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并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由于工艺、装置或人员的因素都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静电而引起事故的情况,在精细化工企业曾多次发生过;装置安稳运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本条件,相反,一次事故停车就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避免静电产生事故是企业应该重视的话题,只有在生产中认真分析静电产生的原因,预测它的危害,对静电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患于未然,才能把静电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静电产生的原因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25×10-8 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其次,因物体电阻率的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转移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010~1015Ω?m时,能产品危险的静电,而在1013Ω?m时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015Ω?m或者低于1010Ω?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06Ω?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的问题。静电的危害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二是可能产生电击。静电产生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三是可能影响生产。在生产中,静电有可能会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降低产品的质量。此外,静电还会引起电子自动元件的误操作。

静电的消除措施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

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即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属于中和法,一般企业都采用接地的措施。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化工企业预防静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防止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静电接地连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环,可采取静电跨接、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方式,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取正确的接地措施。

1、固定设备(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离心机等)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盖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2)直径大于或等于2.5m 及容器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起间距不应大于30m。(3)有振动性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不准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4)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5)固定设备与接地线或连接线宜采用螺栓连接。(6)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法兰、胶管接头等),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

2、管道系统(1)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2)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 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3)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4)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

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5)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3、人体静电接地(1)操作人员在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正确使用各种防静电防护用品,不得穿戴合成纤维及丝绸衣物。(2)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二)工艺控制法危险化学品在管道中流动所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降低流速便降低了摩擦程度,可减少静电的产生。主要控制措施有:限制物料输送速度,管径越大,速度要放慢;灌装液体物料时,从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反应釜内易燃液体的搅拌速度;在灌装过程中,禁止用检尺、取样、测温等现场操作,应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操作;设备和管道应选用适当的材料,尽量使用金属材料,少用或不用塑料管;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静电的管理措施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自查为主,车间要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每年指定电工班检查一次,也可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安全管理部门对职工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

静电对化工生产是有危害的,但也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正确认识静电产生的原因,分析静电产生的过程,制定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做好防静电设施的维护、检测和检查工作,才能够彻底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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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8)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6)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10)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3)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6)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3)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5)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3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8)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4) 消防管理制度 (157)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8) 变更管理制度 (17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静电对化工生产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静电对化工生产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化工企业尤其是医药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并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由于工艺、装置或人员的因素都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静电而引起事故的情况,在精细化工企业曾多次出现过,国外安全专家对国内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时,都十分重视对静电防范措施的检查,因此在生产中要认真分析静电产生的原因,预测它的危害,对静电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把静电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1静电产生的原因 静电产生可以从内外因两方面来分析。电子克服原子核的束缚,从材料表面逸出所需的最小能量,称为逸出功。 1.1从静电产生的内因来看,有三种情形: 1.1.1因物质的溢出功不同而产生,任何两种固体物质,当两者相距小于25×10-8cm的距离紧密接触时,在接触界面上会产生电子转移现象。溢出功较小的一方失去电子带正电,而另一方就获得电子带负电。 1.1.2因物质的电阻率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移动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三是因介电常数(电容率)不同而产生,在具体配置条件下,物体的电容与电阻结合起来决定了静电的消散规律。 1.2从静电产生的外因来讲,紧密的接触和迅速的分离可引起静电。 1.2.1任何物体的表面都是不光滑的,所谓的接触是多点接触,当接触距离小于25×10-8cm 时,就有电子转移,即形成双电层。若分离得足够快,物体就带电。 1.2.2外因起电有:附着带电、感应起电、电解起电、压电效应起电、喷出带电、飞沫带电等方式。 1.3需要指出的是产生静电的方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几种方式共同作用的结果。 2静电的危害 2.1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爆炸和火灾是静电的最大危害。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可能因为静电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 2.2是可能导致电击。由于静电造成的电击,可能发生在人体接近带电物体的时候,也可能发生在带静电电荷的人体接近接地体的时候。电击易引起坠落、摔倒等二次事故。电击还可引起职工紧张,影响工作。 2.3是可能影响生产。在某些生产工程中,不消除静电将会影响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或降低产品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1年4月14日,化工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完整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的要素及要求, 范例。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过程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指南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AQ/T 3012-2008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 本标准。 3.1 要素 eleme nt 工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因素。 3.2 工艺 process 工艺是指任何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 处置或搬运,或者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活动。 注:当任何相互连接的容器组和区域隔离的容器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当作为一个单独的工 艺来考虑。 3.3 工艺安全事故 process accide nt 危险化学品(能量)的意外泄漏(释放),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4 石油化工企业 Petrochemical Corporati on 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生产企业。 还给出了工艺安全管理的应用 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GB/T 24001-2004 GB/T 24004-2004 GB/T 28001-2001 GB/T 28002-2001 AQ/T 3012-2008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1991-04-14 执行日期:1991-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 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 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 度。 第 3 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 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 4 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 止事故的发生。 第 5 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 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 6 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 7 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 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 8 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 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 9 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 批准、 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 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 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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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2080 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

