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Q/CDT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CDT 010 0003—2011

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2011版)

2011-03-发布2011-03实施

目录

1总则┅┅┅┅┅┅┅┅┅┅┅┅┅┅┅┅┅┅┅┅┅┅┅┅┅┅┅┅┅┅┅┅┅┅ 1 2火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1 火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1 火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2

3 风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7

风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7 风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7

4 水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8

水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8 水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9

5 附则┅┅┅┅┅┅┅┅┅┅┅┅┅┅┅┅┅┅┅┅┅┅┅┅┅┅┅┅┅┅┅┅┅┅ 10 附录一主辅设备、主要保护和仪表┅┅┅┅┅┅┅┅┅┅┅┅┅┅┅┅┅┅┅┅┅┅┅12 附录二障碍分析报告格式┅┅┅┅┅┅┅┅┅┅┅┅┅┅┅┅┅┅┅┅┅┅┅┅┅┅┅13 附录三设备障碍明细表┅┅┅┅┅┅┅┅┅┅┅┅┅┅┅┅┅┅┅┅┅┅┅┅┅┅┅┅14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及标准化委员会工作安排制定的。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泽光、张文祥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刘银顺、王博

本标准批准人:金耀华

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1 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虽未构成事故但性质或程度已对安全生产构成了威胁,特制定本标准。

凡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但达到本标准条件之一者均应认定为设备障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标准或降低标准,对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标准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和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2 火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火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10kV(6kV)供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

发电机组、35~220 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尚未构成事故者。

供热发电机组对用户供汽参数(如流量、压力、温度等)低于最低规定值,时间超过72小时。

汽轮机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汽轮机启停过程中,调速汽门误动或拒动。

(2)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

电气一次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或一台主机组实际出力下降50%以上,时间超过15分钟;或一台机组出力下降到零。

(2)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无功出力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或一台调相机机组(包括调相运行的发电机组)的无功出力下降到零。

(3)发电机异步运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时间。

(4)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任一段母线被迫停止运行。

(5)35~1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电气二次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发电机组、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

(2)110kV及以上线路瞬间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不成功。

(3)切机、切负荷、振荡解列、低频低压解列等安全自动装置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4)PT二次回路短路或CT二次回路开路,造成主设备损坏。

(5)计算机监视和操作系统失灵,造成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6)发变组保护装置或线路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造成发电机组和线路跳闸。

(7)快切或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失灵,造成高压厂用母线失电。

(8)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造成机组和线路被迫停止运行。

(9)发电机组或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主保护全部因故障退出运行。

(10)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由于通讯失灵造成延误送电或扩大事故。

热工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机组运行中重要水位监视(如汽包水位、除氧器水位等)全部失去。

(2)机组运行中热工DCS系统失灵,时间超过1小时。

(4)热工所有测量仪表全部失灵。

化学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酸、碱、氨水等液体大量向外泄漏,已构成环境污染事件。

(2)水、汽质量劣化到三级处理值,时间超过4小时。

(1)输煤皮带因撕裂、着火等,造成皮带报费。

(2)燃油大量泄漏,超过5吨。

(3)污油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超过1吨。

(4)燃油系统着火。

环保设施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间超过48小时。

(2)运行中锅炉烟气旁路挡板应开未开,造成MFT动作停炉。

(3)脱硫CEMS系统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4)环保设施控制系统失灵,被迫退出运行,时间超过168小时。

(6)环保设施未能与机组同步投入运行,时间超过168小时。

火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及一类障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二类障碍:

主要辅助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2)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小时。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启动后,需要重新停运返修。

(4)主要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后,需要申请低谷或系统调峰停运处理。

(5)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锅炉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锅炉灭火。

(2)运行中锅炉参数(如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或压力等)异常,影响机组降出力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3)制粉系统爆燃,造成设备损坏或防爆门动作;或制粉系统堵塞,影响机组出力。

(4)锅炉粉仓粉温达100℃,时间超过4小时。

(5)捞渣机单台故障停用,时间超过6小时。

(6)碎渣机单台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7)灰渣泵全停,时间超过2小时或造成前池溢流者。

(8)电除尘器任一通道全部停用,或任一通道发生二分之一电场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

(9)任一除灰管线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0)石子煤冲洗系统故障停运,磨煤机干排石子煤,时间超过24小时。

(11)运行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门拒动或动作后不回座。

(12)锅炉四管泄漏,汽包水位无法维持,影响机组出力。

(13)运行中的减温减压器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6小时。

(14)工业锅炉、生活用锅炉、气瓶以及非生产用压力容器爆炸。

汽轮机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汽轮机调速保安系统异常,引起机组负荷波动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2)机组参数(如振动、瓦温、真空等)异常,影响机组降出力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3)汽轮机轴瓦及其油系统漏油引起冒烟者,或轴瓦磨损、未构成事故者。

(4)汽轮发电机组轴振超过报警值,机组降出力运行。

(5)汽轮机启停过程中,高、中压缸上、下温差超过规程规定允许值。

(6)未及时调整汽封,造成汽轮机油中含水超标。

(7)汽轮机停运中汽缸进水、进汽未造成严重后果。

(8)氢(空)气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造成氢(空)气冷却器温度升高。

(9)冷油器、补水箱、凝汽器等设备及主要汽水、油管路发生故障或损坏被迫停止运行,未构成事故者。

(10)给水泵、循环泵、凝结泵、射水泵(真空泵)、内冷水泵、盘车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11)汽机高压加热器泄漏或全部停用。

(12)凝汽器铜管泄漏造成凝结水质严重污染。

(13)机外管泄漏,影响机组出力。

(14)水源管线泄漏停运。

电气一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发电机、调相机启动中空载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30%以上。

(2)水内冷发电机断水,引起信号动作;氢冷发电机冷却器断水,引起热氢信号动作;发电机、调相机静子温度超过规定(具体数值由各企业自定)。

(3)氢气管路或发电机漏氢,导致机组降负荷或补氢量24小时超过100立方米。

(4)发电机内进入透平油,24小时内各班连续放油量累计超过20公斤。

(5)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被迫停用;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运造成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时间超过24小时。

