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今婚姻制度比较

中国古今婚姻制度比较
中国古今婚姻制度比较

中国古今婚姻制度比较

婚姻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把单个的人组建成家庭,家庭是连接个人与社会的重要中间环节,是社会组成的基石。婚姻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因此具有社会制度或上层建筑的共同特性,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下婚姻制度的内容、形式、性质都有不一样的社会背景,特定的婚姻制度能反映出这个社会的文化传统、社会发展水平、物质生活条件。

生产方式、社会制度的变革也是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本诱因。在我国制度的变更要先于人们思想的转变,现代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尤其是对婚姻家庭的认识仍然受传统观念影响,比较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与现代婚姻制度不但可以清晰的感受制度的变革带给中国人生活的转变,也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现代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思路。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比较古今婚姻原则的异同。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原则主要来源于西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原则夫一妻原则、同姓不婚原则等,这些原则源自周礼是中国各个朝代都适用的基本婚姻原则。

中国古代婚姻最大的特点也是其与现代婚姻制度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古代婚姻不体现个人意愿,古人的婚姻价值观是建立在家族利益之上,为封建统治服务。现代社会随着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婚姻的意义不再是家族责任而是将婚姻定位成了是实现个人幸福的途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这些原则既是现代婚姻法的明文规定同时也体现着保障人权的宪法观念,婚姻制度基本原则的演变体现了个人的解放与独立。

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婚姻程序的变更。中国古代婚姻的效力来源自婚礼的仪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合成六礼,源自周礼是主要

的结婚仪式,这套程序在中国古代一直被延续采纳,民间家庭结婚时会稍为简略,但总的定亲、亲迎仪式的是必不可少的两道程序,尤其是定亲仪式在古代是有很强的约束力的,一旦定亲双方当事人就不能擅自反悔,否则将会受到律法的制裁,甚至在明清贞洁观念盛行的时期定亲后男子离世女子也是要守节的可见定亲的效力对女性来说就相当于结婚。

在现代婚姻制度中,婚姻的效力并不来自于婚礼仪式,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姻登记是发生有效婚姻效力的唯一途径,因此结婚对现代人而言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简单更加可以让婚姻体现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从而避免他人干涉。现代人的结婚仪式往往比较可以体现个性,受传统与西方两种文化的影响现代人的婚礼通常兼具两者特色,比如说既重视传统结婚习俗又要穿婚纱进行婚姻宣誓,现代人的婚礼仪式更多的是起到了向亲友宣告结婚的作用。

文章的第三部分试着探讨婚姻制度演变的得与失。现代婚姻制度的设计主要是围绕着更好的实现保障婚姻自由的原则而设计的,保障了婚姻自由,当事人能够左右自己的婚姻无疑是极大的保障了婚姻的幸福指数,体现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现代的婚姻制度缺少对家庭责任方面的规定,传统婚姻制度虽没有婚姻责任的概念,但是却始终将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放在首位,并且由于受到传统的婚姻制度、大家族的生活模式和父权思想的影响,子女教养与父母赡养在家庭内部可以得到很好地保障,尊老爱幼也因此成为了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由于生活方式和思想的变更使得单亲子女问题和老人赡养成了普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变得不可能通过婚姻制度自行加以解决,因此需要有法律对这些现象进行调整与规范,文章最后试图通过在制度上设计一些规则来解决这些婚姻中存

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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