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_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
--基于浙江、山东两省的调查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曾寅初

内容提要:根据我们对浙江、山东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我们认为不规范政策环境下的市场"模糊"运行、确保客源的过度竞争造成的市场盈利空间狭小、以及对时常企业的公共支持缺位造成的市场公益功能不完善,是影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国家可以通过明确市场的公益性、加强对公益功能建设的支持、改善市场的竞争秩序等对策,引导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升级改造、流通政策

The Difficultie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 Upgrading in China: An Investigation in Zhejiang and Shandong Provinces
ZENG Yinchu,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Abstracts: Using investigation data and materials in Zhejiang and Shandong Provinces, we found that the vague performance under the non-formal policy environment, the low profit level caused from excess competition, and the weakness of public goods supply function caused from the lack of policy support are the difficult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 upgrading in China.
Key Words: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 market upgrading, marketing policy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出现后,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从产地市场兴起到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并行发展,从民间自发形成到政府推动建设的过程(李泽华,2002)。到2002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已经发展到4150个,其中:蔬菜和果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最多,占到批发市场总数的52%,其次是粮食和油料市场占16%,水产品和畜产品市场占15%。在全部农产品中蔬菜与果品经过批发市场的比例已经超过60%,在山东等主产地更是超过了80%。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额3461亿元,基本构成了一个覆盖城乡,连接产地和销区的农产品流通核心网络体系1。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着基础设施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叶兴庆,2000;李明生等,2002)。因此,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都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作为今后的主要任务(张玉香,2005)。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现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虽然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但是对于升级改造大都持消极观望的立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核心作用呢?在本文中,我们将主要利用对浙江、山东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实地调查资料,来分

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

一、不规范的政策环境与批发市场的"模糊"运行
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没有非常规范的政策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升级改造过程中首先面临的就是外部政策环境的制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用地取得和税收问题。
第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土地取得问题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创办需要取得土地。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在紧靠城市的边缘,那里的土地本身价值已经很高,或者土地升值潜力巨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用地标准,通过怎样的程序获得?对此国家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规定。
目前,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第一、土地取得的程序问题。当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商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取得时,必须经过招标的程序。而招标之前,必须准备好所有的设计方案,这些设计方完全是按照预定土地进行的。一旦招标失败,则所有的设计都将作废。第二、土地转让的类型问题。像杭州那样,作为商业用地来转让则价格高得惊人(即使是作为工业用地,价格也不低)。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很难像大型商城那样,进行多层的开发建设,一般只能是一层的建筑。土地的利用率不像其他商业用地那样高。如果完全按照商业用地价格,则批发市场仅此一项的成本就会高地惊人,企业经营将很难成立。此外,一般城市建设中对绿地比例的要求,也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很难执行。第三,土地取得的审批问题。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取得建设用地并不十分容易。企业型的批发市场、例如杭州的笕桥等待可迁移的用地已近三年,而杭州粮油虽然新迁了地址,然而新址的用地确是暂时租借的。济南七里堡在年底取得了建设用地许可,鲁中果品已经在补交了罚款之后获得了用地权,而义乌农贸城等批发市场,土地仍然是个遗留问题。
土地的取得困难,一方面与城市规划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考虑不够,没有预留土地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家土地出让的政策有关,主要是没有专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政策。我们不否认有些企业利用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名义,实际上是要大量"圈地"。但是,就我们在浙江和山东所调查的市场而言,基本不存在上述问题。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税收问题
如果严格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批发市场上的购销商征税,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所以,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购销商采取"避税"措施,是不得不采取的手段。农产品批发市场,

及其购销商的"避税"是人所共知无法回避的事实。一般的方法是,无论是对批发市场,还是对购销商都采取定额税的方式。这种税制规定根本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局面,提醒我们能不能对农产品流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从流通领域调节农产品供求,本来就应该成为我国农业政策的的重要选择。
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不规范的政策环境采取了"模糊"运行对策。也就是说,在政策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的前提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有自己通过在用地取得和税收上的"不规范获益",来弥补因此而要承担的支出。根据我们的调查,虽然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采用的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经营方式,但是如果严格按照一般企业进行规范的运作,那么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将会因为无法赢利而不可能正常运转。目前之所以许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正常运转,是因为它们面对"不规范"的外部政策环境,采取了"模糊"对策。土地取得上的"模糊"对策,以及通过与税务部门的"谈判"而确定的定额税收等,都是其典型的表现。因为这些"模糊"对策的存在,虽然使得批发市场的"形象"受到了影响,但是却保住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生存的根基。
实际上,无论人们是否承认,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在我国的一些行政部门也有认同。例如农业部在制定《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时,就指出"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应当作为政府当前优先、重点支持的事业,推动其快速发展"。并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是《规划》的基本出发点。但是,实际上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性质,并没有具体体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有关政策上,特别是用地取得和税收等政策上。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虽然可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但在同时,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规范化、透明化,反而会动摇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模糊"对策的运行基础。试问哪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愿意"自掘坟墓"、勇当"先躯"2呢?

