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先秦文献;酋邦;社会分层;聚落形态;邦国;王国

近年来新出土的《容成氏》等战国竹书,在增加和扩充史料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它们依然是有其局限性的,重建上古史还得靠以考古学为基础的多学科的结合。而考古学本身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它也需要借鉴人类学的理论以及技术的、经济的、环境的、人口学的等等知识。将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与聚落形态学理论相结合是研究的趋势和方向,但理论贵在创新。因而,结合中国考古新发现,从中国的材料出发,创建出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理论,才是最上乘的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依据近年来对山西襄汾陶寺和河南新密古城寨的考古发现,将早期文明与初始国家出现的时间,划定在龙山文化时代,应该说是有着充分事实依据的。与此相关,将中国古代的国家形态划分为邦国—王国—帝国,要比称之为古国—方国—帝国,更约定俗成更合理一些。

Some Issues in the 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Ancient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State

Key Words: pre-Qin docurments; chiefdom;social strata;gathering morphology;state;kingdom

Abstract: The newly unearthed bamboo slips such as Rongcheng Family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may extend and enrich our historical materials, but they have limitations as well. Reconstructing ancient history must have solid archaeological basis, while archaeology must borrow kownledge from anthropology, economy, environment, etc. Combining the theories of tribe, social strata and gathering morphology is the trend and direction of research. We should create our own theory on the basis of materials to study the origin of civilization and state. In view of the recent archaeological discoveries in Shanxi and Henan, it is reasonable to locate the time when early civilization and state appeared in the period of Longshan Culture. Accordingly we can redefine the ancient state morphology in China as from tribe to kindom to empire.

一新出土的先秦文献资料的价值与局限

研究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问题,在资料上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质文化资料,即通过考古发掘所获得的遗迹、遗物、遗址之类的资料;另一是文献资料。文献资料中,又可分为传世的古籍文献资料与出土的竹简帛书、铜器铭文之类的出土文字资料。应该说,无论是考古资料还是文献资料,都有其重要价值,也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近年来,新出土了一些文献资料,如20世纪90年代,从战国时代楚墓出土的《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三种竹书材料,以及属于西周中期的青铜器“☆公盨”的铭文,都提供一些古史传说方面的资料。《唐虞之道》是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1993年清理被盗掘的郭店一号楚墓时所获大批竹书中的一篇,通篇讲尧舜禅让之道。《子羔》和《容成氏》是上海博物馆1994年从香港古玩市场上收购来的大批楚国竹书中的两篇。《子羔》篇采用子羔与孔子一问一答的形式,借孔子之口叙述了禹、契、后稷“三王”降生的神话以及尚贤、禅让的传说等内容。《容成氏》篇幅较长,它是战国人所写的一篇比较有系统的上古史,从渺茫难稽的容成氏、尊卢氏、赫胥氏等远古“王天下”者讲起,历述尧、舜、禹之时的社会状况,一直说到武王伐纣,篇中也有一些尚贤和禅让的内容。《☆公盨铭》是北京的保利博物馆2002年收购的一件西周中期的青铜器,器内铸有98个字的铭文,铭文开头就说天命禹平治水土,铭文中也讲到“为政以德”方面的内容。

上述这些新出土的文献资料都可以与传世的先秦文献对照起来,加以解读和研究。例如裘锡

圭先生的《新出土先秦文献与古史传说》一文,就使用上述四种出土文献,对“古史辨”派主将顾颉刚先生在禹的传说、各族是否同源的古帝王世系和禅让传说这三个方面的有关见解进行了检验,对顾先生一些具体观点的得失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是一篇难得的佳作。也有学者将上述新出土资料与传世文献结合起来,对远古部落社会的特征、社会的演变、社会复杂化的进程以及早期国家与文明的起源等问题,进行了各自的研究。这些研究都是必要的,对学术的发展也都有积极的推进作用。通过有关的研究,这些新出土文献的价值也得以充分地展现。史料的新发现或史料的扩充,每每带来研究的新进展。然而,我们可否仅以这些出土文献(或者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结合)为主干脉络,来重新构筑我国的远古历史,来重写中国的早期国家与文明起源的历史?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还是先让我们看一下作为文献(不论是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的局限性。

《容成氏》、《唐虞之道》、《子羔》既然是战国竹简,它们与同为战国时成书的《尚书·尧典》等的性质也差不多。也就是说,可以把《容成氏》、《尧典》等看成战国时期关于上古史所流传的不同“版本”的传说,与传世文献相比,是一种大同小异。只是,《尧典》等传世文献,经过战国末乃至秦汉时期的进一步整理,使得文字和用词更规范一些而已。但不论是《尧典》还是《容成氏》,它们都既包含战国时的思想、观念、制度等等,也包含从战国之前传下来的内容。《☆公盨铭》也有同样的问题。“☆公盨”是西周中期的铜器,它把史书对于大禹治水的传说的记载至少提前到了西周中期,但它毕竟不是大禹或夏代时的记载,在《☆公盨铭》中也应含有西周时期的思想、观念、制度等。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学术界还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和标准来分辨,其中哪些内容是在写成这些时受当时制度、观念、思想影响而新出现的,哪些内容是由更古老时期传下来的。当然,也许有人认为根本不需要做这类分辨工作。可是,不作辨析,就会形成用战国人的史观来描绘今日的所谓古代国家起源问题。这样研究问题,自以为是信史,可别人不一定认为就是信史。实际上我们对于古史传说多处于既信又不能全信的境界。

此外,也有一些学者由于受《尚书·尧典》、《大戴礼记》中的《五帝德》、《帝系》以及《史记·五帝本纪》中的大一统史学观念的影响,每每把尧、舜、禹、皋陶、伯夷、四岳、共工、商契、后稷等描述或论述成一个朝廷中的不同的职掌,即他们都曾同朝为官。而早在八十年前,顾颉刚先生就提出“打破民族出于一元的观念,打破地域向来一统的观念”。现在的民族学和考古学研究也表明,夏代以前的远古社会是族落林立,并不存在类似统一朝廷的政治实体。诚然,在一些学者的用词和表述中,并未使用“朝廷”、“王朝”这样的词汇和概念,使用的是“部落联盟”这样的词汇和概念;但把尧、舜、禹、皋陶、伯夷、四岳、共工、商契、后稷等描述或论述成“同朝为官”的情形,给人的还是大一统王朝的感觉。

面对上述局限,当前利用先秦文献(既包括出土文献也包括传世文献)研究上古历史文化的学者中,较为严谨的做法是:一方面相信其中的一些素材确实是上古流传下来的,但同时也不能不考虑其中所含有的战国时的思想、制度、组织结构等因素,甚至不能不注意到《尧典》等文献把原本属于不同系的部族民族组合安排在一个朝廷的情形——大一统的古史体系,所以利用时每每要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取舍。现在的难度是取舍的标准是什么?这在学术界还没有一定的看法,甚至还有些混乱。我们反对在传说史料的运用上采取合己则取不合则隐的态度,我们也反对只是根据自己文章中的观点的需要,说《容成氏》或《尧典》中的某一条材料符合社会发展史的什么原理,就把它作为取舍的标准。殊不知,所谓社会发展史原理也是根据某些民族的情况归纳出来的,并非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更何况我们要说明的是具体的中国上古的历史文化而非一般的社会发展史。所以,一般的做法是把《容成氏》、《尧典》之类的史料与其他书中的史料相互印证、相互配合使用。尽管这样,也只是相对好一些。因为仅仅依赖文献,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就涉及到考古与文献结合的问题。在将二者结合时,也应该是在对文献和考古材料分别有一个系统研究、系统梳理基础上的结合。而且,

