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关系

母子公司关系
母子公司关系

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公布实施。该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依照公司的组织系统划分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越来越趋向大型化、集约化、集团化,大量的子公司应运而生。但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并未做具体规定,这就使二者间的关系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法律指导而难以规范。因此,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不但是重要的,而且是急需的。Ⅰ.研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目前,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例如,按照《美国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即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差别。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甚至遍布全世界,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企业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而企业本身则被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又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是完全独立的法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企业法律形式不规范,“分公司”作为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法律意义使用的。许多以分公司相称的组织,如“中国船舶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只是与总公司存在上下级的管理关系。

Ⅱ.研究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还要搞清公司为什么要设立子公司。母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公司通过把追加的投资用于收买其他小公司的股份,把这些小公司变成自己的子公司,不但可以使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行动,实现母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目的,而且还可以利用子公司从事其他项目的经营和在其他地区或国家开展业务活动,使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得到迅速扩大。

2.实现行业控制,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一个公司要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除增加自身经济实力之外,就是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同一行业的其他公司实行控制,使它们服从于自己的经营规划或市场战略,防止和减少相互之间的抗争和伤损。而使其他公司成为自已的子公司则是对其实行控制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3.利用子公司的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分散经营风险。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负责。如果一个母公司把原有的经营项目交给其子公司分别进行经营,而子公司作为法人又仅以其本身的财产对债务负责,那么个别子公司的经营失败就不会对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此外,一些小公司往往希望成为大公司的子公司。因为母公司往往是实力强大的大公司,小公司一般无力与其抗衡、竞争。如果能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就能得到母公司在资本、技术、原料、市场等各方面的扶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通过母公司与其他子公司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从而有效地提高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一些小公司情愿攀附在大公司的势力范围之内。

Ⅲ.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非常复杂的,概括起来可分为一般关系和特殊关系。前者指母、子公司间关系的典型特征,而后者则指二者关系的一些特殊方面。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一般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但是,子公司的自主性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各国公司法都普遍规定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诸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等一切事宜,都由股东会来决定。作为子公司,很明显它最大的股东应是母公司。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因此,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都是母公司决定的。母公司还因其投资所占比例大而在子公司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可见,子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实际都是由母公司控制,由此产生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两个公司之间只有在确实存在这种控制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子公司和母公司。象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什么产生的呢?通常认为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股份控制。根据股东大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但是,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公司的股权越来越趋于分散化、社会化,公司股票的所有者可达数万人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对一家公司实行控制就无需拥有其50%以上的股份。只要其所有的股份可使其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上发挥主导作用,即可实现控制目的。因此,有些国家对母公司所下定义为:“拥有股东会多数表决权的公司。”母公司采取股份控制子公司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其一,大量买进另一家公司的股份,达到实际控制所需的比例,这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作法;其二,通过大量买进股份的方法使某公司的母公司成为自己的子公司,从而使该公司成为自己的孙公司;其三,通过新公司的中介,使别的公司成为自己的子公司。具体做法是先设立一家新公司,由这一新公司控制别的公司的股份,达到实际控制,从而使别的公司成为原公司的孙公司;其四,把原公司的一部分划出去,独立成为一个或数个子公司,原公司控制独立出去的公司的股份,成为母公司。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另一途径是协议控制。协议控制是指两个公司间订立特殊的契约或支配性协议,使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协议控制与股份控制相比要少得多。这是因为后者是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权利为基础,而前者则是以双方之间的合意为基础。换句话说,股份控制是以物质为基础,而协议控制是以意思表示一致,即以契约为基础。很显然,以投资权利为基础取得控制权的股份控制的有效性要高于协议控制。一旦控制关系形成,子公司在生产计划、财务安排、会计关系、人事关系等方面都要服从母公司的具体管理。

2.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都是通过投资实现的。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子公司的资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另一种是母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例使其可以对子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前者通常被称为全资子公司,后者被称为非全资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它的活动,而作为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虽然可以实际控制它,但考虑到董事会中其他投资方的利益,母公司一般不会完全以自己的意志去支配子公司的活动。

