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

2275 更新时间:2010-7-15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一个单位工

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

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

说明:

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

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施工配合费:

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

(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

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四)打混凝土桩单独列项,按三类建筑工程费率乘90%计算。

(五)因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的补偿费计收办法:

1、按停工、窝工期间的现场工人全部工资及相应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40%

计费,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2、费按2000年《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及人工费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只计一个台班)单独计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只算10天如果超过10天需签证,如果不签证只能计算折旧费,而不能在加人工费)

(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试桩、测桩、试压(静载试压等)、沉降观测等的费用。

(七)定额管理费已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点四(1.4‰)综合考虑,由各施工企业按省人民政府琼府[1989]80号、琼建定[2001]77号文规定交缴。

五、其他直接费内容

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防雨措施、排水、道路防滑、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和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三)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而发生的材料进入工地仓库或堆场前的二次搬运费。

(四)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返摊销费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五)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六)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六现场经费内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单幢建(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施工围墙、场地硬化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直接费。

(二)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

旧、大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

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垃圾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等。

七、间接费内容

由企业管理费、社会劳保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

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议器等折旧及维修等

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

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计提的费用。

8、其他,包括企业警卫消防费、临时工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等。

(二)社会劳保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社会劳保条例规定支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住房基金。

(三)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

八、计划利润

指按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不同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各类工程利润标准单位:%

说明:

1、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的计算基数是直接费与综合费之和。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计算基数是人工费。

3、利润率可浮动,具体标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费用定额2017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2008-05-08 17:24:34) 分类:工程造价 标签:装修工日工程设计民用建 筑房产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网发布日期:2006-6-22 10:40:02 (点击数:2769次) [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2018年交通部新定额各取费标准

2018年交通部新定额各取费标准 一、文件依据 1、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 2、JTG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3、JTG-T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4、JTG-T3833-2018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JTG-T383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6、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7、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 2018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交造价[2019]39号) 8、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 9、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7年第51号 10、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取费费率 1、人工费参照文件,其中达州、自贡、泸州、雅安、南充、巴中为元/工日。 2、养老保险费19%,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9%,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9% 3、安全生产费费率% 4、雨季施工自贡(富顺县)II-4,达州宣汉II-6 5、

2008定额取费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 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 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2008版定额预算表、15册取费表.doc

2008版定额第15册取费表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需设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见表1。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2。 三、冬雨施工增加费 冬雨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的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冬雨施工增加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3。 三、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二次搬运费根据现场情况,按实际发生计算。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2、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制定,本表中的费率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另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2008预算表14册 1、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率)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第2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总承包) 页脚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专业承包) 页脚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劳务分包) 页脚

页脚 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

页脚 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14 税金(7+10+11+12+13)*税率 15 工程造价7+10+11+12+13+14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 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 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 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 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 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页脚

定额取费标准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限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 (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和组成部分。 3、热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水箱,酸碱系统的碱酸储存槽等均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机、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目录 总说明. 4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5 二、间接费. 8 三、利润. 10 四、税金. 10 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11 二、专业承包. 11 三.劳务分包. 13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4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4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14 第四部分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16

二、费用计取规则:. 17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8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实用标准化(人机取费正式)B - 07

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3·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4·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2008 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 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 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 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 1.4‰计取,缴费办法按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 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 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 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 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 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 采购及保管费率。 (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 1.82m3、水泥 3.25t、标准砖16.68 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教案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07.doc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

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北京定额预算最新取费标准

通知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 京造定〔2009〕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现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如下: 一、规费计算的原则和依据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计算。 预算定额中规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

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6〕18号)。 7.生育保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号令)。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 规费=人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详见规费(附表一)。

工程取费标准

工程取费标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分别该怎么计算,跟定额计价的算法有什么区别 清单计价其实还是以定额计价为基础的。只是二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样 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 清单报价中工程总费用为: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组成 (1)以定额计价模式查定额算出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单位不一定以定额单位基础),以单位工程的人工费为基础分别乘以管理费费率和利润费率,算出管理费、利润。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之和作为单位工程定额合价,再将单位工程所用的材料价格加入单位工程合价中,作为单位工程的综合单价。 (3)用单位工程综合单价乘以清单计价模式算出的工程量就得出了分部分项工程造价。 (4)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合计人工费乘以应取费率算出 (5)安全文明措施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措施费)*应取费率算出 (6)规费:用(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费+措施费)*相应费率; (7)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相应费率 ****清单报价中材料费为含主材的单位工程的材料费。 现在招标单位要的是清单计价下的综合单价 一般施工单位都是在定额模式下算出工程合价后再换算成清单计价下的综合单价的(该合价中包含的单位工程的主材价) 例如:挖给水管道1000m 清单的工程量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即1000m,而定额包括挖沟槽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需要分别计算,且以立方米计算。

重庆2008取费定额

重庆2008取费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一、各类工程费率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位:% 2.企业管理费单位:% 单位:% 3.利润

4、劳务分包工程单位:%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6.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7.冬雨季施工费:单位:% 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雨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 费为: 工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计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措施项目费用组成表

