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do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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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则

壹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任用………………………………………………………………

第三章保证………………………………………………………………

第四章服务………………………………………………………………

第五章作息………………………………………………………………

第六章待遇………………………………………………………………

第七章请假………………………………………………………………

第八章值勤………………………………………………………………

第九章考绩………………………………………………………………

第十章奖惩………………………………………………………………

第十一章迁调………………………………………………………………

第十二章离职………………………………………………………………

第十三章福利………………………………………………………………

第十四章教育训练…………………………………………………………

第十五章安全………………………………………………………………

第十六章附则………………………………………………………………

贰各项实施办法…………………………………………………………………人事权责划分及归属办法……………………………………………………

员工保证办法…………………………………………………………………

员工外出登记实施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办法…………………………………………………………………

员工特休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离职、免职、资遣办法…………………………………………………

员工移交办法…………………………………………………………………

办公室管理办法………………………………………………………………

员工国内出差及旅费报支办法………………………………………………

人事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之任免、考绩、奖惩、请假等人事事项全依

本规则办理。本规则无规定者得另定办法办理之。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及关系企业员工之管理,依据本规则之规定及精

神另订管理规章,经总公司核定后施行。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得延聘顾问或特约人员,并得雇用临

时人员,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招募,以对外公开徵求或推荐方式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之招募单位(各分公司)主管依业务上之需

要,汇报总公司人事单位依前条方式办理之。非技术性文职

人员之任用,由人事单位签办依权责划分程序办理之。

第六条:本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应先行试用三十天并视状况的延长以

三个月为限,但依权责划分,核定提早正式任用者,不在此

限。试用期间品行不佳或工作不力者,得随时无条件停止试

用,其薪资支给至试用截止之日止。试用期满前由权责单位

予以考核,由人事单位复核。如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不合

格者则予以解雇。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公尚未复权者。

(二)因案未结、刑期未满或经法院通缉有案者。

(三)受禁资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无法依规定觅妥保证人者。

(五)经查证与原填资料不符者。

(六)有其他XX犯罪行经查属实者。

(七)曾在本公司、关系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

离职者。

(八)精神异常或患有传染病者。

(九)未满十六岁者,但初中已毕或经主管机关认定其工作

性质及环境无碍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新进人员报到,应办妥下列必要手续;

(一)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

(二)XX复印件。

(三)二寸半身黑白照片三X及彩色浅绿色背景、制作

识别证用一X。

(四)填妥个人资料卡。

(五)签订工作契约书并完成保证手续。

(六)其他经认必要之文件。

第九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单位发给报到通知书及填妥应备

资料向分发单位主管报到,无特殊理由而未于期限内报到,

即取消录用资格。

第三章保证

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应不同职务,如需要保证人担保得觅保证人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从入职日起三日内需完成对保作业,逾期未办对保手

续者,应予停职,但因特殊情形或公司原因者,得签报延期。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书由人事单位负责对保审核,每年至少办理

一次对保(如有必要可随时对保),如发现保证人不适当时,

得随时通知被保证人限期换保。有关保证办法另订之。

第四章服务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一切规章及规定行事,并应服从上级指导。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对公司如有改进意见,应逐级反映,应以公司信誉为重,不得在外任意批评诋毁,如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须

负道义及法律上之责任。

第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应互相尊敬,待人接物应谦虚有礼,切勿粗暴。

对于往来厂商应视同贵客不得有任何怠慢或刁难情事,并应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涉及公务之馈赠或向往来厂商挪用财物

情事。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应严守本公司一切业务上XX,非经许可不得将

文件账册显示他人,或泄漏本公司其它业务资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在外私营商业、兼任它职或图利同业。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对于本公司一切公物,应善加爱护不得浪费,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分立派系或以私人成见影响公务。

第二十条:本公司员工应注重整洁,整肃仪容,并自行检点私生活。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应利用公余时间潜心进修,研习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之知能以配合公司业务之发展,但以不妨碍业务为限。

