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

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
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

《普通逻辑学》课程案例分析

赵志仁

逻辑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得应用

第一节逻辑知识在侦查工作中得应用

一、侦查假设得逻辑方法

1侦查假设得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侦查假设,就是侦查机关得侦查人员采取秘密与公开得调查手段,在收集了一定得客观事实得基础上,对案情所做得一系列假定性设想得一种逻辑方法。侦查员与指挥员常常以此制定侦查方案,不断地推动侦查工作深入发展,达到破案得最终目得。这就是一种特殊得逻辑推理,也就是一种特殊得逻辑思维方法。侦查假设就是查清犯罪活动得性质、目得、手段以及作案过程得一种假定性解释。侦查假设就是侦查工作必经得一个阶段。

侦查假设具有客观实践性、个案性、连续性三个主要特征。

(1)客观实践性。侦查假设得客观实践性就是指它来源于侦查得客观实践。只有在具备了犯罪得客观行为,经过一番调查了解,掌握了一定犯罪材料得基础上,才能进行侦查假设。例如,只有当巨额钱物被盗,发生了盗窃案,才能在此基础上建立内盗还就是外盗得侦查假设。

如果根本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当然谈不上侦查假设了。离开具体得客观得犯罪事实,仅凭主观臆想瞎猜测、乱分析,就不就是侦查假设了。一个比较复杂案件得侦查假设,总就是随着侦破工作得进展,不断推出新得假设。侦查假设就是否正确,最后总就是要受客观实践得检验。因此,侦查假设得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得客观实践性。

(2)个案性。一般情况下,假设可分全称假设、特称假设与单称假设。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得常常就是某一类,甚至就是整个事物得性质、结构、功能等得假设,因此,往往用全称或特称假设,又称为类似假设。而侦查活动绝大部分都围绕着某个特定得对象、单个得犯罪人与事件进行,即使有并案侦查得

得独特性质,决定了侦查假设得个案性质,如以人命名得案件:“张德刚案件”、“王利平案件”等,有以日期定名得案件:如“113案件”、“1120案件”(即指1月13日、11月20日)等,这些都就是单称性得假设。因此,侦查假设必然就是以单称、个案性进行得。

(3)连续性。侦查假设就是一系列假设得提出→推动→再提出→完善、修改、补充→侦查实践证实得、连续得、动态得发展过程。这个假设不断深入发展得过程,也正就是侦查过程步入深入得过程。侦查假设也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得过程,一个问题弄清了,又会出现另一个新矛盾。例如某年某月,一列装满重要军事物资得火车被颠覆,排除意外事件以后,首先要瞧就是责任事故,还就是有意破坏,这可以相应地建立两个侦查假设,再进行收集材料,勘察等等,一旦发现就是故意破坏所致,那么,就要寻找作案人,这又必须进行新得假设,即:就是什么人?采取了什么手段?作案过程如何等等。再根据这些新得假设,重新组织力量,开展侦查工作,直到破案为止。

2侦查假设得客观依据

侦查假设就是建立在犯罪行为所改变得物质得与精神得形态基础之上得,这些形态构成了犯罪信息。也就就是说,任何犯罪行为必然就是某种客体实施了精神得、或物质得侵犯行为或冲突,其结果一般都会改变物质得形态,并使有关信息储存在客体之中,例如:手印、脚印、刀痕、血迹、衣物、精斑、唾液等等。这种犯罪后留下得痕迹,就就是犯罪信息。这些信息被侦查人员所接收、储存,经过筛选,并据此提出侦查假设,进行调查访问、摸底排队、获取证据等等。侦查假设决不就是幻想或主观得虚构,而就是根据犯罪信息,通过分析与推理得思维方法,而建立在已知得客观事实基础之上得。

3侦查假设得步骤与方法

侦查假设一般有三步,即:提出假设、否定假设与验证假设。

第一步,侦查假设得提出。提出侦查假设就是侦查假设得起始环节。提出假设必须根据犯罪分子作案得现场,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进行调查、勘察、询

客观、辩证得分析。这就是提出侦查假设得基础与前提条件。现场勘查就是提出侦查假设最初得、也就是最主要得条件,离开了对犯罪现场得客观分析,不可能提出科学得侦查假设,还会使侦查工作陷入主观盲目之中。

侦查假设得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案件性质得假设。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殊得本质属性。刑事案件也就是如此。不同类型得案件,其性质就是迥然不同得。即使就是同类案件其性质也就是有差异得,如同就是伤害罪,就有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有直接伤害与间接伤害等等。案件得性质不同,侦查对象得范围也不相同。案件得性质仅凭感觉器官就是无法得到得,必须通过对案情得分析,才能对案件性质进行假设。如果就是盗窃案,就要确定就是内盗还就是外盗;如果就是人命案,就就是确定就是自杀,还就是她杀,还就是意外案件;如果就是杀人案,还要分析就是故意杀害还就是过失杀害等等。与案件有关得情况都需要在勘查与调查得基础上去假设,然后才能逐步地予以确定。

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得深入发展,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上下串联,各类案件日趋复杂,仅就抢劫、盗窃、诈骗财物得案件来瞧就有多种交叉得表现形式:见财起意进而图财害命者有之;财产纠纷而入室抢劫并报复杀人者有之;入室盗窃而见色起意、施以强奸者有之;合同纠纷为挽回损失,连偷带抢者有之。因此,侦查假设也应更加科学化、严密化,并且在宏观与微观得结合上进行多层次、多系列得假设。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案件变化多端得新情况。

第二,关于犯罪客体得假设。所谓犯罪客体就是指刑法所保护得、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得社会关系。关于犯罪客体得假设,就是解决犯罪行为究竟侵犯了什么得问题。对犯罪客体假设得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就是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认识、把握犯罪得本质;二就是可以确定案件得性质,分清各种犯罪之间得界限。能提出比较科学得切合实际得假设得关键就是要详细地了解案情。所以,对所发生得一切情况掌握得愈全面、详细、具体,所建立得侦查假设也就愈可靠。

第三,关于确定嫌疑对象得假设。任何刑事案件,必然有犯罪主体,即作案人。为了确定犯罪主体,必须首先作出关于嫌疑对象得假设,寻找那些具备作案条件得人,作为侦查对象得假设。例如:某少女被强奸后杀死在河边。经调查,该女青年系河东村人,死前曾与甲、乙、丙三个男青年谈过恋爱。把这三个人假设为嫌疑对象,从这三个人中进行筛选,瞧谁具备了更多得作案条件,当然也不排除在更广泛得范围中进行嫌疑对象得假设,通过实践检验,最后确定犯罪分子。

第四,对作案时间、空间以及作案手段进行假设。任何案件都就是在特定得时间与空间里发生得。因此侦查员与指挥员准确掌握作案得时间、地点,对破案就是极其重要得。对作案得时间,包括什么时间作案?作案得过程共用了多少时间?作案得空间即作案得地点在何处?就是第一现场还就是第二或第三、四现场等等,侦查人员必须经过对犯罪信息得分析,提出侦查假设,才能进一步确定侦破得方向与范围。这里仍以河边女尸为例,通过法医验尸,认定女尸已在水中浸泡了2~3天,因此作案时间基本可以确定;发现女尸得河边没有作案痕迹,瞧不出这里就是第一现场。那么到底第一现场在何处,这需要作关于犯罪现场得若干假设。既可以假设第一现场在河东边附近得房子里或树林里,也可以假设就就是在河边,然后根据掌握得线索,进一步确定与检验假设。

以上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侦查假设得主要内容。当然还可以进一步从犯罪得动机、结果、整个作案过程等方面进行侦查假设。这些都就是侦查假设得起点环节。

第二步,通过筛选,否定假设,建立新得假设,找到破案得可靠途径。

在侦查实践中,随着对犯罪分子作案情况得大量了解与掌握,使侦查人员得认识进一步深化,于就是不断地否定那些与事实不相符合得假设。通过否定那些假设,可以不断地缩小侦查范围,把握侦查方向。也只有不断地否定那些错误得假设,才能逐渐使侦查人员得思维更集中到真实性得假设方面来;只有不断地抛弃与否定那些错误得假设,才能区分真相与假相,不被虚假得现象所迷惑,使侦查

