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5]514号

【发布日期】2005-03-28

【生效日期】2005-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

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要求,为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实施工作,促进电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网电价

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按照上述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快电价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做好电价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促进电网发展,提高电网经营企业效率,维护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配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和销售服

务的价格总称。

第三条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第四条电网输电业务、配电业务应逐步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

第五条输配电价按“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以有利于引导电网投资、完善电网结构,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需要。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注册的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输配电价体系

第七条输配电价分为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专项服务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

第八条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指电网经营企业为接入共用网络的电力用户提供输配电

和销售服务的价格,简称共用网络输配电价。输配分开后,应单独制定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

第九条专项服务价格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设施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的价格,分为

接入价、专用工程输电价和联网价三类。接入价指电网经营企业为发电厂提供接入系统服务

的价格。

专用工程输电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工程提供电能输送服务的价格。

联网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联网工程为电网之间提供联网服务的价格。

第十条辅助服务价格是指电力企业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价格,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输配电价确定

第十一条电价改革初期,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扣除平均购电价和输配电损耗后确定,逐步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

第十二条输、配电价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过程中,现行输、配电成本与输、配电

价格差距较大的电网,逐步调整输、配电价。

第十三条在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业务总

体收入进行监管,并以核定的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各类输、配电价。

第十四条共用网络服务和专项服务的准许收入应分别核定,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

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十五条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构成。其中,折旧费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

准的有效资产中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定价折旧率为基础

核定,运行维护费用原则上以电网经营企业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核定。

第十六条准许收益等于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有效资产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

用权价值、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价值)三部分,不含应当从电网经营企业分离出去的辅业、多

经及三产资产。在建工程投资应按上年实际有效投资计入有效资产。

有效投资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符合项目核准、招投标法等规定的投资。

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权益资本成本×(1-资产负债率)

+债务资本成本×资产负债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核定,初期,按同期长期国债利率加一定百分

点核定;债务资本成本按国家规定的长期贷款利率确定。条件成熟时,电网经营企业加权平

均资金成本按资本市场正常筹资成本核定。

第十七条税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共用网络输配电价

第十八条共用网络输、配电价以承担输、配电功能相对应的电网资产为基础定期核定。

区域电网内共用网络按邮票法统一制定输电价,省级配电价以省为价区分电压等级制定。输、配电损耗按电压等级核定,列入销售电价。

第十九条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按电压等级统一制定,下一电压等级应合理分摊上一电

压等级的成本费用。同一区域相同电压等级实行同价。

第五章专项服务价格

第二十条竞价上网后,为有利于发电企业公平竞争,接入系统工程由电网经营企业投资

建设的,实行接入价;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不实行接入价。

第二十一条接入价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接入系统工程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实行

单一制容量电价,由接入系统的电厂支付。

第二十二条专用工程输电价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实行两部

制输电价,由该工程的使用方支付。

当两个及以上用户共用专用工程输电的,按各方使用输电容量的比例分摊准许收入。

第二十三条联网价以核定的准许收入为基础,分两种情况制定。

(一)没有长期电量交易的联网工程,联网价实行单一制容量电价,由联网双方支付。

(二)具有长期电量交易的联网工程,联网价实行两部制电价。联网容量电价是为联网备用服务制定的价格,由联网双方支付;联网电量电价是为长期电量输送服务制定的价格,由受电电网支付。

第二十四条联网双方支付的联网费用通过共用网络输配电价回收。

第六章输配电价管理

第二十五条共用网络输配电价、联网价和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接入跨省电网的接入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接入省内电网的接入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独立配电企业的配电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对输配电价的重大决策,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应充分听取电力监管部门、电力行业协会及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电力监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输配电价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各地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理顺电 价形成机制,现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基本原则 试点先行,积极稳妥。输配电资产庞大,关系复杂,历史遗留的问题很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条件相对较好、矛盾相对较小、地方政府支持的地区先行开展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统一原则,因地制宜。输配电价改革要遵循中发〔2015〕9号文件要求,在国家统一指导下进行,按照“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实际情况,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电价改革,要制度先行。需要制订和完善输配电成本监审、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度和办法要明确、具体、可操作。 突出重点,着眼长远。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既要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强成本约束,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研究制定具体试点方案时,要着眼长远,为未来解决问题适当留有余地。 三、主要措施 (一)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可分为调研摸底、制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四个阶段。鼓励试点地区在遵循中发〔2015〕9号文件明确的基本原则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不搞一刀切,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价格调整周期、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 (二)认真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15〕1347号),扎实做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 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对各试点地区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各试点地区要配合做好成本监审具体工作,严格核减不相关、不合理的投资和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同步开展成本调查,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在此基础上,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测算电网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试点地区建立平衡账户,实施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 非试点地区研究测算电网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为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政

