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之新颖性的常考点

2020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之新颖性的常考点
2020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之新颖性的常考点

新颖性

专利法条(A2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本法所称的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实务考试中重点考察的知识点:

1、如何评价新颖性?

2、试卷中所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能够用于评价新颖性?什么是抵触申请?

关于专利新颖性的判断,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1)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被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简称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新颖性判断时,审查员首先应当判断被审查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否实质上相同,如果专利申请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相比,其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两者的技术方案可以确定两者能够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单独对比

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即,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适用单独对比的原则。这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判断方法有所不同。

专利新颖性的审查基准

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无新颖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基准。为有助于掌握该基准,以下给出新颖性判断中几种常见的情形。

(1)相同内容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完全相同,或者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变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另外,上述相同的内容应该理解为包括可以从对比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2)具体(下位)概念与一般(上位)概念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相比,其区别仅在于前者采用一般(上位)概念,而后者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同类性质的技术特征,则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反之,一般(上位)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3)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了采用螺钉固定的装置,而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仅将该装置的螺钉固定方式改换为螺栓固定方式,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4)数值和数值范围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

a、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b、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c、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d、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e、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审查,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性能、参数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性能、参数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区别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该性能、参数无法将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区分开,则可推定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同,因此申请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权利要求中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不同。

(2)包含用途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用途由产品本身固有的特性决定,而且用途特征没有隐含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发生改变,则该用途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

(3)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该制备方法是否导致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的结构和/或组成。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断定该方法必然使产品具有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比,尽管所述方法不同,但产品的结构和组成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该方法导致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与对比文件产品不同,或者该方法给产品带来了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性能从而表明其结构和/或组成已发生改变。

☆抵触申请(常考)

专利法中没有直接使用抵触申请的概念,抵触申请这一概念是人们在学术上对破坏新颖性的第二种情况的概括。专利法第22条规定了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或者说规定了破坏新颖性的两种情况:一是看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前是否有人公开,如果申请日前没有人公开,再看在申请日前是否有人提出同样的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开。对于第二种破坏新颖性的情况人们概括为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相对于本申请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申请在前,另一个是公开在后;

相比较而言,现有技术满足的条件是公开在前。

在考试中需要先判断对比文件是否属于现有技术,是否属于抵触申请,如果都不属于那么不能用于评价新颖性。

☆单独对比(常考)

前面提到,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即,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适用单独对比的原则。这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判断方法有所不同。

新颖性是指单个的技术方案与技术方案之间的比较,如果试卷中将多个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结合起来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那么在答题是应予以指出和反驳。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呕心沥血总结的实务

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专利代理人考试“外观设计”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专利代理人考试“外观设计”考点的历年真题汇总(2006-2015) 2006-27、某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并申请和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该屏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很好。陈某发现后认为该屏风厂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屏风厂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并不侵犯陈某的著作权 B、陈某可以以屏风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屏风厂的专利权无效 C、由于陈某的作品没有公开发表,因此不影响屏风厂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应当被宣告无效 D、陈某可以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 37、以下哪些内容可以在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写明? A、新开发产品的使用方法或用途 B、产品的透明部分 C、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D、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39、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哪些期限或者情况的判断应当以优先权日为准? A、缴纳年费的期限 B、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 C、判断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 41、专利申请文件有以下哪些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并且通知申请人? A、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 B、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地址 C、说明书使用日文撰写 D、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摘要 45、下列有关优先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B、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只能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可以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D、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既可以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也可以是发明专利申请 50、下列哪些分案申请不符合规定? A、甲对其已经驳回且已生效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的分案申请 B、乙对其已经主动撤回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的分案申请 C、丙对其正在初审中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分案申请 D、丁将原申请中的发明人A、B和C减少为分案申请中的B和C 58、以下有关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判断的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外观设计无法看清的部分,可使用放大镜进行观察 B、汽车和玩具汽车不属于同一种类的产品 C、对于伞具这类产品,应当以其出售时的形状来判断 D、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判断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 61、下列有关复审请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驳回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 B、复审请求可以由任何人提出 C、请求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 D、复审请求应当用书面形式提出

2015年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2、甲乙二人于2014年5月10日就同样的面包机分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专利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答案】A 4、下列哪个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伪造人民币的设备 B.快速记忆德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D.原子核裂变的反应器 【答案】D 5、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齿轮,其特征在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齿模内,冷却、保温后而成 B、一种药膏,其特征在于包含凡士林5%-20%、尿素10%-30%、水杨酸8%-30% C、一种建筑沙子,其特征在于将其堆积成圆台状 D、一种葫芦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主体为葫芦型,容器上口内镶有衬套 【答案】D 6、张某和刘某同日就同样的吸尘器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张某和刘某的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A.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X与X’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B.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C.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及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D.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在清洁系统Y中的应用