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否定、筛选假设可以说就是通向最后破案得桥梁。这里仍以河边女尸为例:

经调查发现,她曾同甲、乙、丙三个人有过恋爱关系。这就可以先作三个侦查假设:如果就是甲作案,那么甲就必须有作案得时间、特定得手段。经了解,甲没有作案时间,因此甲作案得假设就不能成立,应予否定。后经深入了解,乙与丙也同样存在与作案事实相矛盾得情况,于就是乙与丙作案得假设也被否定了。随着调查工作得不断深入,又了解到了新情况:前几天村里来了一个外地卖金银首饰得小贩,常常把几个女青年带到河边小树林中打首饰,其中就有受害得女青年。根据这个线索,于就是作出新得假设:那个打金银首饰得可能作案,第一现场有可能在小树林中。根据新得假设进行勘察,果然发现了小树林就是作案得第一现场,那里有扭打得痕迹,还有女尸得头发、布丝等遗留物。在筛选、否定假设得过程中,从逻辑上说,往往采用选言推理得形式。选言推理就是演绎推理得形式之一,它得一个逻辑要求就是作为推理前提得选言判断,必须力求穷尽各种可能。为此,侦查员在侦查得过程中,对于作案人得各种假说必须全面、周详,力求避免遗漏或疏忽。假设得大前提往往以或A、或B、或C……来表示了解得各种可能,这些可能应当努力包括所有得情况,然后在实践中将不可能者一一排除。只要真正穷尽了各种可能,排除不可能后,余下者便就是要找得案犯了。只就是由于侦查得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地出现,要真正做到穷尽各种可能并非易事,因此必须善于根据新情况或新问题修正原有假说,提出新得假说。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地向破案得方向逼近。

第三步,侦查假设得证明。查假设得证明虽然离不开逻辑证明,但主要就是事实证明。这就是由侦查假设得实践性所决定得。侦查假设不就是人们头脑中固有得,也不就是从天上掉下来得,而就是在侦查实践中产生得。人类发展史表明: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得认识,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认清。侦查破案亦就是如此,特别就是对情况与线索得区别、对犯罪嫌疑人得摸排、对侦查范围得制定、对侦查目标得选择,往往要经过多次得反复,即实践、

定最佳得侦查方案提供充实得依据。如果不对侦查假设进行检验,就无法确定先侦查什么后侦查什么,侦查工作就难以步步深入。

侦查假设将在实践中得到证明,侦查假设证明得过程也就就是侦查工作逐步向纵深发展得过程。侦查假设得验证并不就是简单得肯定与否定,往往就是曲折得,存在着三种不同情况:一就是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得,被证明假设为真,案情则会进一步暴露或达到破案得目得;二就是假设中有部分就是正确得,另部分不符合客观实际,则应进一步修改、补充,使其更加完善;三就是假设与客观情况完全不符合,则被证明为错误得,这样得假设则被完全否定,应以新得侦查假设补充它。虽然错误得假设被排除,但就是不能完全否定它得作用,它往往就是达到其理性认识得中介与桥梁,使新得假设更加确切、具体。侦查假设在反复实践中,终被证明为真。

侦查假设虽然已被实践所证明,认定了犯罪分子,但也仍然需要逻辑证明,也就就是将实践检验得结果,以系统、理论得形式予以论证,并起草法律文书,转交检察机关对罪犯提起公诉。

〖HTK〗4侦查假设得逻辑要求〖HT〗

侦查假设既就是侦查实践必经得途径,又就是侦查人员经常运用得主要得逻辑思维方法。它要求:

(1)假设得根据必须真实可靠。侦查假设就是围绕着确定犯罪分子就是谁这个主题展开得,稍一疏忽就容易造成不可挽回得重大损失,因此,必须慎重对待。同时,任何假设都不就是主观臆想,不就是虚构,它必须建立在一定事实得基础之上。因此,侦查假设首先要注意得就就是要建立在已经掌握得、可靠得事实基础之上。只有这样得假设,对侦查工作才有实际意义。

(2)侦查假设不能与案件中得事实相矛盾。一旦发现矛盾,必须予以否定,重新提出假设。

(3)关于案件性质与犯罪主体得假设,就是核心假设。这些假设不仅能说明与解释该案得性质、过程、犯罪主体等,而且还能理解与之相关得事实,并能据

(4)侦查假设,要力求穷尽各种可能性。即使就是同一个案情,或同一件事实,都应有若干个不同得假设去解释它。这样既可以在对立得假设中择优,有利于选择最佳得侦查决策,也可尽量避免遗漏有关情况。

以上四点就是侦查假设过程中得最基本得思维要求。侦查假设就是侦查工作必经得途径,就是侦查人员必用得逻辑方法,刑侦人员应当重视与研究这一方法,使侦查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二、侦查演绎法

侦查演绎法就是侦查过程中常用得逻辑方法。演绎推理得思维方向就是从一般推向个别。就演绎推理而言,只要前提可靠,推理形式正确,就可以得到必然性结论。侦查中常见得演绎推理形式有假言推理、联言推理、选言推理、直言三段论与二难推理等。其中最经常、大量使用得就是假言与选言推理。下面将对这两种推理得方法在侦查中得应用进行说明。

1假言推理在侦查中得应用

所谓假言推理就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并且根据假言判断前后件之间得关系而推出结论得推理。例如:

某日清晨,一位退休老工人在市内一座大桥附近散步时,发现河面上漂浮着一个黑乎乎得物体。她马上喊人来用铁钩子钩上来,就是一团用麻袋包裹着得东西。老工人扒开一瞧,里面装着一大块一大块得肉。一种不祥之兆揪住她得心,她用手扒了扒肉,突然露出了一只手,定睛一瞧就是一只被水泡得惨白得人手。在场得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运用了如下推理方法进行侦破。

第一,运用假言推理准确无误地立案。

市公安局闻讯后立即派侦查员赶往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得勘查与尸表检查。侦查工作得第一步就就是现场勘查。通过现场勘查来获取与案件有关得痕迹、物证等信息并进行反馈。要反馈就离不开逻辑推理。思维上得反馈就是否符合逻辑,不仅直接涉及能否准确无误得立案问题,也涉及能否迅速及时破

出了一具无头、无腿得女性残尸躯干。这段残尸躯干用双层白塑料布包裹着。勘查表明:此案就是一起特大案件。其推理依据如下:

如果就是“杀人碎尸案”,那就应当列为“特别重大案件”,本案确实就是杀人碎尸案,所以,本案应当列为“特别重大案件”。

这里得大前提就是:“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与管理制度得规定”。小前提就是现场勘查得来得真实情况。结论就是通过大小前提之间得推导得出得,带有必然性。这个充分肯定式假言推理使侦查员迅速、准确、无误地立了案。

第二,详细而周密地掌握现场情况,为假言推理提供依据。

这起特大杀人碎尸案得侦破难度就是很大得。因为侦破杀人碎尸案得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查明死者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死者生前有无工作单位,单位又在何方?而发案所在市,地域宽阔、人口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发案所在市得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在千万以上。而在众多得人口当中,女性得比例近一半,即有500多万人。茫茫人海,上哪里去寻找这个被害妇女呢?其难度可想而知。这里用“大海捞针”来形容此案得侦破难度并非夸张。那么,如何利用已知得这些条件来破案呢?经过研究认为,客观世界得任何事物得存在与联系都有着一定得条件关系。就本案得实际来瞧,首先要根据现场勘查与尸表检查得情况,分清与寻找被害妇女得充分条件、必要条件与充分必要条件。其次,要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假言推理绘制被害者画像,用逻辑推理来提供查找被害妇女得依据,尽最大可能缩小查找被害妇女得范围。

根据尸表检查与尸体得分剖情况,侦查技术人员做出了如下推断:

