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刑法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刑法学

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培养类别 □博士

一级学科名称刑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适用年级从2016级开始适用修订时间 2016 年 6 月

覆盖专业刑法学(030104)

基本学制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

学分总学分29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7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

培养目标

1.注重品德修养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热爱祖国,积极向上;

2.有坚实的方法论基础、深厚的人文知识功底和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

3.深入、全面地掌握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

4.学术态度严谨端正,富于创新精神,能胜任刑法学及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工作,并能做出创造性的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国语,达到能从事刑法学及相关学科外文文献的阅读和独立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程度;

6.身体健康,有适应艰苦环境的体能和坚强的毅力。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一、科研能力:

1.科研工作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点内容。本专业博士生可通过参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自主选题等方式进行刑法相关问题研究。

2.科研考核

博士生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号)文件中的科研要求。

未达到上述科研要求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二、创新培养: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课题参加创新课题研究,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尽可能外出调研和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参与各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不同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情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情况——兼谈对法学学习的一点看法关于我校法学就业情况,本不想趟这滩混水(记得以前我校公安学院学子发毕业生就业情况贴,目的可能是炫耀就业比某些热门财经专业还好,同时说明法学就业不好是“小法学”的原因而非公安学造成的,结果毁誉参半,大概是因为其他学科与公安学科在就业领域上几乎不存在冲突、无从评判),但是看到(法学)新生议论纷纷、道听途说甚至以讹传讹,多有不实之处,还是最终忍不住就我知道的情况做一点介绍说明。这些情况的真实性不存在主观作伪,至于是否有代表性、信息有效性就由读者自我品查了。 一、两组样本 我校几年前(时间不久)毕业的某法学本科班的男生情况,该样本共有25人,毕业两年后的就业统计,法院1、检察院2、律师1、公务员4(其中省直机关1、选调生2人三年内都落实副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执法部门、医药行业等,部分聘用制)5、企业5(中石油、国美、商业银行、电信等)、辞去公职自主创业1、本外校研究生6(当时有14人考研,研究生毕业后续博1、其他在法院、地产、投行、研究院工作)。 我校某研究生班男生就业情况,共20人,毕业一年的就业情况,法院2、检察院2、律师2、公务员4(司法、公安、纪律部门等)、企业3(地产等国企)、政策性银行1、高校任教2、继续读博或辞职读博4。 至于就业地域分布,没有太准确的统计,大致上分布的地域都比较广,回家乡工作的比例不小,湖北(本科)、河南(研究生)也较多(这与考生来源地有关),此外,广州、深圳等珠三角相对其他地区集中,西部地区几乎没有。 二、说明和基本分析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两个班的女生未作精确统计(本人不好打听),但大体上女生的就业状况不亚于男生(是更为勤奋的结果,君不见我校自习室与女厕所的情况相似——几乎没男的)。不同在于可能是年龄或家庭的缘故,女生读研比重要少,考博的几乎没有(还有这个时代男生更喜欢玩,不想就业,抱残守缺、往往随便考取一个硕士都行,而女生更喜欢层次高的学校,故而我校考取北大、人大、清华研究生的多是女生);另外,女生去银行工作的人数更多。关于代表性问题,只能说上述样本反映我校法学本科班和研究生班的中等情形,肯定不是优秀的,但应该不是最差的(法学院喜欢三个邻班为一组、一个辅导员,其中本科班自诩在三班排第二,而风评总是认为它是丙级班,至于研究生班不是特别热门的专业,也不是重点学科)。 两组样本的共同处在于:1、毕业生都找到工作或升学,长期大规模失业的情况实际上(至少在我校法学范围内,至于层次较低的学校的法学专业,不清楚)不存在(所谓就业率统计,尤其到了毕业一年后,意义不大)。2、在就业层次可能不如热门专业(具体情况不清楚),但至少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扫大街等现象没有)。3、就业领域较广泛。分布在法院、检察院、律所、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众多行业,法律岗位不是唯一选择,自主创业的很少。 不同之处:1、直接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比重不同。本科班即使加上续读研究生毕业后的情况,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只有40%(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司法部门、省直机关中的法规司、大型企业法务部),而研究生则能到达三分之二以上(考虑博士生从事法律工作可能性更大,包括在内)。其中缘由之一是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比重低,许多法律岗位就放弃了,而研究生经过在校几年学习准备,到毕业时90%以上学生都是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位相对容易。2、就业领域有差别,研究生的选调生不多,去事业单位也少,继续升学的比重也低(该样本读博的比重应经较平常情况高),去企业的也多从事法务而非会计、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3、统计的时间不同。本科毕业生样本是毕业后一两年后获取的,而研究生几乎都是在毕业当时工作已确定,这说明本科毕业生取得工作要艰难一些