第二十三条:厂商、来宾来访非经主管准许,一律于会客室洽办,不得进入办公区洽谈。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于工作时间中,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注意秩序不得闲谈、嬉谑、争吵、歌唱或吃零食。

(二)不得懒散或处理私事及阅读非工作需要之书报。

(三)不得擅离职守,因公外出,应面告主管并于员工外出

登记簿上记载,经主管核准后,始可外出。

(四)不得打盹、假寐或瞌睡。

(五)接听时须注意礼貌,长话短说,非本身之业

务应迅速传达承办人接办,非必要之事情尽量减少私

人。

(六)下班离开座位前,须将办公桌收拾干净并将重要文件

收妥上锁,桌椅靠拢始得离开。

第二十五条:各级主管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确实了解本身职责及工作X围。

(二)处理事物应迅速、确实、负责,并力求进步。

(三)服从组织、和谐协调、重整体,排除个人主义。

(四)日常工作按序办妥,今日事今日毕。

(五)交办事项如期完成,并于处理完毕时,将情形以口头

或书面报告主管(主管交办时应酌定限期)。

(六)工作如有疑难,应立即请示上级,不得拖延积压或擅作主X。

第二十六条:各级主管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深刻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领导所属确实执行。(二)对于部属行为、品德、工作技能应随时予以教育、训

练、考核。

(三)对于部属如有监督不当因而发生渎职、失职、失察等

情事者,应负连带责任。

(四)有裁决权之高级主管所裁决内容,若与公司规定有出

入时,应明文下条以分明责任,不得以口头传授命令。

第五章作息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其上下班时间另

依行政命令规定之;各分公司之营业时间及作息时间因地区

之特性及业务需要另依行政命令规定之。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公休假日分星期例假日、国定假日、民俗假日三种。

(一)星期例假日:星期六及星期日。

(二)法定假日:依国家人事行政局规定订之。

(三)民俗假日:端午节、中秋节、除夕、春节。

以上节日依国务院人事行政局公布为准,比照休假;休假

期间薪津照给,如因需要上班单位人员,按公司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员工除公休假日及经核准之出差外出者外,每日应按

规定到勤,并亲自打考勤卡(经理级及顾问级以上同等职位

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三十条: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晚到者为迟到,提前退勤者为早退,如有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含)以上应办理请假手续,否

则以旷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凡未按规定手续办理请假,擅不到职,或虽请假,但未经核

准而擅离职守者为旷工;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达六

日或全年累计达十日以上者,予以免职。

第三十二条:因业务需要,虽在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日,得需加班者,凡无

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勤者,以旷工处理。加班办法另订之。第三十三条:每人每月加班总工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小时,经主管同意核定

延长者,不在此限。其加班总时数加逾前述规定,逾时部份

以补休假方式办理之。

第三十四条:总公司及分公司得各依需要举行定期性会议。

第三十五条:员工在公司服务,按其工龄给予特别休假日,其办法另订之。

第六章待遇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为月给薪津(含各项津贴),员工待遇按

其职位按薪级表给予适当之薪津,薪级表和各项津贴给付办

法另订之。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年终结算有盈余时,得提拨特别奖金,发给编制内员工,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核定之。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出差给予差旅费,其办法另订之。

第三十九条:员工婚丧喜庆致赠贺仪或奠仪,其办法另订之。

第七章请假

第四十条:本公司员工因故无法于规定时间内出勤者,必须办理请假手

续,请假办法另订之。

第四十一条:凡需办理请假手续者,均须事先提出申请,如因特殊事故或

不可抗拒之因素,不能事先申请给假者,应以、书信或

嘱托他人,向主管报备,事后补办手续,但应于三十六小时

内为之,逾期不予追认。

第四十二条:计算每年可请假日数,以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为计算基准。

第八章值勤

第四十三条: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基于业务上或安全或其他需要的考虑,得由当地最高主管采用值勤制,其方式及有关事项自行另订之。