①死者就是被绳勒造成窒息死亡,而后又被碎尸投入河内。

②作案时间在12月20日左右,饭后二三小时之内。

③作案工具系刀与锯两种。

④尸体包装物有麻袋、塑料布、牛皮纸与三种不同得绳子;尸体外表很干净,无任何灰垢(并非水泡干净得);整个现场无血迹,因而分析本现场不就是第一

⑤死者年龄约在35至40岁之间;根据两臂横直测量,身高约165公分左右。

⑥死者两手细长,皮肤白润,不就是体力劳动者。

⑦死者颈部有几根弯曲头发,腹部有妊娠线。死者应就是生前烫发与生过孩子得妇女。

⑧死者右锁骨部位有一黑痣,右手食指指甲盖上有一先天性得紫红道。血型为A型。〖HT〗

上述推断就是否合乎逻辑呢?如果合乎逻辑,推断就就是正确得,就能为侦查员分析作案时间、案件性质、作案条件,特别就是迅速查明死者提供可靠得依据。如果上述推断不合乎逻辑,就会给侦查工作设置不应有得障碍,甚至使侦查工作走上弯路,或步入歧途。这里仅就几个主要推断从假言推理与侦查实践结合得角度作些分析:

①死者就是被绳勒造成窒息死亡。

如果死者颈部绳勒得索沟里有生理反映(表皮脱落与皮下出血之痕迹);那就应就是绳勒造成得窒息死亡;检验表明:死者颈部绳勒得索沟里有生理反映(表皮脱落与皮下出血之痕迹),所以死者应就是被绳勒造成窒息死亡。确定犯罪分子用何种手段将被害人致死,就是对杀人案正确开展侦查得一件必要工作。由于客观事物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并且因果联系得规律性知识通常由假言判断表达,所以侦查员往往把规律性知识与勘验检查中掌握得事实材料结合起来得出结论。本案得侦查员就就是运用这种方法,依靠充分条件、必要条件与充要条件假言推理来确定被害人得死因与犯罪分子得作案手段得。

②本现场不就是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应在室内。

这就是由两个假言推理得出得结论。第一就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得否定式:

如果就是杀人碎尸第一现场,周围必有大量血迹;本现场无血痕(且无伪造与破坏之嫌疑);所以,本现场不就是杀人碎尸第一现场。

只有在室内杀人碎尸,尸表才可能无任何灰垢;本案被害人得尸表无任何灰垢;所以,本案得被害人就是在室内被杀死碎尸得。

准确地分析第一现场得所在地,在侦破杀人碎尸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直接涉及侦查员能否正确制定侦查方向,准确判断犯罪分子得作案条件等一系列问题。

③死者身高约在165公分左右。

这就是由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式得出得结论。

如果死者发育正常,那么死者得身高应近似于两臂横直长度;尸检证明:死者发育正常;所以,死者身高应近似于两臂横直长度。

已知死者两臂横直长度165公分,所以死者身高近似于165公分。这个近似值得伸缩幅度可在正负5公分之间。即:调查时可以排除160公分以下与170公分以上得妇女,使调查范围缩小。

④死者就是脑力劳动者。

这就是由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式得出得结论。

如果死者两手细长,皮肤白润,那就不就是体力劳动者;

检尸证明:死者两手细长,皮肤白润;所以,死者不就是体力劳动者。

死者不就是体力劳动者,当然就就是脑力劳动者,这样侦查范围又进一步缩小为脑力劳动者。

⑤死者生前生过孩子。

这就是通过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推出来得结论。

只有生过孩子得妇女,腹部才有妊娠线;死者腹部有妊娠线;

所以,死者生前生过孩子。

把③、④、⑤三个推理得结论联系起来,就可以得到被害妇女得生理特征,从而把不符合以上生理特征得妇女排除在外,缩小调查范围。经查访某单位曾有一女干部失踪,她得身高、肤色、发型与无名女尸相似,与该失踪妇女得丈夫所介绍得固定生理特征完全相同,于就是侦查认定这个失踪得女干部就就是被

如果失踪妇女得指纹与被害妇女得指纹完全相同,那么失踪妇女就就是被害妇女;经鉴定,失踪妇女得指纹与被害者指纹完全相同;所以,该失踪妇女就就是被害者。

经过以上一系列假言推理,终于弄清了死者姓甚名谁,在何处工作。这都就是通过给残尸画像、按照残尸所提供得条件,建立得假言推理系列。

第三,运用假言推理得否定式,确定嫌疑对象。

死者查明后,下一步就要确定残害妇女得就是何许人也?通过调查该妇女生前表现及亲属朋友,又运用了以下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HTF〗只有具备作案时间得人,才就是杀人碎尸得凶手;

〖SX(Z2〗某甲、乙、丙……都没有作案时间;

〖〗所以某甲、乙、丙……都不就是作案人。〓〓〓〓〖SX)〗只有具备作案动机与目得得人,才就是杀人碎尸得罪犯;

〖SX(Z2〗某甲、乙、丙等不具备作案动机与目得;

〖〗所以某甲、乙、丙等不就是杀人碎尸得罪犯。〓〓〓〓〓〖SX)〗〖HT〗

由上述两个推理不难瞧出:在摸底排队,排除嫌疑人时,侦查员最常用得就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得否定式。它在缩小侦查范围,突出重点嫌疑人得环节上,起较大得作用。

第四,根据作案得必要条件,正确确定罪犯。

从逻辑思维得角度瞧。在侦查工作中,嫌疑对象确定得就是否准确,关键在于认定得各种条件就是否确实、准确,即分清哪些条件就是充分得、哪些条件就是必要得、哪些条件又就是充要得,如果要突出重点嫌疑人,就得掌握足够得必要条件。必要条件虽然达不到完全认定犯罪分子得目得,但毕竟能突出侦查目标,随着必要条件逐步地增加,由量变到质变。一旦众多得必要条件与确凿得证明密切结合起来,就可以向充分必要条件转化,达到迅速确定罪犯得目得。

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丁有杀人作案得条件。

①丁就是被害人得直接领导,几年来两人关系密切、异常,经常同吃饭,同瞧电影,外出散步,形影不离。不少人反映,她俩多次在树林、办公室接吻搂抱,并有“越轨”行为。据此推断:

如果并非夫妻关系得已婚男女,常在一起接吻搂抱,那么关系一定暧昧。

丁与被害人并非夫妻关系,常在一起接吻搂抱;

所以,丁与被害妇女关系一定暧昧。

在此推理得基础上,分析了丁与被害妇女得基本情况。丁在单位系中层领导,掌握一些比较先进得技术,颇受单位重视,就是个很有前途得中年人,已经结婚,并有一个孩子,妻子尽管不在身旁,但夫妻感情较好。据此分析:她与被害人交往只就是想“玩一玩”、“占点便宜”,并不就是真正爱上了被害人。被害人常把丁与自己丈夫比较,感到自己丈夫“过于土气”、“没风度”、“没路子”,渐渐对丈夫与孩子由冷淡到疏远,甚至仇恨,为此平常打骂孩子,讽刺丈夫,并向丁表示要与丈夫离婚,忠于丁,献身丁等等。丁既怕事情闹大影响自己得夫妻关系,又怕影响自己得前途,因而有杀人灭口得可能。

②丁有作案工具来源。捆女尸用得绳子共三种,其中有两种就是市场销售得普通麻绳,另一种就是国内罕见得尼龙绳。经检验、鉴定,这种尼龙绳国内不生产,只有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化纤工业发达得国家才有。而丁本人近几年曾多次去美国、日本。发现尸体得第二天,丁将两根同样得绳子(26mm)扔到了搂下垃圾箱内。被邻居瞧到,拾回来,所剩下半截绳子头,与捆尸所用得绳头剪断得刀口一致。至此,重点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经批准拘留了丁。丁在大量罪证与事实面前,不得不交待杀人碎尸得作案动机与过程。

在上述侦破中,假言推理得到了广泛得应用。这就是由于,任何一起案件得发生都就是客观存在,并都存在着条件与结果之间得联系。即某事物得发生与存在,决定着另一事物得发生与存在。因此,当侦查员一旦找到了条件与结果之间存在得必然性联系时,便可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得假言推理进行分析,判断案情,从而取得满意得结果。

