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史料7

晚清社会转型7
第七讲 两次维新运动:政治制度层面转型的启动


一、两次维新变法运动性质
戊戌维新运动是资产阶级改良派和地主阶级开明官绅为挽救民族危机自发进行的一场资产阶级改革运动。(自下而上)
新政是清统治集团为挽救自身统治危机进行一场带有资本主义改革色彩自救运动。(自上而下)
(一)背景与条件
1、维新运动
(1)战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维新思潮兴起(背景)
维新思潮——维新运动时期主要在中国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中流行的为挽救民族危机要求变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度的文化趋向。
《马关条约》;瓜分狂潮。《强学会叙》:“俄北瞰,英西([目炎]窥视)法南瞵(凝视),日东眈(盯视);处四强邻之中而为中国,岌岌哉”。中国半殖民地危机大大加深。
(2)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增大(条件——经济、阶级基础)
1)发展条件、原因
——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扩大。战后帝国主义在华势力范围的划分,对华资本、商品大量输出,铁路的修筑,厂矿开设,促使自然经济的解体自沿海伸展到内地。
——民族危机的刺激和企业利润的吸引力。
《马关条约》的签订,震动刺激社会各阶层,人们认为中国要富强,就必须像日本那样加快发展经济;并且兴办实业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对人们有吸引力
——清政府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束缚放松。
清政府无力再投资兴办新式企业,洋务派也无法继续垄断近代工业。而且《马关条约》允许外国在华投资设厂,清政府也放松对本国民间设厂的严格限制。
2)发展概况:一是数量增加,二是规模扩大。出现一些著名的商办企业。
棉纺织业:张謇南通大生纱厂、陆润庠苏州苏纶纱厂、严信厚宁波通久源纱厂。
其它:张振勋烟台张裕酿酒厂、夏粹芳上海商务印书馆等。
如果说洋务企业兴办主要影响士大夫群体价值观念改变,此时随着民资企业增多,大机器生产较为广泛使用,则激发人们认识西方和学习西方热情。因此,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不但为变法维新和民主革命准备物质条件,还为它们奠定思想基础,蓄积民众力量。
3)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及其政治要求(阶级基础)
民族资产阶级(主要是上层)力量发展、增大,表现在队伍壮大、经济实力雄厚。
19世纪末中国地主、资产阶级内部四个政治派别对民族危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地主阶级维持半殖民地现状——顽固派:“天不变道亦不变” 洋务派:“中体西用”
资产阶级救亡图存—上层改良派:君主立宪维新变法;下层革命派:民主共和反清革命

资产阶级两个政治派别救亡图存目标一致道路不同,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
(3)光绪皇帝不愿做亡国之君并借变法夺权(条件)
光绪帝决心变法一是外患日急。1889年翁同和就把《校分庐抗议》进呈光绪,并劝他留心洋务和支持改革。光绪帝1891年起开始学习英文,希望对西学和西政有较多了解。甲午战争惨败使光绪帝蒙受难以忍受的耻辱与刺激。他痛感国事危艰,危亡在即,“若不变法图强,社稷难资保守”。因此对变法维新言论深以为然。二是帝后党争。
2、新政
(1)战后民族危机加深清朝统治危机更加严重、立宪思潮兴起(背景)
立宪思潮——20世纪初期在中国资产阶级上层和部分官僚士大夫中流行的要求学习西方,建立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度的文化趋向。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清朝廷被迫西逃,《辛丑条约》签订,中国半殖民地化完全形成。经过义和团运动冲击和八国联军打击,清王朝更加衰朽不堪。政治黑暗,吏治腐败,民穷财尽,军队不堪一击。李鸿章称“今之局势,殆如敝絮塞漏舟,腐木支广厦”。
列宁:社会危机只有到了不仅被统治阶级无法忍受,而且统治阶级也无法忍受下去的时候,社会变革才有可能自上而下发生。
严重的民族危机深刻刺激清政府朝野上下。许多有识之士认识到必须整顿政治,改弦易辙,才有可能继续维护清王朝的统治。
立宪派、洋务派和驻外使节积极呼吁立宪;日俄战争的结局促使立宪思潮更高涨。
(2)统治集团内部政治力量对比发生显著变化(条件)
顽固派势力垮台,洋务派势力增长。
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产生,势力逐渐增长;顽固派势力逐渐有所减弱。
随着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失败,顽固派集团逐渐取得垄断朝政的地位。
然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后,由于他们企图利用义和团发泄对洋人的私愤,结果遭到洋人报复性的严惩打击,使这一派政治集团力量受到严重削弱。洋务派取得了压倒的优势。如袁世凯、张之洞、刘坤一、岑春煊等无不先后或进入朝廷身居要津,或坐镇地方遥领政务。此时顽固派虽还有一定影响,但已远非洋务派对手。从而大大减少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反对改革的阻力。
(3)慈禧太后被现实所迫转变观念实行新政(条件)
中国在八国联军战争中惨败和清廷被迫出逃强烈刺激清朝最高统治层,慈禧太后痛定思痛为维护自身封建统治,不得不接受改革派的主张实行新政。所以在戊戌政变中残酷镇压维新派,剥夺光绪帝一切权力的慈禧太后,不到三年却自己高唱起变法的调子来。
从义和团运动兴起到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几个月之间中国社

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震动,朝野上下,几乎无不感受到了这一非常之变所带来的强有力的震撼。
津、京降落之后,西方列强虽然没有把西太后列为“首祸”,却以另一种方式“惩办”了她,把她拉出了深宫,使她在仓皇“西狩”途中亲尝了颠沛流离之苦和被震撼的滋味,几乎丧尽了皇太后昔日的威严。
西太后不无辛酸地自述过这段经历:“连日奔走,又不得饮食,既冷且饿。途中口渴,命太监取水,有井矣而无汲器,或井内浮有人头,不得已,采秫秕秆与皇帝共嚼,略得浆汁,即以解渴。昨夜我与皇帝仅得一板凳,相与贴背共坐,仰望达旦。”
痛定之余,不能不有所振作,不能不引出一点反思:“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藉为藏身之固,而胥吏倚为牟利之符;公事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这段话多少触及中国根深蒂固弊病。这是一种迟来而又易逝的反思,但它毕竟促成了新政的开场,揭开了晚清最后十年变法自强活动的序幕。

