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何必妄以群分?

血统论不过是无知无畏者提出的谬论罢了。——作者

我有一个儿子,今年六岁,名叫雅各布。关于这个名字还有一段趣事。

《圣经·创世纪》里也有个雅各布,为艾萨克之子,亚伯拉罕之孙,三人相传为希伯来人始祖。一次儿子告诉我班上有个同学,名叫艾萨克,和《圣经》里的艾萨克写法一模一样。既然我儿叫雅各布,我便问他是否还有同学叫亚伯拉罕。若是真有,倒是把这“三始祖”凑齐了,岂不妙哉。

只可惜儿子回答:“亚伯拉罕没有,不过有个叫丹希的。”(嗯……孩子,没有亚伯拉罕就没有呗,告诉我丹希是什么情况?)

我便接着问:“那……这个丹希同学,是别国来的?”

儿子有些迟疑,答曰:“什么别国来的,他是我们班来的啊。”

儿子说得理直气壮,我一时无言以对。

我们早已习惯了依照各种标准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摒弃这“党同伐异”的思想?而为此,我们将会经历多少抗争,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换来这“世界大同”的和谐景象?

究竟为什么非得分得这么清楚不可?

三六九等

人类本就是一个整体,为何非要区别彼此?种族不同,语言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不同,我们依照各种标准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彼此之间泾渭分明。

为何不能同我那六岁的儿子一样,没有所谓条条框框的划分归类,就是单纯的“人类”而已。

当然,区分归类也不是全无道理的。脑海中首先想到的例子便是协助警方破案,举报嫌疑犯的时候。若是告诉警方行凶的是个“人”,也太缺乏信息量了,提供不了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单单是笔者所在的一州之内就有三千八百万“人”住着。

然而,除去此类的特殊情况,肤色、国籍上的差异又有什么意义呢?谁会在意你说的是哪国语言,最喜欢的是哪个节日。这些都无法成为评判个人价值的标准。

而且这也不是单一层面上的问题。曾经的种族隔离,从善意的角度上讲,是因为我们接受了一种粉饰太平的说法——人生而有别,就应当以区别为荣。个人不以为然。接受了这个观点,就是放弃了“求同存异”,相反,单单“求异”。将“异”放大,且放在重要的位置,显然无法长远。唯有摒弃“求异”,甚至忽略差异,才能根除人们这“荼毒人性”的区分隔离之观念。

人以群分

我太太是中国人,我是白种人,所以我儿系中美混血。可我希望别人在评价他的时候,与他身上的中国血统,或是白人血统无关。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完全取决于他的品格是否高尚、自身的性格与价值观是否积极向上。

我会以正确的信念引导他,将之融于家庭的文化氛围中,希望他在这样信念与氛围中找到清晰的自我定位。人类无法选择自己的种族血统,自我定位若是仰仗于此类的概率因素,我只怕要欲哭无泪。

无关血统

种族血统论实在是荒谬至极。基于种族血统论的自我定位,不要也罢。正是那些唯血统是论的观念,催生了奴役制、歧视黑人法律、种族隔离、种族大清洗,才出现了二战时期的纳粹集中营以及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还有所谓的新纳粹主义(二战后产生的一种政治思潮,旨在延续纳粹精神,保持种族纯粹,强调白人优越)。

各位看官是何肤色,与您是怎样一个人没有任何关联。黑皮肤还是白皮肤,无法告诉我您是否善良博爱、诚实勇敢,是否谦恭幽默、外向开朗,是否意志坚定、有责任心。黄种人还是红种人,与您是否友善,是否热爱自己的家庭也没有关系。人的品质与血统无关。

不分彼此

我身边这个六岁的孩子便是这么看待自己的朋友的:一个名叫丹希的同班同学。不是什么异族或外国人,只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二人交情不错。就是如此简单。如若全人类都能这么想,生活该是幅怎样的画面。世间的冲突和战争会否少一些,而每个个体的幸福感会不会多一些?

世间已有太多所谓一个群体针对另一群体的仇恨、猜忌、怨怼和暴力,这些或许都会消融于历史的长河中。但愿终有一日,我们能不分彼此,果真如同兄弟姐妹一样相互信任,那么就能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届时,区分人类的也将不再是什么血统、肤色,而是人类的品格。

九成相似

或许还未有人告诉各位:即便是来自不同种族的人们,也只有12%的DNA有所不同。换言之,所有人类的基因,近九成是完全一致的。纵使是亲兄弟姐妹的DNA相似度,也只比陌生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肤色)之间的相似度高出不到两成。而从生物化学的角度上讲,所有人类肌体的99.9%皆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人与人之间的相似度要远远高于差异度。

依照种族血统的不同将人类区分开来,不仅愚昧,且危害甚大,无异于种族隔离的帮凶。世间有无数同我儿雅各布一样相信平等、不分彼此的善良的人们,他们将教会我们何为世界大同。惟愿我们终能摒弃这违逆善良本性的观念,因为此等区分归类本就不该存在。“生而平等”本就该是理所当然之事。

后记

不是我天真幼稚,只是我要为一个全新的观念登高一呼。只可惜,总有那样一部分人,欺软怕硬,遇善犬就踢,见恶狗便躲。故而品格高尚之人必须懂得武装自己,才不至“人善被人欺”。

然而我仍抱着希望,期盼有那样一天,人类内部最大的危机不是种族歧视、不是利益纷争,而是还有同胞生活得不幸福。

同时,我也期盼“以心换心”,观点不同的同胞来看看我的心,我也看看他们的。

阁下的福祉取决于此。全人类的幸福亦然。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 宪论法平︼等 宪权 法的 保 护

