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证与律师制度这门课的认识

对公证与律师制度这门课的认识
对公证与律师制度这门课的认识

对公证与律师制度这门课的认识

公证与律师制度这门课已经讲完了,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这门课程,有必要对这门课程进行总结,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从大的方面来说这门课包括两部分内容:上篇是公证制度,下篇是律师制度。首先先从公证制度谈起。

在没学公证制度之前,不知道公证处到底是干什么的,偶尔在中国教育台直播双色球开奖见过,等学了这门课之后才对它有了全新的认识,才知道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你比如说:我们毕业找到工作后肯定要先买房子,而现在房价这么高,大家一般都会选择买二手房,为了防止卖方一房数卖,我们就有必要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去公证处公证一下,以便将来发生争议时,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老师的进一步讲解,我还了解到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去办理公证的。最典型的就是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父子断绝关系到公证处去公证。实际上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是不能办理公证的。

为了大家毕业后能多一条出路,老师重点讲了一下公证员。第一,成为公证员的条件。跟律师职业一样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变通一下,如果刚毕业没有参加司法考试,可以先在公证处干着,最起码能维持一下自己的生计,等过了司法考试再正式申请当公证员。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因为大家刚毕业不一定上来就能通过司法考试,先学点业务知识,积累点经验。第二,申请公证员的消极条件,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不能当公务员、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条件,当然也有不同要求。

为了解决大家以后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几种公证业务,老师着重讲了一下遗嘱继承公证、提存公证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的公证。

1.遗嘱继承公证。实践中老人岁数都比较大,行走不太方便,为了体现便民原则,一般情况下最少两名公证员上门公证,还有可能就是老人不认识字,在这种情形下老师告诉我们要自己向老人大声宣读一下公证文书,老人听清楚了,然后在公证书上写明“以上信息与我所说内容完全一致”,然后再让老人签字,不会签字的按指印。

2.提存公证。现在社会有常态就有变态,以前都是债权人急着跟债务人要钱,可现在实践中有的债权人学精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不是快到了吗,债权人故意躲起来,让你债务人找不到他,这样你不是就不能及时履行了吗?回过头来债权人就去法院把你给告了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为了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也为了达到一种立法上的平衡便规定了提存制度。债务人到期找不到债权人时,便把钱在公证机构提存,视为债务人已履行了债权,这就是提存制度的由来。通过老师精辟的讲解,我们立刻豁然开朗。

3.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这种情况下非常特殊,因为一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这种公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要有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在实践中老师告诉我们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一块儿到公证处办理这种公证,并且讲明利害关系。

其次,就是重中之重的律师制度。因为我们所学的就是这个专业,另一方面也真的很好奇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从事法律事务的,所以老师在这倾注了很大心血。

第一,就是什么是律师,成为律师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们通常认为律师就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学了之后才知道那不过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方面,我们的律师业务也很广泛。比如也可以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到政府机关、企业当法律顾问,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和调解、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还有就是老师纠正了大家一个普遍的认识误区:以为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就能当律师,其实不然。用《国际私法》上的一个术语来说,过了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过是申请当律师的先决条件,要想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才能申请。

第二,就是律师的收费。以前总认为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收费,学了之后才明白那是坚决不行的。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收取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胆敢私自收费,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另外一点就是律师收费的形式,可以是计件收费,可以是按标的额收费,可以计时收费,也可以风险代理收费。老师告诉我们能挣钱的律师大部分都是按标的额和风险代理收费的,毕竟这也符合政治经济学的一般规律:风险和收益成正比。

第三,就是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和代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

和《律师法》都规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没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不能无故拒绝辩护和代理。可有的时候确实会危及到律师自身的利益,因此,法律也规定了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和代理:(1)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不合法;(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3)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假如实践中真的发生这种情况老师告诉我们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不能因为你拒绝辩护,别人去投诉你,空口无凭。保存证据对律师的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来就是从事高风险的职业,一旦出了什么问题还能保护自己,所以这点对律师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第四,老师重点给我们讲了一下律师的技能——会见、阅卷和谈判。这三项技能是从事律师这个行业必须具备的,老师通过大量现实生活的案例来说明这三项技能的重要性。

1.会见权。《律师法》第33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关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实际上我们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不被监听。实践中老师告诉我们为了“保护”律师的安全,一般都有侦查人员在场。另外,会见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比如列好提纲,把问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写到提纲上。然后就是把时间“预约”好,看守所上下班时间摸清楚,不要扑空。会见时,老师告诉我们一定要和犯罪嫌疑人建立起一种信赖关系,告诉他我们是来为他服务的,打消他的顾虑。还有会见时一定要全神贯注,珍惜时间。因为就像老师说的那样看守所一般情况下都在郊区,来来回回就得一上午时间,所以就断了其它想法,踏踏实实做会见工作,为当事人服务。