3.财务关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因此实行独立核算。但是,母公司在每一财务年度终结后,不仅要制作自己的年度财务报告,还要制作包括子公司在内的整个公司集团的年度财务报告。虽然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作为母公司,必须使股东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其自身所属的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获得整体性的大致了解。这是因为在股东和其他有关人员眼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整体,母公司与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包括分公司,构成一个公司集团。对母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的股份状况有时并不取决于母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而是取决于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因此,母公司的股东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关注有时是甚于对母公司的关注

的。而有些子公司的信用也往往是依靠其母公司的实力来维持的。公司集团的年度财务报告与一般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基本相同,大致包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集团损益表和集团资产变动表等。这些帐目都是把所有子公司的相应帐目与母公司的帐目汇总而成。公司集团的财务报告必须由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并由母公司的审计员或会计监察员审核,然后与母公司自己的年度财务报告一起提交股东会。同时,还须将财务报告呈送政府登记注册机关,并予以公告。但公司集团的财务报告只能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该公司集团的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而不能用作决定母公司自身事务的依据。例如,母公司不能以集团的盈利和亏损作为自己盈利分配的根据,母公司也不以自己的财产对集团债务承担责任,税务机关更不能就整个集团的营业对母公司征税。

4.管理关系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在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享有自主的权利,但由于它受母公司的控制,其董事会实际上是母公司在子公司的代表,负责贯彻和执行母公司的指示和政策,从而形成了母公司与子公司这间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母公司(公司总部)除了自身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主要负责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但是,母、子公司间的管理关系是公司集团的内部事务,法律对其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采取何种形式,具体地怎样管理,完全由母公司根据集团的构成、分布、市场、经营状况等自由决定。因而,不同的公司集团,其管理关系也不相同,并且各公司集团自身的管理关系也在根据情况而随时变动,以便取得公司集团整体的最佳经营效果。根据许多大型公司集团的实际情况,母公司的管理机构一般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为核心,下设计划、财务、技术、销售、人事等职能机构所组成。公司的子公司直接隶属于董事长或总经理,并通过各职能机构对其实行各方面的具体管理,包括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政策与会计标准、人事等。这种管理有的是强制性的,如母公司下达的统一计划,各子公司必须执行,母公司直接任命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等;有的则是协调性的,如划分各子公司的销售市场、协调其商品的价格、调剂资金的余缺等。为了充分发挥各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母公司一般都注意实行分散型管理,尽量地赋予子公司以自主权,只对一些重大问题实行统一的领导。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主要有四点:其一,母、子公司间禁止相互持股,即子公司不能拥有或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成为其母公司的股东。这一限制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公司资本的无限制地重复计算和相互增加,导致资本信用的虚伪扩张,危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有的国家,如法国,不禁止股东间相互持股。相反,把相互持股达25%以上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公司——相互持股公司而予以特别规定。其二,甲公司如果取得乙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时,必须将此种情况及时通知乙公司,否则,甲公司不能行使其股份的表决权。其三,同一公司不能成为两个以上公司的子公司。对一个公司来说,控制权只有一个。如果一个公司取得另一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足以对其实行控制,而另一公司原是第三家公司的子公司,那么另一公司与第三家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即告结束。其四,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各自作为法人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不存在集团的共同债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为子公司的债务担保,或母公司基于欺骗债权人的目的而参与对子公司的不当管理。另外,有的国家,如法国还规定,母公司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诱使子公司进行有损于其自身利益的交易活动,否则,母公司需向子公司赔偿损失。

Ⅳ.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它们之间的控制关系,往往被一些公司利用,以实现其不法目的。例如,母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与母公司有关的风险大的业务活动;母公司的法人机构与子公司相混淆,雇用同一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经营同样的业务;不纠正第三人对母子公司关系的错误看法,使其对公司信誉作出错误判断;跨国公司投资海外,操纵海外子公司转移定价、非法避税、对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等等。此外,在我国企业界有种很流动的作法,即几个公司共同为自己设立一个母公司,美其名曰某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的资本就是它们几个公司资本的总和。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是为其自身扩大影响。在经营中,这些子公司各自为政,根本不考虑什么集团利益,集团公司成为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自己的资金。各子公司以集团的名义进行各种经济活动,使别人对它们的经济实力产生错误认识。一旦出现债务,就化整为零、相互推诿,最终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面对以上种种利用母、子公司间的合法关系达到非法目的的情况,目前英美法系国家流行的“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值得借鉴,从而制订相应的对策。