配电箱的组价方法

怎样编制配电箱的预算价格 编者按: 1、本文作者提供的“配电箱预算价格编制方法”是一种经验公式,在没有配电箱成品价格的情况下编制电气安装工程预算(招投标报价)时,取定配电箱价格的一种好办法,但在编制工程结算时,还是应该按省定额站的统一规定,以实际购买配电箱的价格换算成预算价格进行结算。若实际施工时不是采用成品(定型)配电箱,则只能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基价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电箱预算价格计算公式还可以表示为: A=∑BK+C+D 式中:A-为配电箱的预算价格 ∑B-为箱各开关器件价格之和 C-为钢制配电箱体价格 D-为箱辅助材料费 K-综合系数(配套费),K值取定(部标取1.36、国标取1.40) 资料

怎样编制配电箱的预算价格(刚) 在编制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工程中使用配电箱的品种繁多,规格各异,尤其足高层建筑中更甚。配电箱的预算价格往往是预算编制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将电气安装工程的配电系统图拿到厂家去,由厂家按图报价。二是由预算编制者估价。 一般来说,前者得到的价格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由于市场方面的原因或因时间紧迫,获取厂家的报价也不容易。而后者,由于配电箱的电气开关器件规格多、产地厂家各异,特别是招投标工程,底标和投标报价编制预算人的经验、水平的差异,往往估出的价格差别较大。 为此,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的体会,以及对省外和我市生产厂家产品价的调查,综合分析,依据建筑产品价格的编制办法,摸索出了一种配电箱预算价格的编制办法,向同行们推荐,亦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使之更加合符实际。 配电箱价格的形成也和其他产品价格的形成一样,它是由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几大项组成。这里将配电箱的预算价格分解成二大项即主材费和综合系数。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配电箱包括的围 资料

(完整版)配电箱(配电柜)做报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配电箱(配电柜)报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价流程: 1.查看给的清单,看哪些编号的箱子需要报价,哪些不需要报价。 2.查看电气图纸上标的技术参数,如果有不懂的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 3.查看电气图上开关型号,箱体(柜体)尺寸,安装方式,注意不同品牌开关型号,参数的转换。 4.在报价表上做好报价格式,依次按照电气图纸上标的箱体(柜体)编号报价。 5.报价表中填写箱体(柜体)编号,箱体(柜体)尺寸,安装方式,元器件的名称,型号,参数和数量及同样箱体的数量;注意如果图纸给的箱体尺寸小,需要扩大。 6.根据一次元件,填写所需要的二次元件。 7.计算连接一次件和二次件所需要用的铜排,电线的长度:计算安装一次元件,二次元件需要的辅料费用;计算安装一次元件,二次元件,接铜排,接线,需要的人工费用;计算箱体的费用。 8.填写价格,没有价格的,需要向厂家询价。 二、检查: 1.检查:检查清单中要报的箱体数量和报价明细中箱体的数量,看是不是一致; 2.检查图纸每个箱体中元件与报价明细上的元件型号,参数,数量是不是一致; 3.检查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检查价格是不是有空着没填的。 三、填写报价清单。 1.填写报价清单中项目名称,配电箱(配电柜)名称,配电箱(配电柜)编号,配电箱(配电柜)尺寸,配电箱(配电柜)数量,配电箱(配电柜)的单价。 2.填写说明,报价中有什么问题,写在说明里。 四、提件 1.提件:把元件提出来,填好元件的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单位,厂家名称。 2.把提件单给采购,进行采购。 五、报价中的技术方面的注意事项: 1. 2个框架断路器在一起,分为三锁两钥匙,缆绳连锁,机械连锁。 2.零序:电流和综保电流一般大,一般为5A和1A,孔径按照进电缆的尺寸。 3.真空断路器分为固封式,普通式,抽屉式,固定式,要提前问下需方。 4.高压热缩管:选择比铜排的周长大一点的,80的排用Φ60的热缩管。 5.不用80*6的排,换成80*8的排。 6.电流互感器双变比,电流表也要双变比;互感器和电流表要一致。 六、提件单中的注意事项: 1.对下壳架等级。 2.数量多的元件,多对几遍。 3.塑壳等一次元件要对总数量(明细表中和提件单中的一次元件数量)。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附件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以下简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是指省级电网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共用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第三条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建立机制与合理定价相结合。以制度、规则、机制建设为核心,转变政府价格监管方式,既要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又要规范电网企业的价格行为,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制度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 (二)弥补合理成本与约束激励相结合。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输配电价,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弥补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积极性,提高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促进电网健康发展与用户合理负担相结合。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价格信号,引导电网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用户的用电行为。既要促进电网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电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使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类别用户的输配电价合理反映输配电成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输配电服务。 第四条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先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输配电价。 第五条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事前核定,即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暂定为三年。 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变损率等实行单独计量、合理归集,并按要求报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第二章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价内税金 其中:准许成本=基期准许成本+监管周期新增(减少)准许成本 准许收益=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第八条准许成本的计算。 (一)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区分基期准许成本和监管周期新增(减少)准许成本分别核定。