2.阅卷权。《律师法》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资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受理阶段律师的阅卷权是不一样的,这是首先应该注意的。另外,阅卷时一定要做好阅卷笔录,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刚开始时可能有点困难,但是越困难的事就越得去做,从一点点做起。阅卷笔录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指控罪名所发现的问题,另一部分就是自己要用的辩护意见,条理要清晰。

3.谈判技能。首先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定好谈判目标,其次是做好谈判前的准备。比如收集对方的背景资料,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另外就是要针对对方的资料提出相应的策略,制定谈判方案,定好谈判期限。谈判是一项巨大的体力和脑力劳动,除了在谈判过程中使用车轮战术狂轰乱炸外也得把握一下时间,因为没有终期的任务是谁也完不成的。重要的是在谈判过程中要学会灵活应变,如果僵持时间过长可以适当缓和一下气氛,就像老师说的那样:给对方递根烟,或者喝点水,都可以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必要的时候可以走为上计,走要走的干脆利落,给对方把原因说清楚,但是千万不能人身攻击,虽然有可能对方不太道德,但是我们还是要有一定的大度。

以上两方面就是我从公证与律师制度具体制度所得到的认识,可能有些琐碎,需要以后在实践中检验,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这样知识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

下面是我从学这么课程所得到的一些感悟。

一.学习必须要持之以恒。就因为我们学的是法律比别的文科知识相对较难,因此就要我们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这是不争的事实。就像老师上课说的那样:一些复杂的知识别人不学习,你也不学习,请问你怎么能比别人进步呢?所以我们如果想比别人强,我们就必须让自己寂寞下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去学习,把自己的理论知识打扎实了。只有把自己的理论知识打扎实了,你才能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因此,就需要我们必须持之以恒的学习,不断积累,一点一点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二.学习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给自己定好目标后,就必须全力以赴,要有拼命三郎的精神。老师告诉我们:人生的奋斗阶段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有的,决定你命运的就那么几个阶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果这几个重要的阶段你掌握不好,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目标,那么这一生恐怕就不好说了。辛苦是一时的,今天不去努力,明天肯定要受罪。现在就是最好的阶段,老师告诫我们:一定要往上走,不单单是理论的提高,也要把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扩大。中国毕竟是讲究人情的社会,有人好办事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就要求我们现在必须定下目标,是专接本还是司法考试?老师帮我们分析了一下这个问题:让我们把眼光放远一点,跳过现在去看待这些事情,不要局限于现在的一亩三分地,远方会

有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事在等着你。

三.在业余时间也要拓展自己的视野。,多看一些关于经济的文章和时事报道,培养自己的经济思维。现代社会毕竟是经济型社会,如果不懂一些相应的知识,那么在和别人聚会时如何会有谈资呢?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你既是律师又非常的擅长经济类法律和知识,你以后的收入最起码会相当的可观。

四.主攻一门部门法,把它学精。不要一直认为东西是越多越好,殊不知如果没有系统的去掌握一下部门法,其他的掌握的越多越危险。刚开始工作时,老师告诫我们:可以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民事案件,比如劳动工伤案件,虽然标的额较少,但如果接的次数多了,收入也可以。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取得更多的经验,等机会来了,就可以打一些标的额大的案件。所以说,东西不在多,而在精。

五.要虚心求教,乐于助人。在生活中我们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难题,这时候单靠自己的力量就不行了,因此就非常有必要求助他人。老师告诉我们:求人办事态度一定要诚恳,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放下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面子,要知道没有文化才是最可怕的。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们也要乐于帮助别人,认真对待别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

六.坚持自己的道德标准,底线不能突破。因为现在生活中确实发生了一些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为了以后在执业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己,老师告诫我们:一定坚持住自己的底线。如果当事人要你帮他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比如伪造证据,我们一定要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必要时的可以解除委托关系,但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当事人为了争取相应的立功机会,有可能会反咬你一口,因此保留证据就显得格外重要。

七.在庭审过程中,如果遇到别自己强的对手,千万不要泄气。老师告诉我们:虽然他们比我们经验丰富,都是老油条,但是还得要遵守游戏规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我们围绕证据和法律规定就能解决问题。任凭他风吹草动,我们也不能乱自己的阵脚,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有的时候防御就是一种最好的进攻。另外还要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学习。法庭上是法庭,私下是私下,庭审结束要与对方律师主动打招呼,不要因为庭审而把关系搞僵,因为以后路还很长。

