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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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

201 7 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 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

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P30.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

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

6个月的宽限期。 P30

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

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P32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

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P37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

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P4 0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

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个月,若超过 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P44

7、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

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P51

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 3 个月前,申

办资质延续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

本的25% 。 P 63(下二)

9、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P56

10、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

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 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P56

11、(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P57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P57

13、《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

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P 57

14、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2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结果15日内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遗失补办的,先报上声明(先挂失)申请补办,2日内办理完毕; P64

15、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12种信用不良的,不

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P 64

16、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 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3年,并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P7 4

17、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 5个工作日内

报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P 77

18、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P87

19、招标人应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合理的时间,即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截止

日10天前提出,3日内答复,期间暂停投标活动 P8 7

20、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间不少于5日,有异议的在发售截止时间2

日前提出,3日内作出答复,期间暂停投标活动。 P 88

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定立书面合同。 P9 0

2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投标保证金在第二阶段提出,估

算价的 2%,最高不过80万,撤回的5日内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P9 4

23、招标人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间提出,3日内答复。P98

24、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 15日内确定中标人,

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

之日起 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5、招标投标投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10日内投诉,3日内取得是否受理,受

理30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P99

26、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 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

为 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时间一般为3年。 P1 16

27、招投标违法记录公告期限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其建立的公

告平台和省发改委网上同时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

6个月。长于6个月的,从其决定。 P1 16

28、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的:交工日——提交结算日——起诉日的顺序计 . P13 0

29、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算起 . P13 1

30、(重点记)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 /被代理人未

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人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的应以

通知方式作出;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 P13 6

31、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P139

32、合同解除的程序: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期限有异议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3个月。 P140

3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定力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定力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1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P1 4 5

34、※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 N< 1年的,试用期≤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年≤ N < 3年的,试用期≤ 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 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 80% 。并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P1 46

35、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合同文本

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发生纠纷用人单位违约,工会依法要求,有争议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P1 4 6

36、※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1 4 8

37、有3中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P1 49

38、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10%以上,用人单位提前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个月之内重新招

人的应当通知被裁人员,优先录用。 P1 5 0

39、※(重中之重):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1年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也按1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3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向其支付经济

标准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P1 5 1

4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200 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P1 5 2

4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P1 5 2

42、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h,因特殊原因的,在保护劳

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h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h,紧急处理、

抢修的不受限。 P1 57

43、高于正常工资报酬标准:延长时间的,≥150%;休息日又不能补休的

≥200%;法定休假日≥300%。 P1 57

44、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P1 6 1

45、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前用人单位及本人累计缴费1≤N<5年,领取事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个月;累计缴费5 ≤N< 10 年,领取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 10年,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 P1 6 2

46、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15日内告知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P1 63

47、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年,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

请 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对于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1 65

48、买卖合同解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全部支付或解除合同。 P 1 7 5

49、民间贷款利率不得高于4倍银行同期利率。超出利息不予以保护。 P 177

50、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 20年,超过部分无效,续租也是20年, 6个月以

上的应当定书面合同。 P 178

51、借款支付利息、租金支付期限不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交易习惯的,不足1年的,届满时支付;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

满1年的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不支付,解除合同。 P 17 6 P 179

52、在城区内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申报。 P 191

53、土方作业阶段,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小于1.5m,结构施工、装饰装修阶段

小于0.5m,场界四周 0.08毫克/m3。 P 194

54、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每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t。 P 199

55、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力争建筑垃圾达到 30% ,拆除产生的大于

40% ,填埋铺路力争大于50% 。 P2 00

56、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图纸会审时,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就地

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70%以上。 P2 07

57、非传统水源利用和循环再利用量大于30%。 P2 08

58、临时用电及照明,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

利用率大于90%。 P2 09

59、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人民政府划

定保护范围;市区的,1年内有核定发布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P2 14 60、任何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接报后,

无特殊情况,应在 24小时内到现场,并在 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P2 16

6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年,有效期满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

月办理延期手续。但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

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P2 21

6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 P2 28

6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 P2 29

6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安全培训,每年20学时。 P2 35

65、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经验丰富的师傅(一般具备中级工以上,3年以上工作经历)带领下,实习至少 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P2 3 6

