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办法

XX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办法

XX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2019】XX号《关于印发计算机及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公司计算机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设备技术管理科是我公司计算机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设备技术管理科负责对公司计算机软、硬件购置、处置和维护、维修等审核工作。

第三章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购置

第四条各科室因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软、硬件及维修时,应先经各分管领导同意后,向设备技术管理科提出申请,由设备技术管理科负责向集团公司计划企管部报批及办理相关事宜。

第四章计算机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计算机的软、硬件,未经许可,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参数设置。

第六条使用者要保持计算机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第八条本办法由设备技术管理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2018年印发的《XX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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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 用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东风电厂计算机信息系统正版软件购置、使用、存档管理办 法。 1.2 本制度适用我厂使用正版软件、合作开发软件、自行开发软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资厅[2009]47号 《贵州省版权局文件》黔版权[2009]2号 《东风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监督和指导。 3.2 信息通讯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统计、申请、安装、使用检查、存档管理。 3.3 计划经营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资金安排。 3.4 各部门第一负责任人应经常检查部门办公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 3.5 全厂办公用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用文字处理软件,严禁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如:AutoCAD、Phtoshop、ACDsee、WinRAR等。

3.6 办公计算机的管理人应保持管辖内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均为正版,拒绝他人在管辖内计算机上任意安装软件,自行安装软件必须经信息通讯部同意。 3.7 全体员工应坚持使用正版软件,保持高度的软件版权意识。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软件的购置管理 4.1.1 各部门所需系统软件、工具软件、通用软件的购置,由信息通讯部统一办理;软件由信息通讯部负责登记保管;常用软件发放至各部门兼职信息员使用并保管。 4.1.2 需要购置的专用软件,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由厂有关部门组织对软件的必要性和适用性进行考察、审定,同意后,由信息通讯部负责购置引进。软件及资料在信息通讯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将软件的备份盘及资料交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1.3 华电集团公司、乌江公司推广使用的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2 软件的开发管理 4.2.1 各部门计划开发的应用软件,由部门填写计划,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信息通讯部,由信息通讯部纳入全厂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4.2.2 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由信息通讯部鉴订技术开发合同,完工后由信息通讯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备案,软件源程序及资料正本由信息通讯部保管,资料副本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

办公软硬件管理办法.docx

常州凯尔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办公软/硬件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硬件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计算机硬件(包括:计算机主机、计算机显示器、主机内部配件)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由管理员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及更换;如个别部门需要对计算机进行硬件更换,应在管理员同意及指导下进行安装。 第二条计算机外部设备(包括:鼠标、键盘、音箱、耳机、拖机卡、U盘、移动硬盘、打印机、外接刻录机等)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其他电脑外设;如个别部门需要对计算机外设进行调整,应在管理员同意及指导下进行安装。 计算机硬件及外设因未经管理员同意,擅自拆卸、加装、更换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第三条其它办公硬件(包括:照相机、电话机等)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由专人管理,需要使用的员工,应至少提前1小时提出借用申请。 其中,照相机应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借用申请。 在收到借用申请后,管理员应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测试,如不能满足申请,应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领取硬件前应由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同意。领取硬件时应在管理员处登记,领取时领取人和管理员应对硬件进行测试,对于测试正常的硬件,管理员有责任当场进行必要的使用指导;硬件使用完毕后在管理员处登记归还,归还时归还人和管理员应对硬件进行测试。 在领取时对硬件进行测试,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由管理员承担责任。 在归还时对硬件进行测试,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由归还人承担责任。