第四十四条:值勤之排定及通知由人事单位负责执行。

第四十五条: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因故不能当值时,应事先找人规换,

并通知人事单位,如因请假、出差达七日(含)以上者,原

则上职务由代理人替补。

第四十六条:值勤职责依事业体系性质状况需要由人事单位拟订实施办法,除应设立值勤日志外,并将相关之主管及当地治安机关或设有保全者之列入,以备紧急状

况之联络处理。

第四十七条:值勤人员应将轮值时间内所发生事项、处理情形及交待事项

填记入值勤日记。若遇突发状况或重大或特殊情事应即时设

法向有关主管报告,若有知情隐匿不报者,以失职论。

第九章考绩

第四十八条:本公司员工之提升、调薪、降级,除依奖惩规定外,均以其

考绩为依据。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绩分平时考核及年度考绩两种。

(一)平时考核:应对所属员工,就平日工作状况,随时作公正考核及密记於个人考核资料卡。(二)年度考绩:应就员工之综上所述合工作表现、勤惰及工作备案事实等予以考核评分。

第五十条:员工年度考绩,经由各权责主管审议后,送人事单位评定成

绩,并依核决权限转呈核定之。

第五十一条:员工考绩实施办法,另订之。

第十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奖励分下列各种:

(一)升职:提升职位。

(二)晋级:晋级加薪。

(三)给奖:授予奖金或奖品。

(四)记功:分记嘉奖、小功、大功等三种。

第五十三条:惩戒分下列各种:

(一)免职:免除其职位(解雇)。

(二)停职:停止其职位及职务。

(三)降级:降低级阶。

(四)记过:分记警告、小过、大过、等三种。

第五十四条:停职员工,其服务年资前后连续接算,其办法另订之。

第五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应追究赔偿并

按本章所订奖惩实施办法惩处,如涉及刑责者,应送司法机关侦办。

第五十六条:员工犯有过错,在未被发觉前自行坦白报告者,得酌情从

宽议处。

第五十七条:凡受奖励者,除考绩规定外,於适当时间公司予以表扬。

第五十八条:员工奖惩实施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章迁调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为适应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迁调员工职务或服务

地点,不得拒绝。

第六十条:为求公司业务之发展,如发现员工之才能学识、个性不适合

其所任之职务,各单位主管得就所属不称职之员工申请更调职务,以求人与事互相配合。

第六十一条:调任员工接获通知后,应於规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除

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延期外,不得延期赴调,违反者依情节

惩处或免职。

第六十二条:员工个人因工作不适合其性向或无法胜任时,得按规定申

请调职,但未经核准前不得擅离现职。

第六十三条:调任员工在接替人员未到职前,职务由单位主管暂派其他

人员代理之。

第六十四条:员工调迁,如远离服务地点得酌情给付相当之津贴,其办

法另订之。

第六十五条:本公司员工於职务迁调时,须办理移交,其办法另订之。

第十二章离职

第六十六条:员工离职分为、退休、离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其

办法另订之。

第六十七条:员工死亡视为离职,其抚恤办法另订之。

第六十八条: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订之。

第六十九条:员工因个人因素自动请辞职,一般人员应于十五日前,科室

级主管(副主管)人员应於二十日前,经(副)理级以上人

员应於三十日前,以书面申请核准。

第七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因病或特殊事故已逾规定期限仍不能上班者,得自请

停职。

(二)刑事诉讼案件,实行中被扣押者。

(三)涉嫌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有待查明事实者,

得命令停职。

第七十一条:自请停职之员工,因事在六个月以内,或因病在一年以内者,得申请复职,逾期应视同自动离职。

第七十二条:因案命令停职之员工,经法院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后,得

申请复职。

第七十三条:员工於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

第七十四条:停职员工复职后,其年资前后结算,其年资计算处理办法另

订之。

第七十五条:本公司因不得已事故,得依法资遣员工,按其年资发给资遣费,如另有退职金办法时,另依其办法行之。

第七十六条:员工因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应自请辞职。除应得薪津外,不发给任何酬劳。