应当指出,在侦查工作中,嫌疑对象得确定就是否准确,关键在于认定得必要条件就是否准确。侦查实践证明,具备犯罪必要条件愈多得人,作案得可能性愈大。如果具备了作案需要得全部必要条件,而且必要条件之间又有内在得联系,形成了一个完整得、证明犯罪得链条,那么破案就水到渠成了。为此侦查人员应从哪些方面搜集有关得必要条件呢?常见得有以下几种:

其一,犯罪人在现场留下得物品、工具、脚印、指纹、唇纹、唾液、精斑、毛发、皮屑等;

其二,犯罪人就是否熟悉现场,就是否了解现场周围得情况,有无预谋;

其三,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有无利害关系;

其四,犯罪人作案时,就是否因被害人反抗而留下肉体创伤、衣物裂痕,犯罪分子所使用得凶器给被害人所留下得伤痕;

其五,犯罪人应该具备得作案时间、动机,及企图达到得目得、使用得手段等等。

以上这些都就是运用假言推理得重要依据。只有在对作案人各方面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得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运用假言推理。条件愈多,愈细致、深入,破案得效率会愈高。

第五,运用假言推理中容易出现得逻辑错误。

假言推理就是一种演绎推理,它要求前提必须真实可靠,同时还应遵循假言推理得规则。在运用假言推理时,如果违反了以上两条基本要求,那就得不到正确得结论。通常容易犯得逻辑错误有以下几种表现:

(1)大前提虚假。有些侦查员在办理案件时,以想当然,或者凭经验进行轻率得断定,因而常造成大前提虚假。有得侦查员,一瞧到被害人得生殖器被犯罪分子切割,往往会先入为主,把案件性质定为“奸情致死”。其思维过程如下: 如果死者得外生殖器被切割,那么就就是奸情致死;

此人得外生殖器被人切割;

所以,此人就是奸情致死。

很显然,侦查员在这里想利用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来推断案件性质。从表面上瞧,它符合“充分肯前式”得推理规则。实际上其大前提就是虚假得。这就是由于生殖器被割,并不一定就是奸情所杀。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得逻辑联系,因此,所推出得结论也失去了必然性,不符合演绎得逻辑特征。这种由大前提得前后件没有逻辑联系而造成得逻辑错误有很大得危害性,它常常使侦查员误“或然”为“必然”,扰乱侦查视线,而且不知其错。这种逻辑错误往往与侦查员混淆了“侦查经验”与“侦查规律”两个概念得区别有关。在侦查逻辑中,规律性得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同全称肯定性得直言判断有不可分割得联系。规律性得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可以转化为全称肯定判断,而全称肯定判断也可以转化为规律性得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例如:“如果谁就是投毒作案得犯罪分子,那么她一定有接触毒品得机会”,可以转化为“凡就是投毒作案得犯罪分子都有接触毒品得机会”。后者亦可以转化为前者。如果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得前后件没有必然得联系(有许多就是经验性得而不就是规律性得),则不能转化为全称肯定判断。例如:(1)“如果就是犯罪人,被询问时表情一定紧张”;(2)“如果杀人手段残忍,那么一定就是仇杀”;(3)“如果就是奸情杀人,那么必有合谋”;(4)“如果有盗窃,那么一定就是外盗”;(5)“如果死者被人切割了外生殖器,一定就是奸情致死”。上述五个前提就是虚假得。如果将这样一些虚假得判断作为推理得前提,就得不出必然性得结论,失去演绎得特色。所以侦查员若混淆了“侦查经验”与“侦查规律”得区别,就会误“或然”为“必然”,导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2)混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得逻辑特征。在侦查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混淆不同条件关系得假言判断得逻辑错误。例如:

〖HTF〗如果谁不贪污、不腐化,那么谁就不会犯错误;

〖SX(Z2〗某干部不贪污,不腐化;

〖〗所以,某干部不会犯错误。〓〓〓〓〓〓〓〓〓〖SX)〗〖HT〗

这个推理就是一个错误得推理。它错就错在没有区分假言判断得逻辑特性;它误就误在混淆了大前提得条件关系。因为“贪污”与“腐化”各就是错误得充分条件,而推理者则误把充分条件当作了必要条件。

又如:“违法”就是“犯罪”得必要条件。如果把“违法”误作“犯罪”得充分条件,就要混淆罪与非罪得界限。如果把“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去过现场”、“作案工具”等诸多得必要条件误作充分条件,并以此为大前提进行推理,就势必导致错拘、错捕,冤枉无辜得严重恶果。

〖HTK〗2选言推理及其在侦查中得应用〖HT〗

选言推理就是建立在选言判断基础之上得。因此,要讲清选言推理在侦查中得应用问题,首先要讲清选言判断在侦查中得应用。

众所周知,刑事案件形形色色、千变万化,各类案件自身得情况也错综复杂,犯罪分子既要千方百计作案满足私欲,又要想方设法逃避打击,这种特殊得心理状态往往使其在极隐蔽得情况下作案。这样,侦查员办案初期所掌握得有价值得线索往往很少。在很多不能够立即做出断定得情况下,侦查员不得不依靠选言判断对勘查、调查得来得情况作出各种可能性得估计或推测,体现在思维上就构成了选言判断。例如:

〖HTF〗“某人突然被杀,或就是谋财害命,或就是报复杀人,或就是奸情致死,或就是流氓杀人,或就是抢劫杀人,或就是反革命暗杀……”〖HT〗这个选言判断,对侦查员分析犯罪分子得作案动机提供了若干个可能性。虽然暂时不能立即肯定或排除某种可能,但毕竟有助于侦查员确定侦查范围,有助于侦查员选择最佳决策。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选言判断就是侦查员分析各种情况得基础,就是指挥员选择最佳决策得前提。

作为侦查员与指挥员在应用选言判断时最忌讳得就是“遗漏选言肢”。比如:某地公安局在追缉堵截特大恶性案件得犯罪分子时,由于犯了经验主义得错误,在逻辑上遗漏了选言肢,因而放纵了犯罪分子。当然,有得侦查员就是这

犯罪分子或就是从铁路上劫、乘火车外逃,或就是从公路劫、乘汽车外逃,或就是从水路劫、乘船只外逃。

尽管实施追缉堵截时动用了许多军警,结果犯罪分子还就是从空中劫持飞机逃跑了。这个教训就是沉痛得。它启示我们,在开展侦查工作得时候要避免“经验主义”,注意侦查工作得科学性,尽最大可能穷尽选言判断得各个选言肢。选言判断在侦查期间得作用比较大。因为侦查初期侦查员所掌握得事实材料比较少,只能依靠选言判断来分析案情得各种可能情况,其作用主要就是制定一个分析得范围,以供选择。

因此,选言判断得应用与破案得差距较大,其威力也要小于选言推理。相对地讲,选言推理得作用就比选言判断大一些。如果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达到破案得目得,必须在选言判断得基础上用更多得与案件有关得事实来肯定或否定一些选言肢,即应用选言推理。下面,将通过案例加以说明:

〖HTF〗某月某日,某公安分局接到报告:“某居民家院里有一具男尸倒卧于血泊之中。”刑警队与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出动,勘查了犯罪现场。

现场位于居民稠密得住宅区,就是两间土平房与一个四方大院,坐北朝南。户主得外甥被杀死在院内南墙窗下,头部、颜面、颈部分别有8cm长得伤口六处,左手背有斜行伤口11cm,右手二、三、四、五指被砍断,系抵抗伤。说明被害人与歹徒有过激烈得搏斗。住屋内有四具尸体,横卧于血泊之中。死者手脚均被绳索反捆,并连在一起,口中塞有白线手套、纱巾、花布、纱布等物。由西向东得排列顺序就是户主、户主之妻、户主之子、借宿得女邻居。〖HT〗这里仅就“案情分析”这个环节中得选言推理得应用来作些研究。

第一,运用选言推理,作出案件性质得推断。推断合乎逻辑与否,决定案件得性质。在一般情况下,人得突然死亡有三种可能:或就是自杀,或就是她杀,或就是意外事件致死。某事件,如果都就是自杀或意外事件致死得话,那么公安机关得侦查部门就难以立案。勘查表明:院内男尸有明显得抵抗伤而且有得损伤得部位、方向、程度不能自己造成。屋内得四具尸体手脚被捆,口中均有异物堵

