食用菌工作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周占升(兼)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张霞厅财务处调研员 董道慈厅财务处副处长 刘戈厅财务处副处长

徐大连驻厅纪检组副处长 李召国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孙明河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副处长范群英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主任科员范荣豪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于菲菲厅发展规划处科员 胡志华厅对外合作处主任科员 沙继红厅科技处主任科员 范作军厅种植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赵海军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科员 董梅厅生态农业处主任科员 丁习武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于谦林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科长 崔秀峰省果茶技术指导站科长 高瑞杰省土壤肥料总站副站长 张红梅省植物保护总站农艺师 苏衍存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科长 李龙凤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 段培奎省农药检定所副所长 赵树海山东农业知识杂志社副主编 贾爱琴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科长 于安军省食用菌工作站科长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 见》 (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现就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深化提升,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建成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37)(以下简称《建设规范》),查漏补缺、精准建设,改造升级、规范管理,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把我省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省70%以上的村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培育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5000个。 二、突出功能特色,实行分类推进 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依据资源禀赋,体现区域差异,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分类推进各类村庄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坚决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 (一)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按照《建设规范》的综合评价标准,美丽乡村要达到B 级标准以上。 1.基础设施完善。村内道路布局合理,主次街道硬化率100%,排水沟渠完整通畅;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亮化,路灯安装率100%,小巷胡同、宅间道路合理设置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 的意见》等三项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4]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2.14 【实施日期】2014.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等三项工作规范的 通知 (鲁政办发〔2014〕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邀请省政府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4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控制公文数量 1.能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不以省政府名义发文;可发便函的,不印发正式文件。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 下列情况不以省政府(含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或已公开全文播发见报的;现行文件仍适用的;上级文件明确具体,可直接依照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的;没有新的实质内容的;贯彻国家部委文件的;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的;部署以省政府名义主办各种活动的。 非紧急重要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发电报的不再制发文件。贯彻省政府文件需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的,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严格控制以召开会议名义突击发文。省政府部门不得将市政府是否印发公文作为考核项目。 因工作需要,部门重申、整合既有政策的,可以采取编印文件汇编的形式,不再制发文电。 2.除贯彻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发文外,每年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和25个。 各市、各部门要制定发文数量控制线。每年1月底前,各市、各部门要向省政府办公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7]32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办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7.11.22 【实施日期】2017.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32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团委、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简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将联合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优质培训资源作用,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热情,形成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农民工等人员创业能力,促进其成功创业为根本目标,以开展符合不同群体实际需求的创业培训为主要抓手,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教育、创业考评、试创业、创业帮扶、创业成效第三方评估等六环联动,政府、院校和相关企业合作推进,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培训体系;使创业培训总量、结构、内容、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需求相适应;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培训对象信息搜集处理工作。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中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摸清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底数、创业总体情况、创业培训需求等,为编制创业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建立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1.04.10 【实施日期】2011.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 备制度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大城市冬春蔬菜供应、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2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 知》(鲁政发[2010]10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城市蔬菜消费需求不断增加,郊区蔬菜生产萎缩,所需蔬菜尤其是冬春所需蔬菜主要靠长途贩运维系。由于冬春季节影响蔬菜长途运输的自然灾害多发,冬春季

节大城市蔬菜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都比较大。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是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大城市冬春蔬菜供应、平抑淡旺季蔬菜市场价格过大波动、稳定城市居民对蔬菜市场价格预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市要从促进蔬菜市场长期平稳运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建立本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为蔬菜保价稳供工作提供坚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10〕1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下发以来,我省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在缓解“三农”和小企业 融资困难、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 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原则上所

