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包家卫发〔2012〕3号

垫江县包家镇卫生院关于成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经研究决定,特成立包家镇卫生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白巨忠

副组长:黄文丽

成员:谭清书、皮昌杰、肖贵成、夏小成、杜学英、张群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肖贵臣任办公室主

任,张群艳、皮昌杰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职责:1、负责制定本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指导本乡镇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负责对本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白巨忠负责协调、组织,肖贵臣负责防治事务,谭清书、杜学英负责物资、后勤保障工作。肖贵成负责检验,夏小成负责放射;张群艳负责治疗护理。

二O一二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机构通知

抄送:镇党委、政府、县卫生局、县疾病控制中心

垫江县包家镇卫生院 2012年2月5日印发

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管理组织

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管理组织 一、组织机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成立由主管院长、医务处、疾病预防控制科、感染管理科和临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医院传染病信息管理的职能科室,配备疫情报告专用设备,设立专职疫情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员),负责疫情管理、督导和网络直报。各相关科室质控员为传染病兼职管理员。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医务处、疾控科和各科室质控员在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中形成管理网络。 二、管理原则 (一)责任报告人: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按照“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原则进行传染病报告。 (三)疫情报告质量纳入医院质量控制责任目标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全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情况进行常规化督导,对违规行为照章处罚。 三、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

(一)门诊日志监测 门诊日志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定专人对门诊日志进行日督查,质量目标达到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的及时性、客观性、完整性。 门诊日志中传染病患者登记质量指标由传染病专职员负责督查,在上述质量目标基础上重点突出对疫情报告时限和疫情发生详细地址的督查。 (二)传染病登记管理 预检分诊处、感染性疾病科要建立传染病患者登记册。要求登记项目齐全,地址详细,处臵去向明确,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无逻辑错误。 病房化验室建立传染病阳性登记册,按法定时限报告传染病。 门诊抽血室实行传染病化验单询登制,对门诊患者中的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进行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询登后,方可发放检查报告单,并及时填报疫情。 疾病预防控制科建立传染病信息专册,专职员对全院传染病信息管理实行责任分工制,按照分工对全院传染病信息进行分类专册登记,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以电子或纸质督导书形式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跟踪督察改进情况直至整改到位。督导过程记入工作日志存档。 (三)疫情报告管理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自上而下设院级、科级、转制三级疫情管理监督人员对全院疫情实行 监督控制。 二、传染病疫情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按要 求报告,并填写传染病卡片,报告科室疫情监督员。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登记,并转交疫情专干。 三、医院内设原籍疫情管理负责人:内、外、妇、儿、呼吸、住院部等相关业 务科室设立疫情管理负责人及疫情监督员,同时院内还设专人专(兼职)职疫情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形成疫情管理监督网,负责对全院的疫情实行监督和控制。 四、感染管理部直接负责和指导院内的疫情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上级管理 部门的各项要求,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落实改进,同时还要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门诊疫情发生动态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当好参谋,在医院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上传下联的纽带作用。 五、每年要对医院新上岗及换岗的医生和实习医生进行疫情业务知识培训,明 确责任疫情报告人所承担的报告任务,管理登记,传染病报告时限、病种及方法等。 六、建立疫情自查制度,定期检查检验科、全院各诊室、各病房传染病发生的 情况,查病案室、住院处传染病人出院情况,抽查全院诊断书等,对自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对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的管理,要建立健全个项登记本,要求 填写内容详细,不得有漏项和漏登记现象;设立阳性化验单交接手续,对阳性化验单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生手中,有医生签字并承担上报疫情责任,未经疫情登记、医生签字处理的化验单,不得让患者自行取走。 八、化验单各种登记管理制度,肝功化验登记完善,不漏项,有阳性化验交接 手续;建立便常规化验登记规范;建立性病化验登记(以上化验登记均不可漏项和漏登记)。 九、疫情报告卡片要逐项填写齐全,不得延报、漏报、缓报;全院疫情报告质 量监控本,详细记录漏项、迟报、缓报情况,凡有违反疫情管理规定造成工作损失者,按医院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最新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盘水镇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站负责,疫情管理员洪福玉,疫情直报员洪福玉。 组长:谢远成 副组长:李安玲 成员:洪福玉、叶世美、何江丽、谭。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盘水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月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园长 (第一责任人):黎秋倩,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履行对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保证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传染病不在幼儿园爆发流行。 主管领导: 韦雪梅: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履行对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为副园长负责。积极组织幼儿园开展有效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对传染病例幼儿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组织制定幼儿园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组织班主任例会,通报和部署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幼儿家长会,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致家长一封信,提高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班主任:蒋丽英、周婵斌等12人:每日认真组织进行晨检,确认因病缺课幼儿情况,并对在园幼儿中身体不适幼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积极与幼儿家长联系掌握幼儿患病情况并及时报告幼儿园。对幼儿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保证班级教室通风、清洁,对幼儿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建立班级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记录。 保健员:周勤,指导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坚持每日登记全校幼儿因病缺课情况表,对重点班级进行排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组织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讲座,检查幼儿园环境卫生状况,建立《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档案》。 后勤主任:郑伟清,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保证传染病防控用品的供应。在保健员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教室、走廊及

多功能室等场所的消毒。做好消毒记录。保证幼儿园环境整洁清新。 保教主任:吴金玲,组织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广播、板报宣传、班队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向幼儿传染病防控工作知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督促检查各班级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传染病防控工作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记录。 传染病防控 疫情报告人:韦雪梅,按相关规定,在园长授权下,及时、准确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疫情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

