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工作计划

2020年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工作计划
2020年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工作计划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工作计划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

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第二章生产保障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

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

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

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

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

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

应材料设备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

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

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

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一)单位液

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第九条调度指挥矿

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

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 (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 (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

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 (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 (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

(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 (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第十条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第三章采掘头面管理第十一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第十二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

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三条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第十四条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第十五条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第十六条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

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第十七条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第十八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 (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

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第十九条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第二十条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

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工作计划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第二章生产保障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

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

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

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

料的; (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第九条调度指挥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 (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 (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

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 (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 (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

现丢失,人为损坏的; (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 (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第十条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第三章采掘头面管理第十一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

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第十二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三条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

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第十四条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第十五条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

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第十六条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第十七条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第十八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

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

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

(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第十九条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

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第二十条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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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

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Word版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职责。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 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使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地建立起来,并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国家发布了多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中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有很多规定,例如196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劳动保护机构以及劳动保护专职人员、班组、职工等的安全生产职责都做了要求,为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1997年原国家劳动部又颁布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务必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并执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

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

XX煤矿技术员管理办法

XX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夯实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我矿生产安全,促进我矿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真做好本科、队的技术工作。 (二)深入实际,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和各类施工措施,杜绝无措施施工。规程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努力搞好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对已审查的规程要及时贯彻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方法,搞好小改小革,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四)积极主动提供各种资料及合理化建议,搞好技术档案管理,及时填写和报送图表,协助有关人员编写计划和措施,对业务部门要求审报的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 (五)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及三大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六)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当现场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落实人员进行处理。 二、任职条件 (一)热爱煤炭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

(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技术员及以上资格的技术职称,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备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组织指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创造性、协作精神。 三、选拔程序 各科工程技术人员由矿党政联席会按照各科室编制研究确定;各队分别推荐一名主管技术员和实习技术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系统领导审定后报政工后勤部备案。 四、考核及使用 (一)考核方式 技术员考核实行月度考核,百分制形式,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牵头,其它相关部门协调负责的办法进行。 每月从业务素质、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执行力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至90分为良好(不含80分),得分在60至80分(不含60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及以下为差。 科室技术员按职称交纳风险抵押金,高级职称3000元/月,中级职称2500元/月,初级职称2000元/月。 科室技术员抵押金的考核奖惩兑现,按月考核月兑现的办法进行。 经过考核,为“优秀”格次的,100%兑现抵押金;为“良好”格次的,兑现抵押金的80%;为“合格”格次的,兑现抵押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438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Coal mine prod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

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煤矿必须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矿井还必须配备防突及瓦斯抽采技术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 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 (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三下”压煤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

矿场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正规化管理,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白勺安全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集团公司兼 并重组煤矿白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组织框架管理模式,生产技术管理实行三级运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白勺 管理体系。集团公司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技 术管理,生产技术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子 公司白勺生产技术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子公司对下属兼并重组煤矿 直接管理。对应白勺子公司、矿设置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白勺生产和技术管理体系。兼并重组煤矿要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 构,严格责任划分,负责本矿井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发展规划等 工作,负责矿井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初审、新井建设过程中重大技

术方案、改扩建等重大技术项目白勺审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兼并重组煤矿白勺采煤、掘 进、 轨道运输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生产经营计划、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井建设组织等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相 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白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向兼并重组煤矿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白勺各类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审查兼并重组煤矿年度和季度建议计划,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落实月度计划。考核兼并重组矿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所属矿井白勺生产例会和技术例会,及时掌握兼并重组矿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和生产调度工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为集团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负责对兼并重组矿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白勺指 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

煤矿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煤矿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煤矿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井下文明生产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一缘煤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巷道文明生产区域划分: 1、文明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原则上以谁作业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为依据,未移交时由施工单位负责直至移交,移交后由接受单位负责。 2、施工巷道质量标准化必须达到移交标准后才能移交,移交后其文明生产由接收单位负责。巷道移交时必须由生产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移交队组和接受队组进行现场验收,办理巷道移交手续,经双方签字认可进行移交,移交后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由接受单位负责。 3、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后,原则上接收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实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分管内部必须经分管矿长同意,到质标办备案。 4、巷道文明生产管理单位负责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巷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隐患专业科室指定专业队组负责进行整改。 二、巷道文明生产标准 1、巷道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锚网巷道支护完整、有效,无失修巷道。 2、巷道内无淤泥、积水(长5m,深0.1m)积水地点应水窝,必要时应

设置过滤池和沉淀池,水沟畅通,必要时应用木板(或其它材料)封口,防止人员误入。 3、巷道内无浮煤(矸),粒度不大于50mm,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无杂物(废旧塑料袋、散放的材料等)。 4、人员集中的地点应设垃圾箱。 二、料场管理总体要求 1、所有材料、设备的码放必须距离轨道500mm以外,每种材料码放的间距不小于700mm。 2、生产性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分类码放,材料、设备码放要成线,坏设备不能在井下维修的要及时升井,严禁在巷道内存放。 3、所有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必须挂牌管理,牌板悬挂牢固,放置在材料垛的正前方或正上方。标志牌要写清设备的型号、材料种类及数量等内容。 4、料场要选择在顶板支护完好,通风良好和无淤泥积水的地方。 5、料场要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无废旧塑料袋及其它杂物。 三、各种材料码放标准 (一)坑木材料码放标准: 1、坑木材料必须按种类和长度分别码放,严禁混放。 2、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防止倒塌。 3、坑木材料码放必须整齐,行人侧成一直线。 4、长度小于1.5m的半圆或木垛料层与层之间应横竖交错码放。大于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5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平陆晋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陆晋平煤业)生产技术管理,理顺采区、工作面的设计报批程序及图纸的发放程序,细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程序,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陆晋平煤业井下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凡参与采(盘)区图纸设计报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