二、确保客源的过度竞争与批发市场的赢利空间
在上述不规范的政策环境下,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不得不通过降低收费水平来确保客源,于是如何负担因为升级改造而带来的成本上升,成为制约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原因。
根据调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有如下赢利途径(表1):
第一,收取摊位费,一般是指需要在批发市场拥有固定摊位的经营品种,例如粮油、副食、水

产等。具体征收方式包括:(1)按照固定收费标准,一年一收;(2)摊位招标,一年或者半年一收;(3)摊位除了按照收费固定标准收费外,对选号顺序进行招标收费等。

表1 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赢利模式
市场名称 摊位或者场地的租金决定与征收方式 进场费的收取方式 银 座 摊位不招标出租,租金单价1.8元/平方米月,按季收取 收租金,无进场费 鲁果品 摊位招标出租,招标收入8万元/年,按季收取 销售额的1.5%-1.8%,根据车的吨位、价格行情、收取手续费 鲁蔬菜 摊位每半年招标出租,收入60
万元/年 进场时先交押金,交易完后,根据交易额计算上交 七里堡 摊位进行招标,租金单价0.07元/平方米月,按季收取 按不同吨位计算 寿 光 厅内每摊位400元/月 外地菜交易额的2.5%,本地菜1.5% 杭笕桥 摊位进行不招标出租 按照成交额的1.5%-3%来提取 浙农都 摊位招标出租,租金单价每摊位1000元/平方米月,按年收取 只收取车辆停车费,商户的车辆不收费 浙义乌 摊位租金固定,选号费拍卖,租金单价每摊位670元/平方米月,按年收取 销售额的4% 杭粮油 摊位不招标出租,租金单价每摊位50元/月,按年收取 杭果品 摊位不招标出租 销售额的3%-4% 注:调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简称:1、银座:山东银座圣洋物流中心,2、鲁果品:山东淄博中批发市场,3、鲁蔬菜:鲁中蔬菜批发市场,4、七里堡:山东省济南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5、寿光:山东蔬菜批发市场,6、杭笕桥:杭州笕桥蔬菜批发市场,7、浙农都:浙江省农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8、浙义乌:浙江省义乌农贸城,9、杭粮油:浙江杭州市粮油批发市场,10、杭果品:浙江杭州果品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

第二,收取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指在批发市场不需要拥有固定摊位的经营品种,例如蔬菜、水果等。具体征收方式包括:(1)只按照交易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只按照进场时不同吨位的车辆、不同的品种收取不同标准的车辆进场费;(3)进场时预交手续费,出场根据交易情况结算;(4)同时征收手续费和进场费。一般的交易手续费在2-4%之间,个别低于2%。
第三,对于设施比较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业务自身的收入往往不能抵

偿支出,所以通常需要以其它业务收入来补充。
从调查情况看,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选择的赢利模式是不一样的,即使采用同样的赢利途径,各个批发市场设置的具体措施也是很不一样的(表1)。由于我国农产品购销商的进入门槛非常低,农产品购销商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农产品批发业务单位利润水平已经很低。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赢利模式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是通过收取租金或者入场费的方式,与农产品购销商之间分享农产品批发的利润空间。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着同行的激烈竞争的局面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常陷入提高自己的盈利水平和培育客户(购销商)的两难选择之中。因此,可以认为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收费标准都是在权衡上述两者之间的关系后作出的一种"均衡"选择。
由于企业对自身经营财务数据的高度防范意识,我们在调查中无法得到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业绩数据,只能得到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自己经营业绩的自我评估情况。也许是因为我们选择的调查对象都是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缘故,我们可以得到的结论是:第一,所有的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2003年都是赢利的,当然其中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例如浙江义务农贸城等)的主要赢利来源不是农产品批发业务,而是其它业务。第二,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认为自己的盈利水平在同行中处在"比较好"的位置。
这个结果表明,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批发商的低利润率(一般都在6%以下)和批发市场本身的低收费率(一般在交易额3-4%,远低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情况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是低效率,反而具有相当高的效率。特别是在批发市场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设施水平低的市场反而因为支出减少而在客户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是现在许多批发市场自身缺乏升级改造积极性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三、公益功能的支持缺位与批发市场的"赢利"目的
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采用企业经营的方式,而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只关心实现赢利的基本功能,而对通过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功能缺乏动力。
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盈利所需要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客户培育扩大农产品集散功能。只要农产品在批发市场集散,则客户就要在批发市场进行交易,于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就可以通过摊位费、入场费等获得收益。而对于与此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公益性功能则严重缺乏。
表2 调查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数据采集和发布情况
市场名称 是否保存价格数据的记录 价格

