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基本建设及维修工程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条例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基建工程、改造工程、维修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行业管理的规章;

(二)依据学校整体规划,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注重过程和痕迹管理;

(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工程管理的内容

工程管理包括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拦标价及清单制作、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审核审计、结算和后期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与校园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共同

对校内基建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控制及监督。基其主要职责是:( 1 )审查校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并对年度计划、建设规模等重要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 2 )对学校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提出建设性建议或者方案,并形成会议记要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 3 )监督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检查工程项目执行的管理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合同履行情况等工作。

( 4 )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并听取使用单位意见;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工程的立项、组织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办理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手续等工作。

(三)审计处负责校内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各项工程建设资金的调度和支付。

第六条立项程序

(一)使用部门需要在本年度向后勤管理处申报下一年度所有工程项目计划,申报应以节约为原则,阐明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单项工程造价在 5 千元以下(不含 5 千元)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安排施工;单项工程造价在 5 千元以上的项目后勤管理处需要向三家或者三家以上施工单位询价,工程造价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经校长办公会进行立项后方可施工。

所有工程造价在 5 千元(含 5 千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需报送工程决算书送审计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财务处根据审计意见书和工程合同进行工程款支付。

(三)校区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导致停水、停电等),由后勤管理处踏勘现场,确定抢修方案,并安排施工队进行抢修。

(四)凡未办理立项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学校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校内所有基建(维修)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相关等工作的服务商选择,均参照《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零星小额综合采购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八条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须请专家评审,并以公开方式接受师生员工评议,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最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设计方案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九条工程造价在 5 千至 20 万元(不含)的项目,由招标办公室和后勤管理处组织公开招标 3 家协议施工单位入库,通过校内竞争方式从协议施工单位中确定施工方;造价在 20 万(含 20 万)以上的项目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和程序参照《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合同拟定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力求全面、严密、具体,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着重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含工程合同价、工期、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等;2、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3、违约责任的约定; 4、工程保修及后期服务;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

第十一条合同审定

工程合同必须经审计处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定和盖章

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由分管校领导或者由分管校领导指定的委托

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印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履约和管理

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六章工程变更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者使

用单位等任何一方在招投标(或者确定施工单位)后根据工程特性

和需求提出,由于工程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质量标准和技术

规范调整以及其他实质性改变所引起的工程性质、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变化。后勤管理处对工程进行精确勘探、充分论证、科学设计,并做好详细的预算,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务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审

批,审批通过、资料完整齐全后方可组织实施。任何人均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工程变更,不允许任何人向施工单位发出口头变更指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备案。原则上,累计变更、签证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10%。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变更条件

(一)招标时的勘探资料及设计图纸施工无法满足实际技术要求,并经过设计单位、勘探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修改的。

(二)因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使用功能提出修改的,或者出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原因提出变更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序的;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工程加固补强的;

(四)招投标后因设计审查、新规范要求等原因需要变更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单,后勤管理处审核通过的。

第十六条工程变更的实施

(一)工程变更应遵循以下审批权限及程序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提出的变更申请应首先由校方的工程管理人员受理,再提交后勤管理处;使用部门的变更申请在经过该部门分管领导允许后直接提交后勤管理处。提出变更的单位必须书面说明变更的理由、必要性、可行性、变更的后果和作用、初步的施工方案与图纸、概算、预算。

2、后勤管理处接到变更申请后,应迅速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处、使用单位、相关专家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技术、造

价、施工方案与施工图纸的分析与论证。由后勤管理处结合论证预会审意见,牵头撰写论证报告(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工程造价、具体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审计处做好全程监控。

3、累计变更、签证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的变更,必须经过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送主管院领导签批;累计变更、签证在 5 万元以下的变更,则由主管院领导结合论证报告与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签批;累计变更、签证在 3 千元以下的变更,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结合论证报告与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签批。

4、经过审核通过的变更申请,由后勤管理处签发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据变更通知单的意见进行施工,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签证,结算时,变更部份的最终造价不能突破论证报告所确定的工程造价,纪检监察审计处做好跟踪审计。

(二)现场签证

变更实施后的工程量,由审计处代表、后勤管理处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和监理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勤管理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审计处。如属隐蔽工程,后勤管理处还需做好数码图片采集作为竣工依据,并报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