(二)代表人物及其政治主张
1、维新派方面
(1)康有为(1858—1927)字广厦,号长素。
广东南海人,出身地主家庭。生于乱世,身处开放之地,接受严格正统的封建儒家教育。少有大志,致力圣贤之学,关心“朝事”,“如曾文正、骆文忠、左文襄之业而慷慨有远志矣”。19岁从学理学大师朱次琦,对脱离现实的汉学、宋学失望。对清政府腐败的不满,对传统文化的失望,使康有为逐渐萌发改革思想,但如何改革仍是茫然。
促使康有为走上学习西方维新变法道路的有两件事。
一是1879年与任翰林院编修的友人张鼎华相晤。开始接触西方资本主义思想。
二是1879年“薄游香港”“乃始知西人治国有法度”,1882年参加顺天乡试失败南归“道经上海”“益知西人治国之有本”。“要救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外国”。
1888年康有为一次上书失败后,主要从事维新运动骨干培养和变法理论体系建立。
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讲学。弟子、学生先后有1000多人。
建立变法理论体系 康有为深受今文经学家廖平启发,编纂“托古两考仿洋三记”。
“托古改制”与“仿洋改制”是康有力变法理论的两个基点。改制即变法。
变法理论核心,就是举“托古”为旗号,以“仿洋”为途径进行变法维新。早期着力“托古改制”理论撰写宣传,“百日维新”期间以“仿洋改制”理论为蓝本推动变法。
——“托古改制”(以“托古”为名,行“改制”

之实)《新学伪经》《孔子改制》
——“仿洋改制”《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记》《波兰分灭记》(变法中途夭折)
1895年开始,康有为创办学会、报刊。1898年在翁同和、徐致靖等支持下,促成百日维新。期望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模型改变中国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挽救民族危亡。
康有为七次上书(1888-1898)
序 时间 主要内容 备注
1 1888 “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 未上达皇帝
2 1895.5. 2. “拒和、迁都、练兵、变法”
变法内容:富国之法、养民之法、教民之法 权宜之计、立国之本
维新变法运动起点
3 1895.5.29. 阐述变法内容、步骤、方法 光绪见此书
4 1895.6.30. 提出设议院主张 未上达皇帝
5 1897.12. 陈述变法紧迫性 五大臣召见康有为
6 1898. 1. 29. 《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局折》
提出系统、具体的变法建议 《应沼统筹全局折》
7 1898.2. 28. 建议光绪帝出国游历考察,以便回国改革
1895.6.30. 第四次上书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主张。
1898年 1月29日,上第六书《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局折》
“一曰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
“二曰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
“三曰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
第六书实际上是维新派变法运动的政治纲领。“开制度局”和“设待诏所”,反映出维新派要求政权和广开言路、给资产阶级提供参与政权的机会的热切愿望。
康有为把“开国会立宪法”主张改为“开制度局”是否表明他的倒退和背叛?
A、属背弃、倒退。康有为屈服于顽固派压力;寄希望于光绪帝是英明的君主,国民智力低下,只能以君权治天下。反映康有为没有完全摆脱封建传统思想束缚。
B、属策略。是为了缓解顽固势力对于变法的阻碍,是思想成熟的表现。
早期思想以“变”为主,认为“变”是“物之理”,提出“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的思想,抨击“守旧亲贵”和“惑于旧俗”的封建官僚。
但这种“变”又带有“一姓能顺天时时自变,则一姓虽万世存可也”的企望,实为他后来坚持改良主义保皇复辟反对革命的思想根源。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贡献:上书;创办学会、报刊、学堂;理论著述;百日维新
(2)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
广东新会人。出身小地主家庭。8岁学做八股文,9岁能写千言八股文章。11岁中秀才。第二年进广州著名学府学海堂。16岁参加广州乡试一举中的,榜列第八名举人。
促使梁启超走上维新变法之路的是康有为的变法理论。
1890年春,17岁的梁启超第一次赴京参加会试未中,回广州继续

在学海堂求学。8月份,他的同学陈千秋为他引见康有为,从而决定了他后来的道路。《三十自述》:“时余以少年科第,且以时流所推重之训诂章学,颇有所知辄沾沾自喜。先生乃以大海潮音作狮子吼,取其所挟持之数百年无用旧学更端驳诘,悉举而摧陷廓清之。自辰入见,及戌始退,冷水浇背,当头一棒,一旦尽失其故垒,惘惘然不知所从事,且惊且喜,且怨且艾,且疑且惧。与通甫(fu)联床,竟夕不能寐。明日再谒,请为学方针,先生乃教以陆王心学,而并及西学之梗概。自是决然舍去旧学,自退出学海堂,而间日请业南海之门。生平知有学自兹始。”成康助手。协办《万国公报》、强学会、保国会。
1896—1898梁启超任《时务报》主编期间,以通俗流畅的文风和犀利的笔锋发表《变法通议》、《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等系列论文。
其论文主题,一是鼓吹变法,二是批判旧学、三是宣传民权。
“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认为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是“中国致弱之根源”,呼吁“伸民权,建议院”。
他对封建专制制度大胆抨击,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歌颂向往,对当时爱国知识分子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梁启超文采横溢,妙笔生花,海内外瞩目,被称为“舆论界之骄子”。
(3)谭嗣同(1865~1898)字复生,号壮飞。
湖南浏阳人。湖北巡抚谭继洵之子。少年从学于浏阳著名学者欧阳中鹄,但鄙视科举,好今文经学,对自然科学尤致力探讨,并在大刀王五门下学艺。
促使谭嗣同走上变法道路的是亲身经历和“公车上书”的影响。
少年时随父往来于直隶、陕西、两湖、安徽、江西等地,目睹灾民流离哀鸿遍野,感触甚深。甲午战败进一步激发他的爱国思想。“公车上书”影响很大。《新学伪经考》读之大为叹服。次年随父进京途经上海时访康有为不得。在北京认识梁启超,莫逆之交。
谭嗣同的变法思想主要体现在宣传民权和倡导勇敢之风。
《仁学》1897春写成,死后出版。该书主题宣传“民权”思想。书中猛烈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礼教。系统发挥“民重君轻”理论,提出冲决纲常名教封建网罗。
谭嗣同主张效法日本进行变法,并倡导“勇敢之风”。他认为日本之所以有“变法自强之效,亦由其俗好带剑行游,悲歌叱咤挟其杀人报仇之气概,出而鼓更化之机也。”他注目会党,交游侠士,也基于此。最后他本人喋血清廷,慷慨赴难,实践“勇敢之风”,对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以很大影响。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谭嗣同抨击封建纲常伦理,却不正面批判儒家;批判封建君