学习-配电箱的组价方法

配电箱的组价方法 在编制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工程中使用配电箱的品种繁多,规格各异,尤其足高层建筑中更甚。配电箱的预算价格往往是预算编制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将电气安装工程的配电系统图拿到厂家去,由厂家按图报价。二是由预算编制者估价。 一般来说,前者得到的价格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由于市场方面的原因或因时间紧迫,获取厂家的报价也不容易。而后者,由于配电箱内的电气开关器件规格多、产地厂家各异,特别是招投标工程,底标和投标报价编制预算人的经验、水平的差异,往往估出的价格差别较大。 为此,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的体会,以及对省内外和我市生产厂家产品价的调查,综合分析,依据建筑产品价格的编制办法,摸索出了一种配电箱预算价格的编制办法,向同行们推荐,亦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使之更加合符实际。 配电箱价格的形成也和其他产品价格的形成一样,它是由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几大项组成。这里将配电箱的预算价格分解成二大项即主材费和综合系数。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配电箱包括的范围 这里讲的配电箱是指照明开关箱、小型动力配电箱和电表箱。 二、配电箱预算价格的计算公式 配电箱的预算价格是由主材费和综合系数组成。其中主材费是指箱内安装的开关器件和箱体的价值。开关器件包括断路器(又叫空气开关、自动开关)、漏电断路器(又叫漏电开关)、熔断器、插座、电度表等主要电器。综合系数则包括了辅材费(连接导线、接线端子等)、人工费、管理费和利润在内的各项费用测算得到的系数。据此列出下面的计算公式: A=(∑B+C)×K 式中:A-为配电箱的预算价格; ∑B-为箱内各开关器件价值之和; C-为钢制配电箱体; K-综合系数,K值取定1.40。 说明三点: 1、配电箱内安装的电度表及开关器件的价格,均采用常德定额分站1998年常建定字(98)第(012号”发布的“九八安装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市定额分站未发布的开关器件的预算价格,可按安装材料顶算价格编制办法组价并按审批手续报市站批准备案。 2、配电箱箱体分开关箱,单相电度表箱和三相电度表箱三类,其价格列于表1。

