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其实施详细说明(试行)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其实施详细说明(试行)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其实施详细说明(试行)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试行)

2013 年11 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科学、有效开展,保证风电设备及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有效防范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可靠性,依据国家及行业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编制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内容包含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化学、金属、振动、风电机组控制和保护性能共八项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对应的实施细则。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风电企业遵照执行。光伏、潮汐等新能源企业可参照相关内容执行。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

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批准:费智审核:李力怀、吴涌、和军粱、张敏、夏晖、岳俊红、刘文秀、

魏亮、董文斌、马说邯、施亚强、范晓旭、王顺超、杨帆、周雪琴编写:冯江哲、赵小明、胡鹏、宋中波、张悦超、吴吉军、刘

亚刚、侯非、田文齐、张水基、张明、潘锡平、李英信、孙玉彬、

彦、金鑫、陈铁、胥佳、张进、杜可兵、丁显、肖剑、荣兴汉

目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概述

本导则规定了风力发电场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它包含电测监督的对象、监督项目、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龙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关于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电测仪器仪表的技术监督工作。

3. 定义与术语

3.1. 电能计量装置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

是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以下引用的标准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JJG 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125-2004 《直流电桥检定规程》

JJG 126-1995 《交流电量变换为直流电量电工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 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4-2010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5-1983 《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 366-2004 《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441-2008 《交流电桥检定规程》

J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 598-1989 《直流数字电流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 622-1997 《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规程》

JJG 724-1991 《直流数字式欧姆表检定规程》

JJG 984-2004 《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检定规程》

JJG 1005-2005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1021-2007 《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航天)34-1999 《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

JJG (航天)35-1999 《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

Q/GDW 440-2010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现场校准规范》

5. 监督范围

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对象包括: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

a) 电工测量仪器包括: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电桥、兆欧表、相序表、接地电阻

测试仪等常见仪器;

b) 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包括:发电机、主变、箱式变压器、场用变压器、10kV

及以上母线、旁路、35kV 及以上线路的交流、直流系统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

等;

c)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的现场校验;

d) 电压、电流互感器,包括计量级、测量级绕组互感器;

e) 电能表,包括多功能电能表、标准电能表、多费率电能表等。

6. 监督内容与要求

6.1. 电测技术监督具体要求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表、电能表为强制检定仪器;需按照其检定标准要求,委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点定期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应有明确标示。6.1.2. 检定前应检查电能表的原有封印完好,封印无缺失,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在制造商原封印基础上施加检定机构的检定封印。

6.1.3. 基建项目委托方应委托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对基建工程中电测计量部分进行监督和验收,使其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监督和验收的结果作为监理单位审核的依据。

6.1.4. 各类计量器具和装置,经检定或检验后,应附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施工结束后,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计量器具说明书和检定合格证及电能计量装置检验报告等,一并移交运行单位,作为计量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6.1.5. 建立并维护运行计量器具及装置的台帐。

6.1.6. 运行和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封印完整,标志正确、清晰,并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书),其准确度等级应符合要求。

6.1.

7. 应有定期巡视运行计量器具的制度,并应及时解决计量器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6.1.

8. 计量器具和装置的检修、改造或调整,均应在最后的检定执行中注明检修改造部位或调整情况,更改二次回路时还应修改二次回路图纸,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工作结束后整理归档。

6.1.9. 经验收合格的电测仪器仪表应办理入库手续,实现仪器仪表的采购、质量抽检、验收检验、安装、故障(周期)拆换、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6.2. 电工测量仪器技术监督

6.2.1. 直接指示模拟直流和交流(频率40Hz~10kHz)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电阻表(电阻1Ω~1MΩ)以及测量电流、电压及电阻的万用表采用JJG 124-2005 标准进行检定。上述各表准确度等级小于等于0.5 的,检定周期为1 年。其余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不大于2 年。

6.2.2. 直流数字电压表采用JJG 315-1983 标准进行检定。交流数字电压表可参考JJG (航天)34-1999 标准进行检定。数字电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 年。

6.2.3. 直流数字电流表采用JJG 598-1989 标准进行检定。交流数字电流表可参考JJG (航天)35-1999 标准进行检定。数字电流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 年。

6.2.4. 直流数字电阻表采用JJG 724-1991 标准进行检定。其检定周期一般为1 年。

6.2.5. 手摇式绝缘电阻表采用JJG 622-1997 标准进行检定,电子式绝缘电阻表采用JJG 1005-2005 标准进行检定。手摇式绝缘电阻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2 年。电子式绝缘电阻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 年。