所谓公司的“面纱”,即公司作为法人必须以其全部资产独立地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除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外,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同样,公司的股东不得以个人行为直接代替公司行为,不得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应诉。股东只以其认购的股金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雇员、代理人等对其在正常受雇业务范围内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不承担个人责任。据此,法律就不能透过公司的这层“面纱”而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来说,有些母公司就是以子公司作为“面纱”从事非法活动,反之亦然。母公司利用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控制子公司以达到非法目的。例如,在纽约市,一队出租汽车中的一辆或两辆出租车就可以独立地组建一个公司,它们拥有规定的最低资本额,并办理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额保险。但是,出租行业是一个风险较大的行业,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必然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由于这种一辆或两辆出租车组成的公司资本很少,且只办理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额保险,因此,对于重大交通事故,肯定不足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有的出租汽车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减少对受害者的赔偿,就是通过建立数个小子公司的办法,把这些小子公司作为“面纱”,遮掩住母公司真正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被这层合法的“面纱”所迷惑,在没有相应法律条文来制裁这种非法行为时,可以运用民法中的善良诚信原则刺破这层“面纱”,认定母公司(大出租车队)设立数个小子公司(小出租车队)的目的是出于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应由母公司承担各子公司的责任。

应该看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是保护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股东在确保他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风险的情况下,大胆地对公司投入一定的资金。但为了阻止他们利用公司进行不正当的活动,又往往与有限责任原则相抵触。就“刺破公司面纱”原则而言,英美法至今也没确定一个适用于任何场合的一般原则,法院依“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审理案件也觉得很棘手。因此,在刺破母子公司关系的“面纱”时,往往要求原告对以下三点进行举证:(1)被告公司的财务、商务等情况均受到母公司或其股东的控制,以致于子公司没有独立的决策和意愿,甚至没有其自身的存在。一般包括:母公司或者少数股东掌握了子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母公司与子公司雇用同一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子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方式经营,除了与母公司的业务外,没有独立的业务联系,并且子公司的资本严重不足;子公司始终作为母公司的一部分出现,其独立法人地位经常被母公司或股东忽视;子公司的董事滥用子公司的财产为母公司服务;子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的财务系统,除了母公司给予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等。(2)母公司或股东利用他们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滥用子公司对抗公共政策,进行欺诈或从事其他用意恶劣的活动,而这些作法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这种控制是导致原告受损的直接原因。

总之,只要母公司对子公司存在过多的控制,就有可能被适用“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只是一般的控制,即子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体系,拥有充足的资金应付正常的支出,伴随公司经常而产生的风险能够在二者之间大体上进行合理的分配,两个公司的正常业务、管理机构相互分开,各尽其责,拥有独立的财务记录和业务

记录,与它们有业务往来的第三人清楚它们各自的性质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母公司均无须对子公司的行为或债务承担责任。所有这一切都是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基本一致的,并不违及公共政策或具有欺诈性。

除了“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反托拉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国际税收条约等法律手段来规范母子公司间的关系。

Ⅴ.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对公司制度做出较完整规定的法典,它从立法上肯定了子公司的法人地位,保障了子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自主经营权和参加诉讼时的主体资格。但是,由于这部法典只规定了子公司独立承担相应责任,而未对母公司利用子公司从事非法活动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出规定,因此很可能被一些公司所利用。比如,一家很大的海运公司,为逃避自身过错造成货损货差的责任,可以设立几个子公司,由这些子公司经营其下属船舶。这些子公司除了一两艘船外没有什么资产,也没有什么管理人员,完全受母公司的管理控制,通常都被设在诸如巴拿马等避税港。一旦由他们承运的货物出现货损货差,受害人如能采取诉前保全扣押船舶还有可能得到赔偿,如受害人行动不及时,让船离开卸货港往别的国家,再想起诉这些小子公司,一方面由于这些小子公司都设在国外,法律文书送达上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即使这些小子公司败诉,由于它除了一两条船外没有什么其他财产,船又驶离了卸货港,受害人想要得到赔偿将难上加难。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我国现行公司法非但不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制裁利用子公司达到非法目的的母公司,反而使那些母公司以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责任为借口逃避应得的惩罚。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法的实施细则中应规定:“子公司因受母公司控制而侵害他人利益的,由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就可在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时有法可依。