凡属下列情况不予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1、施工合同、标底价款、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招标预算中已包含的内容;

2、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调整的内容;

3、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翻修、加固、拆除工作;

5、组织施工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损失;

6、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损失。

工程变更签证必须遵循“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到随签”的原则,避免过期(紧急情况除外)补办或者化整为零的签证。签证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完整,所有签证必须在规定权限范围之内,超越

权限的签证为无效签证,签证办理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的责任界定

(一)未经相关程序批准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的,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校相关部门对其决算不予审查,资金不予拨付。

(二)因设计、地质勘察的错误造成的工程返工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设计、地质勘察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因施工单位对图纸和规范理解不全面或者理解错误、施工组织管理失误、测量放线及标高传递错误等原因造成工程返工而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工期损失和质量、安全责任。

(四)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如:冬雨季比常年平均时间长、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材料市场供应量不足、超过规定时间的停水停电等)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责任方。

(五)合同约定须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其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变更程序仍按本办法执行。

(六)所有工程变更中文字资料均须有当事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八条工程变更的费用支付

设计变更和项目签证所增加的投资,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

第十九条工程日志

(一)工程造价超过 20 万项目,应履行工程日志制度。

(二)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坚持施工日志制度,并监督乙方与监理方完备施工日志;

(三)施工日志的内容主要包括:天气、任务安排、组织落实、工程进度、人工材料、机械投入情况、技术与质量情况及处理情况、隐签、变更记录等;

(四)甲方负责人应定期抽检施工日志。竣工验收时施工日志作为质量评定和乙方签证的依据之一,并随项目其它资料一并存档保存。

第二十条隐蔽记录

(一)隐蔽工程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乙方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记录;

(二)新建项目隐蔽工程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三方签字认可方可被认可;

(三)维修项目隐蔽工程由后勤管理处(二人以上)、项目使用

方和施工方三方签字认可;

(四)所有隐蔽工程应及时组织验收、签证,隐蔽工程签证完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五)手续齐全的隐蔽工程签证可作为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否则,结算时不予计算工程量。

第二十一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应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落实修改措施;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造材料、建造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施工人员对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

(五)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全过程参预项目的现场管理,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即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在发现质量问题时,有权下达停工命令,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会诊,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同时责令施工方整改。

第二十二条材料管理

工程材料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规定的规格、技术指标经严格审查后方可使用。工程材料的选定必须经过工程管理等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工程用大宗材料,还必须按招标程序进行招标选定。甲乙双方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指定材料厂商或者材料经销商。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二十三条监理范围

单项工程投资超过200 万元人民币的或者建造面积超过3000 平方米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监理人员。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造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选择

参照《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零星小额综合采购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监理职责

进入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等合同对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工程投资等实施控制。涉及变更工程造价、下达停工令等重大问题需先报规划建设处允许。

第二十六条竣工报告

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后,由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和备

案制度,整理各类技术资料,向规划建设处提交竣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按照像关规定,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校内外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的代表进行工程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二十八条验收内容

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验收规范等资料均为验收内容。

第二十九条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由验收单位出具,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概况,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预决算和工程量等; 2、工程质量的评定; 3、存在的问题、责任及处理意见; 4、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三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处向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一条资料归档

所有工程的竣工资料应一式三份,一份交市、区一级档案馆(领取“回执单”);一份(附“回执单”),由后勤管理处核对无误后交学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由后勤管理处自留备查。

第三十二条审计范围

所有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属于审计范围。

第三十三条审计内容

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增减变更签证、隐蔽签证、材料价格、预付

款项、合同约定等。

第三十四条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由校审计处组织实施。审计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完整的决算资料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审计处负责将资料送回后勤管理处。

第三十五条结算

所有工程经审计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持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及分管后勤和财务的校领导签字的正规发票、审计报告、工程合同、结算资料、施工单位的请款报告等,到校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规定扣留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方可结清工程款项。