(6)远方控制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分头失灵。

(7)6~10kV小区配电室、箱式变压器、公用配变的变压器烧毁。

(8)10kV及以上消弧线圈、电抗器、避雷器、电容器组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9)6~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10)误(漏)拉合断路器(如误解、合环;误停、送电等),误拉合400V及以下刀闸。

(11)3kV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

(12)3kV及以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中失灵,影响了正常操作。

(13)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14)开关液压(气动)操作机构频繁打压或严重漏油(气),造成机构闭锁,时间超过4小时。

(15)3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16)3kV及以上母线产生电压谐振,造成设备损坏。

(17)非直接接地系统发生永久性单相接地。

(18)事故照明自投不成功或照度达不到要求,影响运行处理。

(19)不停电电源(UPS)故障停运,影响机组出力。

(20)保安电源不能正常备用,时间超过4小时。

(21)40kW及以上电动机损坏,时间超过48小时未能修复。

(22)3kV及以上电气设备由于试验错误,导致绝缘击穿。

(23)3kV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相接地。

(24)6~10kV架空线路倒(断)杆塔。

(25)电缆夹层或电缆沟起火。

电气二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发电机、调相机瞬间失磁,影响机组出力;

(2)工作励磁机故障被迫改用备用励磁机。

(3)发电机转子回路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4)一台励磁整流柜故障,影响机组强励功能,时间超过12小时。

(5)励磁调节装置一台故障,影响励磁调节功能,时间超过12小时。

(6)主要电气保护和自动装置拒动、误动(含由于人员误动、误碰造成);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漏)停(包括压板)。

(7)发变组主保护非计划停运,导致主保护非计划单套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

(8)110kV及以下线路、母线主保护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9)220kV及以上线路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6小时。

(10)10kV及以上线路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未退,被及时发现。

(11)主要电气仪表(含自动记录装置〉失灵或停用,影响运行人员监视、调整,时间超过24小时。

(12)运行中厂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快切)装置失灵。

(13)直流系统任一母线失压,时间超过30分钟。

(14)直流系统永久性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15)直流控制、保护回路总熔断器熔件越级熔断或其备用电源(UPS)退出运行,失去备用。

(16)通讯、自动化或远动设备故障,影响了发电设备的运行操作、电力系统正常调度或事故处理。

(17)载波和无线通讯设备(含微波)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小时;架空明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 8小时;通讯电缆(含光缆)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8)调度通讯电源全部中断;调度总机失灵,时间超过10分钟;生产系统电话故障停用,时间超过30分钟。

(19)通信电路非计划停运,造成远方跳闸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置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时间超过30小时。

(20)远动装置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21)由于计算机故障导致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单机系统时间超过36小时,双机系统时间超过2小时。

(22)由于通讯电(线)路(通讯)和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

(23)雷击造成通讯中断。

热工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热机保护和自动装置拒动、误动(含由于人员误动、误碰造成);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漏)停(包括压板)。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热机保护及自动装置。

(2)主要热工自动调节装置故障停用;计算机系统故障,影响了运行操作或调整。

(3)热工BMS、DEH保护系统显示器CRT死机,时间超过4小时。

(4)热工DCS系统机柜死机,时间超过2小时。

(5)热工DCS系统单台CRT死机,时间超过24小时。

(6)主机轴系检测系统失灵。

(7)辅机热工主要保护退出运行,时间超过6小时。

(8)炉膛火焰监视装置全部失灵;任一火焰监视没有显示,时间超过24小时。

(9)锅炉汽包工业水位电视单侧失灵,时间超过6小时。

(10)机炉各风机或水泵联动装置、机炉各阀门电动调节装置失灵,时间超过4小时。

(11)主要热工仪表(含自动记录装置)失灵或停用,时间超过8小时。

(12)热工的过程报警、事故记录或操作记录等不全,影响了事故分析。

(13)AGC退出运行24小时及以上者。

化学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水处理设备(含凝结水处理)故障停运,影响机组降出力运行。

(2)制氢设备故障,影响机组降出力运行。

(3)发电机氢气纯度、湿度超过规程允许值24小时。

(4)汽、水质量出现异常,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

a) 水内冷发电机的内冷水电导率不合格,时间超过24小时。

b) 化学除盐水电导率或二氧化硅不合格,时间超过24小时。

c) 循环水达不到控制指标(包括浓缩倍率),时间超过24小时。

d) 蒸汽的钠或二氧化硅含量不合格,时间超过8小时。

e) 凝结水、给水、炉水质量劣化到二级处理值,时间超过24小时。

表、氢纯度表等因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5)氢气供应不足或氢气系统漏氢(含发电机本体),使发电机氢压降低超过20%或使氢气纯度下降低于96%。

(6)酸、碱、氨水泄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者。

(7)储存有害或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发生泄漏。

燃煤贮运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任一条输煤皮带故障失去备用,时间超过24小时。

(2)输煤皮带损坏纵向撕裂超过20米或横向断裂。

(3)大型输煤、卸煤机械设备(如龙门吊、桥吊、码头吊、翻车机、波轮机、轮斗机、机车等)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4)原煤仓空仓或蓬煤,造成磨煤机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小时。

(5)煤场、筒仓、煤粉仓、原煤斗等处煤粉自燃,时间超过2小时。

(6)输煤程控系统全部死机或失控,时间超过2小时。

燃油贮运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卸油、储油、供油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2)燃油泵房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警戒浓度时。

(3)储油罐油温超过规定。

(4)燃油压力低至锅炉OFT动作值。

(5)锅炉来油总速断阀拒动、误动。

(6)污油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不足1吨。

(7)燃油泄漏,超过1吨,不足5吨。

环保设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间超过24小时。

(2)运行中锅炉烟气旁路挡板打开,时间超过4小时。

(3)污染物去除效率低于“环评”规定值。

(4)出口SO2不能满足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

(5)吸收塔两套在线pH计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6)脱硫CEMS系统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7)脱硫废水系统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其它