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最佳复习经验

如何通过专代考试 一、考试四要素:决心、毅力、思考、技巧 1. 决心:告诉自己,既然我今年考了,就一定要考过。机会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在你打算参加考试的时候,就要报着一次通过的决心,不要给自己留退路。记得以前听过新东方老师“17天背出GRE单词”,在讲座时,老师先问我们:“如果让你17天内背出GRE单词,你行吗?”大家都摇头。然后他又问:“如果把一把枪架在你的脑袋上好所,你必须在17天内不出GRE单词,你看你能背出吗?”这时很多人都表示可以。其实每个人能力的弹性是很大的,不要小看自己,用以上的这个例子去督促自己,其实没什么是做不到的。 2. 毅力:所有的大型考试拼的都不是智力而是毅力,从我的自身经验来看,毅力不是天生的,而是靠人为约束的。 例如,你知道自己看到电脑就喜欢打游戏,就喜欢qq或msn,那你就把电脑锁起来,等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再拿出来;如果你看了会儿书就觉得没劲,不高兴看了,宁愿翻翻杂志或者看看电视什么的,那么请保证你的书房除了复习材料之外没有其他可供你娱乐的东西;不要坐在床上或软绵绵的椅子里复习,越是休闲的环境越是容易击溃你的意志。例如我喜欢去图书馆,因为那里没有电脑、没有沙发、没有电视机,看累了也不能发牢骚,除了桌子就是复习材料,在那种环境下才能保证效率。 3. 思考: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按照别人的复习经验来走自己的路,因为经验是别人的,你只能借鉴但不能完全效仿,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每个人的复习都会走弯路,如何“拨乱反正”,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寻找出适合自己的并且适合这门考试的复习方法,你必须要不停地思考。例如,如果你觉得你最近的复习效果不好,一定要找原因,是工作压力太大了,还是某些事让自己分心了,或是学习方法不对,事倍功半,以致自己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不要自欺欺人说“以后会好的”,只有找到了原因,才能寻求解决的方法,当然,寻求到了解决的方法就必须要立刻施行。 4. 技巧:技巧就是思考的产物,多思考了,你就会知道复习的技巧、考试的技巧是什么。技巧是靠自己总结的,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断摸索,有了心得就要及时记录。 二、时间分配: 第一个月:每天有效时间3H,对象:审查指南。 1.审查指南是红宝,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背的。第一遍看的时候不管你懂还是不懂,能背多少就背多少,一遍记忆率达到70%,之后的效率会大大提高。 2.不要按审查指南的顺序复习,而应该遵循法律课程的一般学习方法,先实体后程序,因为程序是为了保证实体的,实体规范不懂,程序是很难学的。我建议的复习顺序是这样的(06版审查指南): (1)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有时间的可以看看第九章,如果你不是学化学的,第十章不用看) (2)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部分第二章、第八章 (3)第一部分第二章(只要看6,其他和发明部分一样,不需再看)第三章(主要看4、6、7)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实务模板 一、新颖性(A22.2) 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中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 没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包括A,B(相当于本发明的B’),C(相当于本发明的C’)和D。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二、创造性(A22.3) 有创造性: 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6、7、8、10、15) 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12、13) 3.对比文件中给出相反教导(9) 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获得…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体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中虽然公开了…,但是…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是…,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而本发明中A的作用是…,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中的…和本申请(涉案专利)中的特征A所起的作用以及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从对比文件2中获得技术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未获得本申请(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获得…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7.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 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 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案例汇总

