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假管理规定

东莞市铭皓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季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2、年休假一般安排在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3、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计算休假,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人总计工作1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人于2013年5月14日进公司上班,到2014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休年假了,但2014年可休的年假是几天呢?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假计算如下:

1、2013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

2、用231÷365=0.6329

3、此人应休天数为:5×0.6329=3.16天

4、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因此,此人于2014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七、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

八、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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