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摘要: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逐渐意识到平等权的重要性。由此,文章将对平等权进行了概念界定 ,及解析平等权的形态表现形式。通过对当前我国不平等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根源分析 ,并谈谈 我国将如何完善相关法规条文,让公民的平等权得到宪法更好的保护。 关键词:平等权不平等表现宪法保护及其完善 一、平等权 (一)、概念 根据我国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平等权首先是指凡是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有何不同,都平等地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平等权对于公民来说,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对于国家机关来说,既要平等地保护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也要平等地保障公民平等的依法履行义务,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差别对待。由此看见,平等权既是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一项权利原则。还必须指出一点的是,平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来说,它不同于其他基本内容,并没有自身的具体内容,它要通过其他权利的内容来体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平等权更体现了一种价值倾向、价值追求。也有的学者认为,平等权是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和手段。平等权作为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力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与环境。 (二)、形态表现形式 平等权的形态主要表现为形式上的平等、结果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首先,形式上的平等是指机会平等,即在各种社会生活和活动中,每个公民的起点或者说起跑线都是一样的。其次,结果上的平等也称之为绝对平等,是指无论公民的能力大小如何,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表现怎样,他们在社会中获得的权利或待遇都是一样的,即结果是相同的。接着,实质上的平等又称合理的差别待遇,是指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纠正由于保障形式上的平等所招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依据每个人的不同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作为各个人的人格发展所必须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保障。 实质平等从两个方面对形式平等进行修正,一方面是限制强者的自由,另一方面是保障社会弱者生活和劳动的机会。两者从不同的角度努力实现同一个目的,缩小以至消除形式平等下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因此,实质上的平等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如前所述,形式上的平等旨在反对“不合理的差别”,而实质上的平等则必须承认“合理的差别”,也就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这才是合乎正义的真正的平等。然而,由于“合理”与否的判断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状态当中,因而无法确定一个非常精确的标准,所以关于“合理的依据”与“合理的程度”的考量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颇为费解的技术难题,也就导致了对一些“部门规章”、“红头文件”、“标准”等设置的“差别”是否“合理”的追问。 二、当前我国不平等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身份的不平等 身份是自然人在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人在一定的社会中都有其各不相同的身份,但问题不在于人有身份差异,而在于掌握公共权力的群体为维护某种利益而对公民的身份予以人为划分,依其不同而对地位、权利、义务等作出相应的规定,因而是一种能够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带来差别待遇的“制度性安排”。在当代中国,等级化的身份差异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如城镇居民与农民、公务员与工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员工、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人等身份之别,就意味着彼此的社会地位的不同、待遇的高低不同,以及权利和利益的大小不同。由于身份的不同,进而又导致受保障权的双重标准。比如,城镇居民大多享受公费医疗、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救济,城镇的中小学能够获得国家大量的财政补贴,而农村的农民却没有这些待遇,农村学校得到的补贴却非常少,农民要集资办学。尤其是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而缺乏相应的保障,致使农村与城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越来越突出。

人生而平等

人生而平等四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我们都大家知道.佛家有语:众生平等.今天我们怀着对平等的崇敬之情来一起讨论这个话题.我方坚持认为:人生而平等..反观对方.四位辩友的辩论技巧的确不错.但仍然无法掩盖所犯下的几个错误.下面由我一一指出. 一. 对方一辩在立论中将人生而解释为:人一生下来.对此我方不敢苟同.我们都知道.解释一句话要从最基本的字开始.我方一辩稿中已经明确阐述:生可以用在这个辩题里面的一共有三种意思,出生生存生命.并对这三点都作出了很完整的阐述.而对方辩友仅仅只提到了其中的第一点.首先从立论上来说,就不完整.试想这样一个不完整的论点能够很好的支持他们的观点吗?显然不能. 二. 对方辩友说:美丑高下善恶对人来说也是不平等的.我想对方辩友并未清楚的了解判断平等的标准,我们所说的人生而平等指的是存在性的平等.而美丑高 下善恶是人为的一种分别,对存在的多样性的一种分别。但所有的多样性都是平等的存在. 正因为存在的平等性,才有事物的多样性,分别的两极性。我们不能说事物存在这种无法避免的分别就说他们之间是不平等的.这样说未免过于偏激和武断 三. .对方辩友提到人与人所处的环境不同给人们带来了不平等.那我想提醒对方辩友的是我们探讨的是人的平等.环境仅仅是外部因素.我们都知道.内因决定外因.我们平等的拥有着追求的权利.我们的最终落脚点是在人上面.为什么对方辩友老是盯着外部在看所谓的环境的不平等.而忽略了最关键的人呢? 四. 对方辩友说:社会中的歧视问题就是一种不平等.那我想告诉对方辩友的是:歧视者往往不相信人的潜力,也不懂得生物适应和进化真正的奥妙.歧视他人看到他现有的缺陷短处.主观臆断他们是不平等的,而实质上是平等的.而且我们所说的平等是相对的,因为绝对的平等和不平等是不存在的.说白了歧视只是一种目光短浅.主观臆断的行为.并不能说明不平等. 外国人说:“人生而平等。”中国人说:“不患寡,只患不均。”可见平等的重要性。 下面再由我总结一下我方的观点。我方坚持认为:人生而平等。 一.当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无法选择他来到世界上的环境。正因为这种随机性和不可选择性,才体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当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无法选择他来到世界上的环境。正因为这种随机性和不可选择性,才体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当他生下来做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时候,就都拥有了正常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利 二.当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享有追求的权利。无论你身居何位,无论你来自何方,每个人都有保持人格的尊严和行为。这种平等相当与分别来说才是货真价实的平等。 三.对于人的生命来说,都是平等的。我们无法去判断生命与生命之间的高贵与卑贱,因为作为一个生命,都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主体,都有做人的尊严、都不容轻视。在法律地位上,我们每个人都平等的享有法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金钱、地位等差异不能超越人格尊严,更不能超越人们的平等。人生而平等,这是人类的共识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人与人之间的分别和外部的环境差异并不能影响平等的存在,就象富兰克林、牛顿、林肯。这些伟人们的出生都并非名门望族,他们的血管里流的都是平民百姓的血,但仍然创造了自己人生的辉煌,难道能说他们和别人生而不平等吗?

