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中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修改2)

城市改造中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修改2)
城市改造中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修改2)

城市改造中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百丞景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规模处于不断的高速扩张的进程之中。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居环境日益改善,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便捷、更舒适,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这一切都需要对我们生活的城市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划、改造。城市改造需要的道路拓宽、建设广场、新增绿地、搬迁市区工业企业等等问题都会涉及到原有居民、企业的拆迁安置问题。本文针对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过程中,对居民、企业所收到拆迁偿款事项,从会计及涉税方面进行分析。

目前,城市改造都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城市改造的搬迁安置,具体由政府土地收储中心受国土资源部门的委托将拆迁安置的土地先行收回进行重新规划,妥善处理好出让地块内的土地收购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再通过招标、拍卖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公司通过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模式下,城市的拆迁改造完全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

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补偿的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根据《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拆迁人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使原所有人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这是一种实物补偿形式。

(2)作价补偿。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一种货币补偿形式。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数量,以其中一定面积的房屋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其余面积按照作价补偿折合货币支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对那些被拆除房屋面积较多,又难以支付补偿房屋与被拆除房屋结构差价的被拆迁人较适用。

二、收取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

不论是何种补偿方式,有一点是相同的。拆迁项目是由政府主导的,不是被拆迁人主动搬迁,是根据政府的指令被动搬迁,是被拆迁人的非自愿行为。并且由政府下达统一的拆迁安置通知,这是以政府为主的拆迁安置的最重要特征。

政府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财政部 2005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文件适用的范围是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

百丞文稿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三、迁补偿款的涉税处理

可以得到政府拆迁补偿款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涉及到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在此分别加以阐述。

1、营业税

对于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87号)文件在内容与此比较近似,该文件规定对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因为该文件存在适用范围的限定,个人和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不能完全适用该文件。

另外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该文件只是对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给与使用者的补偿不征收营业税,但是政府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款是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款。因此该文件也不完全适用拆迁补偿款的涉税处理。

由于税务总局文件的不明确性,使各地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时无所适从。为解决此现状,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了一些拆迁补偿款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规定。重庆地方税务局关于《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过程中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渝地税发[2002]156号)规定,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的,被拆迁人因房屋结构和面积原因所取得的结算价款,暂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在拆迁原房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所取得的货币补偿(安置)价款,暂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广东省《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9]295号)规定,在城市改造建设中支付给被拆迁户得拆迁补偿收入,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暂不征收营业税。

山东省则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各地市税务机关操作依据两个原则,一是城市拆迁改造必须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第二是被拆迁方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必须是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在这两个前提下

百丞文稿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山东省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当中可能会出现千差万别的结果。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业务时多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尽可能的降低税收风险。

2、企业所得税

⑴内资企业所得税

根据目前的政策,对内资企业取得拆迁安置补偿款在所得税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被拆迁单位应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房屋、设备的拆迁、拆卸、运输、清理等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拆迁完毕冲销“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余额转入“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支出”。“资本公积”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经过确定城市改造的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但对于机器设备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的规定,同税法的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按照规定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应予资本化,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税前扣除。

另外,财企[2005]123号文中提到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是在“专项应付款”中支付,此处的安置职工的费用我们认为应该是被拆迁企业利用拆迁之际对企业的经营做出调整,由此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

励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或是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安置费用,事实上很多的被拆迁企业都使会采取此种办法“减员增效”。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在这一点上跟税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鲁国税函[2001]733号)规定,一次性扣除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由市级国税局确定,在2-3年的时间内扣除。因此,职工安置费的扣除年限若确定为2-3年的时间,则又会出现税前扣除的时间性差异。

⑵外资企业所得税

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方面,规范搬迁补偿费税务处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该文件的内容如下:

①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

百丞文稿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②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照财企[2005]123号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与国税函[2003]115号的规定存在差异之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

被拆迁人是个人的取得拆迁补偿款个人所得税处理,早在1998年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文件就明确,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

得税。

从文件适用范围上看财税[2005]45号文件应比国税函[1998]428号的范围更加广泛。被拆迁人按有关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发生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就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第8条又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下发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实施细则的第11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文件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根据财税[2006]21号的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百丞文稿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此我们将以某内资企业为例,对企业收取拆迁补偿费业务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分析。