不相容选言推理(或者叫“排斥”选言推理)得否定式表明:此事件性质就是她杀无疑,应予立案侦查。

第二,运用选言推理,进行作案工具得推断。法医检验表明:院内与屋里得五名死者系被同一凶器所杀。在一般情况下,侦查员常把凶器分为钝器或锐器。技术鉴定证实:五具尸体得尸伤创壁光滑、创缘整齐,不能由钝器形成,只能由锐器所致。对作案凶器得推断准确与否很重要,它直接涉及能否“由物找人”得问题。现场勘查时发现屋内墙角得水缸后面扔着一把非常锋利得斧子,斧刃上得血迹与被害人得血型完全相同。借宿得女被害者得长发中留有菜刀把上得钢圈一个,水桶中有歹徒由于用力过猛而折断得菜刀把,沾满着被害人得血迹。

第三,关于歹徒有无预谋得推断。

〖HTF〗歹徒要么就是有预谋作案,要么就是临时起意作案;

〖SX(Z2〗歹徒就是有预谋得作案;〓〓〓〓〓〓〓〓〓〓

〖〗所以,歹徒不就是临时起意作案。〖SX)〗〖HT〗

这就是由肯定前件到否定后件得排斥选言推理。

此推断与勘查事实相符。捆绑被害人得绳索不就是死者家中得,就是歹徒带来得,有两名死者

口中得白线手套也就是歹徒带来得。室内被害人得身上有匕首划痕,院内被害人手上得伤口也

就是匕首形成。整个现场没有查到匕首,系作案前带来作案后带走。可见,歹徒就是有计划、有

预谋、有准备得作案。

第四,对作案人数得推断。

〖HTF〗歹徒或就是一人作案,或就是二人以上作案(含二人在内);

〖SX(Z2〗歹徒不就是一人作案;〓〓〓〓〓〓〓〓〓〓〓〓〓〓〖〗所以,歹徒就是两人以上作案。〖SX)〗〖HT〗

这就是一个前提中否定一个选言肢,结论则肯定余下选言肢得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

此推断与勘查事实相符。一人不能同时威逼、捆绑并杀死五人,至少有一人威逼,她人捆

绑才能行凶,现场足迹也表明就是多人作案。

第五,对就是否熟人作案得推断。

〖HTF〗作案歹徒或就是生人或就是熟人;

〖SX(Z2〗查明不就是生人作案;〓〓〓〓〓

〖〗所以,作案歹徒就是熟人。〖SX)〗〖HT〗

这就是一个由否定前件到肯定后件得排斥选言推理。

此推断与调查与勘查情况相吻合。调查访问获悉,发案前曾有人喊叫户主姓名,敲门而入

;作案后,杀人灭口,斩草除根,随后逃遁。

〖HS2〗〓〓〖HTH〗三、侦查归纳法〖HT〗

侦查归纳法就是指侦查工作中运用归纳推理得逻辑方法。归纳推理得思维方向,就是从个别推

向一般,其结论绝大多数就是或然性得(完全归纳推理例外)。下面简要介绍侦查中经常运用得

归纳推理方法。

〖HTK〗1科学归纳法〖HT〗

它就是根据某类事物得部分对象与属性之间得因果联系与其她必然联系得,概括出某类事物

得一般性结论得推理。

科学归纳法在现场勘查、痕迹提取、尸表检查与法医解剖中有着广泛得用途。侦查员在建

立自己得科学理论时,总就是有计划、有目得地收集与案件有关得各种材料,并结合分析事物

得因果关系与其她必然联系,概括出某类事物得本质。如:侦查员发现许多精神正常得人因

扼颈而死都不就是自杀。为了解开这个谜,侦查员结合生理学知识进行了科学探讨。结果试验

表明:精神正常得人之所以不能扼颈自杀,就是因为自扼颈部时就要出现窒息状态或意识丧失

,导致肢体肌肉松弛,这样,自扼颈部得手就会无力地自然下垂,不能继续扼压颈部致死,

因此自我扼颈致死常就是假象。

〖HTK〗2概率归纳法〖HT〗

它就是人们在思维中判明事物或然性程度得一种与数学有关得逻辑方法。它常常采用大量调

查与重复实验某类事物部分对象得方法,推出某类事物全部对象得概率性结论。所谓概率就是

指一次抽取某类案件得数量与所抽取得发案总数得比。这种方法又叫概率归纳法。

例如,某市秋、冬交替之际共发生重大案件300起。刑侦内勤随意抽取了其中得100起,发

现有60起案件就是盗窃案,另外40起就是其她案件。再将其她时间抽取得盗窃案件得概率与秋、

冬交替季节盗窃案件发生得频率相比较,发现总在06这个常数附近摆动。这个常数就叫“

概率”。通过百分比计算,就可推知秋冬交替季节盗窃案得发案率在60%左右。

值得强调得就是:频率就是指一次抽取某类发案数与其她案件总数之比;多次、重复进行调查

或实验某种事物得频率所得出得常数叫概率。二者之间有区别。

在调查、实验与摸排嫌疑人作案得必要条件过程中,侦查员发现概率通常就是在0与1之间变

化。据此分析,就可作出以下三个假言判断:

(1)如果概率介于0与1之间,就意味着“或然”(概率越大越接近真实,概率越小就越接近

法律逻辑学简答题

一,简答定义的规则,以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1义必须相应相称.,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你的逻辑错误。 2定义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不能用负概念去定义正概念.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否定一的逻辑错误. 4定义必须清楚确切.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二,简答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而归纳推理则是从特殊到.-般. 2.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质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是必然的.而归纳推理的结论则一般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一般是或然的._ 三、简答直言命题的种类,写出其逻辑形式公式,并分别描述其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 1.全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2.全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3.特称肯定命题.SIP.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4,特称否定命题.SOP,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5.单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6.单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四、简答三段论的基本规则。 1.一个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在两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否定前提推不出任何必然性结论。 5.如果前提之一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l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五、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有效的推理形式.1.肯定前件式 2.否定后件式. 六、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举例说明它的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举例说明:如果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七、简答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

电大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题库

电大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期末考试题库 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为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而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这段文字对“诉讼法”的概念是如何说明的?( 2) ②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公民”这个概念属于…(3 )③集合概念 3、“工业企业”与“股份制企业”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具有…( 3 )③交叉关系 4、“宪法是国家的法律”。此定义的错误在于(1)①定义过宽 5、违法行为分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此划分错在(2 )②划分不全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3、定义都由(被定义项)、(定义项) 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4、划分都由(母项)、(子项)和划分的根据(或标准)三部分组成。 5、模态命题是指包含有各种(各种模态词)的命题。 6、模态命题就是断定事物(可能性或必然性)的命题。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定义P22 2、划分P27 3、选言推理P102 4、演绎推理P78 5、归纳推理P78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划分的概念和应当遵循的规则P27-29 2、简述定义的概念和应当遵循的规则P22-25 3、简述三段论的格与式P90-92 五、论述题(20分) 试述三段论的规则和谬误P86-90 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甲与乙是同案犯”。这属于关系判断中何关系…(1)①对称 2、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特称判断,则其小前提应是……(3)③MAS 3、“你有义务作证,因为你知道案情”。这段话作为三段论,省略了…(4 )④大前提 4、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小前提为否定判断,则其大前提应是…(3 )③PAM 5、中项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皆作为谓项。这是三段论的……(2 )②第二格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 2、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3、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4、充足理由律可以表述为:( 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5、科学假设的的建立一般要经过初建阶段、推演阶段和验证阶段三个阶段。 6、论证一般是由论题、论据、论证联项三个要素组成。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同一律P134 2、矛盾律P138 3、论证P161 4、论证中的谬误P171 5、命题逻辑P176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P135 2、简述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矛盾律P139-140 3、简述科学假设的含义和特征P153-155 五、论述题(20分) 试述论证的规则P168-170 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类比推理和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4)④结论不一定可靠 2、已知“禁止干涉婚姻自由”为真,下列哪个判断为假?…(4)④必须不干涉婚姻自由 3、知识产权就是个人或集体对其科技文化领域内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如:工业设计、文学艺术和理论著作等。这段文字对“知识产权”是如何说明的?(4)④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 4、“律师”与“法学家”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具有…(3)③交叉关系 5、“阴私案件是涉及有阴私内容的案件”。此定义的错误在于…(3 )③同语反复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按照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概念可以分为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一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 分)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 ,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 1.概念外延间的交叉关系属于( C )关系。 A.即对称又传递 B. 对称但非传递 C.非对称但传递 D. 即非对称又非传递 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D )。 A.主项和谓项 B. 主项和量项 C. 谓项和联项 D. 量项和联项 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这个判断的主、谓周延情况是( A )。 A. 主、谓项都周延 B. 主、谓项都不周延 C. 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4.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D)。 A. AS B. E C. E D. IS 5.与“并非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等值的判断是( A )。 A.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 B.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C.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 D.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 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D )。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C. 某甲或某乙有罪 D. 某甲或某乙无罪 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为真,则( C )为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 B. 某甲可能是凶手 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 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 8.类比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 D )。 A.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B. 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 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D. 或然性推理 9.“调查中发现,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的原因。”这是求因果联系的( C )。 A.求同法 B.求异法 C. 求同求异并用法 D.共变法 10.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的规则,就会犯( C )的逻辑错误。