(1)消防水系统故障停运,时间超过4小时。

(2)氧气瓶、乙炔瓶、压油槽、储气罐等各种压力容器发生爆裂。

(3)油、水、风阀门或管路等破裂损坏,造成机组降出力运行。

(4)各种油类、油脂串入蒸汽系统或生活用汽系统。

(5)冬季由于人员过失发生设备管道冻结或损坏者。

(6)MIS系统故障停用,影响生产或管理正常使用,时间超过24小时。

(7)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设备或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8)由于生产用油等化学用品泄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9)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车辆、运输工具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10)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千元及以上,不足7千元。

3 风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风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风力发电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30天。

(2)风电场单元汇集线路或整条集电线路故障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3)由于人员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风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4)多台风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时间超过3天。

(5)风机变压器故障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6)35kV线路故障引起风电机停运,时间超过36小时(自然灾害除外)。

(7)风电场异常运行,引起全场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的值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

(8)变电所(站)异常运行,引起全场无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的值低1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

(9)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10)主变压器非全相运行。

(11)15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12)35~22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13)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

(14)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保护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小时。

(15)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倒塌。

(16)风电场所有设备监控系统失灵,时间超过24小时。

(17)雷击造成风电设备损坏。

风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主要辅助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风力资源不足除外)。

(2)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小时。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启动后,需要重新停运返修。

(4)主要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后,需要申请低谷或系统调峰停运处理。

(5)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6)一般辅助设备故障或损坏,在72小时内未恢复运行或备用。

风力发电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运行中单台风机被迫停止运行(风力资源不足除外)。

(2)运行中单台风机设备异常,被迫降出力运行,时间超过72小时。

(3)运行中单台风机的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时间超过72小时。

(4)运行中单台风机的刹车系统失灵。

(5)风机各液体管路,油箱、部件,气体装置(如液压油、齿轮油、冷却水、氮气等)发生泄漏,时间超过24小时。

电气一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运行中风机变压器被迫停止运行。

(2)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被迫停运;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运造成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时间超过24小时。

(3)远方控制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分头失灵。

(4)6~10kV小区配电室、箱式变压器、公用配变的变压器烧毁。

(5)3kV及以上断路器发生拒动或误动。

(6)开关液压(气动)操作机构频繁打压或严重漏油(气),造成机构闭锁,时间超过4小时。

(7)风电场架空线路导线断线。

(8)3kV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相接地。

(9)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着火。

电气二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风力机械保护装置拒动、误动;误退、误投。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风力机械保护装置。

(2)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

(3)3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4)3kV及以上母线产生电压谐振,造成设备损坏。

(5)3kV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

(6)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主保护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7)10kV及以上线路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未退,被及时发现。

(8)故障录波器、保护装置事故追忆等应启动未启动或录波、记录、测距等功能失常,影响事故分析者。

(9)母线PT二次失压,时间超过12小时。

(10)主要仪表(包括电气、热工)失灵或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

(11)直流系统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12)载波和无线通讯设备(含微波)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小时;架空明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 8小时;通讯电缆(含光缆)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3)摇控、摇测或摇调失控,时间超过12小时。

其它:

(1)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设备或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2)由于生产用油等化学用品泄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3)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车辆、运输工具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4)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千元及以上,不足7千元。

4 水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水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水力发电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水力发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2)水电站(厂)异常运行,引起全站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的值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

(3)水电站(厂)变电所异常运行,引起无功出力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

(4)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5)主变压器非全相运行。

(6)15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7)由于人员过失或自动同期装置回路异常,机组异步起动。

(8)10kV(6kV)供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引起对用户少送电。

(9)35kV及以上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10)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

(11)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保护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小时。

(12)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倒塌。

(13)水电站(厂)所有设备监控系统失灵,时间超过12小时。

(14)抽水蓄能机组不能按调度规定抽水。

(15)水电站(厂)大坝出现管涌或漫坝,或泄洪闸门拒动或误动。

(16)雷击造成设备损坏。

水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主、辅助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水力资源不足除外)。

(2)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小时。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启动后,需要重新停运返修。

(4)主要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后,需要申请低谷或系统调峰停运处理。

(5)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6)一般辅助设备故障或损坏,在72小时内未恢复运行或备用。

水轮发电机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水轮机组调速保安系统异常,引起机组负荷波动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2)水轮机组运行参数(如振动、瓦温等)异常,造成机组降出力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3)水导、上导、推力轴承温度超过规程规定。

(4)油系统因漏油引起油箱油位低于规程规定。

(5)运行中发电机失磁,影响机组出力。

(6)发电机转子回路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7)励磁调节器失灵,影响机组正常运行。

(8)水轮机调速器“自动”失灵、切换为“手动”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水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水坝监控系统被迫退出运行,时间超过72小时。

(2)水坝出现管涌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时间超过72小时。

(3)水闸门拒动或失控,时间超过72小时。

(4)水闸门掉落;或提门超过高度,损坏设备;钢管内水源没有全部切断或钢管有水压时,全关尾水闸门。

(4)厂房、泵房设备被水淹。

电气一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被迫停止运行;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运造成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时间超过24小时。

(2)远方控制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分头失灵。

(3)6~10kV小区配电室、箱式变压器、公用配变的变压器烧毁。

(4)3kV及以上断路器发生拒动或误动。

(5)开关液压(气动)操作机构频繁打压或严重漏油(气),造成机构闭锁,时间超过4小时。

(6)水电站架空线路导线断线。

(7)3kV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相接地。

(8)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着火。

电气二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水力机械保护装置拒动、误动;误退、误投。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水力机械保护装置。

(2)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

(3)3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4)3kV及以上母线产生电压谐振,造成设备损坏。

