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与水分测定的区别

干燥失重与水分测定的区别
干燥失重与水分测定的区别

干燥失重与水分测定的区别

在药品行业,随着一致性评价的进行,水分的测定已经与我们息息相关了:原料药使用前要测、压片前测一下、WG后要测....那么您是测干燥失重还是测水份呢?

《中国药典》(2015版)通则660832记载的是水分测定法,共有五法:费休氏法、烘干法、减压干燥法、甲苯法、气相色谱法;干燥失重记载于通则52,里面只有一种方法,有点类似于水份测定法第二法“烘干法”。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干燥失重时而等于水份测定、时而不等于水份测定。

一、什么时候等于什么时候不等于?

与物料结合的水有自由水和结合水之分:自由水,即以游离的形式存在,可以自由流动;结合水,也称“结晶水”,是结合在化合物中的水分子,它们不属于液态水。我们常用的乳糖有无水乳糖和一水乳糖,一水乳糖约含5%结合水(一水乳糖分子量为342.3,一水的分子量为18,18/342≈5%),0.2%的自由水,在90℃下干燥只能除去自由水,若温度达到230℃以上则能去除结合水。水分测定测的水包括自由水和结合水,干燥失重测定的水只是自由水,结合水的失去条件一般较高(如一水乳糖是需达到230℃以上才能去除)。所以,对于无水乳糖而言,它的干燥失重值=水分测定值;而对于一水乳糖而言,它的干燥失重值≠水分测定值(若温度>230℃则相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产品中含有易挥发组分(或残留),干燥失重的测定的结果包括了易挥发组分的含量。如制剂过程使用50%乙醇造粒,干燥失重测得为结合水+挥发乙醇的总含量。

二、快速水分检测仪

快速水分检测仪与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现在已经属于我们工作中的辅助伙伴了,可能快速水分检测仪大家更喜欢一点,因为它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快、使用方便。

快速水分检测仪即红外线快速水分测定仪,采用热解重量原理设计的,是一种新型快速水分检测仪器。在检测样品重量的同时,红外加热单元和水分蒸发通道快速干燥样品,在干燥过程中,水分仪持续测量并即时显示样品丢失的含水量%,干燥程序完成后,最终测定的水分含量值被锁定显示,从而被读取使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如若产品中含有易挥发组分,采用这种仪器检测水分时,需要严格的测试条件,必须咨询水分仪厂家才能满足测试要求,否则检测结果会比理论值偏大。

三、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卡尔费休法简称费休法,是1935年卡尔费休(KarlFischer)提出的测定水分的容量分拆方法。费休法是测定物质水分的各类化学方法中,对水最为专一、最为准确的方法,已被很多国际标准,如ISO、ASTM、DIN、BS 和JIS 等公认为准确性最高的方法。

卡尔费休测试采用I 2、S 2O、吡啶、无水CH 3OH(含水量在0.05%以下)配制成试剂,测

定出试剂的水当量,在试剂与样品中的水进行反应后,通过计算试剂消耗量而计算出样品中水含量:

H 2O 能与卡费休试剂中的I 2、SO 2反应生产H 2SO 4和HI(可逆反应):

I 2+SO 2+2H 2O →2HI +H 2SO 4

为了使反应一直朝右边进行,需要加入适当的碱中和右边的酸。卡尔费休试剂中的吡啶则作为推动该反应向右边进行的碱试剂(吡啶氮原子上的未共用电子对可接受质子而显碱性)。

吡啶与酸反应生产的硫酸酐吡啶易水解而消耗部分水干扰检测的水分结果,故可加无水CH3OH 使硫酸酐吡啶生产稳定的甲基硫酸吡啶。综合反应:

因此,真正用于计算的组分为I2和SO2。

卡尔费休法有两种:容量滴定法和库伦法,它们都是采用的上述原理检测水分,也均可使用使用市售的稳定的费休试剂(市售的费休试剂可含吡啶也可不含、用其它碱性物质代替吡啶;甲醇也可用其它伯醇代替;可以是单一的溶液或由两种溶液临用前混合而成)。