逻辑学的收获和感想

我的眼中的逻辑学 在这学期之前,我对逻辑学的了解很少,仅仅局限于高中政治和历史课本上的相关知识。选修逻辑学有很多原因,唯独没有对逻辑学的喜好。因为当时的无知,对于“逻辑”二字,我第一反应就是晦涩和深奥,有很大的排斥心理。 但是,随着老师讲解的深入,我发现原来逻辑学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逻辑学练习题不再是一团将我绕的死去活来的乱麻,它像一个脑筋急转弯,像一道数学题,可能卡住你,但只要运用原理,细细琢磨,就能推出正确的答案。 对逻辑学的兴趣愈发强烈,我特意在网上查找了逻辑学的发展历程,了解到逻辑学不仅发展时间长,而且东西方学者对之都有研究。通过学习,发现老师的讲解基本上以传统(形式)逻辑学为基础,所以,我详细了解了其发展过程。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的学者,就各自独立地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他们分别是“名辨之学”、因明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其中,古希腊的逻辑学最为系统,因而在世界逻辑学发展史上影响也最大、最深。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其由后人整理并取名为《工具论》的著作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传统形式逻辑,提出了有关范畴、命题、三段证明和谬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他所创立的逻辑学,逻辑史上称之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一称呼是17世纪康德提出的)或古典的演绎逻辑。这一逻辑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建立的对范畴的研究基础之上,即它主要涉及范畴、又范畴组成的命题、由命题组成的三段论和论证等。这是古代逻辑中较为完整地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段论系统,它构成了逻辑的一个初等的、但是重要的部分。 亚里士多德以后,麦加拉-斯多葛学派研究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欠缺的有关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连言命题等属于复合命题的问题,研究了由这些命题所组成的各种推理形式及其规则,奠定了命题逻辑的基础。这是传统形式逻辑的一个重大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演绎逻辑的内容。 欧洲中世纪时期,形式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也得到了发展。这时期的逻辑学家进一步研究了词项理论(包括对范畴词与非范畴词的研究、指代理论的研究等),创立了推论的学说,并对麦加拉-斯多葛派的命题逻辑作了更深入的研究。

法律逻辑学1

文法教研室一、填空题 1.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的前件p是假的,而后件q 是真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2.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 才q”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3.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的。 4.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关系或关系的判断假。 5.在三段论第三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主项。其具体规则为: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结论必须是。 6.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是假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7.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的前件p和后件q都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8.根据差等关系,SIP真,则SAP 。 9.在三段论第二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项。其具体规则为:大前提必须是;两个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二、单项选择题 1.“大学生“与“共青团员学生”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2.“党员审判员”与“司法干部”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3.在审判工作中参照典型案例量刑,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4.侦察员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作案人的脚印尺码较大,推测作案人的身材高大。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5.将“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判断进行换质位法直接推理,其结论是()。 A、犯罪行为不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B、不犯罪行为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C、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D、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6.“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和“我是人民”这两个判断中的“人民”()。 A、都是集合概念 B、都是非集合概念 C、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 D、前者是非集合概念,后者是集合概念 7.下列各组概念按箭头所示方向属于正确限制的有() A、法官→青年法官→女青年法官 B、女青年法官→青年法官→法官 C、法官→青年→党员 D、党员→青年→法官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一、填空题(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每小题 2分,共20分) 1、思维的形式结构由 和 构成。 2、表示对象不具有某种本质属性的概念,称为 。 3、由“q p ?→”为假,可知p 为 ,q 为 。 4、对一真值形式的判定,就是确定它属于 、 还是 。 5、直言命题的 和 通称为词项。 6、一个直言命题的谓项周延,其质是 。 7、如果把“新闻系毕业的学生不都当记者”整理成I 命题,则其谓项是 。 8、如果SOP 为假,则S 与P 的外延间具有 关系和 关系。 9、“地球磁场发生磁暴的周期性经常与太阳黑子的周期性一致。随着太阳上黑子数目的 增加,磁暴的强烈程度也增高。当太阳黑子数目减少时,磁暴的强烈程度也随之降 低。所以,太阳黑子的出现可能是磁暴的原因。”这是运用了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 法中的 。 10、证明是根据已知为 的命题,来确定某一命题 的思维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 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不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q p ∧”与“s r ∨”这两个命题形式含有 ( ) A 、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 、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C 、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 、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2、在下列语句中,在集合意义下使用语词“人”的是 ( ) A 、人是有思维能力的 B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C 、人贵有自知之明 D 、人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3、下列语句作为划分,正确的是 ( ) A 、战争分为常规战争和世界大战 B 、一年可以分为春、夏、秋、冬四季 C 、这个班的学生,除了七名女学生外,其余都是男生 D 、概念分为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正概念 4、正确表示 “中国”、“亚洲国家”、“发展中国家”三个概念外延间关系的图形是 ( ) A 、 B 、 C 、 D 5、当p 真、q ?也真时,下列为真的公式是 ( ) A 、q p ∧ B 、q p ∨ C 、q p → D 、q p ? 6、和“并非: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物美”相等值的命题是 ( ) A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物也不美 B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但物不美 C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或物不美 D 、这个商店的商品物美但价不廉

法律逻辑学试题附答案

试卷编号NO: 高等函授教育《法律逻辑学》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只有年满十八周岁,他才有选举权"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是_________ 。其中,逻辑常项是_________ ,逻辑变项是_________ 。 2、若p取值为真,q取值为假,则"p或者q" 取值为。 3、根据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如果SEP取值为真,则SAP取值为,SIP取值为,SOP取值为。 4.论证是由、和三个部分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概念外延间的交叉关系属于()关系。 A.即对称又传递 B. 对称但非传递 C.非对称但传递 D. 即非对称又非传递 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A.主项和谓项 B. 主项和量项 C. 谓项和联项 D. 量项和联项 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这个判断的主、谓周延情况是()。 A. 主、谓项都周延 B. 主、谓项都不周延 C. 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4.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 A、PAS B、PES C、SIP D、PIS 5.与"并非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等值的判断是()。 A.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 B.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C.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 D.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 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C. 某甲或某乙有罪 D. 某甲或某乙无罪 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为真,则()为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 B. 某甲可能是凶手 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 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 8.类比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 A.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B. 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 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D. 或然性推理 9、“调查中发现,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的原因。”这是求因果联系的()。 A.求同法 B.求异法 C. 求同求异并用法 D.共变法 10.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的规则,就会犯()的逻辑错误。 A.虚假论据 B.预期理由 C.循环论证 D.推不出 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42分) 1、"犯罪分子是应受法律制裁的,这个被告应受法律制裁,所以,这个被告是犯罪分子。"这一推理属于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运用对当关系或判断变形直接推理,从"所有正当防卫都不是违法行为"能否推出以下结论?为什么? (1)并非有的正当防卫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是非正当防卫 (3)有的非违法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卷号:6122《法律逻辑学》试题(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主项与谓项均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SEP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SIP 。 2、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假 的。 3、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判断假。 4、“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其应受法律制裁”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或p→q ,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 p、q 。 5、选言判断可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6、“如果毕业论文不及格,那么他就无法按时毕业。”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为p→q或如果p,那么q,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p和q。 7、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MAS,结论应为 SOP 。 8、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9、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 假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杭州人是讲卫生的”这一判断中,“杭州人”是( A )