这种结合也只能是以考古学为骨干,以文献为血肉、为辅助。骨干建立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是最根本性的东西;血肉使具体的历史丰富多彩,是辅助性的东西。总之,历史学的发展,使得要想重建上古社会的历史,它至少需要与考古学、人类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相结合才有可能完成这一重任。今天若单纯以文献(不论是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来建立上古史体系,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商代以前的上古史研究的基础应该说主要是考古学。所以,对于文明起源的研究,考古学的实践是最基本性的。也正因为如此,夏鼐先生在讲到中国文明起源时,也是根据考古学的发现,从小屯的殷墟文化讲起,通过郑州二里岗商文化、偃师二里头文化,一直上溯到新石器文化。

二酋邦理论、分层理论与聚落形态学理论相结合与理论创新是研究的趋势和方向

考古学是通过古代人类的实物遗存来进行研究的,所以它是有确凿根据的,也不受历史记载的约束。而且,考古学的文化编年是以地层的先后叠压或打破关系为基础的。所以,考古学所反映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是可以寻找出其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的。然而,考古学又是阐释性的,遗迹遗物本身是不会说话的,它需要人们利用技术的、经济的、环境的、人口学的等等知识对人类生存活动的方式作出符合上古实际的解释。所以,考古学也是有局限性的。对于考古学在研究国家起源这一课题上的局限性,德国原总统罗曼·赫尔佐克(Roman Herzog)在其《古代国家——起源和统治形式》一书中曾指出:国家的早期阶段,特别是其萌芽状态,只能求之于考古遗存。但是,考古学“这门科学可以引出关于早期历史上各民族的文化发展、迁徙、关于各种贸易关系、各居民点的建立和扩大等方面的结论。而那些地下没有保存下来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根本就不能进入地下的东西,对这门科学来说就意味着丧失净尽了”。这里特别是指人的思想和人的社会生活,还有制度、宗教、国家和语言,“一律无法从地下挖出来”。他称这一点为“人类认识的界限”。由此,他强调了理论的推测或思辨的重要意义,认为“没有主观推测或思辨也就没有科学”。(p1~2,6,62)确实,由于遗迹遗物本身不能说话,罗曼·赫尔佐克所说的这些也不无道理。不过,在当代聚落考古学充分发展的今天,那些保存较好、内涵丰富、发掘较科学较完整的聚落遗址,它所给我们提供的有关社会生活的信息还是多方面的,也是丰富复杂的。我们不但可以从聚落的分布、选址、聚落内外动植物的遗留等方面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还可以从聚落内部的布局、结构、房屋及其储藏设施的组合、生产和生活用品等方面,看到聚落的社会组织结构、生产、分配、消费、对外交往,以及权力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此外,宗教祭祀遗迹、墓葬等也可以提供一些当时的祭祀、信仰乃至人们的宇宙观等方面的信息。当然,有相当部分的认识只能是间接的。所以,合理地推测和思辨依然是需要的。

在这种推测、思辨和对考古资料的解释中,往往形成一些理论模式,也会借鉴一些原有的理论模式,其中借鉴人类学的理论模式是最为明显的。例如,一百多年前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提出的“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制家族”、“专偶制家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等理论模式,就在考古学界产生过广泛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人类学家提出的“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也对考古学界有着自己的影响。现在,在我国学术界对中国古代国家(或称早期国家)起源过程,也可以说是对中国古代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研究中,其表现出来的状态是:有些学者恪守一百多年前摩尔根提出的“部落联盟”说和“军事民主制”说;也有的学者运用和发挥了酋邦理论模式;而我自己则提出了“由大体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发展为社会初步分层的中心聚落形态,再发展为都邑国家形态”这样的“聚落形态演进三阶段”说。

今天看来,摩尔根的部落联盟和军事民主制的理论模式,其局限性是明显的。正如我们已经所指出的那样,部落联盟作为一种军事攻防的权宜组织形式,在历史上和民族学材料中都

曾存在过,但它并不代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也不能说明社会内部的分层结构。军事民主制表述了原始社会某些时候的权力色彩、权力性格,它强调的只是战争和民主两个方面,其他方面什么问题都不能说明。所以,采用部落联盟理论,远不如采用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后者更能说明社会由史前走向国家文明过程中的结构特征以及不平等的演化轨迹。

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是20世纪人类学和社会政治学研究中一项重要成就。它通过人类学中具体的民族实例,给我们展现了阶级社会之前的分层社会的一种具体情景,呈现了由史前向文明和国家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组织结构的某些形态。所以,我们当然可以将酋邦制视作某些民族或地区由部落向国家演进过程中的一种形式和发展阶段。

在运用酋邦理论来研究中国古代国家起源时,我们还必须注意酋邦理论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例如,作为早期的最著名的酋邦理论家塞维斯(Elman R.Service)认为,酋长进行生计资料的再分配是酋邦制最重要的特征。而实际上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一现象并不十分普遍,夏威夷的酋长就很少有生计资料再分配功能,而是只对贵族使用的礼仪品进行再分配。所以,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俄尔勒(Timothy Earle)的酋邦定义中,就没有所谓生计资料的再分配一说。再如酋邦的形态,在塞维斯时对酋邦没有作类型上的区分。到后来,俄尔勒不但提出了“复杂酋邦”的概念,还进一步区分为:简单型、复杂型、等级型、非等级型、神权型、军事型、热带雨林型等,可见酋邦的形态类型的差别是相当大的。究竟什么类型的酋邦、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走向国家,是需要具体研究的。

在近20年来的国家起源的研究中,我国学者讨论较多的是酋邦理论,而对于弗里德(Morton H.Fried)的分层学说却关注得不够。其实,在欧美有关国家起源的研究中,塞维斯(Elman R.Service)的酋邦理论和弗里德的分层学说都是著名的,而且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塞维斯的酋邦理论是依据社会组织形态把社会划分为游团(band)一部落(tribe)一酋邦(chiefdom)一国家(state)等四种类型及其依次演进的四个进化阶段。弗里德的社会分层理论是依据社会分层结构把社会划分为平等社会(egalitarian society)—阶等社会(rank society)一分层社会(stratified)—国家(state)四种类型及其依次演进的四个进化阶段。对于塞维斯和弗里德的这两种划分,一些学者将它们作了相互的对应,其对应关系是:

当然,关于二者的对应,塞维斯本人的意见是弗里德的“平等社会”等同于塞维斯的“游团和部落”社会;“阶等社会”大体等同于“酋邦”社会;“分层社会”是国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社会。而弗里德自己则认为“分层社会”是介于“阶等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社会,它先于国家而出现,或者说几乎与国家一同出现。弗里德所说的阶等社会中的阶等,实属一种身分地位上的等差。这种等差每每又与血统世系联系在一起,从而发展出一种等级制的亲族制度,使得社会的每个成员与某个祖先的关系远近,成为阶等的重要的衡量因素。在现实中,酋长之所以具有特殊的身份地位,也是因其与祖先亦即神灵之间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缘故。酋长往往是神灵特别是祖先神与该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中介,作为始祖嫡系后裔的酋长,因为祖先的崇高地位,而往往获得特殊待遇,本身被视为神圣,死后灵魂归化为神。但弗里德又认为这些阶等本身与经济生活是分开来的,它与经济意义上的分层或者说经济权力或者特权全然没有关系。在占有维持生活的基本资源方面,阶等社会与平等社会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实行的都是平等主义的方式。这种阶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分层社会。分层社会指的是相同性别与相同年龄的社会成员,却不具有对于维持生活的基本资源的平等的占有和使用机会的社会。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分层是与经济上的不平等联系在一起的,它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阶级或阶层,但在国家产生之前它还不存在强制性的权力。在这里,笔者想指出的是,酋邦理论与社会分层理论二者完全可以相互配合运用;但在配合运用时,更应该将分层理论

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酋邦理论进行配合,而不是与六十年代的酋邦理论相结合。如将酋邦分为简单型与复杂型两个类型两个阶段,这样,分层理论中的“阶等社会”就应该与“简单酋邦”相对应;而分层理论中属于史前的“分层社会”就可以与“复杂酋邦”相对应。

说到这里,就这两个人类学理论与考古学研究相结合而言,社会分层理论比酋邦理论更容易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因为社会分层理论可以通过考古发掘出的墓葬、居住建筑物的等级规格等一系列材料得到说明和证明;而酋邦理论所涉及到的社会的血缘组织结构和组织与管理的方式等,若通过考古学上来证明,远不如社会分层理论那么直接。此外,近年来,学者们在考察史前社会复杂化进程时,有的通过对聚落遗址的等级层次的划分,诸如将某一遗址群中的各个遗址划分为三级或四级,以此来说明社会组织结构和管理上的级别等次,这应该说是将酋邦理论运用于考古学的很好的方向。但由于每每在一个遗址群的这些考古资料中,有相当多数量的并非发掘所得,属于考古调查资料。所以,即使同是某一文化(如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而这一文化的年代跨度若历经上千年或好几百年的话(如仰韶文化就有上千年的发展历程,被分为早中晚三期;龙山文化也有数百年的发展历程,也被分为早中晚三期),同一文化也并非属于同一时期的遗址。若不是同时期的遗址,那么推论它们之间的等级与管理上的等次已无意义。若属于同时期的遗址,要说明它们之间的管理、权力等方面的等次关系,还需要首先论证它们之间有相互隶属关系或别的什么关系才行。然而,要论证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址之间有无隶属关系或别的什么关系,以目前发掘所得资料的特质是有难度的。要解决问题,还需要考古学者、人类学者、研究文明和国家起源的学者,乃至于自然科学的学者们相互合作,共同努力。

10年前我将聚落考古学与社会形态学相结合,提出文明与国家起源过程中“聚落形态演进三阶段”的理论模式,也是吸收和借鉴了酋邦理论与社会分层理论。在聚落形态三阶段的理论模式中没有使用“酋邦”这一术语概念,一个原因是我认为酋邦理论本身也是有局限性的(p167~173);另一原因是我们所面对的主要是考古资料,聚落考古学的进展如何是问题的关键,因而从聚落形态的角度着眼也许更能贴近上古实际。摸索和总结近20多年来我国学界对中国古代国家与文明起源问题研究的状况,我以为用不用酋邦这一概念不是问题的实质,但借鉴酋邦和社会分层理论,并将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与聚落形态理论结合起来,将是未来研究的趋势和方向。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理论贵在创新,贵在从实际出发,结合中国的考古新发现,提出新问题,做出新解释,得出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理论,而不是简单地套用某一理论模式。所以,我们引用或借鉴某一理论模式时,也应该提出理论创新或者结合中国实际作出自己的理论思考的要求,而不能采取简单套用的方式,用新的教条批评旧的教条,从一个怪圈钻入另一个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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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历史上册总结第一单元 史前时期:中国境内早期人类与文明的起源

第一课中国早期人类的代表——北京人 1、元谋人: 距今约170万年,是我国境内目前已确认的最早的古人类,会制作工具,知道使用火. 能否制作工具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化石是研究远古人类历史的重要证据. 2、北京人: 距今约70万年-20万年,生活在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上,使用打制石器,群居,会使用火。 北京人的发现对于研究古人类进化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特征:前额低平,眉骨粗大,颧骨突出,鼻骨扁平,嘴部前伸,能直立行走. 3、山顶洞人: 距今约3万年,生活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山顶的洞穴中,使用打制石器,已掌握磨光和穿孔技术,会人工取火,捕鱼,缝制衣服,有爱美意识. 第二课原始农耕生活 1、原始农业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最早的栽培稻、粟和黍均发现于中国。稻、粟、黍的人工栽培是我们的祖先为人类文明作出的重要贡献。原始农业产生。 考古发现是了解史前社会历史的重要依据。 2、河姆渡人的生活: 7000年前,浙江余姚河姆渡(长江流域),住干栏式建筑,栽培水稻使用骨耜,饲养猪狗和水牛。 3、半坡人的生活:

6000年前,陕西西安半坡村(黄河流域),住半地穴式房屋,制作磨制石器,种植粟,饲养猪狗,制作彩陶,会纺织制衣。 第三课远古的传说 1、炎黄联盟: 五六千年前,在黄河流活动的炎帝、黄帝、蚩尤等部落之间展开攻伐,又不断会并,逐渐形成华夏族。因此后人尊炎帝和黄帝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海内外的华人也以“炎黄子孙”自称。 2、尧舜禹的禅让: 尧舜禹时期,部落联盟首领民主传位的方式叫“禅让制”。 标准:德才兼备 2、大禹治水的故事体现的精神: 创新精神、坚持不懈、无私奉献的精神。

中国古代国家形成问题初论

中国古代国家形成问题初论 孙晓春 国家的形成,是一个民族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历史上,东西方国家之所以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早期国家产生之际,他们就已经站在不同的起点上,而且各具特色的早期国家产生的过程,决定了各民族之间彼此不同的历史走向。只有合乎逻辑地解释一个民族国家产生的过程,才有可能深刻地认识这个民族的全部历史。本文拟就中国早期国家产生的道路以及中国早期国家的特征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读者。 一、中国早期国家产生的道路不同于雅典模式关于古代国家形成的道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主要讨论了三种模式。即由氏族组织演变为国家的雅典模式,恩格斯说,雅典国家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 ;通过部落征服进入国家的德意志模式;由家长制家庭进入国家的罗马模式。实际上,世界各民族国家产生的道路,可能不仅仅局限于恩格斯所讨论的这三种模式。但是,受前苏联理论界的影响,我国史学界在讨论国家起源问题的时候,却机械地理解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理论,把恩格斯所说的一般国家形成的典型的例子,看作是国家形成的唯一的模式。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历史教科书在提及中国早期国家产生这一问题时,都把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类比于雅典人的国家,即经过农业与畜牧业、农业与手工业、手工业与商业三次大分工,同时,由于商品 经济的发展,在氏族内部个体家庭确立的基础上,产生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常识性的历史教科书对于中国古代国家产生过程的描述,全然不符合中国古代的历史实际。我认为,由于地理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国早期国家产生的过程,全然不同于雅典人的国家。 中国早期国家产生的过程之所以不同于雅典人的国家,其决定性的原因在于中国与希腊在地理环境方面的差异。在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的极不发展,一定地区的社会发展进程往往决定于原初的地理环境。这里,首先应该澄清一个理论问题,斯大林曾经说过,地理环境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具有决定作用,“只是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进程”,其理由是,“社会的变化比地理环境的变化发展快得不可比拟,欧洲在三千年内已经更换过三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占有制度、封建制度;而在欧洲东部,即在苏联,甚至更换了四种社会制度。可是,在同一时期内,欧洲的地理条件不是完全没有变化,便是变化极小,连地理学也不愿提到它。” 从此以后,地理环境决定论便成了反马克思主义观点。斯大林的这一说法对于我国的史学研究影响极大。 事实上,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历史研究中从来没有忽视地理环境的作用。早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曾详尽地阐述了亚洲的地理环境对于亚洲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132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7页。