中南财大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标答)

1 2 ………………………………………………………密……………………………………………………封………………………………………………… 密封线内不 院(系):专年级:学生姓学号: 课堂________

得分评阅人 六、结构分析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从下列给定的素材出发,按各小题指定的类型分别构造一个相应格式的推理。 小李。小王。1课堂同学。2课堂同学。武汉人。非武汉人。南京人。非南京人。 湖北人。江苏人。中国人。人。非人。 1. 特称肯定判断的矛盾关系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是武汉人,所以,并非1课堂所有同学都不是武汉人。 2. 单称否定判断的差等关系推理。 【例】1课堂小李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 3. 全称肯定判断的换位法推理。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以,有的湖北人是武汉人。 4. 特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法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是非武汉人。 5. 三段论第二格AEE式。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湖北人,所以,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武汉人。 6. 联言推理的分解式。 【例】1课堂、2课堂都有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武汉人。 7. 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 【例】小李要么是1课堂同学,要么是2课堂同学;已知小李是1课堂同学,所以,小李不是2课堂同学。 8.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例】小李只有是湖北人,才会是武汉人;既然小李不是湖北人,那他也一定不会是武汉人。 9. 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湖北人,则小李是中国人。所以,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中国人。 10. 二难推理的复杂破坏式。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南京人,则小李是江苏人。小李或者不是湖北人,或者不是江苏人,所以,小李或者不是武汉人,或者不是南京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期末考试复习

第一章税收的本质 1.税收的涵义:(简答) 第一,税收的主体是国家。以国家为主体,说明税收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使,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 第二,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的征收。即国家的权力。 第三,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规定性的形式特征。 第四,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 2.税收产生的条件: 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出现;(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国家的产生;(基本条件) 经济条件——经济利益主体的独立化; 社会条件——公共需要。 3.税收的本质: 所谓税收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4.税收的形式特征: 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最基本的。 第二章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包括财政收入(资金筹集)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原因是因为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2.宏观调控职能: 在经济低迷,供过于求时,政府采取扩张型财政政策,具体减少税收,增加政府支出。 在经济过热,供不应求,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采取紧缩型财政政策,具体增加税收,减少政府支出。 第三章税收原则 1.效率原则:包括资源配置效率、经济运行效率和税务行政效率。 2.稳定原则:包括减少经济波动和经济平衡增长。征收。 3.公平原则: 横向公平:相同纳税条件下的同类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 纵向公平:不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应缴纳不同的税。 实现公平原则的依据: 受益原则: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受益程度保持一致,受益多者多纳税,受益少者少纳税,受益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受益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能力原则: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支付能力大者多纳税,支付能力小者少纳税,支付能力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支付能力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第四章税负负担与税负转嫁 1.宏观税收负担指标: 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T/GNP):这个指标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有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T/GDP):反映一个国家的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在国内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民收入税负率(T/NI):反映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的税收负担状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介绍 - 湖北学位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特色学科简介 一、学科团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点现有教师由22人组成,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下。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10人、在读博士3人,其余的均具有硕士学位,有3人具有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经历。本学科队伍力量雄厚,有多人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工程支持计划,省部级“跨世纪学科(术)带头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湖北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刘茂林教授、方世荣教授分别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二、学科基地(平台)建设 本学科建有校一级的研究机构——“宪政理论研究所”,与湖北省人大共同组建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创办并连续出版了《公法评论》,创建了“中国公法评论网站”,作为发表学术成果和与同行交流的主要平台。 三、主要学科带头人 刘茂林教授是我国知名的宪法学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宪法学专家组主要成员、二级教授、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公法评论》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他在宪法学基本理论,如宪法结构、宪法秩序、地方制度、村民自治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开拓性,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并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石佑启教授为年青的行政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他在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私有财产权的公法保护、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研究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获得了多项奖励。王广辉教授的著作《比较宪法学》,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体系和内容富有创新,在学术界产生了