6.2.6. 常用的具有上述各项功能的数字万用表参考D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如果数字万用表在测量电压、电流、电阻之外还有其他功能,则需要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试行)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试行) 2013 年11 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科学、有效开展,保证风电设备及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有效防范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可靠性,依据国家及行业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编制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内容包含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化学、金属、振动、风电机组控制和保护性能共八项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对应的实施细则。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风电企业遵照执行。光伏、潮汐等新能源企业可参照相关内容执行。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 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批准:费智审核:李力怀、吴涌、和军粱、张敏、夏晖、岳俊红、刘文秀、 魏亮、董文斌、马说邯、施亚强、范晓旭、王顺超、杨帆、周雪琴编写:冯江哲、赵小明、胡鹏、宋中波、张悦超、吴吉军、刘 亚刚、侯非、田文齐、张水基、张明、潘锡平、李英信、孙玉彬、

彦、金鑫、陈铁、胥佳、张进、杜可兵、丁显、肖剑、荣兴汉

目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设计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缩写:CPI。 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集团。依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改组和规。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提高竞争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5.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 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5个全资企业、31个部核算单位、46个控股企业和15个参股企业(附后)。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2011年修订)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 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按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细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与公司有管理关系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五条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严格遵守电网调度纪律。 第六条本规定用于规定公司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本部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最高指挥和决

策机构。安委会主任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成员由行政副职,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安委会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原则上会议日期为每季结束后第10个工作日,也可由安委会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会议日期。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到会,由安委会主任指定一名行政副职主持会议。发生重大的突发性事件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事件,安委会主任有权决定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 第九条安委会会议的主要容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审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 (三)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汇报; (四)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五)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上级交办事项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逐级负责制。 第十一条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XX风电公司技术监督内容

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 服务固定工作范围及内容 目录 一金属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二监控及自动化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三化学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四电能质量固定(含系统有关专业)服务内容一览表 五电测计量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六绝缘专业固定(含高电压有关专业)服务内容一览表七继电保护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八发电机组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一、金属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名称工作项目工作标准或要求完成时间 1 总结 会议 1.1 提交上年度地区电力行业金属技术服务工作 总结; 1.2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服务年度工作会议。 提交总结及技术 资料 总结会议一般在 一季度内安排 2 交流 培训 2.1 组织召开金属专业新技术新方法交流会; 2.2举办NDT技术培训班或NDT人员资格考核班; 2.3举办金相技术培训班或金相检验人员资格考 核班; 2.4举办光谱分析技术培训班或光谱分析人员资 格考核班; 2.2 组织金属专业人员到风电场进行技术交流。 提供技术资料 根据需要安排,每 年不少于一次 3 事故 分析 3.1 参加甲方金属专业重大问题(或事故)分析, 协助甲方提出反事故措施; 3.2 协助甲方对机组运行时发生的变形、部件断 裂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提交书面报告 需要(出现问题) 时 4 全年检 修检查 4.1 为甲方对风电机组全年检修检查金属项目 (风机塔筒、齿轮箱、主轴、各部位轴承、塔筒 连接螺栓、机架、液压系统、金属材料的金属母 材,焊缝的材质成分、金相、性质、裂纹及其他 缺陷等)提出建议,防止缺漏项,根据机组状况 提出改造或检修建议; 4.2 协助甲方对机组全年检修检查情况进行技术 监督,对机组在检修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建议。 检修前提交书面 建议,检修中分 阶段跟踪 全年检修时 5 方案 审查 协助参加新建项目中主要金属设备、金属材料检 验项目的审查。 提交书面建议按照风电场要求 6 新技 术推广 协助甲方进行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及时提供 有关金属技术方面的技术资料、上级文件等。 按有关规程要 求,提供技术咨 询 全年 7 专业技 术服务 工作 7.1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甲方金属技术服务进行 归口管理。 提交书面建议 一年不少于一次 7.2甲方风机塔筒、齿轮箱、主轴、各部位轴承、 塔筒加强连接螺栓、机架、液压系统等的焊接修复 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全年专人负责 7.3协助甲方协助制定设备与仪器台账、标示,并 指导更新;协助甲方整理工作资料(检查记录、 检查报告、季报、年报、工作总结等)、更新国标 行标。 全年专人负责 7.4负责对甲方超过设计寿命的部件及存在原始 制造缺陷的设备部件如:风机塔筒、齿轮箱、主 轴、各部位轴承、塔筒加强连接螺栓、机架、液 压系统等部件提出评估建议。 甲方有要求时 8 技术 监督 检查 协助XX公司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 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相关技术监督规程、规范、 标准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提交报告半年一次