领取硬件后由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归还硬件的(如领取者擅自离职等原因),由硬件领取者所属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五条硬件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应向管理员及时报修;管理员应在时限内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因报修不及时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硬件使用者承担。 由人为因素造成硬件故障的,应向管理员及时报修,硬件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第六条局域网由管理员统一进行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局域网包括计算机终端的IP地址进行更改。 第七条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由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用,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防水、防火、防震、防盗等保管措施,同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其有清洁的义务,应做到至少每6个月清洁清理一次,以保证计算机及外设配件的使用寿命,清洁工作应在各部门负责人监督下、管理员指导下实施。因保管和清洁原因造成的硬件损坏,由硬件使用者和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办公硬件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由专人管理,管理员对其有保管和清洁的义务,应做到至少每2个月清洁清理一次,以保证硬件可以正常运作。其中,打印机、照相机应至少1个月清洁清理一次,以保证硬件可以正常运作。因保管和清洁原因造成的硬件损坏,由管理员承担责任。 第九条耗材类硬件(包括:打印机硒鼓/墨盒等)由公司技术部统一配备,由专人管理,需要更换的部门或员工,需要将原件上交方可换取新硬件。 第十条计算机硬件损坏,更换计算机或计算机配件的,需要将损坏的原件上交方可换取新机器/新配件。

(完整版)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 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购置、开发、上线、使用、保管、报废、报失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GB/ 3 3.1 软件 3.2 3.3 3.4 3.5 指信息系统进入正常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给用户实际使用。 3.6 应用系统的下线 指系统从此退役或报废,不再提供任何应用服务。 4职责 4.1技术总监 4.1.1负责业务系统上线及下线运行的批准。 4.1.2负责购置软件的审定。 4.2 信息中心 4.2.1 信息中心为公司管理类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购置(研制)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工作;参与研究、落实软件设计及开发优化方案。 4.2.1.1建立、健全公司管理类信息系统应用的相应管理规章、制度等,并负责贯彻实施。

4.2.1.2负责公司级管理类应用软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 4.2.1.3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软件需求进行技术论证。 4.2.1.4负责管理类软件外委开发的项目管理。 4.2.1.5 负责系统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帐(见附录C)。 4.2.1.6协助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开展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4.3 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4.3.1负责本部门的工具软件和随机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保证软件稳妥、完整。 4.3.2负责提出部门的应用需求,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 4.3.3负责提出部门所需软件的购置申请((见附录B)。 4.4物资采购部职责 负责申购软件的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违约处理、供应协调及到货验收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软件购置 5.1.1 系统软件和公司级应用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编制购置申请,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2 部门级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填写《软件购置申请表》,经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技术总监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3 部门申购的软件应要求供应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及人员培训,软件升级承诺等完备售后服务。 5.1.4 物资采购部负责召集并会同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或由公司聘请专家组成小组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 外观检查,包装完整,外观无损坏; b) 核对合同清单,检查、清点所有光盘等软件载体、附件的数量,检查是否损坏丢失、受潮或与 合同清单不符之处; c) 清点所有资料软件介质,质保书、说明书及资料等; d) 功能测试及供货公司商对使用人员培训服务的记录等; e)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证明。只有通过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报帐手续。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属供方公司商的责任问题,由验收小组负责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 5.1.5 各部门购置的软件应填写《软件登记卡》一式两份,并按卡片要求逐栏认真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信息中心备案,信息中心应在收到的登记卡上盖“软件已登记”专用章。软件登记卡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软件保管员保管。 5.2 应用系统的开发 5.2.1 应用系统的开发方式分为自行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5.2.2 应用系统软件在开发前应正式立项。对于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科技项目立项,成立由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5.2.3 公司级应用系统项目的执行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应用系统的上线 5.3.1 系统上线的必备条件 5.3.1.1 系统建设开发单位按照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目标任务书或合同中的规定已完成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系统已相对运行稳定。 5.3.1.2系统建设开发部门对系统已进行严格的自测试,测试包括系统的功能实现、安全性、性能、可用性、兼容性、集成性等方面,并形成测试报告。测试结果必须证明系统具备上线的条件,并获得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息中心的认可。 5.3.1.3系统已完成各方面各个层次重点用户的培训工作,包括系统的最终用户和运行维护部门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购买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属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各部门按计划和需求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如需购买由综合办公室报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部门计算机领用见流程图。 3、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的采购由商务部负责。 4、计算机的使用申请、采购、验机、入库、付款必须按操作流程办理,操作流程如下:批准综合办公室申请商务部采购行政副总经理不批准技术开发部验机综合办公室入库财务部付款 5、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开发部人员配备台式机;市场部、工程部配备相应的便携机或台式机(市场部各大区可根据情况配一台笔记本计算机)。 6、各部门内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计算机调配,调配后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公司计算机的统一调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在需要整体调配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 8、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开发部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9、如发现计算机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其损坏程度和是否需要外修,由开发部维修人员确定;如需外修,在综合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按相应程序办理。 10、使用人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并妥善保管。对计算机在使用或携带中的任何损坏和丢失盗抢,使用人负有直接责任,并将负责全部或部分赔偿。1 1、因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盗抢情况的,使用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出据证明及使用人写明情况汇报;如不能破案返还的,使用人将按该计算机折旧价格赔偿,折旧价格由财务部依照有关规定出据;如返还后出现损坏的,按人为损坏处理。 12、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计算机损坏,视情节分人为损坏和使用中损坏。凡人为损坏的(如磕、碰、摔和非规范操作),使用人按维修费赔偿。凡使用中损坏的可分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保修期内损坏的公司以教育为主,不做赔偿处理;保修期外损坏的,按计算机购买年限进行赔偿。购买一年以内的(减去保修期、含一年),按维修费的50%赔偿;购买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两年),按维修费的40%赔偿;购买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三年),按维修费的30%赔偿;购买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五年),按维修费的20%赔偿;购买五年以上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年),按维修费的15%赔偿。