与容量滴定法相比,库伦滴定法中滴定剂碘不是从滴定管中加入,而是由含有碘离子的阳极电解液电解产生,一旦所有的水被滴定完全,阳极电解液中就会出现少量过量的碘,使铂电极极化而停止碘的产生。根据法拉第定律,产生碘的量与通过的电量成正比,因此可通过测量电量总消耗的方法来测定水分的量。库伦法主要用于测定含微量水分(0.0001%~0.1%)的样品。

建议:因对水分敏感,应于干燥处使用本法测定水分;测试仪中的卡费休试剂不要留的时间过长,易吸水;检测前将进样口擦干,并在加样前对仪器进行重新滴定以确保试剂中无残留水分;粉末或颗粒等加样后因搅拌一段时间再滴定检测水分。

SOP-QM-8059-00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操作规程。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药品干燥失重的检查。 3.责任:本文件由QC检验员起草,质量部经理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QC检验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4内容: 4.1.主要仪器与试剂 4.1.1.扁形称量瓶,烘箱,减压干燥器,真空泵,普通干燥器。 4.1.2.常用干燥剂为硅胶、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2.操作方法 4.2.1.扁形称量瓶恒重取称量瓶置于烘箱内,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在100~105℃干燥数小时(一般为2小时),将称量瓶盖好,移置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 分钟),精密称定重量;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小时,冷却,称重,直至恒重。 4.2.2.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或各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4.2.3.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至恒重。操作步骤同。 4.2.4.用减压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2. 5.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4.3注意事项 4.3.1.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4.3.2.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箱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4.3.3.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行减压。 4.3.4.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干燥的空气

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 干燥失重测定法简述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分、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 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简述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和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 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 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 减压干燥法有助于除去水分及挥发性物质。 恒温减压干燥法 烘箱干燥法 干燥器干燥法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方法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然后称定重量。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取约1g或各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 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方法 干燥至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在规定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过程中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l小时后进行。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方法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或五氧化二磷; 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 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3.责任 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程序 4.1.简述 4.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L)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4.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2.仪器与用具 4.2.1.扁形称量瓶。 4.2.2.烘箱控温精度±1°C。 4.2.3.恒温减压干燥箱。 4.2.4.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4.2.5.真空泵。 4.2.6.分析天平感量0.1mg。 4.3.试药与试液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硅胶、五氧化二磷或无水氯化钙。恒温减压干燥箱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4.操作方法: 4.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

成2mm以下的小粒)。称取约1g或各种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温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好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需将称量瓶盖好。 4.4.3.称重 4.4.3.1.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即可称定重量。 4.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min),再称定重量。 4.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4.2.和4.4.3.操作,直至恒重。 4.5.注意事项 4.5.1.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5.2.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4.5.3.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4.5.4.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得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器(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气流吹散供试品。 4.5.5.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应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进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4.5.6.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差。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 规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题目:干燥失重标准操作规程编号: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检验室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目的:建立一个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 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简述 药品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仪器与用具 扁形称量瓶 烘箱控制精度±1℃ 恒温减压干燥箱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真空泵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 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操作方法: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

干燥失重测定

干燥失重测定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干燥失重测定。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 程序: 1.简述 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 L)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 2.1扁形称量瓶。 2.2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 2.3恒温减压干燥箱。 2.4干燥器(普通)。 2.5减压干燥器。 2.6真空泵。 3.试药与试液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 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

份,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干燥 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称重 4.3.1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 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 5.1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湿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2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箱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 (20mmHg )以下。 5.3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行减压。 5.4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干燥的空气进入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5.5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5.6当用恒温减压干燥箱时,供试品应置于临近温度计部位,以避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 造成的误差。 5.7干燥失重测定,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瓶与瓶盖的编码一致;称量瓶放入干燥箱的位置,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6.记录与计算 6.1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如做平行试验两份者,取其平均值)等。 6.2计算 %100%1 321?-+=W W W W 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 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三、责 任:QC 。 四、规 程: 1 简述 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常压、减压)。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 2 仪器与用具: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 3 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除另有规定外,温度为60℃。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 操作方法 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瓶盖盖好。 4.3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置烘箱