SDS水泥厂是山东省内水泥支柱企业,随着城市的发展SDS水泥厂已是身处闹市,粉尘污染已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成为市区的污染大户,政府决定对其进行腾笼换业,将整个生产厂区迁出市区。为顺应政府规划,SDS水泥厂决定实施腾笼换业将全部生产部门迁出市区,既可以净化市区的环境,有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在实施腾笼换业的过程中,政府财政按每平方米2300元的价格拨付了3800万元的搬迁补偿款作为拆迁补偿款。该厂拆迁资产的原值26800万元累计折旧15400万元,拆迁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21万元,拆迁设备的运输、调试等费用共计发生145万元,员工安置费按员工实际工龄每年每人1200元发放共计260万元。

因为,SDS水泥厂的拆迁是在政府的规划范围内由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并且拆迁补偿款完全是由政府财政来解决,符合山东省掌握的免征营业税的原则,以及国家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在向SDS水泥厂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后,税务机关做出了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批复。

以下是SDS水泥厂此项拆迁业务的会计处理及涉税处理过程。

1、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380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3800万元

2、固定资产拆迁时:

①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230万元

累计折旧15400万元

贷:固定资产26800万

②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21万元

贷:银行存款21万元

③清理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125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1251万元

此时,如果政府所确定的拆迁补偿只有1000万元,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了251万元的拆迁损失,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的规定,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以及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在取得税务机关的批文后可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3、运输、调试设备发生的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145万元

贷:银行存款145万元

依《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备的运输费、调试费属于资产资本

百丞文稿化的内容,支出的运输费、调试费要通过资产折旧的形式转化为成本费用,税法也有着相同的规定,但以财企[2005]123号的处理原则,作为费用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处理,从而产生税会时间性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核算模式下产生了“递延税款”借方数额,在以后年度依会计与税法对计提折旧的不同认定产生的差异中逐步转销。

4、支付职工的安置费时:

借:专项应付款260万元

贷:银行存款260万元

国税函[2001]918号与财企[2005]123号对职工安置费的不同规定,若支付的职工安置费金额较大,经税务机关批准在2年或是3年内税前扣除,则会产生暂时性的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款”借方数额同样也要在2年或是3年内转销。

5、确定专项应付款余额,结转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余额3800-1251-145-260=2144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2144万元

贷:资本公积2144万元

政府拨付的拆迁补偿款最终形成的“资本公积”,按规定先依结余的金额乘以所得税税率确定“递延税款”贷方数额,年度终了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递延税款”的借方和“资本公积”的贷方数额。

倘若该企业是一外资企业,会因是否重置固定资产而产生两种不同的处理结果。

在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

的,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搬迁补偿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出现拆迁损失,则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的规定,就企业财产发生损失的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做出书面备案说明后在税前扣除。

搬迁后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情况下,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实务中除表现在运输、调试费及职工安置费方面的差异外,还表现为结余补偿费处理上的差异。国税函[2003]115号规定结余补偿款冲减重置固定资产的原值,当期不确认所得,形成“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再通过以后年度固定资产少提折旧的形式,转销税会差异形成的“递延税款”贷方余额,实现纳税义务。

城市建设带动了拆迁改造的步伐,在大规模的拆迁改造中,政府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使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被拆迁人照章纳税。这是个人利益、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的良性表现,有助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三版)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第一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D 3. B 4. D 5. D 解析: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 1. ABCD 2. BCD 3. ABD 4. ABCD 5. ABCD 6. BD 三、判断题 1. 错解析: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 对 3. 错解析: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 错解析: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A 3. A 4. C 5. B 6. C 二、多选题 1. ABCD 2. ABC 解析: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型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 3. AB 解析: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装修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转售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销项税。 4. CD 解析: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北京在明整理如下: (一)复垦补偿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后,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将复垦项目补偿拨入我镇帐户,由镇政府逐户支付给退地农户。同时退地农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李河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州区李河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全镇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补偿标准。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①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②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③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报。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的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5、选择危旧房屋拆除的复垦地块,户均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必须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6、复垦地块与周围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7、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8、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二)项目申报资料 1、土地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表。 2、复垦协议。李河镇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复垦协议。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依法确认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李河镇人民政府与集体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一)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