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5.1.3.6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2局域网管理 5.2.1集团计算机网是集团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为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其主要任务是 提供基于信息网络环境下的工作条件和手段。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高效适用"为管理原则。 5.2.2网络用户 新增网络用户或更改网络用户,必须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处理;离职或岗位调动一周内,由部门文员将相应的用户名提交给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重新分配或消户。 5.2.3IP地址及域名 每台计算机正式投入使用后,电脑部已经分配固定的IP地址和域名,对IP地址和域名,由电脑部统一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 5.2.4机房管理 计算机房是集团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机房重地,由电脑部全权负责,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入内。 5.2.5设备管理 网络中心和计算机室的网络设备由电脑部统一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电脑部负责设置。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5.2.6网络系统管理员职责 5.2. 6.1.对网络设备和各种服务器的操作要遵循“系统管理员操作规范”。 5.2. 6.2.不为无上网申请手续者提供上网方便。 5.2. 6.3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2. 6.4对网络用户负责技术培训。 5.2.7文明用网 5.2.7.1网络用户不许在网上制黄、贩黄、传黄。 5.2.7.2不许制造和扩散病毒。 5.2.7.3不盗用他人的IP地址。 5.2.7.4.不发表不礼貌的言论。 5.2.7.5不借用网络诽谤攻击他人。 5.2.7. 6.不发表未经部门审查并经公司获准公布的文章。 5.3互联网管理 5.3.1电脑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5.3.2互联网使用申请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1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2 - 第二节适用范围......................................................................... - 2 - 第三节作业办法......................................................................... - 2 - 第四节相关管理......................................................................... - 2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

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3.3.1采购与接受赠与的软件应有合法的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的可资证明版权来源的文件或签证。 3.3.2软件的采购应依据正常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登录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只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3.4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3.4.1公司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医院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2 条 相关定义: 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打印机、条码打印描仪、扫描器、ZIP机、MODEM、UPS电源等; 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 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 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 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 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 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 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 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 开。 第七条 医院办公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

(申请使用人员除外) 第八条 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打雷闪电时应暂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 第十条 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 电脑出现故障时请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及时交院办,信息中心接到院办通知后,在与对方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安排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二条 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 各科室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请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向院办提出申请,由院办派专人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四条 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第十六条 医院正版软件需妥善存放,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 重要的公用程序(应用软件)不允许任意复制,防止出现版权问题。 第四章 网络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机房内的温度,做好消防工作,整体布置要求:布线规范、硬件设施摆放整齐,防止线路交叉短路等接触不良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UPS、网关服务器、交换机、网桥等设备进行移动、关机、重新启动或进行其它操作。 第二十条 医院内部员工严禁攻击数据库服务器等其它服务器,或利用黑客软件对其它电脑进行攻击,一经发现,报院办处理,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完整版)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计算机管理,根据省厅、省局、市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技术保障。 第三条我局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计算机运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运行管理员应选派计算机应用技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对每台计算机应根据岗位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现有计算机设备资产管理; (二)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三)上级下发设备管理; (四)设备的安装、维修和升级; (五)耗材和配件的管理; (六)设备的回收、调拨、报废等。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资产主要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