数据获取方式 价格是否发布 发布方式 银 座 是 在市场上采集 是 网站、大屏幕 鲁果品 是 专人采集价格 否 鲁蔬菜 是 专人负责采集价格 是 政府 七里堡 是 价格采集 是 政府 寿 光 是 自行记录 是 农业部 杭笕桥 否 否 浙农都 是 按时段数据进行加权平均 是 网络 浙义乌 是 价格采集 是 网络 杭粮油 是 采集价格数据 是 网络、政府 杭果品 是 价格记录 是 网站 注:市场名称所代表的市场同表1。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
第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发现和信息发布功能缺乏
在农产品流通调节过程中,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信号应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就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而言,这方面的功能还不完善。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农产品流通的较高比率说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较好地发挥了农产品集散功能。在农产品对手交易过程中,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功能也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但是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发布和传导功能不健全,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流通进行的调节,以及对消费的引导功能却难以发挥。
表3 调查农产品市场的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
市场名称 是否进行质量检验 是否有质量检测控制机构 产品质量检验方式 对达标客户的激励措施 对未达标客户惩罚措施 质量检测人员数量 鲁果品 是 是 随机抽查 没有 勒令退市 2 鲁蔬菜 是 是 随机抽查 没有 勒令退市 2 七里堡 是 是 没有 罚款 1 寿 光 是 是 个人送检 没有 勒令退市 18 杭笕桥 是 是 随机抽查 没有 通告工商部门处理 2 浙义乌 是 否 随机抽查 没有 其它 15 杭粮油 是 是 随机抽查 没有 停业整顿 . 杭果品 否 否 . 没有 . 0 注:市场名称所代表的市场同表1。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
由于调查选择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农业部的定点批发市场,所以全部市场均具有采集价格信息并上报的机制。但是,大部分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在是市场上随机采集得到的,对于批发价格变动频繁的蔬菜、果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而言,采集价格的准确性很难保证。同时,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本身除了少数市场通过网站或者大屏幕及时公布价格信息之外,一般都不进行价格公布(表2)。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功能缺乏
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性,许多人指望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环节的管理,来保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但是在目前情

况下还很难达到满意的程度。在调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基本上都有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包括自己建立的,或者是有关部门派驻的。但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上仍然存在如下问题:(1)由于检测的设备与技术等问题,检测结果很难在农产品交易完成之前得到,所以根据检测结果所能控制的往往只能是相同来源的农产品而已,而不能直接控制检测对象农产品;(2)由于检测成本很高和检测人员的数量很少,随机抽样检测的比例很小,所能控制的农产品只能是交易对象中的很小一部分;(3)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本身不具有执法职能,对检测发现问题的农产品的处理也很难实现非常好的效果。而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外交易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严格的检测往往会使得农产品转向市场外流通,就某一个地区而言,有可能出现批发市场控制越严格,但是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反而越严峻的"悖论"困境(表3)。

四、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困难的分析,我们认为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过程中,不能采取行政命令式的强制方式,而是要分析原因,除了政府对具体项目的财政支援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消除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模糊"运行对策的根源,使得在规范的条件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也能够获得很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第一,正确认识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的公益性,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立法,使这种公益性能够在政策中得到具体体现。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考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1)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殊土地使用制度;(2)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特殊的优惠税收措施;(3)政府切实承担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发布等与政府公共服务相关项目的"支持"责任。
第二,在保证购销商和批发市场之间竞争的前提下,改变过度竞争的局面。一使要提高购销商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政策扶持和鼓励形成一批农产品购销企业,二是可以考虑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进入门槛,可以是国家的标准,也可以是行业协会的标准。
第三,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完成改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样,才能使企业真正考虑长远的发展战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等。
第四,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根据农产品远距离流通越来越活跃的现实,以及农产品流通中运输成本占比重很高的特点,建议将目前在部分省份实施的"绿色"通道,经过研究调整扩展到全国范围,作为国家从

流通领域支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寇平君、卢凤君、沈泽江,构建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模式的战略性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8)
2、李明生,李海燕,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必须综合开发市场功能,《贵州社会科学》,2002(1)
3、李泽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中国农村经济》2002(6)
4、商务部,中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报告,见商务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13015160.html,/article/200312/20031200164478_1.xml,2004
5、徐柏园、李蓉,《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6、叶兴庆,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国农村经济》,2000(8)
7、张玉香,与时俱进加速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农民日报》,2005、1、4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北京100872)
1根据商务部《中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报告》表2数据计算整理。
2批发市场的老总们刻意将先驱的"驱"字改为捐躯的"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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