第七十七条:离职员工应依员工职务移交办法办妥移交,并向主管人事单

位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得离职,否则视为交待不清,扣发一切

应领款项,其办法另订之。

第七十八条:离职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得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第十三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福利起见,依法组织职工福利

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

(一)康乐事项。

(二)保健事项。

(三)教育事项。

(四)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第八十条:本公司员工依政府规定参加劳工保险,其保险费率依劳保局

之规定办理之。

第八十一条:员工得享受关系企业优惠,其办法另订之。

第十四章教育训练

第八十二条:本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办理下列各项教育,以培育人才。

(一)新进人员教育训练。

(二)员工在职教育训练。

(三)主管(干部)人员教育训练。

(四)相关专门知识及技能训练。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之教育训练。

第八十三条:员工教育训练,采用下列各项措施。

(一)由本公司人事科所举办之各项教育训练。

(二)委托或参加学术训练机构代办训练项目。

(三)评选绩优员工出国考察或受训。

第一款所需之受训练费用由公司负担,第二、三款所需之受

训费用由总经理依实际状况核示由公司负担或部份金额补

助。

第八十四条:员工应接受公司所安排之训练,并列入人事资料记录以为升

迁之依据。

第十五安全

第八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公共卫生,随时整顿工作环境保持清

洁。

第八十六条:本公司员工均有防火、救火或预防其他灾害之责任。

第八十七条: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报告所属主管及有关单位,

紧急时得临机应变做好必要之处置。

第八十八条:员工使用公务车辆前,应先了解其性能,检查车况,遵守交

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本规则内须另定实施办法或细则者,由人事单位依权责划分呈请总经理核定之。

第九十条:本规则及各项办法或细则于必要时得依权责划分修订之。

第九十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行政单位依权责划分补充规定之。

第九十二条:本规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 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 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 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 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 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 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 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 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 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永教字[2010]16号 永年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永年县公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教育局对教职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单位教职工的使用、辞退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无故聘用教职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章请假制度 第四条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事、病假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由所在学校(总校、县直学校)批准;因病请假7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报县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因病请假15天以上,报教育局局长批准。教职工因病请假7天以上,学校(总校、县直学校)要深入了解患病人员病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患病教职工解决相关问题。 2、系统内各股级和校级干部因事或因病连续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需报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请假7天以上的,需书面报请县教育局局长批

准;单位一把手领导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需委托有关人员主持学校工作,并将安排情况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二)婚丧假 由本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产假 女教职工请产假统一由教育局计生科审批,产假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文件,女教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假期可以顺延。 教职工请假要及时办理请假、续假和销假手续,凡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在销假上岗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学校(幼儿园)擅自越权批假、教职工擅离职守不及时上报的,要追究校(园)长责任。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程序及证明材料 (一)审批程序 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局的,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教育局各存一份),并附证明材料(见后款“证明材料”),填写《永年县教职工休假审批表》(附件1),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教育局开具《永年县教职工休假通知》(附件2),休假教职工凭《休假通知》离岗休息,休假期满,教职工返岗当日,所在单位开具销假证明交教育局人事科。请假审批权限在各学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证明材料 1、教职工申请病假需提供如下材料:能够证明患病现实情况的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病例、化验单、门诊收据及其他凭证原件、复印件。

某集团外区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doc

2013某集团外区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1 **集团分支机构 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1、每年办公室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整改活动;对新录用、调入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办公室领导及时进行上岗前必需的保密教育;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审查和培训、在岗考核和调整、离岗脱密期管理和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办公室主要领导、保密要害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层层落实保密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严格执行十条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9)不用普通电话、普通邮政、手机、明码电报、非加密传真机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制作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批的定点单位进行。 4、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依法规范定密。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县直及驻涟单位国家秘密事项汇总表》对号入座,按照承办人员拟定→定密责任人审核→办公室领导审签的程序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印发数量及范围,编