《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

一、试分析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 (一)概述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论述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狭义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活动中的法律适用。 价值判断,就是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判断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利益,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法律规范中充满了价值判断,因为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为目的的,并对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作出评价。正如魏德士所言,“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总是存在着立法者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安全等价值判断。” 根据王利明老师的观点,价值判断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它是裁判者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在裁判中所作出的选择。 2.价值判断具有受拘束性。要通过方法论的探讨,来规范价值判断的活动。 3.价值判断具有指导性。亦即价值判断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意旨,从而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指导法官根据立法者确定的法律意旨,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当的判断依据。 4.价值判断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操作。法官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必须确定大前提,并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连接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必然性 1.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价值判断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适用的过程既不是一个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性而无法预测的神秘酿造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依据经验简单判断的过程。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演绎的运用,它常常需要法官结合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对规则、条文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解释和说明,并凭借实践经验、感觉感受等做出一定的裁判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价值判断。 2.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正如张继成教授所言:“在法律推理中,价值判断是由事实判断推出规范判断的逻辑桥梁,是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法律规则)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判决结论)的逻辑中介。”“价值判断具有发现、比较、选择、归类、定性、量裁、导向等功能,没有价值判断就没有法律推理。”“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仅与法律规范所指涉的事实要件相符合,而且与蕴涵于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相符合,因此,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之间不仅具有同一性,而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圣才出品】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 一、单选题(15题,每题1分) 都比较简单 第一题是问税收三性不包括哪个。 有一题算个税的是工资3000,又拿了一个季度的奖金1500,计算应缴个税。 有一题算劳务报酬的个税,要记住劳务超过20000要加成征收,还直接捐赠了一些钱,直接捐赠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依法捐赠的也是有限额扣除的。 有一题是问今年增值税税率取消了哪一档。 有一题是问纳税人在我国居住满5年应该如何纳税。 二、多选。(8题,每题2分,少选但选对给0.5分,错选不给分) 第一题是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了哪些税种,不太清楚他问的是开会谈到的还是要改革的。 其他的没什么特点,比较基础的税法理论。 三、名词解释。(5题,每题5分) 1.税收的行政效率 2.收入型增值税

3.税收筹划 4.居民企业 5.经济性双重征税 四、简答题。(4题,每题8分) 1.税法与宪法、民法、刑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2.简述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的具体分布。 3.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有何特点及区别。 4.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什么情况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收入进行征收。(列举四项) 五、计算题(4题,前3题每题10分,第4题12分) 1.常规计算增值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2.常规计算个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一个纳税人在A公司领工资,又在B公司兼职,兼职收入应该是要按劳务报酬计的。还有积分反馈礼品,抽奖获得奖品应该怎么计税。还有一个是取得专利转让收入,应该是要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算的。