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 第四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集团,子公司为某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战略管理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战略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机械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院长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任命,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子母公司关系证明书

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ccc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控股**%(此句可不要)。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设立。子 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 注册日期:****年**月**日 注册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子公司专业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研发。是我国较早(说明:如 果子公司成立较晚,此句就不适用)研制和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产品的企业 之一,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年**月**日,子公司总资产******万元,净资 产*****万元。(此句可以不要) 特此证明! xxxx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26日 1、附上子公司章程备查; 2、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3、子公司的 股本结构表。篇二:公司关系证明(模板) (1)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与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关系方(盖章): 日期:篇三:子公司证明 证明 兹证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 的子公司。子公司于2015年01月06日在**市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 注册日期:****年**月**日 注册地:**省**市 住所:**省**市 法定代表人:*** 子公司专业从事*****************************。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篇四:隶属关系证明(总分公司)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整理)什么是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什么是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强调集权,有的则强调分权。不过,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协调企业内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二是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子公司的会计成为“老板会计”而不是“经理会计”。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同时要建立有效集团服务功能,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主要应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 ,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 ,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 ,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 ,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 ,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 ,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 ;对于子公司来说 ,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 经营的自主权 ,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 ,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 , 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 ,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 ,从而确保企 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下列三个方面有机构成 : (1)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由于企业集团除了母子公司之外 ,还有参股企业 ,因此必须制订集团章程 ,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 ,协调解决集团发展的重大事宜。机构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任免 ,属于控股型的 ,由母公司推荐外派董事、监事侯选人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 ;属于全资型的 ,由母公司考察聘任或解聘。 (2)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集团,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 ,必须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子公司的发展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企业集团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思路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企业集团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思路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必将会出现一批大企业、大集团,这是经济发 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发展,大批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最基本的保证。集团公司如何按照《公司法》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并对 于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规范母子公司内部管理,近年来一直是企业理论界探讨的新课题。笔者结合 自身的工作实践,针对母子公司管理关系、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捉出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途径及思路。运营飞诺网运营飞诺网 一、母子公司管理的关系、地位和作用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在法律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在产权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 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按出资额享受出资人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在内部 管理关系上,母子公司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通过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会一董(监)事会一经理层,实施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立,形成纵向授权,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关系。股东大会 由股东方共同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母公司作为大股东对子公司享有资产 受益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处于主导地位,子公司是处于受控地位。通常母公司以强大的资金、人才和整体的经济实力,在企业集团中发挥着投资决 策中心、资产经营中心、利润形成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的作用,这几个作用表现在:一是母公司凭借自身 的地位和具有的实力,按照规模经济要求加速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通过控股、参股,可以支配、调动和 发挥更大的资产作用,以及通过对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等资产增量的管理,成 为投资决策中心。二是以资产为纽带,不断调整子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实现经济的不断增 长,利用母公司资金、技术、产品市场等较大优势提高母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成为资产经营 中心。三是每个子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而母公司则是利润形成的集中中心,子公司的利润来自 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而母公司的利润来自母公司的资产与资本运营管理和对于公司的监督、控制及考核产 生的效益。四是母公司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总目标,将通过对人才的开发、使用、委派、激励、控制以及 再开发等形式和手段,形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二、母子公司管理的难点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从理论上讲是十分科学和先进的 管理体系。我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制度在不断完善,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奠 定了理论基础。但不可否认,在实际运作中,一是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完全独立的法人实 体,母公司只是通过资本的控制权与子公司相互联系,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主要通过法人治理结构 实施控制和监督,而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代理人 与委托人目标和利益不一致之处,信息不对称,所以每一级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在多层次代理中被稀释, 最初委托人的产权目标得不到完全贯彻,代理的效率将会随委托一代理层次的增加而不断降低。二是越权 行为普遍存在,监督职能未健全,虽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都已建立,设立了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所组成法人治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企业集团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股东会、监事会普遍不到位, 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由上级任命,容易成为政府和行政的中介,出现董事会无视股东会越权竞争。甚至 由于董事会一般是非常设机构,形成经理层说了算的局面。三是根据现代企业理论来看,只要企业存在所 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层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或多或 少地拥有了剩余控制权乃至剩余索取权。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不可能是完备无缺的,二者之间 ---------------------------------------------------------精品文档 ---------------------------------------------------------------------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子公司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以及当前企业改制中的资产重组、兼并、优化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子公司系母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①,母公司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往往会出现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而使子公司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不法利益。以下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以及如何认定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作粗浅探讨。一、正确理解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应当是: 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子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属独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独资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②。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是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入的,只是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的地位。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利和依据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决策