(5)3kV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

(6)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主保护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7)10kV及以上线路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未退,被及时发现。

(8)故障录波器、保护装置事故追忆等应启动未启动或录波、记录、测距等功能失常,影响事故分析者。

(9)母线PT二次失压,时间超过12小时。

(10)主要仪表(包括电气、热工〉失灵或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

(11)直流系统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12)载波和无线通讯设备(含微波)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小时;架空明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8小时;通讯电缆(含光缆)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3)摇控、摇测或摇调失控,时间超过12小时。

其它:

(1)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设备或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2)由于生产用油等化学用品泄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3)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车辆、运输工具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4)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千元及以上,不足7千元。

5 附则

设备障碍的调查分析和统计

(1)设备障碍由各发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每月进行统计和考核,并将统计和考核结果上报所属分子公司。

(2)分子公司对所属各发电企业上报的设备障碍进行统计和核实,对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

(3)设备障碍发生后,当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领导报告,要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资料,并在指定的记录簿上详细做好记录。

(4)发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收集原始资料、现场实地调查,并组织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督促有关责任单位编写事故分析报告。对一类障碍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分子公司上报事故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

(5)发电企业应将设备障碍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并在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上,对设备障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事故分析报告格式包括事故前运行工况、事故经过、事故后检查情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原因分析、暴露问题、防范措施(措施、执行人、完成期限)、责任考核。见附录二。

(7)设备障碍明细表包括专业、障碍类别、发生日期、设备障碍简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考核结果。见附录三。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辅设备、主要保护和仪表

一、发电主设备

1.火力发电。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调相机(静止补偿器)、主变压器、电抗器、高压母线、断路器、线路(电力电缆)等。

2.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齿轮箱、桨叶、轮毂、偏航减速器等)、塔筒、主变压器、无功补偿器、高压母线、断路器、线路(电力电缆)等。

3.水力发电。水轮机、抽水蓄能水泵轮机、主要水工设施和建筑物(包括水坝、闸门、压力水管、隧道、调压井、蓄水池、水渠等)、主变压器、无功补偿器、高压母线、断路器、线路(电力电缆)等。

二、主要辅肋设备。系指该设备故障将直接影响发电主设备安全运行的辅助设备。

1.火力发电。磨煤机、排粉机、一次风机、送吸风机、电(汽)动给水泵、炉水强制循环泵、空气预热器、锅炉电除尘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内冷水泵、射水泵、汽轮机交直流润滑油泵、除氧器、高压加热器;消弧线圈、厂(站)用变压器、厂(站)用母线、3kV及以上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蓄电池;运煤机车、翻车机、堆取料机、抓煤机、闸门启闭机等;机炉电自动控制装置等。

2.风力发电。风机变压器、铁塔、架空线、厂(站)用母线;3kV及以上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蓄电池等。

3.水力发电。进水闸、水轮机调速器、单元机组的旁路系统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电动机;消弧线圈、厂(站)用变压器、厂(站)用母线;3kV及以上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蓄电池;闸门启闭机等。

三、主要保护

1.火力发电。系指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中的主保护;作用于停炉、停机的各种热力保护;大机组的锅炉保护;汽机保护装置等。

2.风力发电。系指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中的主保护;作用于停风机的各种风力机械保护等。

3.水力发电。系指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中的主保护;作用于停水轮机的各种水力机械保护等。

四、主要仪表

1.主要电气仪表。发电机定、转子电压表、电流表,有功、无功电力表及电度表,线路有功、无功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及同期装置盘上的所有表计等。

2.主要热工仪表。机炉主蒸汽温度表、压力表,炉膛负压表,炉膛温度表,排烟温度表、给水压力表、汽水流量表,汽包水位计,供油压力和温度表,转速表,汽机真空表等。

障碍分析报告一、障碍前工况

二、障碍经过

三、障碍后检查情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

四、原因分析

五、暴露问题

六、防范措施

七、责任考核

2021年煤炭供销合同范本word版

在当前煤炭供求紧张情况下,供销环节进行一些探讨。那么签订煤炭供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煤炭供销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1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煤炭种类长焰煤。 二、供货地点地区,供货类型市场采购。 三、煤炭数量吨。 四、合同有效期限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 五、煤炭质量 由甲方按国标进行到厂煤采、制、化验收,将其结果作为煤款结算依据,实行以质计价,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 乙方所供煤炭中所含杂质较多,水分、灰分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应达到43大卡/千克。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煤炭干燥基全硫(St.d)单批次不得高于2%。 乙方所供煤炭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单批次不得低于 2.%,在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加权挥发分(Vdaf)不得低于3.% 六、煤炭计量 由甲方在卸煤地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过衡计量,计量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在甲方卸煤点,甲方电厂进行粒度、水分、含矸量等外观质量检验,发现水分、矸石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扣罚。 七、煤炭结算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含税、票面税率17%),煤款按到厂合格煤量综合价计价结算。 到厂综合价计算方法到厂综合价=热值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 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达到38大卡/千克及以上,参与热值加权计算,单批次低于38大卡/千克按照单批次进行结算。 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以下,煤炭结算如下加权平均热值在43-4499大卡/千克时,按.94元/大卡.吨结算;若在45-4999大卡/千克时,.95元/大卡.吨结算;若在5大卡/千克及以上时,按.96元/大卡.吨(含税价)结算。 加权平均热值在43大卡/千克以上的煤炭按煤量挂钩结算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1万吨(含5千吨、不含1万吨),在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1元/大卡.吨结算;若在1万-2万吨(含1万吨、不含2万吨),在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2元/大卡.吨结算;若在2万吨(含2万吨)以上,按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3元/大卡.吨结算。 加权平均热值在43大卡/千克以下的煤炭结算不与煤量挂钩,结算如下在38-3999大卡/千克时,按.84元/卡.吨结算;若在4-499大卡/千克时,按.9元/卡.吨结算;若在41-4199大卡/千克时,按.91元/卡.吨结算;若在42-4299大卡/千克时,按.92元/卡.吨结算。 单批次热值在38大卡/千克以下时,结算办法如下单批次热值在35-37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3-3499大卡/千克时,按.4 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低于3大卡/千克以下时,按/卡.吨结算。 硫分结算价硫分(St.d)≤1%。如果1%<硫分(St.d)≤2%。每超.1%,扣/吨;如果硫分(St.d)>2%,每超.1%,扣元/吨,硫分实行两区段累加扣款结算。 挥发分结算价挥发分(Vdaf)≥3.%,每低.1%,扣.1元/吨。 当合同有效期供煤结束后,1日内乙方联系甲方验收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并以此向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后15日内办理结算。 八、煤炭运输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 卸煤地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煤场。 甲方设专人为进入煤场的车辆安排卸煤点。

