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拒交物业费

【案例】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交物业费?

2015-03-31

【案情回顾】

孙某系柳州市西江路27号某小区业主。2008年12月,该小区开发商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一份《物业前期管理委托合同》,委托某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委托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续签合同将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但孙某以期与物业公司之间无任何书面合同,不成立物业服务关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于2013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2010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所欠物业费、公共照明电费、垃圾清运费共计2647.85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是该小区业主,原告与小区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前期管理委托合同》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因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公共照明电费的实际支出及分摊方式,故判决被告孙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2302.85元、生活垃圾清运费231元。

【法官释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即使业主未与物业公司直接订立书面合同,依上述解释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业主也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费用。

物业服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 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 职责 3.1 董事长负责标的3 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 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 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 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 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 负责各职能部门/ 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 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 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 合同的签订 4.1 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 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 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 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 合同的审批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 具体权限如下: 4.3.1.1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 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 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 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浅谈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在目前物业管理小区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采取拖欠物业费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解决物业欠费纠纷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相互理解。作为业主一方,一是要理解和懂得享受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二是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正确理解和认识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所明文规定的业主必须履行按时、如期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力所能及地为业主提供便利和增值服务,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粗浅地分析和概括了一下物业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工程遗留问题,如房屋内外墙开裂或有裂纹,屋顶、天花或者外墙渗漏水,门窗变形,玻璃起雾等等拒交物业费; 2、因家中财物被盗,车辆如电动车、自行车、私家小轿车被盗或被损毁等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3、因为没入住,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 4、按时下物业服务企业的通俗说法“老赖”业主,无任何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 5、以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态不好、服务意识不到位拒交。 处理拒交的具体应对谈判技巧和催收办法: 一、因工程问题拒交的应对方法和措施:从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角度出发,物业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业主沟通、解释,一是虽然如今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隶属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从法律角度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畴。因此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一、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四至:东西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三、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

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

网传8种情况不用交物业费,别急,看律师如何解答

网传消息: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是真的吗?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律师观点:该说法错误,物业费用收取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进行收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律师观点:该说法错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管理协议或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也是生效的;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律师观点:该说法不严谨,根据《条例》44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4、物业服务质量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律师观点:第四、五点涉及到物业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但需要业主举证。 条例第43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律师观点:该说法正确,物业收费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费用需物业和业主平等协商确定,不得擅自提高。条例第40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

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律师观点:该说法不严谨,因房屋质量问题而拒交物业管理费,要分多种情况:何种质量问题、是否在保质期内等,需要细化才能做判断。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律师说法:该条有误,不管是哪种物业,其物业费的定价和物业本身的服务星级、服务内容相符,且不超过政府指导价格,一般来说就是合理的。