中国文明起源

严文明教授(北大考古系教授) 最初谈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是外国人,他们认为中国的古老与落后是很矛盾的,何以一个有着悠久文明起源的民族会如此落后,由此怀疑中国文明是否是自己产生的,于是有了外来说,认为中国文明是从外值入的,特别以西未说为主,当时研究的资料十分缺乏,再加上没偏见,所以很容易有此观点,还十八年来,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再次成为热点,很多外国学者都对此感兴趣,不同的是现在几乎没有人认为是外来的了下面我就从四个方面开始今天的讲座。 一、考古学对探索中国古代文明起源所做的贡献 对于历史,走过了一条信古、疑古、了解考古的路《史记》从黄帝本纪开始,所以讲历史的人都从此讲起,此为信古,后来整理国故发现很多不可靠,特别对周代以前的历史特别怀疑态度,被称为疑古,自然,由于文献记载及传抄的错误不能把一切当成信史,怎么办呢?1928年成立考古组,走上了考古的路,在对安阳的发掘中,找到了殿墟,内有城区,甲骨片,五陵制铜作坊等,打破了周代以前中国无信史的说法,1952在河南郑州发现了商代早期的都城,1956年在洛阳发现都城级遗址,据考证此为夏代都城,旁边有一商代都城,这一发现一方面为判断夏商分界提供了依据,同时把中国文明起源推到了夏,夏鼎在《中国文明的起源》一书中说到中国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因为夏朝的文明已经很成熟,寻找起源必须往前找。 二、中国文明起源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中国属于东亚,面朝太平洋,背俯亚州腹地,周围有明显屏障,成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平分为三大块,第一块为青藏高原,这海拔5000多米不可能有星期文明起源,第二块为西北干旱区纬变离海远,属内陆气候,到现在人口也不多,也不可能,第三块为东部,地势低离海远属季节气候带集中了80%以上的人口和经济,走文明起源的最佳环境,其中最好的的是华北华中两块,分属黄河长江流域,是文明发展的中心,从旧石器时代以前就有人看准在共河长江流域,人口容集,也就有了食物压力特别是过冬,人们地种植物,用来储备,由此产生了农业,中国是两种农业的发源地,形成了两个农业体系,分别是黄河流域的小米和长江流域的大米,这为文明起源提供了广阔的基础,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说明中国文明不可能从外来,而且证明中国是文明独立起源之一。 三、中国文明起源的模式 约公元前一万年的新武器时代中国就开始了农业并且不断改进,公元前七千年前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农业得到相应发展,成为重要的食物来源,很多这时的遗址都发现有各类作物的痕迹,这时人群集中而且比较固定,形成比较大的部落,这时人们的房子差不多没有贫富差别,特别体现在墓葬上。 到公元前五千年前三千五百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大量增加,不过房子还是无我大差别,流行多人合葬没有个人财富,到了新石器晚期来,在文明最发达的地区有了好的房子和墓葬。 到铜石并用时代早期,情况大变,农业更加发展,工业也得到发展,如玉器,清器、高级陶器,丝绸等都在此时出现,开始有贵族和平民的差别,贵族不断追求物质享受,只有高档工业品的出现,才有可能产生财富,财富导政争夺,于是有了武器,城堡等。

第一单元 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一课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 尊敬的曹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为大家讲课的内容是《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我将从教材、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五个方面进行说课。 一、教材 (一)教学内容 《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是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第一课。该单元的主题是中华文明的起源,本课则掀开了祖国历史的篇章,内容包括了三个子目,即“我国最早的人类”,“北京人”,“山顶洞人”。这样的安排体现了我国远古居民的演变发展过程,具有时序性和逻辑性。 (二)教学内容的地位和课标要求 了解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的生活状况是理解中华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的基础。本课不仅掀开了祖国历史的序幕,也涉及到人类起源及演变的问题,对同学们今后学习世界史也起着一定的铺垫作用。 课标对本课知识作了如下要求: 以元谋人、北京人等早期人类为例,了解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文化遗存。 根据课标来看,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容较为简单。我结合

教材内容,拟定了一下教学目标: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课堂学习,让学生知道我国境内最早的人类是元谋人;识记元谋人、北京人和山顶洞人遗址发现的时间、地点以及他们生活的年代,了解他们的体质特征和生活状况;我国境内远古居民不断演变发展进步的过程。 2、过程与方法 学生在感知、了解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的基本史实中,充分发挥想象力,还原历史情景。初步掌握比较、归纳的学习方法。在欣赏图片和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学会寻找历史信息,构建起远古居民发展演变的历史框架。 3、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学习本课,培养同学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和爱国热情。初步理解“劳动创造世界及人类本身”的唯物史观。 在教学目标和教材内容的指引下,结合七年级学生的特点,我拟定了以下教学重、难点: (四)教学重难点及依据 重点:人类的起源,元谋人的地位和基本情况,北京人和山顶洞人的体质特征及其生活状况。 依据:人类到底从哪里来?对于这一问题,教材虽未重点阐述,但有必要为同学作简单介绍,这符合七年级同学具

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几点思考

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几点思考 导读:本文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几点思考,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关于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形成问题,长时间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然而问题至今未得解决。原因何在?笔者以为,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出发,问题总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下面就此问题谈几点具体意见。 认清中国古代有别于古希腊罗马的早期国家形式 讨论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形成,首先要把我们祖先刚进入国家状态时的政治组织的形式弄清楚,这就是所谓“早期国家”。目前,国内外学术界都在广泛谈论着“早期国家”问题。国内学者使用“早期国家”的概念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讨论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态开始的,使用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区别古希腊罗马那种建立在地域组织基础之上的国家形式,具体是指我国夏商周时期建立在血缘组织基础之上、政治组织与血缘组织相互为用的早期国家形式。这无疑是对的。实际上,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侯外庐先生的《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就已论及这种国家形式了,只不过他没有使用“早期国家”这个词而已。 众所周知,古希腊罗马这种国家形式,是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被提到的。长期以来,我国学者一般习惯于按照《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到的古希腊罗马及日耳曼国家