大唐国际东营风电工程投资协议书

山东大唐国际东营风电工程 投资协议书 投资方: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市供电公司 鉴于: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在国家工商局合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东营市供电公司是在山东省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的公司。 经上述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决定共同出资建设和经营山东大唐国际东营风电工程。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风电公司工程建设规模暂定为49.5MW风力发电机组,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为准。 第二条基于上述建设规模,风电公司工程动态总投资约人民币58215万元(不含送出线路投资),项目最终投资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概算为准。

第三条投资双方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的筹备、建设、经营,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山东大唐国际东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 第四条风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按项目动态总投资(即本协议第二条中估算总投资)的20%确定,即11643万元。投资双方认缴的出资比例及出资额分别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 6985.8万元 东营市供电公司40% 4657.2万元 实际注册资本需根据工程建设及融资的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后分期注入。若任何投资一方未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出资期限出资超过半年,则按实际到位资本金折算股权。 第五条投资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第六条风电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20年。 第七条风电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另一方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另一方股东征求意见,另一方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电厂二类障碍异常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二类障碍和异常认定标准

设备二类障碍分级标准 1、通用部分: 1.1机组异常运行,引起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给定的有功负荷曲线低50MW,且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 1.2一次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3万元及以上但不满10万元的; 1.3主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有些大型设备计划检修有可能超过48小时建议延长为72小时),超过48小时。 1.4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重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1.5运行机组的主要参数值超过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范围达30分钟的; 1.6生产场所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或在明火禁区发生明火火险的; 1.7检修工器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的; 1.8由于忽视检修质量,修后的主要辅机及公用系统设备连续三次试运,不能投入备用的; 1.9汽、水、油、酸、碱等管道发生大面积冻害,48小时不能恢复的; 1.10主厂房、泵房设备被水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1重要辅助设备: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给煤机、磨煤机、空预器、电除尘、给水泵、凝结泵、炉水循环泵、高低加、辅机冷却水泵、浆液循环泵;厂高变、380V厂用变、启备变;10KV及以上母线、断路器、电压/电流互感器;直流蓄电池;厂用380V母线;消防泵;脱硫脱硝装置等非计划停运-是否有时间限定。 1.12经公司研究认定为二类障碍者。 2.热力、机械设备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2.1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压力,高于或低于现场运行规程规定的幅度和时间。 2.2 锅炉尾部、电除尘器内部可燃物着火。 2.3 锅炉点火后,必须停炉才能处理的缺陷或影响机组正常并网,时间推后2小时的; 2.4 电除尘器发生三个及以上电场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者; 2.5 制粉系统防爆门因超压动作者; 2.6 捞渣机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碎渣机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48小时。

大唐风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协议

大唐**风电有限公司 集控中心工程建设 技术协议 甲方:大唐**风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二○一六年十月

目录 1.总则 (5) 2.工程概况 (6) 3.设计和运行条件 (9) 4.技术要求 (10) 4.1. 总则 (10) 4.2. 基本要求 (10) 4.2.1. .................................................................................................... 技术文档要求11 4.2.2. ............................................................................................ 系统接口实现要求11 4.2.3. ................................................................................................ 数据库系统要求12 4.2.4. ................................................................................................ 系统的性能要求12 4.2. 5. ............................................................................................ 系统的安全性要求14 4.3. 实现技术原则 (14) 4.3.1. ............................................................................................ 软件实现技术原则14 4.3.2. .................................................................................... 人机界面实现技术原则14 4.3.3. ........................................................................................ 系统安全性技术原则15 4.4. 范围 (15) 4.4.1. ........................................ 乙方的供货范围(提供具体品牌、型号、参数)15 4.4.2. .................................................................................................... 乙方工作范围26 4.4.3. .................................................................................................... 甲方工作范围26 5.集控中心功能要求 (26) 5.1. 监控中心 (27) 5.1.1. ................................................................................................ 数据采集与传输27 5.1.2. ................................................................................................ 数据处理及存储30 5.1.3. ............................................................................................................ 实时监视35 5.1.4. ............................................................................................................ 远程控制41 5.1.5. ............................................................................................................ 报警系统42