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的年度预算,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出资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出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行。母公司在出资完成后,由出资者成为股东,同时丧失其财产权利,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③。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涉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母子公司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法律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而成为子公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再向母公司投资而成为母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应当既要发挥集团的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益的原则。 3、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集团的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的研发,协调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建立统一的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以及有利于集团优势发展

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

企业集团管理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母子公司管理。而母子公司的管理确实是需要有一定机理的。对这个机理全球的管理者们都还在不断地深入地研究。这里我们将母子公司运行机理主要确定为在母子公司管理模式设计框架下,根据母子公司的操作事务,在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评估体系、激励机制四个方面系统、全面的集团母子公司运作模式。 在母子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公司治理结构是相互独立的,但母公司作为大股东,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通常要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和专业业务人士,一方面通过委派董事参与子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在信息充分对称的前提下,真正做到子公司资产保值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委派专人士参与子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运作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子公司经营管理,从而规避子公司经营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这部分涉及到董事会的构成模式、管理控制模式,董事、总经理选任与选举,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的委派,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等。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是集团公司在产权明晰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内部制度化管理。这主要是从战略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对母子公司的责权利进行界定,从而保障母子公司在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环境下处于良性运行,规避子公司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评估体系方面,主要是指通对绩效评估体系的系统设计,达到对子公司经营绩效、高层管理者及委派人员业绩进行全面、准确、正确、合理评估的目的,使集团公司内各成员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内部在“阳光下工作”,在相互竞争的平台上,创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估环境,从而使母子公司管理形成管理制度明确、评估体系到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步的闭环管理体系。在这里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估、董事会绩效评估、CEO(总经理)绩效评估、委派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的绩效评估等。激励机制方面,主要涉及经营者激励、董事激励、监事激励的原则、范围、内容、方案设计、管理制度、组织管理等内容……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浙江某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17页)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浙江天能集团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服务单位: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X年四月 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最佳现金流量,充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促进集团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重点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系指天能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子公司系指集团公司直接控(参)股的公司。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适用集团所有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中心,通过虚化其他子公司的董事会来实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 作为上市的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其财务管理要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并通过集团外派专职董(监)事来实现。集团公司外派专职董(监)事必须及时将上市子公司财务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中心,集团公司形成意见后由外派专职董(监)事在上市子公司董事会出具。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为充分体现以产权为依托的新型母子公司关系,从维护出

资人的资本权益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出发,同时有利于各类子公司按照公司治理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集团内部实行“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的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财务管理均纳入集团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七条职责和权限划分: (一)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职责权限: 1、会计政策和会计信息管理 制定天能集团内部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并对各类子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资金管理 ⑴根据集团各产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制定和落实稳健的财务 政策,并通过合理的财务控制手段和财务杠杆,使公司保持适度的负债水平和合理的现金流量。 ⑵建立有效的现金流向分级管理责任机制和控制体系,对现金流 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提高现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 ⑶统筹现金来源,由集团财务审计中心负责集团内部企业的资金 结算和资金余缺调剂。

公司关系证明(模板)..资料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 与公司、 关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关系方(盖章): 关系方(盖章): 日期:2014年11月3日 双写单词末尾的辅音字母