排顺序号。 5、严格涉密文件的收发、保管、借阅、销毁手续。收发、借阅涉密文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允许复制的机密级、秘密级文件,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确需复制分发的应重新编排顺序号和履行签收手续;复制件应当注明复制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视同原件管理。绝密文件要单独保管在保险柜内,专人呈阅办理,专人催办并负责收回,下班前务必存放在保密室,绝不外借,并按规定期限上交;所有涉密文件都要用专门文件夹呈送领导阅示,下班前及时收回保密室,外单位借用需经县委办公室领导批准,并按期收回。涉密文件销毁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到保密部门指定地点监销,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按规定标准与程序申报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采取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人事部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二章员工的聘(雇)用 第十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聘任;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精)

旧莫乡旧莫中心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 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1项具体的保密制度,即文书保密制度、会议保密制度、宣传、出版保密制度、涉外保密制度、电子信息保密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科技保密制度、通信通讯保密制度、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复印保密制度、干部保密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活理一次文件、资料,活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校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学校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校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届丁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电波辐射情况,并要配备微机视频信息保护机以作保护。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员工人事档案及个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WORD页)

员工人事档案及个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使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管理的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委托永州市政府相应人事部门代管。员工转正后,应在两个月内将个人档案、社会保险等人事关系转入公司,如户口档案不在永州或有特殊情况的,公司将酌情处理,经公司特批后可报销其个人存档费用。 1.3公司将为在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资料,使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具有完整的个人信息记录。 1.4公司在招聘员工正式录用后,应分两种情况建立在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由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或“录聘员工(试用期)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各种证明及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身份证及户口本、学历证明、专业证书、待业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与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并,作为个人信息档案的初始资料。 1.5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标准、分级管理和保存的模式,公司各部门员工、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和保存。 2、个人信息档案管理的内容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2.1个人履历。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生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2个人档案记录。员工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员工过去曾经工作或

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记载员工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及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的个人奖惩材料等。 2.3个人劳动合同。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必须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将其存入个人档案。 2.4个人登记表。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或“录聘员工(试用期)审批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及项目经验、特长及专业技能及所获证书、奖惩记录等项目。 2.5个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员工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专业证书、体检证明、离职(或待业)证明等证明文件。 2.6个人咨询变化登记。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综合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综合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3、员工人事及个人信息档案的保密管理 公司综合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必须尽快到各地方政府相应人事部门办理人事托管手续,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公司为全部员工建立的个人信息档案,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密,在公司内部只有主管其的上一级领导及以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相关人员有资格按照相关权限查阅,除非应其个人要求或公司争得其个人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转送。 4、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的使用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规则 壹总则………………………………………………………………………… 第壹章总则……………………………………………………………… 第二章任用……………………………………………………………… 第三章保证……………………………………………………………… 第四章服务……………………………………………………………… 第五章作息……………………………………………………………… 第六章待遇……………………………………………………………… 第七章请假……………………………………………………………… 第八章值勤……………………………………………………………… 第九章考绩……………………………………………………………… 第十章奖惩……………………………………………………………… 第十壹章迁调……………………………………………………………… 第十二章离职……………………………………………………………… 第十三章福利……………………………………………………………… 第十四章教育训练…………………………………………………………第十五章安全……………………………………………………………… 第十六章附则……………………………………………………………… 贰各项实施办法…………………………………………………………………人事权责划分及归属办法……………………………………………………员工保证办法…………………………………………………………………