4.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按规定计算 4.3二次搬运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 计算 4.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 计算 4.5冬雨季施工费 1.1×费率 4.6市政工程干扰费 1.1×费率 4.7其他措施项目费 2.规费费用组成表 7规费计算方法 7.1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7.2社会保障费 1.1×核定费率7.3住房公积金 1.1×核定费率 7.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 险由各市造价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确 定 8工程定额测定费按规定 3.其他项目费用组成表 5其他项目费 5.1暂列金额 5.2暂估价 5.3计日工 5.4总承包服务费 5.5工程担保费 5.6上述未列项目

2018定额调整系数、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附件 ** 建设安装工程定额(指标)调整系数 材料费机械费序号定额及指标名称 调整系数调整系数 1 《** 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0.865 0.901 2 《** 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0.872 0.890 3 《金属储罐机械清洗预算定额(试行)》0.876 0.906 4 《炼** 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0.864 0.905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调整系数 序号费用名称调整系数备注 1 措施费0.903 2 企业管理费0.940 3 安全生产费0.903 注: 1. 表中未列的费用项目暂不作调整;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应计入的增值税。 2. 企业管理费调整系数是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后的综 合调整系数。 长距离输送管道线路土建工程取费标准 单位:% 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其他土建工程 序费用 取费预算、概算检维修取费预算、概算检维修取费预算、概算检维修号项目 基数取费标准取费标准基数取费标准取费标准基数取费标准取费标准 1 其他直接费人工费 5.5 3.7 直接费 2.3 1.6 直接费 3. 2 2.1 2 现场经费人工费15.8 10.9 直接费7.2 5.0 直接费7.5 5.3 3 间接费人工费17.3 12.0 直接费7.5 5.1 直接费10.0 6.9 4 利润人工费10.0 6.9 直接费 3. 5 2.4 直接费 3.5 2.4 6 小计48.6 33.5 20.5 14.1 24.2 16.7 注:现场经费中已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

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税计算方法 序号费用名称一其他费用 1 建设用地和赔偿费 2 前期工作费计算税率计算公式 暂不计算抵扣额 2.1 可行性报告编制及评估费6% 可行性报告编制及评估费/(1+6%)×6% 2.2 申请报告编制费 3 建设管理费 6% 申请报告编制费/ (1+6%)×6% 3.1 建设单位管理费暂不计算抵扣额 3.2 建设工程监理费6% 建设工程监理费/ (1+6%)×6% 3.3 建设单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费暂不计算抵扣额 4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6%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1+6%)×6% 5 勘察设计费6% 勘察设计费/(1+6%)×6% 6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6.1 场地准备费10% 场地准备费/(1+10%)×10% 6.2 临时设施费10% 临时设施费×40%/(1+10%)×10% 7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 7.1 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6% 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1+6%)×6% 7.2 出国人员费用7.3 来华人员费用暂不计算抵扣额暂不计算抵扣额 7.4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暂不计算抵扣额 8 工程保险费6% 工程保险费/(1+6%)×6% 2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目录总说明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二、间接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承包 三.劳务分包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第四部分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

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费用定额及管理办法最新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工程造价培训资料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中煤建协字[2007]90号 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规范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第313号公告《矿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要求(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5年局部修订部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煤炭工业五个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完成了《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基础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经组织有关方面多次审查,现予以发布。 上述计算原则、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及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炭工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自2008年1月1日起旅行。2000颁发的相关定额、指标、取费标准、管理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本次发布的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管理规定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归口管理,各煤炭工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总结完善。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定额取费标准

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通信建设工程费用构成 第一条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总费用由各单项工程项目总费用构成;各单项工程总费用由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四部分构成。具体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条 第二条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仪表使用费。 (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员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⒈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人员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 ⒉工资性补贴:指规定标准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⒊辅助工资:指生产人员年平均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⒋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⒌劳动保护费:指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等保健费用。 (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实体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与采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总和。内容包括: ⒈材料原价:供应价或供货地点价。 ⒉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⒊运输保险费:指材料(或器材)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保险费用。

⒋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材料采购及材料保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⒌采购代理服务费:指委托中介采购代理服务的费用。 ⒍辅助材料费:指对施工生产起辅助作用的材料。 (三)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 内容包括: ⒈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⒉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⒊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和附具的摊销、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⒋安拆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⒌人工费:指机上操作人员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⒍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⒎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 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四)仪表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仪表使用费。内容包括: ⒈折旧费:是指施工仪表在规定的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⒉经常修理费:指施工仪表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证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摊销和维护费用。 ⒊年检费:指施工仪表在使用寿命期间定期标定与年检费用。 ⒋人工费:指施工仪表操作人员在台班定额内的人工费。 二、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 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工地器材搬运费:指由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至施工现场转运器材而发生的费用。 (四)工程干扰费: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由于受市政管理、交通 管制、人流密集、输配电设施等影响工效的补偿费用。 (五)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指按规定编制竣工图及资料、工程点交、 施工场地清理等发生的费用。 (六)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的生活和生产 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 施的租用或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七)工程车辆使用费:指工程施工中接送施工人员、生活用车等(含过路、过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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