龙源电力公司简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ICP备06020121号京公网安备110401400123号

公司简介Company Profile: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早前身为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隶属于国家能源部。1999年6月,龙源、中能、福霖三家公司合并重组为龙源电力集团公司。2002年底,公司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划归中国国电 集团公司。2009年7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正式改制为龙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2月10日,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新能源发电企业,并以177亿元人民币IPO的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新能源第一股”。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场的设计、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同时,还经营火电、太阳能、潮汐、生物质、地热等其他发电项目;向风电场提供咨询、维修、保养、培训及其他专业服务。截至2013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1407.3万千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达到1191万千瓦,继续稳居亚洲和中国第一、世界第二位。近年来随着风电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均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除了装机规模和经营效益,公司率先开拓海外市场、海上风电、高海拔和低风速风电等多个新的发展领域。 经过多年的积累,龙源电力成功构建了新能源十大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形成了前期测风、设计咨询、运行监控、检修维护、技术研发、专业培训等多个领域的独特优势。公司获国家能源局授牌成立了“国家能源风电运营技术研发中心”,引领行业技术升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成立了“国电龙源风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培养鉴定风电行业高等专业人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大唐辽宁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汇总

附件1: 大唐辽宁分公司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唐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并网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地方电网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并要在机组并网协议里进行明确。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风电场和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为第一级,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为第二级,辽宁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风电公司)为第三级。 第八条分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电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技术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大唐国际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贯彻执行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要求,参与制定、修订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三)监督、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交流; (六)参与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 第九条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分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投产风电场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定期通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汇报监督工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2010-02-16 17:20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 五大电力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家发电公司。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8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842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51990MW,权益装机容量为40116MW;其中水电机组10539MW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0.3%;火电机组41123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9.1%;风电机组32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0.6%。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37%;集团公司包括213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104018人。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9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以及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3个在建核电项目。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目录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概述 本导则规定了风力发电场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它包含电测监督的对象、监督项目、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NB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关于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电测仪器仪表的技术监督工作。 3. 定义与术语 3.1.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 是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以下引用的标准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JJG 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125-2004 《直流电桥检定规程》 JJG 126-1995 《交流电量变换为直流电量电工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 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4-2010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5-1983 《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 366-2004 《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按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细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与公司有管理关系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五条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严格遵守电网调度纪律。 第六条本规定用于规定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本部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最高指挥和决策机构。安委会主任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成员由行政副职,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安委会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原则上会议日期为每季结束后第10个工作日,也可由安委会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会议日期。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到会,由安委会主任指定一名行政副职主持会议。发生重大的突发性事件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事件,安委会主任有权决定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 第九条安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审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 (三)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汇报; (四)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五)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上级交办事项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介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也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规模 中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的核电运营商,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时继承了原国家电力公司所有的核电资产,包括多个内陆和沿海厂址资源,是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之外,国内第三张核电运营牌照的拥有者。然而,相比于老牌核电央企中核与中广核,无论在核电运营经验是还是核电规模上,中电投都显得力有不逮。 国家核电则是有技术而无资质。国家核电是三代核电技术 AP1000的受让方和国产三代核电技术CAP1400/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拥有较强的核电设计研发能力。合并后,新公司将集核电研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真正成为与中核、中广核分庭抗礼的第三极。

合并之后,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将作为国电投的两家子公司。两者的分工是,中电投负责常规电部分,国家核电负责核电部分。 该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拥有火、水、核、新能源并举的电力产业格局,清洁能源比例最高。电力装机容量9668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占38.47%,煤炭产能7440万吨,电解铝产能272万吨。 此外,国家电投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是经国务院授权引进核电技术、推进三代核电自主化的实施主体、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也是国家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CAP1400、CAP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示范工程实施主体。控股运行或在建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核电站,拥有一批沿海和内陆储备厂址。 集团境外资产分布在日本、土耳其、巴西、几内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电力项目投资、技术合作、工程承包建设等。拥有7家上市公司,包括2家香港红筹股公司和5家国内A股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doc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1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 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受委托管理的火