根据语法规则,重读闭音节词在加以元音字母开头的词尾或后缀时,要双写末尾的辅音字母。初学者在掌握这一语法规则时,很容易混淆,往往出错,不该双写的也双写。为了便于大家掌握这一语法规则,先将其要点简述如下: 一、双写单词末尾辅音字母的前提条件: 1、单音节词。必须是以“辅音字母+一个元音字母+一个辅音字母”组成的重读 闭音节词。 thin-thinner get-getting chat-chatted sun-sunny stop-stopped put-putting 2、重读闭音节词中一个元音字母的读音必须是|I| ,| e|,|?|,|?|,|?|,|u|.中的一 个。 swim-swimming red-redder plan-planned fun-funny rob-robbed fog-foggy fat-fatter wet-wetter big-biggest 3、双音节词或多音节词。如果该词以“辅音字母+一个元音字母+一个辅音字母” 结尾,同时又重读,要双写末尾的辅音字母。 begin-beginning forget-forgetting regret-regretted admit-admitted permit-permitted 4、r音节结尾的单词如果最后的音节重读,又读长元音|3:|,| a:| 等,要双写末 尾的辅音字母。 refer-referring prefer-preferred bar-barring occur-occurred 5、个别双音节动词,重音落在第一音节上,虽仅符合“短音、单元、单辅”三 个前提条件,按理不该双写,但英国英语则习惯双写,而美国英语仍不双写,如: travel-travelled kidnap-kidnapping program-programming querrel-querrelling control-controlled worship-worshipped 6、在重读闭音节中,必须双写的辅音字母有: b,d,g,l,m,n,p,r,t 1、b robbed 2、d redder nodded 3、g biggest foggy 4、l travelled quarrelling controlled 5、m swimming 6、n sunny funny thinnest winner 7、p stopped dropped shopper kidnapped 8、r preferred referring occurred barring 9、t getting knitted fatter quitted wettest

母子公司关系

1、母子公司关系问题 国内许多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积累许多经验教训,在面对众多产业,广泛的地区分布,不同发展阶段的下属企业,如何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来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仍是一个重要课题。国内不少企业集团的发展教训说明,投资、兼并的范围受制于控制幅度,不加节制地发展子、孙公司,可能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或集团总部控制失效,有可能把母公司拖跨。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集团组织管理结构非常重要。母子公司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四种问题: 管理失控: 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 :一是子公司认为母公司对它的管理是多余的。母公司要求子公司做的事或对某些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子公司却根本不把母公司的意见当一回事 ,不买母公司的帐。二是子公司对母公司弄虚作假。子公司不让母公司了解真实情况 ,用假象蒙蔽母公司。对于母公司的意见、重大决策等虚与委蛇、阳奉阴违,母公司的管理控制根本无法贯彻,子公司俨然已成独立王国。三是子公司对关系母公司投资权益的重大问题 ,如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担保事项、重大诉讼纠纷等等 ,一概不让母公司知道。子公司对母公司设置信息屏障,封锁真实信息,尤其子公司身处异地时更喜欢采用这种方式。 过度集权: 母公司在管理方式上过于集权,对子公司管理过死,对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插手太深,子公司内部的人事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策略等通通都要报批,母公司职能部门过多干涉子公司具体经营事务,扰乱子公司正常经营。这种方式,直接带来法人治理结构失效、管理成本太大,压抑和挫伤子公司经营积极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母公司把子公司作为分公司来管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母公司要对分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而对子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 ,因为它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如果母公司直接管理子公司的内部事务 ,那么它要不要承担无限责任呢?(2)母公司对子公司沿袭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来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下文任免 ,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形同虚设。(3)母公司把子公司作为整体性独资企业来管理。母公司随意干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事务 ,随意调动子公司的人、财、物 ,随意向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 ,甚至联手违法违规 ,出现了像“琼民源”那样的编造假业绩、恶意炒作、坑害股民、震惊全国的严重违法事件。 放任自流: 管理放任自流 ,母子公司各干各的。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是母子公司关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有些企业确定母子公司关系后 , 特别是有些经行政命令组合而成的集团,并不去认真研究母公司对子公司如何进行管理 , 本身的母子公司管理关系十分脆弱,而是一切依旧 ,一盘散沙 ,不能真正形成集团 ;另一方面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关系感到困惑 ,不得不放任自流。一旦子公司出了问题 ,母公司又感到万般无奈。那些管理自流的企业集团 ,往往陷入了“集而不团、大而不强、管而不顺、运作艰难”的困境而难以自拔。 手段缺乏: 母公司往往缺乏对子公司有效的控制手段,单纯依靠控制人事或财务,控制效果容易偏弱。对母子公司之间的定位把握不准,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全管。另一方面,各种管控的手段应该是综合作用的,没有各种手段之间的综合效果,控制效果的发挥会打折扣。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与规则

论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规则 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内涵 母公司,通过出资,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控制的公司,故而也称控股公司; 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两种形式。我国对全资公司的设立有严格限制,只允许国家授权的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分公司,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