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直至恒重。 4.4记录与计算。 4.4.1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4.4.2计算公式: 干燥失重%=W—W1 ×100% W—W2 式中:W为瓶+供试品的重量(g); W1为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g); W2为瓶恒重的重量(g)。 4.5结果与判定: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进行修约,有效位数应与标准规定相一至,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4.6附注: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5 注意事项 5.1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2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20mmHg)以下。 5.3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进行减压。 5.4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空气进入后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形成

2015年版兽药典《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所有应用干燥失重测定法检测的供试品。 三、责任者:QC检验员。 四、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附录135干燥失重测定法进行。 1 实验前准备: 1.1 仪器与用具: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 1.2 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2 操作方法: 2.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 2.2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2.3 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3 注意事项: 3.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2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3.3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进行减压。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空气进入后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形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3.4 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3.5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应及时更换干燥剂,使其保持在有效状态。 4 结果与判定: 计算公式: 干燥失重%= W—W1 ×100% W—W2 式中:W为瓶+供试品的重量(g); W1为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g); W2为瓶恒重的重量(g)。 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进行修约,有效位数应与标准规定相一至,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食品厂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份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长春XX食品厂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分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物资采购计划单 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申请部门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情况合同号 长春XX食品厂 物资采购计划单 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申请部门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情况合同号

成品入库记录 入库时间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入库数量库存量库房总量交货人收货人备注

长春XX食品厂 成品出库记录 出库时间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出库数量库存量库房总量发货人领货人发往地备注

长春XX食品厂 细菌总数检测原始记录 室温:℃湿度:% 第页共页检测依据接种时间 使用主要仪 器 报告时间 样号样品 名称 36+1 ℃培养 24~48h 稀释度报告数 cfu/ml(g) 空白 接种量ml 皿号 计数方式 菌落总数(个/皿) 皿号 计数方式 菌落总数(个/皿) 备注:1.√表示全皿计数,×表示多不可计数。2.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参照GB/T4789.2-7.3.2稀释度的选择报告菌落数。3.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用10的指数来表示。 检验员:审核人:审核时间: 总大肠菌群检测证实试验记录 环境温度:℃环境湿度 % 第页共页 检测依据接种时间 使用主要仪 器 报告时间 样号样品 名称 培养温度、时间培养基名称结果判定报 告数 (MPN) /100ml(g) ℃ h乳糖发酵培养基 分析号 1 2 3 4 5 6 7 8 9 复发酵产酸、气 EMB分离培养 革兰氏染色 复发酵产酸、气 EMB分离培养 革兰氏染色 备注:乳糖发酵阳性管转种培养实验:1.复发酵:+/+表示产酸、产气为阳性;-/-表示不产酸、不产气为阴性;+/-表示产酸、不产气。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料发酵管;1ml以下者,用单料发酵管。2.在鉴别性琼脂平板EMB上36±1℃培养18~24h,观察菌落形态,具有大肠菌群其典型特征“+”表示,不具有大肠菌群其典型特征“-”表示3.做革兰氏染色,“⊕”表示阳性,“⊙”表示阴性 检验员:审核人:审核时间:

压片糖果检验原始记录

压片糖果检验记录 感官测定原始记录 干燥失重检测记录 检测依据:SB/T10347-2017 批号: 项 目 规 定 结 果 色 泽 符合品种应有的色泽 形 态 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 组 织 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 滋、气味 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备 注 检验人: 复核人: 时间: 检测项目: 干燥失重 检测依据:SB/T10347-2017 标准规定:≤5.0% 计算公式:X= M1- M2 ×100 M1-M3 检测日期: 样品批号 称量瓶号 M3(g ) M3'(g ) M1(g ) M2(g ) M2'(g ) 计算 均值 Ⅰ Ⅱ 备 注 X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 M1: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2: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3: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 100:单位换算系数 检验人: 复核人:

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人: 复核人: 微生物限度原始检验记录 检验人: 复核人: 批号 检验日期 标准净含量 允许短缺量 计量单位 检验依据 JJF1070-2005 检验方法 称重法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重(g ) 皮重(g ) 实际含量 偏差(%) 批 号 开检日期 菌 落 总 数 检验依据 GB17399-2016 标准规定 m=104,M=105 (n=5,c=2) 稀 释 10-2 10-3 10-4 菌 数 菌 检 室 小 时 48 48 48 位 置 48小时 1 1 左 2 中 平 均 2 1 右 2 空 白 对 照 平 均 3 1 小时 48 2 平 均 4 1 1 2 平 均 2 5 1 2 平 均 平 均 放入培养时间 月 日 时 取 出 时 间 月 日 时

干燥失重测定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方法,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 3.责任人 质控部负责人、质控部化验员。 4.内容 4.1.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L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4.2.简述 4.2.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 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2.2.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 压、减压两种。 4.2.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 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3.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 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4.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 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5.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 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2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4.6. 注意事项: 4.6.1. 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 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 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6.2.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 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实验原始记录模板(检查)

温度:湿度: 检查 1. 水分 标准:取本品内容物,照水分测定法(药典2005二部附录ⅧM 第一法A),以为溶剂,水分不得过%。 仪器:水分测定仪: 2.干燥失重 标准:照干燥失重法测定,于℃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 仪器:烘箱:恒温减压干燥箱:真空泵: 电子天平:(感量) 方法: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法、干燥器干燥法(分常压、减压两种) 干燥剂:硅胶(显蓝色)、五氧化二磷(粉未状)、无水氯化钙(块状) 公式:干燥失重(%)=(W0+W1-W3)/ W1×100% 结论:符合规定 温度:湿度: 3.(重量)装量差异 标准:取本品20片(5瓶),按药典二部附录方法检查,限度为±%。 仪器:电子天平:感量(适用于平均片重以下的片剂) 感量1mg(适用于平均片重或以上的片剂) 结果: 重量差异(片剂)单位:g

装量差异(粉针) 单位:g 公式:(重量)装量差异(%)=(W 供- w 平均)/ w 平均 × 100% 装量差异= - ~ + % 结论:符合规定 4.酸度 (碱度) 标准:取供试品加水制成每1ml 中含 mg 的溶液,依法测定。pH 值应为 ~ 。 仪器: 酸度计: 电子天平: 供试液: g ―→ ml 结果: 结论: 温度: 湿度: 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pH 值 标准: 仪器:澄明度检测仪: 酸度计: 方法:取供试品 5瓶, 分别按标示量加水制成每1ml 中含 mg 的溶液 ,与浊度标准液及标准比色液比较后,测定pH 值。 供试液:每瓶加水 ml 结果: 6. 不溶性微粒 (例如)

标准:每1.0g样品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 方法:取本品3份,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X C) 仪器:微粒分析仪GWF-8JC 结论: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温度:湿度: 7. 可见异物 仪器:澄明度检测仪: 方法:灯检法、光散射法(深色透明容器或大于7号颜色) 结果判定:5份供试品在静置一定时间后轻轻旋转时均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且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纤维和块状物等明显可见异物。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如点状物、2mm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等),除另有规定外,其数量应符合下表规定;如仅有1支(瓶)或以上供试品不符合规定,另取10份同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操作方法:取本品5支(瓶),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在层流净化台内操作,分别加入不溶性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Ⅸ H) 结论:

干燥失重测定法(2010药典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 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1/1 文件名称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09T-I676-01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日期:日期: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 1.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 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测定的供试品。 4.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 5.1.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 粒),取约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 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 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5.2.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 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 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 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 5.3.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 低于熔点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4.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 规定设置)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实验原始记录模板(检查)