(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 3.1集团公司 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 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 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 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 3.1. 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1.5.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上网电价、供 热价格的测算工作。 3.2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3.2.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发电公司的运营准备工作落实进行指导和考核。 3.2.2审定发电公司上报的运营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 3.3三级单位 3.3.1发电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准备工作。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三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 ― 1 ―

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制。各级技术监督机构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各风电企业要建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工作。 第九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 2 ―

19-龙源电力集团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终稿00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高处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定期接受体检、培训、复审。 2 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下同)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安全滑块),穿防滑绝缘鞋;在高处作业转移工作位臵时,严禁失去安全防护。 3、助爬器是协助人员登塔的辅助工具,设计上不具备安全绳的功能,仅用于在现场工作人员向上攀爬塔筒时提供爬升助力,严禁将助爬器的环形钢索作为安全钢丝绳使用;在机舱内作业或用助爬器攀爬塔过程中,执行重要动作或作业内容改变前必须与地面人员进行确认 4 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攀爬风电机组、线路杆塔及建筑物等工作;严禁不系安全带、未采用防坠器上下风电机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保险绳等登高工具。 5 风速超过15m/s时,禁止登风电机组;风速超过12m/s 时,禁止打开机舱盖(含天窗);超过14m/s时应关闭机舱

盖。 6 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登设施。 7 在风电机组机舱内有人工作时,就地检修车辆至少停在上风向安全区域。用机舱内的升降设备起吊物品时,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保障;机舱内人员起吊物品时必须带安全带,并设臵可靠的安全链作为防护。 8 定期检查风电机组塔筒爬梯、助爬器和安全钢丝绳等安全用具是否完好,必须及时清除塔架爬梯及机舱内的油污。 9 风电机塔筒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且保持照明设施良好。 10 人员进行风电机组塔筒外壁、出机舱作业、建筑物外墙粉刷,维修用吊篮上工作,必须采用双安全绳保险,安全绳必须栓在专用挂钩或牢固的构件上。塔底或建筑物下方必须有人监护,至少有两组人员采用缆绳对吊物(或人)进行有效控制。 11 工作温度低于零下20℃时禁止使用吊篮。当风速大于8m/s时,禁止在吊篮上工作。 12 维修风电机组用的吊篮,必须配臵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安全保护装臵,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起重用钢丝绳必须以一主一备配臵,严禁超额定载荷使用吊篮。应定期对制动器、安全锁、行程限位等装臵进行检查和测试,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应符合

龙源领跑风电行业

龙源领跑风电行业 1993年,龙源电力集团成立; 2002年,划归中国国电集团,成为国电旗下新能源开发主体企业; 2009年,龙源集团改制,并在风电上行周期登陆港交所,发行价为8.16港币。嗣后大唐新能源与华能新能源再登陆募资时,发行价已分别降至1.47与1.96港元; 在未来相当长时间里,龙源电力依然会坚持风电的核心发展策略,尽管这个行业正处颠簸期的尴尬中。 财报 3月24日,周五,在2011年度财报发布前两天,龙源电力集团总经理谢长军应邀担任《能源》杂志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能源企业高层管理课程主讲嘉宾。在被学院问及2011年经营状况时,囿于上市公司规定,谢长军未做正面回应,仅表示审慎乐观。两天后,龙源电力在香港发布一份堪称靓丽的年报——2011年,龙源电力全年取得营业收入153.66亿元人民币(扣除特许权项目建设收入),同比增长20.4%;实现税前利润36.09亿元人民币,归属股东的净利润26.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31%,实现每股盈利0.3534元人民币。其中龙源电力风电业务盈利能力继续保持全国行业领先水平,全年实现收入62.12亿元(扣除特许权项目建设收入),同比增长34.4%;经营利润为43.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10573兆瓦,其中风电8598兆瓦,稳居亚洲和中国第一。 相关 【海外战略】谢长军表示,该公司正在研究并开始执行包括南非、美国、澳大利亚和欧洲等地在内的海外战略。在2011年,位于北美的几个风能项目已提上议事日程。其中在2011年7月,收购了加拿大安大略省一个100兆瓦的项目。 【限电难题】截止2011年度,龙源电力累计完成风电储备6300万千瓦。但在894万千瓦已装机中,仅有250万千瓦没有限电,其他600多万千瓦均有不同程度的限电问题。龙源电力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仅在2011年,龙源电力便因损失20亿千瓦时。与此同时,龙源计划撤出河南、湖北、广西等低风区。 ———报告CDM第一 全年新增注册CDM项目52个,合计装机容量3198兆瓦,累计注册CDM项目107个,累计装机容量6052兆瓦,全年实现净收入7.27亿元,同比增长85.5%,稳居行业第一。报告指出,龙源电力预期2013年CDM项目收入将维持2012年相同水平,但未知2015年后CDM项目是否会持续。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主要人事变动一览 中国电力[-0.35%]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5月29日正式宣布合并之后,新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也逐步浮出水面。今日,国资委发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职务变动情况:经研究,余德辉、余剑锋、马璐、时家林、魏锁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益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夏忠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邓文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5月29日,中组部宣布任免名单,王炳华担任新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简历],孟振平担任新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简历],今日,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公布。新班子成员一共10人,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各有5人。 来自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班子成员包括:王炳华(前国家核电董事长)、马璐(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时家林(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魏锁(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王益华(原国家核电总会计师)。 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班子成员包括:孟振平(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德辉(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剑锋(原中电