形成的标志来讨论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及形成问题。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阐述的有关国家的基本理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拿古中国同古希腊罗马相比附,以为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也一定要具备“公共权力”与“地域组织”两个条件,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几个国家都明显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5页),这就与我国进入国家状态后氏族制度仍被长期保留的实际不相合。而在近年的研究中,夏商周三代社会的这种结构已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因此,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早期国家的一般特征去考虑我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形成诸问题。 我们注意到,目前中外学者对于“早期国家”的概念虽然还存在着差异,但在将中国划归早期国家而将古希腊罗马归入非早期国家或社会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出现的国家这一点上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人们常常提到的前苏联学者a·m·哈赞罗夫为国际学术界组织编写的《早期国家》一书所写的带有总结性的文章中就表明了这样一种认识(《关于早期国家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载《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时事出版社,1985年)。因而,从国际学术界范围来考虑问题,我们也应当分清这两种不同的国家形式。 回想过去,一些学者在讨论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时,并未分清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是两种国家形式。一些学者机械搬用恩格斯有关古希腊罗马国家形成的标志的论述,认为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也必须具备“公共权力”和“地域组织”这两个条件,如此就不免

中华文明起源四大悬疑

中华文明起源四大悬疑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9-15 悬疑一:中华文明是来自西方吗? 本报记者金辉

最近,个别学者提出,四川境内的“‘三星堆’文明绝非内生,它属于外来文明,其来源是‘西方’”,“‘三星堆’古国是古代中东地区闪米特人建立的政权,‘三星堆’文明实质上更是闪米特文化的遗泽”。难道中华文明真的是在数千年前从遥远的西方传过来的吗? 这种对中华文明起源的假说并非新鲜物,它只不过是中华文明“西来说”的一个新版本。有学者认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缺乏有力的考古方面的证据。虽然在我国最早的文献记录《尚书·虞夏书》中记载了尧、舜、禹相继为帝的情况,但是经后代学者考证,《虞夏书》中尧典、《皋陶谟》和《禹贡》并不是当时人们遗留下来的,而是战国时代的作品。即使是比较可信的《尚书·盘庚》至少也经过了周人的改动——所以尧、舜、禹及以前的黄帝时代,都只能算是古史传说时代。 从19世纪末开始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西方学者提出了各种版本的中华文明“西来说”,包括中华文明起源于“埃及说”、“巴比伦说”、“印度说”和“中亚说”,其中影响较大的是20世纪20年代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提出的“仰韶文化西来说”。在1923年发表的《中华远古之文化》一文中,安特生提出,从中亚开始,彩陶的成品年代逐渐接近当代,说明中国陶器的制作技术是从中亚传入的,因此中国文化亦有可能是从中亚传入的。 安特生的观点在当时的学术界曾经非常流行。但是随着中外考古学家对中国史前文化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年代学方面的革命性发现,“仰韶文化西来说”基本被推翻,有关中国文化起源的认识已经远远比20年代更清楚更进步了。 安特生在1943年出版的《中国史前史研究》一书中,承认晚于仰韶的马厂期的彩陶与安诺和特里波列的彩陶相近,在河南及甘肃仰韶时代,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另外的种族参加了陶器的制作,精美的彩陶以及其他陶器说明,在仰韶初期中国人就是陶器的主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震中认为,中华文明是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华文明都与其他文明相互交流和融合。中华文明吸收了众多外来文化的因素,外来文明也吸收优秀的中华文化,但是外来文化从没有改变中华文明的本土特色。随着考古发掘,考古工作者在中华大地上发现了距今170万年的自元谋人开始的各个时期的人类化石,也有大量旧石器时代和新石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式等。"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基本特点。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体一致的共性特点,也有一部分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自身独特存在的个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和发展,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呈现出某种差异性。例如: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宗法伦理色彩,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往往表现为国家政权、王权、皇权和族权、父权、夫权的高度统一;法律制度贯彻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原则,突出体现"礼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体系采取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体例模式,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部门的法律关系常常以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制裁;刑罚制度相当野蛮残酷,刑罚体系包含大量摧残人身体肤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内容;等等。那么,这部分法律内容或法律制度特点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换言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这些特点的形成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对此,法制史学界进行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大都是结合中国古代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国情特色、民族性格等诸多因素进行探讨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或者基本一致的看法。应该承认,这种研究的出发点基本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法史观或方法论存在一些问题,因而有的研究结论未必正确中肯。在这里,我们不准备全面评述其所有观点或结论,也不打算系统探讨其全部成因,只想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而问题也较多的观点,根据自己的看法略作辨析,以期澄清某些历史事实。谬误不当之处,祈望不吝赐教。 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早熟性"问题 目前在法制史学界,包括一些很有影响的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地处东亚大陆,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多民族大国。东亚大陆特殊的地形、环境、气候、土壤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中国社会很早就跨入了文明时代的历史门槛。中华民族是以黄河流域为摇篮发展起来的。这里地处平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质松软,天然具备发展原始农业的良好条件。因此,早在公元前22世纪左右,活动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最先进的夏部落,便在木石器生产工具的基础上,发展了原始的农业生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积累,加速了私有财产的形成和阶级的分化,为国家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条件。如此说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夏代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便具有"早熟性"特征。 所谓"早熟性",实际是文明起源发展"不正常"或"变态"的同义语,颇有些类似于"早产儿"的意味。它最初是西方人在不了解或者不完全了解东方古代国家社会历史真相的情况下,用来概括东西方古代文明起源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性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无一例外地都是以西方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国家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模式为标准范本的。如马克思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论述古代国家文明起源这一"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时,就曾经明确谈到: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1] 在这里,马克思是把希腊古代文明比喻为发育"正常的儿童",而把东方古代社会看作"早熟的儿童",对日耳曼蛮族则视为"粗野的儿童"。因此,认为希腊古代国家的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是正常的,后两者则是不正常的,或者说是变态的。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实际上,如果抛弃先入为主的偏见,把上述三种情况重新排个顺序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识只是分享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 识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识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中华文明有多个源头,而不再持有中原一元说。即多个源头相互交融形成了一个拥有辽阔地域的文化共同体,那么这个共同体又是怎么形成的呢?新石器时代后期和西周时期是关键时期。新石器时代后期的文化交融和西周的封建礼乐制使得各地区的文化渐渐融合成为一个大的文化统一体,这样具有地域和族群意义的华夏文化就形成了。 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各地出现大量的考古文化遗址,如同满天星斗。分布于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许多地区,共有7000多处。随着它们的发展,地域上的差异性越来越强。其一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发展的水平较高,具体表现为农业较为发达,器具较为精致,而东北、西北、华南等边远地区发展速度较缓慢,农业欠发达,渔猎采集非常重要,器具较为粗糙。其二是文化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在相对稳定的区域中年复一年地劳作,代代相传,渐渐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随着文化创造的增加(主要是器具的数量增多、精神文化的丰富),区域独特性越来越强。第一,器物的制作的喜好不同。比如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彩陶瓶,东北红山文化的“之”字形纹陶器,山东大汶口的“豆”等等。第二,崇拜的对象不同,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普遍崇拜玫瑰花,红山文化人崇拜猪首龙身神兽,大汶口文化人崇拜太阳,良储文化人崇拜太阳鸟,等等。可见,当时各地区的文化有很大的差异,似乎看不出共同之处。那么,各地区的文化如何交汇在一起,实现初步统一呢? 首先是各地区的文化相互交流,之后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渐渐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它汇聚了其它地区的文化,但是它又有一定的排斥性,排斥外部地区的文化渗入。位于黄河中下游的文化共同体,它是由各地区的文化汇聚在一起而渐渐形成的,其中较重要的是关中仰韶文化、东北辽宁红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这三大支,当然也有其他地区的文化的流入。具体来说,关中仰韶文化和东北辽宁红山文化这两大强势文化相互交融,前者的典型器物及特征就是尖底瓶、玫瑰花花纹,后者的是猪首龙身神兽。两者相互交流的证据是在大凌河上游的庙坛冢遗址中出现了上述两种文化因素的组合,玉雕猪笼在墓主人身上,玫瑰图案彩陶盆在积石冢周围。苏秉琦说这是花和龙的结合。之后,山东的大汶口—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又有强烈的交汇。带有龙山文化特征的考古文化遍布黄河中下游,但是在这种同一性内部又有文化来源的差异性:即这些器物大多是灰黑陶,但是各地区的灰黑陶又有差异,如黄河中游的陶器常有篮纹、绳纹、方格纹,显示出黄河中游文化的特征,而黄河下游的龙山文化器物多为薄胎细质器,表面多为磨光或素面,显示出山东文化的特征。这说明龙山时代,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和下游的龙山文化有程度很深的交汇。同样到新石器时代后期,各地区考古文化在黄河中下游汇聚,其轴心就在晋南。因为晋南有陶寺古城遗址,古城遗址规模很大,不仅仅有军事功能,更引人注意的还有祭祀、天文观测、生产生活功能,和后世的君民同居的城邑毫无二致。这座古城可以反映当时存在一股强势文化,以晋南为中心,覆盖着黄河中游,该古城只是这一区域文化的缩影。从考古发现来看,陶寺遗址内的器物有仰韶文化的特征,即器物组合序列,有红山文化的特征,如猪龙,有良储文化的特征,如“∠”型石推刀。因此可以说,晋南地区汇集了各地区文化,形成了一个覆盖黄河中游,以晋南为核心的文化共同体。