6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均需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P2 41

67、危险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 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 P24 5

6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工程造价,矿山工程2.5%;房、水、电、铁、轨工程 2% ;市、机、港、路、通、化1.5%;P246

69、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报价不得低于总额90%;安保支付费用不明的,预付<1年,50%;≥1年,30%。 P24 7

7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 30日内办理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P249

7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清楚且明确的 15日内决定)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应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进行。对市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15日内向省(高一级)级再提,结论为最终结论, 1年内可申请复查鉴定。 P254

72、关于工伤事故的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73、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1 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预案演练及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P266

74、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P266

75、施工生产安全施工报告程序:现场人员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1小时内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P267

76、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补报要求: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施工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补报;交通施工,火灾事故是 7日内补报。P268

77、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许情况下可延长时限,但最长不超过60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P270

78、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 15日前,向工程在地县以上建设部备案。P276

79、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复审与修订,一般是实施后 5年1次。P287

8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等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少于30%。P297

81、建设工程质量施工报告制度:特别重大,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的有关部门,每级上报的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P313

82、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315

83、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未报送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的,处以罚款。 P315

8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P316

85、环保部门自收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建设单位应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超过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予以罚款。 P317

86、竣工结算文件审查期限:从接到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00万以下,20天;2)500-2000万,30天,3)2000-5000万,45天;4) ≥5000万60天。简记: 5-2-5,2,3,,45,6 审核期限未约定,国家没规定的按28天算。

P320

87、建设工程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P323

8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P324

89、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可有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日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P327

90、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5%比例进行计算,

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日内会同承包

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

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收到后14日

未答复,催告14日后仍未答复,设为认可申请。 P327

9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15日内)提出,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 15日内作出裁决 P336

92、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5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

件≥10日. P341

93、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为 2年;短期诉讼(人身伤害赔偿、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不合格商品)时效为 1年;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贸易

和技术进出口诉讼时效为 4年、海上货物运输诉讼时效为1年;权力最长保护

期间:自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计算,时效为20年。 P344

94、在诉讼时效中止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

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P345

95、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3个月内审结,适用于普通程序审

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

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P347

96、法院收到起诉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起 15日内

提出答辩状。 P347

97、诉讼文书送达方式中,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P348

98、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 5日内将上诉状

移交原审法院。

99、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应后 6个月内提出。 6个

月内后知道法律变更或审判人员贪污受贿,自知道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 P351

100、民事诉讼的执行案件的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

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 10日内提出。 P352

101、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2年,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最后1日起

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上诉。被执

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15日内不执行的,向委托地上级法院执行。P362

10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提出。P359 人民

10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可以委托当地事人。仲裁中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

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的,解除保全。P360

104、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

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105、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为 2年,在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最后1日起计算。P362

106、人民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生效之日 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

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之前只具有法律效力。P365

107、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

双方代表举行调查会。调查会结束后14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P369

108、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上三级尚未设立的,省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满1年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P372

109、行政许可决定一,申请人提供资料符合的,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

出书面的行政许可;除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 20天内决定,20天

定不了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天。

110、行政许可决定二,采用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

得超过45条,45天定不了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15天,并告知申

请人。P373

111、

112、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的

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可以自期限届

满3个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申请前,应当催告,催告书送达10日后

未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P375

11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

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

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自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P378

114、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15、行政争议未经过行政复议,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但不服的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均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书或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2018 一建法规时间点记忆

2018 一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里有很多时间节点,1 小时,2 小时,3 天,5 天等等,大家是不是记的非常辛苦,今天金宝岛教育把2018 年一级建造师时间考点进行了大集合,让你不再畏惧《工程法规》。 0 小时——同一时间内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 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 小时。 3 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 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4 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 小时。 24 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 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 小时内予以答复;48 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 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 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 3 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 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 日。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相关总结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 满前6个月的宽限期。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 不提供驳回;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连带 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 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 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城市维护建设税:社区市7%,县城、镇5%,不在县城、镇1%。教育附加费3%。 8、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9、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3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

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10、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 于30%。 11、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 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 日起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 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5、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 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2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结果15日内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遗失补办的,先报上声明(先挂失)申请补办,2日内办理完毕; 16、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12种信用不良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 增项申请。 17、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 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并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1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部和有 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一建法律法规时间点汇总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 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