电力体制改革下核定输配电价难点与对策研究

王风云苏烨琴李啸虎电力体制改革下核定输配电价难点与对策研究 内容提要:2015年以来,国家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旨在通过改革明晰电力成本构成,完善电价形成机制,逐步打破电网公司输配售一体化垄断经营的现状,有序放开发电和配售电的竞争性业务,实现电力市场充分竞争。理顺输配电价是电力改革的关键环节。本文解析我国输配电价核定方法,研究电价测算参数的相互影响关系,深入剖析电价交叉补贴、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电力企业有效资产范围、跨省资产处理等的测算难点,并提出理顺输配电价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输配电价;准许成本;准许收益 2015年开始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厂网分开改革后的延续,是进一步促进电力交易市场化、激发电力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一次重要改革。此次改革的重点是要“管住中间”的电网输配电环节,放开发电端、售电端的竞争。通过核定输配电总准许收入,加强政府对电网的监管,使电网公司的经营转变为成本控制和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由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在电力交易中主要以输配电价来体现,因此核定输配电价成为此次电力改革的关键。 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主要有发电企业、输电企业、电网调度、配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交易各环节形成了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其中,输配电价在电力产品价值链中更多地反映电网公司的普遍服务功能,相对不具备竞争条件。独立的输配电价是形成电力市场化机制的重要前提。输配电价核定后,电网公司可公平对待电力市场的交易主体,通过主动服务和提升内部管理来提高效益;区域发电企业也具备了相同的竞争环境,会鼓励发电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来提高竞争力;还会因售电侧放开以及增量配电业务放开,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带动活跃的科技型售电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整体促进电力用户的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因此,核定输配电价不仅能全面明晰电网资产及经营状况,分析电力的成本构成,从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也是发电侧市场和用电侧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条件。理顺输配电价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解决制约电力企业健康发展的矛盾与问题,促使电力行业开展市场化竞争。 一、输配电价研究综述 随着我国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电力改革的中间环节——输配电价问题日益受到学者和业界的关注。尤其是2014年以来,有关输配电改革的研究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三方面。 1. 输配电管制问题研究。 李昂等(2016)基于让·梯诺尔提出的条件约束下的激励机制,建立了以第三方企业为监管执行者的机制,解决输配电成本核算及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对电网企业约束与激励。王风云等(2015)从风险辨识与内部控制的角度,探讨了电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通过识别管理流程中风险点与控制点,使电网企业控制风险、增收节支、成本监控、提高盈利能力。完善(2012)分析我国输配电成本监管必要性及输配电成本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输配电成本核算和监管经验提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2. 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定价方法研究 蔡建刚等(2014)在激励相容机制基础上构建了输配电企业管制定价模型,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的同时还确保输配电企业不亏损,为我国输配电定价形成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董鹤云等(2016)运用Choquet积分方法构建了基于投资成效评价模型的输配电有效资产核定方法,对输配电工程的投资成效进行多元主体评价,核定计入输配电有效资产的数额,引导输配电企业理性投资。韩勇等(2011)构建同时率和负荷率的高峰增量负荷计算模型,依据高峰增量负荷与各电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2474号) 2009年10月26日16:29发改委网站【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 (一)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除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上网电量一律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 (二)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核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据此支付购电费,并计入购电成本。 (三)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时,其价格执行当地目录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类电度电价标准。 (四)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自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加价;环保部门不能按时验收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环保部门通知电网企业,自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执行脱硫加价;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相应扣减已执行的脱硫加价。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时应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并抄录电能表起始表示数。

(完整版)发改委: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成立,电力输配分开改革起步

发改委: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成立,电力输配 分开改革起步 从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处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已成立“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研究制定输配电分开方案,推进试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电力行业改革”;国务院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称,今年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按照国务院分工,电改任务仍交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发改委牵头。 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告一段落之后,电改进入“深水区”输配分开。但是,行业和政府内对此意见并不统一。 支持者认为,输配分开有利于厘清输配成本,形成合理的电价。如果输、配、售都在一个企业里,各环节之间有大量的交叉补贴和关联交易,各环节的成本构成难以分清。从企业效率角度看,输配分开后各环节的盈利状况一目了然。 目前,国内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出台,输配电价为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之间的购销差价。支持输配分开的观点认为,这种核算方式难以反映电力输配环节的真实成本,不利于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而反对者认为,输电和配电分开后又将形成新的垄断,增加交易成本和监管难度,甚至影响电力调度和供应安全。 一位电力专家告诉记者:“在理论层面,输配分开的研究已经非常充分,既借鉴国外经验,又考虑了国内实际。输配分开涉及财务分开、资产分开、人事分开,没有国务院高层强力推行难以实施。” 国家电监会作为电力行业监管机构,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倡导者。根据电监会2012年电力监管工作安排,今年将“制定开展输配电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操作方案,推动有关试点工作”。 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卲秉仁是输配分开的支持者。他认为,“输电属于自然垄断环境,它应该独立起来,履行一定的公益职能,由国家进行严格监管。配供电要放开准入,实行多元的竞争。输配不分开就无法真实核实输配电的成本,无法进行电价改革。”