(完整版)某电厂维护技术协议范本

某公司 2×660MW发电机组检修维护项目 (2016年) 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内容和维护范围 一、检修维护范围划分 某公司#3、#4机组锅炉及其辅机、汽轮发电机及其辅机、电气一次、化学水系统、中水系统、燃料系统(含采制样设备)、除灰系统、脱硝系统(含氨区设备系统)等的C级、D级检修、抢修、临停消缺和日常维护等工作。各检修维护范围内容及界限详见“第三条”,解释权归甲方。 生产厂区(不含取水口、储灰场等外围设施)范围内甲方其它标段(消防、起重机械、电梯、空调、土建)管辖范围外设施(即各主标段漏列的)均在此合同内。 机组C级检修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除特别说明不在合同范围内项目和工作外,各范围内设备系统的所有保养、维修、C级、D级检修、抢修、临检、系统或单体设备大修(如变压器)、改进性修理、乙方责任造成的带压堵漏,单项200个工日以内的技改、设备治理、技术监控、安评整改项目、试验、检测、刷漆、特种防腐(如衬胶)、设备、管道或设施整体防腐和刷漆、保温、脚手架等生产工作均在合同范围内。技改项目包含“技措项目”、“安措项目”,具体界定以甲方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A 特别说明合同范围外项目和工作: 1.A级大修和单项200个工日以上的技改项目(B级检修由双方协商确定)。 设备系统的定期和修前清理工作在合同范围内。如原煤仓、曝气塔、脱水仓、所有塔、箱、罐、高效浓缩机、灰库给料机、灰管线、入厂煤采样机、输煤系统碎煤机等需要定期清理设备的煤、淤泥、油泥、渣、灰等杂物清理。乙方清理出的杂物按甲方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刮泥、排泥设备操作由甲方负责,不在合同范围内。 土建技改项目不论工日多少均属合同外项目,对建构筑物的打洞、修补均属合同外项目,乙方提供脚手架便利等配合工作。 2.甲方另行外委专业公司负责的消防、起重机械、电梯、空调项目。 3.甲方另行外委的“煤场管理委托合同”“煤沟掺配煤管理合同”“除灰及灰场管理合同”、“取水口维护合同”、“生产试验楼、输煤综合楼维护合同”范围内容不在本合同内。 4. 由甲方检修维护热控和电气二次所用的电、光缆敷设、盘柜拆除搬运安装、电缆防火等属合同内范围,具体界限若无特殊说明以甲方“设备划分标准”为准。(另附)5.全厂建构筑物(见附件)附属水电暖通和外部管道在合同范围内;附属于机务、电气、水电暖通等专业的土方开挖、回填在合同范围内。 6.带压堵漏原则上属甲方另行外委项目,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带压堵漏由乙方负责。带压堵漏的所有配合工作如:搭脚手架、采取的有关临时措施(如:照明等)、使用相应的工具(如:电焊机、氧气、乙炔等)、办理工作票等均在本合同范围内。 7.甲方外委厂家或专业公司实施的技术服务、咨询、修理、技改、清洗、校验、试验工作等项目(但A、B、C级检修等所有外委项目的配合工作在合同范围内)。 以上第2项、第3项甲方另行委托项目,工作具体界限以甲方上述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A、B、C级检修等其他外委项目的工作具体界限,以甲方‘外委合同’内容或甲方确定为准。 B 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检修维护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设备巡视(指点检、数据收集、录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养及定期检查试验工作。 2、检修维护范围内各种运行工况下设备(系统)的缺陷消除、检修维护、抢修、C级

电量交易合同

2010年东北送华北年度电量交易协议 甲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乙方: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丙方(鉴证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根据《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丙方鉴证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交电量: 乙方哈一热厂#1、2上网电量为:112421兆瓦时。 二、送华北电量市场化后,发电企业送华北电量上网电价、东北电网售华北电网电价和电网企业输电价格仍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 三、东北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管理东北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组织送华北电量市场交易;东北电网公司、各省(区)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负责送华北电量的具体实施。 四、东北电监局负责对送华北电量市场交易及交易结果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五、送华北电量的月计划编制、调度运行管理方式保持不变。 六、年度送华北交易电量分解到月,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七、送华北电量的计量方式、结算关系保持不变。 八、各市场主体中标电量为东北电网送端侧(高岭)计量点电量。 九、东北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每月负责出具各市场主体送华北电量结算单,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按照原结算关系进行电费结算。 十、月度电费结算中,各市场主体送华北电量结算量应与该月送华北电量的实际物理量相符。 十一、当发生特殊或紧急情况时,经东北电监局同意,可以进行市场干预。 十二、因政府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变更、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成本协议时,三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四、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其余二份送东北电监局备案。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定期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曹景山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1号楼144房间 乙方: 姓名: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大唐电厂合同

水泥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 乙方(供方): __________ 签定地点: 一、标的 ⑴产品质量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标准及要求;⑵乙方在水泥的生产、出厂、运输过程、现场 交货的各环节中应确保水泥质量符合上述标准及要求,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运输方式:⑴ 委托运输:运输费用以代垫运费方式由买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吨支付给卖方。(2)自行运输。 五、包装标准:执行GB9774-96标准,装袋水泥每袋净质量标志50kg,实际净质量不少于标志净质量的98%,随机抽 取20袋,总质量》1000kg,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来异议期限:①一周内提供除28天强度以外的出厂水泥检测报告。 ②需方委托供方以同编号水泥取样封存三个月为准。③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收货30天内提出并书面通知供方到 现场共同处理。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分批结算。每送货满100吨结算一次,7日内结清该批次货款。完成全部供应任务后1个月内 纟吉清余款。 自行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 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1 )价格随行就市。(2)乙方提供散罐,2000吨以上免收租金,押金8000元/只,进出场费1600元/ 只。(3)为保证供应甲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并且24小时收货,乙方代表24小时通讯畅通。 陕西建工集团工地结算单(三)

上安电厂合同范本

华能上安电厂 #1机B修配合用工工程合同 甲方:华能上安电厂 乙方:石家庄冀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地点:华能上安电厂 日期:2009 年08月19 日