八.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要轻易被忽悠。如果有疑问,不要上来就反映出来,可以先记在心里,然后回来查资料或者向别人请教。当然也要注意自己的态度要不卑不亢,不能流露出自己不行,要沉着应对。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是针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遇到的问题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非常实用的意义。在以后的学习中,一定会谨记老师的教诲,好好学习,付诸努力,提前准备,打好基础。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要时刻牢记老师的教诲,服务好当事人,保护好自己,为社会做贡献。

最后,十分感谢彭老师的辛勤教诲。老师,您辛苦了。

附赠一首诗:人生需要不断冲锋

张海峡

可曾留心

父母华发已多生,

可曾在意

妻儿拮据中苦容,

是大丈夫,

应当不避风雨,

为家庭支撑起安全的暖棚。

危机不会永远的持续,

历练强者就需要暴风雨,

铸就铁甲的战舰,

在狂风巨浪中搏击,

不断进取,

就能够在波澜不惊时,

清雅闲趣。

人生可为普通,

亦可为英雄,

愿为将军者,

都曾经奋勇冲锋,疤痕重重,

因为豪杰

只会在争斗中脱颖。。

哪怕

只是为了小小的家庭,

我们也要不断前行,

人生需要负担责任,

不能消磨意志和时间

于蹉跎中。。

想想家人期待的眼睛,

看看自己停下的脚步,

可有自责与惭愧

在心中汹涌?

快行动吧,

人生需要不断冲锋。。。

2011年6月21日

09法律事务09541034 李振涛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律师见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法律援助: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专利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所有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专利权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或者进行专利权诉讼所用的有关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代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公证书复查程序:是指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据此进行审查所适用的程序。

其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书,送回内地使用的,内地不予承认的制度。 律师法律咨询:是指律师就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作出说明,提出建议以及提供解决问题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总称。 拒绝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以后,在办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公民或者曾经在我国居住过的外国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我国司法机关刑事制裁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代理:是指通过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律师有权对案件实体问题的重大诉讼行为,直接作出决定性的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公证与律师制试题

公证与律师制试题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公证与律 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履行公证职能的组织模式是( ) A.公证机构B.公证人 C.律师D.法院 2.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 ) A.管理性组织B.自律性组织 C.民间性组织D.行业性协会 3.办理公证的有关档案材料( ) A.该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以查阅和复制 B.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的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制 C.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查阅和复制 D.该公证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可以查阅和复制 4.公证程序的最终环节是( ) A.认证B.出证 C.审核D.证明 5.公证书复查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 A.对公证书有异议的情况B.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情况 C.认为公证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D.对公证人有意见的情况 6.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 A.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B.不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 C.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D.不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 7.下列关于我国公证员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证员可以同时作为律师执业B.公证员可以兼职担任法学教授C.国家公务员可以同时担任公证员D.公证员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8.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 )

A.房地产转让合同公证B.死亡公证 C.未婚公证D.签名、印鉴、日期属实公证 9.对于原来存在“事实婚姻”且先有子女,后来“婚姻”又解体的当事人,下列关于办理已婚状况公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公证 B.公证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出具其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当事人分别为其子女的生父和生母 C.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婚姻”公证 D.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夫妻关系公证 10.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的公证申请( ) A.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B.由香港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C.由香港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D.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1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举行的期限为( ) A.1年一次B.2年一次 C.3年一次D.4年一次 12.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 ...( ) 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B.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件情况C.会见犯罪嫌疑人D.查阅案卷 13.吴律师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是( ) A.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B.在当地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的广告C.私下向法官承诺支付介绍费 D.参加金融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并向参会者派发了名片 14.张律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赵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李某作为第三方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 A.不接受李某的委托 B.在征得赵某的同意后,可接受李某的委托 C.无须征得赵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李某的委托 D.因法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15.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对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正确分配方法为 ( ) A.民主决定B.按贡献大小