有县(市、区)都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济发达县或人口大县可适当增加试点数量。 允许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设区市可选择直管的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试点,试点条件包括: 1、申请试点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 2、开发区内设有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一般应具有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3、管理委员会下设相应的独立职能部门。 4、管理委员会具有承担试点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的承诺和能力。 5、开发区内有众多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 保税港区试点条件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二、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取消1.5亿元注册资本上限。对现有注册资本低于1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其增资扩股。 三、股东及持股比例 审慎选择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除满足现有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本县(市、区)销售收入和上缴税收前20强或近三年实现利润合计15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主发起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XX年以来,市委农办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XX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几年来领导班子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眼于增强战斗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几年来,认真贯彻XX年以来5个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党委、政府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党内制度和法规,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班子战斗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几年来,始终健全办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不动摇,坚持每年公布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坚持一个月两次的干部学习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读书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推行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积极举行农业形势报告会、青年干部读书会、农业干部学习周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室务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主任局长专题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

决策事前都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每年在为市委起草1号文件时,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不断完善内容,使文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每年在市“两会”召开之际,主动邀请农口、农业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我办召开恳谈会,共商农业农村发展大计。如“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就如何保持我市奶业健康发展,听取30多位奶农和奶品生产企业代表意见,促成了我市奶业政策的出台。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复杂、问题多、矛盾大的实际,以举行听证会形式成功处理了28宗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维护班子团结。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我们班子成员能战斗在一起,都是为了事业,彼此之间十分珍惜共事的机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事多通气,工作多商量,意见多交换,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了班子整体合力和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同时,班子领导坚持敢于负责,敢于揽过,为下属同志创造一个宽松放心的工作氛围,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着眼于增强决策力,不断创新发展思路 近年来,中央进一步突出了“三农”的地位,相继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紧密结合XX 实际,从工作方法上入手,从发展规律上把握,从关键环节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1.05.03 【实施日期】2011.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局(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3号),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构筑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就全面推进我省农超对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切实组织好农产品流通,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实施农产品农超对接,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供应链的优化,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培育;有利于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提

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者放心消费;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当前,随着超市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的提高、物流条件的改善、加工配送能力的增强,以及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集中产区的形成,全面推进农超对接的条件日趋成熟。各级商务、农业部门要从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搞好流通扩大消费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超对接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积极推动,扎扎实实地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连锁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加工配送为前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延伸产业链条,整合流通资源,创新流通方式,优化供应链管理,构筑起产销衔接、农商联动、便捷顺畅、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创新,要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多形式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配套完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对接环境。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作社的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引导鼓励超市、合作社和农民发挥各自优势,正确处理好对接各方利益关系,建立对接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合作社、消费者三方共赢。三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在推进超市与合作社对接的同时,鼓励支持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连锁企业经营实力、合作社生产能力、

工作总结---农业局领导班子

工作总结---农业局领导班子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恪守职责,自省从政,从严治政,团结和带领整个农业系统干部群众开创了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树立形象,努力发挥领导集体核心作用 作为一个领导集体,我们充分意识到整体形象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加强四方面形象塑造来推进领导集体的核心作用。 一抓领导形象的树立。着重加强学习。采取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举办学习班、安排专题自学等形式保证学习效果。班子成员都能采取占休息时间,挤应酬时间,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等办法,加强理论学习。同时响应县委号召,积极组织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二抓班子形象的树立。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重大问题,都召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共同决策,使班子内部保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最大限度

地减少和消除“内耗”。工作中提倡敢负责、敢批评精神,坚持以德服人,以绩取人。用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身的人格力量去感化、团结和说服周围同志,带好队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三是抓队伍形象的树立。坚持抓干部的“脑袋”,提倡做思考型、研究型、实干型的“三型”干部,要求全体干部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四是抓清廉形象的树立。开展“树立新形象、推动新发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录》,深刻认识周航、苏建国、陈根福等人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沦为囚犯演变过程,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集中学习理论文献和党政纪条规。做到每周学一篇,学精、学透。开好民主生活,进行自我剖析。邀请纪委、党校老师上一堂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课,拓宽了班子成员视野。班子每个成员还写出XX字以上的剖析材料,找出本人在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工作生活上做到以“公仆”身份置身于干部群众中,不搞特殊化,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用团结奋进、公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努力作反腐倡廉的表率。 二、与时俱进,当好参谋,努力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作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修 订)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7]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05 【实施日期】201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农业厅“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5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农业厅,挂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农业部下放省级农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化全省农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强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职责。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参与对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推进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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