设备检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华能上安电厂 承包方(乙方):石家庄冀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1机B修配合用工 开工日期: 2009 年09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09 年10 月2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0 天 结算日期:2009 年 10 月30 日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工程分类:1B 检修 合同价款(大写):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182600元 质保金为合同价的:0 % ,0 元,质保期为0 个月。 工程验收后,付款至合同价款的100 %,即再付款182600 元。 合同价款需提供发票税率要求:营业税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上安电厂支行开户银行:农行石家庄华兴支行建设北大街分理处甲方户名:华能上安电厂乙方户名:石家庄冀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帐号: 13001619008050000188 乙方帐号:363501040001578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除本合同外,合同另有附件:技术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技术交流、方案论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检修项目及要求 对生产设备的检修,检修项目及要求以甲方项目负责部门的技术协议、检修项目工作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为准,详见附件。这些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其它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指派霍新华、梁涛、赵立新、赵振书等为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提出技术质量要求。 2.3施工工作票由甲方办理(乙方配合),并派出项目负责人自始自终监督施工。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王海斌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按甲方提出的技术、工艺、工期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禁止乙方对第三方分包、转包。 3.2拟定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进度必须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3.3 甲方文件“乙方须知”作为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乙方同意照办。(乙方有不同意见提出经甲方认可者除外)。 3.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来往交通及通讯手段应自行解决。甲方在可能范围内有偿提供食宿及通讯方面的方便条件。 3.5施工所需工频电源、水源及甲方的检修风源,可提供乙方有偿使用,费用在预算中扣除。 第四条检修质量标准及验收 4.1检修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我公司技术文件的标准,对没有注明标准的,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的规程和规定的标准。 4.2检修工程原则上要求实行检修全过程质量工艺控制。对检修全过程和质量关键控制点必须有记录。工程竣工必须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检修纪录(包括试验报告)和竣工总结。 4.3乙方要采取措施,保证检修设备投运后一个检修周期内不出现任何渗漏、泄漏。 4.4乙方施工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检修工艺规程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和动态管理。 4.5乙方必须做到检修完工的设备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到受检设备物见本色,不得留有污垢,对于局部掉漆或受损的部位必须给与恰当的处理。 4.6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4.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5.1 结算时原则上应该在计划竣工及结算日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逾期不予结算的只能重新上报付款计划再结算。 5.2对单价合同或结算时需要调整的合同,按双方确认的单价和费率,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和据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乙方违反规定,施工中造成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应无条件地及时进行整改。 6.2乙方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价的2 ‰。 6.3乙方负责对检修设备及甲方供给的主料、备件进行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4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反合同不顾甲方警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5在施工期间、在质保期内、在合理的使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并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因乙方原因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检修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漏点根据情况扣罚质保金。 6.6非甲方和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拒不开工、施工中累计延误工期超过一个月、乙方人员不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不能满足甲方质量技术要求或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另择队伍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变更和索赔 7.1甲方有权进行变更,变更发生的费用按甲乙方确认的预算书中的费率和单价计算。 7.2乙方不得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3由于任何一方责任使对方发生费用,对方有权索赔,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甲方住所地的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GXPC-HS-038 施工合同书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1#运煤转运站及廊道等钢筋砼结构工程 发包方: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合山项目部 承包方:重庆烟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合山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重庆烟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运煤转运站及廊道等钢筋砼结构工程。 1.2工程地点:广西合山电厂厂区内 1.3工程范围: 1.3.1 1#运煤转运站钢筋砼结构(图纸编号:45-F198S-T0507)。 1.3.2 2#运煤转运站钢筋砼结构(图纸编号:45-F198S-T0508A)。 1.3.3 1#输煤廊道钢筋砼结构(图纸编号:45-F198S-T0515A)。 1.3.4 11#输煤廊道钢筋砼结构(图纸编号:45-F198S-T0514)。 1.3.5 7#输煤廊道钢筋砼结构(包括采光间楼板及次梁;不包括框架柱及主梁)(图纸编号:45-F198S-T0519A)。 1.4工作内容:素砼垫层;模板制作及安装;钢筋制作安装(含防雷接地钢筋,包括绑 扎、套筒连接、焊接等),预埋铁件制作安装,沉降观测点制作安装。钢筋混凝土工程包含钢筋下料、制作、搬运、绑扎、套筒连接、焊接,模板安拆加固,必要的双排架、满堂架、上下走道、安全通道、安全网,混凝土浇筑、养护、表面处理等所有工序内容。如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的任何一项达指标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项目及工作量,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赶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1.5工程质量: 1.5.1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如质量评定达不到合格,则返工,且因此导致不能按时完工,根据工期延误进行处罚。

发电厂事故、障碍认定细则

CG/CS-AX-1.1.8-2012《发电厂事故、障碍认定细则》 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 发电厂事故、障碍认定细则 文件编号:CG/CS-AX-1.1.8-2012 Array文件版本:A0 首发日期:2012-08-01 编制部门:综合管理部 编制人员:陈福亮 审核:陈忠勤 批准:杨茂生

前言 (3) 1. 范围 (4) 2. 术语和定义 (4) 3. 事故等级划分 (4) 4. 事故认定 (5) 5. 一类障碍 (8) 6. 二类障碍 (9)

本标准依据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国家电监会《电力安全事故暂行规定》及参照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而制定。 本标准对一般设备事故、障碍的认定标准条款进行了修订,以满足电厂安全生产的要求。 本标准由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发电厂事故、障碍认定细则(定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各发电厂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各类不安全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划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发电厂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的认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非计划检修 指计划检修、计划小修、计划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设备的计划检修以外的一切检修(不包括由于断路器多次切断故障电流后,进行的内部检修)。 2.2 非计划检修停用时间 指设备停止运行起,至设备修复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报备用的时间。 2.3 被迫停止运行 指设备停运前,未得到所属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公司领导部门批准)或在调度批准的时间以前停运(公司领导部门批准以前停运)。 2.4 直接经济损失 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指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2.5 职工 指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企业招用临时农民工、退休人员等。 3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根据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大唐新能源寻甸高本山风电场4946;5MW110kV送出工程合同文件