试论宪法平等权保护——从美国Romer v. Evans案谈起

试论宪法平等权保护 ——从美国Romer v. Evans案谈起 一,Romer v. Evans案概说 (1)案情简介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多数公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在其宪法中加入一个称为Amendment 2的条款。Amendment 2的内容,除了否决科罗拉多州先前所通过的禁止任何针对“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双性恋倾向者,或者上述行为、习性、或者关系予以歧视”的州或地方法规之外,并且禁止该州“各级地方政府的所有立法、行政行为或司法部门,针对上述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双性恋倾向者做出特殊的保护措施”。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反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Amendment 2的合宪性提出质疑,要求禁止其实行,并且宣告其无效。该州地方初审法院准许该要求,做出初审判决,禁止Amendment 2的实施。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肯定了初审判决结果,认为Amendment 2应受到严格审查(strict scrutiny),因为它“针对某一可以确定的群体,进行某种程度的隔绝(fencing out),并且侵犯这一特定群体平等参与政治程序的权利,而该权利受到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条款中的平等权的保障”。 在发回地方法院重审后,被告即州政府提出六个其认为“实质重大”或者“实质上非常重要”的州利益(compelling state interests),说明何以通过Amendment 2的理由,但该法院认定其中只有两个理由是属于实质重大的州利益。即使如此,法院仍然认为该州对于其所采取的达成该立法目的管制手段,并未针对该管制目的作严密关联的设计(narrowly tailored),也就是说,该州所采取的管制目的与管制手段并不相当。因此,该法院判定Amendment 2不应该付诸实行。本案经过上诉之后,科罗拉多最高法院虽重新审查下级法院的判决,但仍维持相同的见解,认定Amendment 2这一立法措施并未经过严密设计,以符合任何实质重大的州利益。但是,法院并未赞同反对者提出的即使Amendment 2受到“合理基础”审查标准(rational-basis test)审查同样应宣告其无效。随后,这一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于是有了Romer v. Evans判决的出现。 (2)判决结果 在Romer v. Evans一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后以六比三的判决比数,维持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认定Amendment 2违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认定Amendment 2违宪的判决,却是基于和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不同的判决理由。判决的多数意见由大法官Kennedy 执笔。在这一多数意见中,Kennedy大法官驳斥了科罗拉多州州政府所提出的Amendment 2仅仅使“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处于和一般人相同的地位”,并且只是要求政府任何措施“不应给予同性恋者任何特别权利”而已的主张。相反的,Kennedy大法官认为:Amendment 2事实上是将同性恋者这一群体独立出来,赋予其比一般人更为恶劣的待遇,迫使同性恋者无论在私人领域或者政府领域中所进行的各种事务交往和关系中,成为一个孤立的阶级或群体。换言之,由于Amendment 2事实上是以单独针对同性恋者的方式,施以特别不利负担(special disability)。因此,同性恋者是被剥夺了和其他人一样,在毫无限制的情况下获得其他人可以享有或寻求的保障的权利。 基于这一对Amendment 2的认识,Kennedy法官主张:在联邦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权保障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下,Amendment 2甚至根本无法通过法院传统上所使用的“合理基础”这一审查标准。Kennedy法官认为,由于Amendment 2的目的在于让一个特殊群体(同性恋者)完全被排除在寻求法律特殊保护的可能性之外,这一立法措施使得该特定群体由于整体处于广泛而丝毫不区分当中而导致个别情形的全面不利状况,其本质上即属违背平等保障的措施。Kennedy大法官指出:在这种典型的平等权保障案件类型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常要求特定立法措施在其所采取的分类标准(classification)和其所欲达成的目标之间,必须要有一定程度的关系存在。就这一要求而

人与人是平等的

人与人是平等的 陕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上册]第六课平等对待你我他第一课时 一、教学建议 1. 教学内容: 本课主要是让学生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能够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力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 . 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在教学中,可以选用名言名句或多媒体图片[或投影方式展示名人故事]等形式 导入新课.学习新课时,通过课堂辩论比赛,图片资料展示.典型案列分析,法律条款展示,生活小品等方式,生动形象地使学生明确人人平等.平等待人,尊重他人,和谐相处.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 . 第一节人与人是平等的. 意在让学生懂得平等主要是指公民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平等.可选用的资源有名言名句,典型案例,相关图片,生活片断等. 第二节平等待人.意在让学生从人格平等角度上探讨应该如何平等待人,掌握生活中平等待人的技巧. 可选用的资源有名人故事典型案例,名人图片,歌曲欣赏,生活中的真实事件. 第三节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意在让学生明确从法律角度]如何尊重他人人格尊严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可选用的资源有图表资料. 典型案例,视频播放等. 4.在选用以上资源时应注意巧妙,同时也要让学生多联系关于生活实际,这样能够使教学更加直观生动,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机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益. 二、教学案例: 一、教学背景分析 本课依据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交往的品德”部分:“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教学中,通过课堂辩论,观看图片,案例分析等,增强了教学的直观性,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了教学效益。 二.整合思路 在本课的教学设计中,我们力求通过富有吸引力的教学过程,采用“动”的方法,贯彻“乐”的原则,达到“爱”的目的,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验,使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以达到新的课程标准要求。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情境导入、自主感悟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通过这些活动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领悟科学研究的方法,鼓励并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思维,及时灵活控制课堂思路,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教学过程中适当穿插图片、故事、辩论等,使学生在学习中,乐此不疲,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去动手,既锻炼了学生搜集资料获得信息的能力和逻辑思维的能力,又增强了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愿望。 (二)、是教师在知识领域的培养中,对具体的问题没有具体去解释,而是引导学生通过讨论,通过亲身体验参与,获得感性认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每个学生的创造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人生而不平等