投副总经理)、夏忠(原中电投副总经理)、邓文奎(原中电投纪检组长)。 上述两单位的原有其余主要领导中,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到龄退休,原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顾军已于今年3月调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担任总经理。 余德辉简历 余德辉 余德辉,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1981年10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07——1997.07 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股份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997.07——1998.04 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1998.04——200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2000.02——2001.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2001.11——2003.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2003.07——2003.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风电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各风电企业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各风电企业。 各地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对当地集团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行使管理,各风电企业应配合其开展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实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制。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对技术管理行使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对各风电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风电企业因特种设备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特种设

国电电厂名单

国电电厂名单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滦河发电厂 ◎国电天津第一热电厂 ◎国电霍州发电厂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山西太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一五零发电厂)◎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双辽发电厂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吉林热电厂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辽宁节能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双鸭山宝兴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国电发电运营中心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肥城石横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万源发电厂(国电万源达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成都热电厂(国电成都金堂发电公司) ◎国电华蓥山发电厂(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岷江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南桠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塔城铁厂沟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雄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能联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福霖风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龙源白鹭风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风力发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温岭东海塘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伊春兴安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伊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依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包头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源(四王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东山澳仔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南日后山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终稿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风电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根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电场外委单位(质保期内风机厂家、委托检修单位、技改施工单位等)必须纳入风电场安全管理范畴,参加风电场相关安全生产例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各风电场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召开会议的周期、类型和内容。 第二章会议类型与内容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生产例会包括:安全生产调度会、班前会、班后会、安全日活动、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会、安全生产分析会、不安全事件分析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调度会 安全生产调度会由风电场场长主持(场长不在风电场时,由场长指定负责人主持),每天早晨召开,风电场班组长以上人员、外委单位及设备厂家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会 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 1 -

(一)运检班值班长(或运行班值长)汇报前一天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发电量、平均风速、限电情况、不可用时间等)、风电场运行方式(升压站主要设备运行情况、风电机组运行情况、场内输变电设备运行情况、调度指令执行情况等)、运行工作执行情况(计划性或非计划性倒闸操作、风电机组点检情况、风电机组故障处理情况等)、两票执行情况(执行操作票情况、许可工作票情况、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备件管理情况(备件出入库情况、不良品备件返回登记情况、备件申请情况等)、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振动测试、油样检测、叶片检查、接地电阻测试等)、当天运行工作安排(当天风速、限电情况、调度指令、倒闸操作、机组故障及检修情况、需要许可的相关检修技改工作等)、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其它需要汇报的内容。 (二)运检班值班长(或检修班班长)汇报前一天检修工作完成情况(机组定期维护情况、输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执行情况、技改工作完成情况等)、耗材使用情况(机组定期维护耗材使用、耗材申请情况等)、外委工作完成情况(外委工作项目、进度、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情况等)、当天检修工作安排(机组维护安排、输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安排、技改工作安排、外委工作安排等)、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其它需要汇报的内容。 (三)相关外委单位现场负责人汇报前一天外委项目工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1: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三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

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上市公司、分公司、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八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制。各级技术监督机构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各风电企业要建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工作。 第九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三)监督和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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