A、集合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负概念 D、单独概念 2、如果A、B两个判断不同真,可同假,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C ) A、差等关系 B、矛盾关系 C、反对关系 D、下反对关系 3、正确进行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应当( C ) A、否定前件就是否定后件 B、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C、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D、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4、“所有的S是P”与“没有S是P”之间具有(A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5、同时否定SAP与SOP则( C )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全称否定判断的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是(B ) A、SAP B、SIP C、SOP D、SEP 7、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为真的是( C ) A、p并且q B、p或q C、如果p那么q D、p要么q

2019年电大《法律逻辑学》机考题库及参考答案

2019年电大《法律逻辑学》机考题库及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下列对概念的概括正确的是(A) A.反证法——间接证明 B.定义项——定义 C.山脉——山 D.大项——三段论 2.“不动产”这一负概念的论域是(D)。 A.企业 B.动产 C.土地 D.财产 3.“中国人是不怕死的,奈何以死惧之”中的“中国人”这一概念属于(D)。 A.负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普遍概念 D.集合概念 4."树分为树枝、树叶、树根、树茎"这一划分是(C)。 A.正确的划分 B.犯了"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C.错误的划分 D.分类 5."集合概念"这个概念属于(B)。 A.集合概念 B.普遍概念 C.单独概念 D.负概念 6.“任何改革者不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是思想僵化的”。此推理的逻辑形式是(C) A.所有M不是P,S是M,所以S不是P B.M是P,S不是M,所以S不是P C.所有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有些S不是P D.有些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S不是P 7.如果有的A是B,并且有的A不是B,则A于B的外延关系是(C)。 A.全异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交叉关系 D.同一关系 8.下列依据属种关系概念间内涵与外延来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是(D)。 A.划分 B.定义 C.分类

D.限制 9.主谓项相同,而量项与联项均不相同的两个性质判断之间的关系是(A)。 A.矛盾关系 B.下反对关系 C.差等关系 D.反对关系 10.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A) A.逻辑常项 B.语言表达形式 C.变项 D.思维的内容 11."建筑是凝固的音乐"这一定义是(D)。 A.犯了"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B.犯了"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C.正确的定义 D.犯了"以比喻代定义"的逻辑错误 12.如果A是划分母项,则根据划分规则,A不可以是(B)。 A.普遍概念 B.单独概念 C.负概念 D.正概念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卷号:6122《法律逻辑学》试题(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主项与谓项均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 SEP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SIP 。 2、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假 的。 3、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判断假。 4、“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其应受法律制裁”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或p→q ,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 p、q 。 5、选言判断可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6、“如果毕业论文不及格,那么他就无法按时毕业。”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为p→q或如果p,那么q,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p和q。 7、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MAS,结论应为SOP 。 8、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9、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 假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杭州人是讲卫生的”这一判断中,“杭州人”是( A ) A、集合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负概念 D、单独概念 2、如果A、B两个判断不同真,可同假,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C ) A、差等关系 B、矛盾关系 C、反对关系 D、下反对关系 3、正确进行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应当(C ) A、否定前件就是否定后件 B、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C、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D、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4、“所有的S是P”与“没有S是P”之间具有( A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5、同时否定SAP与SOP则( C )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全称否定判断的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是(B ) A、SAP B、SIP C、SOP D、SEP 7、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为真的是( C )

逻辑学期末复习意见

思维方式与方法期末复习意见(韩鹤升) 期末复习指导一、 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一)课程的考核对象:是我省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本科的学生。 (二)课程的考核依据。本课程的考核依据是文字主教材,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一书。 (三)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本课程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主要是完成三次作业,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平均值按3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终结性考核按7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课程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 (五)终结性考核的形式及要求期末考试卷面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分。 1.考试要求 本课程的考试主要按照文字教材每章的学习目标,分为了解、理解、应用三个层次进行命题。 了解:指对现代逻辑思维科学各章教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必须了解,并且能够准确的表述和辨析。所对应的题型主要有:填空题、选择题。 理解:指对基本理论、原则、规律和方法有进一步的了解,有较系统的领会与认识,对有关问题能进行准确的阐释。主要对应的是推理题、问答题。 应用:指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原则、规律和方法,说明、分析、和解决逻辑思维中的实际问题。主要对应的是逻辑规律题。根据考核的需要,有时三个层次会融合在一起,具体体现在某一试题中。 本课程考试的出题权、解释权、判卷权在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2.命题原则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严格掌握在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目标、学习重点和难点范围之内。 (2)考试复习范围覆盖本课程教材的1-11章,每份试卷所考的内容,应覆盖本课程教材所学内容的80%以上的章,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3. 试题类型及结构 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学习要求,考试题型分为以下五种:(1)单项选择题(10%)(2)判断题(10%)(3)问答题(30%)(4)论述题(15%)(3)分析题(35%) 4. 考核形式及时限 期末考试采取开卷笔试,学生可以自带文字教材及笔记,但要严格考场纪律,不可讨论,必须独立完成,时限为90分钟。 二、考试的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引论 1、思维的含义与特征、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基本含义。 2.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3.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概念 1. 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外延之间有哪些关系? 2、概念在思维中的作用 3. 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4.定义和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定义或划分的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要求能结合具体实例予以分析 5、定义在思维中的作用 6. 怎样对概念进行概括或限制? 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 1. 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什么? 2. 性质判断由几分部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 3. 推理由几部分组成?推理的正确性和逻辑性的涵义及关系 4. 性质判断换位法推理的涵义与规则。要求能结合具体实例予以分析 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1. 什么是三段论?它有哪些规则?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要求能结合具体实例予以分析。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二,单项选择题 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3 ) (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 (3)定义用否定联项 (4)以比喻代定义 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2 )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 (3)有S是P (4)有S不是P 3,"p→q"负判断是( 4) (1) p∧g (2) p∨q (3) p∨g (4) _p真且q假______ p→g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 (1)可能非P (2)可能P (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 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1 )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2 ) (1)反对关系 (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 (4)下反对关系 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3 ) (1)大项不当周延 (2)不项不当周延 (3)中项不周延 (4)两否定推结论 _______ 8,"p∨g"的等值判断(3 ) _______ ______ (1) p→g (2) p∨g _ _ _ _ (3) p∧g (4) p→g 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 (1)反对关系 (2)差等关系 (3)矛盾关系 (4)下反对关系 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 (1)p∧q (2) p∨q (3) p→q (4) p∧q 三,问答题 1,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2013-2014-2、建筑工程学院 12土木3班、20120590343 30号、张彬彬 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但具体来说什么是逻辑学?对逻辑学的认识有哪些?我们该怎样学习逻辑学?逻辑学作为大学里的一门课程必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又有哪些?作为思维中的思维,我们该怎么对待这门学科呢?下面就来告诉你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由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所它所处理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到溯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 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悉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悉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二、逻辑学的认识有哪些? 逻辑学是关于知性思维(普通思维)的形式、过程、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定义特别地强调了“思维过程”这个人所共知的事实,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知道,思维有过程,而且,这也是所有的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都公认的事实。 逻辑学在西方被称之为“工具”,培根把他创立的归纳逻辑称之为《新工具》),很受人们重视。就对社会有用这一点来说,普通逻辑学这种“工具”的作用与其他生产工具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 山大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多选题(36分) 1、如果A与B是单独概念,则A与B之间的外延关系不可能是()A、全同关系;B、交叉关系;C、全异关系;D、从属关系 学生回答是:BD 2、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与这一命题具有相同形式的有。 A、如果你有空,请立即回信。 B、只要寒潮一来,气温就会下降。 C、理论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物质力量。 D、只有讲究科学方法,才能取得好成绩。 学生回答是:ABC 3、下面关于同项的A、E、l、O命题的逻辑关系,正确的有.()A、A与E为反对关系;B、非A与0是等值关系;C、1与E为矛盾关系;D、A与1为全容关系。 学生回答是:ABCD 4、下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分解与合并,说法正确的有. A、具有相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定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法定条件的合取合并为一个法律规则。 B、具有相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定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法定条件的析取合并为一个法律规则。 C、如果一个法律规则的条件由几个析取肢构成,那么该法律规则可以拆分为几个不同的由析取肢作为条件的法律规则。 D、如果一个法律规则的条件由几个合取肢构成,那么该法律规则可以拆分为几个不同的由合取肢作为条件的法律规则。 学生回答是:BC 5、下面关于法律三段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所有的法律演绎推理都是法律三段论;B、所有的法律三段论都是法律演绎推理;C、法律三段论是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D、法律三段论是法律推理的核心。 学生回答是:BD 6、所有的结果都有原因,但是有的原因没有结果。 以下哪项为真,则该命题为假?() A、有的结果没有原因; B、所有原因有结果; C、有的结果没有原因,或者所有原因都有结果; D、有的原因有结果。 学生回答是:ABC 7、“X能波2整除”和“X能被4整除”之间是什么关系?() A、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 B、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C、后者是前者的充分条件; D、后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