首先我们要了解生而平等的意义是什么 生而平等,就是权利的平等(你能做的我也有权做),是追求的平等(富人追求的穷人也可以追求),是生命的平等(一命抵一命;法律条款贫富相等),是自由的平等(言论自由,迁移自由等等等等) 那么试想当前当我们面对户籍限制时农村的孩子一出生想要得到城市居民的待遇不知道要付出多少艰辛你说人生而平等么 当我们面对教育机会不公平时北京、上海的本地考生比外省的考生少考N多分的同时还能够被国内一流名牌大学大学录取时你说人生而平等么 当我们面对高不可攀的房价时也许用我们的一生才会换取一所自己的居所而数十年后由于中国人口减少、城市化进程已基本完成也许这些居所将变得一文不值那么你说人生而平等么 当然这是因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于无奈人为采取的一种政策上的不公平而恰恰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却最能体现人生而不平等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无奈 【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是绝对的 就算是孪生子,也有个先后长幼,同样不可能完全平等——孪生兄弟,仅仅因为出生差了那几分钟,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就完全不同了,这样的例子,不仅仅在文学作品中,即使是历史真实中,也是有的 所以,要找出完全“生而平等”的2个人,是徒劳的 作为辩论,我觉得我们这方应该把【平等】这个词定义的细一些, 对方可能提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图将【平等】说得更加宽泛,我们也一定要提出相应观点:这里的【平等】说的是【地位平等】,也就是说没有古代那种“刑不上大夫”式的不平等, 但是,地位上平等,不等于什么都平等:法律同样规定,同样的罪行,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判罚是轻重不同的;初犯和累犯也是不同的…… 所以,人【生而不平等】是必然的,人终究是人,而不是围棋子, 人生之所以精彩,就因为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千姿百态,而非千人一面! 大胆地承认,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生而平等】的人,并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情 恰恰相反,我觉得我们应该在意的,不是人生来是否平等,——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在意我们人生的起点,而应该更多地在意于未来的道路,我们人生的目标与方向!

人生而平等

“人生而平等”正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 在座的各位大家下午好: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今天的辩题“人生而平等”。人生,不论长短,都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一段过程。我方认为,“人生而平等”,此处的平等应当体现于自身的人格尊严以及价值,然而人格尊严以及自身价值是没有高低贵贱也没有等级之分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人人生而平等”是美国《独立宣言》的开篇立论,不仅仅是美国,目前诸多国家都把“人人平等”列入国家宪法之中,可谓已成为各国的立国之本。不难得出“人生而平等”无疑已是人们心中的一个长存的真理,是无可推翻的事实。在中国,伟大的毛主席曾经同样也高捧“人人生而平等”这一真理而去号召并带领着全国人民走向新中国,难道对方辩友认为我们的革命烈士前辈们抛热情洒热血用生命换来的新中国是一个挂着“人人生而不平等”这样一个头衔的国家吗?这岂不是违背了我国宪法所提倡的民主、平等自由的基本原则吗?其次,我方并不否认社会上存在着不平等的因素。但是,所谓的不平等因素都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强加定义,我方要强调的是人的一生其本质和重要意义是体现在自身人格、尊严、及价值上的。如果单方面的用物质、权利、地位去衡量一个人的本质及其意义,太过于客观且肤浅至极。再者说,物质的比较、权利的比较、地位的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差异,与“人之平等”无法相提并论。差异是两种表面现象进行比较所得结果,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一社会现象。而“人生平等”是建立在自身人格、尊严、价值上的,这三者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并且是永远的平等。 我方还要向大家阐明,“人人生而平等”并不意味着各个方面都是等同的,即使在有着平均主义的世界里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并且再次强调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所具有的身体特质都仅仅只是差异,这些都不能将其理解为不平等。用概括性的一句话来讲,差异就是比较后的产物,随着比较事物的不同,差异也会随之改变。可是平等基于是人自身的属性,就如物体的质量,何时何地都不会改变的,任凭怎样比较,平等终将基于自身属性的不变而永存。 我方之所以坚持“人生而平等”,就是希望人类能够通过其自身重要的本质将自己的人格、尊严、及价值推向人生的最高位置。对于对方辩友“人生而不平等”的观点我方且要问。难道腰缠万贯就能夺取别人的梦想吗?难道强权在手就能摧毁别人的意志吗?难道说你比我强壮比我漂亮我就没法怀揣比你更大更美好的梦想吗?难道说你比我聪明比我幸运我就不具有比你更坚韧的意志吗?我方坚持,任何事物都无权从任何人手中夺走梦想、任何事物都无法消磨掉任何人心中坚忍不拔的意志,因为我方坚信“人生而平等”! (发言完毕……谢谢!) 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 爱因斯坦 100%兴趣+100%信心=100%成功

人生而平等辩论赛

人生而平等辩论赛 辩论话题:人生而平等人生而不平等 正方观点:人生而平等 反方观点:人生而不平等 第一部分: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地各位来宾! 我们说生命是平等地,因此鼓励大家不要害怕身份地位地悬殊,努力追求幸福,实现个人地人生价值,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但是对方辩友就因此认定了,人生而平等.请注意,这并不是生而平等,而是出生后,经过奋斗拼搏才获得地平等状态.所以,对方辩友,您地前提,错了! b5E2R。 先来看看人生而平等地原文.就是说,人一生下来,社会赋予他地政治经济文化待遇是相等地,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可是,现实中并非如此.同样是两个新生儿,一个出生在瑞典皇宫,一落地就是脚踩莲花,而另一个出生在索马里战火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颗炸弹扔过来,他就死了,连生命都保障不了,您还觉得他们地待遇平等吗? p1Ean。 人,其实,生而不平等. 首先,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即地理环境、经济水平、文化模式地拥有不平均,造成人生而不平等: 一、有资源和没资源导致有人能享受待遇,但是有人不能.例如索马里和瑞典,索马里,没有和平,没有医疗保障,没有法律保护,请问,出生在瑞典和索马里地人,他们平等吗? DXDiT。