三案例三① (一)申请案情况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件客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2年2月25日。提出申请后未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过主动修改,审查员针对其原始申请文件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了三篇对比文件。要求考生完成两项工作: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提供给客户的咨询意见,即参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且给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撰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 申请号201210035678.9 (22) 申请日2012.2.25 (71) 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①本案例根据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有关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部分改编。 1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 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 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2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智权百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 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 料: .......................................................................................................................... 4 技术 交底书材料附图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 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含答案) 目录: 1.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试题 2.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答案 3.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试题 4.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科目二)答案 目录1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法律知识(科目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发某产品,乙公司指定员工李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后来,为了加快研发进度,甲公司又派员工周某参与研发。李某和周某共同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下列哪个公司或个人? A.李某和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2.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A.某产权交易所 B.某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C.刚刚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甲 D.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多年的乙 3.下面哪项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A.蒙娜丽莎油画 B.王者荣耀游戏界面 C.刻有文字的花瓶 D.依山而建的别墅 4.甲于2019年2月10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乙于2019年7月11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19年8月2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并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且附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甲于2019年2月10日将其新产品进行展出的行为不影响其获得专利权 C.乙的发明是独立作出的,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甲的发明享有6个月的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5.甲公司发明了一种新的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X。同时甲公司发明了一种设备Y,设备Y能以方法X对粒子加速来完成原子核变换。假设方法X和设备Y满足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方法X能被授予专利权 B.只有设备Y能被授予专利权 C.方法X和设备Y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方法X和设备Y都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经验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卓顶精文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答题须知 1、答题时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准。 2、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 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的问题。 3、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包括第一题、第二题和第三题,满分150分。 应试者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撰写在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遭遇B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拟对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A公司自行研发了相关技术。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以及该公司所研发的技术的交底材料。现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要求说明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其中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要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项逐一阐述;如果基于你所撰写的咨询意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你分析在提出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建议,例如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如果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二题:请你根据技术交底材料,综合考虑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当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第三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如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涉案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专利号ZL201925634028.X 【45】授权公告日2019年2月11日 【22】申请日2019.3.23 【21】申请号201925634028.X 【73】专利权人B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卡箍,包括第一本体(1),第二本体(2)和紧固装置(3),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螺栓(3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的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一端铰接,第一本体(1)的另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另一端通过螺栓(3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与所述第一本体(1)铰接的连接板(31),所述连接板(31)的一端开设有插槽(321),另一端上有螺纹孔,所述第二本体(2)上具有可插入插槽(321)的固定部(4),所述固定部(4)上开有螺纹孔(41),所述螺栓(32)穿过螺纹孔将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上设置有预定位装置(5),其包括位于第一本体(1)上的卡钩(51)和位于第二本体(2)上的环形构件(522),所述环形构件用于与所述卡钩(51)连接。

2017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甲公司 B.甲公司和张某 C.张某 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 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2017年7月4日 B.2017年8月4日 C.2017年8月17日 D.2017年8月24日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1、在时间上,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 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是否能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公开的内容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在内容上,经过分析,结论是:对比文件1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结合对 比文件2影响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 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陷: 通过分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使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导致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保护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三、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使用: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敬的客户: 我方根据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比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证据的使用: 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卡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管道连接卡箍,并具体公开了包括第一箍套1和第二箍套2,第一箍套上设置挂轴11,在第二箍套的对应端设置与挂轴对应的轴套21;在第一箍套和第二箍套各自的另一端设置连接耳,连接耳上设置有供连接螺栓穿过的

最新最全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 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申请号?201210345678.9?(22)?申请日?2012.2.25? (71)?申请人??A公司???????????????????????????(其余着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缺紫外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

2015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2015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1.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合同取得财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财产所有权从何时起转移? A.合同签订时 B.合同生效时 C.财产交付时 D.货款交付时 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 A.配偶 B.孙女 C.兄弟 D.堂兄弟 4.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D.诉讼时效期间一律不得延长 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下列哪种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张某与某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B.专利权人李某与某公司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协议 C.王某与其前妻签订的变更子女监护权协议 D.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协议 6.重庆甲公司和上海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点为乙公司在上海的某仓库。甲公司遂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公司为收货人。运输途中,丙公司车辆与丁公司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公司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7.张某和李某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但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发明创造完成后,张某想要申请专利,而李某则想通过商业秘密保护,不同意申请专利。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专利代理实务真题答案

一、总体考虑 2015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包括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实务和申请实务两个部分,共3道题目。第一题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实务部分,该题要求应试者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具体分析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借助为客户撰写无效宣告请求咨询意见的试题类型,着重考查应试者对于专利代理实务中经常涉及的几个基本法律概念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应试者作为专利代理人,在咨询意见中,应当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地分析客户提供的资料,选择能成功地将涉案专利宣告无效可能性最大的证据,并提出最具说服力的理由。此外,该题还测试了应试者对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举证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第二题和第三题为申请实务部分。第二题采用撰写权利要求书这种专利代理实务中最基本的任务,主要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根据给定的素材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能力,要求在满足《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撰写出既能够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权利又相对稳定的权利要求书。第三题要求应试者分析其在第二题中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实质上是要求应试者将在第二题中进行的思考、分析和判断过程还原出来,从而进一步考查应试者对于权利要求撰写思路和步骤的掌握情况。 二、撰写无效宣告请求的咨询意见 2015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第一题要求应试者根据题目给出的素材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说明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题目中共给出4份素材:包括涉案专利以及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1~3。 撰写咨询意见之前,应试者需要认真阅读题目中给出的4份素材,全面了解涉案专利以及所有对比文件的相关内容,并按照以下思路和步骤进行分析。 1.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这里需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在时间上,需要考察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构成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或者是否属于申请在先公开(公告)在后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文件;另一方面,在内容上,需要考察这些对比文件是否能够影响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或创造性,以及是否构成抵触申请。应试者应当在进行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客观、直接地为客户阐明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对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

《相关法》总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民法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法的调整对象(M2)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自然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法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民事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债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知识产权的种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第99-103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民事法律行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第54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第55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代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民事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民事责任的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共同侵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第134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又见侵权之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诉讼时效................................................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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