2011年7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证机构可以不办理公证的是( ) A.人身伤残等级鉴定 B.涉外公证 C.遗嘱公证 D.婚前财产公证 2.对发生在外国的法律行为,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 A.我国的公证机构 B.我国的涉外公证机构 C.该外国的公证机构 D.第三国的公证机构 3.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期限为( ) A.15个工作日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4.公证员甲与律师乙是配偶,公民丙与甲、乙均为大学同学。现丙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委托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同时向甲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应当 ( ) A.受理申请,指派甲公证员办理 B.受理申请,但要求甲公证员回避 C.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的生效日是指( ) A.公证书送达之日 B.公证书出具之日 C.审批人批准之日 D.申请人收到之日 6.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债务文书,如果债务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却不能举证证明原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 ) A.不予受理 B.进行诉讼调解 C.应当受理 D.判决债权人败诉 7.公证书的内容违法的,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后,该公证书( ) A.自始无效 B.部分无效 C.由公证机构予以更正 D.自撤销之日起无效 8.申请办理不动产公证的,有权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属地是( ) A.当事人住所地 B.不动产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9.提存人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后,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的审查期限为( ) A.3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10.当事人办理抵押公证登记的,登记机构为( ) A.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B.抵押物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C.抵押权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 D.抵押人户籍地的公证机构 11.南希女士为法国公民,因一起民事纠纷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应当( )

2016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025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的时间是 A.2005年3月1日 B.2006年3月1日 C.2006年6月1日 D.2006年9月1日 2.公证活动的核心原则是 A.真实原则 B.公平正义原则 C.独立原则 D.回避原则 3.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 A.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 B.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司法部 4.公证员配备方案的核定,需要报送的备案机关是 A.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中国公证员协会 D.中国公证协会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公证员 A.签字 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 6.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对于不能收回的应当 A.宣告撤销 B.判决撤销 C.公告撤销 D.裁决撤销 7.居住在A市的甲出差到B市,回来途中经过C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B.A市公证处 C.B市公证处 D.C市公证处 8.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A.15个工作日 B.25个工作日 C.35个工作日 D.45个工作日 9.有权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机构是 A.公证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 B.公证处和外交部领事司 C.公证处和外交部 D.外国驻我国使、领馆 10.法人资格公证属于 A.民事法律行为方面的公证 B.特别公证 C.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 D.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公证 11.办理保管事务的公证处为 A.保管事务所在地公证处 B.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 C.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 D.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公证处 12.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生效年份是 A.1978年 B.1987年C1997年 D.2007年

4月自考本科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025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 应代码徐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的时间是() A. 2005年3月1日B.2006年3月1日 C. 2006年6月1日D.2006年9月1日 2. 公证活动的核心原则是() A. 真实原则B.公平正义原则 C. 独立原则D.回避原则 3. 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 A. 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 B.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C. 省级人民政府 D.司法部 4. 公证员配备方案的核定,需要报送的备案机关 是 A.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B.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 中国公证员协会 D. 中国公证协会 5.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公证员() A.签字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 6.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对于不能收回的应 当 A. 宣告撤销 B.判决撤销 C.公告撤销 D.裁决撤销 7. 居住在A 市的甲出差到 B 市,回来途中经过 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A. 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B.A 市公证处 C.B 市公证处 D.C 市公证处 8.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A. 15个工作日B.25个工作日 C.35个工作日D.45个工作日 9. 有权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机构是() A. 公证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 () () C 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汇总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汇总(带答案) 1公证的法律关系:是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公证活动中由公正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综合。由主体、客体、内容构成。 2公证的法律关系1、公证机构及其当事人是公证的主体: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2、证明对象是公证的客体: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3、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公证的内容。 3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 4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就是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最多的是法律行为公证;其次是法律事实公证;再次是文书和证书公证。 5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就是待证的行为、事实和文书是否客观存在和发生的,是否属于合法和有效的 6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公证法是进行公证活动所适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实体法的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 7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其内容包括:公证法与公证证明活动两方面的内容。 公证的特征,是由公证的本质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是公证活动区别于其他有关活动的标志。8公证监督管理体制:指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公证员协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权限的制度规范。我国公证机构受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受公正协会的行业自律。 9公证机构:是司法证明机构,其重要任务是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经过审查,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10机构本位:即出具公证书的主体是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保障公证文书的公信力,公证人在公证机构执业,公证机构对外承担责任。 11公证机构负责人:通常是指公证处的主任、副主任,他们负责公证处各项行政事务工作及公证业务工作,公证处主任为其法定代表人。 12公证处是法律服务机构,归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同时又有其行业管理。 公证员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中国公证员协会在1990年3月第一次全国公证员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 13公证协会: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国公证协会原名为中国公证员协会,05.8.28颁布的《公证法》改为公正协会。 14公证的基本原则: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是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它充分体现我国公证制度的性质、任务、职能和活动的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实施公证行为的法律准绳。 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地审查、鉴别和核实,予以证明,借以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一种活动 签证:是一国国内或驻国外的主管机关,在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出入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办理签注、盖印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过境的一种活动