二、资源地多和少,导致实际得到地待遇不相等.我国明文规定每位公民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地权利.可是,对于学生来说,一个学校师资力量强大、硬件设施先进,但另一个却是势单力薄,要啥没啥,这样地教育机会还算得上平等吗? RTCrp。 再者,从人生价值地实现来看,人生而不平等,不是错误地意识.我们都希望人生而平等,这是人之常情,我们不忍苛责.但实际上,又恰恰因为我们知道,人生而不平等,所以我们才会去奋斗,才会去争取,才会往更高层次去谋求平等啊! 5PCzV。 对方辩友,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等,所以今天我们讨论地是相对地平等,只是这个相对地距离太遥远了.因此,人生而不平等. jLBHr。 谢谢! 第二部分:反方四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对方辩友今天说到:…… 我们再来看下对方辩友地逻辑,他们认为人通过努力达到地平等就等于人是生而平等地,很明显对方辩友没有理解今天地辩题,经过后天地努力得到地待遇与人一出生就有地待遇是两回事,所以对方辩友地逻辑是错地. xHAQX。 最后是对方辩友立论地谬误: 第一 第二

论宪法之平等权及其保护

论宪法之平等权及其保护 平等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兴起于启蒙时代,于二战之后得到迅速发展。平等权的理论根源于人权的普遍性,其实质在于反对歧视,是国家权力正当化的基础。国家对公民进行区别对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且采用一定的审查标准。平等权不仅是理论上的权利,也具有巨大的实践价值。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应当制定保障公民平等权的宪法性法律——《反歧视法》,以保障公民宪法平等权的实现。 平等本来是一个十分朴素的观念。在近代以来,平等一直是激励人们进行革命斗争和争取自由权利的口号,法国思想家菲·邦纳罗蒂甚至喊出了“为平等而密谋”的口号。近代国家的宪法都确立了平等这一法治的最基本原则,平等成为现代法律的特征之一,如果法律不能做到起码的形式上的平等,那么就绝对不是公正的法律。平等的原则被载入宪法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还需要重新提出来讨论呢?因为平等不仅是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宪法权利,更重要的是,平等权在当今的中国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种维护公民平等权利的活动有增多的趋势,也出现了与平等权有关的诉讼。因此,宪法平等权究竟具有什么内涵,宪法如何保护平等权,就值得我们深思。 一、平等价值的思想渊源

平等的价值具有悠久的思想渊源,在古希腊的哲学就存在着平等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就阐明了平等的思想。他提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观念。他把正义分为普遍正义和个别正义,其中个别正义又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矫正的正义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绝对平等关系。 二、平等权的理论基础 平等是指在利益方面或无利益方面都没有差别,但并非绝对平等,而是禁止根据通常认为不合理的理由而进行区别对待。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平等亦即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没有差别。并非绝对平等,其实质在于人人受法律的平等保护,禁止歧视——即在法律上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这里的法律包括所有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也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宪法平等权的内涵 (一)平等权的宪法地位

忍受不公平使内心强大励志格言名言

忍受不公平使内心强大励志格言名言 今天的优势会被明天的趋势代替,把握趋势,把握未来。 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行千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经师易得,人师难求。 学历代表过去,财力代表现在,学习力代表将来。 人生能走多远,看与谁同行;有多大成就,看有谁指点。 聪明的人看得懂,精明的人看得准,高明的人看得远。 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你也可以发光。 也许你错过了上一站的美好,才遇见了下一站的惊喜。面对复杂,保持欢喜。加油,别让人生输给心情!早安! 清清的晨风摇响快乐的铃铛,我的心奏起欢快的乐曲,说声“早安”,向你问好! 生活处处有压力,白天有,干劲十足,晚上有,睡眠不足;忙时有,动力十足,闲时有,轻松不足。要正视压力,轻松面对,

早安! 生活在红尘中的人,都会遇到那枚高高地挂在树梢的果子,聪明的智者会绕树三圈,够得着就摘下来,够不着就想想办法,实在够不着就选择离去。那些贪婪的笨蛋会在树下左三圈右三圈,够又够不着,走又不舍得走,被折磨得精疲力竭,最终倒在树下伤心欲绝。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夏日绝句》) 经验是由痛苦中粹取出来的。 金钱损失了还能挽回,一旦失去信誉就很难挽回。 孤单寂寞与被遗弃感是最可怕的贫穷。 得意时应善待他人,因为你失意时会需要他们。 当你能飞的时候就不要放弃飞。当你能梦的时候就不要放弃梦。当你能爱的时候就不要放弃爱。 成功的人是跟别人学习经验,失败的人只跟自己学习经验。 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

积而成。 不要问别人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别人做了什么。 成功决不喜欢会见懒汉,而是唤醒懒汉。 希望,只有和勤奋作伴,才能如虎添翼。 努力就是光,成功就是影。没有光哪儿来影? 作老二,不要坐老大-老大没当好,会变成老三老四 勿在工作上被人看轻-别混日子.别看轻职分.别混水摸鱼钱追人,人追健康-有了健康,还怕赚不到钱? 勿吝於提携后进-他们将会成为支持你的力量 去做你害怕的事,害怕自然就会消失 在任何时代,人类最大的敌人都是自己 所有的成就刚开始只不过是个想法罢了