3.常规计算企业所得税,注意常规的限额扣除,调增调减。 4.税务稽查,找出分录错误,简要说明,这里需要懂会计的知识。计算补缴的增值税,城建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六、论述题(20分) 材料:一个观点认为我国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不高,一个观点认为我国企业税负普遍过高,十九大提出要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 结合税收知识,论述如何理解材料及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及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法理与宪 法)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C党的十五大 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 A、司法机关 C公检法机关 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 A、经济权利 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 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 A、司法权独立C审判独立 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 A、执法C司法 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 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C整体作 用与局部作用D党的十六大 家的主体是() B广大人民群众 D中国共产党 B社会和文化权利 D政治权利和自由 ) B司法机关独立 D司法人员独立 B 守法 D 违法 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B 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 、单项选择题 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 (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 C行为D语言 )提供共同的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 A、原始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 A、成文法 C习惯法 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A、法国 C英国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 A、适用范围 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A、权利 C义务 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 B、判例法 D不成文法 ) B、德国 D日本 ) 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 B、权力 D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 A、人口 B、环境 C气候D社会生产方式 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A、法系 C法学体系B法律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 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 C洛克D卢梭 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 A 1982年宪法 B 1978年党的^一届三中全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作者:Jessie已被分享19次复制链接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 分)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 2、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是(抽象劳动)。 3、准确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程度的指标是(剩余价值率)。 4、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垄断经营有限的较优等土地);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5、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是(实现问题,即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问题)。 6、在股份制中,实行一股一票,体现的是(出资者)主权;在合作制中,实行一人一票,体现的是(劳动者)主权。 7、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其(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 8、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企业)。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而被称为不变资本。另一部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于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会发生价值增值,所以被称为可变资本。 2、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是单个资本增大的两种基本方式。资本积聚是资本积累的直接结果,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增大其总额的一种方式。而资本集中则是由若干分散的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的过程。 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区别在于:(1)资本积聚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因而单个资本增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总资本增大;而资本集中是原有资本的重新组合,虽然使单个资本变大,但不能使社会总资本增大。(2)资本积聚的规模和速度最终受到原有资本积累速度和社会财富增长限制,因而其增长是缓慢的;而资本集中可以不受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可以在较短时间有效资本合并为大资本,所以增大速度很快。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总产量(包括商品和服务)和生产能力的增加。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产值的变动率来衡量。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用人均收入水平来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相比包括的内容更丰富,它除了收入水平的变动,还涉及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市场范围等方面的变动。 4、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一年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它是指国家境内投资的生产资源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年内一国居民所拥有的投入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这两个概念都是衡量一国一年内经济总量变动的指标,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国土范围内的生产总量,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的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f05878274.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选题参考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指出:积极应对法学高等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2、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媒体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5、体现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6、夯实工作基础、净化学术环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践为例 7、独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问题调查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8、高校图书馆读者利用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9、填补世界会计史的空白——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10、伟大的人格,卓越的贡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念杨时展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1、相对“就业易”形势下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心理与指导——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为例 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政治经济学丛书”评介——兼评《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与产权分析》和《交汇与分野》 13、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4、独立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探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f05878274.html, 15、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及对策思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 汉学院为例 16、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 17、特色鲜明成绩显著——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导师文集 1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灿明同志为《湖北财税》题词 19、探索就业举措抵御就业寒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促进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20、水污染防治须出台“硬’’法——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大全 1、人文社科类高校工科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2、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战略及其实现机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4、民族地区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访谈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王波作品选登 6、高校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7、科研训练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影响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项目为例 8、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综述 9、将风险评估引入食品安全风险行政调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谈风险评估与行政调查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台生刘哲瑜曾经的合唱队领唱讨厌现在 的民进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所有辅导班实力排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所有辅导班 实力排名 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凯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专业课五大问题。凯程就是王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有哪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您直接问一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会计硕士考研,更谈不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凯程有系统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讲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题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凯程一本通》,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深入的理解,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深厚的人脉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所以,凯程有实力能帮助广大学子考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学费是多少? 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专业招生人数为129人,包括推免生20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硕士法律(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24000元,学制三年;与北大法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相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相对较低,相对于其他专业,法硕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法硕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法硕就业薪水高是事实,只要将法律学精了,未来的路一定会越走越顺。 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专业招生人数为129人,包括推免生20人。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招生人数也不少,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排名2015【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薪火相传,学校秉持博文明理middot;厚德济世之校训,传承希贤希圣middot;不舍昼夜之精神,励精图治,严谨治学,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业人才。 中南财经大学2015的排名: 2015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全国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65.21 59 行业特色研究型 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64.40 73 行业特色研究型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3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64.25 76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63.97 8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3.72 87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6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63.20 11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2.48 138 区域特色研究型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8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62.19 159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61.58 200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10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61.57 202 专业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大学