配电箱购销合同

配电箱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 项目施工中的配电箱采购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已经单价、数量、金额等 1、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图纸中未注明的按国家、行业规范; 2、详细供货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材料包装、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 1、材料包装及装运要求:运输、包装费、装卸费已包括在材料单价内。由于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害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交货期限: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3、详细的各种材料到货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的进货计划单为准,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分批组织材料进场;在每批次送货前,乙方必须提前与甲方确认所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

及到场时间。 4、交货地点:乙方安排运输材料至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场内卸货,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5、交货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分类码放整齐,卸货完成后双方进行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在此之前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随货资料: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说明书、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份数按甲方工程资料和材料报验的需要确定。 7、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2、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第四条: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所以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标准生产、验收的具有原产地证明的未经使用过的全新正品。 2、所以元器件严格按图纸要求品牌及规格选装,箱体外观颜色、式样须经甲方确认。箱壳均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照明配电箱箱体厚度为1.2mm,箱门厚度为1.2 mm;其他配电箱箱体厚度为1.5 mm,箱门为2 mm。(图纸中注明的箱体

电价制定方法

科学制定电价 一.我国电价的现状 (一)管理体制: 我国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重大事情报国务院决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力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及省以上电网的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以下独立电网的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可对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调整居民电价需依法召开调价听证会,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 (二)法律法规体系。 《价格法》对政府定价作出了原则性规定。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对电价作出了专门规定;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电价改革的目标、方向和原则;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价改革的主要措施。此外,2005年3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管理原则也作出了规定,我们据此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 (三)电价机制。 对我国的上网电价而言,长期以来是以发电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回报作为定价基础,体现的是“成本决定价格”的经

济思想,这也是我国电价与电煤价格保持同步增长的根本原因。由于2007年以来煤炭市场全面放开,煤价大幅上涨,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受制于CPI高企陷入停滞,发电企业的发电成本大幅上涨,而上网电价仍然维持在2006年水平,电力的成本信号不能有效的传递到终端销售侧,现行电价机制的弊端开始显现,价格出现扭曲。可见,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机制,我国尚未能建立有效合理反映发电成本的上网电价的市场机制。在当今全球能源趋紧的大环境下,建立能及时反映成本信号的电价体系对实施节能减排及我国电力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二、制定电价的原理与原则 1.《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电价制定,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 2. 电价制定原则 (1)商品原则 所谓商品原则,就是将电能作为商品,按照价值规律要求,在价格中体现电力成本和合理利润,使价格和价值相符。针对发电厂上网电价而言,遵循商品原则,就是实行竞争机制。各电厂逐步实现竞价上网,按电网价格由低到高的原则实行排序调度,实现上网电价有序竞争,以引导投资者千方百计降低造价,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燃料,加强管理,降低

配电箱型号、价格、尺寸参照表

配电箱型号、价格、尺寸参照表XL-21动力箱系列 型号 箱体尺寸单价 (根据实际下浮)高×宽×深 XL-21 1600×600×370 760 XL-21 1600×700×370 850 XL-21 1600×800×370 930 XL-21 1700×600×370 800 XL-21 1700×700×370 880 XL-21 1700×800×370 960 XL-21 1800×700×370 950 XL-21 1800×800×370 1000 XL-51动力箱 型号 箱体尺寸单价 (根据实际下浮)高×宽×深 XL-51 1600×600×370 930 XL-51 1600×700×370 1000 XL-51 1600×800×370 1080 XL-51 1700×600×370 1000 XL-51 1700×700×370 1080 XL-51 1700×800×370 1160 XL-51 1800×700×370 1160 XL-51 1800×800×370 1240 JXF基业防护箱系列 型号箱体尺寸(MM) 单价 (根据实际下浮)高×宽×深 JXF1000 250×250×140 41.2 JXF1000 300×250×140 47.4 JXF1000 300×250×180 52.8 JXF1000 300×300×140 55.2 JXF1000 300×300×200 63.7 JXF1000 400×300×140 69.1 JXF1000 400×300×200 80 JXF1000 500×400×140 106.4 JXF1000 500×400×200 120