技术人员,参与会审图纸、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主任工程师必须是经平陆晋平煤业的认命。 第四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对采(盘)区、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不断完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管理,总结本季度技术管理情况,对下季度技术管理作出具体安排和布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平陆晋平煤业成立技术管理组,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成技术管理网络。 组长: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煤矿各生产系统(环节)所具备的煤炭综合生产能力,以万吨/年为计量单位。 煤矿生产能力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所确定、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登记的生产能力。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因地质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煤炭生产许可证原登记的生产能力不符合实际,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变更登记的生产能力。

第五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登记的生产能力(以下统称登记生产能力),是煤矿年度煤炭产量的最大值。 煤矿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实施监管。 第六条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并直接负责中央煤炭企业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第二章设计生产能力 第七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设计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煤矿设计的规定和规范,综合资源条件、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规范,脱离客观条件,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生产能力。 第九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关于煤矿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对煤矿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确定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对不符合国家关于煤矿初步设计规定和规范的,不予通过。 第十条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煤矿初步设计组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 式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必须把生

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六枝特区湘发煤矿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四年

一、矿井进展规划、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治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进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加强企业中、长进展期规划的治理,规范“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进展。为此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制度 (一)治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治理由矿长负责,分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治理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包括地测防治水专业、机运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治理部门治理职责: 1.经营治理部:参与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打算指标。 2.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编制落实人职员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打算。 3.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4.机电科: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依照“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供水、供风、供液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5.通防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打算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打算。 依照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决策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 (一)治理职责与分工: 1.矿级治理层是本矿的总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进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进展战略; 2.总经理会是本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进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矿长是公司第一治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对日常治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治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进行决策。

某煤矿生产管理规定(doc 84页)

某煤矿生产管理规定(doc 84页)

某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

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生产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矿利用生产平衡会、调度会和工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科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矿安全生产平衡会每逢1、11、21日召开。上午8:30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下午15:00时,全矿所有副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工科负责点名,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者要每人罚款1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并给予通报。 每天生产调度会16:00时开始召开,生产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 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及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

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第6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隶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管理 第7条盘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盘区设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38481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 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切实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结合煤炭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能公司所属煤炭生产承运单位、袁大滩矿业公司。 第二章强化预防重大事故的基础管理 第三章建立预防重大事故责任体系。袁大滩矿业公司、各煤炭生产承运单位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安全第一责任者的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

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对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袁大滩矿业公司要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办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完善预防重大事故技术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五条合理优化生产布局。袁大滩矿井开拓、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形成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及其它灾害治理系统后,方可施工回采巷道。矿井、采区、采面的通风、防灭火、供电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等系统必须满足灾害治理需要,采区和采面接续时间满足灾害治理的时间要求。 第六条严格矿井设计管理。袁大滩矿要制定设计管理

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天普煤矿 生 产 组 织 管 理 办 法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内部各种生产关系,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协作意识,保持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使我矿生产组织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考核科学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调度会议制度 1、每天7:00准时在矿三楼会议室召开生产调度会,全矿副矿长、部室部长、区队队长必须参加(队长因入井、请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并指派副职参加)。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迟到、早退罚款50元,旷会一次罚款100元。 3、参加调度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专用记录本,并做好会议记录,否则对参会人员一次处罚50元。 5、为压缩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应加强会前沟通,发言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严禁推脱责任,原则上早调度会07:30以前结束。 6、调度会议上布置的工作,参会人员负责传达落实,业务部室监督落实情况,没有按期落实办理的,对参会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调度管理 (一)早调会汇报程序: 采煤队掘进队巷道维修队机电队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为了提高会议效果,要求每个人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班中汇报 A、各工队向矿值班矿长汇报:要求各队长跟班队长,每班按班初、班中、班末三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度、存在问题。 1)班初汇报当班出勤人数、现场安全状况、当班计划;班中汇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班末汇报当班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障碍、停电、供排水等影响正常生产等各类事件。 B、瓦斯检查员汇报 1)瓦斯检查一般三汇报: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交接班时、班中、班末、一炮三检汇报。 2)通风设施构筑物检查情况汇报。 C、安全检查员汇报: 1)当班交接班工作地点情况,存在的隐患、现场处理措施、行走路线。 2)事故汇报:发生事故、现场立即向矿值班矿长汇报清楚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矿值班矿长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主任、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管矿长、行政一把手同时通知救护队、医院,并汇报集团公司。 D、生产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 1)影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影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 2)影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影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新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平陆晋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陆晋平煤业)生产技术管理,理顺采区、工作面的设计报批程序及图纸的发放程序,细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程序,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陆晋平煤业井下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凡参与采(盘)区图纸设计报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技术人员,参与会审图纸、作业规

程及操作规程的主任工程师必须是经平陆晋平煤业的认命。 第四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对采(盘)区、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不断完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管理,总结本季度技术管理情况,对下季度技术管理作出具体安排和布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平陆晋平煤业成立技术管理组,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成技术管理网络。 组长: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指挥部等各部室的单位正职、主任工程师和技术员,井下队组的队长和技术员。 第二条职责 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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