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在法治社会中,违反逻辑的法律必将导致法律体系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应更集中体现人类的理性,体现理性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是人类理性最重要的支柱性学科之一。 2、逻辑也要借助于法律的推动得以发展。 逻辑的诞生,除了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所产生的推动力外,雅典城邦民主制度造就的辩论风气(如议会辩论、法庭辩论等),特别是辩论中对谬误的驳斥和对有效论证的追求,为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课程内容 第一章引论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三章命题(一) ——简单命题 第四章命题(二) ——复合命题 第五章规范命题及推理(自学) 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简单命题推理 第七章演绎推理(二) ——复合命题推理 第八章归纳推理 第九章类比推理 第十章假说与侦查假说(自学) 第十一章论证(自学) 第十二章逻辑学基本规律(自学)

第一章引论 本章要求: 明确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 第一节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1、“逻辑”一词的来源 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导源于希腊文λoyos(逻各斯)。 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看作是“顷刻也不能离开的那个东西”,“是指导一切的东西”。古罗马更多的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逻辑科学。 日本学者把“逻辑”思想译为“论理学”。中国学者把研究论辩的学问(逻辑)称为“名学”、“辩学”、“理则学”等;17世纪明末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合作,将葡萄牙大学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论辩学概论》译为《名理探》;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思想家严复把“Logic”音译为“逻辑”,但他把英国逻辑学家穆勒的《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译为《穆勒名学》,仍用“名学”代替“逻辑”命名其书籍。孙中山先生把logic意译为理则学,即“思想之门径,诸学之规则”。20世纪30-40年代,“逻辑”的译名才逐渐被我国逻辑学界接受并使用。 2、“逻辑”的一般含义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 一般指如下四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 (3)指人们思维的规律、规则; (4)指一门研究特定对象的科学, 即逻辑学。 二、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有2000多年历史;源于当时论辩风气的盛行和科学的发展。三个发源地:中国、印度和希腊。 1、中国 春秋战国时代逻辑思想大为发展。出现了:惠施、公孙龙、墨子、韩非子、荀况等逻辑学家。以《墨经》对逻辑学的贡献最为卓著。 墨子:(公元前479-前381年) 2、印度 印度逻辑学称为“因明”。主要著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 3、古希腊 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对逻辑做了最全面的研究——最有建树的是亚里士多德,其著作《工具论》。被尊称为“逻辑学之父”。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渊博的学者。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卷号:6122《法律逻辑学》试题(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主项与谓项均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就是SEP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就是SIP 。 2、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就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就是 假的。 3、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判断假。 4、“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其应受法律制裁”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就是如果P那么q或p→q ,其中逻辑常项就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就是 p、q 。 5、选言判断可分为相容选言判断、与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6、“如果毕业论文不及格,那么她就无法按时毕业。”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为p→q或如果p,那么q,其中,逻辑常项就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就是p与q。 7、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MAS,结论应为SOP 。 8、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与 (外延)。 9、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 时.它才就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就是真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杭州人就是讲卫生的”这一判断中,“杭州人”就是( A ) A、集合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负概念 D、单独概念 2、如果A、B两个判断不同真,可同假,则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C ) A、差等关系 B、矛盾关系 C、反对关系 D、下反对关系 3、正确进行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应当( C ) A、否定前件就就是否定后件 B、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C、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D、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4、“所有的S就是P”与“没有S就是P”之间具有( A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5、同时否定SAP与SOP则( C )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全称否定判断的负判断的等值判断就是(B ) A、SAP B、SIP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 主编陈金钊 熊明辉 目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二章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第三章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四章判断与法律判断 第五章推理与法律推理 第六章论证与法律论证 第七章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 第八章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 第九章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 第十章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 第十一章道义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一节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西方法律逻辑简史 逻辑学通常被认为产生于古希腊,其始祖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在古希腊,逻辑学的产生被认为有两大动因:一是公共演讲,二是法庭辩论。由此可见,逻辑学一开始就与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与逻辑之关联有着悠久的历史。 二、我国法律逻辑简史 第一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三阶段是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 第四阶段是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在古希腊时代,逻辑学是应民主和法治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找到一种评判决断的理性工具。自从亚里士多德确定了逻辑学在理性评判中的不可替代地位之后,逻辑学就成为维护与实现法治的基础性工具。如前所述,弗劳斯已把法律与逻辑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而霍姆斯曾指出:“法律人的训练主要是逻辑训练,司法裁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四、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 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逻辑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从微观的甚至是核心的内容来看,法律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法律推理与论证方法的学问。五、法律逻辑的特征与功能 (一)逻辑学角度的特征 1.法律逻辑首先必须是逻辑。 2.法律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 3.法律逻辑是一种语用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二)法学角度的特征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1 一、填空题 1, 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 (有的……不是……),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 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 只有当前件 (真)而后件(假)_时, 它才是假的 ;在其它情况下 ,它都是真的 . 3,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 (同一律 ),( 不矛盾律 )和(排中排 ). 4, 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这一定义中 ,被定义项是 (刑法), 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 , 邻近属概念是 ( 法律 ). 二 , 单项选择题 1, " 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 "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 (3 ) (1) 定义过宽 (2) 定义过窄 (3) 定义用否定联项 (4) 以比喻代定义 2, 下列判断形式中 ,主, 谓项都周延的是 (2 ) (1) 所有的 S 是 P (2) 所有 S 不是 P ⑶有S 是P ⑷有S 不是P 3, "p T q"负判断是(4) (1) P A g (2) p V q ⑶p V g (4) _p 真且q 假 ________ p t g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 (1) 可能非 P (3) 必然非 P 5," 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 (2) 可能 P (4) 不可能非 P 就是说 , 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 ." 这段议论 (1 ) (1) 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3) 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2) 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4) 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 "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 (2 ) 8, "p V g"的等值判断(3 ) (1) p t g (2) p V g (3) p A g (4) p t g 9, 当:"所有S 是P"与"有的S 是P"均是假时,则S 与P 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 (1) 反对关系 (2) 差等关系 (3) 矛盾关系 (4) 下反对关系 10, 当p 假q 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 (1)p A q (2) p V q (3) p t q (4) p A q 三 , 问答题 1, 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 答: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 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 普通逻辑所说的 "同一思维过程 ", 是指同一时间 ,同一关系 , 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 "三同一 "的思维过程。 同一律的公式 :A 是 A. "A" 表示任何一个思想 , 它可以是概念 , 也可以是判断 . 同一律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A 必须保持自我的同一性和确定性。 2, 推理与论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论证与推理既有联系 , 又有区别 . 论证与推理是紧密联系的 . 论题大体相当于推理的结论 , 论据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提 , 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 提, 论证方式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形式。 6," 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 (1) 反对关系 (3) 差等关系 7, " 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 (2) 矛盾关系 (4) 下反对关系 ; 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 , 所以, 这个行为是贪污罪 ." 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3 ) (1) 大项不当周延 (3) 中项不周延 (2) 不项不当周延 (4) 两否定推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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