简答题(公证与律师制度)

1.简述公证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受公证法所调整的公正机构、公正当事人、公正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公证参与人,在办理公正事项,进行公正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公证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1、公正法律关系主体,公证机构、公正当事人、公正代理人、公正厉害关系人、其他公正参与人 2、公证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3、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公正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 2.简述公证的特征。 1、公正是一种证明活动 2、公正是一种非诉讼活动 3、公正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定效力3.简述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4.简述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5.简述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1、公正法律制度对市场交易安全的保障左右 2、公正法律制度的预防纠纷作用 3、公正机构的独立法律地位 4、专业化的公正队伍建设 6.简述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权的意义。19 1、公正机构独立行使公正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同意的需要 2、公正机构独立行使公正职权,也是公正执法的需要 3、独立公证有事公正机构正常工作的前提 7.简述自愿原则的含义。 1、当事人的自愿申请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先决条件。没有当事人的申请,公证行为无法成立 2、自愿原则贯穿公证全过程。公证活动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自愿申请,也可以在公证活动结束后,撤销公证,公证机构和公证当事人不得阻扰。 8.简述公证员回避的情形。 1、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近亲属的公正业务 2、公证员不许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正业务 3、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与当事人又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公正业务。 9.简述公证机构的特征。 1、法定性 2、非营利性 3、独立性 4、统一行使证明职能的机构 5、服务性 6、非政府性10.简述公证机构的任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11.简述《公证法》对公证机构规定的禁止行为。28 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 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6、法律、

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法律文书写作试卷 (课程代码00262)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由沈家本主持编撰的对刑事、民事判决书规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的

着述是 A.《名公书判清明集》 B.《办案要领》 C.《考试法官必要》 D.《诉讼用纸格式》 2.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应当报请县级以上 A.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批 B.看守所负责人审批 C.人民法院院长审批 D.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3.监狱制作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正文部分除应当写明事实依据和减刑理由外,还应写明 A.法律依据、建议事项 B.减刑结论、减刑理由 C.事实结论、事实理由 D.事实结论、减刑依据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判决结果应当表述为 A.判处XXX(姓名)犯XX(罪名)罪 B.被告人XXX(姓名)犯XX(罪名)罪,判处…… C.XXX(姓名)犯XX(罪名)罪,判处…… D.判决XXX(姓名)犯XX(罪名)罪 5.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我国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

公证与律师制度重点笔记

、 公证与律师制度重点笔记 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公证的法律关系: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在公证活动中由公证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是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 ★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即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也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 ★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公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公证的内容 ★公证的特征:是由公证的本质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是公证活动区别于其他有关活动的标志。包括: 1、公证的根本特征是证明活动 2、公证是特殊性证明活动 3、公证是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 ★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构的签名和印鉴属实,或证明前一认证机构认证的签名和印鉴属实的行为 ★公证与认证的关系:没有公证,便没有认证;没有认证,公证则无法在外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地审查、鉴别和核实,予以证明,借以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一种活动。 ★公证与鉴证的区别 1、行为的主体不同,公证行为的主体是国家公证机构;鉴证行为的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两者的作用不同。公证仅能证明经济合同的确实性与合法性,鉴证还有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作用。 3、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鉴证的对象只有经济合同;公证的对象是指一切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4、依据的法律不同,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签证是指一国国内或者国外的主管机关,在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出入国境(包括国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护照、过境通知书、边境公务通知证等)办理签注、盖印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者过境的一种活动。 ★公证与签证作为两种不同范畴的业务活动,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需要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其身份时,则应由公证机构作出证明文书,在这方面二者是有联系的。

律师与公证制度第1阶段练习题(可编辑修改word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律师与公证制度》第 1 讲至第 4 讲(总分 100 分) 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律师担任对检察院决定进行申诉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应注意申诉的期限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的( )内提出。 A.5 日B.7 日C.10 日D.15 日 2.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 A.对符合收案条件的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 B.只要符合收案条件,每个律师都可自行接收 C.对当事人指名委托律师的,应根据实际条件尽量满足指名要求 D.凡审批接收的案件,即由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3.律师代理当事人提起经济合同仲裁的,应注意申请仲裁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内提出,方为有效。 A.6 个月B.1 年C.2 年D.18 年 4.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的当事人( )为诉讼代理人。 A.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 B.必须委托外国的律师 C.可自愿选择委托中国律师或外国律师 D.可以委托一名中国律师,同时委托一名外国律师 5.我国《律师法》将律师界定为() A.国家法律工作者B.司法工作人员 C.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D.中介服务人员 6.律师可以被委托办理的公证事项是() A.财产分割B.解除收养 C.声明D.认领亲子 7.律师协会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 A.专门监督B.间接领导