主专制,称帝王为“独夫民贼”却又效忠光绪帝:他大声疾呼冲决封建网罗,白己却身陷其中不能自拔,最后还是为改良而献身。
谭嗣同主要贡献创办南学会、《湘报》、时务学堂;《仁学》;戊戌六君子之一
(4)严复(1852~1921)字又陵、几道
福建侯官人。12岁丧父,家境衰落,投考福州船政学堂。1871年毕业。1877年赴英国格林尼次海军大学学习。1879年毕业回国母校任教,次年调天津北洋水师学堂。
严复走上维新变法道路与他较早接受西学并出国留学相关。
严复自少年起在船政学堂学习自然科学技术,后赴英国留学,直接接触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并认真研读资产阶级学说,对亚当•斯密、卢梭、孟德斯鸠、达尔文、赫胥黎、斯宾塞等人著作加以涉猎,对西方社会思想文化有深刻了解。这使他在维新运动中言论著述格外激进,成为高擎思想启蒙运动大旗的旗手和猛烈抨击君主专制制度的斗士。
严复的变法思想主要体现在宣传变法,宣扬民权,批判旧学,并提出变法措施。
甲午战败,亡国危机对严复刺激很大。在《直报》上连续发表《论世变之亟》、《原强》《辟韩》《救亡决论》等文章,宣扬民权,批判旧学,提出变法措施:“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改造国民素质,使中国富强民主。1897与夏曾佑在天津创办《国闻报》。
严复对维新变法最大的贡献是翻译西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译自赫胥黎《进化与伦理》的《天演论》。宣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严复站在挽救民族危机、反对外国侵略的立场上,大声疾呼中国如果顺应天演规律,实行变法维新,就能自强保种,由弱变强,反之,将会亡国灭种,为天演淘汰。《天演论》出版后一时风行海内外,康有为称严复为“中国西学第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社会上最流行口头禅。秋瑾(竞雄)胡适(适之)邓演达(择生)陈炯明(竞存)
《天演论》直接把西方进化论学说引进中国,打击封建顽固派“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唯心观点,成为爱国志士救亡图存理论根据,有力地推动维新运动的开展。
维新派宣传变法,鼓吹民权,其核心就是通过变法变封建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制。
维新派吸收和发展早期改良主义者的改革目标,对“百日维新”的发生起促进作用。
各地维新运动的开展(四大中心、办学报、建学会)
地点 主要成员 报纸 学会 备注
北京 康有为、帝党、
大员、传教士 《万国公报》
(《中外纪闻》) 强学会
保国会
上海 梁启超、汪康年
大员子弟 《强学报》
《时务报》 强学会
湖南 谭嗣同、唐才常
陈宝箴、黄遵宪 《湘学报》

学政江标 南学会 时务学堂 课吏堂 新政局 保卫局 新旧斗争特别激烈
天津 严复、夏曾佑 《国闻报》

2、清政府方面
(1)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晚号抱冰。
直隶南皮人。同治进士,翰林院学士,地方总督,军机大臣,体仁阁大学士。对外主张抗争:反对崇约、中法战争中起用冯子材打败法国;洋务运动后期主要领袖;甲午战争后主张变法、捐五千金列名北京强学会、捐1500两列名上海强学会;义和团运动中与刘坤一创东南互保;清末新政积极推动者。“江楚会奏三疏”之主笔。
“中(旧)学为体西(新)学为用”思想集大成者。《劝学篇》是其代表作。
《劝学篇》分内外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张之洞要以封建伦理来正人心,以抵制维新思想的传播;又以中体西用取代维新派的变法纲领。他认为封建纲常伦理是维系封建社会的纽带,“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实在于此。故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等之说不可行也。”今欲强中国存中学,则不得不讲西学,但讲西学必先通中学,这是不忘其祖,是知本,在此基础上然后“择西学之可以补吾缺者用之”,这样才能有其益而无其害。《劝学篇》调和中西,折中新旧,貌似公正,迷惑性强,连光绪帝也称赞它“持论平正通达,于学术人心大有裨益”,命各省“广为刊布”。
(2)刘坤一(1830——1902),字岘(Xian)庄
湖南新宁人,廪生出身。以镇压太平天国升任江西巡抚,后擢总督。对外主张御侮。甲午战争期间,辽河一战全军溃败。战后,捐五千金列名北京强学会。反对后党废立阴谋。义和团运动期间,与张之洞创东南互保;清末新政积极推动者。
刘、张二人在晚清政治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而又十分特殊地位。相对顽固守旧势力而言,他们在那时的中国可以算是开拓性人物。
在新政上谕颁布不久,刘坤一就邀请张謇、汤寿潜、沈曾植到南京“代拟条陈”。张之洞这边有郑孝胥、梁鼎芬、黄绍箕三人协助起草。最后由张之洞主稿。
这个时期张之洞思想较为激进,不仅主张“大变西法”,甚至提出“仿行”西方议院和“公举”各级官员思想,但作为主稿者,他并没有把这些都写进江楚会奏折。原因:一方面,张之洞对朝廷变法动机与决心尚心存疑虑。两年前戊戌政变阴影仍然笼罩人心。
另一方面,是刘坤一定了江楚会奏的基调。在与各省督抚商议联衔会奏的过程中,当张之洞向8位督抚大臣提出“仿行”西方议院主张时,刘坤一公开表

示反对意见,他说:“议院意美法良,但恐事多阻格,未能照行”。刘坤一是江楚会奏的领衔,他向张之洞特别推荐的又是沈稿,这就决定了张之洞在江楚会奏中只能表述稳健的变法思想。
《三折》与《劝学篇》的思想相符合。《江楚会奏变法三折》27条变法措施中,有21条可以从《劝学篇》和其他关于变法的两折两电中找到相同或相近的表述。
《劝学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三折》核心内容也分“整顿中法”“采用西法”两折。精神相通:“中体西用”;取法日本式;稳健变革道路。
“江楚会奏三疏”“育才兴学”“整顿中法”“吸收西法”几乎包容了自冯桂芬《校[分耳]庐抗议》以来洋务派的改革主张,也包含了改良派除民权、立宪之外大部分主张。
刘、张的方案颇得太后称赞,表示“择要举办”。于是以其为蓝本,颁布改革措施,推行新政。历史在经过一个巨大的迂回之后又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起点。
(3)载泽(1868—1930)
自幼得到光绪帝生父醇亲王奕儇的喜爱,并经常不离醇王府邸,因之载沣(1883—1951)称之为大哥。其妻是慈禧太后弟弟桂祥之女,是清末权势显赫之人物。
1905年五大臣分两路出国考察政治。载泽与尚其亨、李盛铎同行,到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专门请法学专家详解法律制度,记录在《考察政治日记》。他们还拜访各国政府官员和政界名流,特别是与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交谈,对载泽影响很大。
五大臣出国名义是“考察政治”,不一定单指宪政,但五大臣回国后一同递上奏折中,却都一致主张实行立宪制度。稍后,载泽单独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摺,叙说立宪三大好处: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他主张先明确宣布立宪的宗旨,至于实行之期,可以宽立年限。载泽心目中立宪国典范是日本,在密折中,他根据伊藤博文和日本法学博士穗积的说法,列举了君上大权十七条,并认为立宪利于君、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
载泽虽在考察政治回国时主张立宪,但是后来并不十分热心。国会请愿运动时,他时而赞成,时而反对。并阻挠赦免康梁等因变法而获“罪”的人士。
1908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去。为集权皇室,载泽等满族亲贵少壮派要立即置袁世凯于死地,而军机大臣多数反对,载沣只好以足疾为名,将袁世凯罢免。
(4)载沣(1883-1951)
其父奕譞(1840-1891)是道光帝第七子,封爵醇亲王。载沣出生时,就已具备了皇孙、王子和御弟等尊贵显赫的身份。1891年奕譞去世,8岁的载沣袭醇亲王。
载沣性格懦弱平庸。正因为如此,当光绪帝病危时,慈禧太