浅论平等权下的违宪案例分析

浅论平等权下的违宪案例分析 -----以“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为例摘要:平等权说的是人对一切正当权利的享受是必须平等的,考虑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的区别或差异,并研究这种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平等的两种形式: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统一,在宪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法律适用平等与立法平等要相结合。平等权在过去几千年的斗争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在旧观念里,人们总是认为各种法律法规都是宪法的细化的组成,只要保证了这些具体法规的落实和合法性就是保障了宪法。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没有得到落实,宪法是主要是保障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不和宪法冲突而进行审查。本文主要案例的形式分析在现实中违宪的表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关键词:平等权;形式平等;实质平等;; 在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四部宪法中,一九五四年《宪法》就平等权作出了规定,一九七五年、一九七八年的《宪法》因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取消了对平等权的一般性规定。现行的1982年《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平等权的一般规则,为公民从宪法层面提供了享有平等权的保障。除此之外,这部宪法还对民族问题、选举权的、教育问题以及劳动就业等做出规范,有对平等权的正面规定,也有反特权、反歧视的侧面规定。可平等究竟是个什么?如何实现平等是一个让各国人民都头疼的问题,平等是就如魔术一般看着简单,但又变幻无常难以捉摸。 一、平等的来源和提出 平等是人类最古老的生活状态和认知,人们认为在远古的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交往活动是自由的是平等的。人们只有在不平等的生存环境中深受其压迫和摧残以后,人们就把追求平等权利、平等生活视为最高的理想目标。随着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平等和秩序需求在现实中有了交锋,平等的观念逐步演化成为法的内在价值。 (一)、西方的平等思想及平等权的来源 西方的平等思想要追溯回到人类文明发源地古希腊时期,那时候的海洋文明使得人民对于平等自由早早就有了探索,西方先哲们从自然法意义上就开始传播平等、自由、天赋人权等先进思想。后经过霍布斯、洛克等人的发展,人们对平等的价值观念变得更为清晰、更为渴望。在他们看来,一切的其他权利都来源于平等权。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要从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和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_感悟人生(精华版)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感悟精选(1)】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明白我爱你,而是明明明白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齐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却还要故意装作毫不在意 而是用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筑起的那一道沟渠。 最适宜的距离,是既能够相互取暖,而又不至于彼此刺伤。 人与人的距离就是心的距离,我们只有把心的距离拉近了,彼此理解对方,才能和别人搞好关系,即使是在出现矛盾时,也能很好的化解,重归与好,这才是真正的处世之道啊! 有距离就有空间,有空间就会产生美,如太阳与地球,因持续适度的距离,而使万物生机勃勃,而使人们感受到了温暖,而使天空出现了霓虹和彩霞,而使月亮发出柔和的银光,而使群星闪耀于夜空,由此产生了恒久而神奇的美。 万物之间均是因距离而产生美的,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因能持续适度的距离而产生情感上的美。如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同事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等无不持续在适度的距离上,才能构成和谐家庭、和谐环境、和谐社会。不一样主体之间关系距离的远近,因人而异,而衡量这些关系的距离标准就是美,美就是令人值得回味的、值得颂扬的高尚的情感关系,美就是和谐关系,就是共鸣关系。 男女之间的关系能持续在这样一种距离上,不前进,也不后退,彼此欣赏着、激励着,直到永远,这样一种男女关系之美就会永恒地定格在历史空间上。。冰心和巴金80年始终不渝 的友情,早已成为当代文坛耳熟能详的一段佳话。两位文学大师都挚诚如赤子,始终牵挂着热爱着自我的国家、民族和人民,赢得了文坛内外普遍的尊敬,被誉为中国知识界的良知 《庄子.山木》: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孔子曰:仁者爱人。这就是人际关系的致理名言,这就是持续人际关系的美的距离。好比太阳与地球的关系一样,早晚的太阳距离地球较远,使天空出现了灿烂的朝霞和晚霞,使人们感受到无比的温暖,中午的太阳距离地球较近,就使人感受到较暑热,每当一阵雷雨过后,她就使天空出现了灿烂的霓虹,向人们展现出一幅美丽的图画。 这是一种人们能够理解的既但是远,也但是近的美的距离。如果太阳远离了地球,就会使地球变得一遍黑暗,缺乏生机。如果太阳拉近了与地球的距离,她那强烈的火焰就会将地球烧焦,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会丧失。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以仁爱之心待人,以诚信之心对人,以平淡之心和互助之心交友。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距离恒久地持续在使人感受到自由,使人感受到安全,使人感受到快乐,使人感受到阳光,使人感受到温暖,使人感受到和谐的美的距离上。那么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人间,不是天堂也胜似天堂! 别走太近,保留一点空间,坚守必须的距离,那样才美。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尘世中万事万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若换一个角度,调整一下距离,就会发现,他们是最美的。不要一下子就想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那样的话,生活会让自我失望。

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读后感

积极的态度面对世界的不公平 --《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读后感当我看完了俞敏洪老师的《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这一篇文章,发现人生竟然有方方面面的不公平,再通过俞敏洪老师在文章中一点一点通过真实的例子阐述人生的哲学,我不由得感叹人生和世界的不公平,又感叹人生无限的可塑性。我们要用我们积极的,正确的态度面对世界的不公平。成就我们人生价值。 试想一下,假如当年俞敏洪因为连续两年的高考失利而灰心丧气,消极的面对失败的结果。那么人们现如今还在费力的听着VOA,不知道新东方为何物呢!正是因为他积极的面对出生于农村,教学质量低下的这一不公平的环境。才在后来创办了新东方,让我们更好的面对我们的雅思,托福。成就自己的同时,造福了莘莘学子。 说到“不公平”,大家便生怕自己属于被世界遗忘的那一个。总想自己无论什么事情上都有比别人优越条件。不说优越,起码也要平等。但是人生哪有这么多的称心如意!我们只有积极面对这些不公平,才能克服困难。创造出价值来。 首先,面对世界的不公平,要拥有自信和尊重,不要轻视自己,不要轻判别人。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还有什么好让别人去相信。还有什么能够支撑着心中的梦想前进呢?仔细注意一下那些经常把“不会”,“不可能”,“办不到”挂在嘴边的人,往往都是那些一事无成的人。因为如果一个人连尝试的勇气与自信都没有了,何来成功的理由呢?同时我们也不能轻视周围暂时性没有成功的人,谁能保证

他不是下一个俞敏洪呢? 其次,面对世界的不公平,要明白人生不在朝夕的得失,而是一辈子奋斗的过程。三国五虎上将黄忠六十岁才跟随刘备,德川家康七十岁打天下,姜子牙八十岁才等来周文王。这样的例子何其多,当我们在羡慕这些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的同时,也应该想到我们的人生应该是奋斗的一生。当我们沉着下来,积淀了让我们爆发的能量。世界自然也就看到了我们的存在。肯定我们的成就。 再次,面对世界的不公平,我们要创造条件,改善这一不公平的劣势,争取公平的机会。“你不努力永远不会有人对你公平,只有你努力了,有了资源,有了话语权以后,你才可能为自己争取公平的机会”,看到俞老师说的这句话,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生活中不公平不再是那么的让我们怨怨艾艾了。他给我们点明了世界原本不公平的同时也给我们指明了一条出路。我们只有努力的提高自己的优势,才能争取到公平的机会。要公平,首先需要我们自己成功。 同时,面对世界的不公平,我们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正是世界的不公平才会让我们觉得辛勤的汗水是如此的甘润,正是世界的不公平才让我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正是世界的不公平才让我们懂得感恩。 最后,面对世界的不公平,要学会三个决定性要素的结合。世界的不公平面前,我们要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战胜逆境的勇气,结合我们对环境的适应和自身情绪的调节能力,依托我们对事情的解决能力才能创造我们的人生价值,实现我们的人生目标。