三、 检查 1. 水分 标准:取本品内容物,照水分测定法(药典2005二部附录Ⅷ M 第一法 A ),以 为溶剂,水分不得过 %。 仪器: 水分测定仪: 结果: 标定值: mg/ml RSD= % (附水分报告) 2.干燥失重 标准:照干燥失重法测定,于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 %。 仪器:烘箱: 恒温减压干燥箱: 真空泵: 电子天平: (感量0.1mg ) 方法: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法、干燥器干燥法(分常压、减压两种) 干燥剂:硅胶(显蓝色)、五氧化二磷(粉未状)、无水氯化钙(块状) 结果: 批号: 单位:g 公式:干燥失重(%)=(W 0+W 1-W 3)/ W 1×100% 结论:符合规定

温度:湿度: 3.(重量)装量差异 标准:取本品20片(5瓶),按药典二部附录方法检查,限度为±%。 仪器:电子天平:感量0.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以下的片剂) 感量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或0.30g以上的片剂)结果: 重量差异(片剂)单位:g 公式:(重量)装量差异(%)=(W供- w平均)/ w平均× 100% 装量差异= - ~+ % 结论:符合规定 4.酸度(碱度) 标准:取供试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mg的溶液,依法测定。pH值应为~。仪器:酸度计:电子天平: 供试液:g ―→ml 结果:

温度:湿度: 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pH值 标准: 仪器:澄明度检测仪:酸度计: 方法:取供试品5瓶, 分别按标示量加水制成每1ml 中含mg的溶液,与浊度标准液及标准比色液比较后,测定pH值。 供试液:每瓶加水ml 结果: 6. 不溶性微粒(例如) 标准:每1.0g样品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 方法:取本品3份,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X C) 结论: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 2 定义:药品的干燥失重是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失去的重量,主要是指水分、结晶水,亦包括其它挥发性的物质减失的重量。 3 原理:在常压和规定温度下,用电热恒温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 检验操作方法 4.1 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4.2 仪器及用具 电热恒温干燥箱 电子天平1 扁形称量瓶2个 干燥器1个 4.3 操作方法 4.3.1 用电子天平精密称取供试品1~2g(如颗粒较大,迅速研成2mm以下的颗粒),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使供试品平铺瓶底,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不超过10mm,精密称定,将称量瓶放入洁净的干燥器中,瓶盖半开或置瓶旁,放入规定温度(±2℃)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4.3.2 取出后迅速盖好瓶盖,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放20~30分钟,迅速精密称重(放置时间与称重顺序与空称量瓶一致)。 4.4 计算 干燥失重%= m1-m2 ×100% m1-m0 式中:m0—空称量瓶质量,g ;

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m2—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5 注意事项 5.1干燥器内的变色硅胶使用过程中,如蓝色变为粉红色,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箱内烘烤2小时以上,至蓝色后,取出稍冷,置干燥器内。 5.2 每个干燥器内放入称量瓶不得超过6个。 5.3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干燥温度即熔化时,应先将供试品置于较低温度中干燥,除去大部分水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6 附注 恒重:除另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一、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四、职责:质量检验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五、正文: 1 定义及简述: 1.1 产品的干燥失重,系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 率。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 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常压、 减压)。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产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产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产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 2 仪器与用具: 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 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 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 3 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干燥剂应 保持在 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 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 成 2mm 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 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 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 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4.2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一般为 105℃5小时)。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瓶盖盖好。 4.3 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 30—60 分钟),再称定重量。

食品厂净含量及感官检验原始记录

长春XX食品厂 净含量及感官检验原始记录 编号生产日 期及 班次 检验 日期 产品 名称规格 生产 数量 净含量感观检验 员 总重 (克) 皮重 (克) 净含量 (克) 标明净含 量(克) 偏差形态色泽滋味和 气味 组织杂质 + -