第三十六条凡经校长办公会立项并公开招标确定的事项,任何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修正、补充的,应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七条在商务洽谈、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原因或者各类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导致中标价款、合同价款有变更时,调增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中标价款、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八条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在从事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法行为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后勤管理处。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科学、规范、有效地管理学校工程项目,保障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装修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等。 第三条学校的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监控、合规验收、持续运维”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与组织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应按照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资金规模,设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前期咨询、设计和监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第八条项目管理团队应遵循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第九条学校应与相关各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协调解决。 第三章项目计划与控制 第十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及后期运维等阶段,并确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进行项目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制定调整措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设计与审查 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专业的设计机构进行工程设计,确保工程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26349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26349.html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一、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设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编写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可研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招投标实施方案,并报市县发改部门审批。 二、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图 技术、消防和防雷专项审查,办理好工程报建手续。 三、工程招投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在指定的网站、报刊上同时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审查报名企业资格,在县监察局、建设局的监督下,确定参与竞标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的发标、开标、公示、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监理公司确定及质量监 督申报工作。 四、工程施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建设领域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五、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封闭运行,由县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企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建设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自验―初验―专项验收(消防、防雷和室内空气检测)―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的程序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七、工程决算与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邀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工程决算与审计。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封存、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并由施工企业 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工程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好建设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提高投资效益,健全廉政监督制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xx〕29号)文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学校校长作为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项目的领导。项目学校要指定责任心强的教师为项目组成员,负责学校工程的全程管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 负责的管理机制。项目学校应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准备、项目建设施工过程、 竣工验收、档案收集等工作。 (一)学校申报新建项目,要本着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条件,方便师生的原则,不搞重复建设,不搞举债建设。学校新建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按时、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对承担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工程建设有关事务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国家、省及学校的规划、计划和发展需要,并经过审批手续。 第五条项目部门应准备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预算、计划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六条项目部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交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给学校批准部门。 第七条学校批准部门应及时审核项目建议书,并按照批准权限作出决策。

第八条批准部门应向项目部门出具项目批准文件,明确项目的建设条件、要求及投资进度计划等。 第三章项目组织及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门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组织建立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并选派专职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对项目施工队伍进行组织和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及时报告项目变更、审查问题及困难等情况。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实时监控和管理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情况。 第四章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部门应根据项目的需求编制设计任务书,并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学校及行业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设计任务书的设计文件。

学院维修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维修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公用房产和公用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外装饰、加固以及室内外水电、管道、道路公共设施等进行维修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具体包括以下范围: (-)学校教学科研用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等公用房屋及教职工公租房和校区内家属住房公共部位、出租房屋的维修项目。 (二)校内各二级单位室内外装修、装饰和维修项目。 (三)校内水电、管道、道路、围墙及相关公共设施等维修项目。 (四)校内所有建筑外立面等维修项目。 第三条维修项目分类 I类:零星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01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π类:日常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0.1万元 (含)~1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 In类:小型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1万元(含)〜5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

IV类:大中型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V类:特殊维修项目。 1因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突发损坏直接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亟需抢修的工程项目。 2.因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亟需抢险救灾的工程项目。 3.学校临时决定需要维修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办法落实情况督查,协调处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以下简称处(集团))具体负责维修项目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维修项目的立项事宜,配合处(集团)开展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请、审核、立项与施工单位选择 第五条I类项目 师生登录后勤报修系统申报零星维修,处(集团)根据情况派工维修。维修人员完工后须网上填写完工单,由报修人对完工情况进行评价,楼宇物管员(餐厅主任)或维修中心管理员确认维修主材使用情况。处(集团)定期组织开展零星维修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结算维修费用。本类项目由处(集团)采取分区域按年包人工和辅材的形式,通过公开竞价等办法选择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包干范围以外的I类项目直接委托各区域零星维修中标施工单位实施。 第六条II类项目 各二级单位填写《**学院维修项目立项表》(以下简称《立项表》,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 引言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内部建设项目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间计划顺利进行,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最大化。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流程,并提供相关的制度和规范。 2. 项目定义与目标 (1)项目定义:学校建设项目是指学校为了满足教育和校园环境需要,进行的新建、改造或维护的工程项目。 (2)项目目标:学校建设项目的目标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改善校园环境和服务能力,增加学校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3.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如下: (1)项目发起人和决策者:学校领导 (2)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的决策和审批。 (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策划、实施、控制和总结,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4)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领导、各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的执行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4. 项目管理流程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流程: (1)项目提出与立项:项目发起人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提案,经过审查和决策后进行立项。 (2)项目策划: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详细规划,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目标和资源计划等。 (3)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团队组织实施项目,监督施工过程并解决问题。