C.直接领导D.监督、指导 8.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辩护() A.受上诉范围的限制B.受抗诉理由的限制 C.受二审法院审理方式的限制D.不受上诉范围和抗诉理由的限制 9.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 A.应受聘请企业的领导B.应受聘请企业的指导 C.与聘请企业是平等的法律关系D.应与聘请企业签订授权委托书 10.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是() A.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是外国人 B.被告可以是我国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外国行政机关 C.诉讼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第三人只能是我国公民 11.我国现行《律师法》修正实施的年份是() A.1980 年B.1996 年 C.1997 年D.2002 年 12.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后欲从事律师职业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时,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 A.1 年B.2 年 C.3 年D.4 年 13.律师事务所终止业务活动() A.须报原审核部门批准B.须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 C.须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批准D.须报地方律师协会批准 14.下列情形中律师可以拒绝辩护的是() A.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B.被告人隐瞒事实真相 C.认为被告人没有罪,无须辩护D.法院用传票传唤律师 15.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的措施不包括() A.警告B.没收违法所得 C.停止执业D.停业整顿 16.有权指定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 C.检察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17.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 A.五次为限B.四次为限 C.三次为限D.二次为限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 区别与联系篇: 1、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公证是纠纷前,诉讼在纠纷后;(2)目的不同,前者预防纠纷,后者解决纠纷;(3)法律依据不同:公证程序与诉讼程序;(4)法律后果不同:公证是赋予法律上的证明力,诉讼是定纷止争的作用;(5)当事人不同:公证不存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之间没有明确对立或利益冲突。 2、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基础;(2)公证法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保证;(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律是不同的法律规范。 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是不同的法律规范:(1)公证制度属于程序法范畴,民商法属于实体法范畴;(2)公证法属于公法范畴,民商法属于私法范畴。 4、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联系:(1)公证法与民事诉讼都是程序法,在许多法律制度上有相似之外,两者可以相互借鉴;(2)公证法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起到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目的;(3)经过证明的法律文书、事实和行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4)经过公证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依据民事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后果不同;(3)不服法院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5、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是国家公共职权;而行政法中的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也是公共职权;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公证法调整公证活动中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2)主体性质不同,公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3)主体是否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同;(4)主体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6、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法的完善有利于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区别:法律地位不同。 7、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与法律行为公证、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区别与联系:(1)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是从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审查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则公证机构只就书面文件本身是否真实、合法予以公证证明。(2)对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是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方面来确认其是否真实,而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只需审查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对公证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律师法与宪法的关系:(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律师法制定的依据和前提。(2)律师法是具体实施宪法的法律。 2、律师法与诉讼法关系:律师法与诉讼法都有规范、调整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内容,是人民法院、检察院、侦查机关和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规范。 3、律师法与实体法关系:实休法支持了律师法内容,是律师法得以运行的基础,同时律师法使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更好地遵守实体法以及维护实体法的正确实施。 4、律师法与司法组织法的关系:律师法是司法组织法的一部分,只是调整对象不同,但有共同原则。 5、律师法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关系:律师法有关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是法律职业首先的一部分,法律职业道德是以律师法为前提和基础的。 6、律师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1)律师法律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2)律师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3)律师法律制度是现代文明与法治的催化剂。 7、自诉案件中律师代理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不同:(1)诉讼地位不同。辩护律师具有特殊、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优秀

2011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15) 第二十三章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活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当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拒绝代理的权利。 2、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有权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诉讼;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代理律师的意见。 3、有权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5、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

问的权利。 6、对控辩双方当庭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进行质证的权利。 7、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8、在执业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9、参加二审审理,或者在二审不开庭审理时,对案件发表意见的权利。 ★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义务主要有: 1、律师代理权必须基于委托人的明确授权委托,当法定或约定的代理权消灭的情形出现时,代理即告终止。 2、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越权或擅自转委托。 3、必须在委托的权限内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或不履行职责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不滥用代理权。 6、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当事的隐私。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的特征 1、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自刑事案件立案至判决裁定生效这一阶段,律师才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活动。 2、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 4、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限制,即专指持有有效证书、执行法律事务的律师。 ★委托代理和委托辩护的区别: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活动,没有委托权限的限制,其辩护内容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