致不交物业费业主的一封信

致不交物业费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不缴物业费业主: 您好!自我公司接管以来,物业费的收缴一直是难度较大,物业费收缴难几乎是我公司司面临的最头疼问题,至于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振振有词,认为自己的决定没错。 一、开发遗留型 1.下雨天,地下车库、墙角渗水的现象; 2.房屋墙面、门窗有缝隙。 到物业那里反映了几次未能解决,就气不过,并以此拒交物业费。 物业回复:由于外墙渗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并非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根据国家规定外墙质保期为5年,我公司已多次积极联系督促开发商来维修,同时也与开发商积极协调维修方案,开发商也多次安排施工单位过来处理遗留问题。(备注:有时候根本是建筑设计上的缺陷,属于‘硬伤’,并不是想改就能改的,物业只能负责代表业主与开发单位联系,并不承担维修甚至改造责任,可碰到这样的问题,为何业主不理解?)只要是我们物业工作范围内的绝不会推迟,同时也希望业主多提宝贵建议,促使我们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二、矛盾纠纷型 这类情况多是因为一些安全防范问题引发的,如业主因私家车在小区内被划伤,电动车、自行车被偷,水、电费分摊不合理等部分业主将这些事件归罪于小区物管失职,于是以拒交物业费为手段,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物业回复:物业费构成中不包括治安费。作为物业服务机构,对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履行了其职责,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就应该按时缴纳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几个方面:1.管理服务人员工资、2.小区共用部位的水电费、3.电视监控维保费,4.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年检费,5.消防水泵维保费,6.小区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材料费,7.日常垃圾清运费;8.院内化粪池清理费9.卫生清洁物料费,10..绿化养护费,11,小区公用设备运行能耗费…… 三、攀比作祟型 有些业主有攀比心理,如果一个单元里有一户不缴物业费,整个单元都不缴。都有自己的理由,别人不缴物业费照样享受服务,我们要是缴纳,不就吃亏了吗?甚至业主看到小区里有人不缴物业费,就会直接跑到物业办公室说自己也不缴了,别人啥时候都缴了自己才缴。 物业回复:花那么多钱买了房子,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满意的环境,业主当然觉得很委屈,于是就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表达不满。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进入恶性循环:部分业主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广州市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 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2.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 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 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 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 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 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属性新解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属性新解 本文提要: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也内含新意。其内容和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时按质提供这些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是以合同中确认的价格向所有业主征收费用的。 物业服务合同是反映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民事合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合同。较之其他合同,在诸多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但在理论和实务中,学者和法官对此并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特殊性,虽然和其他类型合同具备很多相似的特征,但是又绝不同于《合同法》里已有的有名合同。众所周知,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特定的名称和设有相应规范,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只规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十五种有名合同。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而在此之前,在谈到物业管理人和业主及使用人为物业管理活动签订的合同时,多是用的“物业管理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有称之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此,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本文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类新型的无名合同,它的新型性主要体现在合同主体、合同主给付义务及合同的客体三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具特殊性 就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而言,作为主体一方的物业服务企业属于新兴的第三产业,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服务企业按资金、专业人员配备及受托管理物业规模的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是物业管理区的业主团体,业主团体是通过其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业主团体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这种组织在法律上也是一种创新。 (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具特殊性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也内含新意。其内容和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时按质提供这些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是以合同中确认的价格向所有业主征收费用的。 具体到物业服务合同所设定的主要给付义务,从物业管理者角度言,一般有以下两个方面: 1、物的管理,系指对建筑物、基地及附属设施之保存、改良、利用乃至处分等所为之物的管理,原则上以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为限。 2、人的管理及服务,人的管理系指对区分所有人群群居生活关系所为之社区管理,其对象不外以居住于建筑物上的人为限,凡出入区分建筑物的人的行为,均应纳入,内容一般为对建筑物不当毁损的管理、对建筑物不当使用的管理及对生活妨害秩序的管理。[i] 从物业管理关系的主要给付义务来看,物业管理团体提供的服务既有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狭义上的管理,又有对共有物业设施的维修、保养;既有有关机械设施的购买、更换,又有对居住环境的安全维护;其涉及到若干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内容,主要有雇佣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等。就此而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应该既不是现行法中所规定的任一类型的有名合同,也不是简单的一般所谓的无名合同,而是一种新型类型结合合同。 (三)物业服务合同标的和内容的特殊性 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物业服务的实质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所管理的对象主要是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范本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市__路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

物业服务合同(2017版)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 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和物业交接 (1) 2. 合同期限 (2) 3. 物业服务事项 (2) 4. 物业服务标准及考核 (5) 5. 甲方的权利义务 (5) 6. 乙方的权利义务 (6) 7.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8) 8. 合同变更或解除 (12) 9. 违约责任 (13) 10.索赔 (14) 11.不可抗力 (15) 12.适用法律 (15) 13.争议解决 (15) 14.合同生效 (16) 15.份数 (16) 16.特别约定 (16)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物业服务工作(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和物业交接 1.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 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2。 1.2 物业交接 1.2.1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并签署《物业交接验收单》,物业交接主要内容见附件3,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签署的《物业交接验收单》中列明的物业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物业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物业的验收依据。

如何破解物业费难收缴的几点建议(精)