(4)项目控制:项目经理进行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控制和监督, 及时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项目评估与总结: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和总结,包括项目目标达成 情况、成果评价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相关制度和规范 (1)项目立项制度:规定项目提出与立项的流程、相关资料和审批要求。 (2)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管理各方的职责和权利,确保项目管理的 有效执行。 (3)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规范:规定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的要求和流程。 (4)项目变更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变更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 可行性。 (5)项目验收标准和评估规范:制定项目验收的标准和评估方法,确保项目 质量和效益。 6.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挑战与对策 在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 (1)项目需求变化:随着教育和校园环境的变化,项目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2)资源管理: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可能存在限制,需要合理 分配和利用。 (3)项目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需要进行风险评 估和规避措施的制定。 为应对这些挑战,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需要加强需求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好 风险管理工作。 7. 结束语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相关制度,能够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目标。学校应加强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的建设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健全组织和明晰职责,落实责任。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XXX,其主要职责 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同时,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为此,学校应该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学校基建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此外,他们还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他们还需要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项目的勘探、设计和施工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全过程,以及负责其他配套工程和日常工作。

为了确保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廉政建设,学校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学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研究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满足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要求。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所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基本建设及维修工程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条例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基建工程、改造工程、维修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行业管理的规章; (二)依据学校整体规划,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注重过程和痕迹管理; (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工程管理的内容 工程管理包括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拦标价及清单制作、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审核审计、结算和后期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与校园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共同

对校内基建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控制及监督。基其主要职责是:( 1 )审查校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并对年度计划、建设规模等重要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 2 )对学校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提出建设性建议或者方案,并形成会议记要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 3 )监督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检查工程项目执行的管理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合同履行情况等工作。 ( 4 )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并听取使用单位意见;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工程的立项、组织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办理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手续等工作。 (三)审计处负责校内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各项工程建设资金的调度和支付。 第六条立项程序 (一)使用部门需要在本年度向后勤管理处申报下一年度所有工程项目计划,申报应以节约为原则,阐明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单项工程造价在 5 千元以下(不含 5 千元)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安排施工;单项工程造价在 5 千元以上的项目后勤管理处需要向三家或者三家以上施工单位询价,工程造价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经校长办公会进行立项后方可施工。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 一、项目概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在不断壮大,然而校园设施的老化和不足也逐渐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为了提升学校的硬件设施,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校决定进行一系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新建实验室、教学楼和宿舍等。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1. 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工程建设公司代表组成。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是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具体执行、监督和检查,协调项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提供项目管理的技术支持。 3. 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管理团队是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和各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团队将参与项目的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流程 1. 项目立项阶段 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管理委员会将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投资总额、时间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最终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管理办公室将负责收集项目立项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协助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设方案。 2. 项目实施阶段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委员会将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投资和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协调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项目验收阶段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也日益增多。为了确保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高效、高质地进行,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管理。本方案旨在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细化,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目标 1、确保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监管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提高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通过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优化资源利用,节约成本。 3、保障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通过科学的进度管理和跟踪,保障项目的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4、确保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师生的安全。 5、实现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长远发展。 三、项目管理组织 1、项目管理机构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由校领导任命,包括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团队成员由各个相关部门和专业组成。 2、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项目的需要组建项目团队。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和协调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 3、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工程管理规定

学校工程管理规定 随着学校建设的不断推进,校园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也逐渐增加。为了保证校 园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美观,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规定。本文将从建筑项目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工程质量监控等方面探讨学校工程管理规定。 一、建筑项目管理 建筑项目是学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筑项目管理至关重要。首先,学 校应根据具体需求确定建筑项目,包括所需建筑类型、用途、规模以及预算等。其次,学校应委托资质相关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并在周围社区居民的大会上予以公示和听取意见。随后,学校将招标进行施工,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实施能力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学校需要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二、设备维护保养 学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是校园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环。学校应建立设备台账, 记录设备的购置、检修和更新。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例如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清洁设备以及更换维修部件等。对于大型设备,学校应建立设备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设备运行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工程质量监控 工程质量监控是学校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学校应选派专人进行工程质 量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同时,学校还应设立质量检测中心,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四、安全施工措施