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 第一,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第二,母公司决定和影响子公司的决策。子公司在决策过程中,母公司往往要加入自己的意思,换言之,子公司不具有事实上的决策独立性。这亦正是我们需要对母子公司进行法律规制的主要原因。 在母子公司关系中,母公司作为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有着决定性影响作用。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子公司大股东的母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牺牲子公司利益。即使不存在利益冲突,母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也可能损害子公司利益和子公司小股东利益。 四、母子公司在运作中易产生的弊端 母子公司形式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一种普遍形式,对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促进资本的扩张,实现资产的杠杆效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母公司往往利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地位,实施有利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模式 (6) 第一节母公司的职能定位 (6) 第二节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 (7) 第三章母子公司管理控制系统 (13) 第一节战略管理 (13) 第二节运营管理 (14) 第三节人力资源管理 (16) 第四节财务管理 (17) 第五节审计监督 (19) 第六节审批权限控制 (20) 第七节信息控制 (23) 第四章附则 (27)

第一章总则 为了科学合理地界定xxx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集团公司是指x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母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系统; 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母子公司管理模式是指在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中母公司的职能定位和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它构成了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的基础。 母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系统是指为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能顺利实现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包括战略管理、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权限控制、信息控制和审计管理等方面。 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根据子公司的规模与效益等因素确定子公司经营者激励的力度、与子公司业绩考核挂钩的长期激励计划。具体由《大连铁龙薪酬管理制度》和《大连铁龙考核管理制度》规定,本制度不再涉及。 本制度是公司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文件,各部门可以在本制度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或超越本制度的基本管理原则。

某集团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某某天能集团公司 下属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2) 第一节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2) 第二节归档范围 (3) 第三节平时归卷 (4) 第四节立卷 (4) 第三章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 第一节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5) 第二节声像档案的管理 (6) 第三节声像档案的保管 (7) 第四节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7) 第四章档案借阅 (8)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天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天能集团。集团实行集团总部和各分子公司档案分级管理制度,集团总部的档案管理归口总裁办(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分子公司的档案管理归口各自指定的(档案室)档案管理员。集团公司认为重要的分子公司文件应同时在集团归档备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员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分子公司、职能中心/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归档制度。各职能中心/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中心/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兼职档案员归档。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名单报送相应的档案室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五条对保管的技术档案,每年年终要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对失去参考价值、无保存意义的资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完整版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 第四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集团,子公司为某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9页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子公司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以及当前企业改制中的资产重组、兼并、优化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子公司系母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①,母公司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往往会出现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而使子公司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不法利益。以下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以及如何认定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作粗浅探讨。一、正确理解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应当是: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子公司分为两种,一 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属独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独资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②。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是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入的,只是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的地位。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和依据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

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的年度预算,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出资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出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行。母公司在出资完成后,由出资者成为股东,同时丧失其财产权利,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③。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涉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母子公司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法律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而成为子公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再向母公司投资而成为母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应当既要发挥集团的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益的原则。3、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 的核心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集团的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的研发,协调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

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如何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探索

2011xx颁发第二届企业管理奖 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发挥表率作用2011年1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举行“山东省第二届企业管理奖”的颁奖仪式,万达集团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获奖。姜大明省长在讲话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企业表示热烈祝贺。 近年来,万达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工作,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深挖潜力,降本增效,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一批特色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层次水平高的优秀管理创新成果。为引导和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省政府决定,授予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如何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探索》管理创新成果“第二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奖”。 获奖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和强化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式,为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如何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探索》 万达集团是科技部命名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自1988年创建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健康快速发展,谱写了“劳务打基础、工业增后劲、科技促腾飞、品牌创优势”的发展四步曲,实现了由劳务型向工业型再向高科技型的转变,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近40亿元,占地300多万平方米,员工5000多名,涵盖机电、化工、轮胎、房地产四大产业,形成了机电、化工、轮胎、地产、建安、微电子材料等六大专业化公司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 十几年来,万达集团以“汇聚科技精华,缔造百年万达”为企业愿景,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坚持做强、做大六大专业化公司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佳绩。200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3.69亿元,同比增长58%;利税5.7亿元,同比增长55%;在山东省机械工业百强企业排名中名列第九位。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文明企业、全国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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