考点一 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学生

第一单元从中华文明起源到秦汉大一统封建国家的建立与巩固 1、中华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的特点与风格。 2、中国原始文化先后经历了时代与时代两个时期。 3、夏、商、西周是中华文明和早期的形成时期,也是制社会的形成与繁荣时期。 4、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大、大的时期;这种特征反映在思想领域就是:出现了的局面。 5、秦汉时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时期;奠定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考点一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一、石器时代的古人类与文化遗存 1、从猿到人的演变:从猿到人的演变中,和有着决定性意义;开始学会是猿转变为人的根本标志; 2、石器时代: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是;人们把使用这种工具的时代叫时代;一般分为时代与时代两个时期。 (1)旧石器时代:以方法制作石器的时代又被学者称为时代。 ①代表性遗址:距今约170 万年的人;距今约70 万—20 万年的人。 ②生活状况:他们从事和,过着生活,已经学会用。 ③分布特点:分布既又,主要分布在和流域。 (2)新石器时代:以结合方法制作石器的时代;距今约万年,我国进入新石器时代; ①代表性遗址: A.新时期时代早期:距今7000-5000年前的时段内,主要有三个代表性文化:黄河中游的文化、黄河下游的文化和长江下游地区的文化。 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彩绘陶器,以粟为主要栽培作物。 文化基本特征是:种植水稻,并且掌握了养蚕缫丝技术。 ▲▲(南北;器是进入氏族社会(新石器时代)一项重要的发明) B.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5000年,主要有三个代表性文化:黄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被文化所替代、在北方辽河上游有文化,长江下游有文化。 龙山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代表器物是,胎壁薄如蛋壳,被称为“陶”。 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它们都出土了精美的器,并且出现较大规模的和神庙。 ②生活状况:大量使用,开始从事原始,饲养,修建,生活逐渐。 ③分布特点: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分布,并逐渐朝着、的方向发展。 ▲▲从旧时期时代到新时期时代,文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主要体现在原始和的逐渐发展。 3、原始社会组织和生活特点: (1)原始社会组织:原始社会组织分为、氏族社会和氏族社会三个阶段。 (2)生活特点: ①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母系氏族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氏族成员劳动,成果; ②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父系氏族社会:权制取代权制,社会分化与的萌芽开始出现,氏族间的联系趋于紧密,形成较大的部落甚至部落。 二、从部落到国家 1、三皇五帝时期 (1)三皇五帝: (2)禅让制:时期民主推举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 (3)“万邦时代”:中国历史上的“万邦”时代大约是指五帝后期的文化时期。 2、夏朝: 1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主要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一)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 指导法的起源是古代文明起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人们日常交往的渐趋频繁,尤其是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而出现的。尽管某些简单的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伦理习惯或行为规范可能起源较早,但相对系统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国家法的产生,则只能出现在相对复杂的政治组织或国家产生之后。 在原始公有制为基础的氏族社会,聚落组织与社会关系比较简单,并不需要借助法律制度等国家机器调整规范,社会长期处于“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①],“无制令而民从”[②]的状态。当时,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主要依靠氏族内部的原始民主精神和初民们长期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与伦理道德规范,并以群体组织规则、氏族首领威信及社会舆论监督等为保障。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比今日更多”,“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③]。在一些极端场合,有时也以

决斗、复仇或战争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与争端。但这完全是在民主、平等的名义下进行的,丝毫不具有征服、奴役或压迫性质。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自公元前5000年左右起,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已能创造出维持简单再生产之类的最低消费需要之外的剩余产品,并且迅速转化为社会财富,逐渐被某些氏族首领据为己有。最晚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社会劳动分工日渐扩大,脱离生产领域的商人阶层和从事精神生产的宗教神职人员以及从事脑力劳动的管理人员相继出现,私有制、贫富分化及社会分层日趋显著。少数垄断社会资源的上层人物,为了维护自身的特权利益,调整和解决矛盾冲突,开始建立国家机器,法的起源也就应运而生。 有人认为,法起源于天道与神意。如《魏书》卷一百一十一《刑罚志》称:“德刑之设,著自神道。圣人处天地之间,率神祗之意”,“是以明法令,立刑赏”。《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亦称:“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 也有人认为,法起源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如《老子》第二十五章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还有人认为,法起源于“理”,亦即宇宙绝对精神。如朱熹指出:“法者,天下之理”[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⑤];“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⑥]。 就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具体途径而言,历史上有刑“始于兵”[⑦]的说法。这种说法表明,中国古代的刑最初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战争中产生的军法。“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一)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一) 一研究中的棘手问题。实际上,我们几乎没有可靠的证据,以真正重现世界上任何地方政治权威的中央集权化和固定结构的源起。文字书写要晚于国家的出现,然而,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只有文字固定了以后,才能提供历史学赖以依据的基础。文字的晚出使得历史记载的年代总是太晚。从部落组织发展到政治组织的过程也就必然笼罩在相对黑暗之中,只有凭借考古学或人类学上的推测才有可能稍示端倪。在这种情况下,可信程度参差不一的假说也就连翩而起了。在近期的研究论着中,人口增长、商业机会、司法发展乃至精神上的个人化,都被提出来充作解决国家起源问题的万能钥匙。不过,历史唯物主义仍然是最具想象力、影响力的解释范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起源于原始社会分化为阶级;而这种源自劳动日渐复杂的社会分工的分化本身,乃是以生产力的技术(或组织)进步为基础的。这种解释的关键概念是对剩余产品的看法。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者认为,正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超过了生活的基本必需,导致了占有这些剩余产品的剥削阶级的出现,从而损害了绝大多数生产者的利益。正如恩格斯所说,这种论点的核心就是在文明开始的时候,社会中剩余产品还太少,不敷进行平均分配,倘若跨过了这道门槛,剩余产品足够丰富了,但却又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里,那么人类历史和文化就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一旦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就出现了残暴的分裂,以此为基础就出现了包括城市、文