税务课程-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和案例分析

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及筹划思路 课程介绍: 年底将至,又到了企业发放奖金、福利和举办年会的高峰期。在举办年会时,提供给客户的礼品和发放给员工的礼品有何种不同的税务处理?员工旅游和员工培训的实务区分要点有哪些?全国不同分支机构的话费报销有没有免税标准? 这些问题有些是企业在发放奖金福利时需要考量的,有些则是制定明年公司奖金福利政策时需要了解的。 铂略财务培训在此次的在线课程中,将为广大企业深度分析常见的九个个人所得税典型案例,包括: -内部员工和外部客户的餐饮、礼品和抽奖 -旅游和培训如何区分 -话费补贴的税务处理及各地区标准 -各类奖金和年终奖的发放形式对税收优惠的影响 -私车公用的三种不同操作与风险点 -非正式员工如何进行税务判定 -工作服、饮料、婚丧补贴等福利的合规操作 -差旅补贴的税务处理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各类商业保险的不同税务处理 在确保企业合规操作的基础上,提供新的筹划思路。 流程: 企业常见个税案例分析及筹划思路 案例一:内部员工和外部客户的餐饮、礼品和抽奖 根据Y公司的制度安排,每年年底都会为举办年会,宴请所有员工以及重要客户参加。在每年年会中都会举行抽奖活动,所有员工和客户都可以获得价值不同金额的家电、现金红包等奖品,并且作为大奖,Y公司还将准备价值6000元的双人游机票。 同时,Y公司逢年过节还会为员工准备: 1) 向所有员工发放外购的食品和购物卡; 2) 已退休的原Y公司员工,每年过年过节也会获得Y公司发放的食品和购物卡。 请问:年会中的餐饮及抽奖礼物应如何缴税?员工和客户抽取奖品后的税务处理是否不同?企业发放的福利及购物卡应如何缴税?如果公司愿意承担抽取双人游机票的客户或员工的个税,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税务会计内容

税务会计的主要工作是: 一、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等各种发票领购、保管,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领购簿。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对异地纳税要开出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作登记备查。 三、对各种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发票认证。 四、规范本地、异地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 五、负责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种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用好税收政策,规避企业涉税风险,依法纳税;负责减免税、退税的申报。 六、填报公司涉税的各种统计报表。 七、负责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凭证填制及明细帐登记、核对。 八、负责记帐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关资料的装订存档。 九、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其他工作。 税务会计日常工作流程一、日常工作⑴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①每天检查进项税额明细账,对已入账的进项税额及时从记账凭证后抽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运输发票抵扣联,审核发票是否符合抵扣标准。②对审核无误的专用发票或运输发票进行认证,专用发票可在企业或税务机运输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窗口 2 进行认证处理。关办税大厅窗口 2 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须区分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和非固定资产专用发票,以此来分类认证。③月末对已全部认证相符的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和非固定资产专用发票与企业进项税额明细账上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窗口 2 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上让大厅税员写上全部认证发票的总金额)以及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注意事项:认证相符的非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可直接抵扣当月的销项税额,而认证相符的固定资产专用发票每月挂在账上,在每一季度末的次月进行集中退税处理。运输发票上的运输费和进口环节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费可抵扣,其他的比如装卸费、入库前的挑选费等其他项目不可抵扣。如果认证的专用发票认错了种类,每月申报时按正确的申报即可;不一致的情况须写说明书附于申报表后,在季末次月退税时再到主管税员处调整解决。认证发票的目的: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才可以做为抵扣企业的销项税额或者退税的依据,即对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控制。⑵抄税和报税①抄税:目的:检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完整情况,对企业的销项税额进行控制。每月报税前必须对本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税局进行抄税,以核实企业的销项税额情况。抄税所需资料:⒈企业发票领购簿⒉IC 卡⒊月末时从金穗卡里打印出的本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一份(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⒋上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最后一份存根联、本月(需报税月份)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全部存根联以及下月开具的第一份增值税发票存根联⒌如果企业在申报月份开具过销项负数发票,在抄税时还应携带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备检查。②报税:每月在报税期(一般为每月 10 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税局另行通知)内对所需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报税流程:(1)报税前期工作⒈在申报期内对需缴纳的各种税款进行准确计算,列出需缴纳各税种的正确税款⒉对需缴纳的税款填写用款及费用报销单或内部转款单,并经各级领导审核批准⒊批准过的报销单转交出纳转款⒋填写出应报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并打印出纸质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地税的综合纳税申报表还需加盖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注意事项:除工会经费直接转到税局账户外,其他税款要先转到公司税款账户上到报税之日 拿加盖过预留银行印鉴的缴款书再到银行把款转到相应的税局账户上。(2)报税过程中工