(完整版)化工企业静电危害与应对措施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并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由于工艺、装置或人员的因素都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静电而引起事故的情况,在精细化工企业曾多次发生过;装置安稳运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本条件,相反,一次事故停车就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避免静电产生事故是企业应该重视的话题,只有在生产中认真分析静电产生的原因,预测它的危害,对静电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患于未然,才能把静电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一、静电产生的原因 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25×10-8 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其次,因物体电阻率的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转移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010~1015Ω?m时,能产品危险的静电,而在1013Ω?m时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015Ω?m或者低于1010Ω?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06Ω?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的问题。 二、静电的危害 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二是可能产生电击。静电产生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三是可能影响生产。在生产中,静电有可能会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降低产品的质量。此外,静电还会引起电子自动元件的误操作。 三、静电的消除措施 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即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属于中和法,一般企业都采用接地的措施。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化工企业预防静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防止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静电接地连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环,可采取静电跨接、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方式,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取正确的接地措施。 1、固定设备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并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由于工艺、装置或人员的因素都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静电而引起事故的情况,在精细化工企业曾多次发生过;装置安稳运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本条件,相反,一次事故停车就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避免静电产生事故是企业应该重视的话题,只有在生产中认真分析静电产生的原因,预测它的危害,对静电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患于未然,才能把静电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静电产生的原因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25×10-8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其次,因物体电阻率的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转移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010~1015Ωm时,能产品危险的静电,而在1013Ωm 时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015Ωm或者低于1010Ω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06Ω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的问题。静电的危害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二是可能产生电击。静电产生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三是可能影响生产。在生产中,静电有可能会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降低产品的质量。此外,静电还会引起电子自动元件的误操作。静电的消除措施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即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属于中和法,一般企业都采用接地的措施。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化工企业预防静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防止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静电接地连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环,可采取静电跨接、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方式,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取正确的接地措施。 1、固定设备(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离心机等)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盖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2)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器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起间距不应大于30m。(3)有振动性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不准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4)皮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工作标准 1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HG/T 23001-92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 1.3 化工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化工生产实验厂(车间),亦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644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HG/T23002 化工企业安全处(科)工作标准 3 安全管理机构 3.1 公司(总厂)、大型企业设安全技术处;中小型企业设安全技术科(股)。 3.2 安全技术处(科、股)可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设立气体防护站(或救护室)和监测站(或安全分析室)。 3.3 100人以上的生产车间设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下的生产车间设兼职安全员。 2

3.4 生产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3.5 专职安全管理干部人数可按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5‰范围内配置。 500人以下的企业,其专职安全管理干部不少于2人。 4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4.1 经理(厂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制度、标准;审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各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方针;以及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4.2 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指定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3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在厂长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如制订、修订各项安全技术规程、研究和解决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以及特殊动火的审批等。 4.4 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分别对设备、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4.5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5.1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令、法规、规程和制度。 3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 ICS 13.100 E 09 备案号: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3034—2010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Guidelines for 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of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s ,送审稿, 2010-09-06发布 2011-05-01实施 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AQ/T ××××—200×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 1 3 术语和定 义 ..................................................................... ......... 1 4 管理要 素 ..................................................................... ........... 1 4.1 工艺安全信 息 ..................................................................... ..... 1 4.2 工艺危害分 析 ..................................................................... ..... 2 4.3 操作规 程 ..................................................................... ......... 3 4.4 培 训 ..................................................................... ............. 3 4.5 承包商管 理 ..................................................................... ....... 3 4.6 试生产前安全审 查 ...................................................................... 4 4.7 机械完整 性 ..................................................................... ....... 4 4.8 作业许 可 ..................................................................... ......... 5 4.9 变更管 理 ..................................................................... ......... 5 4.10 应急管 理 .....................................................................