如何破解物业费难收缴的几点建议 一、我县小区现状 上饶县到目前为止,共有88个小区,已有业主入住的小区81个,其中有物业的33个小区,营利性物业23家,自治小区10家。其中,80%的小区物业费难以收缴,今年到这个月,已撤出小区物业3家,正准备撤走的物业4家。 小区保洁不到位,车辆“停放困难”,“家里进小偷”,“小区楼顶漏水”等,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并以诸多类似问题未解决不交物业费。“物业行业利润微薄”,物业收费低、“入不敷出”,“前世作孽,今世做物业”,物业对业主拖欠物业费满腹苦水。我县物业正进入纠纷多发期。 二、物业费难以收缴的成因 (一)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把开发商不履行的责 任转嫁到物业企业,并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主要表现为: 1. 建设中存在的房屋质量、房屋缺陷问题 比如杏水冰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在3月份联名提出的房屋 露筋问题、墙壁空鼓问题、墙体是空心砖问题等,都是在入住几年后发现的,诉诸物业,物业告知开发商。开发商不愿再投入,业主诉求无门,最终拒交物业费。 2. 开发商无原则的承诺导致难以收取物业费 锦绣年华有十几户是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口头承诺终生不需缴纳物业费的。在开发商负责的前期物业期间,物业所需费用不足部分由开发商垫付而可以维持物业公司正常运行,未显露出物业问题。一旦营利性物业入主,问题就马上显露出来,

并产生连锁效应,导致其他业主跟样不交物业费用。像这样的承诺其他小区也或多或少的存在。 3: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没有管理意识,没有向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随意撤走产 开发商为打造小区优美形象,一般在前五年都会聘请物业管理小区,在聘请时没有叫主管部门参与把关,在前期中,物业运行费用不足部分都是由开发商无偿供给,业主不交物业费用与物业运行无太大关联,一旦小区房屋出售完后,开发商就会减少对物业的投入,物业开始走下坡路,五年期满后,甚至没有满五年,开发商就不再对物业投入资金,物业运行开始困难,有的前期物业在一夜之间就静悄悄的从小区撤走,留给政府一大堆纠纷与问题, (二)、业主方面 1. 消费心理不成熟 当整个小区住宅还未销售完时,都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物业,开发商为了售出房子,就自行聘请物业管理小区,业主交不交钱,物业不会催的太厉害。一旦小区房子出售完,改由营利性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就催缴物业费,业主由享受无偿服务变成了花钱买服务, 思想准备不足,商品意识和物业消费意识不到位,往往不愿意交。 2. 业主对物业管理知识、管理范畴和政策法规知识缺乏认识 在拒交物业费的人群中,大部分不满以致不交费的都是在家中失窃、车子被偷、物业不允许搭阳台、不允许楼顶加层(开发商说是买六送七的)、共用部分不维修、房子遗留问题等,对物业提供的内容、标准、责任等缺乏知识。对物业管理相关知识不了解。业主将所有责任归咎于物业,从而拒交物业费用。 3. 观望跟风导致不交物业费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3015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示范 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