字、国家在内的一系列发展。这种对国家起源的古典看法至今仍然有其力量。但是,长期以来大家一直注意到,马克思的范式有一个根本性的逻辑弱点,即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无疑是国家出现的必要条件,然而,它是不是充分条件呢?剩余产品也许会诱使潜在的剥削者对之加以垄断,那么,是什么保证他们如愿以偿呢?大多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为什么不断然拒绝这种企图,从他们那里将自己辛苦劳作的成果没收回来呢?平均分配日益增长的社会产品不会引致统治阶级独占闲暇和权力这样的文明进步,然而,却显然会响应庞大人口的立即需要,至少在同样产出的情况下,适度地缩短劳动时间。要使国家兴起的必要条件转为充分条件,似乎还要求必须有更进一步的解释原则。那么,哪里才能找到这些原则呢?标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着眼于社会内部的动力──亦即在同一社会内部敌对集团之间的关系。但是,在逻辑上还有两个与国家兴起有关的决定性因素:社会与其所处自然环境,以及与其它社会之关系。马克思在其关于历史演变的一般理论中,经常抽去上述两个因素,亦即自有人类以来,在其发展过程中就是不平等的、社会就是多样化的。然而,对于国家构造而言,自然的和社会的条件一直就具有根本上的重要性。萨特(Jean-PaulSartre)的《辩证理性批判》(Critiquedelaraisondialectique)竭力试图将这些并列配合因素加以理论化,直接纳入马克思主义框架之中。不过,有意义的是,它们也许表明了存在着残酷的历史否定性:“匮乏”和“分散”背后的力量削弱了人类群体控制自身发展、将事业联合起来的能力,而这正是《德意志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一)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一)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即1928—1976年的资料积累期,1977—1985年的初步探索期,1986—2000年的全面开展期。2001年以后,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开展为标志,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一)1928-1976年的资料积累期在1928—1976年期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大体上处于资料积累的初始阶段。1928年由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对安阳殷墟的发掘,可作为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其中又可以1959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徐旭生为探索夏文化而开展的豫西考古调查为标志,将这时期区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这时期的前一阶段中,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主要成果,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探索商代文明,对安阳殷墟进行了10年15次的发掘。发现了商代后期王都的宫殿宗庙建筑基址群、甲骨档案库、王陵和千余座为祭祀王陵而牺牲的小墓或祭祀坑,出土了一批反映商文明特点的甲骨文、青铜礼器、兵器、车饰等。这些发掘研究成果,使当时的一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如郭沫若、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等,开始认识到商殷时期已经出现国家。1954年,曾多次主持安阳殷墟发掘的李济,依据安阳殷墟15次发掘的收获,首次探讨了中国文明的开始和特征,并于1957年在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出版了《中国文明的开始》(TheBeginningofChineseCivilization)。另

一方面是追寻殷墟商文化的源头,在山东、河南等地探索龙山期文化遗存。至1939年,梁思永研究龙山期文化遗存,在提交第6届太平洋学术会议的《龙山文化——中国文明的史前期之一》一文中,总结了龙山文化的特征,并将龙山文化分为山东沿海区、豫北区和杭州湾区;他认为龙山文化与殷文化在10个方面有着共同点,后岗二层是豫北殷文化的直接前驱。该文实际上点明了龙山文化时期是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阶段。在这时期的后一阶段中,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主要成果,主要是围绕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与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来探讨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以及探索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经济形态和私有制起源问题。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至1973年全面揭露出一座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宫殿建筑基址,以及一批铜器、玉器和大型石磬等,并将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堆积分为四期,宫殿基址、铜器、玉器属第三、四期。这些发掘资料公布后,围绕夏文化探索或早商文化研究,对中国国家起源问题展开了初步探索。对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经济形态和私有制起源问题的探讨,主要是伴随着对各地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以及大汶口文化研究的深入而展开的。其中,对大汶口文化研究的深入及有关问题的讨论,是引发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蓬勃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二)1977—1985年的初步探索期标志这一阶段开始的研究工作有两项。一项是唐兰对大汶口文化陶器刻划符号的研究,提出中国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另一项是由安金槐率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的夏文化探索过程中,在

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与奠基——先秦 作业

高考模拟精准练(解析版) 1.(2019·宝鸡中学高考模拟)西周分封的诸国,主要分布在七个地区:其一为王畿所在的渭水流域;其二为黄河汾水流域;其三为洛阳、开封、安阳三角地带;其四为成周的近畿;其五为鲁南、苏北一带;其六为豫南、鄂北一带;其七为鄂南、湘赣一带。这说明西周分封的着眼点是() A.控制农业生产区 B.加强对东方的控制 C.强化对地方的有效管理 D.防止地方离心力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西周分封制。结合材料七个区域和课本西周分封制示意图可知,王室封国主要分封在渭水流域、黄河汾水流域及洛阳开封安阳等地,这些地区都是当时的主要农业区,所以西周分封制的着眼点是为了控制农业生产区,故A正确;分封制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其离心,但不是分封制的主要着眼点,故BCD不选。 2.(2019·湖南省衡阳县第三中学高考模拟)有学者认为,西周通过“封建”与各地存留的氏族势力分享政治权利、经济利益,通过怀柔政策实现与地缘的整合。这反映( ) A.宗法观念利于家国同构 B.血缘政治的时代特点 C.贵族特殊的政治地位 D.分封制加强了对全国控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封建”概念。结合所学可知,西周时期的“封建”指的是“封邦建国”,即分封制。依据材料可知,西周时期通过分封制与各地存留的氏族势力分享权力,通过怀柔政策实现与地缘的整合,加强了对全国的控制,因此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材料主要体现的是“封建”的作用,不是宗法观念,“家国同构”指的是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材料并未体现;B选项错误,材料主要体现的是“封建”的作用,不是血缘政治的特征;C选项错误,材料并未体现贵族特殊的政治地位。故正确答案为D选项。3.(2019·江苏高考模拟)据《荀子·儒效》载:“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由此可见周朝( ) A.神权与王权相互结合 B.以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 C.王权受到诸侯国限制 D.周天子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宗法制度的理解。材料“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

我对中国文明起源之理解

我对中国文明起源之理解 岭院抖社9班田振刚 众所周知,中国作为东亚文明的杰出代表与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并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但是为什么其他三个文明古国的称谓前面都要加一个“古”字呢?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的文明在进步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遭受到了外族的野蛮入侵和残酷毁灭。例如发端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于公元前343年被波斯帝国灭亡。滥觞于印度河流域的古印度文明大约于公元前1750年左右被雅利安人灭亡,印度河城邦消失,近代以来,由于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列强的殖民扩张,印度文明进一步受到西方外来文明的毁灭性打击,作为印度文明的浓缩精华——梵文的消失,英语成为印度官方语言或许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呢,结果就更悲惨,因为它作为一个曾经有过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成就的国家已经永久地尘封在历史的长河里而不复存在,公元前539年波斯人的铁马金戈让巴比伦王国在滚滚的硝烟战火中化为一片尘埃。今天作为古巴比伦文明的继承者——伊拉克也不得不为他们古老而不复存在的古国文明感慨惋惜,当他们面对着历史遗留下来的《汉谟拉比法典》不知道会生发出怎样的感慨。 相比之下,中国文明则在历史的变迁,岁月的风火和时间的拷磨中幸运地保留了下来,并且呈现出自身鲜明的个性——继承性,整体性,多样性。那么问题来了,中国文明的这种史诗般的延续仅仅就是由于幸运吗?中国也曾经长期遭受过外族大规模的野蛮入侵,两汉时期的匈奴人、两宋时期的辽夏金人以及后来的蒙古人(在当时来看是外族,现在当然大部分已经融入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结果是:西汉时期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深入漠北大败匈奴,解除了其对北部边郡的威胁,捍卫了中原王朝的独立与古国文明的延续;辽夏金人虽然在军