长春XX食品厂 配料记录 生产日期产品名称配方共配料数配料员备注

采购验证记录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供应/生产单位进货日期 进货数量验证数量 验收方式 验证项目标准要求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 验证结论: 检验员:日期:年月日 不合格处置:退货()让步接收()选用()报废()批准人:日期:年月日 采购验证记录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供应/生产单位进货日期 进货数量验证数量 验收方式 验证项目标准要求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 验证结论: 检验员:日期:年月日 不合格处置:退货()让步接收()选用()报废()批准人:日期:年月日

长春XX食品厂 出厂检验报告单 产品名称规格检验类别出厂检验 抽样数量抽样方式随机抽样基数 生产日期抽样地点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检验结果判定 一.感官 1.形态 2.色泽 3.滋味和气味 4.组织 5.杂质 二.净含量g ﹪ 三.干燥失重 (水份) 四.卫生指标 1.细菌总数(个/克) 2.大肠菌群(MPN/克) 检验结论 检验员:审核人:报告日期:年月日

长春XX食品厂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份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长春XX食品厂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分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干燥失重检查操作规程QC-TY-SOP026-00

目的:制定水分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要求,确保检验操作规范。 范围:适用于物料水分的检测。 责任:检验员。 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一部附录Ⅷ L部分 程序: 1 仪器和设备 1.1 天平:感量0.1mg。 1.2 电热恒温干燥箱。 1.3 干燥器(内附有有效硅胶干燥剂)。 2 分析步骤 取洁净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101 ℃~105 ℃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1.0 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 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 mg,即为恒重。 称取1 g或各品种下规定的重量试样(精确至0.0001 g),放入此称量瓶中(如试样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 mm,不易研磨的样品应尽可能切碎),试样厚度不超过5 mm,如为疏松试样,厚度不超过10 mm,加盖,精密称量后,置101 ℃~105 ℃

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 h~4 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后称量。然后再放入101 ℃~105 ℃干燥箱中干燥1 h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 后再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 mg,即为恒重。 注:两次恒重值在最后计算中,取最后一次的称量值。 3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的水分的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 (1) 式中: X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1 ——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 ——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水分含量≥1 g/100 g时,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水分含量<1 g/100 g时,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4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

干燥失重测定法(试卷含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4分) 1、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中, 放冷至,再称定重量。 2、某些情况下,应先将供试品于的温度下干燥至后, 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减压干燥箱开盖时,因箱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才 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 4、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 璃盖称量瓶,减压时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内。 5、当用恒温减压干燥箱时,供试品应置于临近部位,以避免 因箱内温度不均匀造成的误差。 二、简答题:(每题15分) 1、干燥失重的概念 2、干燥失重法有哪几种?分别适用于什么样的样品? 3、常用的干燥剂有哪几种? 4、怎样做比较容易获得恒重

一、填空题(每空4分) 1、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再称定重量。 2、某些情况下,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减压干燥箱开盖时,因箱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形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4、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5、当用恒温减压干燥箱时,供试品应置于临近温度计部位,以避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造成的误差。 二、简答题:(每题15分) 1、干燥失重的概念 干燥失重,系指样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2、干燥失重法有哪几种?分别适用于什么样的样品? 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常压、减压)。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样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5、常用的干燥剂有哪几种? 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6、怎样做比较容易获得恒重 干燥失重测定,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瓶与瓶盖的编码一致;称量瓶放入干燥箱的位置,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

干燥失重测定法 1 简述 1.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分、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 仪器与用具 2.1 扁形称量瓶。 2.2 烘箱控温精度±l℃。 2.3 恒温减压干燥箱。 2.4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2.5 真空泵。 2.6 分析天平感量0.1mg。 3 试药与试液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硅胶、五氧化二磷或无水氯化钙。恒温减压干燥箱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变色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 操作方法 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称取约1g或各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 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

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试验两份。 4.2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需将称量瓶盖好。 4.3 称重 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即可称定重量。 4.3.2 置烘箱域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需30~60min),再称定重量。 4.4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 注意事项 5.1 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试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5.2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在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3 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箱千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人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5.4 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的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人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器(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气流吹散供试品。 5.5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应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5.6 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差。 5.7 测定干燥失重时,常遇有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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