税务会计复习题(带答案)

税务会计复习题 一、计算及分录题 (一)、华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在国购进A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0元,税率17%,购进B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价款25000元,税款4250元。另支付A材料运费3000元,B材料运费1000元,均已取得运费普通发票。运费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该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和税款,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运费,材料均已验收入库。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 200000+3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0*0.17+3000*0.07 贷:应付票据200000+3000*0.93+200000*0.17+3000*0.07 借:原材料-8 25000+1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1000*0.07 贷:应付票据25000+1000*0.93+4250+1000*0.07 (二)长城公司购进A农副产品300000元作为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另支付运费6000元,取得运费发票,并认证。A农副产品已经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300000*0.87+6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0*0.13+6000*0.07 贷:银行存款300000*0.87+6000*0.93+300000*0.13+6000*0.07 (三)公司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500000元,税额85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5000元。款项已经收存银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00+5000+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销售费用5000 (注意:不太确定运费是否需要进行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 结转成本的略(因为无数据) (四)科创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以旧换新向消费者销售乙产品实收价款50000元,成本40000元,旧货折价8500元。款已存入银行,旧货以作为材料入库。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850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5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5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借:原材料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17 贷银行存款8500*1.17 这一笔做法跟课件不一致。需仔细斟酌看哪个更好: 根据课件的做法应该: 借:银行存款50000 原材料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555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215613653.html,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企业税务筹划的五种方法思路

企业税务筹划的五种方法思路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 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 的特定人员。 二、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 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完整版】

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复制---- 【范文引语】作者搜集的范文“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查看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实习报告频道。 【一】 税务会计是将会计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与企业纳税活动相结合

而形成的,而且是我们现在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们能更加地熟悉并掌握税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四大税种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我们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税务会计》实训。通过实训,结合之前上课所学的理论知识,使得我们能解决一些税务处理实务中的各种问题,并具备独自处理各项税务事宜的能力。 一开始,我们先是进行了实训题A的专题实训,里面分了四大模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中,我们首先是要确定其销售额以及税率,木材和原木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分别是17%、13%,刚开始我们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有外购板材用于非应税项目时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我们必须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最终算出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这两点是我在实训过程中所遇到的失误,但经过反复的思考后,最终还是改正了过来并加以注意。 第二模块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先把计税价格确认后,后面消费税额的确认就会简单很多。因为是委托对方加工成烟丝,之后在生产卷烟的,因此委托受托方加工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可以抵减的。 第三模块是营业税。在营业税中还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地方税费。营业税中广告公司代理媒体收取的费用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因此在计算营业税是就要减去。但防洪保安费的计税依据为其营业收入。在这一模块中还遇

搬迁补偿款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搬迁补偿款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来源:本网讯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9日 字体:【大】【中】【小】 搬迁补偿收入是税务处理较为复杂的业务之一。对于搬迁补偿款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目前主要由以下一些文件规范:《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2007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该文件是截至目前对内资企业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第一个全国统一的专门性规定,其出台包含了鼓励企业(尤其是老企业)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存量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和开拓发展空间的意图。本文将在介绍、分析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的基础上,讨论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以及内外资企业在此方面的所得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一、财税[2007]61号文的主要规定与应关注的问题 1、财税[2007]61号文界定了“搬迁补偿”的范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二是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但无论是何种情形,搬迁的原因都必须是“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也就是必须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以及与政府签订的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这也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重要内容。否则,搬迁企业所获得的收入不能依照本文件进行税务处理,而应当按照常规资产处置的税务处理方法执行,即: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安置职工费用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f215613653.html,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宅基地进行拆迁重建,但是涉及到到补偿事情时却有些麻烦,2017年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这些事关大家利益的问题小编将会作出详细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2016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