X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修订稿

X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履行公证职能的组织模式是( ) A.公证机构B.公证人 C.律师D.法院 2.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 ) A.管理性组织B.自律性组织 C.民间性组织D.行业性协会 3.办理公证的有关档案材料( ) A.该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以查阅和复制 B.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的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制 C.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查阅和复制 D.该公证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可以查阅和复制 4.公证程序的最终环节是( ) A.认证B.出证 C.审核D.证明 5.公证书复查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 A.对公证书有异议的情况B.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情况 C.认为公证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D.对公证人有意见的情况 6.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 A.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B.不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 C.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D.不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 7.下列关于我国公证员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证员可以同时作为律师执业B.公证员可以兼职担任法学教授 C.国家公务员可以同时担任公证员D.公证员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8.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 ) A.房地产转让合同公证B.死亡公证 C.未婚公证D.签名、印鉴、日期属实公证 9.对于原来存在“事实婚姻”且先有子女,后来“婚姻”又解体的当事人,下列关于办理已婚状况公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公证 B.公证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出具其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当事人分别为其子女的生父和生母 C.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婚姻”公证 D.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夫妻关系公证 10.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的公证申请( ) A.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律师与公证制度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5年下半年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律师与公证制度》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 一、简述律师违法执业和过错行为的范围。(10分) 答:律师的违法执业行为,主要是指律师有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律师的过错行为主要包括: (1)因超越委托权限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2)遗失重要证据导致无法举证或证据时效。 (3)泄露国家机密、当事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 (4)出具错误的法律意见书。 (5)应当收集的证据,由于律师的原因而没有及时收集,致使证据湮灭。 (6)由于律师的原因使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 (7)律师玩忽职守,草率处理案件。 二、简述我国律师法规定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10分) 答:(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政治条件。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 (4)品行良好。 三、简述拒绝公证的法定情形。(10分) 答:〈〈公证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与文书应拒绝公证。” 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公证: (1)当事人身份不属实或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如公证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当事人神志不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当事人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公证等。 (2)代理人无代理资格或越权代理。如代理人不能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或超越委托书的范围申办有关公证事项。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合法。如当事人在受到某种威胁的情况下作出的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因存在着重大误解或受欺骗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4)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真实或不合法。如办理学历公证时,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学历经查证是伪造的等。 (5)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形式不真实或不合法。如文书上的印鉴不属实、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转让专利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中,转让的技术尚未获得国家专利等。 (6)其他原因。如〈〈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当事人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阻挠、妨害公证处查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公证处除可拒绝公证外,所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四、试述涉外公证程序的特别事项。(20分) 答: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涉外公证权限。根据我国的公证法律规范的要求,根据国际惯例,我国公证机构所公证的对象只限于在国内发生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及在国内制作的法律文书。对发生在外国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当事人应当申请外国的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予以公证。如果申请人的居住国允许,也可以向

律师与公证制度选择题第二部分

窗体顶端 【题型:单选】【分数:2分】 [1]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阅卷权的起始阶段为 得分:0分 答: C A 被逮捕时 B 被第一次讯问后 C 移送审查起诉时 D 一审开庭时 【题型:单选】【分数:2分】 [2] 按96年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身份是 得分:2分 答: A A 法律帮助者 B 法律援助者 C 辩护人 D 诉讼代理人 【题型:单选】【分数:2分】 [3]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要求是 得分:2分 答: A A 10万 B 5万 C 30万 D 15万 【题型:单选】【分数:2分】 [4] 按照2012年刑诉法的规定,律师侦查阶段属于 得分:2分 答: C A 法律帮助者 B 诉讼代理人

C 辩护人 D 当事人 【题型:多选】【分数:2分】 [5] 被害人对不起诉不服委托律师代为申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得分:2分 答:ACD A 对三种不起诉决定均可申诉 B 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C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经申诉 D 起诉要向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所对应级别的法院作出 E 只能申诉 【题型:单选】【分数:2分】 [6] 律师向法官行贿,情节严重,应予何种处罚 得分:2分 答: D A 警告 B 没收违法所得 C 暂停执业 D 吊销执照 【题型:单选】【分数:2分】 [7] 因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引发的劳动纠纷,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得分:2分 答: B A 工会 B 用人单位 C 劳动者 D 党委 【题型:单选】【分数:2分】 [8] 提请传唤的证人到庭后,谁先对证人发问 得分:0分 答: B A 提请传唤的一方 B 提请传唤的一方的对方