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 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乙方所使用房屋地址:省市县/区街/路 2、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总建筑面积:m1 2 3 4 5。 3、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总面积:肘(同《房屋租赁合同》2.4 条的计租面积)。 4、乙方所使用房屋经营超市内的建筑面积:m2,其余服务面积包括: 5、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无辜(包括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发票使乙方未付相关费用)给乙方停止供水、电、暖、冷等能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采暖、制冷供应服务;公共区域内的卫生管理及保洁服务;公共区域内的垃圾(不包括超市自己产生的垃圾)活运;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公共区域 内的保安(不包括超市雇佣的)配送电服务;商户间的关系协调、代业主接受政府 部门的检查及关系协调等服务。 第三条物业服务期限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的,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业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事项、范围和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涉及本合同的物业服务主体变更或进行经营(服务)项目变更时,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同意由变更后的物业服务主体承接并履行合同。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原来都不成立 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的很关心的问题,当问及很多业主为何拒缴物业费时,得到的却是各种各样的答案——有的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因邻居将房屋出租而不交物业费,还有的业主会因物业叫出租车不及时而拒交物业费…… 业主可用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可一些物业公司也有“整治”不交物业费业主的“高招”——泡泡糖、牙签堵锁眼,划伤车身和给车胎放气,断水、断电、断气和停暖气,还有的业主遭遇过大堆垃圾堆门…… 以下共总结出25条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您看了一些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可能会发笑,甚至会认为有些理由是无稽之谈。很多“理由”都与物业无关,这样的“理由”能占到70%-80%。下面就分别看看: 这些与物业无关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今年年初,某小区8栋,有一位业主因这个理由不交物业费。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责任了。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有小区个别业主养大型犬和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此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报给有关部门。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在长春市很多小区内,停车位都是很有限的,占不到车位,应该是业主的运气问题,不应该归到物业公司身上。 7.配套设施不完善。去年冬天,某小区物业公司因部分业主不交费问题,与业委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其中,有一些业主是因小区无健身路径而拒交物业费。其实,这也属于开发商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与物业无关,但物业公司还是尽量去协调,希望能够解决。 8.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与物业无关,业主应找政府部门解决。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属于邻居关系问题,业主应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维权。物业公司发现后要制止,但无执法权。 11.前楼接层挡光。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找规划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并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空房的产权是业主,你不到小区住、不乘坐电梯,也应尽业主义务。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与物业无关。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与物业无关。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用版)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 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最高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条

最高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规则4条规则摘要 1.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与业主权利保障——原告业委会与被告物 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但被告仍然提供物业服务且原告未提出异议。现原告请求以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为依据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被告提出异议。法院在平衡业主利益的基础上,委托政府对小区业主真实意思进行意见征询,以征询结果等情况确定原告主张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依法成立,并作出判决,得到二审法院支持。 2.不可抗力事件中物业管理瑕疵导致的损失赔偿不宜过高 ——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负有一定的防范义务及 风险提醒义务,对于可能造成业主财产损害的安全隐患及风险,应当及时消除或提醒,否则,在业主因不可抗力而遭受财产损害,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应当结合物业管理瑕疵的程度及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物业赔偿标准不易过高。 3.物业服务合同效力及物业费减免请求的认定——业主委员会与 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的对象系小区全体业主,个别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所持异议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不足以作为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合理理由。 4.业主委员会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业主委员会的诉权来 自于全体业主赋予的代表权。因此,对于仅涉及小区部分业主权益

的纠纷,在小区自治规则亦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经业主大会决议明确授权,以在程序上确保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反映了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思。 裁判详情 1.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与业主权利保障——嘉定区真建六街坊业 主委员会诉上海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 原告业委会与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但被告仍然提供物业服务且原告未提出异议。现原告请求以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为依据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被告提出异议。法院在平衡业主利益的基础上,委托政府对小区业主真实意思进行意见征询,以征询结果等情况确定原告主张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依法成立,并作出判决,得到二审法院支持。 关键词物业合同解聘条件法定解除 裁判理由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自2008年12月28日起建立,并于2010年2月12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止。此后双方未再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原告于2011年4月20日明确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定继续聘请被告为物业服务企业,期限为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现本案所涉小区的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未届满,故原被告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尚未届满。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原告于2012年3月2日决定召开业主大会,

拒交物业费的司法解释

《高院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业主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时,必须针对业主的抗辩理由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查明的事实,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三)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四)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五)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六)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七)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可以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 此外,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应注意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高院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一、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问题分析论文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问题分析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市场逐步确立和完善,居民自己购买房屋已成为普遍现象。与之相适应,传统的行政福利型房屋和单位自行管理已逐渐为现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所取代。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模式已渐渐走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接受。在物业管理中,调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重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正确解决物业纠纷,保障业主利益的关键。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提供了当事人双方活动的范围和准则,是业主的权利保障书,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对每位业主都很重要。 1、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由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房屋的情况,都带有极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户与房屋管理者之间一般是所属关系,处于被管理和被领导的地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选择管理人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物业管理的权利,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要支付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从这一方面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享有相当的权利和义务。[1]两者之间成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2、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撰写人:小熊猫 迷南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

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 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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