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其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四)在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报告。 .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传染病管理组织机构22246

传染病管理组织机构 重大传染病应急工作措施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应急工作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加强疫情管理工作 1、成立了以学校一把手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德育处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教导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1例及以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1例及以上,有相同症状病例1例以上,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所在地的县级疾控中心; 3、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病名、发病时

间、隔离治疗情况、就诊医院及报告时间;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学校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校内各教室,组室每天值日,每周大扫除。每天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校保洁员按照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3、如发现班内类似“流感”的现象,则校卫生室负责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4、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规定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5、各班、各科室饮水机每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二、个人卫生消毒制度 1、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独用茶杯。 3、学校洗手设施及时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学校晨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了监测及了解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特制定我校晨检制度。 1、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晨检工作,校医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学校各部门具体实施;

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

目录 1、传染病防控组织 2、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3、传染病报告制度 4、幼儿缺勤病因跟踪登记记录 5、幼儿及教职工晨和午检登记表 6、教室通风及消毒记录 7、传染病知识宣传 8、教职员工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9、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 组长:旭 副组长:何林芳 成员: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谭志锋 职责:组长:领导全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决策传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发生情况。 成员: 1.向学生传授正确的预防传染病卫生保健知识。 2.做好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有关工作。传染病流行时,负责对患病学生隔离、观察、跟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的疫情通报。传染病管理制度学校要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是人群集中、传染病好发场所,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保健教师肩负起保护学生健康的责任,每天要掌握在校和缺席学生健康状况,发现传染病做到早报告、及早隔离治疗。 2、要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为甲类传染病,最迟不超过2小时;乙类传染病,应于6小时报告;丙类传染病,应于12小时报告。 3、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应向所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传染途径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理。 4、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三)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四)各责任预防保健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计算机网络直报。 (五)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六)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病案室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及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与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医务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与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以及其她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与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事件的。防保科或 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 通知院长与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 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与调查、医疗救治、 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与职责,各级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2、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3、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与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她人隐瞒、缓报、谎报。 5、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与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与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与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万松园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一、工作原则: 1、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二、具体做法: 1、在校所有教职员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有责任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进行报告。 2、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3、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4、在学校以每个班级为单位,每个教研组、办公室为单位,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由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天定时向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报告有无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 5、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由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6、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至该病的最长潜伏期。 7、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 8、严格疫情报告: 发现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以及疑似病人、2小时内报教育局或上级防疫部门。 发现乙例病毒性肝炎、伤寒、乙脑等传染病和疑似病人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 发现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 9、上报工作由主管行政、卫生老师负责。

坡庄小学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

安驾庄镇坡庄小学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组长:杜敏 副组长:胜斌 成员:肖明昌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田英 职责: 组长:领导全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决策传染病防治规划及资金的投入。 副组长: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发生情况。 成员: 1.向学生传授正确的预防传染病卫生保健知识。 2.做好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有关工作。传染病流行时,负责对患病学生隔离、观察、跟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的疫情通报。

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要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是人群集中、传染病好发场所,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保健教师肩负起保护学生健康的责任,每天要掌握在校和缺席学生健康状况,发现传染病做到早报告、及早隔离治疗。 2、要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为甲类传染病,最迟不超过2小时;乙类传染病,应于6小时报告;丙类传染病,应于12小时报告。 3、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应向所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传染途径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理。 4、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公厕是蚊蝇孳生地,要定期消毒。 5、要组织好学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传染病流行期教育学生避免同病人接触。

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神底小学 2015.9【下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并于当天及时上报学生晨午检信息,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班主任)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颖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小学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小学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

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

苇河中心校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组长:吕守泉 副组长:闫朝杰 成员:杨桂华郑桂芝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杨桂华 职责: 组长:领导全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决策传染病防治规划及资金的投入。 副组长: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发生情况。 成员: 1.向学生传授正确的预防传染病卫生保健知识。 2.做好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有关工作。传染病流行时,负责对患病学生隔离、观察、跟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要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是人群集中、传染病好发场所,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保健教师肩负起保护学生健康的责任,每天要掌握在校和缺席学生健康状况,发现传染病做到早报告、及早隔离治疗。 2、要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为甲类传染病,最迟不超过2小时;乙类传染病,应于6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于12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应向所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传染途径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理。 4、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公厕是蚊蝇孳生地,要定期消毒。 5、要组织好学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传染病流行期教育学生避免同病人接触。

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

苇河中心校传染病预防组织机构 组长:吕守泉 副组长:闫朝杰 成员:杨桂华郑桂芝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杨桂华 职责: 组长:领导全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决策传染病防治规划及资金的投入。 副组长: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发生情况。 成员: 1.向学生传授正确的预防传染病卫生保健知识。 2.做好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有关工作。传染病流行时,负责对患病学生隔离、观察、跟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要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是人群集中、传染病好发场所,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保健教师肩负起保护学生健康的责任,每天要掌握在校和缺席学生健康状况,发现传染病做到早报告、及早隔离治疗。 2、要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为甲类传染病,最迟不超过2小时;乙类传染病,应于6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于12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保健教师应向所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传染途径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理。 4、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公厕是蚊蝇孳生地,要定期消毒。 5、要组织好学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传染病流行期教育学生避免同病人接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

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班级内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症状病例,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三、教职工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症状病例,各完小校长、园长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内容同1。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六、报告病种时限和内容 1.国家法定传染病 ①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②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6小时内报告。 2.学校常见传染病 ①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班主任应当在6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②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③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咳嗽、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班主任应当在6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④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七、各校、各园、各班级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对于漏报、迟报、瞒报、谎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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