配电箱分类与组价方法

配电箱知识介绍 1.配电箱概念: 所有用户用电的总的一个电路分配箱. 配电箱,配电柜和动力柜原则上来说都是一回事儿,不过是同一类事物的不同叫法。 细分的话,配电箱一般指比较小的、挂墙的那种。配电柜、动力柜是自立型的,体积比较大。 2.工作原理 配电箱是按电气接线要求将开关设备、测量仪表、保护电器和辅助设备组装在封闭或半封闭金属柜中或屏幅上,构成低压配电装置。正常运行时可借助手动或自动开关接通或分断电路。故障或不正常运行时借助保护电器切断电路或报警。借测量仪表可显示运行中的各种参数,还可对某些电气参数进行调整,对偏离正常工作状态进行提示或发出信号。常用于各发、配、变电所中。 3.主要用途 便于管理,当发生电路故障时有利于检修。而且,方便停电、送电,起到计量和判断停、送电的作用。 配电箱和配电柜、配电盘、配电凭等,是集中安装开关、仪表等设备的成套装置。 常用的配电箱有木制和铁板制两种,但相对铁板制的使用的比较多。 4.分类(按结构特征和用途分类) >固定面板式开关柜:常称开关板或配电屏。它是一种有面板遮拦的开启式开关柜,正面有防护作用,背面和侧面仍能触及带电部分,防护等级低,只能用于对供电连续性和可靠性要求较低的工矿企业,作变电室集中供电用。 >防护式(即封闭式)开关柜:指除安装面外,其它所有侧面都被封闭起来的一种低压开关柜。这种柜子的开关、保护和监测控制等电气元件,均安装在一个用钢或绝缘材料制成的封闭外壳内,可靠墙或离墙安装。柜内每条回路之间可以不加隔离措施,也可以采用接地的金属板或绝缘板进行隔离。通常门与主开关操作有机械联锁。另外还有防护式台型开关柜(即控制台),面板上装有控制、测量、信号等电器。防护式开关柜主要用作工艺现场的配电装置。 >抽屉式开关柜:这类开关柜釆用钢板制成封闭外壳,进出线回路的电器元件都安装在可抽出的抽屉中,构成能完成某一类供电任务的功能单元。功能单元与母线或电缆之间,用接地的金属板或塑料制成的功能板隔开,形成母线、功能单元和电缆三个区域。

【原创】配电箱组价详解

【原创】配电箱组价详解(转载) 造价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明白配电箱的组价到底如何进行 今天,我就将我自己的理解并归纳此贴只做为抛砖引玉 ? 众所周知,在配电箱的定额子目中有空配电箱和成套配电箱的区别,子目的选取首先用是否为空配电箱进行选取,之后再确定该配电箱的半周长,从而选择对应的子目。再子目的选择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几点: ? 1、木配电箱的制作不包括箱内配电板的制作,也不包括电气装置的安装,盘上配线和元件安装,应另执行本章相应的项目 2、低压开关柜的安装,再配电室安装时执行低压开关柜的子目,再车间安装时执行落地式成套配电箱子目 3、空配电箱内设备元件和配线应令执行相应的项目 4、插座箱安装执行成套配电箱的相应子目 ? 以上几点,尤为重要,当然这是针对子目的选择,有人说子目的选择差别不是很大,主要是主材价格,但是作为造价行业的一个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职业负责千万别做的糊里

糊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 下面,我就说一下配电箱的材料价格如何确定 ? 首先要识读配电箱内的元件,对于这个配电箱内元件的识读,在新干线的答疑解惑专栏中有问答比较经典,今天我就转过来,共大家参考学习 ? 问:如下图,请剖析配电箱内元件名称,价格 详细点,谢谢! 补充问题:绿色框中的知道个大概,我想给配电箱组价也想了解箱内各元件的名称望高人解答! ? ? 答:您好。图中的TBI系列的断路器和空气开关为TCL电工出的新型产品;1、图中靠左方框中的元器件TIB1-63C25/4表示为TIB1系列断路器,63表示壳架电流为63A,C25表示脱扣器额定电流为25A(C表示照明脱扣特性),4表示4P(既断路器极数为4极);PN表示额定功率,COSΦ表示功率因素为0.8,KX表示为同时系数,IC表示为计算电