(一)每台计算机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填写设备标签,并将设备标签贴于醒目位置。设备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如确因人员调整或工作需要变更用途,需送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每年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组织一次清查。 (二) 我局服务器由计算机管理人员集中管理,服务器的管理单位是办公室,以后如果系统扩展人员分工,则应责任到人。所属各单位服务器的管理单位是各使用单位,管理人由各单位的运行管理员担任。 (三) 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的管理单位我局为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或科室。设备管理人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专用设备使用人为设备管理人;共用设备(共享的打印机、多人共用的电脑)由单位领导指定一名使用人员担任。 (四)不间断电源(UPS)分用于微机的小型UPS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用于微机的UPS管理单位和管理人由UPS连接的台式电脑(微机)确定。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 的管理单位为服务器与系统所在的单位,我局为办公室,所属各单位为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五)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设备,其管理单位我局为设备所在科室,所属各单位为设备所在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第七条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一)作为系统运行平台的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线调制解调器(CABLE MODEM)、收发器、大型服务器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由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统一安排。本章所指的新购设备主要包括小型服务器、台式电脑(微

公司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2010-014)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硬件管理 第一条行政部是公司计算机设备的管理部门。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行政部对公司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配置、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以及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二条各部门如需申请IT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由申请人填写《IT事宜处理单》,经审批通过后,交IT管理员根据公司《各岗位计算机配置及分配办法》填写配置说明,行政部统一进行IT设备的划拨;如需采购,则由行政部依请购流程办理请购手续。人员离职后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返还给行政部,设备归还前需由IT管理员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确认,行政部须对设备使用的变动情况予以登记。若人员离职后未将其计算机设备交付给行政部,行政部有权将其收回。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并依情形追究责任。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故障须报IT管理员处理。设备使用中遇到非正常情况或困难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IT事宜处理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通知IT管理员排查和处理,经确认需外发维修时,由IT管理员办理。除IT管理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IT设备。 第五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报废由行政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提出申请,经IT管理员确认后报批。 第二章软件管理 第六条公司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系统及应用软件程序由IT管理员统一发布、更新和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统一由IT管理员进行安装;应用软件的使用由需求人员于公司局域网上自行下载、安装,IT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 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院内: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 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 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内、对外发布信息审查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求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 审查员必须取得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 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局领导任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第五条计算机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六条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 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开展必要的培训,以适应计算机安全防护和操作系统升级的需要。 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专人管理,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房。 (二)计算机房服务器除停电外一般情况下全天候开机;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联网、暂时停机等安全应急措施。如果是电力停电,首先联系医院后勤部门,问清停电的原因、何时来电。然后检查UPS电池容量,看能否持续供电到院内开始发电。 (三)计算机房服务器开机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7度,避免温度过高影响服务器性能。 (四)计算机房应保证全封闭,确保蚊虫、老鼠、蟑螂等不能进入机房,如在机房发现蚊虫、老鼠、蟑螂等,应及时杀灭,以防设备、线路被破坏。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的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公司电脑及网络资源仅为公司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1.公司电脑只供本公司人员使用。 2.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主机和显示器电源是否关好,下班将桌面重要资料储存至非系 统盘,严禁频繁开关或重启电脑,非特殊情况不要强行关机。 3.严禁上网浏览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 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不得下载网络未被公认的文件,防止病毒和木马的入侵。 4.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以免感染病毒。 5.任何时间,在公司禁止使用BT、电驴等占用网络带宽过多的P2P软件下载文件, 禁止使用在线听歌,在线视频的软件,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影视文件,以免影响整体网速。 6.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养成将文件分门别类地存放在相应文件夹中的习惯,避免出 现急需某个文件时遍寻不获的情况。不要把有用的文件存放在系统盘(一般为C 盘)、“我的文档”和“桌面”。 7.员工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分配的IP,严禁擅自修改,如有IP冲突,请与IT联 系 二、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 管理、维护责任与义务。 1.员工入职领用电脑需到IT处登记备案,IT根据其岗位性质发配合适的电脑