后决定立载沣之子、三岁的溥仪为帝,以载沣为摄政王,想通过这位顺从听话的摄政王使她自己能继续执掌国政。不料,仅几天之后,慈禧本人也寿终正寝了。载沣骤然被推到了中国最高统治者的位置上。是时,他才25岁。
为了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和自己父子的权力地位,载沣执政后一是罢免(而非诛杀)袁世凯。清朝灭亡后,载沣自己认为,在袁世凯问题上的失误,是他当政时最早,也是最大的失误。
二是加强皇室对全国军事力量的控制。他出任陆海军大元帅;任命自己的两个弟弟载询和载涛分别担任筹办海军部大臣和管理军咨处事务大臣。结果导致其他资深将领产生了不满情绪和对清廷的离心倾向。
1909年春,载沣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令各省必须于当年成立咨议局。但是,载沣并不真正想在中国实行宪政。所以当立宪派发起全国性的请愿活动,要求立即召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时,载沣拒不接受,并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
尤其是1911年5月公布的所谓责任内阁实为“皇族内阁”。各省咨议局竞相上书,指责这个内阁“不合乎君主立宪各国之公例,”强烈要求撤销,载沣却下谕旨称:“组阁为皇帝特权,非议员所能干预。”导致立宪派对清政府的幻想完全破灭,转而依附革命,清政府陷入了空前孤立的地步。
(5)袁世凯(1859—1916)字慰亭。河南项城人。
1895年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编练7千人的新建陆军。1899年12月署山东巡抚,从此袁世凯由军事将领一跃而为一方封疆大吏。
戊戌政变后,直隶总督荣禄将驻扎在直隶境内包括新建陆军在内的军队合编为武卫军,分前、后、左、右、中五军。袁世凯的新建陆军被编为武卫右军,编制扩大为13000人。义和团运动中,除武卫右军外,其他四军在京津一带或被消灭,或遭重创。
1901年袁世凯接任直隶总督。袁世凯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1882—1901),从一介武夫,扶摇直上,在42岁时终于官至集内政、外交、军事于一身的权倾之位。
袁世凯自1901年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起,直至1907年调入军机处,正值朝廷实行新政之机。1901年1月29日朝廷正式颁旨实施新政,要求中央和地方大臣参酌中西政要,对如何改革,各抒己见,限两个月以内条议以闻。袁世凯不仅率先复奏,4月25日条陈了内容包括整顿吏治、重视实学、改革财政、整修武备等“言之易行,行之易效者”10条意见。更重要的是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率武卫右军回到直隶,大抓“练兵筹饷”。1903年清政府举办新政改革兵制中,他出任练兵处会办大臣,借机扩充新建陆军。袁世凯在保定设立督办公所,以武卫右军为基础,从1902

年到1904年在保定编练起“北洋常备军”。此后,其统辖的新建陆军被称为“北洋军”。至1905年编练成北洋6镇,近7万人。与此同时,袁世凯又将盛宣怀控制下的大批洋务企业轮船招商局、电报局、铁路公司等夺取过来,并加以扩充。就这样,袁世凯以北洋6镇为政治资本,凭借经济实力,结党营私,声势日盛,左右了朝政。
日俄战争后,要求立宪的呼声日益高涨,端方、载泽等五大臣奉派出洋考察政治。他们回国后也奏请立宪。然而朝中以铁良为首的保守势力反对立宪,清廷乃于1906年六月召袁世凯进京讨论。袁态度坚决,曾言:“官可不做,宪法不能不立”。
袁世凯势力的崛起,对清政府的命运及20世纪初的中国政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于督抚权力的膨胀与满族最高统治者发生权势冲突,后者削夺袁世凯等督抚权力的做法,加剧了他们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袁世凯的逼宫,清帝退位。

二、两次维新变法内容
戊戌维新 清末新政
时间 1898.6.11——9.21(103天) 1901——1911(近11年)
背景
条件 甲午战败
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光绪决心变法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
洋务派势力上升;慈禧太后转变观念
人物
主张 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
变法;倡新学;设议院兴民权 刘坤一、张之洞、载泽、载沣
旧体新用;仿行宪政
内容 经济:农工商局、商会、
旗人自谋生计
军事:裁勇练兵、保甲团练、设厂
文教:废八股、设学堂、留学
政治:改革机构裁汰冗衙、上书 农工商部、商法商律、商会
旗人自食其力
新军17万、军兵种、军制、军官、巡警
废科举、学校体系、学制、学部、留学
官制改革、法制改革、地方自治
结果 失败;大部分废除 大部分保留、发展
成败
原因 新旧双方力量对比悬殊、
缺乏政治改革经验 实权人物掌控、洋务派官员作用、
有计划有步骤推行
(一)经济方面
1、戊戌变法内容
(1)振兴商务—在中央及地方设立专门负责工商、矿务、铁路、邮政等事务机构。
(2)奖励实业——提倡开办实业,奖励发明创造,保护农工商业发展。在大城市设立商学、商会、商报等组织。
(3)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和决算,收支情况按月公布。
(4)准许旗人自谋生计。
2、新政改革内容
(1)振兴商务——1903年成立商部。1906年扩为农工商部。商部仅次于外务部,反映清政府重视。
(2)奖励实业——颁布奖励兴办实业章则以及商律、路矿章程等一系列商法商律。令各省设商会。
章程规定,办理1000万元以上实业者赏男爵,办理2000万元以上赏子爵。据统计按《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得奖4人,按《奖励华商