电力直接交易价格的说明

电力直接交易价格的说明 为了让各市场主体更好的理解陕西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电力直接交易电价构成,促进直接交易平稳有序开展,现对交易结算电价给予具体说明: 电力用户结算电价(平段)=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附加 其中:直接交易电价为电厂上网侧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核定后,按照最新要求,发电企业报价中包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及超净排放的环保加价,发电企业实际结算电价=直接交易电价-1.99分/千瓦时。如实际成交电价为0.3346元/千瓦时,则发电企业实际结算电价为0.3147元/千瓦时,且不再有环保加价。 目前省内火电企业脱硫脱硝实际电价为0.3545元/千瓦时(不含超净排放加价,含超净排放加价为0.3645元/千瓦时),结算时征收1.68分/千瓦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后(不含税,计及增值税及附加费用对应发电企业支出成本为1.99分/千瓦时,以下均以1.99分/千瓦时计算发电企业成本,具体见《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6号)》),发电企业实际结算标杆电价按0.3346元/千瓦时执行。 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及政府性基金附加按照陕价商发〔2017〕3号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2017-2019年

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附件:申报电价与结算电价关系实例 一、发电企业结算电价 发电企业结算电价=直接交易电价(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含税、含环保电价)。 例如:某含超净的电厂申报电价为334.6元/兆瓦时,此时较原先电价降价幅度为29.9元/兆瓦时,其中包括10元/兆瓦时的超净电价,19.9元/兆瓦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表1 电厂申报电价与降价幅度比较 二、电力用户结算电价 电力用户结算电价(平段)=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附加。 1.陕西电网(不含榆林)电力用户结算电价 例如:陕西电网(不含榆林)某110kV大工业电力用户销售电价为519.3元/兆瓦时,输配电价为108.4元/兆瓦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57.8元/兆瓦时,则折算至发电企业上网侧电价为353.1元/兆瓦时(10kV、35kV、110kV一般工商业、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促进电网发展,提高电网经营企业效率,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配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和销售服务的价格总称。 第三条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第四条电网输电业务、配电业务应逐步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 第五条输配电价按"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以有利于引导电网投资、完善电网结构,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注册的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输配电价体系 第七条输配电价分为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与项服务价格和辅劣服务价格。 第八条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指电网经营企业为接入共用网络的电力用户提供输配电和销售服务的价格,简称共用网络输配电价。输配分开后,应单独制定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 第九条与项服务价格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与用设施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的价格,分为接入价、与用工程输电价和联网价三类。接入价指电网经营企业为发电厂提供接入系统服务的价格。 与用工程输电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与用工程提供电能输送服务的价格。 联网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与用联网工程为电网之间提供联网服务的价格。 第十条辅劣服务价格是指电力企业提供有偿辅劣服务的价格,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输配电价确定 第十一条电价改革初期,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丌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扣除平均购电价和输配电损耗后确定,逐步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 第十二条输、配电价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过程中,现行输、配电成本不输、配电价格差距较大的电网,逐步调整输、配电价。

配电箱的组价方法

配电箱得组价方法 1、本文作者提供得“配电箱预算价格编制方法”就是一种经验公式,在没有配电箱成品价格得情况下编制电气安装工程预算(招投标报价)时,取定配电箱价格得一种好办法,但在编制工程结算时,还就是应该按省定额站得统一规定,以实际购买配电箱得价格换算成预算价格进行结算。若实际施工时不就是采用成品(定型)配电箱,则只能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基价表得有关规定执行。 2、配电箱预算价格计算公式还可以表示为: A=∑BK+C+D 式中:A-为配电箱得预算价格 ∑B-为箱内各开关器件价格之与 C-为钢制配电箱体价格 D-为箱内辅助材料费 K-综合系数(配套费),K值取定(部标取1、36、国标取1、40) 怎样编制配电箱得预算价格 在编制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工程中使用配电箱得品种繁多,规格各异,尤其就就是高层建筑中更甚。配电箱得预算价格往往就是预算编制人员十分棘手得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得解决办法有两个,一就是将电气安装工程得配电系统图拿到厂家去,由厂家按图报价。二就是由预算编制者估价。 一般来说,前者得到得价格就是较为准确得,但往往由于市场方