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案例“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蒋韬,男,汉族,大学文化,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住四川大学东区学生宿舍620室。 委托代理人:周伟,男,汉族,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 被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住所:成都市二环路南昌二段十五号 诉讼请求: 1、被告在2001年12月23日在发布的招录行员广告中,限制男性身高不到168公分、女性身高不到155公分不属招录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公开更正。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经过: 2001年12月23日,原告蒋韬看到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公务员广告,其中规定招录对象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而原告恰巧因为身高不符合该招聘单位的要求而丧失报名资格。原告认为,被告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限制了他的报名资格,侵犯了其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平等权和政治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其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2年1月7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重新刊登广告,删除了身高条件。原告对这一行为表示赞赏,同时也表示,为推进宪法诉讼,并不打算撤诉。 诉讼中,被告方答辩称,自己在媒体上刊登《招录行员启示》的行为不属于自己行政职责的范围,不是自己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更不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另外,自己已于1月9日、1月10日分别在不同媒体上重新刊登了启示,对以前刊登启示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因而对原告方实体上的权利并没有造成事实上的侵犯。因此,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2002年5月2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裁定认为,被告成都分行2001年12月23人对外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示》中对招录对象规定身高条件这一行为,不是其作为金融行政管理机关行使金融职权、实施金融行政管理的行为,因此,不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亦不是法院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并且被告在该行为产生效力之前就已经自行修改了招录启示的有关内容,因而实际上并未给原告及其它相对人报名应试的权利造成伤害,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具有可诉性。据此,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原告蒋韬的起诉。 附:行政起诉状

2017山东卷满分作文:人人生而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 杭州图书馆因实行“零门槛”阅读而感动众多网友,馆长因认为人人生而平等,给了乞丐、拾荒者等人阅读的机会,尊重了他们阅读的权利,从而获得了多数人的尊敬。试想一下,馆长自然明白让这群群体入馆会遭遇有些人的不满,但他义无反顾,并拒绝了其他读书的不合理要求,为什么?因为他明白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 “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在18世纪喊得石破天惊,划开了中世纪欧洲阴沉的夜幕。在启蒙运动时期,卢梭等大批思想巨擘呼唤众生平等,给了很多人平等的权利。从此,多少革命志士为了这个追求前仆后继、赴汤蹈火。21世纪的今天,我们早已实现人人平等,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很多人凭借家世、地位、金钱等就自命不凡,自以为高人一等,就践踏了别人的尊严。 柏拉图曾说:“城市,不仅是富人的城市,也是穷人的城市。”此言不虚,有差别便有强弱,社会就存在弱势群体,他们也许经济窘迫,他们也许身有残疾……但他们同大家一样,都具有高贵而自由的灵魂,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我们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们。也许是一句关怀的话语,也许是一个理解的眼神,虽然微不足道,却能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这个社会有点冷漠,多数人遗忘了平等地对待他人就是尊重自己的原则,忽略甚至歧视弱势群体。而馆长的零星之火却温暖了一片荒原。 平等地对待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当我们呼吁应当完善制度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可以关怀、尊重他们,唤醒社会的良知。这让我想起了逝世已久的戴安娜王妃,她贵为王妃,大可以颐指气使,凌驾于民众之上,但是她没有。相反,当艾滋病人提出想见她一面的要求时,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而且主动提出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陪着病人走过了最后近一年的岁月。当被媒体追问原因时,她坦然回答:我们都是平等的人,不管她是谁,得了什么病,我都要尊重她。戴妃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重,成为公认的“世界最美的王妃”。最美,美在她平等地对待他人。 平等地对待他人,关心呵护弱势群体,让平等之种种在心间,用尊重之水浇灌,开出绚丽的花朵!

忍受不公平的励志名言警句

忍受不公平的励志名言警句 1、忍受不公平,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为了更远大理想。 2、能屈才能伸。在遭遇不公平时,不是怨天尤人,自我深沦,更不是一味忍受,而是把委屈埋在心里,把泪水咽在肚子里,自我加压,自我坚强,自我奋斗,不断优化自己的思维,不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韩信忍受胯下之辱,才成就候王将相的事业。 3、过分的自我专注,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到自己身上;过分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的所作所为;过分看重自己对事情的主观感觉和强烈感受。因为所关注的对象十分有限,“永远没有变化”,扼杀了任何其他活动带来的乐趣,缺乏不断引入新的视野从而不断更新自身的愉快经验;结果导致无聊之至、烦闷之极,生活变成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4、有失就有得,按自己的去走,天下不公平的事情多了。 5、人生对于谁都是公平的。有生有死。最后都是一堆白骨

6、在禁锢之前,你是自由的;在苦难之前,你是幸福的。。。 7、不要埋怨别人太能,也不要埋怨自个太实诚,每个人都有自个的路,想怎么走,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只要无怨无悔! 8、有些东西当你不能在拥有的时候,你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9、每一个人都想知道山那边是什么,其实那边并没有什么。当爬上去时,才觉得原来还是这边比较好。 10、当别人拿走你的东西的时候,你就给他们,这样你就会永远不会感到自己遭受到了掠夺。 11、这很简单?不幸的是,你总是感觉到前者,回忆到后者。 12、这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这世界指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要有成就。 13、生活是不公平的,要去适应它。