49.5MW大唐新能源寻甸高本山风电场(EPC)110kV送出工程工程总承包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新能源有限公司XX发包方:大唐 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XX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 月7 2012年 49.5MW大唐新能源寻甸高本山风电场合同协议书(EPC)110kV送出工程工程总承包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发包单位:大唐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地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简况)(一送出工程49.5MW110kV工程名称:大唐新能源寻甸高本山风电场云南省寻 (1)高本山风电场线路送出工程;110kV线路名称:(2);甸县高本山工程地点:工程简况: 110kV电压等级:(3)清水海变电站出线构架;侧构架,止于220kV起止点:起于高本山风电场升压站110kV(4);路径长度约:34km(5);曲折系数:1.133(6)回路数: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重冰区采用JNRLH60/G3A-300/50,,轻冰区采用JNRLH60/G1A-300/40钢芯铝(7)绞线; 地线型号:重冰区一根为LBGJ-100-20C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12芯OPGW-24B1-100光(8)缆;轻冰区一根为LBGJ-80-20AC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OPGW-24B1-80光缆; (9);,最大风速V=30m/s设计气象条件:云南Ⅱ、Ⅲ级气象区,即覆冰厚C=20mm、30 mm (10)具体配置如下:普通钢化玻璃绝缘子.本工程线路全线采用U70B 全线用U70B 单串8片悬垂串: 大档距、重要跨越U70B 8片双串全线用U70B 片: 单串9耐张串 大档距、重要跨越U70B 9片双串U70B片: 单串8跳线串 U70B 片8双串 .地线运行方式:逐基接地(11).高本山风电场升压站出线相序与清水海变电站相序一致不需要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制度 1

大唐集团制〔〕95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合同审计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加强集团公司合同审计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6月2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审计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专项合同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例行审计、基本建设及技改、大修工程等审计项目中涉及的合同审计工作。 3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审计,是指审计部门组织的对企业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审计 第四条审查和评价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第五条审查企业的合同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六条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合同谈判、审查或会签及开展合同审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章合同订立情况审计 第七条审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平等公正、自愿缔约的原则。 第八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意思表示是否准确 4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正式版)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等上级文件和相关规定, 制订****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 各电厂在不低于公司认定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本单位生产运行实际情况, 制订本单位二类障碍认定细则。 第三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设备二类障碍: (一)发电机不同期并列, 空载电压超过规定值; (二)6KV 以上电气设备损坏; (三)发电机线圈、变压器油温度超过规定值; (四)充油、充气设备油位、气压下降超过规定值; (五)直流系统接地接地时间超过24 小时; (六)保安电源发生故障而失电; (七)厂用母线故障; (八)锅炉安全门发生故障, 致使锅炉超压; (九)锅炉超温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时间; (十_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前安全检查是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6 生产设备设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措施的监督管理,防止生产事故发生,特制本制度。 2、范围 本管理标准适合公司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把本部门的建设项目报安全监督部。 3.2 各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 3.3 保安部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执行。 3.4 保安部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3.5 公司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4、内容 4.1 所有的建设项目需报保安部。 4.2 项目负责部门负责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施工。 4.3 保安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图纸、方案的进行审查,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参加验收。 4.4 安全设施:保护职工在操作、维修、保养的作业活动中,避免与机械或设备的运动部分相接触而受到伤害的设施。 4.5 职业病防护措施:避免人体受到粉尘、噪声、高温、有毒有害物体和气体危害,造成职业病的防护措施。 4.6 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由审核的单位负责验收,批准同意投入生产用、使用。 4.7产生噪声、粉尘、高温、毒物、易燃、易爆以及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报告书。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书的单位必

须具备相关的资质。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是要在设备设施寿命周期的全过程,在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及报废的整个过程中,采用各种管理手段,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设施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的现象,有效的降低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1、采购 1.1设备设施的采购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1.2设备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监理设备实施的安装、调试、验收档案。 2、安装 2.1设备安装前应审核安装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检查人员资格,特别是审核特种作业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2.2现场开箱检验时,本单位安装检查人员实施旁站监管,检查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清单一致;检查设备设施铭牌及外观质量;检查设备设施制造单位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试验报告、说明书等文件的完整性及真实性、有效性。 2.3在安装过程中,本单位安装检查人员要对每一个关键零件、部件,单机设备设施和成套设备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监控。 3、调试 3.1单位安装检查人员对设备设施调试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重要部位、重要工序、重要时刻和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3.2安装检查人员应督促参与各方做好各设备设施系统的调试准备工作,协调设备设施调试工作,对设备设施调试记录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检查调试单位进行设备设施调试,以确认设备设施局部和整体的运行技术参数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3随时注意检查设备设施调试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若发现设备设施调试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经检查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申报表。 3.4新设备设施未调试完毕不得投入正常使用。 3.5新设备设施调试完毕移交生产时,图纸资料、安装记录、备品配件、专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障碍和异常管理办法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障碍和异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完善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抓小防大”,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目的,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2011年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是规定了设备障碍、异常和未遂的控制、调查、分析、确定、统计和考核管理。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的划分确定应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外委项目部。 第二章控制、调查、分析、统计、考核管理 第四条障碍、异常分析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 第五条障碍、异常、未遂情况分析由发电部部长、副部长、高级主管、安全员、值长、设备工程部部长、副部长、

点检长、安全员主要负责,由安全监察部部长、高级主管、主管主要负责监督执行。 第六条控制、调查、分析 (一)一类障碍由公司控制发生率。 (二)二类障碍由公司各部门、外委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控制发生率,由发生部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调查、分析,专业技术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协助进行原因分析;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二类障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障碍发生涉及部门进行调查分析,由责任部门写出分析报告。 (三)一类异常由各班组(运行值)负责人控制发生率,由发生部门专业主管(点检长)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工作,部门安全员协助进行原因分析。 (四)二类异常由各班组(机组)负责人控制发生率,由责任班组(值)负责调查分析。 (五)由于设备原因造成机组或主要辅机停运,在处理过程中又发生其他不安全情况的,发电部和设备工程部相关专业要分别写出分析报告。 (六)一、二类障碍发生后48小时内,一类异常、未遂发生后24小时内,责任部门应填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障碍(异常、未遂)分析报告》(见附录1)上报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核实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二类异常发生后18小时内,责任值(班组)应填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障碍(异常)分析报告》(见附录1)上报本部门。由于问题复杂,一时无法弄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