化工企业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管理规定 1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保护国家财产, 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 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 下称企业) 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 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 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2

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做到”谁主管, 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 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做到恪尽职守, 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0条厂长( 经理) 1、厂长( 经理)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 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3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19920701实施doc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2—04—08发布1992—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 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3 术语 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uJ1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 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5 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89569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石油化工企业静电危害及防范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069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石油化工企业静电危害及防范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化工企业静电危害及防范措施 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石油化工企业存在有可燃气体(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场所,有些危险物质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当静电电位达到一定的程度,并具备放电条件,且产生的放电火花能量大于该危险物质的最小点燃能量时,即可引发爆炸和着火事故。笔者就石油化工企业静电引燃爆炸危险情况进行了论述,并提出消除静电危害的防范措施。静电的产生与危害 据有关资料统计,因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在石油化工生产与销售行业以及制药、橡胶和粉末加工业居多。不难看出,由于石化企业存在大量液态碳氢化合物,易于产生可(易)燃气体或蒸汽;其

点燃能量很低,一般都在0.3MJ以下;又多以输送、过滤、储运、冲击、搅拌、调和、喷射和涂层等为主要的生产工艺过程。由于此类液体(有的还常常夹带着固体或液体杂质)在管道中高速流动,会与管壁大面积摩擦或者与容器壁及其它介质摩擦,从而导致静电的产生。有资料表明,其在生产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可以达到几伏到几万伏,当静电电压在3000V以上时,若存在放电条件,则静电放电火花所具有的能量,足以点燃汽油、乙醚等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进而导致爆炸或燃烧。因此,讨论液体静电的危害,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的。 静电放电的常见方式主要有电晕放电、刷形放电和火花放电等3种形式,而对容器内烃类油品的放电主要为电晕放电和火花放电等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电晕放电往往发生在靠近油面的突出接地金属

浅谈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浅谈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懂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管理员。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每一个人;每月根据业绩,实行工奖挂钩,按级考核,按月结算;筑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把安管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实际,制订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制度》等。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要挂到岗位上,提醒岗位人员贯彻落实,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思考和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三、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制订年、月度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教育计划,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内培外训方法,做到培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系统化,提高员工的安技素质。如职工(包括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割、起重机械和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制冷、危化品等)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确实让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术,变不懂安全为懂安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人人管住自己,守好“责任田”,

浅谈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懂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管理员。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每一个人;每月根据业绩,实行工奖挂钩,按级考核,按月结算;筑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把安管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实际,制订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制度》等。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要挂到岗位上,提醒岗位人员贯彻落实,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思考和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三、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制订年、月度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教育计划,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内培外训方法,做到培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系统化,提高员工的安技素质。如职工(包括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割、起重机械和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制冷、危化品等)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确实让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术,变不懂安全为懂安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人人管住自己,守好“责任田”,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他人所伤害”。 四、经常检查,消除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工段)至少每日一次。检查的形式:公司可进行普检、抽检、专检;车间应进行自检、互检;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应经常进行巡逻检、监督检;班组应进行上班检、下班检和过程检。检查的方法:以法律规程为依据,针对检查对象,制作好检查表,逐项逐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检查的目的要明确,方法要灵活,并做好安全交接班。检查要有记录,业绩列入月度考核,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跟踪检查,限期完成。 五、尊重科学,按规操作。产品经小试、中试成熟后,制订一套科学、系统、规范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及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安装、维修质量,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

最新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汇总

34、化工企业静电安 全检查规程

精品资料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HG/T2300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4—08发布 1992—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防静电设施(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生产中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 1.3 塑料、电影胶片等生产企业,可参照GB6455的要求执行。 2 引用标准 GB645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CD90A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3 术语 3.1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GB6944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类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易爆物品。 3.2 易燃易爆岗位(场所)——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3.1条列出的物品,或符合GuJ16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 3.3 总泄漏电阻——系指生产装置系统(设有测量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它包括生产装置系统的电阻、设备与设备之间跨接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电阻等的综合电阻值。 3.4 接地电阻——系指生产装置(设备)的静电接地体与大地进行电气连接时的电阻。 3.5 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4 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 4.1 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4.2 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4.3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4 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5 消除静电危害的基本技术措施 5.1 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不允许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设备或金属零部件。亚导体或非导体应作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5.1.1 各生产装置系统(或装置单元)的总泄漏电阻都应在1×106Ω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5.1.2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其总泄漏电阻必须符合5.1.1条要求。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下称企业)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10条厂长(经理) 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第11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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