2.在职期间,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严禁私自拆卸和装接各种硬件设 施 3.当电脑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IT 4.员工离职,需请IT 检查,确认后方可正常离职,如有问题需追加其责任,并做 相应的赔偿 5.每周至少对电脑进行一次清理。对本机资料进行分类及整理、删除多余文件、案 例,保证硬盘容量和运行速度。 6.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堆积灰尘, 应该每日清理 三、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 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四、出于维护公司商业利益的需要,公司电脑中的文件未经允许禁止复制或者传送给 超出公司业务范围的人员。 五、违反电脑使用规定的个人,第一次警告并记录,第二次罚款200元,经多次屡教 不改的公司有权开除,该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处罚款100元/人/次,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对于监督有功者,经公司核实后,奖励100元/次,以奖金形式在当月工资中体 现。 七、 八、 九、(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十、 十一、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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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办法 2015--06--01发布2015--06--01实施 宁波华缘玻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等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计算机软硬件的使用符合有关知识产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确保办公设备的高效使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设备,包括服务器和位于使用区域的使用控制系统终端设备;服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包括服务器;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包括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内的计算机、打印机,开发服务器等;技术设备,包括交换机;其它办公设备,包括电话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等。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对计算机的软硬件实行统一管理,对软件及设备的领用进行登记,形成《软件及设备领用台账》;对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设备进行登记、维护和维修;负责对公司服务器、网络及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安全防护。 3.2知识产权部确保计算机正版软件的正常有效使用;对正版软件的安全使用做监督。 4管理办法 4.1软件管理 4.1.1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刻录成盘并统一贴好标签,记录软件编号,名称,使用部门,行成《软件台帐》。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4.1.2公司的ERP系统、专利数据库管理软件及其他正版软件一律不外借。 4.1.3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4.1.4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4.1.5公司正版软件,如ERP系统、专利数据库管理软件需妥善存放,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按价赔偿。 4.1.6重要的公用程序(应用软件)不允许随意复制,防止出现版权问题。 4.1.7各部门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需填写《软件及设备领用申请单》,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安装调试工作。 4.2硬件管理 4.2.1计算机硬件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 4.2.2办公室对公司计算机主要硬件设备进行编号并形成《硬件台账》,注明设备编码、名称、

计算机管理办法

计算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司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综合部统筹负责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厂、子公司的计算机、打印机、打卡机、网络接收机等设备的维修与购买以及全公司的网络维护。 二、日常维护要求 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硬件方面,对过保修期计算机保证至少每年开盖清理尘土,以减少散热不畅造成的故障; 软件方面,安装统一的网络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通过网络传播,设定自动升级、自动杀毒。 三、维修管理 (一)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单位须设专人负责计算机管理的各种工作,做好基本维护,各单位负责人是计算机第一管理责任人。 (二)各单位办公计算机及打印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提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综合部与使用单位共同对设备进行鉴定,查明机器损坏情况,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各单位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调换和更改机器

配置。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或更改,须由综合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四、更新管理 (一)各单位办公计算机及打印机如需更新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更新理由,报董事长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采购。 (二)新设备采购回来后,由综合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及供货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五、报废处理 计算机、打印机及其配件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处理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综合部、财务部共同进行鉴定、估价,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出售,出售所得用于公司办公费用。部分计算机等设备属于固定资产不允许出售的,统一入库存放。 六、考核 人为因素造成计算机及打印机损坏的,公司不负担相关配件的更换费用,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七、其它规定 (一)综合部要加强对全公司计算机与打印机使用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负责建立设备台账,要求注明其配置情况,维修情况。