在校园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是重中之重。学校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地封闭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确保工地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同时,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环境保护措施 学校工程管理规定中应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学校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例如,合理施工工序、控制噪音和扬尘的排放,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工程变更管理 学校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情况。学校应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任何工程变更都应经过审核、评估和批准,并及时更新相关文件和记录。 七、工程验收与移交 工程建设结束后,学校需要进行工程验收与移交工作。学校应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随后,学校需与相关部门协商工程移交事宜,包括工程项目移交手续、文件归档以及质保期的监督等。 八、工程质保期管理 工程质保期是工程竣工后一段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期限。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质保期管理机构或专岗,负责对施工单位履行质保义务进行监督。同时,学校还应确保相应的质保金交纳,并与施工单位明确质保期的具体要求和处理方式。 九、工程档案管理

学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前言 为了防范和减少在学校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建筑工人和工程项目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要求 1.任何施工单位在进入学校前,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施工计 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学校审查合适后,施工单位才有权进入工地施工。 2.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和工作经验,必须遵 守学校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要求和规范。 3.施工单位要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 训和审核,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施工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险保障制度,确 保施工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工人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1.施工期间,在学校内严禁使用不安全的夹具和机械设备。 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实名认证和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方可进入。 3.搭设脚手架必须坚固、牢固,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 4.施工现场的电线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禁止 擅自进行工作电线的任何拆动、修补。 5.施工现场涉及到的隐蔽工程必须进行存档管理,以便后期 出现问题时迅速修复或查找。 三、安全管理及监督 1.学校应该在每个施工项目上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 责对工地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和评价。

2.学校每年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回顾,及时完善和更新 相关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学校发现施工单位违反相关工程建设规定或者学校的安全 管理制度,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为维护学校安全。 四、对安全事故的处置 1.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救 援工作,尽快控制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2.对于因施工安全事故造成受害者的医疗治疗和赔偿问题, 学校应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妥善协商。对涉及到的人员,学校应跟进后续治疗与赔偿事宜,确保其得到应有的赔偿。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将根据施工工程的需要进行不断完善和更新。 2.除本规章制度外,施工单位和学校还需要制定其他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将受到相 应的责任和处罚。 学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做好学校工 程建设的基础,而且是维护建设环境、保障学校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工程建设和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和管理,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万无一失,并及时修复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促进工程项目的科学安排、合理设计、有效实施 与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涉及建筑、园林、供暖、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通信、照明、智能化、安全及环保等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安装等工程 及工程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项目管理实施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工程 项目按照合法、合理、科学、规范的要求实施。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节能、环保及资源节约,保 障建筑使用寿命,提高建筑品质。 第五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公正、勤勉、廉洁的原则,强化 监督机制,防范风险,保障质量,确保工期,保证安全。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单位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由有关学校管理和行 政部门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七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效益情况、拨款预算 和工期计划等内容。 第八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议书提出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作 为审批的依据。 第九条学校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由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 规模、地点、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单位等内容。 第十条学校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经批准后,立即组织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批准文件和相 关设计条件,预算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立项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预算。 第三章项目设计 第十一条学校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 保证设计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艺术性、环保等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并经 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应运而生。本文将从立项、招标、验收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立项程序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第一步是立项程序。为了确保项目符合学校的规划和发展需求,学校需要制定详尽的立项程序。首先,项目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的价值评估、成本估算等。其次,根据学校的投资计划和预算,确定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最后,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批准,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二、招标环节 招标环节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重要环节。学校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的详细要求、技术标准、工期安排等。学校需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需要设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学校还需加强项目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核心环节。学校应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学校还需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验收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五、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应通过详细的成本估算和预算编制,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支出进行控制。学校还可以采取合同管理、价格比较和资金监管等措施,减少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不可忽视的方面。学校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学校还需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七、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在项目实施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学校还需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防止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八、工程变更 在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变更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和执行工程变更。同时,学校还需对工程变更进行合理控制,避免频繁变更和无谓增加项目成本。 九、工程竣工验收

