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稿)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稿)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稿)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审

稿)

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评审稿)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广州地理研究所

二O一O年八月

目录

1前言

2第一章规划总则

2一、规划目的

2二、规划依据

5三、规划原则

5四、规划任务

6五、规划范围

6六、规划期限

7第二章规划背景

7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8二、土地利用特点

8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

9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1第三章区域定位与规划目标

11一、区域定位

11二、规划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3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二、土地利用布局

18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8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

18二、耕地占补平衡

19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20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0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二、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安排

23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6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7二、一般农地区

27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8四、独立工矿区

28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29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9七、林业用地区

31第八章土地整治

31一、农用地整理

31二、建设用地整理

32三、三旧改造

32四、土地复垦

32五、土地开发

33六、围填海造地

34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4一、总体要求

34二、乡(镇)土地利用指引

36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7第十章近期规划

37一、耕地保护

37二、近期建设用地安排

37三、近期土地整治

39第十一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9一、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40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4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2一、行政执法保障措施

42二、经济保障措施

43三、科技保障措施

43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措施

附件

文本附表

44附表1 坡头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5附表2 坡头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6附表3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土地用途区面积表

47附表4 坡头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48附表5 坡头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9附表6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0附表7 坡头区各镇(街道办)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51附表8 坡头区土地整治表

规划附图

1、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2、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湛江市坡头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4、湛江市坡头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5、湛江市坡头区土地整治规划图

6、湛江市坡头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前言

湛江市坡头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3′ ~ 110°38′、北纬21°05′ ~ 21°27′,东北接吴川市,西与湛江市的霞山区、赤坎区和遂溪县隔海相望,南濒南海,北连廉江市,是湛江市辖下的四个县级区之一;全区辖官渡镇、龙头镇、坡头镇、乾塘镇、南三镇5个镇和南调街道办、麻斜街道办2个街道办事处。

为了科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在分析评价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编制《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坡头区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规范湛江市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5]3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关于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批复》(黔土规修[2009]14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正式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基础数据等作了相应调整。 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和“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的总体部署。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了农业、工业、交通、能源、城镇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业各类用地。 规划提出了安顺市规划期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安顺市行政辖区,包括西秀区和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9253.06平方公里。

第一章市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地跨东经105°15′03″~106°33′44″、北纬25°21′04″~26°37′46″之间,南北长142千米,东西宽133千米。东接省会贵阳市,西靠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南连黔南州,北邻毕节地区。安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蜀粤之唇齿”之称。全市土地总面积9253.06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26%。 二、行政区划 安顺市是贵州省四个地级市之一,现辖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6个县(区),内设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3个县级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驻西秀区。有7个办事处、38个镇、31个乡、11个民族乡,99个社区居委会,1837个村民委员会,11639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总人口264.25万人,城镇化率28.57%,布依、苗、回、仡佬等39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8.43%。 三、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安顺市在地质构造上位于上扬子地台褶皱的中部,地层出露较全,除志留系外,其余各系均有出露,主要地层为三迭系和二迭系。岩性以碳酸盐岩类为主,岩溶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非常全面)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规划目的 (2) 二、规划依据 (2) 三、规划范围 (3) 四、规划期限 (3)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 一、土地利用战略 (4) 二、土地利用目标 (5)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7)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7)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8)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9) 第四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0) 第五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1) 一、交通运输项目 (11) 二、水利项目 (11) 三、能源电力项目 (11) 四、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12) 五、环保项目 (13) 六、其他项目 (13)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4) 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14) 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14)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15) 四、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对揭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公告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协调海丰县各行业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控制和引导各镇(农场、林场)土地利用,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6、?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 13、?海丰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征求意见稿); 14、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海丰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土地,包括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公平镇、梅陇镇、可塘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赤坑镇、陶河镇、联安镇、鲘门镇、小漠镇、鹅埠镇、赤石镇、梅陇农场和黄羌林场。2009年,土地总面积为178271公顷,至2020年,通过围填海造地增加土地面积57公顷,土地总面积增加至178328公顷。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是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是2020年。 二、规划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 (一)规划任务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等各项调控指标,分解落实镇级土地利用各项指标,落实上级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政策及各业用地导向;保障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