公司章程》得奖28人。工商业者凭借资财即可获爵,表现出社会价值观念的剧变。出现厂矿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热潮。
(3)令旗人自食其力
(二)文教方面
1、戊戌变法内容
(1)设立各级学堂;一律兼习中学和西学(2)派遣留学
(3)改革科举制度,废八股,改试策论
(4)设立译书局,编译外国书籍
(5)奖励新著作,奖励创办报刊
(6)准许自由组织学会
2、新政改革内容
(1)创办各类新式学堂,建立类型齐全、体制完备的近代学校体系。
1901年清廷下诏各省、府、州县书院一律改为大、中、小学堂。
1904年颁布张之洞、张百熙制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制定从蒙养院直至通儒院的普通教育体系。分别授予毕业生功名。此外还制定师范教育体系、实业教育体系。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类型比较齐全、体制比较完备学校教育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1907年批准《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女子小学堂章程》,全国开办几十所女子学堂。
(2)鼓励留学不分官费自费均分别赏给翰林、进士、举人等各项出身并按等录用。
(3)废除科举制1901年谕令科举考试废八股,改试策论。将考试内容扩至政治、历史、地理、军事等适应时代需要科目。1905年9月谕旨自1906年起停止各级科举考试。
(4)建立学部1902年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1905年成立学部,颁布学堂考试章程。中国近代教育制度至此日臻完善。1910年达4万余所学生130万人。
(5)教育宗旨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1906年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国之大病:曰私、曰弱、曰虚,必因其病之所在而拔其根株,作其新机,则非尚公尚武尚实不可也。”“尚公”即“爱国如家”。“尚武”即进行军国民主义教育。“尚实”即教育须“人人有可农可工可商之才”。科学制度下“考其学业,科举之法外,无他业也;窥其志虑,求取科名之外,无他志也”。
王国维提出教育宗旨在于“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人的能力分身体和精神两种。教育目的是发达这两种能力,与之相应,教育宗旨分体育和心育两方面。心育中又有智、德、美三类,以配符于真、善、美的境界。只有包含着这些内容的教育才是完全的教育,只有完全的教育才能育出完全的人物。在中国教育史上,他第一次提出了德、智、体、美四育并重的教育宗旨。比学部所言尚公尚武尚实更深刻,因而对后世的影响也更大。
(三)军事方面
1、戊戌变法内容
(1)设厂制造军火;
(2)裁汰旧军,采用西法操练和用洋枪洋炮武装海陆军;
(3)力行保甲、团练。
2、新政改革内容
(1

)改革兵制编练新军——裁汰制兵练勇20—30%,各省编练新军17万(23万)。
1902年底中央设练兵处,各省成立督练公所,专门负责编练新军事务。
军制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和保安三种。原计划2—5年内全国编练陆军常备军36镇(l镇12500人)45万人。至1911年只练成14镇18个混成协又4标及禁卫军一镇,约17万人。
1906年兵部与练兵处合为陆军部。(混成协近于后来的独立师、独立旅。黎元洪)
(2)废武科举——1901年废除旧的武科选拔制;以各省武备学堂和外国军事学堂培养新式将官。1904年奏定《新军营制饷章》《陆军学堂办法》确定经常军事编制(镇协标营队排棚)
(3)开办警政——1905年设立巡警部。原由保甲局管理。袁世凯天津首创,巡警总局、警务学堂。
(四)政治方面
1、戊戌变法内容
(1)改革行政机构,撤销重叠闲散机构,裁汰冗员。
(2)准许官民上书言事。
2、新政改革内容
(1)初期官制改革:调整行政机构
一是改革中央官制
初期依循军机处、内务府、八旗、翰林院、太监事五不议改官制原则,
裁汰冗衙——中央栽汰了各衙门胥吏差役,停止捐纳买官,归并詹事府于翰林院,撤通政使司。
机构改组——
1)增设机构——增设商部、学部(1903)和巡警部(1905)、邮传部;
2)合并机构—将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礼部,工部并入商部,取名农工商部;
3)改变名称——改总理衙门、巡警部、户部、兵部、刑部、理藩院、大理寺等部门分别为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法部、理藩部、大理院;
由于“大权统于朝廷”,仍以军机处为“行政总汇”,因此封建君主专制的根本并没有得到改变。
二是改革地方官制
1)裁撤河东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和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
2)企图将“财政及兵马之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遭督抚反对。
3)各省没谘议局,府州县设议事会。
(2)后期体制改革:仿行宪政
一是设置谘议机构:谘议局、资政院
1907年,清政府下谕设资政院,各省筹没谘议局,府州县筹设议事会。这是清廷将“庶政公诸舆论”,为设立议院做准备而建立的机构。资政院和谘议局不是完全的立法机构,但在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法典和地方兴革大政等方面有一定立法权和监督权,对君权有一定制约作用。1909年10月各省先后成立谘议局。1910年9月北京成立资政院。
二是颁布宪法大纲
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朕即法律”,没有民主传统,更没有宪法。清朝廷宣布立宪,就必须制订一部宪法,以确立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等。1902年,清政府设立修订法律馆,沈家本、伍廷芳为

修订法律大臣,主持修订法律。至1911年辛亥革命前夕,先后修订、制订和颁行商法、刑法等重要法典、法规和律例。
沈家本:浙江吴兴人,光绪进士。专治法学,对我国古代的法律资料精心收集、进行整理和考订。1901年任刑部右侍郎。1902年起,任修订法律大臣。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笞杖等一系列酷刑。1910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
伍廷芳:广东新会人。1842年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归国。1861年毕业于香港圣保罗书院。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林肯法律学院学习。期满回香港任律师,后受聘为香港法官兼立法局议员。1882年入李鸿章幕府。1896年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902年回国,任修订法律大臣。武昌起义后代表南方政府参加南北和谈。先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孙中山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等职。
1908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到1917年正式召开国会。
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及议院法、选举法、筹备宪政事宜等法律。
制订准则即“大权统于朝廷”,基本沿袭日本宪法加强君权的精神。规定皇帝有颁行法律、召集或解散议院、黜徙百司、设官制禄、统率陆海军、编定军制、宣战议和、订立条约、总揽司法等权力。
规定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君主不以诏令变更法律,君主权力受一定限制。
臣民权利、义务:臣民享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有获得人身保护等权利。这是人民合法权利和政治地位第一次以宪法大纲形式得到一定程度承认。
《议院法要领》规定议院只有建议之权,不得干预朝廷大政。
《选举法要领》主要精神是限制选举。
三是试行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是宪政制度最重要的成分。没有地方自治,宪政制度只是徒具其表的形式。
1905年8月,沈家本奏请“聘用公举之乡绅,参预谋议。不必拘定乡官之名,但求能办地方之事。”出国考察宪政的五大臣亦要求仿照日本“布地方自治之制”。清廷接受这些建议,并谕令奉天、直隶两省先行试办。从此,地方自治由舆论变为试行。直隶总督袁世凯推行最力,其办法为各省仿效。
1908年2月,相继颁布城镇乡和府厅州县上下两级自治章程,各省依章筹办地方自治。1909年,各省相继完成调查选举,成立了城镇乡自治公所。辛亥革命前夕,各省大都建立了府厅州县自治公所。
地方自治的广泛开展,主要依靠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地方士绅和商人。他们通过参与地方自治活动,促进工商实业、新式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自身增强近代化的意识,提高兴办实业的能力而最终成为中国民族资产阶