中国古代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_赵世超

历史 等级制度是历史的产物,近代以来,又成为历史的包袱。研究中国等级制度,有助于认清社会进步的大趋势。 等级制度的起源 人类的不平等由来已久。就中国而言,由于以农立国又灾害多发,特别需要借重老人的经验和集体的力量。所以,自古以来,农业都是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的。父家长既是生产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家族财富的支配者,家族成员都必须屈从他的意志,甘心接受按性别、辈分、年龄相区别的族内分层。 随之,族间征服日益频繁,自然选择的结果使“服之而已”成为“古之伐国者”的主要传统。于是,除了族内分层,在不同族团之间又形成了臣服关系。既已臣服,就得承担义务。义务繁多,轻重不一,但皆可归入“服”的范畴。服字像用手按跪跽之人,实不杀而迫其做事之会意。多数的事需调集人力前来完成,但也有一些,可令人分头从事,向贵族献纳制成品。这样一来,事有时便转化成了贡,或者说,服原本就包括事和贡两部分。而且,所有这些又都分别固定地摊派到各家族。正如孔颖达所说,“任”皆“有常”,“殊于”汉唐间的“不主一”也。 各项事务皆有专掌,由各族分头完成,在全天下造成“通达之属,莫不从服”的新局面。正是服,即人们在劳动组织中的地位,把初始形态的族内分层和族间奴役变成序列化等级。“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谁在什么时候干什么,听从哪些人指挥,都规定好了。积久而成习惯。看似简单的服制竟能带来“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上下有服,都鄙有章”的管理效果,原因在于它符合早期文明社会的发展水平。 等级既已出现,就需建立制度加以强化。在中国,这种制度就是礼。礼与等级如影随形,应产生于夏之前。 孔子维护旧等级的努力和对等级制理论的初步建构春秋时期,“人有十等”、“以待百事”式的“服制”走向解体。作为熟悉并挚爱礼乐文化的知识精英,孔子反对“贵贱无序”,坚持“贵贱不愆”,试图通过“正名”和“复礼”以回归“天下有道”,其政治立场是保守的,但政治态度却十分积极。他没有简单地肯定旧制度,而是用新的阐释论证礼的合理性。这套办法就是“述而不作”。 1.不谈天人,改谈人人。中国以“服”为核心的等级礼制源自家长对妻妾子女的奴役,又推及到被征服者身上。它的后盾是武力强制,它的意识形态基础是灵魂不灭和万物有灵。人们认为:祖先虽死,却仍在冥冥之中控制着自己;王公贵族通过祭祀、卜筮与之沟通,代表祖先发号施令。礼所规范的等级体现的是神人关系,违礼之举将受到鬼神惩罚。这种全靠习惯和鬼神恫吓维持的礼是“无理之礼”,即没有必要解释的神示。 进入春秋,社会对鬼神、天命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单用“畏天之威”已很难将人纳入上下“相畏”的礼制轨道。于是,孔子主张先“事人”、后“事鬼”,开始以仁释礼,把礼所体现的等级说成人与人相偶的正确方式,把礼看做处理人际关系的总则。这样,孔子便引领人们从神道设教的恐怖中获得了解脱。故章太炎称赞“孔子之功”是“变禨祥神怪之说而务人事”。 2.以仁释礼,沟通忠孝 “爱人”是孔子对仁的最重要的解释。但如何施爱,却有讲究。 孔子的办法是“因亲以教爱”,即抓住“报本反始”、“慎终追远”的人之常情和追求“心安”的普遍心理,从孝入手,宣扬遵守家礼的必要性,然后以孝为“入仁之门”,诱导人们“资于事父以事君”。在他看来,“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在恢复家内秩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恢复政治秩序,应是没问题的。为了更好地以爱为出发点,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孔子提出了“亲亲、尊尊”两大原则。即爱施于家族内部,要考虑“五服之节,降杀不同”,爱施朝廷,要考虑“公卿大夫,其爵各异”。可见他所谓的爱,仍然是有等差的爱。礼的作用就是“辨明此等诸事”,“节文斯二者”。所以,他的结论 文/赵世超 中国古代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93 2016.10 | SOCIAL SCIENCE DIGEST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 ” 一 研究中的棘手问题。实际上,我们几乎没有可靠的证据,以真正重现世界上任何地方政治权威的中央集权化和固定结构的源起。文字书写要晚于国家的出现,然而,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只有文字固定了以后,才能提供历史学赖以依据的基础。文字的晚出使得历史记载的年代总是太晚。从部落组织发展到政治组织的过程也就必然笼罩在相对黑暗之中,只有凭借考古学或人类学上的推测才有可能稍示端倪。在这种情况下,可信程度参差不一的假说也就连翩而起了。在近期的研究论着中,人口增长、商业机会、司法发展乃至精神上的个人化,都被提出来充作解决国家起源问题的万能钥匙。不过,历史唯物主义仍然是最具想象力、影响力的解释范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起源于原始社会分化为阶级;而这种源自劳动日渐复杂的社会分工的分化本身,乃是以生产力的技术(或组织)进步为基础的。这种解释的关键概念是对剩余产品的看法。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者认为,正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超过了生活的基本必需,导致了占有这些剩余产品的剥削阶级的出现,从而损害了绝大多数生产者的利益。正如恩格斯所说,这种论点的核心就是在文明开始的时候,社会中剩余产品还太少,不敷进行平均分配,倘若跨过了这道门槛,剩余产品足够丰富了,但却又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里,那么人类历史和文化就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一旦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就出现了残暴的分裂,以此为基础就出现了包括城市、文字、国家在内的一系列发展。 这种对国家起源的古典看法至今仍然有其力量。但是,长期以来大家一直注意到,马克思的范式有一个根本性的逻辑弱点,即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无疑是国家出现的必要条件,然而,它是不是充分条件呢?剩余产品也许会诱使潜在的剥削者对之加以垄断,那么,是甚么保证他们如愿以偿呢?大多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为甚么不断然拒绝这种企图,从他们那里将自己辛苦劳作的成果没收回来呢?平均分配日益增长的社会产品不会引致统治阶级独占闲暇和权力这样的文明进步,然而,却显然会响应庞大人口的立即需要,至少在同样产出的情况下,适度地缩短劳动时间。 要使国家兴起的必要条件转为充分条件,似乎还要求必须有更进一步的解释原则。那么,哪里才能找到这些原则呢?标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着眼于社会内部的动力──亦即在同一社会内部敌对集团之间的关系。但是,在逻辑上还有两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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