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为加强公司电脑及网络的管理,确保电脑及网络正常运作,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本文所称的计算机或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使用、保管、数据保密及维护维修的管理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 (二)目的 2.1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 2.2为规范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机密文件的保密性; 2.3公司范围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为使之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2.4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5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计算机的设备管理 3.1计算机的购置 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和工作需要,提出计算机的购置申请,说明购置的原因,所需计算机的配置,要求的内存,使用的范围及预算,经电脑部网络管理岗审核后,呈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电脑部执行采购;网络管理员负责检验与验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质量,同时纳入公司固定资产; 3.2计算机的管理 3.2.1计算机实行定位、定机、定人管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转借、拆卸计算机相关设备;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1.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计算机配置、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全过程。 2.术语和定义 计算机设备 各类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服务器、网络交换机、数码摄像头、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相关设备等。 3.管理职责 3.1.信息中心是全公司计算机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3.2.项目部信息中心负责本项目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管理,项目部没有信息中心的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3.3.建立所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设备的台帐,及时记录设备的领用、维修、调动、变更情况。 3.4.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统一选型、购置、软硬件维护。 3.5.负责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6.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处理。 4.工作程序 4.1.计算机设备的配置 4.1.1.由部门填写计算机设备配备申请表(附件1),经公司经理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先在现有资源范围内进行调配,如现有设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无可调配的设备,由信息中心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可购买新设备并调配使用。 4.1.2.新购计算机设备以满足业务要求、性价比适中、适

度超前为原则,大宗计算机设备的购买必须进行招标采购。设备由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4.1.3.领用人领用计算机设备需在管理部门填写计算机设备领用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多人共用的设备需指定一人办理本手续,领用人对所领用的设备负责。 4.1.4.随机资料原则上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如由领用人保管需在设备登记表中注明。 4.2.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变更 4.2.1.管理人员所配置的设备,原则上机随人走,即设备随人员工作地点变动而变动,如发生岗位变动需另行安排时,由信息中心再作调用。 4.2.2.计算机设备的领用人发生变更时,领用人和新领用人须到管理部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4.2.3.公司员工调离基地、项目或调出、退休时,需持人资部出具的手续办理单到公司或项目的计算机管理部门办理设备的退还手续。 4.2.4.计算机设备在基地、项目分公司或部门之间进行调动时,使用人须到设备原在地的计算机管理部门办理设备调动手续,并由其通知目的地的计算机管理部门做好登记准备,设备到位后,使用人正式办理领用手续,严禁各单位自行调动计算机设备。设备跨项目调动时,相应设备的登记表同时移交新使用地点的管理部门管理。 4.2. 5.领用人应及时将不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退还管理部门,并在设备登记表上销账。 4.2.6.计算机设备的领用人发生变更而未到管理部门办理

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新奥集团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集团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高计算机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全面提升集团计算机的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网络、耗材的管理。 3 计算机设备管理 3.1计算机设备管理是指对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更新、扩充、选购、安装、调配、维护、维修、报废等进行系统管理。 3.2 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 3.2.1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计划需要,于每年12月10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计算机设备需求及应用计划报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系统性、规划性的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由信息中心拟定。 3.2.2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集团计算机设备配置及应用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3.2.3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配置、更新计算机设备,需按照计算机应用及设备配置年度采购计划的进度,由各单位提出配置申请,填写《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表》(见表1),于每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3.2.4配置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审核,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3 廊坊本埠计算机设备选购 3.3.1信息中心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申请和领导的审批意见,对申请配置的设备进行市场调研,从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现实性以及价格性能比、技术支持环境等方面进行选择,提出计算机设备的具体型号和配置意见。 3.3.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4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

3.3.3机型和供应商选定后,信息中心提出调研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廊坊本埠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 3.3.4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信息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办完入库手续后,由信息中心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 3.3.5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备安装,也可请信息中心协助安装,但不得打开机壳。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程序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3.3.6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报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3.7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办理报帐手续。 3.3.8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计算机设备,负责建帐、建卡,和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 3.4 外埠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选购 3.4.1外埠各成员企业根据信息中心的调研方案和领导的审批意见,按照审批后的计算机设备的厂家、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审批的价格,特殊情况须经信息中心同意后落实。 3.4.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3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供应商选定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采购。 3.4.3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并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3.4.4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上报集团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4.5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在本单位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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