级的重要成员。
四是设立责任内阁:“皇族内阁”
1911年5月8日,载沣颁布新内阁官制,撤军机处、旧内阁和会议政务处,组成第一届“责任内阁”。由内阁总理、协理大臣和各部大臣充任国务大臣,总理政务。庆亲王奕匡为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13位国务大臣中,汉族4人,满族9人,其中皇族占7人,人称“皇族内阁”。
由于该内阁总理及各部大臣由君主任命;但君主发布法律敕令及其他关于国务之谕旨,须由总理大臣或主管大臣“署名”;有关军机军令事件由海、陆军大臣自行上奏,事后报告总理大臣。所以,这些规定说明该内阁是一个对君主负责不能牵制君主行使军政大权,但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的中央行政机关。
清政府体制改革试图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废除军机处使行政权操之于内阁,司法权归法部、大理院,立法权由资政院掌握。这是行政制度的进步。但“皇族内阁”使得君主立宪政体有名无实。实际集权使其进步有限。

三、两次维新变法运动的结果及其原因
(一)维新运动失败原因——新旧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缺乏政治斗争经验
1、客观上,维新与守旧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仅就百日维新而言,与帝、后两党的权力矛盾及光绪帝的无权有很大关系。慈禧对百日维新的内容也不反对。但是新政的推行影响了两党权势的消长,使在此以前就存在的矛盾尤其是帝、后之间的矛盾趋于尖锐化,本无实权的光绪帝及权弱势微的维新派终于在这场矛盾斗争中失败,百日维新也因此而结束。
事实上,两年多以后慈禧等当权者颁行的“新政”,大部分就是百日维新的内容,“新政”所以能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存在上述矛盾。
明定国是及以后颁布的许多诏书,是光绪事先呈请慈禧同意或默认后公布的。当然,慈禧对变法要求“不违祖制”,即慈禧太后及其君权地位不能变,满族风俗习惯不能变。
慈禧与光绪对变法分歧,主要表现在裁减冗员闲衙、罢斥守旧大臣及政治制度改革。
在裁减冗员闲衙上,慈禧与光绪亦无原则分歧,只是裁减的步骤及程度上各持一见。
关于礼部尚书许应睽阻格王照上书的事,光绪将礼部六堂官一律革职。扩大了打击面,孤立了自己,更使守旧大臣找到反对变法借口,是变法策略上又一重大失误。
开制度局是准备接管总理衙门及军机大臣权力,遭军机大臣公开抵制,矛盾迅速恶化。罢斥六部堂官,任命军机四卿参与新政,军机大臣及总理衙门处于闲置。要求训政。
9月13日,光绪下诏开懋勤殿。这是新政的最高峰,也是新政的最后一道

诏书。至此,维新变法急转直下。慈禧在权力机构及人事安排上寸步不让。新政就此夭折。
戊戌变法时期,在维新派尚无力压倒旧势力情况下,试图把推行新政的领导权夺过来,不能不说是对主客观形势估计的错误,是策略上的冒进。
2、主观上,维新派缺乏政治经验,在变法过程中未能注意讲求斗争策略。步骤上操之过急,打击面过宽,使自己更加孤立。
康有为图功太急,缺乏历史感,把事情看的太容易。他对光绪皇帝说:“‘变法的’章程条理,皆已备具。若皇上决意变法,可备采择,但待推行耳。泰西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强。吾中国国土之大,人民之众,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不知道康有为怎么推理。较小的日本变法,“施行三十年而强”;较大的中国变法,反而只要三年。慢说光绪皇帝只是一个有名无实君主,即令他是康熙,以这样一个“老大帝国”,在短短三年时间内要变法也变不了的。火车越长越难开动。
光绪帝在短短103天内,发布上百道诏令,改革官制、改革军事、改革经济、改革教育、裁减冗员闲衙、革除壅蔽固习、取消旗人寄生等等,齐头并进。而且每一项改革诏令都涉及千家万户,上则严重削夺慈禧太后、军机大臣、各部堂官及地方督抚的大权,下则广涉触及八股士子、无业旗民及祠庙僧尼的利益。因此,造成一个广大的反对面。不仅使被削夺者惶惶不可终日群起反对,更使改革者面临一大堆棘手难题,无所措手足。
百日维新前,维新派提倡实行的“立宪”,对封建王朝政体来说,则是性质上的重大改革。维新派在百日维新期间倡行“新政”引起顽固派的恐慌,唯恐新政进一步发展实行立宪,因而极力反对。维新派虽然竭力宣传立宪的优越性,但在官僚士人中尚未形成具有一定势力的支持派,所以他们这支奋勇作战的孤军也就难免被守旧势力所绞杀。

袁伟时 《帝国落日——晚清大变局》
康有为是戊戌维新领袖和主要策划者。对康有为的指摘主要集中在这几点:
1.不顾客观条件,不分主次,冀图短期内“全变”。
百日维新期间发出有关“上谕”竟达110多件,绝大部分成为官员奉而不行的具文。
2.重符号、轻实质,重形式、轻内容,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轻率地侵犯传统的神圣符号,授人以柄。
服式、发式、纪元都是无足轻重的形式,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却一贯视为神圣不可侵犯。时至9月,维新事业已岌岌可危,康有为郑重其事上书,请求“皇上先断发易服,诏天下,同时断发,与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并“以今年改元为维新元年”!