员工外出登记实施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办法………………………………………………………………… 员工特休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离职、免职、资遣办法………………………………………………… 员工移交办法………………………………………………………………… 办公室管理办法……………………………………………………………… 员工国内出差及旅费报支办法……………………………………………… 人事管理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之任免、考绩、奖惩、请假等人事事项全依 本规则办理。本规则无规定者得另定办法办理之。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及关系企业员工之管理,依据本规则之规定及精 神另订管理规章,经总公司核定后施行。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得延聘顾问或特约人员,且得雇用临 时人员,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招募,以对外公开徵求或推荐方式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之招募单位(各分公司)主管依业务上之需 要,汇报总公司人事单位依前条方式办理之。非技术性文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最新保密规章制度 3篇精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管理与人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厦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条例、规定、规则和办法,根据厦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厦深铁路工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系统包括对厦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视频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现场安全监控量测等和对集团公司的视频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是实现本标段铁路工程建设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和各项目部。 2、组织机构和职责 1)集团公司厦深铁路信息化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领导的管理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部两级管理。 2)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设立信息化中心,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信息化建设和对各项目部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 3)信息中心是集团公司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信息化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主管领导及厦深铁路公司综合部交办的各项信息化工作,制定信息化有关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日常管理和

维护工作。 (三)、负责对各项目部信息化的实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四)、负责对各项目部的系统建设及运用管理制定奖惩措施,组织检查,并进行考核。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及运用的培训工作。 (六)、承办其他相关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4)各项目部成立信息化组织机构,至少配备1-2名信息化专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信息化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项目部信息化的实施建设、日常维护和设备保管工作。 (三)、承办其它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须经指挥部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3 、RCPMIS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分工

分公司管理-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2013

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

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7、车辆管理: 1)分支机构的车辆购置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办理,日常车辆保养、维修、年检、使用记录、用油由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发生费用以年度预算为标准,日常管理以车辆管理制度为依据。每月向集团办公室车队队长报车辆使用报表,车队队长每季度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检查,以确保用车的合理化。 2)集团车队队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驾驶和车辆维护培训(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公司用车违规行为和车辆事故等进行分析和公示,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8、其他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以集团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人事工作: 1、考勤管理: 1)早8:00---晚17:00,午休11:30---13:00,周休1-2天。(地区不同、业务不同可以调整,由集团审批确定。) 2)考勤采取指纹打卡的形式,每月5日前由分支机构的人事职员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上报考勤汇总表和考勤机导出数据。

2016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6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05 编辑:力民手机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的。 《条例》出台的背景 2008年3月,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十章68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4年4月25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XX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办公室对集团公司EAS-HR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升人力资源标准化管理、流程化操作,防范管理风险,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为学院人才管理和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信息,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办公室规范操作EAS-HR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操作用户,是指学院办公室操作HR系统的教职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HR系统管理: (一)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和完善学院HR系统管理办法; (二)指导本部门人员应用HR系统,完成相关HR业务模块操作; (三)负责审批各操作用户提交的权限申请、权限变更、权限撤销、数据修改、更新等的申请单; (四)负责审核学院信息,并对HR系统中录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五)负责检查、监督HR系统客户端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 (六)负责协助集团做好对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兼)主要职责: (一)协助集团公司HR系统管理员与学院应用系统进行对接相关工作; (二)负责解决操作用户在使用HR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对解决不了

的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三)定期对HR系统的数据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反馈集团公司,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 第六条学院严格按集团公司HR系统用户的角色(组织管理、教职工管理、合同管理、时间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招聘管理和社保管理等)要求进行学院办公室人员的相应模块的工作分配。学院办公室HR系统操作用户的主要职责: (一)按集团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职责内模块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负责职责功能内权限申请与变更,数据修改与更新; (三)负责录入数据的安全性,未经学院领导同意,不可随意查阅数据; (四)负责本人HR系统操作密码的安全性,密码只能本人使用不得告之他人。 第三章功能及使用 第七条组织管理: 学院组织机构及职位设置管理,由管理员按照学院机构调整文件,对学院组织机构及职位进行设立,变更,合并,撤销等操作,并申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八条教职工管理: 学院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教职工异动,报表统计等管理;由管理员负责,定期更新教职工基础信息,按照学院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按要求对学院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相关人事报表。 第九条合同管理: 学院在册教职工合同管理,由管理员负责录入相关合同文本信息,并进行编号,在教职工合同到期时,应及时开展劳动合同续签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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