面得原因或因时间紧迫,获取厂家得报价也不容易。而后者,由于配电箱内得电气开关器件规格多、产地厂家各异,特别就是招投标工程,底标与投标报价编制预算人得经验、水平得差异,往往估出得价格差别较大。 为此,笔者根据多年工作得体会,以及对省内外与我市生产厂家产品价得调查,综合分析,依据建筑产品价格得编制办法,摸索出了一种配电箱预算价格得编制办法,向同行们推荐,亦希望起到抛砖引玉得效果,使之更加合符实际。 配电箱价格得形成也与其她产品价格得形成一样,它就是由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与利润等几大项组成。这里将配电箱得预算价格分解成二大项即主材费与综合系数。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配电箱包括得范围 这里讲得配电箱就是指照明开关箱、小型动力配电箱与电表箱。 二、配电箱预算价格得计算公式 配电箱得预算价格就是由主材费与综合系数组成。其中主材费就是指箱内安装得开关器件与箱体得价值。开关器件包括断路器(又叫空气开关、自动开关)、漏电断路器(又叫漏电开关)、熔断器、插座、电度表等主要电器。综合系数则包括了辅材费(连接导线、接线端子等)、人工费、管理费与利润在内得各项费用测算得到得系数。据此列出下面得计算公式: A=(∑B+C)×K 式中:A-为配电箱得预算价格;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核定省级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健全输配电定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是指省级电网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为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第三条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助力行业和用户提高能效降低能耗。 (二)实现用户公平分摊成本。基于各类用户对输配电系统成本的耗费,兼顾其他公共政策目标,确定输配电价格,优化输 —3—

配电价结构。 (三)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 第四条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先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分电压等级和各类用户输配电价。 第五条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 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按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归集,并于每年5月底之前将上一年有关数据及材料报送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电网企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进行通报和约谈。 第二章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其中:准许成本=基期准许成本+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减少)准许成本 —4—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5]514号 【发布日期】2005-03-28 【生效日期】2005-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 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要求,为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实施工作,促进电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网电价 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按照上述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快电价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做好电价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合理的销售电价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保护 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 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

第三条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第四条制定销售电价的原则是坚持公平负担,有效调节电力需求,兼顾公共政策目标, 并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注册的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销售电价的构成及分类 第六条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 购电成本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所支付的费用 及依法缴纳的税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电费、电度电费。 输配电损耗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后,在输配 电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 输配电价指按照《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输配电价。 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 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 第七条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的目标是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 电价格三类。 第八条销售电价分类根据用户承受能力逐步调整。先将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用电三大类合并为一类;合并后销售电价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五大类,大工业用电分类中只保留中小化 肥一个子类。 第九条每类用户按电压等级定价。在同一电压等级中,条件具备的地区按用电负荷特性 制定不同负荷率档次的价格,用户可根据其用电特性自行选择。 第三章销售电价的计价方式 第十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 器容量在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 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 部制电价。 第十一条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

输配电价基本名词

输配电价 众所周知,输配电价是在指销售电价中包含的输配电成本,是电力部门内部之间的结算或交易价格。举个简单的例子,省电网公司的收入来自于向电力用户售电的收入与向发电公司买电的费用之差,不包含任何的区域或阻塞信号,这就是实际的输配电价,输配电价格由政府监管,统一定价核算。按公式来说,输配电价=接网费(接入电网的电厂支付)+电网使用费率(输电电价,由接入电网的电厂和用户支付)。 输配电价分为三个方面:独立省网(省网输配电价)、大区电网(大区用户直供方式输配电价)、跨区电网(联网工程输配电价)。本文主讲的就是独立省网(省网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补贴 长期以来,电费中存在着在不同用户间,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同地区间等等各项交叉补贴。那么,输配电价补贴,就是在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要考虑到的交叉补贴。妥善处理交叉补贴,也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强调指出的,在过度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而在新发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简易的计算公式,“暂按居民和农业用电量乘以其合理输配电价与实际输配电价之差计算居民、农业用电等享受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总额”。 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2014年11月4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称,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改委于近日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中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此次输配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并且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是第一次提出要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而在2015年10月批复的蒙西电网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用户的输配电价,则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测算的、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国家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的相关名词 (1)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构成。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表现的很清楚,输配电准许收入的计算公式是:准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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