他甚至鼓动皇帝,把国号改为“中华二字”。这些虽未被光绪皇帝采纳,已流言广布,徒增阻力。诸如此类稚拙言行,无非表明他缺乏一个政治家应有的驾御全局的才能。
3.在康氏鼓动下,光绪皇帝在条件不成熟时,匆忙裁减和严厉处理官员,四面树敌。
康有为“以皇上之圣武行之,中国之强,可计日而待也”。没有通盘筹划和将官员全予革职,促使新旧矛盾更加激化。本已势孤力单的维新派,陷于日益孤立的困境。
4.热衷于军事政治投机,没有切实做好基础工作。
首先是混淆学术与政治,主动触犯主流社会的大忌,鼓吹“托古改制”、“三世”说、“伪经”说,疏远了一大批有可能参与维新的大臣和士绅,引起革新派的冲突和分裂。
御史安维峻指斥《新学伪经考》“腾其簧鼓,扇惑后进”,奏请禁毁;湖南巡抚陈宝箴奏请朝廷,将《孔子改制考》“自行销毁”。康有为密友朱一新对其“合己说者则取之,不合者则伪之”的学风提出批评,认为“其说尤近于诬”。谭嗣同表示“不敢苟同”。此局面反映出康氏变法理论先天不足,也为百日维新迅速失败埋下伏笔。
再则致力于军事、政治投机,开创了近代中国的恶劣先例。
康有为及其追随者积极组织武装斗争。通过谭嗣同、毕永年与三合会结合,冀图运用这一民间秘密组织的武力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利用他们作为拘禁慈禧的工具。
最足以体现康氏军事活动性质的是他们对待军事将领的态度。康有为等人把改革迟滞完全归结为慈禧一人。于是,一个铤而走险的密谋付诸实施:勾结武将,兵围颐和园,捉拿慈禧。民间武装则作为辅助力量。拉拢的对象有三:淮军首领聂士成、甘军头子董福祥、新建陆军督练官袁世凯。拉拢的手段是许以高官和其他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他们已把赌注压在军事投机上了。实施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谭嗣同与袁世凯谈判,袁氏虚与委蛇。慈禧接到密报,发动政变,悲剧结束。康有为等人的这些活动方式一再为包括孙文、蒋介石等在内的后来者所仿效。不少“起义”靠的是绿林好汉或会党,而在“国民革命”旗号下的颇多活动(不是全部)不过是纵横捭阖的游戏。
为什么康氏在维新中会两眼只盯着没有实权的皇上?为什么他会那么鲁莽灭裂?
说到底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在他头脑中作怪。他不是现代政治家,没有想到改革的最可靠的基础是民众的觉醒。按照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只要皇上“乾纲独断”就能使全国面貌大变,妨碍皇上揽权的是慈禧,因此他就要密谋围捕。按照传统,他的位置是国师或“大傅”,是教育皇上和出谋划策的,于是,

频频上书就成了他推进维新的主要手段。康有为的维新事业被落入传统思想文化窠臼的另一个康有为亲手葬送了。
《清史十五讲》张研 牛贯杰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对慈禧为何发动戊戌政变,众说纷纭。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始终站在顽固、守旧立场上阻挠和反对变法。这是传统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和光绪嫌隙已深,光绪要自主,她内心益愤,便想索性废掉光绪,于是一开始便作了部署,“由他去办,胡闹几个月,似办不出模样再说”,最终发动政变。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说不上有何政见。光绪皇帝和慈禧的争论,纯粹是家务之争,如果把主张变法的名义奉送给慈禧,使之成为改革旗手,那么光绪理想是可以实现的。但康有为却坚持“扶此抑彼”,认为慈禧“是个万万不可造就的东西”。
一种意见认为戊戌政变的直接动因与其说是政策之争,毋宁说是慈禧察觉了康氏有针对她个人的举兵夺权计划。慈禧同中国历代多数帝王一样,把维护个人的绝对权威和享受放在首位。事关最后决定权,她无法冷静地区分少数人的轻举妄动和关乎国家盛衰的改革。她大权在握,本来非常容易一面采取措施让这几个狂妄书生安静下来,一面稳妥继续推进已经来得过迟的改革。但她的心思主要用在维护自己权力和尊荣上。
袁伟时: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把慈禧说成完全因反对维新而发动政变,至少是把复杂的历史事件看得过于简单了。不应把慈禧简单划归入保守派之列。
慈禧早年曾力排保守权贵的势力,支持洋务运动,也曾对光绪的变法愿望予以赞同。与其说她的思想接近保守派,不如说更接近洋务派;她并不是变法不可逾越的障碍。
早在变法活动酝酿之初,慈禧即曾对光绪道:实行变法乃是我一贯的主张,早在同治初年就曾依曾国藩所奏派子弟出洋留学造船制械,如能通过变法,使国家富强,你可放手为之,我绝不从中作难。但如日本那样,连衣服皇历都学洋人,“则是得罪祖宗,断不可行”,不过告诫光绪“毋操之过蹙而已”。
康有为鼓动帝党官员上书敦请变法,并代御史杨深秀草拟《请定国是而明赏罚折》,代侍读学士徐致靖草拟《请明定国是疏》,建议光绪明定国是立即变法。
1898年6月11日,是慈禧面告光绪:“前日御史杨深秀、学士徐致靖言国是未定,良是。今宜专讲西学,明白宣示。”于是,光绪方发布了由翁同和起草的《明定国是诏》,把讲求西学、变法自强作为清王朝的国策,使维新运动取得了合法地位。此时慈禧的态度不仅不反对,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同情和支持变法。
即开缺帝师翁同和也不是慈禧而正是光绪帝。戊

戌运动史专家孔祥吉说,“在后党及守旧派喧嚣一时的攻势面前,翁同和动摇退缩,这使光绪非常失望,加之翁在军机处的显赫位置,已构成对新政很大的障碍,这是导致光绪将翁开缺的主要原因。”
由于政治变革过急过剧,超出了社会公众的承受能力,使社会秩序处于极端危机的状态中。戊戌政变发生的前几日,北京城谣传要尽撤六部九卿、督抚司道;尽除满人,剪除发辫;裁撤内监等,加之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采取了错误的孤立与排斥慈禧的政治战略,最终导致了政变发生。
关于光绪密诏事件。近代史专家经考证认为,康有为在密诏上做了手脚。尤其是将光绪帝原意—设法既不得罪太后又能使变法继续下去,变成了要康等设法“相救”,这便导致了激化矛盾、围园劫后的行动。尽管这一计划流产,但可推知,其“扶此抑彼”的方针定会有所表露,从而造成矛盾激化。