一建考试法律法规总结

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P98) 一、0 小时类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 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 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 小时。 三、3 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四、4 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 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 小时(2日)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

2017年一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施工企业与一仓储中心签订了仓储合同,合同约定:签约后一周内交付货物, 届时合同生效。施工企业有权?……提取或…?提取货物,关于该仓储合同的说法, 正确的是()。 A. 该仓储合同签订即生效,不以交付为要件 B?如施工企业逾期提货,其有权拒绝仓储中心加收仓储费 C. 该施工企业向仓储中心交付货物时合同生效 D. 如施工企业提前提货,则有权要求仓储中心减收仓储费 答案:C 解析:超纲:附生效条件合同 2.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吊通投标情形的是()。 A. 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B.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D. 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答案:A 解析:P94-95 3.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不会产生行政责任

B. 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 C. 只有经过再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才可能延期 D. 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影响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答案:B 解析:P221 4、屮建设单位拖欠乙施工企业工程款,乙发函催告屮还款。乙的催告行为在提起诉讼时产生的效果是()。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 诉讼时效的延长 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答案:B 解析:P345 5、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用不同 B. 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不能高于法定保修期限 C. 丄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与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年限无关 D. 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丄程实际竣工之日 答案:A 解析:P325 12?关于保险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时仪器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

2019年一建-法规-时间与数字等归纳总结-高效

2016年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限为 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3、 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处以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 行期界之日起 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 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 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 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处 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 10、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12、(非常重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 16、 18、特级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一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企业具有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企业具有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19、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按照技术特点和工程性质划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分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1至3个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序列分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 20、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21、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4、施工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人的,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25、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

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和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

施工管理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 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 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由监理人

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书签发之日起3年提出申请。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⑤年龄超过65 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2014年一建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记忆归纳背诵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在期满前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处 作权和商标权,处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保证)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 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处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可证。 12 的申请办法施工许可证。 13、(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4、(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5、《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 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6、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p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 p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药事管理与法规时间总结 (一)处方限量 ①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适当延长的情况 ②门(急)诊患者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关键词:注射一次,控缓7日,其他3日) 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④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用量 ⑤一类精神药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用量。 ⑥二类精神药品: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可适当延长的情况:慢性病或特殊患者总结:注意上述几种情况的对比,尤其是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不同患者的适用情况。 ⑦一次常用量的情况: a门(急)诊患者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b需要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c盐酸二氢埃托啡,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d盐酸哌替啶,仅限医疗机构使用 ⑧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⑨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二)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的情况总结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 (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2、超过有效期两年的情况总结

法规各种时间汇总(表格、图示)

一建法规时间汇总——陈洁 知识产权保护期及起算点: 2、保证期间: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照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4、建设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年≧施工合同价50%;工期超过1年≧施工合同价30%。 5、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时间对比: 6、建造师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延续注册的,有效期3年。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招投标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9、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1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1、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实际竣工之日或按法律法规确定的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烂尾工程)起计算。 12、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订立: 1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4、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15、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6、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7、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20、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1、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22、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资质证书期限: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1.二级建造师中法律法规有关时间的总结 2.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 热付连带责任。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年。 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 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 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8.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9.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 物品除外。 10.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 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12.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 1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5.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20年一建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时间期限考点汇总 1、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不动产物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5、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开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6、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只是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7、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8、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9、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0、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 3 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11、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1)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2)因执业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3)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4)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1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 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1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14、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一建《法规》关于时间的总结 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更多资料关注微信公众号daofeng5666;一建交流群65528086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法律法规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 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 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5.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 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7.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8.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 地使用权、④地役权)、担保权(抵押、质押、留置) 9.①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10.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2)附 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11.地役权的设立: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2)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 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4)土地上已经设立了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12.地役权的变动:1)需役地及需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2)供役地及供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 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13.1.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2.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4.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因此国有土地使用 者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5.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6.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以后不再承担责任。 17.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 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8.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9.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3)

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 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 2 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 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 工满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3 年。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 3 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 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 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 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⑤年龄超过65 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 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 5 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9、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监理师等注册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 停止执行 1 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行资格证书,5 年内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终生不予注册。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型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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