中南财大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练习题答案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部分章节练习题答案 第十一章 消费税 1) 增值税: 销项税额:2400 21350 4800017%17%17%301017%117%117%?+?+?+??=++ 进项税额:5085 应纳增值税:-5085= 消费税:化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税率为30%),香皂无需交纳消费税 21350 30%301030%117%?+??=+ 2) 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 6820017%17%11884.6117%?+?=+元 进项税额:680020007%30007%7150+?+?=元 应纳增值税:11884.6-7150=4734.6元 消费税:白酒为复合税率,20%加0.5元/500克(或100元/吨) 68200 2000 ()20%15*2000*0.5120001500027000117%117%+?+=+=++元 3) 进口环节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化妆品=120+10+2+18=150万元 15040%60?=万元; 1506 030%90 130%+?= -万元 机器 =35+5=40万元 4020%8?=万元; 0 组成计税价格: 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50+60+90=300万元 机器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40+8=48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30017%4817%59.16?+?=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90万元 国内生产销售环节 增值税 销项税额:51.48 29017%17%56.78117%?+?=+万元 进项税额:59.16万元 应纳增值税:56.78-59.16=-2.38万元 消费税:51.48 29030%30%9080%28.2117%?+?-?=+万元 4) 增值税: 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进项税额:684213%37% 1.36+?+?+=75.03万元 应纳增值税:6120-75.03=6044.97万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学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风险理论与保险学说 一、风险的定义:在保险学中,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可保风险: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简称为可保风险,也称为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 三、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技术:a.控制型: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b.财务型: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实用性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整和评估。---考察实施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功能、分类 一、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答与论述) 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功能、储蓄的功能、投资的功能、社会管理的功能。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方式不同、承担的主体不同、保费缴纳不同、保险的内容不同、覆盖面不同。 (1)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三、保险的类别: 1、按制度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3、按风险的转嫁形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法理与宪法)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 B、精神 C、行为 D、语言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不成文法 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 A、适用范围 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 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 A、人口 B、环境 C、气候 D、社会生产方式 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 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洛克 D、卢梭 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 A、1982年宪法 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C、党的十五大 D、党的十六大 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 A、司法机关 B、广大人民群众 C、公检法机关 D、中国共产党 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 A、经济权利 B、社会和文化权利 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 D、政治权利和自由 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 A、司法权独立 B、司法机关独立 C、审判独立 D、司法人员独立 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 A、执法 B、守法 C、司法 D、违法 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 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 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 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08级《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财政学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色和培养目标是,面向政府与面向市场结合,将财税理论政策教学研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制度,又懂得企业税务理财和鉴证方法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人才。培养方向是三个面向: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考研。 二、招生对象 我校及联合办学的“七所学校”全日制非财政学专业2008级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三、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四、报名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七校联合学生请根据自己学校的七校联合办学报名程序办理。 五、学分要求 辅修双学位总学分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专业学位论文)5学分。 六、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08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财税学院)具体通知。 七、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八、收费标准 七校联合学生根据自己学校教务部(处)规定标准办理。 九、招生咨询 咨询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404、405办公室。 咨询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 联系人:皮老师、吴老师 财税学院网址:附件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申请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2日制定通过) (200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 (2009年8月25日第三次修订) (2010年12月16日第四次修订)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修订) (2013年6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13年6月26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承担博 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自其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博导。 申请者应在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其教学水平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递交申请的,除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者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满一年的限制。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重大课题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2项; (二)在我校认定的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且在SCI、SSCI期刊发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 期末考试重点

201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2)期末考试重点1.名词解释 6X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二者会择一考) 3.简答题 6X6(主要考查合同的知识) 4.论述题 2X16 5.案例分析 1X14 合同的知识占65% 名词解释: 1、关注基本制度:如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 2、关注各种分类:如债的分类、合同分类,一个或某几个会作名释 简答、论述 如缔约过失、抗辩权、代位权、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 案例分析若为合同法部分,关注: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有效条件) 联系总论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以及违约责任、有担保的情况。 重点内容:

债法总论 要约与承诺的成立方式、要件 合同成立和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债的保全方式、使用条件 双务合同的抗辩 双务合同的要件、效果 债法总论 要点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可以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债权,应他方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为债务。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3、债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 4、债是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三、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为的特定行为。 要点二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 (2)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1)特定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标的物已经特定的债。 (2)种类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以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三、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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