《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130701

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时期:2006~2012年)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概述 (5) 一、评估的背景 (5) 二、评估的目的 (5) 三、评估的任务 (6) 四、评估的原则 (6) 五、评估方法 (7) 六、评估工作组织 (8) 七、评估依据和相关数据情况 (9) 第二章区域概况 (11) 一、自然地理状况 (11) 二、经济发展状况 (11) 三、行政区划及人口状况 (12) 四、土地利用现状 (12) 第三章2005-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势 (13) 一、基本情况 (13) 二、主要背景变化 (17)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 (17) 第四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概况 (19) 一、规划目标数据的衔接 (19) 二、现状数据的衔接情况 (20) 三、衔接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 (21) 第五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24) 一、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24)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26) 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情况 (29) 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30) 五、土地供应情况 (30) 第六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评估 (32)

一、评估原则、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 (32) 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分析 (34) 三、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综合评估情况 (40) 第七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2) 一、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42) 二、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制度建设 (43) 三、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工作 (44) 四、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45) 五、提高规划实施的科技水平 (46)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47) 一、主要结论 (47) 二、存在的问题 (48) 三、恳请国土资源部给予支持的建议 (50) 附图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第二部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第三组队员深入合肥各区域实地调查的实际情况编制和修改的。现就规划内容作如下说明。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如下: 1、准备阶段。 历时 4 周,内容包括收集整理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统计方面的资料,土地资源详查资料,相关图件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完成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核实规划基期年面积,修正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需求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在变更调查的同时依据现有资料,结合合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确定各类用地指标。 3、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形成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2011)及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轮廓方案,根据规划要求,对规划内容作了全面修改。 第二章规划编制及修改的目的、原则和依据(一)编制规划的目的加强对合肥市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解决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土地保障。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 1、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2、立足县情、镇情和土地利用的长远目标,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土地需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各业用地。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坚持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并重的原 则。 4、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一致,符合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原则。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1.有关规划《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等。 3.有关技术规程包括《安徽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安徽省土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等。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件包括:2005 年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变更调查资料(含图件)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5.有关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要求主要包括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合肥市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主要方法 本规划的编制方法是综合平衡法,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的基本方法。该方法是在综合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综合平衡土地供求关系,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实现对土地利用的量化控制。各类用地指标都是在对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后确定的。它充分考虑了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规定了规划期内各类用地的数量,从而起到抑制不合理的土地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的作用。 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还必须落实到规划图上,即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分别确定各图斑的规划用途。以实现对各类用地的定性、定量、定位的要求。 第四章关于基础数据、图件和人口预测 1、图件 主要收集了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地形图和2005年合肥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图等。 2、人口预测 人口发展规模预测采用自然增长法,预测公式为: R=R o (1 + a) n+M 式中:P t为预测总人口;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评估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1) 1.4评估原则 (2) 1.5评估依据 (2) 1.5.1法律法规 (2)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2) 1.6评估组织 (3) 2 工作流程 (3) 2.1工作准备 (3)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3) 2.3成果编制 (4) 2.4成果论证与公示 (4) 2.5成果报批 (4) 3 评估主要内容 (4) 3.1现状概况 (5) 3.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5) 3.3战略目标评估 (5) 3.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6)

3.4.1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6) 3.4.2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7) 3.4.3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7) 3.4.4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7) 3.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7) 3.6空间管控评估 (8) 3.7要素配置评估 (8) 3.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8) 3.9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9) 3.9.1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9) 3.9.2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9) 3.10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9) 3.11评估结论与建议 (11) 3.11.1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1) 3.11.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1) 3.1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3.11.4主要建议 (12) 4 技术要点 (12) 4.1基础资料收集 (12) 4.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12) 4.3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13) 5 成果要求 (13)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I 目 录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1 第三条 规划任务 ......................................................................... 2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 2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 2 第七条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 2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3)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 3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 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5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 第十八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7)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 7 第十九条 一般农地区 ................................................................. 7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 7 第二十一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7 第二十二条 独立工矿区 ............................................................. 7 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控制区...................................................... 8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 (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 第二十五条 允许建设区 ............................................................. 8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 ......................................................... 8 第二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 8 第二十八条 限制建设区 . (9)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7) 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 .. (9)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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