税务会计必备基础知识1

税务会计必备基础知识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1)提供服务的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提供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税务局;财务会计主要提供服务对象为公司运营管 理者、股东、公众公司市场信息使用者、工商、银行、证券监管机构等; (2)核算依据不同:税务会计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发布的法律法规、通知、办法等;财务会计依 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 (3)核算的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 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 (二)税种分类 1.按税种的功能和性质分类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 2.按征管机构 税务机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土 地增值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海关征收:关税、船舶吨税以及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按税率形式分类 第3页共4页 比例税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船舶吨税 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联用:消费税、资源税、印花税、关税 二、增值税基础知识简介

(一)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1993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修订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 1993 第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第50号令)200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65号)2011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 2016 3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 策的通知》(财税〔 2016 47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 2018 33号) (二)增值税定义

拆迁补偿款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拆迁补偿款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一、营业税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2008-3-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如何界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 2.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2009-09-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如何掌握以及纳税人进行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并代垫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二、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

税务会计试题及其答案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税务会计以()为准绳。 A、会计制度 B、会计准则 C、国家税收法律制度 D、财务会计 2、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分为五大税类,有23个税种。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义务人 B、纳税环节 C、征税对象 D、适用税率 3、最能反映征税的深度,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的税制要素是()。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收减免 D、纳税环节 4、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分配型增值税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消费税 6、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交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7、计提营业税的会计分录为() A、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B、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C、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8、下列进口货物中实行滑准税的是() A、录像机 B、小轿车 C、新闻纸 D、胶卷 9、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33% B、30% C、24% D、15% 10、对于法定减免的所得税,应() A、贷记所得税 B、贷记补贴收入 C、贷记盈余公积 D、不做账务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1、税收的基本特征是()。 A、强制性 B、无偿性 C、有偿性 D、固定性 2、下列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A、年应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商业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非企业性单位; D、年应税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个人;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提供依据的。那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跟一起来看看吧!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 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 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 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 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 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 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 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 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 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浏览:463 ?| ?更新:2015-05-07 06:14 ?| ?标签:零售 百度经验:https://www.360docs.net/doc/f215613653.html,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只简单介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 优惠政策 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 直接利用筹划法 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地点流动筹划法 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下面给大家分享财务税务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方式。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 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

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

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近年来,收到动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是我们在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但以往只有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文件而缺乏全国统一的处理规定,致使实务中做法不一致的问题相当普遍(例如有的地方作为资本公积,有的地方冲减新购建的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有些地方则作为一次性的收益)。财政部于2005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首次在财政部文件的层面上明确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时应进行何种会计处理的问题。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 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 (1)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注:也就是可搬迁设备因搬迁而发生的增量费用); 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3.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指贷方余额,即拨款结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指借方余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总体上与现行会计规范中收到与特定资产相 关的政府拨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是一致的,即收到时先计入专项应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在其中核销,项目完成后将剩余的不需上缴的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 在该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下文对此进行讨论。 一、关于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适用条件问题 1. 可适用本文件的动拆迁项目的范围

北京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

北京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 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 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 (1)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认定产权 面积。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 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人 均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装修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产权调换时 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 超出原产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缴交购房款。安置房市场 评估办法参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的普 通商品房均价补偿,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 价的按平均售价补偿;超过人均50平方米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 价予以补偿。 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 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 超过人均50平方米。 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框架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95元;砖 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10元;其它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

米340元。根据住宅结构、成新率确定补偿标准及补助金额。新批 宅基地的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50平方米以内。 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 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实行货币补偿的,应扣减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 6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 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住房面积。 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房),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同一村庄已被拆迁安置住宅面积应合并计算。 7具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实行 包干补偿。 8凡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被拆迁时,给予5000元/ 户的奖励。 9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被拆迁人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具有常住户 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 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面积小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的在给予人均50平方米补偿安置的基础上,其无合法批建手续的部分,按人 均50平方米,已建部分框架结构按每平方米400元、砖混结构每平 方米350元、石木结构每平方米300元(含装修)给予补助,未建部 分按每平方米240元给予奖励。 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100平方米的其无 合法批建手续的部分,按人均100平方米扣除合法批建面积的剩余 部分面积,已建部分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石木结构、未建部分同 上给予奖励。 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含100平 方米的)其无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不予补助,没有违建也不予奖励。

税收筹划的10大基本方法20200507

01、纳税人筹划法 纳税人筹划法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 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法人企业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 02、税基筹划法 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1)税基推迟实现 (2)税基均衡实现 (3)税基提前实现 2.分解税基 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基最小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