光绪及康有为的策略错误:
一是齐头改革带来的混乱
从6月11日明定国是至9月20日政变前夕,103天内共发布各种谕旨204件,其中除旧布新的诏令114件。改革官制、改革法律、改革军事、改革经济、改革教育、革除壅蔽固习、取消旗人寄生等等,齐头并进。而且每一项改革诏令都涉及千家万户,上则严重削夺慈禧太后、军机大臣、各部堂官及地方督抚的大权,下则广涉触及八股士子、无业旗民及祠庙僧尼的利益。因此,造成一个广大的抵触面、反对面。不仅使被削夺者惶惶不可终日,群起反对,更使改革者面临一大堆棘手的难题,无所措手足。
改革官制。康有为根据当时维新派力量弱小,为减少阻力,采取“官差并用”策略。但由于变法形势急速发展,光绪一如所请急于求成,致使新旧之争权利之争迅速白热化。
废除八股。6月23日,诏废八股取士之制,举国守旧迂谬之人,失其安身立命之业:自是日夜相聚,阴谋与新政为敌之术。
改民间祠庙为学校。7月10日诏“民间祠庙;其有不在祀典者,即著由地方官晓谕居民,一律改为学校,以节糜费,而隆教育”。奸僧、恶巫造谣攻击“谓皇上已从西教”。
以上废八股,改祠庙为学校,是当时改革之必需,势在必行,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步骤,全面展开,触及面又广,使一些人的思想跟不上形势,造成一个广大的反对面。
力除壅蔽。康有为奏请断发易服,光绪诏令一传出,旗人的不满意达顶点。剪辫与否,无关改革大局,可以暂缓推行。由于过早用命令方式推行,增加了可以避免的麻烦。
光绪与中、下层官员之间的矛盾激化,始于裁减冗员闲衙。
8月30日,诏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

大理寺等衙门,与内阁六部机构重叠,“均著即行裁撤”。由于对撤裁六署后之安置事先未作妥善研究,裁撤六署时,又采取了强行查封的办法,使一些中下层人员顿失职业无法度日。据统计,六署中之书役、皂隶、茶厮人等”不下五千余人,从此失业,莫不悻悻。与此同时,又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河东总督、及无地方之责者,每著裁汰。这样,在极短的时间内,从中央到地方极其广泛的裁撤之风,造成极大的社会动荡。
所以,梁启超说,自裁官令下,被裁者“多失其所恃,人心皇皇,更有与维新诸臣不两立之势”。这样,就把广大中、下层官兵夫役,推到抵制或反对维新变法一边去了。
二是帝后矛盾的激化
甲午战败以后,清政府面临严重政治危机,不仅以“公车上书”为起点的爱国知识分子及广大群众掀起变法救亡热潮,而且统治阶级中许多高级官员也纷纷上书,要求改革。在这种情况下,慈禧太后也不得不赞同在她许可范围内的变法。明定国是及以后颁布的许多诏书,是光绪事先呈请慈禧同意或默认后公布的。当然,慈禧对变法内容是有保留的,那就是“不违祖制”,即慈禧太后及其君权地位不能变,满族风俗习惯不能变。
不管慈禧太后内心里如何,表面上是同意光绪发展经济、文化以及改革军事的。慈禧与光绪对变法的分歧,主要表现在裁减冗员闲衙、罢斥守旧大臣及政治制度的改革上。
在裁减冗员闲衙上,慈禧与光绪亦无原则分歧,只是裁减的步骤及程度上各持一见。戊戌政变“次年举行新政,太仆寺仍在裁撤之列。”可见慈禧还是同意撤裁一部分闲衙冗员的。至于反对漕运改官办为商办。是由于当时依赖槽运生活之“官吏兵丁数十万人”,“宦竖旗人,多食于此”,不能简单废弃,故“西太后不肯废漕”。这样,造成帝后僵持。
关于礼部尚书许应睽阻格王照上书的事,光绪交部议处。经刑部研究议决,将许应葵“降三级调用”,以示儆戒。但光绪认为守旧大臣“多不利变法,非大创之,无以惩后”,于是动用“朱谕”将礼部六堂官一律革职。当时,徐会澄、曾广汉“均以他官兼摄”礼部侍郎,当王照与许应睽交诟时,会澧、广汉“皆不与闻”此事。光绪此举扩大了打击面,孤立了自己,更使守旧大臣找到反对变法借口,是变法策略上又一重大失误。
开制度局,实际上是准备接管总理衙门及军机大臣的权力,因此,康有为的意见发表后,军机大臣们公开进行抵制,矛盾迅速恶化。而当时光绪“亦知守旧大臣与己不两立,有不顾利害誓死以殉社稷之意,于是益放手办事”,一举罢斥六部堂官,接着又

任命军机四卿参与新政,使军机大臣及总理衙门处于闲置地位。他们因而环求西太后训政。
康有为见开制度局不成,又发动宋伯鲁、王照、康广仁等上疏,仿日本明治维新立即成立议政处的办法,在中国设立懋勤殿。9月13日,光绪下诏开懋勤殿。这是新政的最高峰,也是新政的最后一道诏书。至此,维新变法急转直下。慈禧在权力机构及人事安排上寸步不让。新政就此夭折。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重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日本新兴资产阶级以武力推翻了旧政权德川幕府,成立新的明治政府,因此于1868年即有条件成立议政处。而戊戌变法时期的中国,在维新派尚无力压倒旧势力情况下,试图把推行新政的领导权夺过来,不能不说是对主客观形势估计的错误,是策略上的冒进。这样,不仅为守旧势力煽动慈禧发动政变制造借口,也使中间势力畏于冒进而倒向慈禧一边,使光绪在矛盾激化时束手就擒。
可行策略初探
从百日维新齐头改革所带来的混乱和帝后矛盾激化的过程中可以看出,维新派及光绪皇帝在策略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维新派应该采用何种策略较为合适呢?
对待慈禧太后的策略。王照说,“戊戌政变,外人或误会慈禧反对变法,其实慈禧但知权利,绝无政见,纯为家务之事。”“故以余个人之见,若奉之以主张变法之名,使得公然出头,则皇上之志可由屈而得伸,久而顽固大臣皆无能为也。”
如慈禧反对裁漕,但并不反对裁撤云南、广东、湖北三省巡抚及各道各局之重叠机构。再说,慈禧认为祖宗之法不能变,反对君主立宪,这里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和等待时机的问题。戊戌变法七年以后,慈禧不是终于“同意”了仿行宪政吗!
对待旧大臣的策略。首先要具体分析,第二要区别对待,第三要争取多数,逐步以新代旧,不能操之过急。当时旧大臣中分为洋务派、中间派、守旧派等不同集团。
张之洞基本上是热心改革的爱国者。但是,他从名利权位出发,摇摆于光绪、慈禧之间,是中间派官僚,对待这类人物,可以求同存异,争取他站到光绪和维新派一边,
李鸿章是更加坚定的支持变法者。当强学会兴起时,他曾“自愿捐金二千人会”。在致朋僚函稿中,他认为变法图强“整军经武为国家根本至计”,“农工商各政,原属当务之急”。他对废八股、兴学校亦甚热心,他承认“裁并官职,诚为今日当务之急”,但应防止“冒昧从事,致滋贻误”。这种态度和建议,不能不说是善意的。
戊戌政变期间,他并没有执行逮捕康党命令,甚至为变法辩护,以至“都人多目为康党”,更有人在慈禧面前弹劾他。因此,慈禧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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