14、无产阶级老一辈革命家的开国元勋在*中忍受了“四人帮”非人的折磨和屈辱,以顽强的斗志与*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终于迎来了社会主义的春天。 15、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 16、一个人能成就多大的事业就要忍受多大的不公平。 17、学会忍受不公平,要学会忘记。 18、忍受不公平,需要一颗平常心。 19、再不拼命,毕业就要去要饭了,就算天上掉个馅饼,你还要比别人先发现张嘴去接着提前准备呢。 20、再无所谓的人也会有自己的底线的,正如再深的涧谷也会有它的低谷。 21、食堂,寝室,教室,你就只能去这三个地方。厕所你都要算好时间再去。 22、没人经常短信你,没人经常鼓励你,没人一直关注

论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

平等权简谈 平等权在我国宪法中有着相对详尽的、完备的规范内容。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一种一般性的规定。除此之外,我国宪法第4条第1款、第36条第2款和第48条第1款还分别强调了民族平等、信仰平等和男女平等,我国宪法第34条还规定了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选举权,其中也含有相应的平等权内容。这些条款虽然由于宪法体系的内在需要分散于宪法规范体系的各个部分,但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有关平等权规定的一个完整的规范系统。 一、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 现实社会中的人之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区别:身份、地位、相貌、体型、身材、性格特征等等。尽管人与人之间具有这么多的先天性差别,可是每个人在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在宪法上都是人,都具有人格尊严,在自由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这就是平等权,在我国历史上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感叹,这在宪法上被称为形式上的平等。宪法上的平等,是种应然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这种平等是将每个人作为抽象的人,忽略这些客观的不同,他们此刻是均质化和抽象化的,不问职业、不问所存在的先天性的差异和后天性的差异,一律平等对待。所有我们看到,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差异,宪法只是规定在规范上应该达到一种平等的状态。 然而,同等对待不一定意味着平等,差别对待也不一定意味着不平等。到了现代社会,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平等原理,即“实质上的平等”。它是根据不同主体不同的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各个主体的人格发展所必须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保护。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公正不仅在于同类同等对待之,而且在于不同类不同等对待之。运用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就需要对人群进行分类,以此做到“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在分类过程中就涉及到“合理分类理论”。如果法律或者政策对不同主体分类的目的是正当的,而且分类手段也是实现这一目的所必需的,则该分类就具是合理的,即使形成一些差异,也可以认为是符合平等原则的。如果不合理,那么给予该种分类所产生的差别对待措施,便是不符合宪法上的平等原则的。 一般来说,形势上的平等原理任然适用与对人生自由、精神自由、人格尊严乃

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

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 【素材回放】 近日盲人民谣歌手周云蓬发微博称:其在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办理借记卡时,工作人 为能力”的理由拒绝了办理。事件扩后昨日, 银行工作人员发出致歉信称:“因自身专业能 力不足,未能提供快捷的业务办理,对周云蓬 造成情感伤害,深感愧疚。” 【素材解读】 盲人来办理业务被拒是一件小事情,但是 涉及到了周云蓬是一个名人这件事被拿到了 台面上了。银行方面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就是因为他是一个盲人而断然拒绝他本应享受的权利,这是一种别样的歧视。但是这件事只属于个人行为,就像周云蓬自己所说的一样其它银行的业务素养还是很好的,但是这件事网友们也调侃道:不要随便歧视一个你自认为看不上的人,也许他就是一个名人。 【适用话题】 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无意识歧视”也是对盲人朋友的伤害 此次事件反映银行的相关配套服务及员工训练不达标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既是营业单位,也是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尊重任何消费者 一个国家是不是发达,不是看GDP,而是看这个国家对弱者的态度和服务能力 任何身体有残障的人士,只要不影响其智力和精神状态,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而比磕碰更难以承受的,是他们社会存在感的微弱,是他们遭遇的歧视和无视 盲人不应成为我们社会的“感知盲点”,从族群认同角度看,盲人是“我们”而非“他们”

我们也应尽早拆除横亘在其“黑色视界”和外部世界的人心和制度围墙,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堕入人文匮乏的“盲态”要求银行应确保残障人士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的权利,充分考虑各类残障人士需求,尽可能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素材锐评】 盲人歌手周云蓬办卡遇阻:仅仅需要银行反思吗 银行业作为准公共部门,为盲人办卡等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在。 盲人歌手周云蓬日前在微博发文描述其在银行的办卡“风波”,引发热议。某报报道,周云蓬在某银行办理借记卡,银行工作人员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拒绝办理。事后该银行回应称,因业务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不仅未能提供快捷的业务办理,还对周云蓬造成情感伤害,已经向其致歉请求谅解。 就该事件看,虽然跟周云蓬接触的确系单个业务员,但无论是受理的柜台人员,还是“更高级别”的工作人员,都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根据规定”为由拒绝办理。这显示出银行的管理者或规则制定者在业务流程设计上,缺乏对盲人群体明确的无障碍服务支持。 周云蓬的办卡问题虽然最终得到解决,涉事银行也为此致歉,但对这类现象的关注,不能因此戛然而止。此前媒体调查发现,目前银行业对于盲人办理业务的程序规定不一,“松紧”各异,每个网点的规矩都可能不一样。显然,办银行卡作为盲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寄托在银行网点的服务自觉上,绝不能让“柜员水平不足”影响盲人群体权利实现。 在整个银行业,应当就这个问题建立统一的共识和服务规范。比如,周云蓬提出,对于盲人的服务,银行应该有一个无障碍通道,这就是值得正视的诉求。银行业作为准公共部门,对于盲人等弱势群体,为其办卡等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在。 更应看到的是,盲人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境,不仅是办银行卡而已。当下,不少服务体系对于盲人群体,都缺乏人性化的设计。这就导致盲人无法像普通人一样,融入社会,享受到现代生活的种种便利。所以,藉周云蓬的遭遇,需要反思的不仅是银行业,诸多公共部门、服务行业都应当弥补这一服务漏洞。 而政府民政部门、残联等,也需要积极为盲人争取平等待遇,大力推动盲人群体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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