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加强对基建项目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开展的各类基建项目,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楼、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相关改造或扩建项目。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学校进行基建项目的立项,项目规模大于1000万元或者对学校日常教学、科研、 生活等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需要立项。 第四条基建项目立项需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当提供详细的项目规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投资收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项目立项过程中需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考虑。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学校基建项目采取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模式,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 第八条学校应组建专业的基建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监理人员等,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基建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监理方案等,并按照计划和方案执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对基建项目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项目实施应当有专门的施工合同,并采取适当的施工监理措施,确保施工的合法合规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执行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达标,杜绝违规施工和质量事故。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我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规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项目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人才协同培养为导向,突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注重项目建设成效,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育创新,以提高我院高职教育的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包括:精品开放课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改项目、重点专业、重点实训基地、优秀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质量工程的总体规划、协调管理,以及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牵头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络沟通工作,对外或向上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 .协助职能部门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和管理等工作; 3 .汇总、编制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报告,协助系(部、院)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第五条质量工程项目按项目性质归口职能部门管理。其中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实训基地等项目由实训与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学改革、精品开放课程、重点专业、优秀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等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其他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归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系(部、院)的建设计划及建设方案; 2 .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 3 .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评价和验收;

学校基建科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科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建科负责组织实施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改建、扩建、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施工单位竣工完成。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项目或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基建科审批。 (二)监理单位核查工程竣工情况,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工程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由施工单位提交

基建科审批。 (三)基建科审查工程施工情况,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及资产管理、水电和使用部门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现场签字。若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日期以最终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本办法由基建科负责解释,适用于基建科组织实施的院内基建工程。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 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以下为具体规定: 1. 项目管理责任部门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由以下部门负责: •建设与规划部门(简称规划部):负责项目的初期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等工作; •工程管理部门(简称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工期控制、质量监督等工作; •资产管理部门(简称资产部):负责项目的验收以及后期资产管理等工作。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和沟通机制,确保项目 管理的协调与高效。 2. 项目立项流程 针对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需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1.预备阶段: –规划部收集项目需求、梳理项目目标; –工程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风险等方面; –资产部核实项目资金来源和可行性。 2.立项阶段: –规划部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项目提案给学校领导层审批; –学校领导层进行项目评审,决定是否立项;

–项目立项后,规划部负责编制详细规划方案,由工程部进行审查和确认。 3.立项审批: –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规划方案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学校可启动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招标准备: –规划部和工程部协作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招标文件应公示一定时间,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了解项目。 2.招标发布与评标: –规划部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工程部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分。 3.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 –工程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部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合同条款执行和工程质量达标; –资产部负责验收完成的项目,并进行资产的管理和台账记录。

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修缮改造工程管理,提高修缮改造工程质量与效率,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修缮改造工程,是指**市区范围内的学校(不含至诚学院)所属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修缮改造工程,以及各类土、木、水、电、道路、管线等一般修缮改造工程项目(不含大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修缮改造项目)。 第三条修缮改造工程按项目性质分为零星修缮改造工程与专项修缮改造工程两类。零星修缮改造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下的修缮改造项目,专项修缮改造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修缮改造项目。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和招标采购中心分别负责建立预算<10万元的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库(以下简称零星修缮施工单位库)和10万元≤控制价V4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库(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库),施工单位服务期分别为五年、三年。 第二章修缮改造工程实施程序 第五条项目论证

凡修缮改造工程均需采用适当方式进行论证,论证时须符合校园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各类用房房屋结构;不得加盖、搭盖、改动承重结构;不得影响建筑外立面;不得影响消防安全;不得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公用区域;不得封闭公用场所(如楼梯、走廊、门厅、消防通道、天台等)或改变用途。若确因教学科研需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第六条项目立项 (-)估算<2万元的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后立项。 (二)2万元≤估算V1O万元的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审批立项。 (三)10万元≤估算<50万元的专项修缮改造工程,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讨论,报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四)50万元≤估算V1OO万元的专项修缮改造工程,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讨论、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后,报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批准立项。 (五)IOO万元≤估算V300万元的专项修缮改造项目,未列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的,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讨论、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报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立项。 (六)估算≥300万元的专项修缮改造项目,未列入年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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