X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 00259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 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我国履行公证职能的组织模式是 ( A .公证机构 C .律师 2. 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 ( A .管理性组织 C .民间性组织 3. 办理公证的有关档案材料 ( ) A .该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以查阅和复制 B .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的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制 C .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查阅和复制 D .该公证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可以查阅和复制 4. 公证程序的最终环节是 ( ) A .认证 B .出证 C .审核 D .证明 5. 公证书复查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 ) A .对公证书有异议的情况 B .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情况 C .认为公证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D .对公证人有意见的情况 6. 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 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 ) 9. 对于原来存在“事实婚姻”且先有子女,后来“婚姻”又解体的当事人,下列关于办理 已婚状况公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 .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公证 B .公证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出具其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当事人分别为其子女的生父和生母 C .公 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婚姻”公证 D .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夫妻关系公证 10. 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 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的公证 申请 ( ) A .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B .由香港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 B .公证人 D .法院 B .自律性组织 D .行业性协会 A .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 C .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 7. 下列关于我国公证员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公证员可以同时作为律师执业 C .国家公务员可以同时担任公证员 8.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 ( A .房地产转让合同公证 C .未婚公证 B .不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 D .不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 ( ) B .公证员可以兼职担任法学教授 D .公证员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 B .死亡公证 D .签名、印鉴、日期属实公证

律师与公证制度复习资料

《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思考题 这是根据PPT整理出来的,大家看的时候自己酌情增删。 名词解释 1律师资格 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从事律师职业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是专职律师的对称,是指已经取得律师职业证书,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的人员。兼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统称律师,与专职律师有着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依法取得政府律师执业证,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为所在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4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职业人员。 5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国资所),是指国家的司法行政机关依其职权,由国家下达编制、拨给经费而设立或批准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其性质是国家事业单位,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 6个人律师事务所 个人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个人出资设立且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7律师权利、 律师的执业权利,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它还包括律师依法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以及律师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可能性。 8律师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9比例收费、 比例收费即按争议标的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它一般有一个浮动幅度,收费比例随着标的金额的增加而分级递减。 10风险收费 所谓风险收费,又称胜诉收费,主要适用于诉讼领域,它是指律师收取报酬以胜诉为条

公证律师制度试题及答案

绝密★启用前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 试卷 (课程代码 00259) 本试卷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试卷150分钟。 总分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核分人 题分 20 10 12 16 18 14 复查人 得分 1.我国履行公证职能的组织模式是 【 A 】 A.公证机构 B.公证人 C.律师 D.司法局 2.公证员配备方案的核定,需要报送的备案机关是 【 C 】 A.中国公证员协会 B.中国公证协会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3.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我国公证员的是 【 A 】 A. 60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教学研究人员 B.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C.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在职公务员 D.因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证文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是 【 B 】 A.绝对不得推翻 B.当事人可举出足够可信的证据推翻 C.属于鉴定结论 D.公证机构必须派员出庭作证 5.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公证员 【 C 】 A.签字 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 6. 有权作出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机关是 【 B 】 A.国家司法行政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7.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 【 A 】 A.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一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D.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8.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 B 】 A.10个工作日 B.15个工作日 C.30个工作日 D.40个工作日 9.涉外公证的申请地点 【 C 】 A.仅为我国境内 B.仅为境外 C.既可为我国境内,也可为境外 D.仅为我国驻外大使馆 10. 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 【 D 】 A.出生公证 B.财产分割公证 C.合同公证 D.遗嘱公证 11.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的, 登记部门为【 B 】 A.抵押物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B.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C.第三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D.抵押权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12.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生效年份是 【 C 】 A.1975年 B.1987年 C.1997年 D.2007年 13.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应当通过一定程序报原审核机关备案,其报送期限 是自变更之日起 【 B 】 A.10日内 B.15日内 C .20日内 D.30日内 14.律师协会制定惩戒规范,应当报送的备案机关是 【 A 】 A.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B.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C.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 D.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 15. 下列律师中可以发布广告的是 【 B 】 A.正在接受暂停执业处分的律师 B.兼职律师 C.受到通报批评未满一年的律师 D.未进行年度检验注册的律师 16.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了解案情通常可分为若干阶段。其中,回顾当事人陈述的故 事,通过提问弥补缺失信息,明确模糊信息属于 【 C 】 A.开放式陈述阶段 B.回顾阶段 C.调查阶段 D.提问阶段 17. 在法律实务中,律师工作的基础是 【 B 】 A.法律 B.证据 C.事实 D.时间 得分 评卷人 复查人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 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 或未选均无分。 考试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 考试信息真实准确;在考试中自愿遵守《考试守则》和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 为,将自愿接受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相关条 款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准考证号 县(区) 考 点 考场号 线 封 密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第1页 (共8页)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第2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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